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年度工作计划范例6篇

外贸年度工作计划

外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财企[*0]4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市场开拓资金包括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与活动的政府性预算基金和地方财政自行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市场开拓资金分为中央使用和地方使用两部分,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地方使用部分由中央财政预算拨付的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自行安排的专项资金组成。

第四条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

第五条各级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为市场开拓资金的主管部门,共同对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外经贸部门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业务管理,包括确定市场开拓资金的支持方向和使用范围,提出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审核、论证资金使用项目。

财政部门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预算和财务管理,包括审批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拨付市场开拓资金,提出市场开拓资金的监管要求,并与外经贸部门共同对项目及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

第六条各级外经贸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承办单位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具体业务管理工作。

中央使用部分,由外经贸部商财政部委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办公室")承办;地方使用部分,可由地方外经贸部门商财政部门委托地方承办单位承办,并报外经贸部和财政部备案。

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承办单位的相关工作,分别接受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承办单位受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委托,主要承办下列工作:

负责受理项目资金计划申请、项目实施申请和项目资金拨付申请并进行初审;

根据项目资金计划申请情况草拟年度项目资金计划;

负责对项目资金计划申请、项目实施申请和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和统计分析;

协助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市场开拓资金使用情况、使用效果进行跟踪、检查;

草拟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负责市场开拓资金有关管理规定的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资金用途

第八条市场开拓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

市场开拓资金优先支持下列活动:

贯彻市场多元化战略,重点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活动;

支持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

贯彻科技兴贸战略,支持高新技术出口企业和高附加值产品拓展国际市场的活动;

支持中小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

支持名优产品、本国原产成分高于70%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

支持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中小企业的国际市场拓展活动。

第九条市场开拓资金的主要支持内容是:举办或参加境外展览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的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开拓新兴出口市场;组织培训与研讨会;境外投(议)标等方面(具体支持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一)。

第四章资金管理和使用标准

第十条中央财政安排的市场开拓资金分为中央使用和地方使用两部分。直接由中央使用的资金占当年资金计划安排的30%,地方使用的资金占当年资金计划安排的70%。

第十一条市场开拓资金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支持项目所需金额的50%。对西部地区的中小企业,以及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所列优先支持的部分开拓活动,支持比例可提高到70%。

第十二条支持方式采取无偿支持和风险支持两种方式。对风险支持,企业在项目实施后未取得开拓市场成效可获得支持资金,否则不能获得支持资金。

第十三条以外币为计算单位发生的费用支出,按费用支出凭证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

第五章项目资金计划管理

第十四条外经贸部和财政部根据年度市场开拓资金计划安排,共同商定下一年度中央使用部分和分配各地方使用部分的资金额度。

每年7月1日前,分配中央使用的资金额度,由外经贸部下达到中小企业办公室;分配各地方使用的资金额度,由外经贸部和财政部下达到地方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地方外经贸部门将地方使用的资金额度下达到承办单位。

第十五条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承办单位,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组织单位的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分别草拟下一年度中央和地方使用部分项目资金计划。地方承办单位于8月5日前报当地外经贸部门;中小企业办公室于8月15日前报外经贸部。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内容包括:具体项目、支持内容、支持比例、支持金额等。

第十六条外经贸部和地方外经贸部门,根据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承办单位草拟的项目资金计划及已确定的年度市场开拓资金额度,分别编制下一年度中央和地方使用部分的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地方使用部分项目资金计划,外经贸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于8月15日前报送外经贸部。

第十七条外经贸部根据中央和地方使用部分的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综合编制下一年度全国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计划,于9月10日前报财政部。

第十八条财政部审核后,于10月10日前向外经贸部批复下一年度全国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计划。

第十九条中央使用部分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由外经贸部于11月1日前下达到中小企业办公室;地方使用部分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由财政部和外经贸部于11月1日前共同下达到地方财政部门和外经贸部门;

第二十条可列入中央使用部分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的项目包括:

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全国或跨地区的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提出的项目;

中央企业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提出的项目;

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中央企业或中央企业在京办理工商登记的子公司通过中央企业提出的项目。

第二十一条可列入地方使用部分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的项目包括:

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地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提出的项目;

在本地区办理工商登记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提出的项目;

在本地区办理工商登记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中央企业的子公司提出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和外经贸部可以根据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在执行年度中对下达的本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做适当调整。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根据下达的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拨付资金。其中,分配地方使用部分的资金,根据年度项目资金计划一次或分次拨付到地方财政部门;中央使用部分的资金(中央企业使用的资金除外),根据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按季度拨付到外经贸部。

第六章申请条件

第二十四条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可以申请使用市场开拓资金。

中小企业独立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的申请为企业项目申请;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的申请为团体项目申请。

第二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提出企业项目申请: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上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

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第二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组织单位可以提出团体项目申请:

组织的活动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目的;

参加活动的企业在10家以上(含10家),其中70%以上企业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中小企业申请条件;

申请支持的资金直接受益于参加活动的企业,以降低参加活动企业的费用和开拓市场的风险,提高企业效益。

第二十七条参加团体项目的企业,不得针对同一项目另外申请使用市场开拓资金。

第七章申请程序

第二十八条项目资金计划申请。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二十六条申请条件的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可于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按照本实施细则所附的支持内容,向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提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申请。

第二十九条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在提出项目资金计划申请时,应提交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报告、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二),并附相关资料。

第三十条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承办单位根据外经贸部和财政部批复的下一年度项目资金计划,以适当方式回复中小企业和项目组织单位,并对下一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的具体内容进行公示。中小企业和项目组织单位可根据批复的项目资金计划着手准备有关活动。

第三十一条项目实施申请。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根据批复的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在项目实施30日前向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提出项目实施申请。

第三十二条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在提出项目实施申请时,应提交项目实施申请、项目实施说明(详见附件三),并附相关资料。

第三十三条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对项目实施申请进行初审,并于5个工作日内分别报外经贸部或地方外经贸部门;外经贸部或地方外经贸部门对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内的项目实施申请,应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

第三十四条对申请调整项目资金计划内容的项目,中央使用部分由中小企业办公室进行初审后报外经贸部;地方使用部分由地方承办单位初审,外经贸部门商财政部门复核后报外经贸部。

外经贸部和财政部对申请调整项目资金计划内容的项目进行审批。

第三十五条无法在年度内按项目资金计划完成的项目,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应及时向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提出项目终止或顺延申请;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审核后分别报外经贸部或地方外经贸部门审批。

第三十六条对企业项目申请,每次给予支持的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对团体项目申请,每次给予支持的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第八章资金拨付

第三十七条市场开拓资金采取事后拨付的原则,即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向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提出项目资金拨付申请。

第三十八条申请拨付项目资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详见附件四);

国际市场开拓活动的项目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费用支出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

