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营销方案范例6篇

软件产品营销方案

软件产品营销方案范文1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持续加速,国内房产政策和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定制家具和电商模式的日益兴起,家具行业的竞争格局正发生着巨大的变革,再加上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让家具企业内部问题重重:实际销售和销售计划、生产计划偏差过大,导致企业成品和部件库存大量积压;靠经验估算制定采购计划,造成生产与采购不匹配问题频发;客户的异型改制方案不能及时由门店传到生产单位,客户满意度直线下降;人工排产导致生产计划滞后与延迟,订单不能按时交付;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弱,信息资源无法做到共享,降低了运营效率……

面对家具企业的诸多发展瓶颈,鼎捷软件为家具生产企业和家具流通企业提供了一系列信息化解决方案。基于多营运中心的管理架构体系,构造了以供应链、分销零售、生产管理、财务一体化为核心,协同HR、BI、OA等无缝集成的一体化管理体系。鼎捷软件通过提供家具行业专属ERP管理软件,使得家具生产企业和家具流通企业的经营、管理等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的企业内外信息资源充分整合,实现了信息资源的高度共享,并深挖其潜力,大大缩短了原始信息从传递到决策的反馈时间,管理层与基层以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变得更加快捷和通畅,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水平。

掌握终端,建立实时互通的分销渠道及终端门店管理体系

鼎捷软件的POS门店经营管理终端系统,可与集团营销中心(区域销售中心)实时联通,自动、及时上传门店销售数据,自动随时接受上层销售中心销售政策,更新并调整POS销售作业。

POS门店经营管理终端系统支持连线自动联通、断线本地销售数据缓存及连线后自动回传断据,可以满足家具行业前台销售收银作业需求,具有收银销售和预订货订单多种店面销售形式。

POS门店经营管理终端系统支持门店退、换货及门店维修管理流程,支持店面库存管理及多店间库存调拨作业,支持门店销售报表分析,支持门店形成采购计划,向上层销售组织要货,并自动汇总及营销总部。此外,该系统还能实现门店现金自动结算及结算,并向总部结汇。多品牌、多业态的集团营销体系管理

鼎捷软件的产品可以实现总部统一商品资料及商品策略制订,商品资料及商品策略自动下发到经营终端。

该系统能够自动收集渠道及终端销售数据,总部及分区域多种价格策略可以灵活定义;总部及分区域可以实现统一营销/促销计划管理,并且支持多种灵活搭配的促销方式;具有集团统一会员管理及客户关系管理功能;可以自动收集下属终端的要货计划,实现商品自动分配及铺货计划管理;促进集团销售分析、销售预测计划模型的建立。鼎捷软件的产品可以对新店开店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并可与B2B和B2C电子商务平台无缝集成应用。

集团型多区域多层级物流配送管理

借助鼎捷软件的产品,企业总部储运中心和多区域分储运中心可以实现多级配送管理;总部及区域可以动态平衡物流需求;企业可以轻松实现自有车队管理和第三方物流发送管理、自有车队车辆及司机的管理、运输路线规划及配送点装卸顺序管理,并可依据要货计划、配送计划自动形成相应出货及装车。此外,鼎捷软件的产品还可以生成第三方物流发送计划,对第三方物流运输费用进行核算。

建立高效协同的研发设计和多品种生产运作管理体系

鼎捷软件的产品可与设计软件协同集成运作,支持从门店设计和工厂生产的有效协同,并可通过PDM/PLM,快速将3D/2D图档转化成物料清单和工艺。

鼎捷软件的产品支持客户的订单多层BOM选配管理,在可变型产品模型的基础上,结合客户的需求,可以产品多属性配置器为主要工具,进行产品快速配置,或通过对产品部分或局部的修改,进行相关功能、结构或参数的设计,并且在配置后自动产生料号、BOM等资料。

鼎捷软件的产品还可以支持异型改制和生产的协同,快速了解异型订单状况;依据MRP结果自动生成生产计划和采购建议;进行生产排程管理和工序级生产控制;其电子看板管理功能可以实现对生产进度的可视化跟踪;支持生产过程中的快速条码报工管理;支持板式家具的包件条码管理和出入库控制;支持实木家具的单件条码管理和出入库控制;支持酒店办公家具和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支持办公家具的快速选配件设计和生产管理;支持整套家具的配套生产和发货管理;支持家具企业的生产产值管理和现场报表生成;支持车间生产管理看板和计件工资管理;支持家具行业的边角料管理,提高木材的利用率。

