跨文化下音乐教育和民族音乐传承

跨文化下音乐教育和民族音乐传承

【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跨文化教育逐渐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将中国的民族音乐放入世界音乐中并相互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民族音乐的发展与传承。本文将从跨文化的视角出发,对中西方音乐文化的异同进行分析,从而思考未来民族音乐教育的内容、价值及其发展方向。

【关键词】跨文化教育;中小学音乐教育;民族音乐;传承研究

近年来,中小学音乐素质教育日益引起人们的密切关注,在当前多元文化融合的背景下,本国文化与其他各地区文化不断碰撞和交流,在音乐领域融合出了一种世界各民族接受的文化类型——“世界文化”。不同文化群体在这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环境下共同生存发展成为了当前紧急的任务。因此,跨文化教育日益成为各文化群体之间相互沟通与交流的桥梁。我国中小学民族音乐传承应从跨文化视角出发并以其他各国的成功经历为突破口,以此探索我国未来民族音乐教育的发展方向。

一、跨文化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教学

(一)跨文化音乐教育的概念

“跨文化教育(InterculturalEducation)是二十世纪后期世界教育民主化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趋势,也是二十一世纪为了实现全民教育目标而产生的国际教育热点问题之一。”[1]一般认为,从二十个世纪上半叶开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就已经对这一教育现象有了较为精确的了解与把握。把跨文化教育与跨文化音乐教育两者相比较来看,跨文化教育要比作为一种 音乐学科门类的跨文化音乐教育诞生得早一些。如今,跨文化音乐教育已发展成一种较为流行的音乐理念。简单概括来说,“跨文化音乐教育”指的是通过师生互动来引导学生了解世界范围内不同的音乐形式,要求我们放眼世界把握音乐教育学,从而更好地为中国音乐教育提供战略性计划。虽然在大约19世纪,许多欧洲城市纷纷有了独立的音乐学院与相关设施,但仍然出现了大批学者去往其他国家交流学习的现象。近代中国,也出现了如李叔同、萧友梅、黄自等前辈前往欧美留学的轶事。这些都表明,跨文化音乐教育在中小学教育中充当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当今社会,经济全球化发展日新月异,跨文化音乐交流也更加频繁,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

(二)跨文化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教学的关系

跨文化音乐教育从字面上看就可以理解为是一种非静止的互动式的音乐教育,早期的跨文化音乐教育也是以研究中国传统音乐为主。民族音乐包括了传统音乐,民族音乐教学并非指一般的中小学普通音乐教学,其作为音乐教育不容忽视的一部分有着特殊性。通过把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两者的定义、性质等方面进行比较,可以将民族音乐教学定义为一种旨在培养人们学会学习和欣赏中国民间音乐,并以此培养人们树立爱国主义情怀与民族自信心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

1.民族音乐教学——跨文化音乐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着特殊的环境特点——大杂居,小聚居;由于各民族各地区的文化、生活习惯、地理位置等方面都有着各自的特点,其所需的教育和发展也是不一样的。当前,不同文化之间碰撞与融合,每个国家都应该有保护和传承本民族音乐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都应该充分领悟到本民族音乐文化的价值。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应该首先以母语文化的教学为基础,同时充分体现出具有民族特色的音乐教育。纵观世界民族音乐的发展历程,人们都在稳步推进国家民族音乐发展的步伐。从欧洲音乐史来看,自最早的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开始,国与国之间音乐文化交流与传播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广。尽管如此,各国的民族音乐特性也未曾消失,反而在这种大背景下得到了强化,比如19世纪形成的以斯美塔那、德沃夏克、格里格、鲍罗丁、柴可夫斯基等为代表的发展本民族的语言、内容为特征的民族乐派,他们是各国坚守民族音乐的领军人物。反观我国的民族音乐教学,就不如西方国家那样能够很好地以民族音乐教学为基础进行跨文化音乐教育。其根源可追溯到明末清初时期我国的闭关锁国政策到后来的许多有志之士对中国的道路进行探索,期间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使中国人民对我国的传统文化逐渐丧失了信心。但有学者表明,“在全球多元化来临之时,王光祈的中华民族根本思想仍是中国音乐文化走向未来的自身的文化逻辑起点。”[2]

