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4 17:54:28
关键词:新媒体;传统文化;呈现
1.新媒体及传统文化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新媒体越来越多的被更多的人认识与接收,新媒体艺术借助当代科技的最新成果,以新的视觉经验、新的沟通形态与互动方式扩展了人类的审美体验,改变着艺术作品形式。传统媒介在新媒体的冲击下,也开始借新媒体的发展,走上互相融合的道路。
在“新媒体时代”的背景下,大量的作品涌现出来,这些作品为现代艺术增添了新的内容,扩展了更为广阔的创作空间。但是,传统文化作品很大一部分仍局限在传统艺术表现形式上,如口传故事、自制年画等。以数字媒体为基础的“新媒时代”,构成了当今媒体艺术的新亮点。动画、电影、微信、游戏……不知由于新媒体成了各类信息汇聚的海洋,这些信息不仅包括各种新闻资讯,还包括各种社会思潮的激情碰撞,和不同阶层群体各类诉求的自由表达等。与此同时,人们只需拥有一个终端平台并掌握一定的操作技术,便可轻易实现对这些海量信息的共享。如何将新媒体艺术本身所具有的交互性、网络性、非线性、虚拟性等艺术特征,在传统文化作品中呈现出来,从而带动这些新的艺术形式发展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
随着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媒体的传播方式也发生了改变,如流行的微新、SNS 等社交网络中的不断分享与转发的功能实现作品的快速传播,这种互动体验性是新媒体的重要一点。现在随着3G 手机越来越多的出现,出现了用手机拍摄的作品。
新媒体艺术在改革开放后迅速发展,中国新媒体艺术不同于西方是在纯科技背景下产生的,而是一开始就跟这些艺术家的生活方式有着直接的关系,他们用最直接的观察方式来关注他们周围的普通人,用新媒体作品记录着中国社会的变迁给这些普通人带来的变化。而中国新媒体艺术一路走来,有一个明显的弊端,就是理论家、艺术家和不同门类的艺术学科相互不联系,没有形成多学科、复合型的研究。
2.国内外研究分析
在美国,新媒体课被作为培养公民的重要手段而引入教学。美国教育社会心理学家马克・托克利说:“电影可以培养孩子的全球意识。”在日本,上世纪末在政府的鼓励和引导下,兴起了利用电影进行教育的新方法,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法国、加拿大、瑞典、奥地利等国家的学校,都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学生欣赏科教片和动画片。
与国外相比,我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较少把新媒体作品作为重要载体服务于传统文化普及,同时较少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高全民素质进行有机结合。
中国的新媒体艺术作品更多的是对社会和文化现象的解读和思考。从新媒体研究的方向上看,主要有从艺术的数字化角度和数字技术的运用两方面进行研究,如:陈念群的《新媒体创意艺术》、陈小清的《媒体艺术与设计》、汪代明的《新媒体与艺术发展》等。对于新媒体艺术特征的研究,如郑刚的《数字媒体艺术的审美特征》、邱晓岩的《数字媒体艺术的新美学特征》等。
西方的新媒体艺术兴起较中国早了半个世纪之多。上世纪70 年代,西方许多电视台开始尝试接纳具有实验性的录像艺术作品,探索新媒体艺术作品呈现。如:录像艺术家彼得・ 坎波斯在1973 年创作的《三个转变》中运用分色影像合成等手法创造出不可思议的复合效果,如用手把五官抹去、穿透身体的手。
国外关于新媒体艺术的研究,对于新媒体艺术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德)格劳(Grau0.)著,陈玲译的《虚拟艺术》;(美)尼葛洛庞帝的《数字化生存》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们几乎可以说是当代新媒体艺术研究中最重要的教科书,成了当代艺术理论研究者公认的经典之作。
从现有的资料看,学术界涉及新媒体艺术的专著和论文,新媒体、传统文化是分开来进行研究的。新媒体艺术对传统文化的呈现方式、创作方法等重要问题的研究较少,需要进一步做详细的分析研究;新媒体与传统文化结合的艺术作品的创作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
3.应用新媒体对传统文化传播
中国长期把媒体作品创作当成特殊的精神产品,不少作品的内容也往往是简单地去表现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造成了教育代替了娱乐、刻板代替了幻想。这是国产艺术作品得不到观众青睐的主要原因。
而外国的艺术作品往往不去刻意强调意识形态,而是将有关民族、国家、时代、社会等意识形态的主题内容,尽可能地柔和在作品中。而作品所表现的是全球观众均可接受的挚爱真情伦理美德,也就是说,拆除了东西文化的隔阂,沟通了全人类的情感。
现有的新媒体研究大部分是从传播学、叙事学、文化学的角度去考察新媒体的艺术特征、表现形式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较少将传统文化放在“新媒体时代”下进行研究。把传统民俗文化放置在“新媒体时代”的语境中,区别了以往的研究角度。而且是从“新媒体时代”的角度下去探讨传统文化艺术特征和呈现形式。可以结合传统文化,与数字媒体工作室、动漫公司联合探索性创作具有新媒体作品,传统民俗文化不单纯的是说教,可以是动画,可以是电影,甚是可以是人们可以参与其中的游戏。
1)充分利用新媒体自身优势从计算机应用、网络媒体、移动通信、虚拟现实4方面,将传统文化呈现出来。