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

第三十九条中小企业办公室根据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对中央使用部分的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初审,按季度汇总整理后报外经贸部。其中,中央企业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审核后直接拨付,其它部分由外经贸部负责拨付。

第四十条地方承办单位根据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对地方使用部分的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初审,并报地方外经贸部门审批;外经贸部门按季度报地方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资金。

第九章评估、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一条财政部和外经贸部对市场开拓资金共同实施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的审批和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检查方式可以采用跟踪项目全过程、抽查有关资料或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等。

第四十二条中小企业办公室与地方承办单位、地方外经贸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应建立严格的项目审批和资金审核制度,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和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估,确保资金的定向使用,发挥资金的最佳效益。

第四十三条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外经贸部门与财政部门每年要对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并于次年3月底前上报外经贸部和财政部。重大项目(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项目完成后45日内专题上报。

第四十四条使用市场开拓资金的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对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专项检查,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章处罚原则

第四十五条凡有下列行为,均属违反管理办法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为:

违反市场开拓资金使用原则,擅自改变使用范围的;

截留、挪用、侵占市场开拓资金的;

用于个人福利、奖励及消费性开支或用于补充行政经费不足的;

同一项目重复申请的;

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资金的;

项目组织单位利用市场开拓资金,直接用于提高自身盈利水平和经济效益的;

违反管理办法、本实施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

第四十六条对发生上述行为的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财政部门将追回已经取得的项目资金;外经贸部门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允许其申请使用市场开拓资金。

第四十七条严重违反管理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将由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该项目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未能按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外经贸部门商财政部门将对其提出通报批评,严重者取消承办资格。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中央使用部分和地方使用部分的市场开拓资金,根据业务需要,可按不超过3%的比例安排必要的经费,支付聘请承办单位、咨询公司、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承办费用和业务费用支出,保证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评估、论证和审计工作的实施,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各地外经贸部门与财政部门可根据管理办法及本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市场开拓资金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外经贸部和财政部备案。

外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国际贸易  组织战略  人力资源规划  绩效管理  企业文化

某鞋业贸易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年轻女性PU质地鞋类产品出口的贸易公司,主营业务是通过商和经销商向国外市场投放针对年轻女性的各种鞋类产品。缺乏雄厚生产能力.使公司成为为争取生存与发展,往往在与外方谈判中降低品牌诉求与供货价格,从事大量贴牌产品的低利润生产贸易模式。公司以欧洲特别是欧盟各成员国客户作为经营目标,不直接面对消费者.通过了解和追随国外时尚鞋类产品的潮流趋势,采取批量出口贸易的经营模式,争取客户在女鞋销售方面的认同与支持。获得稳定增长的客户资源与市场份额。公司员工除必备的财务人员和处理日常内务的工勤人员外,主要由两种职业类型人员构成.一种是专门从事外贸接单的办公室业务人员,具备一定外贸英文听写水平和一定年限的从业经验;另一种是专门从事不同鞋款制作的版房技术人员.由从事鞋类型款设计与制作十多年工作经验的师傅与负责一般技术人员组成。

经营者并不注重公司文化的构建。公司人员构成中8O%以上人员年龄在27岁以下,属于从业时间短、未有家庭负担约束的就业人群。家族式的经营模式使公司强调经营者的绝对权威.不鼓励权力下放。家长式的员工管理模式使员工在公司工作中必须事事以经营者的明确肯定作为商业行为的依据。员工在公司中被看作是承担并完成任务的载体,并不强化个人贡献对公司的影响。企业文化更多可以以“来去自由、松散乏味”概括。员工对公司的认同度与忠诚度往往不能经受住其他公司更高薪酬的考验

作为一家主要市场在欧洲的女鞋产品贸易公司.其产品必须紧贴市场变化趋势,在迎合顾客需求方面,中国的企业设计人员所设计的女鞋式样不能适应西方女性的审美标准,所以公司采取与同行相同的手法,通过在国外参展考察期间有意识拍摄鞋款样式.聘请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模仿设计、生产乃至贸易销售。该公司的总体技术水平比纯粹从事一般鞋业产品的生产型企业高.但所使用的PU质材,又使其比从事皮质面料的鞋类贸易企业技术标准低。

针对欧美市场的女鞋贸易公司,目前都面临机遇与挑战的长期并存与不断发展的经营格局,完全开放的市场环境,对于目标定位于确立品牌地位的企业而言,往往意味着挑战多于机遇。过度竞争使其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根本克服难于实现跨越性发展的种种难题。目前,欧盟对中国皮鞋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所产生“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骨牌效应,日益加强的贸易保护主义,同业为争夺市场不计后果的降低同类产品供货价格,以及这两年来欧洲市场进口过量鞋类产品造成积压,的确使公司发展受到各种层次的困扰利用五项因素分析法采取人力资源策略迈克尔·波特的五项因素是一个考察人力资源系统是否适用的分析框架。这五项因素分别是:(1)社会、政治、法律及经济环境:(2)组织战略;(3)劳动力;(4)企业文化;(5)生产技术和工作管理。就公司的发展而言,可从五项因素分析,适当调整人力资源策略。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一、外部环境

该鞋业贸易公司在生存发展过程中所受到的各种制约。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一批新兴企业所共同遭遇的普遍问题。这些企业由一些有丰富从业经验及客户资源的从业人员从原企业离职后所创立。管理经验不足,不能从家庭式工作模式向人力资源管理的质的转变,是束缚其在短期内迅速发展的致命弱点.企业必须根据社会、政治环境、经济环境为着力点,想方设法作出改变,才能在市场上站稳脚跟。

二、战略

(一)建立公司发展总体战略目标。统筹各项策略实施通过确立品牌形象,投资鞋类实体生产,逐步获取经营主动权,实现单纯依靠出口贸易向设计、生产、销售相结合的实体经营的转变。

(二)根据企业发展总体战略,建立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目标只有紧贴企业长远战略目标的人力资源规划.才是能够帮助实现目标的最优选择。该贸易公司的中长期战略目标是实现设计、生产和销售相结合的实体经营模式.这就要求公司实现对人的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吸纳设计、生产、销售各方专才,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提前做好人员配置及调整的战略规划。建立健全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统筹落实制度的实施。把各项制度深入贯彻在日常管理当中.保证人力资源规划的实施有力促进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制定措施保证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建立跟踪控制体系.避免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外力干扰,确保公平合理性。

(1)建立绩效管理体系。

绩效管理是一种提高企业员工绩效、激发员工潜能.使企业不断获得成功的管理思想和具有战略意义的管理方法。科学运用绩效管理体系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工作潜力、提升产能,可以说.绩效管理是调节工作产出的最直接的杠杆。该公司需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划分企业内的业务部门及其职能范围,采用彼此竞争的工作团队模式.通过强化竞争奖励机制来促进业务提升是该公司一项重要的规划。