自动核算,实现业务、财务一体化的集团化财务、资金统筹管理

鼎捷软件的产品还具有以下功能:与业务各管理系统完全无缝集成的业务、财务一体化整合管理解决方案;业务管理单据直接生成结转应收付管理及凭证;生产成本依据生产实际发生自动核算实际成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费成本、其它成本);全面预算管理支持预算编制、预算事中控制及预算分析管理;预算控制与业务单据无缝集成;构成完整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支持直营门店、加盟门店终端财务自动核算方式;支持门店核算日清日结;支持现网银集成化应用;支持集团各法人间内部交易管理;具有集团财务报表自动合并分析功能;支持按区域分区逐级合并、自营及加盟、合资体系分别合并,多业态、多品牌纵向等多种财报合并方式。

联邦家私作为家具行业的标杆企业,以自身成功的信息化之路完美阐释了鼎捷软件家具行业解决方案的价值。

被誉为中国民营企业发展常青树的联邦家私于2008年6月开始携手鼎捷,启用客制化的TOP-GP ERP管理软件构建集团信息平台,向信息化迈进。

软件产品营销方案范文2

[关键词]ERP;体验经济;体验营销;企业营销

21世纪,人类走过产品经济、服务经济时代,进入了体验经济时代,体验营销应运而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教授施密特(1999)率先提出体验营销(experientialmarketing)的观念,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在信息科技的普及、品牌至上的现象以及沟通与娱乐间的高度整合影响下,消费者购买产品与服务时,不仅是以功能导向来满足意愿,更在显示个人品味、追求刺激或触动人心方面寻求体验。相对于传统营销注重产品的性能及利益,体验营销则将焦点放在顾客体验上,提供感官、情感、思考、行动及关联上的价值。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许多具竞争力的企业也逐渐意识到体验营销的价值:企业的竞争优势并非只是来自于产品创新、营销组合或价格竞争等策略,也在于给予顾客有价值的体验。当企业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与竞争对手越来越相近时,未来的营销战场将集中于消费体验。

一、体验营销的概述

在IT领域,近年来体验正成为企业试图实现低潮淘金的共同诉求。在戴尔公司总部,差不多每间办公室都写着一句口号:“顾客体验,把握它”。最早提及体验概念的是约瑟夫·派恩和詹姆斯·吉尔摩,他们认为,所谓体验就是人们用一种从本质上说以个人化的方式来度过一段时间,并从获得过程中呈现出的一系列可回忆的事件。派恩在其名著《体验经济》中有进一步的解释:体验是使每个人以个性化的方式参与其中的事件。体验营销的概念最早是由施密特提出的,是指企业通过充分运用产品或服务这个道具,在满足顾客体验需求的基础上,为顾客创造最大化价值的营销活动过程。2001年微软公司新一代操作系统WindowsXP全球面世,比尔·盖茨宣称该操作系统为人们“重新定义了人、软件和网络之间的体验关系”,“XP”来自“Experience”,其中文意思为“体验”。体验营销(ExperientialMarketing)要求企业必须从消费者的感官(Sense)、情感(Feel)、思考(Think)、行动(Act)、关联(Relate)五个方面,重新定义、设计营销策略。

体验营销主要是指从生活与情感出发,塑造感官、感情体验与思维认识,以此抓住消费者的注意力或培育顾客忠诚度的一系列体验活动。与以往的体验理论相比,体验营销既是体验重点的转移,又是体验视角的转移。它突破了“理性消费者”的传统假设,认为消费者的感性因素诸如感觉、感受和情绪等在整个消费过程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这使得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从原来重视产品质量和功能的更新换代,转变为重视顾客的感性需要和情感需要,从卖产品和服务转变为卖体验。随着新世纪的到来,传统的特色与利益(FeaturesandBenefits)营销已逐渐被体验营销所代替。传统的营销在很大程度上关注产品的特色以及消费者的利益,认为一件产品对顾客而言,实用即可。例如,软件的性能好、稳定、效率高等。然而到了体验经济时代,这样做就未必赢得消费者的芳心。因为从营销的角度来看,体验营销与商品营销、服务营销相比,在“相互满足的交换关系”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顾客完成了从完全被动,参与企业互动,向完全主动的角色转换,这才是真正以顾客价值为导向的体验营销。

