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工作总结范例6篇

乡镇民政工作总结

乡镇民政工作总结范文1

,我镇民政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宗旨去开展工作,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灾救济工作:

我镇的救灾救济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到灾害救援机制完善,人员落实,经费到位。镇、村两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出现灾情能够做到及时、准确的上报。解决农村春荒、夏荒370户,456人的生活困难,为他们送去了15000公斤大米。

二、五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认真搞好五保户供养工作,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全镇共有五保户148户,其中今年上半年新增5人。今年3月份,民政办干部对凡符合五保户条件的特困户逐户逐人进行调查了解,在调查的同时核实对已保的五保户资金是否落实,对未保的5户五保户全部登记上报,做到应保尽保。我镇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共7位,敬老院有完善的规章制度,确定了专人管理院内事务,院内清洁卫生好,老人们吃、穿、住都有保证,每一月镇民政办的同志都会到敬老院看望老人,敬老院工作开展顺利。

不断完善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们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实城市低保15户,16人,农村低保655户,1095人,解决了7户医疗救助困难户。

三、老龄工作

四、双拥、优抚工作

我镇有优抚对象59人,其中:复员军人27人,遗属2人,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23人,革命伤残军人7人。今年4月份,我们按照县民政局的要求,对全镇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全面清理,逐村逐户调查了解情况,到县武装部查找档案,完善资料,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服务的前期准备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重视下,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如:连山村7社老复员军人欧光华生活困难,镇民政办得知后及时为其妻办理了低保手续。彭桥村3社复员军人李功绪房屋在去年洪灾中受损严重,李功绪在修建中资金紧缺,老夫妻两找到民政办,老泪纵横,镇民政办的同志了解情况后及时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5000元,以解燃眉之急。

镇老复员军人定补面达100%,今年上半年无优抚对象上访。我镇农村义务兵优待面达100%,今年1月底前发放优待金,人平1700元。对立功的战士,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五、殡葬改革管理工作

乡镇民政工作总结范文2

一、Xx镇基本情况

Xx镇所辖2个社区14个村委会,106个自然村157个村民小组,2009年末总人口9364户34723人,其中农业人口6158户28695人,农民人均有粮369公斤。年末农村经济总收入11607.2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12元。2010年末全镇有农村低保对象3505户11203人;有城镇低保对象280户580人。

二、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保民生为重点,抓好社会救助工作

1.为了提高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建立了灾害紧急救助机制

2.突出抓好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特别是对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对象给以重点照顾,切实做到工作到村、落实到组。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2010年春节前发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济及慰问款10000元,重点慰问五保户、高龄老人,特困户、同时安排棉被300床发放到各村用于慰问特困群众。已全部按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对全镇救灾救济款物实行专项管理,严格了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纪律,提高了救灾款物的发放透明度。保证了救灾款物发放公开、公正和公平。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市县的统一要求,我们从九月三十日起在全镇开展城乡低保规范核查和扩面工作,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评议核查。共取消不合条件和自然减员的城市低保3户11人,农村五保户1人,在社会上受到好评。到目前为止,我镇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182元,农村低保适当提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60元。截止11月,共救助城市低保对象7506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09.6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1203人,发放农村低保金746.7万元;供养农村五保户168人其中集中供养6人,全年共发放农村五保资金16.1万元;救助城乡患病困难对象758人,发放医疗救助金40.4万元。

(二)、救灾救济工作

1、灾后民房修复工作。

一年来我镇受到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使农户民房受到一定损失,民房受灾农户436户2001人,受灾民房1717间,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及时准确的核报,现已得到救助436户投入资金72205元。现已兑现到农户手中。

2、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2010年累计受灾农户2124户10195人,田地受灾总面积634公顷,成灾面积353公顷,绝收面积93.4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50万元。灾情的及时核报使灾民损失降到最低。

3、认真做好救灾救济粮发放、棉被发放工作

认真做好春夏荒救助工作,全年累计发放救灾救济粮12.15万公斤,得到救助农户3000户次14400人次。发放救济棉被300床,发放衣服300套,蚊帐500个,得到救助五保户166户,孤儿34户,其他特困户100户。

