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单位申报材料范例6篇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范文1

今年上半年,公司被市消费者协会授予20*—20*年度诚信单位。面对如此殊荣,公司进一步加强了服务的管理。为了树立企业新形象,着力打造诚信企业,追求用户更加满意的服务。今年以来,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服务工作目标,积极实施“服务业务领先”战略,特别是在健全服务机制

一、加强诚信工作领导,确保诚信工作落实行之有效。

随着中国加入WTO,对企业经营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的要求越来越高,提升服务质量和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企业较高的诚信度一度成为企业经营的第一要务。作为通信行业的移动公司,也很深的认识到这一点。由于年初,*通信公司在全省的服务质量考核一直落后于其他地市,三月份公司特别成立了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全区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制定服务调度令制度,明确了受总经理直接领导的最高调度权限。出台服务工作第一步整改方案,在两个月内进入全省前五名的奋斗目标。同时成立了以副总经理为首的诚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企业诚信工作的落实。以诚信促服务,以服务树诚信,来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加强服务功能建设,以良好的企业形象服务消费者。

*年公司成立之初,各项服务设施不尽完善,服务质量较低,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认知度不高。为了尽快打开局面,打造企业形象。三年来,公司对全区的营销网络进行了大规模的优化、建设。特别在今年,更加强了这方面工作。首先是硬件的整改,先后对全区自建营业厅、合作营业厅、各级专营店进行改造,统一规范了企业形象。更新全区触摸屏查询系统,对全区营业终端、触摸屏、打印机、自助打印机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在市区营业厅增加免费充电设备,以此方便消费者。启动密码工程,为全区各营业厅配备客户密码输入设备,方便客户办理业务。开通了1258重要日程提醒服务,实现与客户零距离沟通。其次是软件整改,先后安排两次员工服务礼仪、业务知识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前台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开通了10条1860回复专线回访客户,提高客户满意度。在牡丹花会期间举办的高新技术博览会上,进行新业务演示及业务宣传咨询活动。高考期间在市区设立5个服务点,为考生及家长提供服务,开通了高考分数和录取信息定制查询业务。免费为全球通客户更换了10000余张大容量卡。最后是加强员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强化他们的维权意识。今年组织了两次培训,发放了公司统一印制的《常用法律汇编》,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等内容。

同时组织开展了“三个活动”。一是组织开展“服务领先季”活动。为贯彻落实服务与业务领先战略,公司决定在第二季度开展“服务领先季”活动,借助3.15消费者权益日、5.1黄金周、5.17世界电信日、牡丹花会等重大节日,全面整顿和提升服务。同时,利用全区社会维修渠道,在5月17日至6月20日期间为客户免费保养、优惠维修手机活动,对集团客户上门服务。二是抓好服务业务技能竞赛,以此为契机在全体员工中掀起比、学、赶、超的高潮,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三是启动“客户忠诚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有价值客户回访活动。有价值客户回访率已达到87%以上。

三、透明度经营,取信于社会。

为贯彻落实信息产业部《电信服务明码标价暂行规定》和*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电信服务明码标价暂行规定〉的通知》,今年9月1日,我公司对各项业务的明码标价在全区各自建营业厅、合作营业厅、专营店进行了重新制作、公布。对多媒体查询系统的内容进行更新。

各项业务的价目表由*省物价检查所监制,并严格按照省公司统一规定内容和格式制作。通过透明度

经营,来赢得消费者信赖,取信于社会。

四、用心服务客户,树立企业崭新形象。

20*年前,各类投诉曾经影响着企业发展。为此,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企业在消费者中的诚信度,树立企业崭新形象成为公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自去年以来,公司围绕这一焦点问题,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一是开通了绿色通道,明确了处理用户投诉的责权人,要求受理用户投诉部门在第一时间内向各级服务督导部门反馈投诉信息,并明确一般投诉24小时内答复用户,特殊投诉72小时答复用户。二是建立首问负责制,要求各级营业前台,在任何时间、地点接待的任何用户第一责任人要全程跟踪处理并答复,直至用户满意离开为止。三是实行神秘顾客暗访制,聘请30名社会人员组成神秘顾客,每月对各个营业厅、专营店进行一次暗访,对暗访结果与各营业部绩效挂钩。

通过以上整改,用户投诉得到及时处理,投诉现象明显减少,拉近了移动公司与用户的距离。*客户在代办点买了一张超级豫通卡,由于当时没带身份证,等三天后把身份证带来时,该业务已经停办,代办点既不退钱,也不换卡。无奈之下,客户投诉到服务督查办。了解情况后,督查办同志通过其他渠道帮他解决了问题。今年八月份,天达声讯台信息费出现问题,造成用户大面积投诉。得知这一情况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与公司进行协商,最后责成公司为用户退款,同时,公司先后两次在《晚报》刊登向用户致谦的公告。通过及时处理,最终达成了用户的谅解和理解。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范文2

东城区政府统计部门围绕全市“诚信统计”建设主题,为加强全区调查单位统计基础建设,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增强统计服务意识,2012年,组织开展了“走百家企业,树十佳典型”主题活动,以百家调研为切入点,推进基层企业诚信建设,在深入企业调研、政府统计部门推荐与企业自荐相结合、综合评估的基础上,评选出了具有推广意义的10家企业作为全区统计工作“十佳单位”。