二、当前我国ERP企业营销的现状

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的加特纳公司(GartnerGroupInc.)首先提出了ERP(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理论。1996年,ERP的理念首次被中国的软件提供商所接收并开发出相关产品;至今,国内用户开始了解并接受ERP理念。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企业认识和了解ERP往往是通过参加各种信息化会议或者ERP厂家的广告、ERP产品介绍、实施人员演示产品功能,以及从一些管理咨询公司获取相应ERP软件信息和听到周围或业内对ERP的评价,从而形成对ERP好坏的判断。进入ERP普及时代的我国企业,对ERP的了解与认识程度,已经影响到企业能否顺利实施ERP。体验式营销能够为ERP用户提供更直接的接触ERP的途径,同时在购买ERP软件之前,就能够体验到ERP管理所产生的巨大价值,从而提高企业不同角色的管理者对ERP的认识水平。因此实施体验式ERP的营销模式,将是我国企业当前对ERP困惑的有效解决手段。

目前,国内ERP软件企业的营销策略存在着两种主要的导向:第一种是以介绍ERP功能为导向的营销策略,第二种是以管理咨询为导向的ERP营销策略。采用以功能导向ERP营销策略的软件企业遵循的是营销观念中的产品观念,这种观念认为顾客能鉴别产品的质量和功能,喜欢高质量、多功能和具有某些主要特色的产品。由于过分重视产品而忽视了客户需求,这种营销策略将导致“营销近视症”。软件企业的这种营销战术,不是以“顾客满意度为中心”,而是以“本企业能否盈利为中心”。由于软件企业主要关心如何和潜在顾客达成交易,没有把想方设法了解客户的需求作为ERP推销的首要任务,因此,无法帮助客户认识当前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无法提供有建设性和针对性的ERP解决方案,使得ERP产品的推销工作非常艰难。另一方面,采用以管理咨询为导向营销策略的ERP软件企业,主要遵循的是营销观念中的推销观念,这种观念认为顾客通常有一种购买惰性和抗衡心理,若不大力推销和积极促销,顾客就不会购买本企业的产品。采用这种营销策略的ERP软件企业并没有真正深入地了解顾客的需求,为顾客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所提供的项目建议书也是相当粗糙的,某些软件企业为了短期的生存和发展,为了抢占市场而没有遵循科学客观的信息化项目的实施规律。虽然有的ERP软件企业也执行了市场营销观念,但并没有真正地贯彻到底,仍然是以“本企业能否盈利为中心”,而不是以“顾客满意度为中心”。例如,有的软件企业在实施软件过程中过于迁就企业的不合理要求,在系统实施时没有移植国外最先进的业务模式,固化了企业原有的落后流程,最终导致业绩不佳,项目失败,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内管理咨询服务和软件企业的形象。

三、我国ERP企业体验营销的应用研究

在传统的ERP营销模式中,客户只是被动地接受ERP企业的理念和产品,自己主动想了解的部分则很难获取。而与注重ERP产品特色与功效的传统营销相比,体验式ERP营销更注重用户的体验。这些体验产生于客户先前经历对其感觉、内心和思想的触动,并将企业品牌与客户联系起来,体验所带来的感觉、感情、认知和关系价值最终也将取代产品的功能价值。此外,体验营销考虑到了用户的需求,它基本涵盖了以介绍ERP功能为导向的营销策略和以管理咨询为导向的ERP营销策略的所有范畴。因此,对ERP的营销手段必须做出革命性的改变,体验式营销将是一种非常适合ERP销售的方式。

(一)感官体验营销。感官营销的诉求目标是创造知觉体验的感觉,它通过视觉、听觉、触觉与嗅觉建立感官上的体验。它的主要目的是利用感官刺激产生美好的享受、兴奋、满足与创造。感官营销可区分为公司与产品(识别)、引发顾客购买动机与增加产品的附加价值等。在传统的ERP营销模式中,客户只是被动地接受ERP企业的理念和产品,而且主要是从视觉和听觉方面获得相关的信息,即ERP企业主要通过产品演示介绍(视觉)促使用户了解企业实施ERP的过程。进入体验营销时代,ERP企业除了在以上方面加强营销外,还应该注重触觉方面的营销。据研究发现,超过70%以上的ERP用户认为,ERP是一个自己不可控制的产品。这种“不可控”来自于用户对ERP软件产品无法深入了解,而对产品无法深入了解则源于ERP软件提供商营销手段的不足。ERP软件提供商可以通过让客户对ERP软件的亲身体验与实践,来加深对ERP软件的了解。对于ERP亲身体验,ERP企业一方面可与国内外IT巨头、行业样板用户,国内外高校等共同投资兴建ERP体验卖场;另一方面,随着Internet的发展,Internet也越来越来成为现代企业的重要营销手段,所以,ERP软件企业也可以在网上开发ERP体验网站,以便用户进行网上体验。