(二)、低保工作

1.城乡居民低保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全面实行透明管理阳光作业,对全镇3505户11203人农村低保户和280户580人的城镇低保户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救助。切止2010年11月止共发放各类资金共947.4077万元。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现已全部发放到位。

2、按时发放五保户生活补助。

认真做好五保户温保工作,全镇供养五保户168人,发放月人均生活补助80元,全年共发放五保户生活补助金16.1万元。现已全部发放到位。

3、城乡大病医疗救助金发放工作

城镇低收入困难居民、城镇居民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大病医疗救助严格按照镇康县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进行采取按季申报发放。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使他们能够看得到病、看得起病2010年全镇共得到救助758户758人,发放救助金40.4万元。

(三)、优抚安置工作

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安排下,“八一”期间认真组织村干部走访慰问退伍军人380户发放慰问金7600元。

(四)、社会事务工作

1、认真做好小乡干部生活定补发放工作

全年发放小乡干部定补33336元,现已全部发放到位。

2、全年火化尸体15具,其中处理无名尸30具。

(五)、老龄工作

1、2010年末全镇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3874人,占总人口的9.56%,城镇老年人533人,其中男性289人,女性244人;农村老年人3341人,其中男性1553人,女性1788人。百岁老人3人,其中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427人,“五保”老人166人,“三无”老人8人。

2、认真做好60周岁-79周岁以上农村特困老年人助医助养金发放工作。2010年度共走访慰问助医老年人47人发放助医金6400元,同时为全镇300名80周岁高龄老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

3、百岁老人生活定补发放工作

全镇有百岁老年人3人,现已领取生活定补3人,月人均生活定补200元全年共发放百岁老年人生活定补10600元。现已入户发放到位。城乡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长寿补助金已发放结束,全年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427人按月人均20元算全年共发放长寿补助金8540元。

四、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1、社会救助工作压力较大,矛盾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社会救助的资金较为短缺。随着要求享受低保的人数越来越多,低保资金有限,审批的条件较为严格,从而引发了未享受低保人员的上访现象。

2、乡镇民政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各乡镇、乡镇民政所长大都形成身兼数职,即要抓好政府中心工作又要抓好民政工作,所以不能把全部的精力放在民政工作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工作的进展。

主要表现在民政工作经费的投入仍然不足;民政硬件建设滞后,不能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开展;乡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力量薄弱,工作基础差等原因,功能还有待完善,等等。对此,下一年我们将认真面对困难并加以克服解决。

3、民政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编制不能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发展的需要,建议给予增加编制。二是民政工作经费不足。随着民政工作任务加重,民政工作经费呈现严重紧缺现象,上级下拨的各项资金没有配套的办公经费,而各项资金属专项费用,这就严重制约了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下步民政工作计划

1、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每年的5-10月份我镇洪灾和旱灾时有发生,冬季春荒救济工作量大,民政所干部克服人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和县民政局救灾股领导形成合力,深入村组,实地踏看,切实掌握好第一手灾情材料,积极向上争取救灾款物,以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2、抓好灾民房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工作,使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得到进一步保障。

3、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扩面工作。对评议出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力争做到应保尽保,保证低保专项资金足额发放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各项资金的监管力度,确实抓好低保资金的发放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

乡镇民政工作总结范文3

2020年我镇民政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镇村两级的共同努力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根据党委政府安排,现将全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济

2020年,民政办对全镇427户因病、因学或突发原因照成的困难户进行了救济,为他们解决救助资金18万余元,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

二、五保工作

我镇现有五保老人304人,其中集中供养的68人,分散供养的263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在生活费的使用和发放上,严格执行上级的标准,做到每月每人700元发放到五保户手中,五保户的医药费实行实报实销。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都统一在中心敬老院生活,并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照顾老人的衣食住行,每月定期为老人洗澡、理发、清洗被褥、衣物等。敬老院无论是院内、室内都能保持清洁卫生,为五保老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敬老院的伙食标准是每餐两菜一汤,早餐除外,并做到荤素搭配,保证了老人的营养均衡,并给老人每月发放30元的零花钱。