2)探索建立新媒体环境下的传统文化表现体系
新媒体应用只是传播的载体,而不是目标。通过实地采风获得直接信息,搜集相关文献资料,对民俗文化特征进行归纳;其次通过对民俗文化作品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其应用实质。建立起一个现代新媒体艺术特有的美学体系,引导和规正大众的审美品味,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4.应用价值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媒体艺术呈现出新的特征,我们需要理论指导和实践实验。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传统文化艺术研究应该把视角放到“新媒体”领域中去,而不仅仅局限于传播和技术艺术的范围内。新媒体是与新的传播时代相对应产生新观念、新范畴以及新的艺术表现特征。通过本课题的研究,总结“新媒体”特征下的传统民俗文化呈现特征,为有效的创作“新媒体时代”艺术作品提供帮助。
现在有不少地方民俗文化后继乏人,急需培养传人。对民俗文化的广泛普及,就能培养某些孩子对某些民俗事项的兴趣和特长,从而为培养地方民俗文化的传人,培养地方民俗文化活动的关注者、参与者,奠定较为广阔的人才基础。这正是提升地方民俗文化的创新力所不可或缺的。
任何人都不同程度地浸润于传统文化之中。传统文化无时不在对现代人发挥着作用,传统文化不能回避也不应回避。因此,我们积极倡导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更有助于推进社会的协调发展,从而实现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新媒体作品呈现通道的研究,找到行之有效的新媒体艺术作品创作方法,形成较为完善的创作思路,真正为传统民俗文化发展注入持久的文化推动力。
参考文献:
[1] 王建军.浅析数字媒体在创意产业发展中的地位[J].艺术品鉴.2016(04)
1.1新媒体信息传播的联动性在现代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中,新媒体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辐射范围越来越广,事件爆发后,往往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牵动社会的神经。网络时代中的信息传播往往会引发联动效应,使得时间的波及范围变大,事件很可能演变成更广泛的区域危机。比如重庆的“万州事件”,这其实是因临时工冒充公务员殴打进城务工人员,而引发的一起警车被烧、政府大楼被砸的严重。但是这个“临时工”的词语却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触动了社会的神经,让网民联想到很多由“临时工”引发的事件,比如说“临时工”城管殴打人民,“临时工”公务员上班玩游戏等,引发了大幅度的连锁反应。
1.2网民的非理性在新媒体传播的过程中,人们自我形成了的独立的“自媒体”,但是这种媒体传播有时缺乏准确的信息和必要的把关,导致信息交流和传播失真,也有各种传言和不失信息混杂在其中。新媒体时代的微博、短信、QQ、网上论坛等不同于传统的传播媒体,他们不具有明确的媒体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媒体,他们通常是独立的自然人,也没有明确的权威机构,所以它的传播存在着非理性。新媒体从现代通信手段的便利性突破了官方媒体的界域,形成了“人人都可以成为一个通讯社,”的媒体格局,而且新媒体传播时间的便利性打破了传统媒体的传播时限,形成了“人人是记者,处处是现场,随时可直播”的快速传播信息的格局。在新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有表达的方法和机会,但这同时也意味着表达和评论的不足和缺失,主要表现在非专业的特点。在“每个人都可以”,“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可以发表意见”的情况下,有时会导致“集体非理性”,甚至有时会产生“多数的暴政”,并引起了社会的“不满”,引发更大的舆论事件,破坏既定的社会秩序。
1.3新媒体传播缺乏监管新媒体传播的典型特点就是进一步解放了公众的话语权,实现了更多的言论自由。从宪法所规定的言论自由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进行保护,同时明确在在行使这一权利的时候,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新媒体传播同样不能例外,监督也要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但是我国在新媒体网络传播的法律监管方面,却并没有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只是在宪法、民法、刑法以及网络传播的规范中有所体现。所以对于对于网络侵权的救济,也只能适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规定。在一些微博、朋友圈散步谣言,语言暴力攻击、一些不实的信息,法律目前对这些内容尚无具体的规定,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只能引用《侵权责任法》中的笼统规定,强制信息者删除不实信息,难以对其实行必要的惩治措施,所以无法对网民的行为进行约束。所以说就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来看,虽然这些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受害人的相关权益,但是由于规定的过于笼统和不规范、不完善,仍然对蝴蝶效应起不到控制作用。
