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事件范例6篇

公共安全事件

公共安全事件范文1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范围比较广,类似于汶川地震、非典等,都是给我国带来巨大灾难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这些灾难不仅会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还会产生人身损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理应当归属多部分法律调整范围,引起多种法律关系的变更或者消灭。从民商法部门的角度,对其体系进行分析。

二、民商法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调整

当前我国广泛使用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调整过程中所使用的法律是《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律属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上法位,其中按钮概括了比较全面的突发事件行政应对方式,行政色彩比较浓郁,但是民商事立法的内容却比较少[1]。其余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相关的调整法律也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与经济法特性,导致民商事立法的内容趋近于空白。对民商法来说,民商事法律是主要调整对象,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与特定意义民商事法律状态是其主要构成部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否可以成为民商事法律调整对象,尚未明确,也没有科学化的体系支撑[2]。

(二)主要问题

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方面的立法上,虽然行政应对法内容是比较完善的,但是民商事救济法内容并不够全面,需要完善。导致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问题,影响社会环境与社会治安,导致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从前些年的偶然出现变为大量出现[3]。虽然问题日益严重,但是民商事应对立法制度的缺陷已然明显。必须抓紧时间完善。民商事立法可以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当如何去应对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方面出发,构建清晰化的法律体系,提升问题解决质量。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对民商事法律进行清理,构建系统化的立法体系,进而最大化的保护民事主体私权利。

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法律制度构建

(一)公共补偿制度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一旦产生,必然会造成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所以需要的援助资金数量也比较多,如果单一凭借国家的财政补贴来解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针对该情况,可以构建应对资金商事运作制度,让民事赠与制度发挥长效化机制,在社会和谐发展的时间段内不断的聚拢资金,通过基金会等形式来筹集资金,构建运作机制。公共补偿制度属于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共同努力的补偿制度。但是当前我国民商事立法还没有成立针对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应对资金商事运作模式以及科学化、体系化的公共补偿制度,在立法方面也是呈现空白状态的,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不断完善。

(二)征用补偿相关赔偿制度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比较特殊的一种会对社会造成巨大影响的行为,在突发的状况下,为了公共安全价值目标可以正常体现,工作人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针对事件本身拟定对策,有事还需要征用个人财产。征用私人财产是政府强制性影响民事主体物权的一种行为,必须得到补偿。如果被征用财产遭受损失,会涉及到补偿问题,但是这部分财产的补偿标准以及补偿依据,目前国内上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物权法虽然对征地补偿相关事宜尽心了规定,而且个各省市也有相应的法律支撑,但是在落实上存在问题。在出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需要无条件遵循及时、充分补偿就及原则,构建科学化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事补偿制度,提升满意度。

(三)责任保险制度

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向第三人承担的以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人员提供一定量的保险费,而保险人需要承认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时候按照保约合同给与一定的补偿金。近年来,我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频发,但是其中大部分事件都是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来判决事件归属类型的,所以只要是加害方在客观事实上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就必须强制性承担相关责任。将责任保险制度纳入到公共安全事件中,可以转变传统模式下的纯转移损失模式,使其变成分散损失转化模式,保证收到损害的人可以正常生活。我国在保险制度方面虽然已经比较完善,但是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频发的当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经常性与规模性都在朝着负面方向发展,所以保险制度也应当借鉴一些和我国有类似情况的先进国家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来构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保险制度。

四、结语

公共安全事件范文2

“忘不了”形成了恐惧症

一般来讲,在各种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事件本身的恐怖色彩以及不可控性会给人们带来强烈的心理刺激,产生“这种事也有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联想。再加上媒体及网络的渲染、助推、评论作用,就相当于反复的心理暗示,很容易使人们出现“急性应激障碍”。比如,很多网友都说,在看“电梯吃人”事件的视频时,感到恶心、胸闷、喘不上气,对乘坐电梯有种种顾虑。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和事件的淡出,绝大多数的人都会从焦虑状态中走出来。但也有一小部分人会像陈女士一样产生较为严重的焦虑,并且这种焦虑长时间持续,影响到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形成“电梯恐惧症”。