三、社会最低生活保障

民政办严格按照《低保条例》对农村和城镇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纳入。2020年民政办对全镇37户城镇低保家庭和765和农村低保户进行了入户走访和核实。全年新增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低保333户、城镇低保3户。全年按时足额的进行了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保证了低保户的基本生活。

四、老龄工作

根据市民政局要求,在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指导下,积极稳妥的开展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为下一步创建敬老模范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乡镇民政工作总结范文4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①城镇低保工作以加强动态管理和争创全省低保工作双a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工作环节和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救助,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同时,对因天灾人祸、金融危机而新产生的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镇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1992户,4278人,月发保障金435495元。②农村低保工作按照市低保局的安排布署,今年我镇应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14人,为确保新增对象定位准确,不出偏差,我们严把“三道关”,一是实行“阳光操作”,把好群众监督关,加大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严格做到镇政府、村委会二级审核,三榜公示。二是做到“三个不上报”,把好审核上报关,即申报内容不清楚的不上报,群众有异议没有调查清楚的不上报,手续不齐全的不上报。三是实施分类管理,把好进出关。对有特殊情况的家庭,根据其困难程度适当提高救助类别额度,目前全镇已核定一类对象215户,258人,二类对象502户,1071人,三类对象581户,1347人,对原已享受的对象,家庭特别困难的类别进行了调整,已调整169户,382人,对收入增加有了稳定收入的家庭及时取消低保待遇,已取消117户,449人。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我镇现有五保户262人,其中集中供养199人,分散供养63人,为了改养和提高五保老人的供养水平及生活质量,我们一是提高了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由年人均1500元提高到1800元,分散供养由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300元。二是镇委、镇政府在财力十分吃紧的情况下,仍投资48万元新建福利院门楼、厨房,道路硬化1200平方米,新置床上用品199套,新添室内家具150件。三是开展五保对象的普查。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中的条件,按照有关程序重新核定五保供养对象,对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坚决予以取消,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没有享受五保待遇的做好申报审批工作,通过排查,新增五保对象49人,取消了47人享受五保的待遇。

(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趋完善。我们根据上级出台的有关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重点救助城乡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和优抚对象,使我镇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了保障,上半年已救助177人次,发放大病救助款172226元,有效地缓解了城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救灾救济扎实有效。今年5-6月,我镇先后遭受2次特大暴风雨袭击,大量农作物受灾,部分农房损坏,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损失,面对灾情,我们一方面认真核实灾情,及时汇报,一方面组织广大群众生产自救,生活互助。上半年已发放春荒和涝灾救助款13.5万元,救助困难户950户,2612人。

(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七)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扶持鲁松林等10户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改造工程完工后,可发放危房资金5万元。

二、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利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三、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上半年,共发放各种抚恤金438222元,其中伤残军人45人,154800元,烈属24人,52752元,复员军人40人,7671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8人,22140元,参战涉核退伍人员169人,131820元。

(二)认真做好残疾军人评残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评残的规定,调查审核符合评残和调残人员相关资料,及时申报,目前,伤残军人成波经省民政厅批准,由7级伤残军人提升到6级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程碧波、陈习安等2人的评残资料已上报到市民政局。

(三)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双拥宣传,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落实对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认真调查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加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一)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服务政策,加强维护老年人权益网络建设,注重解决有赡养人且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积极探索和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对镇福利院进行扩建,逐步实现城市“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集中供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网点,建立社区福利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体提供各种福利服务。积极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矫正和康复“明天计划”。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一)推动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促进各类民间组织的规范发展。以增强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的能力为目标,引导和鼓励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抓好行业协会的规范整顿工作,规范组织形式和活动行为。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新农村建设。

(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杜绝土葬,确保火化率达100%。

六、加强民政队伍廉洁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廉洁建设。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一)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履行好“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困难群众解愁”的职能职责,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需。