(二)情感体验营销。情感营销诉求顾客内在的感情与情绪,目标是创造情感体验,其范围可以是一个温和、柔情的正面心情,到欢乐、自豪甚至是强烈的激动情绪。情感营销的运作需要的是,真正了解在特定的场合需要什么样的情感,用什么样的刺激可以引起这样的情绪,以及能使消费者自然的受到感染,并融入这种情景中来,认同你为他设计的体验。通过对ERP用户需求的分析,拟定一个“体验主题”,围绕这个“体验主题”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体验软件、人员、环境、情形等)来形成一种综合的氛围,使置身于其中的消费者能够与周围环境发生“情感共振”,获得深刻难忘的体验。

ERP的体验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比如身临其境的管理与应用场景、智趣盎然的互动、音影交融的多媒体等。体验是企业与顾客交流感官信息和情感要点的集合。一般来说,ERP企业都能提供令人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但是仅仅提供令人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并不能长期留住顾客。ERP企业必须通过体验创新,激发顾客的兴趣,使顾客由满意的购买者变为积极的倡导者。情感营销注重设计制造个性化的产品,使顾客在消费过程中享受到轻松愉悦。另一方面,在环境的设置上应尽量创造鲜明的形象,保持激发兴趣的购物体验,并且周期性地更新环境设施和产品服务,给人以新鲜的心理感受。情感营销中最持久的体验是忠诚交流的体验。顾客往往不满足于产品服务,希望企业不断带给自己惊喜和快乐,并建立情感纽带,成为企业的忠诚顾客。顾客往往对值得他们忠诚的公司保持忠诚。

(三)思考体验营销。思考营销诉求的是智力(Intelligence),以创意的方式引起顾客的惊奇、兴趣、对问题集中或分散的思考,为顾客创造认知和解决问题的体验,从而影响他们的思维方式以达到对产品的认同。在高科技产品宣传中,思考式营销被广泛使用。1998年苹果电脑的iMAC计算机上市仅6个星期,就销售了27.8万台,被《商业周刊》评为1998年最佳产品。iMAC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一个思考式营销方案。该方案将“与众不同的思考”的标语,同许多不同领域的“创意天才”,包括爱因斯坦、甘地和拳王阿里等人的黑白照片相结合。在各种大型广告路牌、墙体广告和公交车身上,随处可见该方案的平面广告。当这个广告刺激消费者去思考苹果电脑的与众不同时,也同时促使他们思考自己的与众不同,以及通过使用苹果电脑而使他们产生成为创意天才的感觉。ERP企业应在ERP软件宣传中附加更多的思考,为顾客提供思考和解决问题的体验。

(四)行动体验营销。行动营销的目标是影响身体的有形体验、生活型态与相互作用。行动营销通过增加他们的身体体验,展示做事的替代方法、替代的生活型态与互动,和另一种生活方式来引导并丰富顾客的生活,从而挖掘顾客的更深层次的需求。而ERP个性化的行动体验主题更是丰富多彩,包括沙盘经营体验:沙盘模拟企业经营管理对抗训练;流程应用体验:详细呈现企业关键管理与应用流程;角色管理体验:不同管理角色常见困惑与应用解决之道;标准应用体验:龙头企业标准管理与行业应用特色剖析;管理模型体验:最具实用价值的管理模型、方法与工具的应用;时尚应用体验:最新工厂与互联网技术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优质服务体验:将用户的价值期待与对需求的快速响应相融合。

(五)关联体验营销。关联营销包含感官、情感、思考与行动营销等层面。关联营销能为“个人体验”插上事件和空间的翅膀——回忆过去的、把握现在的、展望未来的美好体验。关联营销超越私人感情、人格、个性,加上“个人体验”,而且与个人对理想自我、他人、或是文化产生关联。关联活动方案的诉求是为满足消费者为他人所尊重、为社会所接受及自我实现等高层次的心理需要,让人和一个较广泛的社会系统(一种亚文化、一个群体等)产生关联,从而建立个人对某种品牌的偏好,进而使不同的个人形成一个忠诚于共同品牌的群体。

除此之外,ERP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对顾客体验需求的分析研究,发掘新的体验营销机会,制定出其他可行的营销策略。无论采用何种策略,体验营销的最终目标,不是单纯构筑某一类体验,而是为顾客创造一种无懈可击而又不同寻常的整体体验。

四、结束语

进入体验经济时代,传统式营销将逐渐被体验式营销所代替。体验式ERP营销充分体现了ERP企业以客户为中心的深度服务理念,是其在满足客户期待,提升应用价值方面的重大举措,是未来ERP交付模式的方向。通过引入体验式营销,将使我国ERP企业营销工作发生革命性的变革,将进一步增强我国ERP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马连福.体验营销——触摸人性的需要[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

[2][美]伯恩德·H·施密特,著.周兆晴,译.体验式营销[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2003.