1.制定绩效计划

在公司战略目标的指导下,由管理者与员工共同制定绩效计划。充分考虑员工对每一项指标的意见和建议,经过修订,最终形成绩效计划,通过绩效计划书,员_T对整个绩效考核周期内全部工作内容、目标及关键工作指标非常了解。

2.绩效辅导与监控

为了使绩效考核有效实施.应进行绩效相关考核工作事项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按部门建立专兼职考核员。对他们加以培训。以点带面,让他们负责对本部门其他人员进行宣传与教育,收集问题和建议,反馈至管理者,进一步加强上下沟通,帮助员工更好地完成绩效计划。

3.绩效考核

在正式开始绩效考核之前,安排一定周期的试行期.按照管理者和员工共同制定的绩效计划书进行考核与评估.将最终结果作为修正绩效计划书中不足之处的参考.使员工从心理上有一个过渡期。试行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真计入绩效管理体系当中,成为员工存提升、培训、奖惩等方面的体现。

外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3

一、apec贸易便利化的新进展

(一)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

自从2001年apec上海会议提出在五年内将apec地区的贸易交易费用降低5%的目标后,2002年apec即通过了“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和“贸易便利化行动和措施清单”,各成员方据此行动计划将在2002-2006年内将各自贸易交易费用降低5%。后来,此次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被称为“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tfapi)”。

作为apec负责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协调机构,贸易投资委员会(cti)一直领导并监督此行动计划的实施。以此行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2期动计划为蓝本,各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单边行动、集体行动等不同方式完成任务。“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涉及到了四大领域,即海关程序、标准和一致化、商务流动以及电子商务。

2006年,在越南河内举办的apec领导人会议上,“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被宣布顺利完成。在2002-2006年的五年间,apec成员方选择了总数超过1400种的具体便利化措施方法,并完成了其中62%强的内容,包括关境网上服务信息、成员方关税支付及与贸易有关程序的无纸化或自动化、食品标签、电子电器等方面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统一、成功使17个成员方参加商务旅行卡计划、成员方之间免签证范围继续扩大、推动apec电子商务数据隐私框架协议等,并成功使地区内贸易交易成本降低5%。

(二)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

“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顺利完成后,在2005年apec釜山会议上,领导人们提出了在2007-2010年间使地区内贸易交易成本再降低5%的目标,之后,“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便应运而生。虽然“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仍然集中于海关程序、标准和一致化、商务流动以及电子商务等四大领域,但是对其具体行动和措施进行了更新和修订。修订后的行动和措施清单以“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的清单为基础,删除了已经完成或不合适的内容,形成了涉及4个领域、14个方面、共70个行动措施的清单。

1、海关程序

海关程序是“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的内容非常多,它包括6个方面共24个行动措施:包括以加强贸易便利化自评并发现、改善海关相关手续瓶颈为目的的货物放行时间调查(time release survey,trs);实行基于“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化标准框架协议”的apec框架协议;在《京都公约》基础上简化和协调;贸易相关程序的无纸化、自动化;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关税制度、协调关税结构;恰当、透明、可预见的贸易相关程序等6个方面。

2、标准和一致化

标准和一致化是“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4个方面共25项行动措施,包括:(1)使apec各成员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为技术性规章的开发和执行实施最佳惯例。具体而言,各成员将在优先领域使其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并为自愿行动计划(vap)提供更新信息;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协调影响成员方之间货物相互认可的规章制度、编码和标准等;执行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关于开发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原则的决定,在涉及国际标准的贸易协定、国内法律和规章的术语使用上也要与该委员会的决定保持一致;实施信息技术产品贸易便利化工作计划;将国内关于医疗设施的规章与全球协调工作组(ghtf)的原则保持一致,并积极采纳实施其指导文件;将国内关于化学品的危险品分类及标签制度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及标记协调制度(ghs)保持一致等10项具体行动措施。(2)在受管理和自愿的部门实现一致化认可。包括电子、电器设备相互承认协议(eemra);食品行业相互承认协议;电话产品相互承认协议;亚太实验室认证合作(aplac)多边相互承认协议等8项措施。(3)发展技术基础设施。即参与技术基础设施发展战略;参与食品安全合作论坛;参与apec标准教育倡议等3项行动措施。(4)确保apec成员方标准和一致化评估的透明度,并为工商业界的参与提供便利,涉及到4项具体措施。

3、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方面的便利化涉及到两个方面,共13项行动措施。包括在减少电子商务壁垒方面,通过范例交换,确定电子商务的主要壁垒;确保政府、商界和公众间在网上互动方面的兼容性等4项具体行动措施。在加速使用电子商务方面,包括apec成员方为使用安全电子支付方式提供便利;促进对消费者和企业的电子商务法律教育;实施能够提高有竞争力的信息通信服务供给的政策措施;通过提高透明度减少商业成本;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使用电子商务提供便利、识别电子商务中针对企业的特定障碍等九项行动措施。

4、商务流动

关于商务流动的内容,在“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ⅰ”中反映的比较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简化并规范程序以及提高信息通信技术的使用。其中简化、规范程序方面涉及到旅行证件检查、专业服务、旅行证件安全性以及移民立法等方面标准的实施;根据apec已达成的30天标准简化公司内部人员的跨境流动程序简化安排;继续实施和促进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等3项行动措施。另外,在提高信息通信技术的使用方面,则涉及到对短期居住申请创建网上居住安排;创建机读旅行证件(mrtds),如果可能则在2008年底附带实现生物特征识别功能;创建先进乘客信息系统,确保已通关乘客在到达时快速通关等5项行动措施。

(三)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的最新进展

根据apec贸易投资委员会2008年提交的年度报告,apec成员方在简化并规范程序、提高信息通信技术的使用、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关税制度,协调关税结构等13个方面,实施了多个行动措施,并取得了不小的成果。特别是在全部47个关键绩效指标实施效果统计中,有28个变化率统计值都是大于0%(见表1),这说明在这些方面,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是有进步的,而另外5个实施效果没有办法以数值形式体现,但是实施效果都非常显著,因此准确地说,在这32个以关键绩效指标衡量的贸易便利化行动方面,都取得了不小进展。

在全部47个关键绩效指标实施效果统计中,有12个的变化率是0%,也就是2006年12月31日至2008年10月15日“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ⅰ”实施过程中,这9个以关键绩效指标测算的行动措施没有进步,分别集中在如下方面或具体行动措施:根据apec已达成的30天标准简化公司内部人员的跨境流动程序简化安排;贸易相关程序的无纸化、自动化;使apec各成员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为eemra第二部分;j:eemra第三部分;k:产品多边互认协议;l:关井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多边互认协议;m:质量管理体系太平洋认证合作多边互认协议。资料来源:apec,(2008),second tradefacilitation action plan(tfap m keyperformance indicators(kpi)and re-porting methodologies,cti annual re-port to ministers,pp.105-118,技术性规章的开发和执行实施最佳惯例,如iec、codex;apec食品部门相互承认协议;亚太实验室认证合作多边互认协议;参与技术基础设施发展战略等方面。特别需要指出,o%的变化率并不一定说明在该方面毫无成果,很多情况下,这是由于受限于关键绩效指标的选择,因而造成某些方面的进步没有办法以数字形式体现出来;而且还会出现同一个行动措施,如果以不同的关键绩效指标去衡量,测算出来的最终成果可能相差很大的情况。

