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例6篇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1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组织规划。制定并下发了《县行政审批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就三项制度的培训、任务分解、制定、落实,提出了总体要求。

(二)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在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细化“最多跑一次”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分批、分类公布。经清理,我县共有行政权力5951项,其中:行政许可259项,行政处罚4708项,行政强制189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确认68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262项,行政奖励116项,其他行政权力309项。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办事评价系统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三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四是推动事后公示。通过门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结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三)着力构建审监服务权责体系。加强行政权力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许可“审批、监管、执法”的权责界定,建立健全许可事项审批、监管联系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难点、热点问题和困难,确保审批、监管高效衔接。

(四)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县行政审批局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党组书记、局长为案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局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委员,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委员,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县行政审批局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虽然开展了探索实践,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1.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不够,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有待提高;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行政审批局将按照相关要求,结合省、州、县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认真扎实地开展“三项制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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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稳步推进此项工作。县审计局为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成立了局“一把手”任组长的审计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与省厅、市局办公室沟通协调力度,着重研讨改革工作与审计工作融合点,深入推进改革工作。

二是紧贴审计实际,谋划审计执法要点。县审计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蒙城县审计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强力推进具体任务实施,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认真地清理。对涉及审计部门的各项行政处罚事项、审计执法流程、执法依据等内容,在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和公众公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民为本,务实高效。加大向社会公开年度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的力度,按要求适时公开;进一步完善审计执法全过程各类信息的采集、存储、分析和归档,加大软硬件投入,设置两个全方位监控审理室,建设标准化档案室一个,购买社会服务,聘请专业人员对审计项目资料进行分类归档,电子数据留存备查。加强重大审计事项的法制审核(审理),根据审计项目实行股室负责人、股室分管领导、法规室三级复核。分级负责制。除上述三级复核外,对重大违纪违规事项的处理处罚,应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将审计风险降到最低限,规范和完善审理流程和制度建设,把审计质量提升到更高的水平。

三是细分责任目标,注重执法制度落实。县审计局细分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狠抓三项执法制度落实,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审计过程记录,做到审计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管理;加强重大审计事项审理工作,确保审计决定合法合规。同时,注重制度落实成效,将其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优秀项目评选等的重要内容,奖优罚劣,抓住实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此项工作。

二、存在问题

我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深化,对实施“三项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足;二是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和完善;三是对实施“三项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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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通过压缩办理时限、统一咨询、网上预审、容缺受理、智能办理等方式将22项涉农审批服务事项“承诺件”变为“即办件”,实现3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二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实现更多涉农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证照制作、决定公开、咨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推动涉农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多渠道同源。三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全面摸清涉农审批服务事项底数,着力简化审批流程、办事材料,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现95%以上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构建法治政府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履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职责,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新津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新津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编制完善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按照严守法律安全底线,创新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原则,根据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情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以及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等因素,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强化协同,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强化动态管理,做到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2019年,随机抽查单位(个人)总数156家,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问题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9起,罚没54.9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

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的原则,扎实开展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积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维护社会稳定。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发生。

(三)加强法治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截止目前,累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45人次,新考取行政执法证18人次。二是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利用秸秆禁烧、农业安全生产检查、“12.4”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各项基本法律,推动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养成人人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通过多方参与者的表达、交涉和协商来吸纳各方意见,提高决策出台后的公民支持度和认可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增强社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对重要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合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审查主体、范围和方式,进一步细化、明确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程序合法。2019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0余件。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一是做好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责任清单在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进行了公开,并依据相关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实时动态调整。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开展行政处罚及执法检查等各类执法活动中,均严格按要求佩戴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事前告知和说明工作。三是及时事后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后均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2019年,公示行政执法案件相关信息39件。

(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一是优化记录形式。采取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严格按照《成都市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要求》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以相关执法装备为辅助,对涉案人员、产品、票据等物证运用音像设备予以固定。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调查、取证等环节,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的完整性及合法性。2019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39件。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进一步明确农业领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确保做出的行政处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适当,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水平,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13件。

四、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依法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工作。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制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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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0年全区受理审批各类事项11936件,办结率100%,均未出现群众投诉。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筹整合审批环节,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模式,进一步精简工作审批手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长压缩至79个工作日。两年来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3项,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9项,承接省政府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16项,全部按要求顺利承接到位。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积极申报省第四批集中行政许可权事项改革试点单位,筹备完善机构设置,梳理直接划转、合作划转164项事项。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梳理编制工作,梳理出权力事项559项。完成镇(办)和村(社区)两级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镇(办)43项和村(社区)39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外进行公布。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开展延时错时服务和政务服务365天“不打烊”、“随时办”。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取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事项1371个,实现网上可办率75%。稳步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改革,梳理出“最多跑一次”事项220项和“一次不跑”事项37项,完成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比率70%以上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赣服通”分厅3.0版和全省同步上线运行,可以办理服务事项61个,其色服务事项28个,用户数99557,访问量578628。开展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共梳理、录入29个服务事项。