[3]楼润平,王惠芬.竞争标杆为导向的ERP软件营销策略[J].科技管理研究,2003,(4).

软件产品营销方案范文3

(一)软件生产企业销售软件产品的涉税风险

软件企业销售软件产品时,存在以下税收风险。

1、对软件生产企业销售软件产品所获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缴纳了企业所得税,新办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不能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款规定:“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基于此规定,软件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且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可以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但是,实践当中,企业要享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否则不可以享受,使企业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 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实行审批管理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确规定需要审批的内容。”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有资质认定要求的,纳税人须先取得有关资质认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第二条规定:“减免税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税法规定)给予纳税人减税、免税。减税是指从应纳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免征某一税种、某一项目的税款。”第四条规定:“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第五条规定:“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第二条规定:“除国务院明确的企业所得税过渡类优惠政策、执行新税法后继续保留执行的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及国务院另行规定实行审批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其他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实行备案管理。”第四条规定:“今后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凡未明确为审批事项的,均实行备案管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三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基于以上政策规定,软件企业销售软件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要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到当地税务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否则没有资格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不准确,使企业要么多缴纳增值税,要么少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二条的规定,所谓的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对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进行了以下详细的规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第五条规定:“对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不需出具确认书、不占用投资总额,除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的 《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基于以上政策法律依据,软件生产企业对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的范围把握不准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计算不准,就会使软件生产企业要么多缴纳增值税,要么少缴纳增值税的风险。

3、软件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收入缴纳了营业税,没有享受免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于此规定,软件生产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是免征营业税的。

(二)软件生产企业销售软件产品的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针对软件生产企业存在以上两大税收风险,必须注意以下控制策略

1、软件生产企业必须要但当地软件主管部门,如科委,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到当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再到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办理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手续。

2、注意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范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范围: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3、注意软件产品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五条对软件产品和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规定:

(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案例:

某软件开发企业2012年3月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取得销售68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为1346元;支付运费300元,取得的国有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上列示:运输费用200元,保管费60元,押运费4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多少元,应退增值税多少?

分析:

应纳税额=68000×17%-1346-200×7%=10200(元)

实际税负=10200÷68000=15%,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实际应负担税额=68000×3%=2040(元)即:只在3%范围内征税,也就是只征3%,97%即征即退。

即征即退税额为10200-2040=8160(元)

或者,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3%)-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68000×(17%-3%)-1346-200×7%=9520-1346-14=8160(元)。

(2)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其中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在计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额时应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确认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四条规定,在判断和计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额时必须剔除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销售额,纳税人应依次选择按以下方法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销售额的方法:1.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3.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不过,如果纳税人选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销售额,除分别核算软件产品与非软件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进项税额外,还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即正即退优惠政策。

第二步:确认嵌入式软件产品的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六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可不得进行分摊,直接用于抵扣软件产品的销项税额,如: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等发生的进项税额。

第三步: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实际税负,确认实现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数额。

案例:

长江软件开发公司2012年实现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为35100万元(含税),其中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为11700(含税),生产嵌入式软件而购入的材料金额为2340万元(含税)。该企业的销售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金额为6000万元,期间费用可列支的金额为4000万元。长江软件开发公司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多少元,应退增值税多少?

分析:

长江软件开发公司2012年度销售嵌入式软件应当计算缴纳的增值税额为:[(35100-11700)÷1.17-2340÷1.17]×0.17=3060(万元)。

企业销售软件的增值税实际税负=3060÷[(35100-11700)÷1.17]=15.3%。

实际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实际应负担税额=[(35100-11700)÷1.17]×3%=600(元)。

即征即退增值税税额为3060-600=2460(元)

或者,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17%-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35100-11700)÷1.17] ×(17%-3%)-2340÷1.17×0.17=2800-340=2460(元)

例如:某计算机生产企业2011年1月-9月随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取得综合性不含税收入300万元,发生进项税总额24万元,该企业选择计税价格法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销售额,按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假如账面记载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成本为200万元,则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为:300-200×(1+10%)=80(万元),嵌入式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为24÷300×80=6.4(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为80×17%-6.4=7.2(万元),软件产品实际增值税税负为7.2÷80×100%=9%,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额为7.2-80×3%=4.8(万元)。