这次主题活动历时半年时间,27个调研小组共完成了对135家企业的调研,摸清了企业基层基础建设的现状。东城局队还确定了《企业基层基础建设的现状分析及提高途径研究》的课题项目,并申请通过了2012年全市统计系统的重点课题项目。目前,课题研究已通过全市的结项验收,取得良好的评价。

2013年,新一届统计工作“十佳单位”评选活动已正式启动。相比上年,今年的评选标准进一步提高,设置的评选标准共计五大项十七个小项,“十佳单位”认定有效期仍为两年,期满后,企业应向东城局队提出有效期限延续申请,重新认定后符合评选标准的企业予以延期。

申报方式:各相关科(所)依据本部门所掌握的统计工作情况推荐自愿参加统计工作“十佳单位”评选的单位候选名单,并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材料。自行申报单位向局队法规科递交书面申请书和申报材料。

评选时间:2013年3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为五个阶段。(1)3~5月总结上年统计工作“十佳单位”先进经验并进行广泛宣传;(2)6~7月为企业报名阶段;(3)8~9月为初评阶段,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进入正式评选;(4)10~11月完成评选及公示;(5)12月完成对统计工作“十佳单位”的表彰。

评选表彰:授予统计工作“十佳单位”称号,免除其两年统计执法检查,并在区统计信息网公布。

咨询电话:65262951

海淀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简介

2013年,为深入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政府统计部门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海淀区统计局、调查队根据市局总队《关于开展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认真总结以往开展统计诚信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目前,海淀局队正在积极探索,研究建立并不断完善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统计诚信单位建设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推进诚信建设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确保统计诚信建设工作的公信力。

申报方式:由统计调查单位自愿申报,或者经相关部门引导,由统计调查单位自行申报。

评选时间:4~5月为宣传动员、企业申报阶段;6~7月为初选阶段;8~11月为实地检查、全面评估阶段;12月为表彰和公布阶段。

评选表彰:由海淀局队授予“统计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并公布,将所授予荣誉称号情况记入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在三年内免予统计执法检查。

咨询电话:88487182

丰台区“诚信统计单位”评选简介

为充分调动广大统计调查单位真实统计、准确统计的积极性,营造依法守信的统计氛围,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丰台区统计局、调查队于2012年3月正式启动了丰台区诚信统计单位评选工作。丰台局队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将诚信统计单位评选首次列入局队年度“折子工程”内容,并要求评选全过程要坚持公正、透明、严谨的原则,力求在全区范围内选拔出忠于《统计法》、精于统计业务的调查单位。

2013年4月11日,丰台局队召开诚信统计单位评选工作推进会,对2012年评选出的四家“诚信统计单位”进行表彰,并开展了统计工作经验交流。2013年,局队的工作目标是将诚信统计单位评选打造成一项具有丰台特色的统计服务产品,助力更多的统计调查单位参与评选活动,要让企业能够积极展现自身统计工作的优势特点,有力证明自身数据质量的真实可信。局队在大力宣传推广诚信典型的同时,将继续拓展工作思路和方法,让诚信荣誉切实转化成企业看得见、基层统计人员碰得到的好处,激发调查单位主动参与的热情。

申报方式:调查单位采取自我推荐方式并填写 《北京市丰台区诚信统计单位申报表 》,由丰台区评选领导小组进行申报资格的初步审核。

评选时间:2013年3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1)3~5月为准备阶段;(2)5月完成企业申报及资格审核;(3)6~9月进行实地核查;(4)10月完成评选及公示;(5)11月底完成表彰及通报。

评选表彰:授予“诚信统计单位”荣誉称号并公布,授予荣誉称号情况记入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在两年内免予统计执法检查。

咨询电话:63629548

门头沟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简介

为更好地服务基层统计调查单位,树立诚信榜样力量,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营造良好统计公信力氛围,2011年,门头沟区统计局、调查队制定并启动了“统计调查单位星级信用评价体系”。该评选坚持“五统一”原则:统一评级范围;统一评级标准体系;统一评级组织和实施程序;统一信息披露;统一评后监督和跟踪监测。将本区域内规模以上统计调查单位作为评价对象,将其统计行为纳入评价范围,从而推进统计工作发展,扩大统计影响力。

2013年,门头沟局队将以北京市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工作为指导,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通过门头沟区统计信息网、北京市统计数据联网直报平台、统一通信短信平台等媒介,对辖区单位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更加细化,评选流程更加合理。目前,此项评选活动已经拉开序幕。

申报方式:企业根据申报条件自愿报名,各报名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并递交申报材料。

评选时间:组织实施(2013年3~11月),总结表彰(2014年1~3月)。

评选表彰:门头沟局队将对评为“统计诚信单位”的企业进行表彰,免除其两年统计执法检查。

咨询电话:69836545

密云县“统计诚信单位”评选简介

2013年,密云县统计局、调查队决定在全县统计系统内首次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定活动。活动旨在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教育和引导区域内各统计调查单位和综合统计部门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统计,营造依法守信的统计氛围,努力提高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质量,树立诚实守信的统计行业风尚。