另外,在2008年年度报告中,有两个关键绩效指标出现倒退,分别是以关键绩效指标“在自愿行动计划中的任何领域都满足100%的国内与国际标准一致的成员方总数”测算的“各成员将在优先领域使其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并为自愿行动计划(vap)提供更新信息”,出现了-11%的变化率;以及以关键绩效指标“参与标准和一致化分委员会关于最佳规章管理、标准与一致化会议的成员方总数”测算的“确保apec成员方标准和一致化评估的透明度,并为工商业界的参与提供便利”,出现了-77%的变化率。

总之,根据apec贸易与投资委员会2008年提交的年度报告,“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的进展还是比较显著的。

二、apec贸易便利化的新变化

鉴于“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实施经验,“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变化。

(一)加强集体行动

apec逐渐认识到,通过成员方的集体行动解决贸易相关议题,可以为工商界带来更大的福利。因此,不同于以往各成员自愿采取单边行动计划、集体行动计划或者“探路者”方式,此次apec成员方同意在“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中加强集体行动,而且在海关程序、标准和一致化、商务流动以及电子商务等四大领域都有所体现。比如,在海关程序方面,apec海关程序分委员会(sscp)创建了一个论坛,使得成员方可以自由交流最佳惯例并探索集体行动目标;另外,为方便进出口商,减少他们周旋于各级政府机关办理各种手续造成的时间、金钱浪费,apec提出了“单一窗口”倡议,该倡议旨在允许贸易商或货运方,可以在单一入口处提交标准化信息或文件,以完成所有进出口和转口相关规定要求。该倡议的最大好处在于以电子表格形式一次性提交贸易相关材料,极大地简化了贸易、运输过程中繁杂的官僚主义做法。在商务流动方面,如何深化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将商务旅行卡的使用范围从目前的17个成员方扩大至全部21个成员方,将是apec的商务流动工作小组(bmg)未来的任务之一;另外,该工作组结合能力建设要求,协助所有成员方建设具有生物特征识别功能的机读旅行证件及相关边境处理系统等多套系统。在另外两个方面,在标准和一致化分委员会(scsc)的协调下,实施食品安全合作倡议等;在电子商务指导小组(ecsg)协调下,实施保护数据隐私倡议等。通过加强集体行动,apec的贸易便利化行动得到了更好的保证。

(二)引入关键绩效指标

为了确保“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的顺利实施,apec贸易投资委员会同意工作组构造关键绩效指标(kpi)以对集体行动计划实施效果加以监督、评估。各工作组将决定为“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中各具体行动措施制定合适的关键绩效指标,这些指标可以是时间上的节约、交易费用上的节省、能力建设上的提高以及安全性上的提高等。

同时,apec贸易投资委员会也同意,每年各工作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年度进度报告方法。2008年的apec高官会上,工作组就向贸易和投资委员会建议了关键绩效指标以及相应报告方法。而且工作组的进度报告也会包含在贸易投资委员会的年度报告中,同时也会提交apec部长级会议。正如表1所示,通过引入关键绩效指标,可以更清晰地跟踪“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实施进度,也有利于评估其实施效果。

外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4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斯曾提出过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他认为:人们过去对制度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是在起作用。因此,对我国对外贸易制度创新的,重点应该是了解本国制度变迁的惯性和趋势,在我国对外贸易制度创新和发展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找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对外贸易制度创新之路。

一、我国对外贸易制度变迁的历史回顾

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对外贸易制度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的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国家统制的对外贸易制度,其特点是高度集中,国家集外贸经营权和管理权为一体,政企不分、国家财政统负盈亏。在30年的时间里我国之所以采取这样的贸易制度是源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来源于苏联的经济体制及其对外贸易的模式。在建国初期由于没有经验,经济体制采取了苏联式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与这种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对外贸易就是实行国家统制型的贸易制度;二是来源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历史教训。历史的教训使得我国在开展对外贸易活动的过程中,往往存有戒备心理,过分强调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忽视对外经济交往,认为这样就可以减少对发达国家的依附,这必然促成国家统制的贸易制度的形成。

尽管国家统制的贸易制度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曾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使得我国无论在贸易范围还是在规模上都受到很大限制。据统计,1979年我国进出口总额为293.4亿美元,其中出口为136.6亿美元,出口额只占世界出口额的0.83%,居世界各国和地区第32位。原有的对外贸易制度存在管得过宽、统得过死、不利于调动微观主体积极性的缺点。

2.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对外贸易制度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逐步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与此相适应,我国的对外贸易制度也从国家统制型转向开放型。我国1979年以来的对外贸易制度的转型,是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紧密相连的。我国之所以实行对外开放的决策也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新中国成立后30年经济长期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框架内发展,闭关锁国,同国外发展的差距扩大了;二是战后不仅发达国家而且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先后选择了对外开放的道路。很多国家和地区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分享了参与国际分工所带来的益处,并使得自身的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历史和现实警示我们,如果不顺应的潮流、不实行开放的政策发展经济,我国就有可能被开除“球籍”的危险。所以,改革开放是我国历史与现实的选择。

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先导、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的对外贸易,其体制、机制和政策随着对外开放的进程而不断深化与发展。从1979年到2001年,我国的对外贸易制度变革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即下放外贸经营权(1979—1986年)、推行外贸承包制(1987—1990年)、取消外贸财政补贴、进一步完善承包制(1991—1993年)和实行汇率改革、取消承包制、加强宏观管理(1994—2001年)阶段。经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我国的对外贸易制度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外贸体制从集中垄断走向放权和联合对外;外贸政策从管制走向开放,从保护走向自由;外贸运行机制从计划实施走向宏观调控和依法治贸。从整体上看,该阶段基本上建立了符合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开放型、相对自由化的对外贸易新制度。

这一时期我国外贸制度的变革和创新大大地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206.38亿美元发展到2001年的5097.7亿美元,扩大近25倍。占世界贸易的位次由1979年的排名第32位上升到第6位。对外贸易增长率年平均为15%左右,大大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的水平。

3.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对外贸易制度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入世后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我国的对外开放也呈现出新的特点:由政策导向型的开放将转变为同国际经济接轨的制度型开放;从有限范围和领域的开放将转变为全方位、宽领域的开放;从单边、自主的开放将转变为双向、多边、有约束力的相互开放。我国经济将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之中。对外开放的新特点也对我国现有的对外贸易制度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