软件产品营销方案范文4

【案情】

广联达公司系国内知名建筑工程软件公司,其软件主要内容为建筑工程计价、土建算量等,公司销售模式为将享有著作权的软件置于官网上免费供公众下载,但下载后软件无法直接使用,需从其公司购买软件加密锁(插在计算机并行口上的软硬件结合的加密产品,通过对软件与数据的保护防止软件被非法使用)方能正常使用。根据型号和功能分类,软件销售价格从3000元到4万元不等。

此次审结的案件共计9起15名被告人,即有单独作案也有共同作案。15名被告人在2012年3月至2014年7月间,从网上低价购买盗版广联达软件加密锁,而后通过淘宝网店、在百度搜索中建立推广链接等方式对外销售,盗版加密锁的加密程序能够修改并解除正版软件的加密程序从而实现对软件破解使用。盗版加密锁根据型号不同,售价在60元在300元之间不等,为正版价格的1%左右。9起案件涉及销售金额共计410万余元。

检方指控涉案被告人犯侵犯著作权罪,从淘宝网及其他销售链接上提取后台交易数据后,确定了案件的指控数额。庭审中,全部被告人对指控事实没有异议,部分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并没有制作盗版加密锁,而仅仅是销售,不应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软件作品,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分析】

关于单纯销售盗版软件加密锁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的问题,法院判决指出,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侵犯著作权罪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而“‘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该系列案件中被告人通过淘宝网店或其他网络链接向公众出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以获利,属于批发或零售,应认定为刑法上的“发行”行为,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不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等其他犯罪。

软件产品营销方案范文5

关键词:TFAC理念;软件营销课程;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6)18-0136-02

1国内软件营销课程教学现状

软件行业近年来迎来了蓬勃的发展,软件企业的数目和规模也日益庞大,可以说软件行业是目前最具生命力的行业之一。然而,软件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潜藏着缺乏优秀营销人才,尤其是缺乏既具备市场战略眼光、营销知识又有坚实的软件专业知识的危机。调查发现,目前软件行业,最为紧缺的是“既懂市场又懂技术”的复合人才,即既熟悉产品的开发设计等又能根据市场环境制定行之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为产品推广进行市场策划的高端人才。

软件专业设置《软件营销》课程的初衷,即在于激发软件专业学生对于市场营销的热情,挖掘学生对于营销策划、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潜力,培养软件行业的营销型人才。然而,纵观现阶段的《软件营销》课程,却存在着以下诸多问题:

1.1缺乏与软件行业相适应的教学内容

目前的软件营销课程内容与传统的市场营销学内容如出一辙,大多偏重于理论方面的课程教学,缺少实践类课程。这样的教学内容既没有考虑到软件行业的鲜明特点,也没有体现出对软件行业飞速发展的前瞻性,并且忽略了学生的个体差异,只能是纸上谈兵且是泛泛而谈,这必然导致软件专业的学生对这门课程缺乏兴趣,也很难满足上述软件企业对于“既懂市场又懂技术”的复合人才的需求。

1.2 缺乏与软件专业相适应的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

目前的软件营销课程不但内容沿袭传统的市场营销学,连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也是如此。软件营销课程的教学目前还是采取多媒体教学的形式,多媒体的使用也流于形式化,目前主流的慕课、微课等先进手段在软件营销课程中没有合理的应用。陈旧的教学方法以及不得要领的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很难培养市场所需的复合人才。另外,目前的考核方式也沿用了原来的笔试方式。这种方式既不能考查学生营销知识的真实水平,又无法体现学生营销策划方面的职业能力,最终导致的结果只能是评价失真。

1.3 缺乏与软件专业相适应的市场营销师资队伍

目前从事软件营销这门课程教学的教师来自于软件技术专业专任教师。这批教师在软件专业知识方面经验丰富,功力深厚,但是在市场营销这个环节缺乏专业实践知识、技能和经验,真正具有从事营销实践活动经历和经验的极少。缺乏与软件专业相适应的市场营销师资队伍,制约着软件专业学生市场营销职业素养的形成。

以上种种问题,导致很多学生对软件营销的认识不够,对软件营销有一种错误观念,认为只有专业能力不行的人才会去做营销。这样的思维导致很多学生忽视甚至排斥这门课程。鉴于此,有必要对软件营销课程进行教学改革。