2预防新媒体传播中的“蝴蝶效应”现象的对策
2.1完善法律法规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认为,建立法律法规新媒体传播中的“蝴蝶效应”及其对策探讨杨萍山西大同大学文学院,山西大同037000摘要“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这就是新媒体传播中的“蝴蝶效应”现象,在新媒体时代,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民众便会通过口耳相传或通过散发传单等方式,推动事件的快速传播。在新媒体时代,由于信息传播的门槛降低,所以传播方式也变得灵活起来,如果在其中任何一环信息出现偏差,那么对最终的传播效果将会产生非常巨大的影响。本文首先对新媒体传播中的“蝴蝶效应”现象进行了解释,然后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最后就如何预防新媒体传播中的“蝴蝶效应”现象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关键词新媒体;传播;蝴蝶效应;对策中图分类号G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708(2014)127-0083-02作者简介:杨萍,工作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研究方向:新闻学来规范网络行为,对明显的,有意对他人人身侵害的网络行为要通过法律来进行规范。新媒体作为一个平台,也需要在法律的管制下才能健康发展,在这一网络平台上报道的突发事件同样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制约。为了维护国家及社会的安全及和谐稳定,国家在《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均对网络信息的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比如说那些利用互联网传播造谣、诽谤,妄图颠覆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的有害信息、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及声誉、传播扰乱证券、期货交易等经济金融秩序的有害信息、对他人合法权利造成损害的行为等均属于违法。其中对于作为新媒体的代表——微博有更加详细的规定,如果微博上的不实信息被转发超过500次,就可对信息者进行量刑。这些法律法规已经对网民的网络活动进行了明确规范,当然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才能够更好的实现规范网络秩序,预防新媒体传播中“蝴蝶效应的发生”,控制不失信息的传播,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2建立网络突发事件舆情机制大力推进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可以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社会舆论汇集和深度舆论汇总分析工作,为上级领导第一时间掌握民情,果断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信息。凡事预则立,一件小小的网络事件,都有可能升级为大型的舆情事件,所以我们应该像处置现实社会中的突发事件一样,快速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由于新媒体的传播速度非常快(特别是微博),所以一些不实信息一经传播就会以迅雷掩耳之势传遍网络,所以仅仅靠人工进行搜集和浏览,仍然无法及时、准确、全面的把握微博舆论中敏感内容,对其加以控制就更加的困难。所以我们应该针对网络文本中的观点和情感进行识别、分析,辨别出那些带有较强烈的特定感彩的内容,并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够防止突发事件蔓延和不实信息的传递,同时更应该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媒体重大事件应急预案”,积极构建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将蝴蝶效应扼杀在摇篮之中,维护网络世界的安全和秩序。
论文关键词:新媒体;类型;特点;分析
1新媒体的界定
段鹏博士在其著作《传播学基础:历史、框架与外延》中提出:“所谓传播媒介,是指介于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用以负载、传递、延伸、扩大特定符号的物质实体.”新闻传播学中的媒介一般指狭义的媒介.“新”,一般用来描述与传统的、旧的、落后的不同的、更先进的、新近出现的事物.童兵先生也曾在他的著作《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中提出:“传播媒介有时也称媒体.”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所谓“新媒体”,就是指一定时期内,在传统媒体基础上,以最新的科学技术为背景和手段,随着传播新技术的发展和传媒市场的进一步细化而产生出的一批新型的信息传播媒体的统称.新媒体出现于20世纪中后期,计算机的发明和网络技术的应用是其获得发展的科技基础和最主要的标志.