诺斯制度变迁的“路径理论”认为:利益诱致是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因。一种制度如果能使各方的利益达到最大化,人们就不会有改变这种制度的动机和要求;反之,社会对新制度的需求就会变得十分强烈。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制度不能满足人们利益最大化是一种常态,因此,制度也就处于生生不息的变迁之中。

如上所述,我国的对外贸易制度经过20余年的变革和创新,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但是在加入世贸组织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的对外贸易制度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差距。例如,我国的外贸经营权尚未完全放开。私营和民营获得外贸经营权的门槛过高,国有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依然具有垄断性,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经营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外贸经营权还是实行审批制。再如,外贸制度透明度不高。如行政管理、外贸政策等透明度不高。还有,我国的进口体制缺乏统一性。这些问题的存在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在对外开放新阶段发展的制约因素,从而也孕育了我国对外贸易制度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创新。

二、我国对外贸易制度变迁的路径

总结我国对外贸易制度变迁的历史,可以发现,我国对外贸易制度走过了一条从管制到放松管制、从集权到分权、从计划到市场的创新之路。历次对外贸易制度的变迁既是对前一次外贸制度的继承,又是对前一次外贸制度的否定。我国的外贸政策在很长时间是采取严管制和高保护的政策,历次的制度变迁都在逐步放松管制,并或多或少地引入自由化的因素。外贸体制以外贸经营权为例,从原先只有外贸部所属的专业外贸公司才有权经营对外贸易到其他部委的外贸公司、到地方的外贸公司、再到企业和三资企业,都体现了从集权到分权的特点。外贸运行机制从完全的指令性计划到指导性计划、再到国家只进行宏观调控,每次制度安排都在逐渐引入市场的因素。可见,我国外贸制度的变迁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体现了路径依赖的特点。

国际环境的变化是我国对外贸易制度变迁的外在推动力量。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西方国家对我国实行经济封锁,迫使我们走自力更生的发展道路。又由于社会主义阵营的存在,苏联的经济模式有着强烈的示范效应,在我们没有经验的情况下,只能照搬苏联的模式。所以,建国后的30年的时间里,我国实行的是统制的贸易制度。冷战结束,世界的形势走向缓和。在和平与发展的主题下,加上成功国家和地区的示范效应,推动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外贸制度的实施。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下,世界经济走向一体化,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不能脱离国际环境去发展自己的经济。这促使我国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的潮流,也推动我国对外贸易制度的创新,实行更加开放的贸易制度。

利益诱致是我国对外贸易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因。诺斯认为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因是主体期望获得最大的潜在利益,正是获利的期望无法在现实的制度安排中实现,才导致了新制度的形成。系统考察建国后我国对外贸易制度的变迁,可以说我国对外贸易制度的变迁都是利益诱致的结果。国际贸易的主体是国家,建国后的外贸制度的变迁的过程是国家不断追求潜在利益的过程,每一次外贸制度的创新都是在旧制度无法获取潜在利益时发生的。但国家主体利益的获取是通过调动微观主体———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而获得的。下放外贸经营权的制度安排,初步调动了地方和企业开展对外贸易的积极性,形成对企业的激励机制,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外贸承包制所形成的激励机制则进一步调动了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并且使监督和组织的成本大大降低。但下放经营权和外贸承包制只是浅层次的变革,其中潜在的利益推动了深化改革和新的制度安排的出现。

我国对外贸易制度的变迁以强制性变迁为主。制度变迁可以分为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前者指的是一群行为主体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所引起的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实施的变迁,后者指的是由政府法令所引起的变迁。回顾外贸制度变迁的历史,我国的外贸制度的每一次安排和创新都是由政府做出理性的选择并颁布相应的法令强制实施的。例如,国务院先后在1998年和1990年底分别颁布了《关于加快和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外贸易体系若干问题的决定》等相关法令文件强制推行和完善外贸承包制。1994年7月1日实施的《外贸法》则为深化改革和新的制度安排提供了法律的保障。政府对外贸制度的选择,不仅对当时的制度生成、固化起重要作用,而且对今后制度的变迁也有着重大的。

我国对外贸易制度的变迁是核心制度创新与配套制度创新的结合。制度创新不是孤立的,一项制度安排的效率不是独立于其他制度安排之外动作的结果,而是制度结构整合的结果。每项制度安排都必定联结着其他制度安排,共同融合在制度结构之中,其效率还取决于其他制度安排的完善程度。或者说,任何一项制度安排都是制度结构中其他制度的函数,一项制度安排的改变,都可能引起其他制度安排或整个制度结构的效率发生变化。以下放外贸经营权的制度创新为例,国家为调动外贸经营的积极性,核心的制度创新是下放外贸经营权,同时还进行了外汇、外贸计划管理体制以及外贸行政管理的配套制度创新。所以,在制度创新中,必须集中精力抓住核心制度创新这个关键,核心制度一旦确定,就成了配套制度变迁的制度环境。

我国的对外贸易制度变迁是自创式制度创新与借鉴式制度创新的结合。自创式制度创新是依赖自我设计、自我建构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创新由于没有先例,没有他方的制度创设经验和绩效可供,制度创新在很大程度上是依据理论的预期分析。这样有可能创新更有效率的制度,也有可能创设出更缺乏效率的制度。因而,自创式制度创新的初始成本较高,预期可信度较低,具有较大的风险,摩擦性成本较大而动力较弱。借鉴式制度创新是借鉴他方已经创设的具有一定效率的制度变迁。当他方制度运作产生强大的示范效应、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和说服力时,借鉴式制度创新就会出现。这种制度创新的初始成本、风险性、摩擦成本较小,创新的动力较大,可以在比较大的制度空间里进行选择。我国的对外贸易制度在建国初期采用了借鉴式的制度创新,照搬苏联的模式,教训是很深刻的。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外贸制度在借鉴市场经济制度的框架内进行了大胆的自创式制度创新,注意解决本部门的新问题、新情况,取得了非凡的成功。这种自创式制度创新与借鉴式制度创新的结合是我国今后外贸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我国对外贸易制度的创新方向

,我国对外贸易制度的创新应该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和世贸组织的总体框架下进行。

传统的贸易政策大致可以分为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两大类,这两类贸易政策之争一直贯穿在几百年国际贸易与实践的过程中。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的加剧,建立在竞争优势基础上的战略贸易理论及其相应的管理贸易政策开始被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所接受,这种管理贸易政策兼有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的特点,突出了对外贸易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主张国家采取法制化的政策手段管理对外贸易,并通过广泛参与双边、多边的国际经济合作和协调各国的经济贸易政策,增强本国在国际谈判中的博弈力量,维护和提高本国的国际竞争力。

