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公民素质教育实践研究

农民公民素质教育实践研究

从我国从2003年召开十六大开始,就已经明确了当前我国的城市化发展思路和相应的策略,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向工业化和现代化转化已经成为了我国社会的必然发展趋势,要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就要坚持中大小城市和农村共同协调发展,与我国的社会特色发展道路相应。而农民作为这一整个目标的主体,在随着农业趋近现代化和集约化的过程,素质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这个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过程中却严重滞后,所以如何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实现农民素质的提高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这需要相关的机构积极明确当前我国农民素质存在的现状,从而根据问题,解决问题。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可以快速解决三农问题,保证城市化和工业化、现代化同时发展。

一、了解农民如今素质问题,抓住问题根本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我国大部分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逐渐得到提高,但是不同地区和不同年龄之间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一般处于交通比较发达,靠近大城市的地区农民受科技信息教育等程度是比较多的,而处于偏远山区,如贵州等地区农民受科技信息教育等还未得到普及。此外,一般的青壮年农民学习能力和接触新鲜事物能力比较强,所以受教育程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还有很大部分的农民还处于封闭状态,素质低下,不能适应甚至不能理解农业现代化发展。其次,我国现大部分农民的经济发展意识得到了增强,但部分地区还存在“小农意识”现象,农民长期生活在农村,固步自封,小农既安,不愿意出门接触新事物,小农思想根深蒂固。此外,如今的农民借着手机、电视,获得很多外面的新闻,通过信息的渗透。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都有得到增强,但是观念还是非常淡薄,我国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地区因素,农村人口基数比较大,所以农民接受法律、文明知识等的力度都比较弱,当某些农民的法律权利受到侵犯时,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另外,也会不知不觉走向错误的道路。最后,随着当今就业压力大,各行各业也产生了或多或少的竞争,某些农民的劳动素质也就随之得到提升,但是相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和城镇化推进的速度,还是处于滞后状态,所以这就需要相关部门重视开展就业培训,采用多种机构不断提高农民的劳动素质。

二、加强公民权利责任教育,培养道德文明

开展对农民的素质教育活动,可以从责任权利意识教育和文明素质教育入手。权利与义务是我国公民需要具备的核心要素,也是公民自己的身份被自己承认和社会承认的重要表现,只有通过法律,承认自己的身份有效性,公民这个身份概念才会实现自己的意义和价值。在我国大力推进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中,权利和义务都是体现农民推进城市化过程的重要表现,也是表示正式从农民身份转化为公民的重要表现。长期以来,由于农村政策、地区发展缓慢缘故,很多农民并没有真正享受到法律带来的权利和义务,生活环境都比较恶劣,长此以往,逐渐自愿放弃或者被迫放弃自己的正当权利。所以相关机构也要积极加强对农民展开权利义务教育,让他们能够懂得,权利义务都是自己应该享有、遵守的内容,争取自己的权利,也不要损害他人的权利。此外,还应该具体展开道德和文明素质提高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文明礼仪教育为重点,深入展开爱国敬业诚信等教育,从而使农民可以自觉主动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会基本的礼貌用语,积极参与城市公共生活。

三、强化政治法律素质教育,提高农民能力

对于大量的农民来说,城镇化发展就是意味着自己的熟悉的、封闭的社会向法理社会、开放社会变化的过程,所以还需要积极在素质培养中加入政治、法律素质教育。参与是政治素质的重要体现,农民的参与度越高,其生活行为就会表现得越理性,所以应该注重培养其参与意识,促进政府的政治行为更公平公正。能力素质体现人身上的能动力,是影响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要素。新时代农民应该具有基本生存技能,良好的专业水平,并且能够具有较强的经济活动的能力,热爱生活,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能力,并且可以进行融洽的社会交往能力。此外,还应该积极顺应时展的潮流,积极培养开拓创新能力和自我创造能力,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总的来说,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条件下,需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面临显著的认识,了解农民素质培养制度还存在的问题,积极和当前我国农民的素质结合,配合国情,打造一个与国际发展接轨的素质培养方式。打造一支高质量的职业农民对我国的城镇化推进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当前,我们应该将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工作作为首要任务。

作者:王友传 单位:江苏省泰州市白马成人教育中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