2新媒体的类型
新媒体,这一概念的提出可以追溯到近40年前.1967年,美国CB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NTSC电视制式的发明者P·戈尔德马克(P·Goldmark)发表了一份关于开发EVR(电子录像,ElectronicVideoRecording)商品的计划,其中第一次提出了“新媒体”(NewMedia)一词.新媒体是个综合性的概念,它不是专指某一种特定的媒介,而是对为适应信息传播的新需求而出现的一批媒介的统称.这里所说的“新媒体”,是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以最新的科学技术为背景和手段发展起来的新型媒介,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其一,光纤电缆通信网、电子计算机通信网、大型电脑数据库通信系统、互联网等网络技术下的网络媒体;其二,都市型双向传播有线电视网、利用数字技术播放的广播网、图文电视、通信卫星和卫星直播系统、高清晰度电视、数字电视等电视技术下的新电视媒体(为了和传统的电视媒体相区别,我们在这里把这些新型的电视媒体称为“新电视媒体”);其三,手机短信和多媒体信息的互动平台、WAP手机、手机电视等手机技术下的手机媒体.
2.1网络媒体
计算机网络在传播新闻和信息方面具有媒体的性质,因而将其称为“网络媒体”.网络媒体的发展是以目前全球最大最普及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网为基础和载体的,有时,国内也将其称为“互联网媒体”.
互联网又译为“因特网”或“英特网”,其全名是“国际计算机互联网网络”,是目前最大的国际性互联网络.互联网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网络上的每一台计算机就是每一个节点,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资源共享,这是人类传播领域里的实质性变革.
因特网起源于1969年美国国防部为避免核战时通信瘫痪而开发的计算机“ARPANET",这个网络的使用者最初被严格控制为有关从事国防科研的科学家.1991年,欧洲粒子物理研究所科学家提姆·伯纳斯·李(TimBernersLee)开发出了万维网(WorldWideWeb),还开发了极其简单的浏览软件.此后,互联网开始向社会大众普及.1993年,伊利诺斯大学美国国家超级计算机应用中心学生马克·安德里森(MarkAndreesen)等人开发出了真正的浏览器“MOSAIC".该软件后来被作为NetNavigator推向市场.此后,互联网才开始爆炸性普及.90年代中期,互联网在全球迅猛发展起来.到1998年,互联网已经通达180多个国家和地区,连接着超过947万台的计算机主机,用户超过1亿.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才开始和互联网发生联系.1987年9月,在北京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正式建成了我国第一个互联网电子邮件节点,并于同月22日22点55分在北京通过互联网向全世界发出了第一封电子邮件:“越过长城,通向世界”(OvertheGreatWall,WecanreacheachcornerontheWorld),而当时我国还没有加人互联网.1991年10月,在中美高能物理年会上,提出把中国纳人互联网络的合作计划.1994年4月,我国实现了和互联网的TCP/IP连接,开通了互联网的全功能服务,并在同年5月完成了我国最高域名CN的主服务器设置,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加人互联网工程.1995年,张树新创立了第一家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壕海威公司,中国的普通百姓才开始使用互联网.至今,互联网进人普通家庭仅12年时间,但互联网工程在我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普及.2000年末,我国颁布了《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在国家政策的规范下,相信中国的互联网媒体产业能够走出一条富有特色的发展道路.
2.2新电视媒体
1884年,德国科学家保罗·尼普科夫(P"Nipkow)发明了一种机械式的圆盘扫描盘,并申报了专利.这项发明为现代电视的诞生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20世纪初,电子电视的研制工作正式开始.1926被称为“电视之父”的英国科学家约翰·洛克·贝尔德(J"L"Baird)利用尼普科夫发明的机械扫描盘成功地完成了画面传送和接收的完整组合试验.1962年7月,电视图像首次越过大西洋.
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一书中首创了“地球村”(TheGlobalVillage)一词.他认为,传播革命改变了人们的感官尺度,电子媒介的高速传播压缩了广漠的空间,消除了人类视觉和听觉上的珍域,使世界逐步变小,最终成为一个村庄.麦克卢汉认为,电子媒介尤其是电视的普及,把遥远的世界拉近了,整个世界成了一个“地球村”,任何国家和社会都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
电视在中国出现于1958年.那年5月1日中国中央电视台(初名“北京电视台”,1978年5月1日改为现名)开始试验播送节目,同年9月20日开始正式播送节目.
“电视”,在今天应该是属于传统媒体的,但是随着都市型双向传播有线电视网、图文电视、通信卫星和卫星直播、数字信号处理的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电视”这一传统媒体衍生出了属于新媒体的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车载移动电视等新型的传播形式.