(二)主动争取和自觉接受镇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全局、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观念。牢固树立干民政就要爱民政,扎根民政的思想,始终保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精神状态,发扬百折不挠的顽强斗志,加快工作节奏,事事求主动,件件讲时限,切实树立一种立说立行,高效和快捷的工作作风,务求实效,坚决杜绝作风浮漂、推诿扯皮的现象,大力弘扬脚踏实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坚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工作,一事一事的抓,一件一件的落实,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取得实际效果。

乡镇民政工作总结范文5

一年来,在市民政局和镇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民政办努力做好民政救助和残疾人的相关工作。现将几项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民政部分:

一、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我镇低保户在档xxx户,享受人员xxx人。结合本年度低收入农户调查,正在审核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为x人,还有困难户正在陆续上交当中。对低保和低保边缘户的审核认定,重点在家庭收入、子女赡(抚)养、社保缴纳情况、家庭车辆情况、家庭房产情况等的调查,除了通过审批表认定、入村入户现场了解,还从村干部、村民等多方打听,确保纳入的低保户情况真实,手续完整有效。对已审批为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实行动态管理,如低保家庭有子女成年可养家,或通过努力家庭条件改善等,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另外,困境儿童、五保户等工作也在有序办理当中。

二、临时救助工作。我镇今年的临时救助额度达到xx万元,更加有余地救助需要帮助的人。截止9月底,我镇已救助xx人,救助金额xx元。临时救助针对的是家庭突发变故,如遭遇火灾、洪灾的,个人身患严重疾病需要大额医疗费而家庭无法支付的,子女入学缴不起学费或其他导致家庭困难的情况。

三、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我镇建成中心为xx家,正常运行的xx家,停止运行的xx家,运行率为xx。

四、自从市里发文深化殡葬改革后,我办落实政策,健全入葬机制,共有xx名死亡人员葬入公墓,基本实现新增死亡人员入公墓安葬,申报村级星级生态公墓xx个,我镇水库移民项目已完成即可进入验收阶段;老年证接收制作xx张,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老年生活补助办理31人。

五、XX省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个人信息采集录入人数共计2120。

七、我们XX镇共有xx个残疾人。2月份,为xx名残疾人自己本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给予补贴,共计发放xxx。3月份组织20名残疾人参加残联的残疾证重新评定;为解决重度残疾患者因常年瘫痪在床、路途遥远而造成的办证难问题,我镇上报了1名对象申请作证,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残疾人家庭。为4户残疾人申请安居工程,为xx户重度残疾人申请无障碍设施进家庭项目,为17名种养殖大户申请农资补助,共计发放xxx公斤化肥。截止11月份已经纳入护理补贴xxx人,共计发放xxx元/月,1-11月新增xx人;已纳入生活补贴xxx人,每月发放金额是xxx元,有xx人正在申办中。7月份开展xx年度全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我镇共计xxx名残疾人完成书面调查,已经录入系统xx名。调查低保残疾人、特困残疾人家庭中是否有孩子在上学的,为他们办理残疾儿童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为残疾学生办理助学项目。截止7月1日,为全镇xx名残疾人办理意外保险,目前有5名残疾人已经享受到意外保险的理赔。开展两次就业创业培训,合计培训xxx名残疾人。

明年民政、残联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工作对低保和低保边缘对象复核,做到应保尽保。

二、全域建设田园社区推进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

三、巩固生态墓地建设成果,开展“无坟村创建”和村级生态墓地星级创建。

四、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运行率达到90%以上。

五、做好其他工作

残联工作:

1、2月份做好残疾人个体参保养老保险对象的补贴工作,让残疾人能够得到实惠,

2、3月份做好残疾人安居工程申报工作,做好无障碍进家庭调查摸底,残疾人种养殖大会进行申报。

3、4月、5月对我镇的未成年残疾人进行抢救性康复工作,

4、6月、7月做好残疾人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积极申报残疾人及其家庭中的贫困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幼儿班的残疾学生或者残疾户家庭的学生助学工作。