(三)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疫情的能力。坚决贯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精准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时成立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在全市率先设立隔离观察点、推行封闭式硬隔离措施。建立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防控责任体系,充分利用社区网格,扎实做好疫情宣传、排查、防控工作,织牢织密了群防群治、联防联控防御网。不断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开展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排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基层卫生人员能力培训。为减少人群聚集,利用“赣服通”开展线上预约口罩服务,惠及本区居民119215人。加强精准防疫,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线上为复工企业办理复工备案服务。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我区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员,扎实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慎终如始持续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输入性本地关联病例、不出现本地聚集性疫情两条底线,连续300天无确诊疑似病例。

(四)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完成33项重点任务,优化营商政策、市场、司法、政务和社会环境,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会,持续精准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出台《区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要点》,为我区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五)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标志性战役”,全面开展净空、净水、净土行动,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水库水质治理、大气扬尘治理、小散污企业治理。截至12月中旬,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每立方米,下降16.2%,优良天数比例为94.2%,上升7.8%;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常年保持三类水以上,达标率100%,优于全省平均水平,依法办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50件,已办结50件,办结率100%,依法开展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和排污许可清理整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六)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认领互联网+监管事项372项,监管事项子项共计2002项。“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的检查实施清单已全部同步至“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监管行为覆盖率100%。出台《关于公布区2020年区直有关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区2020年区直有关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让各项权力在监管下规范运行。

(七)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配合推进市公共信用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完成了区本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制。出台《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确定了2020年七个方面,20项具体工作内容,明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建设目标及步骤,加强信用工作考核,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区2020年法治政府考核范围,加强信用工作统筹调度,形成月调度机制,每月按时将全区各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各类信用信息报送至市领导小组。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各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多形式的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推动了“信用”建设。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推进行政执法主体及职能法定化。印发《市区司法局关于第一批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公布35个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结合机构改革和执法体制改革,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界定各单位的执法职责、权限,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规定凡是未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未通过执法证考试、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执法活动。

(二)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程序、清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统一等法定程序,2020年度(1-12月)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共制订规范性文件13件,制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并主动向同级人大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上位法和上级政府及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情况,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1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8件(含修改1件)。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加强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切实保障重点行政执法领域用编。推动“一枚印章审批”“一个窗口服务”“一支队伍执法”“一个平台指挥”“一张网格治理”改革。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邀请专业律师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讲座,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020年区劳动监察局荣获省政府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表彰,全市仅此一个单位获评。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区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签署重要合同、作出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即时对政府相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实现对行政决策的实时参与、严格把关、全程监督,提高了政府决策的法治化水平。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重点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2020年度对重大决策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15件,重大政府合同审查25份。法律顾问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就政府法律事务共提交意见127条。

(二)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已实现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全覆盖。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法律服务与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同步启动、同步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及其部门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一)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规范事前公示,完成第一批区本级35个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定化及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网站、省行政执法服务网等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事前和事后信息,并积极探索通过赣服通、微博、微信、APP等政务新媒体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市场监管清单化制度,出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机制工作手册(试行)》,要求执法人员“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各执法单位按要求在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二是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各执法单位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在各执法单位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公开执法流程、执法类别、执法人员信息、服务指南等。三是规范事后公示,通过政务服务官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处理结果,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各执法单位按时公开了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要求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加强执法装备建设现状情况统计,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我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按规定做到音像记录及时归档,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共配备约260台行政执法记录仪。印发《区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0年版)》,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流程及文书的制作规范和要求。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重大行政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重大执法活动的的领导,各执法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集体议案制度》,成立了执法管理委员会,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区不断探索健全专家协助审核机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各领域、各行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我区重大疑难行政执法决定提供合法性意见和建议。目前全区各执法单位法制审核人员约有40人,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重大事项,推进政府民主科学决策,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提出的整改意见,逐项进行整改到位,2020年积极配合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关于学前工作、医疗保障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的专项调研,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应诉通报约谈机制,制作行政应诉通讯录,推进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的通知》,形成了政府司法行政机构和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机制,2020年度区政府应诉行政案件13起,均按照《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到庭应诉。2020年反馈落实司法建议1起,未出现未履行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情况。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区政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区政府官网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创新公开形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人事信息、规范性文件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与此同时,积极回应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度,区政府及部门共回复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7项。重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与社会交流的沟通渠道,及时各类政务信息,积极引导公众参于公共事务管理,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法规、重大决策事项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提升府院联动机制运行效能。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各自优势,精准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本年度办理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作为重点案例接受省电视台“落槌有声”节目组采访报道,写入“南铁模式”,获得当事人好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大力推动社会矛盾的多元化解。建立“五级联动”(区、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理事会、派出所五级联动)、“八位一体”(街道包片领导、包片干部、包片民警、村(社区)书记(主任)、网格管理员、理事长、楼栋长、单元长)的基层综治维稳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党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作用。推进法治建设,加强访调对接,引入专业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和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完善综治中心法律服务功能,强化法治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基本建成两个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2020年重点打造了岩法治文化公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制定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并建立配套登记、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优化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各调委会均做到“六有”规范化要求。充分运用人民调解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日常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2020年办理人民调解案件570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27件,调解结案率100%。