为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密云局队设立了统计诚信单位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诚信统计单位评选的各项工作,并制定了“统计诚信单位”评定实施方案。密云局队还将通过监督、回访、调研等方式,积极开展法律宣传、业务培训和指导以及各类咨询,认真听取调查单位的需求和意见,努力解决调查单位的实际问题,实现统计诚信建设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申报方式:统计调查单位自愿申报,或者经相关部门引导,由统计调查单位自行申报,并递交书面申请表。

评选时间:申报时间为每年的8月底前。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范文3

2013年,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市局、总队)在全市印发了《关于开展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京统发〔2013〕14号),旨在进一步鼓励广大调查对象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提升守法荣誉感和责任感,通过正面典型示范效应,带动全社会学习遵守统计法,主动做到依法统计。为此,本刊特开设“诚信统计”专栏,将为企业读者及时追踪全市统计诚信建设工作动态,全市各区县相关评选活动信息、分享统计诚信单位经验。期待借此平台,政府统计系统能与广大调查单位携手共创北京诚信统计品牌。

北京统计调查单位诚信评价的基本标准

(一)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1.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统计工作;

2.具有明确的统计工作负责人;

3.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

4.统计人员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

5.统计人员按要求参加统计继续教育,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统计工作布置会议;

6.统计队伍稳定,统计工作负责人、专兼职统计人员连续在岗担任统计工作二年以上。

(二)统计基础工作

1.统计原始记录真实、清晰、完整;

2.按照行业统计要求建立相应统计台账,并且各种统计台账记录及时、完整、规范;

3.依法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

4.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5.充分利用统计服务本单位建设,重视统计在本单位决策及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统计数据质量

1.按时上报统计报表资料,无迟报现象发生;

2.上报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四)统计法制建设

1.无其他违法行为;

2.两年内未因统计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支持、配合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督导工作,积极参与并配合政府统计部门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

北京统计调查单位诚信评价的基本流程

(一)统计诚信单位评定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定范围为本地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单位。

(二)统计诚信单位评定,应当由统计调查单位自愿申报,或者经相关部门引导,由统计调查单位自行申报。

(三)自行申报单位应向区县局队递交书面申请书。区县局队组织法规、执法及相关业务科室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依据评价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初选。

(四)区县局队对通过初选的单位采取执法检查、专家评估、日常工作记录及实地核查等方式,全面、客观地评价其是否达到统计诚信单位的标准。

(五)经全面评价达到统计诚信单位基本标准的调查单位,在各区县统计信息网和相关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由各区县局队授予统计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并公布。

(七)授予统计诚信单位情况应当记入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在一定期限内免予统计执法检查。

部分区县“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介绍

近年来,在推动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方面,北京市部分区县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统计诚信建设工作体系,并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2013年,根据市局、总队《关于开展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全市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负责制定本地区落实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的工作方案;组织本地区管辖调查单位的统计诚信单位申报和评价工作;对统计诚信单位开展跟踪服务和监督,并做好调查单位诚信信息的归集和档案工作。目前,部分区县已经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方案,本刊特摘登这些方案的主要信息,供广大企业读者参考。

西城区“诚信统计单位”评选简介

西城区统计局、调查队自2006年开展“诚信统计单位”评选以来,先后已有15家企业获此荣誉,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目前,西城局队已制定出《北京市西城区诚信统计单位评选办法(试行)》,明确了评选的原则、申报条件及流程、表彰与奖惩、管理与培育等内容,实现了工作的制度化。

2013年,西城局队将着重从“两个完善”入手,不断提高“诚信统计”的建设水平。一是完善诚信统计理念,提升指导服务力度。完善诚信统计理念与内涵,使评估流程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谨性。同时更加注重对区内企业进行帮扶,通过督导和定点指导等方式提升其统计工作质量,帮助其构建严谨规范的统计制度体系。二是完善诚信培育机制,扩大诚信统计队伍。将有意愿参与“诚信统计”但又暂时不完全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纳入到培育单位库中进行重点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为西城“诚信统计”建设的未来之路积累经验。

申报方式:主动申报或由辖区各级统计管理部门推荐申报,需递交书面申请书,并根据评选条件填报《诚信统计单位申报表》。

评选时间:企业全年均可申报,每年3~5月进行评选。

评选表彰:授予“诚信统计单位”荣誉称号,诚信统计单位评估结果及时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在西城区政务网和西城统计信息网上向社会广泛宣传,同时给予两年的统计执法免检资格。

咨询电话:83976059

房山区“标兵统计单位”评选简介

自2009年开始,房山区统计局、调查队在全区持续开展了争创“标兵科室所”、“统计岗位标兵”、“标兵统计单位”的标兵“三争创”活动,旨在培养、发现、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敬业氛围,促进统计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标兵统计单位”评选作为此项活动的重要一环,对本地区广泛推进统计诚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3年,房山局队将围绕全市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的主题,继续推进局队标兵“三争创”活动,创建有地区特色的“诚信统计”品牌,树立先进典型,强化鼓励守法与惩治违法并重的工作理念,正面引导基层调查单位关注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以及自觉遵守统计法的意识,以标兵“三争创”形式扩大统计工作影响面。2013~2014年度拟评出“标兵统计单位”20个,被推荐评选出的单位必须在全市统计系统中都能够具有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