自我调适

从心理学角度讲,当我们受到某种刺激,出现类似的戒备心理是一种预防性反应,属于正常的范畴。但即使如此,也应该及时进行自我心理调适。

首先,要马上终止刺激。比如关闭视频,有意识地不看有关事件的报道,也不和朋友、家人谈论此事,以免形成反复心理暗示。

其次,转移注意力。可以通过看电影、看书、听音乐等淡化恐惧的记忆。

最后,运动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心理调适方法,比如跑步等高强度耐力运动,能对大脑产生生物化学作用,使其释放一种叫作内啡呔的化学物质。内啡肽是大脑自身产生的镇静剂,被称为“快乐因子”。也就是说,当不良情绪比较严重时,不妨做做运动。

辨别恐惧症

大多数人对外界刺激产生的不良情绪,都可以通过自我调适而缓解乃至消失。但是,一些心理敏感脆弱的人,往往很难通过自我调节走出不良情绪的阴影,发展成“恐惧症”。区分“急性应激障碍”和“恐惧症”,在临床上有一个标准,一般以一个月为限,如果焦虑、不适等不良情绪持续超过一个月,就得及时看心理医生,进行系统的治疗了。

但是,如果明知引起自己焦虑的某种伤害事故发生的概率是很低的,却仍然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理状态,并且持续长时间出现情绪烦躁,甚至处于崩溃的状态,那就发展成“恐惧症”,需要接受系统的心理治疗。

公共安全事件范文3

关键词:公共安全事件 现场直播 媒体责任 媒体“有为”与“不为”

电视直播在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中无疑占据越来越重的分量,其优势也是显而易见的。从新闻角度来讲,现场直播是电视媒介的最高境界和魅力所在。有专家对电视新闻现场直播下的定义为:在新闻事件的现场,把新闻事实的图像、声音以及记者对事件的报道(包含现场采访、解释、评价)转化为电视信号并直接发射的报道方式。①近些年来,世界各国都越来越重视对突发事件的直播报道。在欧美,直播节目已占新闻频道节目的70%以上,65%以上的突发事件都有直播报道。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现场直播节目的比例也较5年前增加了4倍,40%的突发事件会有电视直播。②

媒体直播是报道重大突发事件的首选

近些年来,对各种自然灾害、恐怖、社会骚乱等突发事件,电视和网络的现场直播越来越频繁。由于重大突发事件具有偶然性、突发性、恐怖性、不可预见和不可控制性等特点,而且其影响力强、涉及面广、持续性强,对大多数人的生命财产、社会秩序、公共安全乃至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成为电视新闻媒体扩大影响、争夺受众、参与竞争的重要领域。第一时间对这些事件进行动态报道可以让公众清楚地了解事件发生的每一过程,关注危机事件发生中政府的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使公众形成公共安全意识,更好地预防和化解危机,而这正是媒体的职责所在。同时,对重大危机事件的现场同步报道对扩大电台的影响力、提高收视率也有不可低估的力量。因此现场直播是电视、网络报道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首选。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时候直播都是最佳的选择。

菲律宾人质事件媒体责任论

2010年8月发生在菲律宾的被辞退警察劫持香港游客的事件,造成8名游客身亡。菲律宾警方在解救人质中暴露的不足受到各界的批评,菲律宾的国家形象受到一定的影响。而大量媒体介入现场进行电视、网络直播的行为也受到包括菲律宾总统、菲警方以及众多网民的诟病。悲剧发生后,菲总统指责是媒体对事件进行的“全景式”(“bird’s eye view”)的报道直接导致劫持案局势恶化。菲警方总结教训时,一直把媒体的“现场直播”当做导致解救失利的重要原因。当时,菲律宾ABS-CBN、GMA、ANC、Tele-Radyo、Net21 and Q和ABC5频道,甚至连政府的频道都在报道这场人质危机。他们都报道了围绕在旅游大巴周围的警察站,包括突击队试图从大巴后面接近的行动。劫匪门多萨可以通过旅游大巴内的电视清楚地看到现场直播,掌握警方的行动。广播和电视的现场报道让门多萨在警察试图靠近时,知道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措施。根据事后对三位幸存者的采访,门多萨是看了电视直播后情绪恶化的。之前他向人质保证不会伤害他们。直播警方野蛮地逮捕劫匪弟弟的画面显然激怒了他。事件的结果是在菲律宾警方发动攻击的过程中门多萨开枪打死8名人质。地方政府(DILG)大臣Jesse Robredo认为媒体的播报方式使警方在与门多萨谈判时无法出其不意地进行伏击。他说媒体应更多地考虑人质的安全,应当起到配合警方行动的作用而不应只考虑收视率。媒体监督机构“媒体自由和责任”在Twitter上链接了他们2007年就Armando Ducat Jr.’s的绑架师生案写的评论。其中提到因媒体参与而引发的恐慌及导致的人质安全问题。为了避免今后发生类似事情,国会议员Luigi Quisumbing说他和其他法官考虑将提出议案提议在有军方和警方参与的敏感事件中要对媒体进行新闻管制。他强调说这并不意味着干涉媒体自由,一旦危机解决,媒体完全有权利进入现场对事件做详细的报道。③