数字电视是21世纪广电领域中引领人们享受现代数字化生活的一项新的技术革命.在电视节目的制作、传输和接受中,使用模拟方式的叫模拟电视;而在电视信号的获取、产生、处理、传输、接受和存贮的过程中均使用数字方式的电视叫数字电视.一般而言,数字电视系统是将活动图像、声音和数据,通过数字技术进行压缩、编码、传输、存储、实时发送或者经过纪录媒体传播的视听系统.有线电视是通过电缆或光缆组成传输线路,将电视节目直接传送给用户接受机的一种区域性电视广播方式.1999年,中国国务院作出决定,组织我国高清晰度(数字)电视产业的研究和发展,并把数字电视产业化项目列人国家“十五”计划的十二项重点项目中.电视产业数字化发展的趋势不可阻挡.中国国家广电总局更是提出了发展数字电视的“三步走”战略,到2015年全面实现数字电视的播出.
数字电视的发展在中国具有深远的意义.它不仅会改变人们的日常收视习惯,也给传统的广播电视产业带来了巨大的革新和激烈的竞争.今后几年,数字电视在中国将会得到更大程度的发展.
“移动电视”作为新电视媒体的一种,其发展之迅速,依然让人始料不及.移动电视具有覆盖面广、反应迅速、移动性强等特点.移动电视首先在新加坡得到应用.我国内地已经有北京、上海、广州等十多个大城市开始在公交车上播放移动电视.上海文广集团在我国率先开展了移动电视业务.一个中型城市公交车达2000至5000辆,2003年我国私人轿车数量突破1000万辆,2003年全国列车年运载量达13亿、2007年将达17.6亿、2020年更有望达40亿.面对如此庞大的移动受众群,广播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国家广电总局将2003年定为“中国广播发展年”并大举酝酿中国广播业的第二次复兴.然而,移动电视的出现,注定了我国广播业的繁荣只是昙花一现,也注定了广播业将很难再有如此巨大的辉煌,这份辉煌将属于移动电视.
2.3手机媒体
一、品牌传播在新媒体时代的转变
企业通过广告、公关等一切手段,向受众传递品牌概念,塑造企业品牌形象,拓展品牌影响力,美化品牌,促进产品销售,培育品牌忠诚粉丝行为,称之为品牌传播。品牌传播是企业的核心经营战略。
新媒体是指随着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的高速发展,同时随着移动智能设备的运用,催生出来的各种形式的媒介。新媒体在网络基础上不停延伸又出现各式不同的新媒体运用,二维码、微信、微博等,形式可谓层出不穷。由于媒介环境变化,使得品牌传播突破时空局限,发生了质的改变。
(一)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品牌传播中“推”“拉”融汇运用
传统媒体对品牌传播是“拉式”,新媒体是“推式”。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并不意味着传统媒体的消亡,传统媒体仍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电视广播、纸媒、户外牌、商场终端等等也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是生活中的虚拟部分,而传统媒体给受众一种“实在”的存在感。另外传统媒体也有自己的优势基础,如传统媒体也有自己多年积累的品牌优势,更重要的优势在于它的“传统”。另外,二者传播力也不尽相同。因此,品牌传播不能顾此失彼,只有通过传统和新媒体的融汇结合,形成“推”“拉”两种力量,通过传统广告传达信息,利用互联网与受众开展互动以实现受众与品牌之间的对话、沟通和交流,才能使品牌传播最优化、最大化。
(二)品牌传播由单向传播转变为多向传播
在传统媒体环境中,品牌传播以单向传播为主导,受众被动接受信息,企业通过传统媒体,自上向下地传播产品信息和品牌概念,将所有信息灌输给受众方。这种单向传播以自我为中心,没有与受众互动,没有品牌体验,在培养品牌忠诚度以及品牌美誉度方面较为欠缺。
新媒体时代的来临,微信、论坛、微博等成为我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相对于传统媒体,新媒体利用技术优势,使得品牌传播的方向发生逆转,回归受众方,引导消费者互动体验,并参与分享品牌传播的过程。在新媒体环境下,品牌传播从传统的单向传播转变为包括体验、论坛、微信、博客、互动活动在内的多向传播。受众在互动参与的过程中形成了深刻的品牌感受与体验,从而在社交圈口碑相传,继而形成了对品牌的口碑二次传播,达到品牌传播的目的。