申报方式:全区各级统计管理部门推荐达到标准的争创活动基层先进单位,填写《标兵“三争创”活动基层先进单位推荐表》,报送至房山局队争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评选时间:每两年为一个活动周期,共分宣传发动(2013年3月)、组织实施(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和总结表彰(2015年2~3月)三个阶段进行。

评选表彰:对公示后的基层单位授予 “标兵统计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或证书。

咨询电话:81312501

81312648

顺义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简介

近年来,顺义区统计局、调查队把统计诚信单位评定工作作为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统计,改善统计行政执法和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2013年1月4日,在顺义局队举办的顺义区2012年度统计诚信单位授牌仪式上,北京顺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最终从120家候选单位中脱颖而出,获此殊荣。

2013年,顺义局队将继续在全区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以诚信单位的先锋示范作用,促进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社会各界的统计信息需求和政府宏观决策服务。本次评选设置了严格的量化标准,将从统计意识、年报(普查)统计工作记录、定期统计工作记录、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等五个部分对候选单位进行考察。在权重设置上侧重考察企业现代统计意识,即以企业统计数据信用意识、历史数据记录可靠为考察重点,以统计诚信能力作为补充。

申报方式:统计调查单位自愿申报,向领导小组递交书面申请书;相关科室、队、所依据本部门所掌握的企业统计数据情况推荐“统计诚信单位”候选名单,各部门认为符合本次评选活动的均可推荐,并引导该调查单位自行申报,候选名单数量每个行业不得超过5家。

评选时间:自2013年3月开始,2013年11月结束,分为四个阶段。(1)5月中旬完成材料申报;(2)5月底完成预选;(3)5月底到7月底对参评企业进行业务指导;(4)11月底完成评选并表彰。

评选表彰:最终评选出工业企业2家,商业、服务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各1家为 “统计诚信单位”。顺义局队对“统计诚信单位”进行表彰,免除其两年统计执法检查,并在顺义统计信息网公布。

咨询电话:89445430

89445433

大兴区“统计信用单位”评选简介

2013年,北京市大兴区“统计信用单位”评选活动迎来第六个年头。经过每年一届、连续五届的诚信评选,大兴区已评选“统计信用单位”25家,参与评选行业也由最初的工业扩大为工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等社会各行业。该活动旨在倡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打造大兴“诚信统计”新名片。

目前,新一届“统计信用单位”评选活动已正式启动。大兴局队通过大兴统计信息网、北京统计数据联网直报平台、《大兴报》以及微博、微信、QQ群等新型媒介,对辖区单位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相比往年,今年的评选标准更加严格,设置了基本评选标准共计四大项二十小项,新增了统计人员连续两年在岗担任统计工作、企业能够利用统计数据服务本单位建设、以前年度统计违法记录查询等条件。“统计信用单位”认定有效期仍为两年,期满后,企业应向大兴局队提出有效期限延续申请,重新认定后符合信用单位标准的企业予以延期。

申报方式:各相关科室、队、所依据本部门所掌握的统计工作情况推荐自愿参加“统计信用单位”评选的单位候选名单,并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材料。自行申报单位向局队行业主管科室递交书面申请书和申报材料。

评选时间:自2013年3月开始,2013年12月结束,分为四个阶段。(1)4月中旬完成推荐和自愿报名;(2)4月底完成初选;(3)5月至10月中旬为业务指导阶段;(4)12月完成评选结果的公示及表彰。

评选表彰:“统计信用单位”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大兴统计信息网公布。授予“统计信用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将会记入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在两年内免予统计执法检查。

咨询电话:81295494(工业)、81295422(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81295469(服务业)、81295458(房地产业、建筑业)

昌平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简介

昌平区统计局、调查队自2011年开始已成功举办两届昌平区统计信用单位评选活动,共评选出18家统计信用单位。借助信用单位的标杆示范作用,昌平区内企业不断增强诚信意识,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统计基础工作日益完善。2012年全区由于提供违法数据而被立案的企业大幅减少,立案率仅为29.1%,不仅低于近年来昌平区的平均立案水平,而且低于全市的平均立案率,统计数据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不久前,昌平局队召开了“统计诚信单位”工作交流会,二百余家基层企(事)业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参会。“统计诚信单位”的代表就完善统计工作体系、规范统计流程、提升人员素质、注重分析研究等内容介绍了本单位的工作经验和统计技巧。2013年,昌平区统计信用单位评选活动正式更名为昌平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评选标准更加细化,评选流程更加合理。目前,此项评选活动已拉开序幕,企业申报十分踊跃。

申报方式:企业根据申报条件自愿报名,同时各科所也可引导企业报名。各报名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昌平区2013年度“统计诚信单位”报名表》,报至与单位性质相对应的昌平局队业务科室,也可以采用传真等方式报名。