2 软件营销课程的改革研究

鉴于目前软件专业学生对软件营销课程的不理解、不认可、不重视现状,本文提出TFDC教学理念,即主题式学习(Thematic learning)、碎片式学习(Fragmentation learning)、自主性学习(Autonomous learning learning)、竞争性学习(Competitive learning)教学理念,对软件营销课程的内容设置、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研究。

2.1 教学内容主题化

传统营销课程通常会介绍完整的理论和方法,然而这样的内容安排在软件营销课程中并不适用。

首先,软件营销课程课时为24小时,这么短的课时不足以让教师能把教材中十几个章节丰富深奥的营销理论知识全部讲透。其次,软件产品与传统商品相比有自己的特性,在该行业也产生了很多新的营销理论,新方法新工具新理念也层出不穷。因此,任课教师应基于软件产品的特性和软件专业学生的特点,对教授的理论知识进行取舍。教学方式上,应摒弃传统填鸭式教学方法,可采用主题研讨的方式进行教学。主题的设定围绕软件产品的特性进行针对性的设置,也可以由学生指定感兴趣的主题。比如,现在是手机APP软件蓬勃发展的阶段,学生手机中普遍下载了很多常用的APP软件,软件专业的学生现在也在学习移动开发。他们对自己开发的APP如何有效地获取用户、增加用户的粘度、获取收入等方面都十分有兴趣。针对这一点可以设置一系列研讨主题,灵活融入市场细分、目标市场的选择、4ps等理论知识,通过学生自己对某款APP的下载使用过程了解软件产品的营销特点。

另外,采用主题式的教学方法,也使得任课教师可以根据主题内容邀请对应的行业人物或专家坐镇,解决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也可让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深入了解有新的切入点。如,在进行“政策法律对软件营销的影响”主题研讨时,可邀请律师来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件。更深层次的话,还可邀请科技处的老师来为学生介绍专利申请流程。

丰富的主题既与学生现在所学有机结合,又为学生未来的就业创业提前铺垫,这样的教学内容才是培养复合人才所需的。

2.2 教学过程碎片化

考虑到学生的注意力维持得时间不长,针对教学主题,任课教师可将教学内容进行“碎片化”处理,将主题内容分割为多个具有逻辑关系的小课程,每个课程控制在10分钟以内。比如,在营销理论4Ps的教学中,4Ps是四种不同的策略,这四种策略既可独立使用,彼此之间又息息相关。因此可将每个策略作为一个主题并根据知识点之间的并列、因果等关系将其进行分割,从而组织教学过程。

2.3 学习过程自主化

每周的主题提前,并指定不同学生担任主持,让学生根据指定的主题收集相关案例。因此对学生来说,整个学习过程是带着任务自主进行的。如,在进行“政策法律对软件营销的影响”主题研讨前,可让学生事先查阅针对知识产权、软件行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收集软件企业违反法律的相关事件及后果。

这种方式让学生完成了有教师参与指导的预先学习后,不但可以在课堂上更关注教学重点,还可以针对课堂上的主题研讨和教师展开积极互动,改善以往教师滔滔不绝,学生缄默不语的课堂气氛。这种模式使传统的教师主讲教学模式转换为教师和学生互动的教学活动,且教师的作用由“教”转为“引导”,从而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2.4 考核方式竞争化

为了更好底激发软件专业学生对市场营销学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不但要有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与手段,还必须采用新颖灵活的考核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软件市场营销课程考核体系。

在考核的形式上,根据软件市场营销课程的特点,摒弃一卷定成绩的简单做法,采用市场营销方案策划竞赛的方式进行考核。学生组建营销策划小组,抽取虚拟的待推广的APP软件题目,完全按照真实流程进行调研、策划、推广,根据最终的策划方案和推广效果决定考核结果。学生既是比赛的参与者,也是具有投票权的考核者,让学生在对别人考核的同时,也对自己在理论知识、营销策划、营销实战等各方面进行自我评判,促进学生良性竞争,也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3 软件营销课程的改革展望

随着软件行业的快速发展,软件市场的竞争也日益激烈,软件企业为了保证自身的发展,必须确保自身软件产品的在市场上的占有率,作为软件企业发展的关键,软件的市场营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软件营销》课程的教学改革目标即在于培养软件行业的营销型人才,全方位服务业软件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Malmqvist J.The Application of CDIO Standard in the Evaluation of Swedish Engineering Degree

Programmers[J].World Transaction on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Education,2006(2):361-364.