二、品牌传播中新媒体牵引作用的必然
拉式营销在传统媒体时挥了重大的作用,然而,这种传播方式越来越不受欢迎,强制关注,重复传达。受众已经厌烦了“被推销”的感觉。客户更愿按照自己的需求去找寻,不愿意被打扰。而新媒体可以实现从拉式营销到推式营销的转变,对品牌形成有效的牵引作用,让消费者或潜在消费者主动找上门来,这就是推式营销。品牌传播中新媒体的牵引作用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新媒体特征决定牵引的必然
新媒体以网络为支撑,它与传统媒体相比,具有跨时空性、交互性、技术性等特点。而这些固有特点对品牌传播提供牵引的支撑。我们具体分析一下这些特征:1.跨越时空界限,无论何时何地都能进行信息发送。2.快捷,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迅速到达。信息的迅速传播,既极大提高了讯息的时效性,也提高了反馈的速度,其高效、直接是传统的四大媒体所无法企及的。3.进入门槛低和成本低廉。传统媒体的准入制度非常繁琐,行业门槛较高,品牌传播支撑费用较高。对于新媒体,只要一部移动智能终端,就可以随时随地信息、分享信息,经营自己的品牌,其操作都变得极其容易,无论个人还是企业,要维持自己的个人主页,所要做的就是不断持续更新内容,增加粉丝数量,关注信息的点击。4.互动体验性强,反馈及时。新媒体时代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互动体验性。试想一下,一个自建的拥有众多粉丝的微博圈,还有基于信任建立的微信圈,其产生的互动效应会有多大,这是传统媒体不能比拟的。有了这些新媒体特征,为“推式”的品牌传播提供了必要性、必然性。
(二)媒体技术为牵引奠定基础
新媒体技术为品牌传播提供技术支持,网络的发展使得新媒体技术运用不断延伸。过去的微博,今天的微信;过去的短信,今天的彩信;过去固定的社交圈,今天随着网络不断扩延;还有二维码、APP、论坛、搜索引擎等等。这些社交媒体都是新媒体的衍生,它们为品牌传播奠定了基础。
(三)传播方式为牵引提供条件
前述提及,传统媒体进行品牌传播是从上至下的单向传播方式,而新媒体传播方式已经聚变,变成多方多向互动传播,这为品牌传播提供牵引路径,同时为品牌传播“推力”形成必须条件。
(四)传者和受者地位的改变为牵引达成便利
传统媒体在品牌传播中,受众是被动接受。在新媒体中,受众地位从“被动”转向“主动”。他们接受信息的方式已经发生改变,可以通过搜索引擎,主动寻找品牌和产品等信息。并且,还可以在自媒体上发表自己的看法和需求,对于传统媒体的依赖度不断下降。企业要想在这种转变中立身,必须重新调整自己的位置,由单纯的讯息者,转变为信息收集者,从消费者在媒体上的需求中获得商机;同时也参与到消费者所在的社区活动中,在自媒体中与受众交流沟通,以极具个性的个人身份出现在社交网站的平台上,与客户进行互动。双方地位的逆转,源自新媒体传播特性。传受双方地位的互转也是牵引力量的推手。
三、品牌传播中新媒体的牵引实施途径
(一)利用大数据营销和搜索引擎营销聚合受众关注品牌
受众关注信息的主动性,为大数据的建立创造条件。利用百度等搜索引擎,必然留有“痕迹”。搜索引擎营销的优点在于其精准性和用户主动性,所以在营销过程中,要充分利用这两点优势。企业主地位已然改变,在企业的营销过程中,必然要进行搜索引擎营销、大数据营销。传播方先要了解目标受众及其搜索习惯,再对选择的关键词实现精准传播。当然,为了吸引受众关注,还需极具吸引力的文字、文案内容或者事件。
(二)利用网络社交营销、口碑营销美化品牌,并推动受众自主传播品牌
在网络社会,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网络社区,可以是朋友圈、同事圈、同学圈等等。这个社区往往基于信任建立,在这个社区中,你对于企业的任何言语、一举一动,都对企业品牌产生至关紧要的影响。在传统媒体时代,由于媒体传播的单向性,企业拥有品牌传播的独有话语权,消费者的声音很难听到。但是随着新媒体的发展,话语权发生改变,消费的声音不容忽视,来自消费者本身的口碑对于其他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你的一次点赞,你的一次转发,你的一次关注,都对品牌有着深远影响,对美化品牌起着直观作用。同样,与你亲近的人的互动,还可直接增加品牌可信度。企业在品牌传播中应该主动抓住网络社交圈中的“积极分子”,为自己美言,是网络口碑值提升的要诀。因此,做好网络口碑传播,是企业现代营销成功的基础。