评选时间:(1)报名,2013年3月底至4月底;(2)初评,5月初至8月底;(3)复评,9月,最终提出不超过10家企业的候选名单;(4)公示,10月初在昌平统计信息网公示“统计诚信单位”候选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5)公布,10月中旬。

评选表彰:企业被评选为“统计诚信单位”的情况将及时记入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在两年内免予昌平区统计执法检查。

咨询电话:69742965、80117300(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69709540、80110133(商业);69741013、80116760(服务业)

平谷区“诚信统计单位”评选简介

近年来,平谷区统计局、调查队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通过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使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为统计“三个提高”提供了法制保障。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平谷局队转变工作理念,一方面从反面警示入手,教育广大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另一方面也加大正面引导,通过树立和宣传成绩显著的诚信统计典型单位,引导广大调查对象自觉守法、依法办事,努力降低守法和执法成本,构建和谐统计环境。

2012年开始,平谷局队探索建立了统计调查单位守法状况信用评价体系,制定了《平谷区诚信统计单位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平谷区诚信统计单位评估工作制度》、《平谷区诚信统计单位评估工作步骤》、《平谷区诚信统计单位评估工作流程》等制度。为发现和挖掘潜在的诚信培养对象,平谷局队还建立了统计诚信培育机制,加强对培养对象的指导和服务,把建设和完善统计诚信体系与优化统计服务、构建和谐统计关系有机融合。平谷局队将以创建“诚信统计单位”活动为出发点,树立诚实守信的统计行业风尚。

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可以自愿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统计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推荐申报,并填写《诚信统计单位申报表》。

评选时间:评估工作分为宣传阶段、报名阶段、初审阶段、现场评估阶段和授牌阶段。每年8月底前申报,10月底至11月初进行评估。

评选表彰:通过平谷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在全区予以通报表彰,并进行广泛宣传。诚信统计单位信息将及时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给予两年的统计执法免检资格。

咨询电话:89985760

怀柔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简介

怀柔区统计局、调查队于2011年首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星级统计诚信单位和优秀基层统计个人评选,此举对于促进统计基础建设,增强企(事)业单位诚信统计,依法统计和科学统计意识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近期10家单位和30名基层统计工作者分别获得了2012年度统计诚信单位和优秀基层统计个人荣誉称号。

2013年,怀柔局队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三个突出”对统计诚信单位和优秀基层统计个人评定标准进行完善:一是细化考核标准,突出“综合评价”,营造统计诚信单位公平选优的竞争氛围。采取业务科室综合打分的评选方式,有利于选出在各方面表现均较为突出的单位。二是建立分类考核,突出“因地制宜”,营造基层统计优秀个人比学赶帮超竞争氛围。在统一标准基础上,对企业部门和农村统计人员进行分类考核,实施分领域细化考核机制。三是起用现场评审团,突出“实地回访”,巩固统计诚信单位及个人的评优成果。怀柔局队将把统计诚信单位评选不断推向深入和完善,以期切实调动全区统计调查单位共同努力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巩固创优成果。

申报方式:凡符合条件而且自愿参加“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者,参照《评选实施方案》中 “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标准,填报《怀柔区“统计诚信单位”申报表》。各辖区单位向统计所申报,直报单位向业务科、室申报。

评选时间:评选活动时间为每年11月至12月,分申报、初审、核查、验收和研究确定五个阶段进行。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范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积极探索“揭榜挂帅”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全面提升科研投入绩效。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组织实施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1. 关于“揭榜挂帅”项目。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战略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2. 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重点研发计划在更大范围内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

   3. 关于部省联动。部分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共同凝炼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

   4. 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针对技术体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相关任务方向,“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申报指南中将明确技术就绪度要求,并在后续的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标,科学设定里程碑考核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确保成果高质量产出。

   五、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可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6月3日8:00至7月8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7月15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业务咨询电话:

   (1)“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8

   (2)“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8208、68207716

   (3)“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8

   (4)“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75

   (5)“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26、68207775

   (6)“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23

   (7)“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2

   (8)“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87

   (9)“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77340

   (10)“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77340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范文5

诚信企业评选方案

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评比

活动组织方案

根据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诚信楚雄”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推动我州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商业道德风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全州企业中开展“十佳诚信企业”评比活动,根据活动要求及我州实际,制定本组织方案。

一、评审组织机构

为使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设立楚雄州“诚信楚雄十佳企业评选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州经贸委、州精神文明办公室、财政、州工商局、州技术监督局、州医药管理局、州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公安局、州人民银行及各专业银行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评审、认定工作。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

1、组委会人员名单

名誉主任:州委常委、宣传部长

主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州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州经贸委主任

州工商局副局长

成员: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州国税局副局长

州地税局副局长

州人民银行副行长

州财政局副局长

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2、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

成员:

办公室职责:负责接收登记申报材料;分类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整理并向评审委移交参评企业申报材料及材料的得分上报;负责有关工作衔接及协调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

3、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州经贸委主任、工程师

成员:州工商局副局长、州消协会长

州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工程师

州地税局税务副局长、经济师

州工商银行高级会计师

州农业银行高级经济师

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秘书组

职责:本着“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对办公室提出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根据评审办法,客观、公平评审;根据评审条件进行量化评价;经评价后进行认定。