从世贸组织的基本规则和运行机制可以看出,尽管世贸组织以自由贸易为宗旨,但同时它又是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组织,允许成员在其规则下,对贸易和国内产业成长进行有限但有效的扶植和管理。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世贸组织制定的组织框架和各种协议和规则也是“披自由贸易之皮,行管理贸易之实”。

从全球范围内管理贸易政策的实践来看,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已经普遍采用了这一政策体系,而发展家由于受制于有限的国内市场和弱小的高新技术产业,很少采用战略贸易理论和管理贸易政策。但我国作为部门比较健全、制造业生产和出口能力不断扩张的发展中大国,则有条件实施促进产业竞争的管理贸易政策和与之相对应的贸易制度。

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虽然分享了多边贸易体制带来的各种权利,但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伴随着国内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和贸易壁垒的拆除,国内工业将面临着国际竞争的压力。而在出口激励手段受限的情况下,国内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也必将遇到一定困难。因此,尽管在未来较长的时期内我国工业发展的比较优势依然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以及中等技术水平的加工制造业,但如果要从根本上增强我国工业的国际竞争力,实施纯粹的自由贸易将很难满足我国工业化和化的中长期目标。而着眼于形成动态比较优势和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在世贸组织规则下,实施有管理的贸易自由化战略则是我国现实的选择。这一战略的核心在于低程度的产业保护、灵活规范的进口限制和温和的出口鼓励政策相结合,强调政府对结构调整的积极干预,通过综合运用世贸组织允许的关税、反倾销与反补贴、保障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手段,使我国的对外贸易制度的定位趋向于中性化,具体政策手段趋向于弹性化、柔性化。所以,我国对外贸易制度的创新方向应该遵循这一战略思路,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展开。

在宏观上,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有管理的贸易自由化战略的总体要求,可以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对外贸易制度的创新。

1.创新外贸领导体制。需建立新型的外贸领导体制,更新外贸领导体制的观念。作为政府管理机关,从根本上说更是服务机关。作为我国外贸的各级领导部门,它们的主要任务应是制定不同层次的外贸发展战略、外贸方针政策和外贸立法,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使我国经济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

2.创新外贸管理体制。以前外贸管理体制在变革的过程中,始终存在“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现象。如何实现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真正做到集中与分散、统一管理与经营灵活的有机结合,我们认为政府应考虑重视行业管理的作用,成立相应的行业商会,在行业商会中成立行业进出口商会。

3.创新外贸计划体制。经过多年变革,外贸计划体制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仍然存在着国际市场上按市场经济原则办事,国内市场上按计划经济原则办事,盲目追求完成计划的现象,这种割断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联系的行为,事实上促成了官商不分、政企不分。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创新我国的外贸计划体制。

4.创新外贸价格体制。我国的外贸价格是一种双重扭曲的价格,商品的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不挂钩,与国际市场相比,我国初级产品国内价格过低,而工业制成品国内价格偏高。这种价格扭曲的现象,再加上我国实行地区倾斜政策,各个地区之间外汇留成比例不同,造成了企业经营条件不同,无法公平竞争,无法以市场衡量企业的经营效益,这也是世贸组织成员特别关注的。因此,有必要立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价格扭曲的现象。

5.创新进口管理体制。(1)根据对外承诺,选择适当时机分步将关税总水平调到发展中国家应有的水平,一般认为15%比较合适;同时,基本实现关税政策的统一和规范运作,确立较为合理的关税结构。(2)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非关税措施,对于确属幼稚产业的少数商品保留进口配额管理,对于少数敏感性的农产品实行进口关税配额,按照世贸组织规则给予一定期限的保护,取消其他非关税措施。(3)进一步提高进口管理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确保进口政策制度在全国的统一实施。(4)经过一定的过渡期逐步放松对进出口经营权的限制,最终向登记制过渡。(5)与经济体制整体配套改革进程相适应,逐步实现外贸政策的中性化,以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率为目标,最终建立竞争性的进口体制。

6.创新出口管理体制。(1)在计划管理方面,应把计划列名的出口商品降低到最低限度,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资源性商品以及关系国家战略利益的商品,要具体定位、测度,并力争化、合理化。(2)出口许可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3)进一步完善外贸企业的自负盈亏机制。(4)加强工贸、技贸、农贸结合,积极进行各种跨部门的联合、联营,使出口贸易实体多元化。同时,外贸公司也要进行改造,逐步走上实业化、集团化和国际化经营的轨道。

7.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进一步下放外贸经营权,将目前审批制逐步改为按规定的条件,经过登记自动获得认可,减少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的管理环节,按效率、公正、公开的原则改进发证办法。内贸和外贸的管理应逐步统一,能够精简合并的机构应尽快精简合并。对外贸主管部门的职能应当放在制订和实施外经贸发展战略、出口产业政策上,综合运用经济的、的和行政的手段,保证对外贸易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在微观上,按照世贸组织和有管理的贸易自由化战略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套制度创新。

1.积极探索企业制度创新。有条件的企业应进行股份制变革,变单一的国有制外贸公司为多家法人持股,并允许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企业破产、兼并、合并,鼓励效益好的公司通过兼并、合并或联合等进行集约化经营。建立董事会制度和经理负责制,改革企业内部的管理,使职工尤其是经理人员的责、权、利相匹配。逐步打破企业经营范围的限制,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走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经营道路。积极推行出口制,转变经营作风。

外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5

科技局2017年工作计划范文:

1、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准确把握中央、中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跟上党中央的步伐。一是着力夯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清单做好整改工作。三是着力深化党风、政风和作风建设。四是着力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2、继续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优选符合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企业进行培育,使其尽快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结合 “招商引资”筹划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项目奖励措施,力争尽快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3、积极筹划“政产学研资介”(政府、产业、学校、科研机构、金融、科技服务机构)六位一体的产学研新模式。支持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合作。一是积极发展产业创新联盟。通过各种项目倾斜,引导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群)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结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相互竞争小的实际,重点支持它们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研发;产业内“平行”企业间的合作应主要针对共性技术攻关、行业标准制定等;利用高校、科研单位在不少研究领域、方向上互补和联合科研实力雄厚的优势,实行强强联合共同申请相关重大科技专项。二是根据产业特点,搭建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的平台,支持共同研发、委托人才培养等。

4、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一是提高企业研发能力。以立项、补助、要素倾斜等手段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研发机构并不断升级,引导企业建立健全重视创新的机制,切实增加创新投入。加强对企业研发的公共服务和政策支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促使公共科技资源进一步对企业开放。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营业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二是提升企业产业化水平。引导风险投资、中小金融机构等开发针对企业产业化的融资产品。引导企业抓标准化工作,努力降低生产成本,确保产品质量稳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的标准要向国际标准看齐。鼓励企业多用自动化设备,提前适应劳动力发展趋势。引导企业完善与员工的利益分享机制,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建立稳定的技工队伍。三是增强企业开拓市场能力。引导企业重视品牌效应,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建立稳定、高效的营销渠道。找准目标市场,完善与分销商共赢、诚信的合作机制。实力强的企业可建直销渠道。