(三)利用互动营销、体验营销培育品牌忠诚度
前述提及,品牌传播已经从单向传播转变为包括微信、微博、论坛等互动活动的多向传播,“受众本位”的观念也得到强调和重视;再者,受众参与意识的不断提升,互动与体验的优势体现得愈加明显,其在品牌传播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消费者通过互动参与的过程才会形成难以忘怀的品牌感受和体验。
品牌传播的核心是美化品牌形象和提升品牌影响力,是企业的一种长期投资。而互动和体验淡化了企业的商业色彩,以品牌价值观为核心,旨在培养目标消费者的品牌美誉度和忠诚度。所以说,品牌传播的最高境界是互动体验营销。
(四)利用二维码、APP与移动智能终端结合,跨越时空局限传播品牌
基于手机的强大功能和极具诱惑的未来发展潜力,全球部分主流媒体已敏锐嗅出了手机摄影对于新闻媒体颠覆性的干扰功能,他们不得不在纸质媒体、节目内直接采用手机摄影图片,通过此举,来提升新闻报道的及时性、真实性,满足受众的新闻阅读需求,客观上,也提升了媒体的新闻资源的来源渠道。如今,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对事件的最先接触者不是记者或媒体(偶然的路过除外),而是离事件最近的行人,而他们一旦拍摄到相应的图片,就会极具第一时间、现场价值,能维持原状地展现现场场景,这样的图片,媒体想要拒绝使用是很难的,几乎不可能拒绝。从国内外发是近些年来,国内媒体对于时效性较强的手机拍摄图片的采用正日益增多。例如,2005年8月26日,《京华时报》(北京)把手机拍摄的和平门地铁站火灾图片当作头条新闻,效果震撼,随后,《羊城晚报》等纸媒日益开启手机拍摄图片时代,纷纷在报刊辟出专门版块,用于手机图片的,效果同样日益向好。与此同时,电视平面媒体对于手机录制的影像、拍摄的图片采用率也日益走高,无论是电视新闻还是影视作品,其中的手机制作的新闻作品日渐增多。
从专业角度来看,手机拍摄的作品显得粗制滥造,水准低下,但是,有一点让手机作品彻底战胜了其自身的这种不足,那就是新闻性、现场感、真实性,公众了解新闻无须过分专业,只要知道事件的性质等就可以。因此,粗制滥造在这里被忽略了。强烈的现场感让公众趋之若鹜,也迫使纸媒、平面媒体、编辑对其刮目相看,进而对其实施加工、制作、。可以说,手机的出现,让社会公众的资讯来源渠道更加广泛,许多难为人知的事实通过一部小小的手机便可以瞬间传遍全球,带来强烈的震撼效果。与其说手机拍摄具有真实性、及时性等决定性因素,不如说手机作品具备了居民立场、平凡观点,这种及时真实的事实保存、展现,与受众的需求零距离,从而让人有一种实实在在的亲近感,这种内在因素是任何编辑也无法进行人为加工的,而且其诱惑力又迫使他们不得不用。正因如此,这些新闻作品才让专业的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前所未有地感受到巨大的生存压力。
无法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让专业新闻从业人员必须要面对这样一种现实:无所不在的潜在拍摄者。普通公众不会受到专业的媒介制作者们所持的功利因素、各种不同立场干扰,他们的目的是记录、保存、,还原事实真相,因此手机作品就具备了客观、公正、准确的特征了,这也正是它深受受众喜爱的主要原因。因此,可以说,谁忽视了这一点,谁将因此而受到事实的惩罚。固守既有现实,不跟进手机拍摄生活,显然是与事实脱节,与世界远离的。而如果想运用手机作品,则又要求手机图片编辑人员要有较高的图像识别技术,他们必须随时注意普通公众的嗅觉的同时还要能甄别“数字造假”作品,这样才可以保证所用图片的真实客观。同时,对于优秀的手机图片作品的专业处理也考量编辑人员的心态,媒体必须具备合理调配手机摄影爱好者与专业摄影记者这两种作品的创造资源。这样,才可以发挥更高质量、更高质索的新闻图片带给传媒以更大更好的影响和发展。这样相互利用,互相促进,才可以保证手机拍摄人员、新新闻摄影、摄像、媒介的共同前进。