从上述评论中不难看出,对类似公共安全事件的“无准备直播”对于事件的发展无法预期,难以有效控制节目内容,报道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在人质或恐怖事件中,危机事件的直播会对各方主体形成巨大心理压力,很可能干扰危机的解决,同时播出的血腥场景也可能对观众造成心理伤害。④2008年11月,印度孟买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导致195人死亡。这次事件也成为印度媒体的一场新闻直播战。一些媒体将一些十分敏感的行动计划曝光,当时电视画面上充斥着安全部队在各个地点进行部署的镜头。在印度警方切断事发地电视信号后,仍能利用手机上网实时了解反恐行动的情况。事后,印度人愤怒地称,这些电视台和网络媒体几乎成了的“情报局”。

媒体直播报道应在“有为”和“不为”间有所取舍

媒体直播报道重大公共安全危机事件原则。此次菲律宾人质事件使我们清楚地了解到媒体对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的现场直播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让大家清楚发生的具体细节;另一方面,它也为劫匪提供了情报。对于媒体而言,对此类事件的现场报道应当在“有为”和“不为”间有所取舍。“有为”就是要恪守媒体的职责,将事件的原貌呈现给受众;“不为”则是充分考虑媒体的社会职责和道德职责,考虑其报道方式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媒体进行这类事件的直播,应该和警方充分合作,有选择地公布某些信息,必须尊重个人隐私,考虑到事件的有效解决和受众的接受心理。⑤按照美国学者斯特奇的“危机传播阶段”理论,媒体在报道突发事件时,应该按照危机的进展采取不同的信息处理和报道议程。菲律宾人质事件中,在性命攸关的环境中,媒体采取全程画面直播的方式,的确有欠考虑,这使得歹徒通过车载电视能够随时掌握警方的部署,尤其是其弟被警方带走的消息更是使其情绪失控。直播本身并没有问题,但在这次事件中媒体也应该吸取教训,是否应该对相关的画面资料进行些处理。比如,容易激怒劫匪的画面可以不播。或者,部分内容可以考虑以文字的方式呈现,这样,可大大降低激怒绑匪的可能性。⑥当然,最大的原则是不给帮忙。在2002年10月莫斯科轴承厂剧院人质事件中,俄电视现场直播节目时无意中使了解到剧院外的俄军行动。俄特种部队不得不改变对的攻击计划。事后,俄媒体汲取教训,并签署了自律公约,如不能直播对的采访,恐怖事件期间不采访受害人家属,不报道部队调动情况等。另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利用媒体误导犯罪分子。1997年,在日本驻秘鲁使馆人质被劫持126天后,秘鲁特警成功地解救出所有人质。实际上,秘鲁警方在对媒体披露信息时进行了有选择的管制,就在特种部队紧张备战的同时,歹徒们从收音机里听到的却是“政府正认真考虑劫持者条件”的“好消息”,并因此放松了警惕。⑦

政府和警方对媒体现场直播应有一定的管制。国际协议不鼓励对采访警方行动和其他报道进行直播。对于有军方、警方参与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只有权威机构、当事者直系亲属才有权进入现场。政府对媒体介入重大危机事件应该有所控制,应把媒体的现场直播纳入危机现场管理范畴。危机事件发生后,警方应设立明确的隔离线和管制区,摄影、摄像记者经批准后可以在管制区活动,但需遵守警方的管理。采用技术手段,屏蔽劫匪的一切电信信号,让他们不能看电视、听广播,无法通过手机、电话和外界联系。即使有媒体直播,也要有内容控制。例如在解救俄罗斯大剧院人质事件中,俄罗斯军方不允许事发现场范围二公里内的任何非官方媒体进入。由官方向媒体提供一些通过审查后认为不会产生影响行动的电视片段来满足媒体。俄罗斯特种部队突然发起强攻的时候,直播现场马上中止。管制不等同于限制新闻自由。它是为了将媒体参与现场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