2.跨文化音乐教育——民族音乐教学的保障和依托

不难发现,跨文化教育这种独特的教育方式,其在中小学的音乐课堂上是非常适用的。经实践证明,跨文化教育能够将本国音乐文化与西方国家的相比较后,进而对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有更深一层的理解,为我国民族音乐教学提供更有利的因素。在我国这样一个民族氛围浓厚的大家庭里,跨文化音乐教育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我国未来民族音乐教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国际著名学者内特尔曾提出,要让我们的学生了解世界的音乐,而不是教师一味灌输给学生音乐文化,并且让他们知道世界上的每一种音乐都是值得去欣赏和尊重的。笔者认为,这里内特尔所指的世界音乐和跨文化音乐教育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我们的目光不应该仅仅局限在西方音乐的层面,除了本国的民族音乐都应该纳入其中。从跨文化的角度看,如果能在别国音乐技术的基础上实现中国化,这对于我国民族音乐的发展是一件极好之举。

二、跨文化视角下中小学民族音乐教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现状

整体上看,“仍是以欧洲音乐体系为重,中国音乐为辅,对中国众多的少数民族音乐则更是缺乏深入的研究,更少纳入音乐教育的基本课程。”[3]实则,在民族音乐教学领域中是最需要实现跨文化教育的,然而从我国的整个音乐教育发展史来看,民族音乐教学的跨文化教育起步是最晚的。首先,跨文化教育强调的是一种双向的、动态的进程,但就目前我国中小学民族音乐的教学来看,其最多实现的是一种单向性的灌输过程,即中国传统的教学方法——老师教,学生学;其次,不同民族地区的学校教授的内容仅局限于本民族的音乐文化知识,很少包括其他各民族地区的。虽然学校和政府已经在教育体制、课程标准等方面加入了多元文化的因素,但还是未能达到一种多向性、多方面的民族音乐教学,比如教材在主流文化和其他民族文化的选编上就有所不同。由此可见,当前我国中小学的学生至多做到对本民族的音乐文化有所了解,还无法对我国各个民族的文化形成尊重与欣赏的态度,更不用说世界音乐文化了。

(二)存在的问题分析

1.专业教师师资的匮乏制约

我国中小学民族音乐教学的因素有很多,首先就要从师资力量说起。虽然现在高等学校的师范生越来越多,但随着国家对音乐教育的重视以及中小学音乐课时量的增加,音乐教师的师资还是不够的。另一方面,大多数毕业生还是会倾向于去一些城市的中小学就业,很少有真正能够投身于乡村教学的,即便有,还是会因为环境等方面的问题离开。由此可见,乡村音乐教师师资的匮乏阻碍了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其次,虽然很多教师具备了一定的音乐专业知识,但是我国中小学民族音乐教学的“西方音乐中心论”由来已久,很多的中小学音乐老师在入职前就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民族音乐课程培训,再加上本身具有的民族音乐知识也很欠缺,以及脑海中固有的西方音乐教学模式,这就导致了教师在教授学生民族音乐文化知识的时候就显得力不从心。跨文化音乐教育要求教师要结合世界民族音乐给予学生正确的音乐文化知识,然而实际的状况是,“西方音乐中心论”束缚了我国教师进行民族音乐的教学和探索。因此,如何培养专业的民族音乐教师和以一种开放、公正的心态进行民族音乐教学是有待解决的问题。