二、参评范围

在楚雄州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含省属、中央属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三、报名办法

1、通过楚雄州电视台、《楚雄日报》刊发公告,各县(市)宣传部、经贸局、乡镇企业局组织动员企业积极参与。

2、参评企业填报《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向县经贸局申请报名,县(市)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后,提出初评意见,每县市推荐1至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和县(市)初评推荐意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申请报告(说明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诚信情况);

④20xx年—20xx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及经营情况表;

⑤有关部门颁发的信用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当地税务机关的完税情况证明;

⑥当地工商、质量监督、药监、安全、环保等部门无重大违法案件处罚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

报名地点:各县(市)经贸局

楚雄州经贸委(楚雄市鹿城北路5号)

联系电话:组委会办公室31224643123647

五、评选办法

1、企业向县(市)以上初评小组提出申请,(省州属企业直接向州组委会申请报名;

2、由县(市)经贸局牵头,组成初评小组,进行评审,推荐1—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3、组委会召集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30户左右企业进行调查;

4、在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项目量化评分,取得分最高的前十名作为“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六、宣传及表彰奖励

1、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称号;

2、发给奖金3000元;

3、11月在桃源湖广场召开授牌表彰大会;

4、配合表彰大会,在桃源湖广场举行千名经营者“诚信”签字活动和文艺演出,使表彰活动宣传更具广泛性;

5、楚雄电视台、楚雄日报、楚雄电台设专题进行跟踪报道。

七、评价指标体系

㈠历史及现状:对市场的适应程度和信用状况

1、人力资源。

A:吸引人才的能力,员工大专以上学历比。B:例维持人才的能力、员工流动率。C:发展人才的能力,培训投入率;

2、财务能力。

A:获利能力:销售净利率、资产净利率、权益净利率;

B: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

C:资产运用能力: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 货周转率;

D:公司实力:资产、销售额、市场份额、产品产销率;

3、社会责任感。

A:对国家社会的贡献;

B:环保意识:是否达标。

4、公司形象。

A:企业整体形象、企业美誉度、品牌价值;B:产品质量形象,通过或达到类似ISO9000认证。

5、管理水平。

A:信息化建设水平,计算机信息系统;B:组织机构效率:人均销售额、人均利润额;C:管理制度合理性。

㈡未来发展

1、发展潜力:行业发展前景、销售增长率情况;

2、企业自身发展素质及能力:企业文化、销售增长率、资产增长率、市场份额增长率;

3、创新能力。

A: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率、专利数,省州科技奖获得情况;B:管理创新实绩。

八、宣传报道

1、活动开展前,在楚雄日报、楚雄电视台以公告等方式宣传,并报道活动组织情况,对评选过程全程跟踪报道,评选结果在电视台、楚雄日报、电台公布,可以商业运作冠于品牌名称或开展颁奖活动等形式扩大影响。

2、楚雄州电视台对“十佳诚信企业”制作专题节目长期播放或送省台选播。

九、经费预算

1、宣传费:10000元。其中:电视台7000元/5次,报纸3000元/6次;

2、十佳企业奖金:3000元×10户=30000元;

3、评审费、10000元

4、会议费:5000元;

5、办公经费:5000元;

五项合计60000元,鉴于我州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参评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商业运作吸收赞助解决20xx0元,请州级财政拨补解决40000元。

附件:一、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

二、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量化评分表;

楚雄州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1、企业荣誉记录:重大奖励,驰名、著名和重点保护商标资料,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荣誉记录。2、企业不良记录:偷、逃、骗、抗税,制假、贩假、安全事故,出具虚假资信证明材料,恶意逃废债务,利用合同诈骗等违法情况,以及具有违法行为受行政处罚记录。3、有关数据计算以20xx年为报告期。

附件:考察变量的说明与计算

对指标每一个参考变量都设计具体的计算方法或公式。根据参考变量的要求来收集数据,将收集到的数据按照计算方法或公式进行处理,得到基本数据。以下是部分参考变量举例说明:

(1)维持人才能力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员工流动率。

员工流动率的计算公式是:

员工流动率=年离职人数/((年初雇用人数+年末雇用人数)/2)×100%

通常认为员工流动率过高或过低都不好,它的合理范围应该为5-10。偏离这一范围越远,说明公司公司维持员工的能力越弱。

(2)与获利能力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销售净利率、资产净利率、权益净利率。

这些考察变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净利率=年净利润/年销售收入×100%

资产净利率=年净利润/((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

权益净利率=年净利润/((年初权益总额+年末权益总额)/2)×100%

这几个比率的值越高,说明公司的获利能力也越强。

(3)与对国家社会贡献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社会贡献率、向教育慈善机构捐款额。

这两个指标的值越大,说明企业对国家社会的贡献越大。

其中社会贡献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社会贡献率=企业年社会贡献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x100%

式中企业社会贡献总额是指企业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的价值总额,包括工资、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有关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及有关费用和净利润等。社会贡献率表示企业每一单位资产对国家和社会所做的贡献。

(4)与企业整体形象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企业美誉度、品牌价值、罚项支出比率。