媒体的商业利益不能独立于社会道德责任。媒体现场直播除管制外,还应强调媒体人的“自律”,媒体从业者应该牢记其服务的传媒机构掌握着传播资讯、引导舆论、左右公众思想的宣传机器,其肩负着比其他行业更重要的社会责任。所以应以正确的方式行使其力量。媒体从业人员科学辩证地理解而非不加限制地滥用“新闻自由权”和“公众知情权”。媒体的商业利益不能独立于社会道德责任之外。

西方新闻界有句俗话:坏消息才是好新闻。人类的很多灾难成了新闻报道的难得主题,但报道的方式却折射出个别媒体人道德责任的缺失。某些电视台为追求轰动和制造耸人听闻的效应,就把直播场景选择到最直观的、最悲惨的“第一现场”,不择手段地寻找最能吸引眼球的“瞬间”,甚至捕捉并放大当事人及其家属在灾难面前所表达出来的悲痛情绪。这实际上是把观看别人的苦难变成了一种娱乐方式。⑧1975年度“荷赛”最佳新闻照片《波士顿太平梯事故》,抓取了两姐妹从太平梯坠落的瞬间。1994年度获普利策奖的摄影作品拍摄了一名饥饿的苏丹女童被秃鹰眈眈欲食,这些作品的作者都遭遇来自全社会的道德追问。有人认为记者不该冷漠地、客观地记录眼前发生的事件,而应该采取措施去防止悲剧的发生。而《饥饿的苏丹》的作者虽然在拍完作品后将秃鹰赶跑,但最终还是无法承受社会道德的谴责和良心的折磨而自杀。据菲律宾国家警察署发言人克鲁兹介绍,在人质解救的关键时刻,曾有一些媒体人通过各种渠道联系上了劫匪门多萨,但与其通话的目的却是怂恿劫匪“不要接受”警方的条件。如果事实真的如此,那么这些媒体已经完全丧失了新闻人的职业操守,毫无道德责任感可言。

在公共安全危机事件中,媒体必须始终恪守自己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论强调媒体不能滥用自由。自由是附带着责任的,自由和责任是不可分割的。⑨作为真正的职业传播者,应当遵循公认的道德准则和职业标准,切实关心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当危机事件爆发时,媒体在享有新闻自由的同时应该承担起关怀人、关心人、安慰人的社会责任,在“抢新闻”和“抢生命”的衡量中应该把人的生命放在首位,这是媒体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人文素质。在现代社会,一个不能维护人的生命价值的媒体是一个缺少人道精神的媒体,是一个缺少最起码的人类良知的媒体,在受众眼里就只能是一个冷酷的传播机器。那就意味着丧失了应有的社会责任和职业操守,触犯了公众和民意,必将损害媒体的社会形象。⑩当新闻职业与社会道德产生冲突的时候,社会道德责任高于新闻职业责任。美国新闻评论家约翰・赫尔顿(JohnHolden)认为“事实上,如果新闻工作者一旦丧失道德价值,它即刻变成一种对社会无用的东西,就会失去任何存在的理由。”

菲律宾人质事件悲剧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警方经验不足、指挥不力。不能完全归咎于媒体,况且媒体的报道暴露了政府、警方的不足有利于今后的改进。但必须强调的是,在涉及人的生命危险的突发事件中,不加控制、不考虑后果的直播有时的确会影响到事情的解决,以警方管制为主的“他律”和以媒体人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感为约束的“自律”,直播时的“有为”和“无为”都是非常重要的。

注 释:

①韩海钢、赵伟东:《浅谈电视新闻现场直播的选题》,《新闻传播》,2007(10)。

②④⑦王传军、季双成等:《现场直播考验国家形象》,《环球时报》,2010-08-30。

③Kara Santos:《Media Take a Hit in Hostage Crisis》,《Asia Media Forum》,2010-08-28。

⑤章友德:《菲警方处理劫持人质事件表现遭质疑》,《新民周刊》,2010-09-01。

⑥《菲律宾人质事件中的“越位”与“缺位”》,《环球望》,2010-09-01。

⑧⑩魏明革:《电视新闻现场直播中的伦理抉择――以印度孟买恐怖袭击事件现场直播为例》,《新闻爱好者》,2009(7)。

⑨陈力丹:《自由主义理论和社会责任论》,《当代传播》,2007(10)。

约翰・赫尔顿:《美国新闻道德问题种种》,中国新闻出版社,1988年版。

公共安全事件范文4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政办函〔20xx〕2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市度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度,全市共发生农机事故一起,死亡1人,无直接经济损失。没有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和突发事件,农机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我们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年初召开的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我们将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列入全市农机化主要工作目标,与农机化工作同部署、同考核,落实安全责任措施,切实加强了对农机安全工作的领导。市农业局、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与各区县农机行政管理部门及农机监理机构逐级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区县农机行政管理部门及农机监理机构在明确岗位目标任务,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的基础上,通过不同形式把农机安全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和机手,全市共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达到检验数的100%。基本形成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监理机构、农机从业人员全员参与的立体责任体系。

(二)围绕“安全生产年”,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和《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通过整治,严厉打击了违法载客、酒后驾驶、人货混装、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报废及非法拼装农机上路行驶或从事作业等违法行为,有效的遏制和预防了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在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不见人、不见农机,不准办证、挂牌,严禁为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超标农机注册登记入户,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准办理登记手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对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做好对驾驶操作人员的审验换证和农机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防止了源头上出现问题。全年共完成拖拉机挂牌登记入户300台,新训驾驶员考核发证240个,确保了新增农机具正确操作使用和安全生产。三是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以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田间场院、进机手家中,通过多种形式、多个侧面来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农民和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制作宣传展版52块,出动宣传车82次,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服务5200人次。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努力形成专项整治的合力。五是继续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我市继在全省率先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办理农机牌证业务和对农业机械实行仪器检测、运用移动式电子桩考仪对农机驾驶员考核的基础上,今年区新购置一套移动式农机安全性能检测设备并更新了安全检查车辆,从而使全市拥有农机检测仪器设备的区县达到100%。

(三)深化“平安农机”创建。“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在我市开展已五年时间,五年来,我们创建了一批“平安农机”示范乡、村、户,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减少了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在县去年被命名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抓了区的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加强了3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的农机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建设,农机“三率”较上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经考评验收又有4个乡镇被省农业厅、省安监局命名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

(四)全面开展农机安全互助试点,为农机手平安致富构筑绿色通道。为了增强农机户抵御农机事故风险的能力,根据中央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精神,按照省局的安排部署,在全市全面开展了农机安全互助试点。全年共办理农机风险互助拖拉机、联合收割机135台,发展会员75人。针对现行规定的拖拉机强制保费低,多数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或者采取变相增加费用,捆绑商业保险才予承保,导致机手不愿登记注册和参加年检 的不利因素,我们积极与人保财险铜川分公司联系沟通并达成协议,由人保财险铜川各分支机构按国家规定的优惠保费全面受理拖拉机交强险。

(五)精心准备,周密部署,抓好“三夏”、“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三夏”“三秋”是全年农业生产的关键季节,上千台农机行驶在各种道路中、作业在广大农村和广阔田野中,历来都是农机事故多发时期。为此,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启动“市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在“三夏”到来之前,下发了《关于做好“三夏”期间机械化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对抓好“三夏”期间机械化农业生产及安全管理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同时要求市、区县农机部门在“三夏”期间,要积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加强对重点作业区域、集中连片地块和事故多发时间段的安全巡查,及时纠正无牌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危害农机安全的行为,确保“三夏”期间农机生产平安有序。针对今年我市小麦成熟期与关中地区收割时段重合,导致收割机异常紧张,许多群众拔打热线电话要求调配收割机的情况,我们立即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市、区县各级农机部门放弃端午公休假,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和车辆,深入作业现场,帮助机手修理、调试机具,确保现有机械的正常作业。同时安排人员通过手机号召我市收割机手及时返乡作业,待本市麦收结束后,再外出作业。市局还抽调人员迅速赴周边地区联系外援机械来我市作业。从而基本缓解了我市麦收的需求,确保了全市48万亩小麦如期收割完毕,夺取了夏粮的丰产丰收。“三秋”生产周期长、任务重、投入机械多、管理难度大,为此,我们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三秋”机械化农业生产及农机安全工作的通知》,做到早动员、早准备、早部署。各区县也及早动手,对参加作业的农机具进行了检修,积极组织 “三秋”机械化跨区作业会战,确保了全市秋粮播种在高产期。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农机事故和群体事件。同时我们还建立健全了农忙季节、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加强了对农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评估、传递和及时处置,确保了信息渠道的畅通。