5、8月、9月对上半年申请残疾人无障碍、安居工程的对象进行督促,确保按照标准完成上级领导的要求。

6、10月迎接上级的验收。

乡镇民政工作总结范文6

根据《关于年深化农村税费工作的通知》(发号文件)、《办公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发号文件)、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开展“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的意见》和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信息化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全省“对经济欠发达、自身财力无法满足需要的乡镇,可以实施县管乡用的统收统支体制,采取‘乡财县管乡用’的方式”。现全省已有个县市实行了“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省财政厅在市县试点很成功,并要求××年经济不发达的县市全面推行。我县属于推行“乡财县管乡用”之列,现将我县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

一、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重大意义。

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是解决乡镇“人员太多、收入太少、债务太重(目前乡镇债务多万元,乡镇负债面达)、支出太乱”等问题的较好方式,对规范乡镇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乡镇基本需要,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保障乡镇重点支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是实行“五统、一管、一审”。即“核算统一、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网络管理、乡镇举债县级审批”。

(一)核算统一。乡镇财政全面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即由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统一设立会计和出纳岗位,乡镇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七所八站)一律无会计和出纳岗位,以乡镇人民政府机关为会计核算主体实行统一核算,乡镇财政所有收入均在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中综合反映。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统一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

(二)账户统设。取消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在县城金融机构开设总预算会计的县级“结算专户”,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乡级“结算专户”,将乡镇原来的“基本经费户”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会计“支出户”。乡镇所有预算内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全部缴入“结算专户”。“支出专户”只能接受来自“结算专户”的拨款。

(三)工资统发。继续实行乡镇干部工资县级统发制度,对乡镇机关全额编制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由县国库每月拨入财政工资统发户和机关社保局直接计入个人账户。

(四)采购统办。乡镇各项大额采购支出,按照财采购号文件规定,参照县直单位执行。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乡镇财政管理股按照预算计划审核后,交县采购办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镇财政管理股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服务商。

(五)票据统管。

⒈乡镇所使用的票据在非税收入管理局统一领取,各乡镇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保管及核销工作。

⒉乡镇领用的票据只限于乡镇财政供给单位和乡镇范围内的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使用,其他“三权”在上的单位不得在乡镇领取票据。

⒊对票据实行“缴旧领新、限量领用、专人管理、当年结清”制度,并做到票单同行,即非税收入管理局凭银行缴款单核销收费票据。

(六)实行乡镇举债县级审批制度。乡镇原有的债权债务要按债权债务的发生时间、形成原因、资金来源、约定利率、还本付息等情况,逐一清理核实,建立台帐,制定消赤减债计划报县财政局备案。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原则上乡镇不得再有新增债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举债的,要实行县级审批制度,呈报分管财贸的县领导审批。

(七)信息化网络管理。全面建立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网络,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设立网络服务器,乡镇财政所设立网络工作站。县乡财政依托公网,以固定方式组网连接,乡镇财政会计业务全部在县局服务器上保存,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化网络,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远程申报、审批,数据网络汇总,资金运行网上监管,会计核算电算化。

三、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基本原则。

坚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乡镇债权债务关系”等五权不变和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由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的收支。

(一)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后,对乡镇政府仍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

(二)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明确乡镇财政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经乡镇人大审查和批准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调整数额较大的,必须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原则。实行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相分离,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资金,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四)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享有和承担。

四、“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

(一)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对乡镇财政所“乡财县管乡用”全面工作实施管理监督。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统一由乡镇财政管理股核算。乡镇财政管理股全面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负责乡镇财务报帐审核事宜。主要职责:参与和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监督预算的执行,及时拨付预算内、外及其他各项财政资金,准确记录各项财政业务,按时与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对帐,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按时审核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审核和监督乡镇政府单位会计的支出核算,及时指出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乡镇,并按月向县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二)乡镇财政所负责乡镇预决算的编制,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和对帐、报帐工作。各乡镇财政所设财政所长、财政结算会计(预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出纳、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票证管理员岗位。各岗位可以按照规定交叉任职,但必须健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财政所长不得兼职政府单位会计、出纳岗位;财政结算会计不得兼任政府单位会计;财政结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不得兼职出纳员;政府单位会计不能兼管票证。