企业美誉度是指公众对企业的认同,可以以每百人中对企业表示认同的人数来衡量。此处我们以第一轮问卷调查中所得到的企业得票率数据来衡量。

品牌价值是指权威机构对公司品牌价值的评定结果。

这两个指标的值越高,说明企业的整体形象越好。

罚项支出比率罚项的计算公式如下:

支出比率=年罚项支出总额/企业年收入总额×100%

罚项支出总额指企业支付的各种罚金、罚款、罚息、滞纳金、赔偿费、诉讼费等。通常这一比率越高,企业形象受到的负面影响也越大。

(5)与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企业是否依靠IT技术建立起自己的SCM、ERP、CRM系统以及系统运行状况如何。SCM系统指(6)企业的供应链管理系统,(7)ERP系统指(8)企业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9)CRM系统是指(10)企业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11)与技术创新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研发投入率和授权专利数。

研发投入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研发投入率=企业年研发投入总额/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x100%

诚信单位申报材料范文6

[关键词]诚信 高校 贫困生 资助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8-0233-02

诚实守信是公民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是大学生必须具备的道德素质。近年来,党和政府为确保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高校助学体系。但是少数贫困大学生缺乏诚信意识,为了获取资助弄虚作假,甚至借贷不还,导致部分资助资源分配不公、浪费严重。为解决资助工作中出现的诚信缺失问题,促进资助体系更加合理完善,确保贫困生成长成才,贫困生诚信教育工作亟待加强。

一、高校资助工作中贫困生诚信缺失的表现

(一)认定过程中诚信缺失的表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确保贫困资格认定的真实性、贫困程度的准确性是合理高效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基础。然而,在具体的认定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不诚信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失真。有些民政部门对学生持有的《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调查、核实不深入,把关不严,导致少数家庭经济条件较为优越的学生也具有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使得原始贫困证明材料失去了真实性及权威性,严重冲击了贫困资格认定的公平性。2.评议过程中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有些学生为了能被认定为贫困生,利用人际关系到处拉票,导致少数被认定的贫困生贫困等级有误差,甚至家庭条件优越的学生也被认定为贫困生。看似民主公正的认定程序,因为部分学生的不诚信而影响了本应公平的认定结果。3.调整过程中恶意隐瞒,编造事实。目前,许多高校已经对认定的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其出发点是为了准确了解和掌握贫困生家庭经济变化状况,以便集中有限资源高效地开展帮困工作,并对新近致贫的学生展开积极有效的帮扶资助。但是调查发现,学生一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并成功建档,几乎没有人愿意自动撤档,多数建档贫困生刻意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事实,以便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学校给予的各项资助。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大批非贫困生看到贫困生每年都有多少不等的好处,便利用贫困生调整这一机会,通过各种手段伪造贫困证明,编造着各种理由,申请增补为贫困生。直接导致贫困档案的准确性,严重影响了调档工作的可操作性,使得学生贫困档案的动态管理陷于困境,阻碍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受资助后诚信缺失的表现

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奖助学金是各级政府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学费、生活费压力而划拨的专项资助。部分贫困生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高校奖助学金的情况下,有些行为不免让人非议。1.不当使用所得资助。有些学生获得贷款、助学款后,并未把这些款项用在正常的学习上、必要的生活上,而是用于购买电子产品、高档服装、请客吃饭等,甚至有学生拿这些款项进行投资,攀比消费、随意挥霍。2.蓄意拖欠助学贷款。部分学生不按合同约定归还助学贷款本息、还款违约,甚至还有恶意逃避还贷的行为,导致金融机构、社会对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产生了质疑。3.消极对待勤工助学。为鼓励困难学生自主、自强、自立,大多高校都会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困难学生提供一些有偿的工作机会,帮助贫困学生减轻生活压力。但是,有些贫困生根本不珍惜这种机会,对安排的岗位挑三拣四,嫌苦怕累,经常以种种理由为托词减少工作时间。甚至个别同学表现出对工作无所谓的态度,不履行助学岗位合同单方离岗辞职,连书面申请都不交,导致社会、高校等用工单位对勤工助学学生存在负面看法。[1]

二、高校资助工作中贫困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审核程序不严谨、界定标准不明晰

首先,生源地民政部门提供的贫困证明由于部分工作人员调查不深入、审查不严格、把关不严谨,导致少数不诚信学生有机可乘。而高校受到人力、物力限制无法完全核实,进而为不诚信学生提供了一条开具假证明、伪造假材料的途径。其次,在贫困等级评定过程中,界定标准可操作性不强。评定依据的申报材料失真,没有严格、明确的等级划分标准,又不能在学生中间横向比较,导致贫困等级界定存在太多的主观因素,往往需要资助管理人员根据经验和班级学生的普遍反应结合申报材料确定,导致少数学生钻空子,不能保证贫困等级绝对公平与公正。因此,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急需加强和完善。