三、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我市农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实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1.应急预案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市农机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成,但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还需进一步增强;预案演练的统一规划、指导、监督和评估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应急专业队伍有待加强。我市农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业队伍能力建设还不足,应急队伍的培训演练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专业培训演练基础条件比较欠缺,培训演练的质量与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3.预测预警能力有待增强。农机突发事件监测手段相对落后,综合监测预警能力还不够;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传输设施与设备相对陈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公共安全事件范文5

关键词: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创新

城市公共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在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越来越频繁发生的今天,如何科学有效的处置各类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并变事后被动应对为事前积极预防、事中联动应对和事后可持续评估,推动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进入良性发展的新常态,是广西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密切关注的重要课题。

一、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现状

(一)取得长足的进步

2006年国家出台的《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其核心内容包括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应急机制和应急管理法制,即“一案三制”。2007年国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启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建设。2014年广西基本完成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建设工作,一些工作还走在了全国前列。

1. 建立了各级应急委、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及应急管理办公室。至2010年,自治区、市、县三级应急委及应急管理办公室均已挂牌成立,成立了18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2013年所有乡镇、村均落实了领导分管应急工作,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建立。

2. 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广西已基本构建起全区的预案体系。目前,广西自治区有1个总体预案、34个专项预案、86个部门预案,全区各级各类预案达26万多个。

3. 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体系。2012年,广西全区建立了以消防部队为主体的自治区、市、县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水利、林业、国土、地震、卫生等部门建立的专业救援队伍达9支3万多人,此外还建立了700多人的专家队伍和以乡村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6万多人的基层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还有各级各部门基层应急信息员队伍近20万人。

4. 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采取部门为主、实物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总体能满足除巨灾以外的应急需要。

5. 建立了应急联动机制。军地之间、部门之间、相邻省区市之间均建立了应急联动机制。广西还是泛珠9省区、西部12省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的发起者之一。

6. 制定出台了系列法律政策措施。2011年,自治区人大全票通过《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对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应急培训、应急工作绩效考核等出台了规范性文件,有力的推动了应急管理工作开展。

近些年来广西成功应对和处置了2008雨雪冰冻灾害和广维集团爆炸事件、2010西南大旱、2011年卡马水库险情、2012年初龙江污染、2014年以来系列偷渡案等重特大突发案(事)件。

(二)诸多问题尚待解决

经过多年不断努力,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整体水平提升的背景之下,一系列问题的存在仍然让人无法忽视:突发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意识和思维较薄弱;应急管理框架体系搭建起来后,资源配备不到位,实际运行效率低下;应急预案实用性和针对性不强;应急管理联动主体较单一,各方应急联动沟通不畅;事后评估缺位;人员应急管理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等。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对总体上还是属于被动的事后处置,事前的监控预警机制、事中的联动处理机制、信息互通机制、应急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事后的u估机制和救助重建机制等方面尚存在不少欠缺。

二、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形势

在广西政治经济社会获得极大发展的背景之下,广西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越来越复杂和严峻的形势。

(一)自然灾害方面

广西自然灾害分布广、种类多、频率高、危害大。近几年来,极端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突发性、复杂性和危害性呈现出不断加大的趋势,今后随着北部湾开放开发、珠西经济带、左右江革命老区开发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两个建成”、“双核驱动”、“三区统筹”,同等量级的灾害造成的损失将有扩大趋势。

(二)事故灾难方面

广西安全生产基础差底子薄,生产安全事故频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随着“一港双高”(港口、高铁、高速公路)的快速推进,沿海重化工、核电等项目陆续投产,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三)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方面

随着人口加速大量的流动,甲型H1N1等重大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不时爆发,防控难度增大,造成的损失更加严重;与此同时,人民群众日益重视生命健康,关注点不断聚焦到与生命健康紧密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上来。

(四)社会安全方面

广西改革发展渐入深水区,各方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社会矛盾显著增多,诱发的隐患不断攀升;同时,广西已成为偷越境重要通道,反恐防暴工作形势日益严峻。

三、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存在问题分析

(一)预警机制不完善

广西城市虽已建有应急管理专业机构,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处理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反应速度,但效果并不太明显。因为他们的工作主动性、连续性和技术性不高,要想通过动态分析和实时评估实现预控制,形成有效的预警机制,还存在较大难度。