2.学生对民乐的认知度低

“国际音乐教育学会(ISME)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1994年召开题为“传统与变迁”的会议,会议讨论了世界各地音乐教育面临的问题,不仅要教不同的音乐,而且还要教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4]学生是教师课堂中的主体,每个学生从小都会受到家庭环境等外界因素的影响,他们对民族音乐认识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中小学生不喜欢也不愿意去听民族音乐,其实这背后的原因也是显而易见的,在如今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大街小巷播放着的都是些诸如抖音、电视剧里所谓的流行音乐,似乎在我们的身边很难发现会有人去欣赏一些民乐。很多学生认为现今流行的口水歌是一种时尚,对本民族音乐不屑一顾,认为这是一种过时的音乐。虽然中学生的思想相对来说要显得成熟一点,有部分可以接受民族音乐,但主要也是一些家乡的民歌之类,对于像国粹京剧等经典的中国戏曲则觉得乏味;还有一部分对地方音乐表示漠不关心,不发表任何意见。这种现象无论是对老一辈还是中小学的教师们来说都是极为痛心的,照这样发展下去,即便是拥有再多学识的教师也无济于事。

三、我国中小学民族音乐跨文化教育的传承策略

(一)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模式

在当今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二十一世纪,中小学的音乐教学模式也在与时俱进,因此在民族音乐教学中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模式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目前中小学在音乐课上比较常用教学模式的就是教唱课与欣赏课以及创编课。之前有学者提出“在实施传统音乐教育时,宜采用校内小课堂与校外大课堂相结合的教学形式”[5],普通中小学的音乐课一般都采用校内小课堂的形式,即最传统的教师教学生学的授课形式,然而小课堂形式并不适用于民族音乐的教学,还需配合校外大课堂的教学。校内小课堂不仅需要本校的音乐老师任教,还应该不定期邀请民族音乐研究领域的相关专家为学生们讲解答疑;校外大课堂指学生要在教师的带领下有组织地走出校园,去参观了解例如有非遗的相关地方,让学生亲身体验当地民族文化氛围有利于培养他们的爱国主义情操。

(二)培养相关民族文化自信

从当前的许多有关世界音乐的论著来看,提及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著作并不多,有的也只大概讲解了汉族的风俗文化、民俗风格等内容,涉及中国其他地区的相关音乐文化内容却很少提及,这说明大部分外国学者对我国的少数民族音乐不够了解。教育工作者们需要从这一现象看出未来还需要加强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普及。当前最重要的是树立我国国民对少数民族音乐的文化自信,如在中小学不间断地开展民间采风的活动以及去欣赏一些地方政府组织的关于民间音乐的表演活动,以此激发学生对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同时在建立文化自信的基础上“走出去”即推进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对外交流工作,向世界展示我国少数民族的音乐风貌,同时加强有关专业文化术语的翻译工作,使之更有利于推动我国的跨文化音乐教育,让中华民族优秀音乐文化传播到世界各地。

四、我国中小学民族音乐跨文化教学的未来发展方向

由于当代中小学生大多数都在城市中长大,缺乏田园生活经历,远离农业文明,长期下来就会使他们缺乏一种对大自然美感表达的内在冲动以及中国传统式的人文情怀体验,这对学习民族音乐是不利的。这就需要我们当下的教育者们面对一些不易理解的曲目时要适当地加以创新,创新本身其实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保护行为。少数民族音乐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复古与模仿”,它是一种民族精神的延伸,民族音乐文化代表的是一个民族的历史基因和血脉,但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每个人意识形态的不同,一定会出现新的艺术形式和审美意境,即所谓的创新与发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产生新的想法多少会引起不同的声音或非议,但是我们要知道,人类创造音乐艺术,是为了追求灵魂上的自由,并不是要用艺术来捆绑自己。就像从前,广东音乐宗师吕文成创制了高胡、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技术革命等等,他们在当时都遭到同行的质疑,但最终都成为了行业的荣耀。这些都说明了创新是在守护着民族音乐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民间音乐自身所具备的自然调节能力,并尊重艺术发展的规律,以更加科学、客观和宽容的态度来对待。”[6]随着世界不同文化相互交融碰撞,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者们也需要具备一定的跨文化教学能力。在这个音乐文化纷繁交错的社会,我们对待本国的民族音乐文化要有铁肩担道义的精神,在跨文化交流中推动中国民族音乐不断传承发展,走向世界,焕发勃勃生机。

作者:陈叶凡 单位: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