5、注重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科技人员创业活力。一是大力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计划”,进一步创新孵化器服务方式,打造集创业辅导、融资?指导、市场推广、孵化服务、人居配套等为一体的全链条服务体系。二是大力培育创新型初创企业。鼓励科技人员带技术、带项目到企业创业、创新;实施工业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鼓励、支持科研院所、高校科技人员帮助企业攻破技术难题、实现成果转化。鼓励、支持企业通过建立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联合开展产学研攻关等方式完善企业创新体系、创建高新技术企业,促成企业“小升规”。三是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充分利用好科技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创业平台作用,进一步汇聚创业要素;加强创业辅导与支持,帮助企业争取新产品与新服务进入市场,打造良好的创客发展环境。

6、积极申报安徽省知识产权强区工程。颍州经济开发区申报安徽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促进我区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商务局2017年工作计划范文: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实施更加积极、更加主动的开放战略,以促进对外贸易、稳定消费市场、电子商务、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不断解放思想、深化开放,努力促进商务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十三五”商务规划目标迈好步。

一、主要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

(一)外贸进出口总额。2017年我市的外贸进出口总额计划完成520万美元,同比增8%。

(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7年xx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计划完成52.5亿元,同比增长7%。

(三)培育限上商贸企业。2017年计划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家。

二、2017年的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确保进出口总额稳步增长。

1.加大政策宣传支持力度。一是有针对性地主动下到有发展外贸潜力的企业宣传国家、自治区的进出口贸易扶持政策。如我的市茧丝绸生产企业、木材加工企业以及化工企业。二是年初安排召开一次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座谈会,广泛宣传外贸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拓展出口业务。

2.做好外贸资扶持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外贸进出口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动员外贸进出口企业积极参加海外信用担保等。

3.切实搞好服务,努力发展对外贸易。一是帮助进出口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企业稳定步发展。二是加强市场调研,帮助更多企业走出国门,扩大国外市场份额,稳定现有出口企业。三是为出口企业与商业银行牵线搭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四是加强阿里巴巴一达通项目合作,推进跨境电商服务。

4.加大主体培育力度。动员我市茧丝绸生产企业、木材加工企业以及化工企业拓展国外市场, 2017年计划培育新增1家以上外贸进出口企业有进出口业务开展。重点是广西嘉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博冠纸业有限公司和广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

5.努力搭建企业对外交流的平台。组织和推荐外贸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充分利用国外会展平台,加大对外交流推介,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扩大出口。

(二)强化商贸流通,促进消费升级保增长。

1.增强市场监测调控能力,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平稳发展。加强市场运行监测水平,完善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流通市场信息监测平台,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商品、重点时段的市场监测,强化预测预警,引导供给需求,维护市场繁荣稳定。

2. 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大力发展会展经济。一是通过各种形式的节会机会,大力培育发展我市会展消费,重点做刘三姐文化旅游节等重要节会的商品展销活动筹划和推介,形成会展、旅游、商贸、文化业有机互动,带动相关的住宿、餐饮、交通、通信等消费。2017年刘三姐文化旅游节特色商品展计划以农特产展销与电子商务相结合,通过展销活动,带动我市的电子商务的发展。二是抓好重大节假日、各商贸企业的周年庆典等活动商品促销,拉动大众消费,繁荣节日市场。三是鼓励商家开展特色产品展、专项商品展活动。如本地特产会展、建材促销、节能产品展等活动。四是组织企业外出参展,扩大产品知名度。鼓励和组织我市名特优企业到南宁、桂林以及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参加会展,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2017年的东盟博览会,组织名优产品在进驻农展馆,向国内外推介我市的名优产品。

3.大力实施品牌创建,打造质量兴市工程。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品牌培育发展,通过品牌创建,壮大传统优势产业,培育扶持新兴产业成长和发展。引导我市的特色产品桑蚕丝、什锦菜、牛肉条等产品积极进行商标注册和产品有机认证,以及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广西著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荣誉称号。

(三)以项目建设为重点,推进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

集中精力推进重大商贸物流项目建设,着力构建xx市区域商业中心。一是抓好xx市东盟国际茧丝绸交易中心项目建设,2017年力争完成项目一期工程主体竣工,启动项目二期建设方案规划设计、征地等前期工作,力争在年底完成并开工建设。二是抓好城南综合农贸市场项目建设,力争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土地招拍挂,5月底前实现项目开工建设,年底力争完成项目一期批发市场主体竣工。三是抓好二手车及汽车配件交易市场前期选址工作。

(四)创新模式,加快电子商务发展

一是全面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继续申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规划。二是推进电子商务宣传培训工作,2017年举办电子商务培训班2次以上,培训人数达500人次以上。三是鼓励优势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经营模式新的电子商务骨干企业,进而带动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四是在产品品牌培育、包装、美工、运营、宣传推介等方面给与个体技术指导,努力提高特色产品网络知名度,培育一批电商企业;五是加大电商扶贫的力度,在全市开展电商扶贫工作,在贫困村贫困户设立乡村服务网点,通过对网点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电商操作能力,帮助其脱贫致富。六是积极抓好农村淘宝项目工作。2017年力争完成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实现村级服务站全覆盖,交易总额达4000万元,服务村民达15万人次,提供电商就业岗位达400个。七是抓好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建设。2017年引导5家以上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孵化基地,带动3000户农户增收致富,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达5000万元。

(五)常抓不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加强对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增强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初要与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加油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际风险抵押、考评。督促各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规章制度,强化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建设。组织商贸企业全面、细致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检查商贸领域各类展销、展览活动,确保活动安全开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成企业立即整改,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外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6

    主流观点指出,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实质即通过外贸活动实现社会劳动的节约,其形式是通过实物形态及价值形态的转换,使国内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同世界市场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但也有的观点认为,在外向型经济日趋发展的条件下,应注重开拓新的国际分工和交换的利益源泉,扩展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内涵。

    二、我国外贸经济效益衡量指标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评价指标是从结果角度对已发生事件的评价,其合理性是对以往经济行为真实有效评价的关键。同时评价指标不仅是对已发生经济行为的结果的衡量和评价,更是对未发生经济行为的引导。

    对外贸易经济效益作为客观存在,要求得到评价和衡量。当前我国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分两类:一类是对外贸易社会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一类是对外贸易企业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对于对外贸易社会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包括:进出口贸易总额、平均换汇成本、资金利润率、进出口贸易税利、贸易条件等;进出口贸易总额是对外贸易的直观总体表现,反映了我国对外贸易活动的规模,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和外贸计划的完成情况。以此为基础构筑的外贸社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在我国外贸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度量、评价和引导作用,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外贸的快速发展,如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一个贸易大国。2004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超过11000亿美元,提前6年实现突破10000亿美元的规划目标,其中顺差超过300亿美元。2005年我国对外贸易仍然保持着迅猛的发展速度,贸易总额14221.2亿美元,贸易顺差高达1010.8亿美元。我国对外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排名也由2003年的第4位升至2004年的第3位,并在2005年继续保持了这一位次。但由于受“出口创汇”思想的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评价指标体系中也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过分强调贸易总量和贸易顺差