(二)缺少监督和惩罚机制、监管制度落后

诚信行为的培养不能仅仅依靠思想政治教育途径,合理的监督和惩罚机制也是促进贫困大学生诚实守信必要手段。少数学生之所以敢恶意拖欠国家助学贷款、骗取贫困生资助金,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是重要原因之一。对于享受资助的在校贫困大学生,老师、同学的监督尚能起到一定作用,对于毕业离校的学生,社会监督几乎不存在。目前,受到电子商务等影响,部分学生的消费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辅导员老师和同学监督也越来越困难。况且高校即使发现少数学生的不诚信行为,往往多做“批评教育”工作,充其量也就是纪律处分,几乎没有更为严格的处罚。严重缺失惩戒机制,使得少数学生在弄虚作假方面有恃无恐。

(三)部分贫困生自立精神不足,感恩教育缺失

国家和学校仅凭贫困证明就为贫困生提供无偿性资助,使学生产生了不劳而获的思想,被动的等待各种助学金和困难补助,导致责任感不强,进取心不足,不利于自立自强精神的培养。也正是这一因素,导致部分学生难以抵抗无偿资助的诱惑,进而伪造各种贫困证明,“冒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的无偿资助。在接受资助的过程中,感恩教育没有及时跟进,学生没有从心灵深处认识到资助帮扶政策的实质,把国家的资助当成理所当然的福利,心安理得地享受资助政策带来的“免费午餐”,缺乏对社会、国家和高校感恩意识,严重助长了不诚信行为的风气,使学生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大打折扣。

三、解决贫困生诚信缺失的对策

(一)完善贫困生认定方法,健全贫困生管理制度

贫困生认定不能仅依据贫困证明做出简单判断,而应在定性基础上进行定量分析,建立合理可行的资格认定标准。如在众多提供贫困证明的申请者中,有无孤儿、单亲,是否同时提供低保证明、残疾证、下岗证、重大疾病诊断书等证明材料,再结合学生的日常消费习惯:是否使用高档手机、是否有高消费等进行量化评估,以此为依据对贫困生进行认定、分档。同时,要对家庭经济情况材料加大力度予以调查核实,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去学校周边的区县实地了解当地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的家庭情况。辅导员和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生活,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宿舍,通过谈话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在班级建立民主测评方案,让同学们行使监管的权利,对受助学生经济困难不真实的情况进行举报,建立起“宿舍―班级―院系―学校”的层级认定体系。最后,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各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统计和更新。

(二)建立贫困生诚信档案及奖惩机制

建立在校大学生诚信档案,重点考核评估学生在考试、申请助学贷款、学杂费缴纳方面的诚信行为,把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资助建档重要依据。同时,建立高校“贫困生诚信评价平台”,延至大学生毕业以后的工作单位,成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架起学校与社会诚信教育的桥梁。学校严谨、慎重地对学生的诚信进行科学的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资助的一个重要指标。对诚信评价结果高的学生进行适当的奖励,如提高补贴、发放证书、进行表彰、记录档案等;对于诚信评价结果低的学生进行适当的惩罚,按照不诚信等级进行不同的惩罚,如按量减少补助,甚至停止一切补助,在各项评优评先活动中取消资格,取消入党资格,并且记录档案等。以此来提高受资助贫困学生的诚信意识,使得更多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更多的资助,也使得高校的资助工作能更加有效的进行。

(三)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有偿资助模式

近些年的高校资助工作经验证明,无偿资助模式确实解决了部分贫困生经济上的困难,为贫困学子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这种资助模式仅仅具有“输血”功能,停留在暂时的“济困”阶段,难以起到“造血”功能,不能使贫困学生长久的远离经济困境。通过建立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有偿资助模式,可以有效避免无偿资助模式的缺陷,实现资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首先,政府、高校等资助单位应该适当调整奖助比例,把大部分无偿资助款项逐步转移到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上,引导贫困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报酬,以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困难。其次,高校应该积极推动大学生“助研计划”,鼓励学业优秀、动手能力强的贫困学子积极参与到教师的科研项目,资助单位单独设置与科研教师相配套的助研经费。学生在助研的过程中既能得到相应的资助,又能锻炼科研素质,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就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第三,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每项公益活动设定相应的积分,把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积分值作为资助档次的重要依据。通过上述三种措施,可以避免贫困学生对“无偿资助”的过度依赖,大幅提高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资助工作的可持续性。

(四)大力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加大诚信教育力度,增强贫困生的自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处事观念,是减少、杜绝贫困大学生不诚信行为的必由之路。从大学新生入学进行贫困认定开始,到毕业离校前的诚信还贷结束,诚信教育应贯穿学生整个大学阶段。开展诚信教育形式要多样化,内容要以人为本。如开展诚信主题班会,观看诚信教育宣传片,举办演讲比赛、励志之星学习经验交流会,助学贷款知识讲座,诚信还款宣誓等。充分利用校内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积极宣传诚信个人的先进事迹,适当披露部分同学的诚信缺失行为,培养贫困学生自强、自立、诚信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把学生资助工作与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有机结合起来 。

总之,加强贫困生的诚信教育,是资助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高校必须针对目前资助工作中的大学生诚信问题采取有效的对策,努力构建更为完善的资助体系,打造更加稳固的资助平台,为贫困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徐青.论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与管理中的学生诚信问题[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12).

[2]陈博.高校资助工作中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J].青年与社会,20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