二、手机媒体促进新闻制作形式的改变
通过手机,媒体从业者能及时获取更多新闻素材,能迅速实现新闻采集、制作、等一系列新闻动作。众多媒体的手机报料平台已经极其常见,这就从根本上提升了记者工作成效,也为其多种采访手段的实现提供了可能,从而让公众可以第一时间无限接近新闻事件本质,新闻内容从未有过的丰富。这也迫使凤凰卫视、CNN、CCTV等国内外新闻平台对手机新闻作品的利用率大幅提升,同时,千万里之外的电话连线也让新闻更具真实感,大量节约了新闻制作的时间、物质成本,而新闻的真实性、时效性却前所未有的获得提升。例如,最近美国在伊拉克境内打击ISIS极端组织的新闻报道,我们几乎每天都能在新闻中知道,这就是手机新闻与传统媒体结合下的现实效果。
三、小结
媒体融合在20世纪80年代就出现相关的概念理论。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教授伊契尔·索勒·普尔(Ithiel·De·Sola·Pool)曾提出:媒体融合就是不同的媒体通过多种功能实现新闻传媒一体化发展的趋势。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有线电视技术、互联网技术以及无线通讯技术使传播内容日趋融合,造成了传媒行业在传播内容上的同一化趋势。因此,国际上对媒体融合的关注点大多集中在媒体融合后如何充分利用传媒渠道的特点进行经营方式的创新上。
我国关于媒体融合的研究开展相对较早,20世纪90年代,中国人民大学的蔡雯教授结合美国新闻学会研究社的管理员安德鲁·纳奇森对媒体融合的研究成果,在国内首次提出了媒体融合的概念。她认为,国内的媒体融合与国际媒体融合有所不同,国外的媒体融合大多是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通讯技术的融合,而国内的媒体融合则是更多的偏向于媒体通过不同技术传播的内容的融合。这种融合对传媒产业将产生更大的市场竞争影响,在技术革命的推动下,带动传统的传媒产业进行结构性变革。社会在不断前进,媒体融合也逐渐成为平台化的融合。以卫星、光缆等传播技术为代表的新型传播技术,在不同的传媒渠道间搭建起共通的资源交换桥梁,实现了新闻信息的交换,刺激了媒体融合的进一步加速。
2 传统广播在媒体融合时代的发展现状
1)传播渠道日趋狭窄。媒体融合环境下,广播传媒的发展和传输渠道被逐渐压缩。在听众的接收渠道上,已经成为了传输渠道的末端。手机、互联网和电视的发展,让观众逐渐降低了对收音机等广播传播的依赖。根据行业内的观点,就是“窄播化”趋势逐渐加深。“窄播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媒体融合背景下,广播的接收渠道逐渐狭窄。当前智能手机和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随身携带以及日常接触最多的信息接收工具。虽然在这些工具上也可下载并使用广播软件,接收到广播信息号,收听广播节目。但是在当前快节奏的生活中,人们常常无法按照固定的时间收听广播,对广播在手机端的普及造成阻碍。而且,相比于网络新闻,广播新闻在接收上也存在一定的滞后。另外音频传播在传播速度和私密性上始终难以战胜视讯传播。
第二,为了增强广播的收听率,许多地方的广播实行了专业化的广播频率划分。让同类型的节目统一到一个限定幅度的频率区间内,满足听众的收听需求。这种方式虽然满足了听众选择的便利性需求,但是也造成了听众的分流,加剧了节目之间竞争的激烈化程度。
2)传统广播创新被限制。长期以来,传统广播对社会的贡献不仅体现在新闻和娱乐方面,更多的是代表党政机关传播政治观点,抒发政治精神。因此,我国的传统广播行业带有一定的政治倾向和属性。所以传统广播在发展和创新中,一直难以以创新的姿态引领行业的变革和发展。而且,作为当前不太受社会关注的传媒形式,广播在管理体制上的限制也相当强烈,这也导致其节目的创新缺少突破性开放的能力。另外,传统广播收听率最高的节目属于音乐、综艺、交通和互动类节目,这些节目在当前媒体融合背景下,缺少与之相匹配的市场竞争力,难以与互联网和电视节目的同类节目相竞争。在当前我国的广播管理体制下,行政区域的管理规定也限制了传统广播寻求跨境创新和传播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