财政所长负责财政所日常工作的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按县财政局授权审核、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财政结算会计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负责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打印总预算会计拨款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人民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向乡镇有关领导提供乡镇总预算会计报表,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监督乡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办理乡镇财政年终决算;政府单位会计负责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支出专户的会计核算,按规定用途支付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日常经费,按月提出乡镇日常经费支出计划报财政结算会计;出纳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的现金收付、缴存及日常报帐工作,按规定保管备用金,及时登记乡镇现金日记帐;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负责微机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与使用,涉农补贴资金基础资料的录入;票证专管员负责乡镇所有收费票据的领取、发放和缴销。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财政、人事、审计、人民银行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县财政局长任主任,相关副局长任副主任,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制订切实可行的县对乡镇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人民政府当家理财和财源建设的积极性。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对原来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相应调整,从确保乡镇基本运转、有利化解乡镇财政债务,调动乡镇理财积极性等方面制定新的统收统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三)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规范乡镇收支行为。根据乡镇财政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明确乡镇支出范围,统一和规划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

(四)清理乡镇财政供给人员。严格乡镇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严禁在编制外使用人员,属于清理清退范围的各类超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财政不供给经费。

(五)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乡镇的债权债务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作出消赤减债计划,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坚决制止乡镇村发生新的债务,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一律不准为经济活动提供贷款担保。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上项目或发放各种津补贴。凡违反规定以政府名义提供贷款担保形成新的债务的,严格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由签字人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偿还。建立化解乡镇人民政府、村债务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考核乡镇、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债务化解之前,乡镇党政府主要负责人不得提拨重用,不准异地任职。乡镇的债权要及时清收,制订切实可行的回收计划,加大回收力度,回收的资金原则上要用于偿还债务。

六、工作步骤

(一)制订“统收统支乡财县管乡用”暂行管理办法。依据我县今年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在学习和考察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及具体管理办法。

(二)清理乡镇资产工作

⒈清理乡镇资产、账户、票据。清理乡镇银行账户、票据和现有资产,取消乡镇银行账户,缴销乡镇收入票据;账户的设立和票据的领用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⒉清理乡镇债权债务对现有债务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报县财政备案。

(三)完善网络建设,进入实施阶段。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和职责,开设新的乡镇账户,完善县乡计算机网络,组织人员培训,按有关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实施对乡镇财政收支的核算管理。

七、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向乡镇的延伸,是我县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确保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积极主动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严明改革纪律。各乡镇必须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不准私分集体财产、滥发钱物,不准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含存折户)、私设小金库,不准使用非正规票据、坐支收入,否则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在体制结算中划扣违纪金额。

(三)调整乡镇财政所职能。农业税免征以后,乡镇财政所的主要工作应从组织农税收入转变到资金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上来。要集中精力做好“乡财县管乡用”的收支结算和对账、报账及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直接补给农民的各项资金和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大服务“三农”的工作力度。同时要大力推进“村账乡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管理。

(四)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⒈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合理分配人员,理顺业务关系,强化服务意识,以适应改革的需要。

⒉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供给人员的编制管理,督促乡镇清理,清退超编人员。

⒊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务审计监督,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

⒋县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乡镇银行账户的管理,并监督其他金融机构及时划转各项资金,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入库、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完善金融机构开户许可证制度,对各金融机构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⒌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乡镇严格执行“乡财县管乡用”有关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建议与要求

(一)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税机构转变的需要,随着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省财政厅农税局经省编委批准已更名为“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处(加挂省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农税局统一更名为“××市(州)、县(市、区)乡镇财政管理局,加挂××市(州)、县(市、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为了工作需要,恳请县人民政府、县编委迅速批复县农税局更名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