(三)持续完善行政调解机制。注重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质化解行政纠纷的作用,将行政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受理前、审查中、结案后全过程。贯彻落实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制度,编制了行政调解工作流程图,规范了各环节的工作程序。2020年度区本级及区直各单位共受理行政调解争议案件1305件,已办结1265件,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

(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纠纷主渠道作用。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办结5件,办结率100%,均做到了案结事了,发挥了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作用,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五)提升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水平。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鹰月法府建发〔2020〕2号),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保障《行政诉讼法》有效实施,将行政机关答辩、应诉和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纳入法治政府年度考核,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0年度区本级作为被告共参加行政诉讼18件,均做到了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应诉。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完善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全年学法计划,抓好普法“关键少数”和重点对象,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关于推动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学习一次,完成常务会议学法任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政府投资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积极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制度,培养其忠诚、干净、担当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教育培训。邀请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同志在区委中心组会议进行《民法典》专题授课,区委领导和全区行政主要负责人聆听授课。邀请专业律师先后对全区法制干部业务培训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参加司法系统各类视频课程学习,通过各种培训方式,提高了全区法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深入开展宪法及法律宣传,牢固树立法治信仰。组织开展“宪法日”等专题法律宣传活动,结合各重要节点、主题日,开展了“禁燃禁放”、“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国家安全法》”、“《社区矫正法》”、“珍爱生命远离”、“送法进校园普法护成长”、“第49个世界环境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大型集中宣传”、“清扫黄赌毒”以及“酒驾法律法规进机关”、“扫黑除恶”、“《民法典》学习”等10余种专题活动,其中“《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被省司法厅专题转载。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考试,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等法治工作汇报,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遇到的难点问题,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印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把全区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对区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督查,开展2020年度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专题述职汇报。区委区政府将法治工作纳入单位考核重要内容,领导干部个人年终必须做述法总结。在区政府常务会上专题学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上来。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5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推进道路运输重点工作,我所实施三项制度如下: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由负责牵头的行政执法机关组织法制审核,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参与法制审核。对行政执法机关应对哪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做了解释,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提交的材料和对哪些内容进行审核作了说明。

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逐项公示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事项。

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6

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核心,以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为指导,按照全市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要求,周密组织实施,逐级落实责任,注重开拓创新,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动水利工作科学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并确立了“围绕一个目标、坚持五个结合、建立一个体系”的工作思路。即:围绕完善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一目标,坚持把行政执法工作与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水行政决策、水行政审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管理水事活动的能力。局党组高度重视,分工负责,多次召开会议,分析工作形势,解决困难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实行目标管理,抓好责任落实

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水利工作的重要保证。局党组把抓好目标管理作为突破口,逐级逐项落实责任制。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规定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水行政执法责任制、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岗位培训、执法统计工作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六个方面,细化工作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完善了规定制度,为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提供了依据。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建设。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调整充实了水政水资源处人员,强化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及行政复议工作。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我局采取自上而下、逐级分解、分项细化的方法,将执法职责分解到相关处室,落实到具体人员,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做到了职责到位、责任明确,既推动了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也促进了廉洁勤政、公正执法,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奠定了基础。

(三)严格执法程序,准确公正办案

依法行政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最关键的就是要依法办事、按章行事、公正执法,准确公正地处理好各类水事案件和纠纷,化解分歧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方面,明确职责分工。在具体行政行为中,按照职责分工,局领导机关主要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负责对各类水事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理。另一方面,规范执法程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我们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水事违法案件处置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据统计,今年全市共发生水事违法案件47件(其中河道管理案21件、水工程管理案6件、水资源管理案19件、水土保持案1件),水事纠纷案20件,都做到了依法处理,未出现错案或败诉案件,保证了水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维护了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法规落实

我们把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法规落实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建立完善行政许可实施体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的基础上,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案件查处相结合,采取得力措施,加强了对违反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一是综合检查。成立专门组织,定期对行政许可和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综合检查,督导落实情况。二是专项检查。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以及河道乱采乱挖违章建筑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全程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加大了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费依法征收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论证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情况。四是督导执法。加大对执法人员和执法程序的检查督导力度,通过强有力的执法工作,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维护了我市水土资源安全,并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发挥了作用,有效地防止了新的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益。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关键。为此,我们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建立经常性的培训、考核机制。积极推行岗前培训制度和在岗定期培训制度。结合人员调整和换证,定期组织集中培训,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水利业务知识,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积极推进水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为重点,明确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责,严格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把执法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贯穿到水利行政许可、行政监察、行政处罚等各个环节,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执法队伍建设滞后,还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与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依法行政观念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文书的立卷归档和案卷评查工作还需要完善,执法责任制的考核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继续采取专项培训和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通过执法人员能力的增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标准。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作;继续开展好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评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