[2]曾蕾.关于市场营销学教学评价的反思[J].科技信息,2012(24):123-124.

[3]吴良德,李勋华.基于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教学改革探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上旬刊),2013(9):214-216.

软件产品营销方案范文6

+最好的支持=成功和财富

一、无忧 小投资大收益缔造创业奇迹

“e学堂”是全方位、专业化的远程视频教育产品,学生通过使用e学堂像U盘一样接入电脑,就可以联网学习。内容涵盖了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所有科目课程,讲解生动有趣,集声音、动画、视频、习题等综合一体,拥有e学堂孩子可以足不出户上名校、特级教师当家教、同步课堂看视频,真正是孩子提高成绩的好帮手。

1.产品研发背景

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有37.4万所中小学校,1.9亿中小学生,3.2亿在校生。未来5―10年中国中小学教育培训将有超出3000多亿元的市场。巨大的市场价值,足以让我们分享到创业的第一桶金。

2.产品卖点:

(1)最佳礼品:送同学,送孩子,送朋友,是最好的选择,只要购买一个,就可免费获得小学、初高中所有科目课程的名师精讲视频。一个e学堂,足以改变孩子的一生,送给孩子e学堂最值!!!

(2)价格合理:强大而全面的学习功能,365元一套产品不限时间学习,超低的价位,在调查中,性价比得到了99%家长的认可,家家都能买得起,不会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3)设计合理:人性化的界面设计和功能设置,操作简单,把e学堂插入电脑就可以使用,无需安装自动运行,即使没有多少电脑知识的家长买回产品也可以立即操作学习。

(4)使用保障:e学堂可以自动升级,不断更新最新的教学内容知识满足客户不断的需求。

(5)特色功能:e学堂”汇集了多所全国重点小学、中学、教育研究机构的同步教程, 同步视频、同步教案、同步试题,全部资料由各校的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主管中高考例题的专职研究员撰写。视频讲解生动有趣,知识点覆盖全面。

二、投资费用及返还政策

商享受一折提货优惠待遇;商第二次进货开始,10%现金返还第一次进货款直至第一次进货款全部返完为止,相当于0元;商在第二次提货开始,可以获得提货金额5%的广告费,用于本地产品推广。

三、全程营销指导方案 让您知道市场怎么做

公司拥有全国多年教育软件产品的成功运营案例,为您提供成功的运营方案,以确保商的成功率。提供好产品,更要提供好的运营方案,这样子才能让合作伙伴放心。我公司推出“e学堂”产品以来,在产品的推广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物力,并通过与商进行深入沟通和交流,通过对产品的不断完善,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运营方案,我们希望合作伙伴与我们一起组建营销团队,进同来打造市场。

四、总部8大扶持,为您保驾护航!

1.授权支持;2.市场指导支持; 3.售后服务支持;4.营销策划支持;5.管理培训支持;6.0 元支持;7.区域保护支持;8.广告投资支持

五、8大营销模式 让您的生意红红火火!

1.门店合作代销;2.学校现场销售;3.礼品渠道销售;4.口碑宣传营销;5.商场专柜销售;6.组织活动促销;7.微信商城直销;8.广告推广销售

六、商效益分析

无需经验 无需店面

超低投资 轻松经营

举例一个地级城市,100万人口学生大约有10-20万。“ e学堂”每套利润可以达到300多元。即使第一年开发1%的学生家长购买,就可以达到30多万的利润,扣除运营费用获利可观。

简单投资,无忧经销

“e学堂”销售方式多样,投资少、门槛低,在各级城市、学校、书店、电脑店、学生用品店、文具店、社区、超市、广场等都可营销。

容易打理,没有淡季

“e学堂”是学生与家长急需的产品,教育为百年大计,所以销路不用愁。产品精巧销售没有淡旺季,有多少学生就有多少客源!

无店面,可经营

“e学堂”打破开店的传统销售方式,可铺货、可批发、可现场销售,没店面照样做生意!

无经验,可经营

“e学堂”创业项目,公司有专业的营销指导方案,手把手教您做市场,没有经验,生意依然能做火!

无资金,可经营

公司以人性化的模式,无费、无保证金、无品牌使用费、无技术服务费。

轻松创业,迅速揽金

总部向经销商提供全面培训,让投资人从零开始,即可快速掌握产品销售的全部方案,快速进入运营状态,准确把握运营节奏。

天娱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教育软件产品的研发,欢迎有创业梦想的朋友来电索取详细产品资料。

e学堂全国运营总部:

泊头市天娱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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