(二)应急联动机制不健全

目前广西城市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理,主要还是依赖政府和相关部门,与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体志愿者的联动合作很少,没有调动起巨大的非官方的应急管理潜力。并且跨部门临时组织起来的应急管理团队,通常很难实现高效的运转,因为相关应急管理人员一方面需要花时间与团队成员磨合,一方面还需要应付与现所在部门、原所在部门、现部门和原部门之间的关系,直接导致了内耗与低效。

(三)评估机制落实不到位

缺乏系统和专业的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评估机制,现有的评估体系和评估工作多流于形式,既缺乏有力的法律保证,又没有严格的监督机制,更缺乏专业细化的分析和总结,常常是形成一份评估报告后,没有进一步的反思和整改,未能形成对下一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有实际指导意义的预案。

四、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创新对策

针对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事前的监控预警机制、事中的联动处理机制、事后的评估机制三个方面,创新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促进其进入良性发展的新常态。

(一)构建有效的应急管理预警机制

1.构建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

(1)建立公共安全信息平台

公共安全信息平台是应急管理预警机制的重要基础,只有掌握及时、准确、全面、实时的信息,才有可能真正实现预警功能,只有在对公共安全信息有效分析处理和科学使用的基础上,其他各项职能才能实现。在公共安全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体系,切实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强化风险评估、应急管理能力评估和具体应急管理事件处置评估等。

(2)建立全方位多技术的公共安全信息管理模式

要突破原有仅仅依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旧模式,打造全社会联动的新模式,广泛借力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志愿者等社会和公众力量,广泛迅速及时的收集信息,真正提升信息监控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将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充分运用到信息收集、信息分析和信息管理上,加强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引进,真正让高精尖技术服务于公共安全应急管理。

2.建立全面及时有效的信息保障机制

(1)扩大和健全应急管理预警信息网络

除了建立专门的公共安全应急预警管理机构,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设备、技术和人员等方面的支持,形成覆盖各级各类政府和机构的应急管理预警信息网络,还必须将网络扩大到更基层的社会单元,如社区、村庄、学校、车站、企事业单位等,真正形成广泛敏锐的预警信息网络,将整个社会纳入到应急管理预警信息网络之中,从而保证预警机制的全面及时有效的运行。

(2)及时有效传达预警信息

政府对收集到的信息要第一时间分析和处理,要及时、公开、透明地公布有关信息,照顾公众关系,密切关注舆情,防止小道消息影响公众判断,进而引发不必要的恐慌和骚乱。关键信息和最新信息也要及时准确的传达到应急管理指挥协调机构和相关部门,帮助其科学迅速决策、准确研判形势和及时调配资源,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效果,防止突发事件的进一步扩散。

3.建立预警决策分析系统

政府应急管理预警决策分析系统应具备信息储存、查询、统计分析、上报和功能、警戒级别判断功能、应急预案管理功能、自动预警功能和辅助决策功能等功能。确保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能及时获得全面准确的一手信息,同时自动关联调取相关信息,迅速判定警戒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提供决策所需重要辅助信息,从而保障应急管理预警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4.建立健全预警管理资源库

要保证预警机制的科学有效运行,必须建立健全专门为预警决策服务的预警管理资源库。资源库应储存大量预警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理论工具、技能技巧、经验数据等,并要保持及时的动态更新,将最前沿的理论、最尖端的技术、最实时的形势、最新的案例和经验、最完善的预案等,借助高新科技手段,及时共享传播,真正为预警决策提供有力的辅助和支持。

(二)建立全面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1.优化应急联动综合协调机制

(1)多方全面联动

建立和完善由专业救援公司、红十字会、慈善团体、基金会、民间救援队等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甚至个人共同参与的全面联动机制,在构建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网络中,通过信息共享和有效互动,充分鼓励民众参与应急管理的决策和救援中来,既有利于提高决策的合法合理性,又能充分调动大量的有效社会资源,大大提高应急管理的效率,同时提升民众对政府的信任。

(2)明确政府核心领导地位

在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中,往往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在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决策,集中调动一切资源力量,统一协调指挥,为同一目标共同努力。政府在这方面,有着其他任何非政府组织不可替代和无法超越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必须明确政府的核心领导地位,在政府主导之下,统筹协调参与应急管理和救援的各方力量,扬长避短,取长补短,在各自擅长的领域,相互配合,攻坚克难,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方能真正实现全面高效的应急联动。