    由于对外贸易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充足的外汇储备是发展对外贸易的必要条件,因此在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中特别强调贸易额顺差、出口增长速度等指标。为了完成出口任务,不少企业以牺牲利润的代价,低价竞销,提高市场占有率和销售额,在纺织品、服装等劳动密集行业,出口量增价减、丰产不丰收的情况比比皆是。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是媒体大肆宣传对外贸易高速增长,外汇储备增加,外贸形势大好,另一方面,更多的国内资源廉价地流向了国外,企业利润更少。

    (二)评价指标过于笼统

    单独评价进出口贸易总额,中国毫无疑问是一个贸易大国,但从贸易结构这一重要指标来看,中国距离世界贸易强国的地位还有一定的距离。在2004年中国1.1万多亿美元的总贸易额中,加工贸易就占了6000 多亿美元,而外来加工的出口贸易占全部出口额的58%。即便是一般贸易中的份额,也有相当部分为外资企业所创造。如天津2004年的314家外资企业出口总量为99.4亿美元,占天津出口总量的99.1%。而103家内资出口企业总计出口234 万美元,占有量不到0.2%,这种外商主导出口的情况在我国各大城市普遍存在。因此,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乔治-吉尔博伊认为:“中国的高科技和工业产品的出口是由外国公司而不是中国企业在主导。中国企业严重依赖从美国和其他工业发达国家进口的设计、关键性元件以及生产设备等,几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去吸收消化和推广它们进口的技术,从而使得中国企业不可能迅速成为全球工业中的有力竞争者。”

    (三)忽视了对外贸易社会经济效益的评价

    现有的外贸指标评价体系对社会经济效益评价的缺失,使得一些出口行业在取得显着经济效益的同时,忽视了社会经济效益。例如,陶瓷生产过程中对环境污染是十分严重的,目前许多欧美国家都在逐渐减少陶瓷的生产。而在中国,众多陶瓷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竞相压价,以牺牲环境资源的代价来取得微薄利润。中国的劳动力价格比美国、日本低二十倍,比泰国要低一倍,甚至比人均GDP 低于我们的印度都低。沿海地区很多地方的财政税收每年增幅30%以上,而从事外贸出口的大量民工工资近十年却没有多大变化。这种不正常的状态说明我们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益衡量指标存在较严重的问题。

    三、我国外贸经济效益衡量指标存在问题的原因及修正原则

    (一)我国外贸经济效益衡量指标存在问题的原因

    1.重商主义的深远影响

    虽然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价值论和比较优势理论一直为我国参与国际分工、进行对外贸易的基础理论和指导思想,但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外汇紧缺局面使重商主义对我国外贸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新形式下的“重商主义”,即“提倡节约,重储蓄,轻消费,扩大出口,减少进口,赚取更多的外汇” 的观念成为多年来我国发展外贸的主要驱动力。

    20世纪80年代,我国外贸收支绝大多数年份是贸易逆差,外汇短缺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创汇,我国采取了诸如出口退税等一系列促进出口的政策,外汇储备也由此快速增加。在当时特定的背景下,突出贸易额、顺差、出口增长率等指标有其现实意义。但是,对这些指标的侧重并未随着世界经济和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发展变化。政策性的出口鼓励使外贸企业盲目地追求出口数量和出口贸易额的增长,大大忽视了社会效益。在外汇储备超过7000亿美元、即将成为全球最大外汇储备国的今天,过分强调创汇额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

    2.发展对外贸易的经验仍然欠缺

    在全球化的趋势下,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十分重视对外贸易及其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但是,我国改革开放时间较短,市场体系与市场机制仍有待完善,与有丰富对外贸易经验的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但是关于对外贸易方面的各项政策及评价标准并不完善,甚至存在诸多缺陷,其发展和完善也远不及对外贸易的发展速度。尤其缺乏对不同性质企业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区分以及对进出口商品结构的整体评价。

    3.市场经济体制有待完善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对外贸易活动的调控主要采取直接调控方法。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外贸宏观调控体系开始从以直接调控为主向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间接调控体系转变。虽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在逐步发展和完善,但现行的宏观调控体系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不能适应外贸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因为指令性计划被取消,所以在对外贸易发展的过程中统计是很重要的。但是,目前我国的统计思想比较淡薄,统计制度不甚严格,统计技术不高,统计指标不全面。再者,指令性计划尽管名义上被取消,但类似进出口指标的变相指令性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体系并未随经济体制的转变而有实质性的改进,这已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我国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益,对外贸企业也无法进行正确的引导。

    (二)对外贸易经济效益评价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 , 科学评价

    外贸经济效益评价既是决定贸易机会取舍的重要前提,也是指导外贸活动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评价对外贸易经济效益 ,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评价的原则。首先,评价所采用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合理。外贸经济效益评价的基础是对外贸易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数据。数据选择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评价本身的科学性;数据不真实、不清楚,也会导致评价结果失真,继而导致贸易决策失误。其次,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应力求科学、合理。根据对外贸易本身的特点,外贸经济效益的评价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应采用有别于国内其他经济活动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而且应具有可测性和可比性,定性指标也应有一定的量化手段与之相对应。这些指标不能过于复杂,计算所需数据也应比较容易获得和基本可靠。在对外贸易经济效益评价中,科学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应体现如下特征:

    (1)能准确全面地反映对外贸易的综合经济效益;

    (2)体现经济效益变动的连续性与可比性 , 沟通效益变动的轨迹;

    (3)简便易行,方便操作。

    2.贸易前的评价与贸易后的评价相结合

    从外贸经济效益评价的作用来看,贸易前的评价与贸易后的评价应有不同。贸易前的经济效益评价其实是一种效益预测,评价的目的在于决定贸易机会的取舍,选择确定合适的贸易对象与贸易条件;贸易后的经济效益评价则是对贸易效果的总结,把评价结论反馈到今后的决策中去,推进决策优化。对外贸易经济效益与贸易决策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述为下面的基本程式,即:贸易前的评价贸易决策贸易后的评价贸易决策优化。对一项贸易决策而言,既要依据上一项贸易效益评价的结论反馈,同时也要依据本项贸易的经济效益预测。坚持贸易前的经济效益评价与贸易后的经济效益评价相结合,不仅能客观地检测决策的科学化程度,也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化。贸易前的经济效益评价(预测) 结果与贸易后的经济效益评价结果之间的差异,是反映贸易决策水准的一个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