(3)建立专门的应急管理协调机构

建立多方全面联动的应急机制,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如何协调联动各方高效的合作运转。在明确政府核心领导地位的同时,必须建立专门的应急管理协调机构,执行应急管理综合协调职能。应急管理协调机构必须被赋予相应的权力,给予足够的支持,与应急管理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积累经验,为各方最大限度发挥作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2.完善应急联动信息沟通机制

(1)联动各方的信息沟通

应急联动的各方,涉及不同组织、机构、团体、部门甚至个人,如何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迅速形成一个联动的整体,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因此,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沟通就变得非常重要,尤其当一些突况出现时,不能再单纯依靠预案,就更需要联动各方迅速及时准确的交换信息、把握形势、商讨对策,从而保证应急行动的整体性和有效性。

(2)政府与公众间信息沟通

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当及时通过主流媒体、网络、报刊杂志等权威信息,及时向公众通报事件发展、救援进度和下一步计划安排,防止公众因为缺乏足蛐畔⒉生恐慌甚至发生骚乱,也能防止谣言的传播。政府应当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履行好及时准确信息的义务,充分利用一切信息渠道,保持与公众的良好沟通,取得民众的信任和支持。

3.建立应急联动资源共享机制

(1)政府部门间资源共享

资源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救援的基础保障。因此,政府各个部门间,应建立资源共享、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有效机制,不仅实现有形资源的共享,更要通过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无形资源的共享,从而真正实现资源整合和高效使用。

(2)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间资源共享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资源种类、资源数量和资源利用方式等方面都有着较大的区别,同时也具有很大的互补性,因此,通过立法规范、政策和资金支持、提供专业培训等方式,在全社会范围内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形成有效而稳定的资源长期共享机制,对避免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应急联动水平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三)构建良性发展的应急管理评估机制

1.明确应急管理评估的内容

应急管理评估是一个系统工程,从事发前的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对风险隐患的管理排查等工作,到事发过程中的信息和沟通、避难场所的选择、应急资源的使用、应急预案的执行等工作,再到事后的影响评估、事件的反思和经验总结等工作,都需要全面详尽的进行评估总结。

2.厘清应急管理评估工作的主体责任

应急管理评估工作的主体责任应由各级政府承担,但在在评估过程中,应引入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同时完善评估监督和反馈工作。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主要由中央政府及其部门进行评估。地方政府部门则主要侧重于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的评估。基层政府主要负责对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进行评估。另外,媒体和一些中立组织,也会通过客观报道事件真相、深入分析事件原因等方式,形成独立的评估观点。

3.切实用好应急管理评估结果

首先,应树立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评估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的理念;其次,应制定一整套科学的评估体系,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保证评估工作的有效执行;再次,可通过法规制度的制定,确保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长期稳定性;最后,定期开展检查,确保评估结果切实用于指导改进应急管理工作,并保持评估机制的动态优化,真正做到以评估促进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王志立.应急联动机制:公共安全事件的防护网――以河南省为例[J].中州大学学报,2016(01).

[2]周汉.特大型城市公共安全的巨大挑战与战略应对――后世博时代上海城市管理的破题路径[J].上海城市管理,2015(06).

[3]刘园园,徐志花.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的政府危机管理研究――以上海外滩踩踏事件为例[J].项目管理技术,2015(10).

[4]徐志胜,冯凯,徐亮,冯春莹.基于GIS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决策支持系统的研究[J].安全与环境学报,2004(06).

[5]张娟,苏敏.公共危机管理与政府组织结构――兼析SARS危机管理中的政府组织结构[J].湘南学院学报,2004(03).

[6]张宾,董华,涂爱民,佟少臣,李春娥.基于GIS的城市公共安全技术平台[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5(08).

[7]池宏,祁明亮,计雷,赵红.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研究[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05(03)

[8]雷仲敏.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构想[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01).

公共安全事件范文6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管理投入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美、俄、法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害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是对我国公共管理安全的启示。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1.公共管理的内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2]。

2.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3]。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4]。

3.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5]。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6]。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是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7]。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状态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为主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

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并且与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一条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的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5]。

六、结束语

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笔者旨在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并从八个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参考文献

[1]朱正威,张莹.发达国家公共安全理念述论.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3(1).

[2]黄德林,田家华.公共管理学概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9.

[3]张晓峰.浅析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与秩序行政.《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5).

[4]雷仲敏.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构想[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11.

[5]刘铁.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学习与探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