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申请书范例6篇

高三申请书

高三申请书范文1

敬爱的团组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青年的先进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有力助手和后备军,是中国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大学校,是一个有纪律的组织,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各历史时期发挥青年先锋作用、为中国共产党培养和输送优秀合格先进分子的模范组织,因此我应该争取加入共青团。

我是一名高三学生,自从上初中以来,我就对团有了很大的好奇心。我一直以来的希望就是入团。因为共青团是一个属于青年人自己的组织。从出一到现在,在这几年间,我通过对团和团章长期的学习,我已经对共青团有了很深入的了解。而我对入团的心就更加热切了。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是党的可靠的、得力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培养青年学习共产主义,具有“四有”“五爱”品质的大学校。我已经认识到作为一名跨世纪的青少年,就更应该积极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我要从现在开始不断地锻炼自己,为祖国的将来而积极奋斗。正是如此,我更应该争取加入中国共青团。

我向团委申请:我一定用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及早日加入共青团,请考验,请批准。如果我被批准了,我决心遵守团章,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参加团的工作,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共青团员,处处起模范作用,为“四化”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为祖国的未来继续努力。

但是,如果我未被批准我也决不会灰心,我会继续努力,继续磨练自己,积极提高自身的道德文化水平,符合共青团的要求,继续接受考验,不断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迎合祖国的未来建设继续努力。

如果我能够加入共青团,我也不会感到骄傲,因为这只是我过去的表现不错,不代表我将来不会犯错误。我一定会继续的努力学习,努力团结同学,积极帮助学习不好的同学补习,将他们的学习带上去。我还会积极的宣传中国共青团的好处和优点,鼓励其他同学尽早的加入中国共青团,因为这是我们年轻人自己的组织,这是代表我们祖国的将来的组织。

希望团委组织可以批准我的申请。

此致

敬礼

高三申请书范文2

您们好!首先我只能说声对不起,我辜负了您们对我的期望,今天写信是向您们提出辞职的。自Xx年8月分配到四中以来,我一直受到了教育局和学校的各方面的帮助,尤其是学校领导,李校长,对我工作和生活都很关心,对此我是感恩不尽的。刚大学毕业时,我由一名学生成了一位光荣的人民教师,对教师这职业我是既熟悉又陌生。记得在我来校的当天,就受到了学校领导和同事们的欢迎,心里感到非常的温暖;教学工作也是无私的将许多教学经验传授给我。从备课到讲解,从和学生相处到批改作业,从教态到板书设计,从语言运用到为人处世等等,让我学了不少东西。学校是很器重我的,近三年连续让我教高三。应该说我是很认真很努力地在工作,我敢发誓的说,我没有哪一天,哪一节课是在混日子,在敷衍学生,我都尽我最大的力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但今天我决定选择离开四中,有这么几个原因:第一:虽然我很尽力的从事教学工作,但教学还是不如人意,取得的成绩微乎其微,辜负了学校领导对我的期望,我也是很无奈,有时真怀疑自己的能力了。想来,可能验证了一句话:本科大学毕业的不如一般大学毕业的,一般大学毕业的不如师专毕业的,师专毕业的不如高中毕业的。

因此,我觉得我不适合在四中工作,再这样下去的话,肯定会影响学校的升学率。在现在如此看中升学率的环境下,请考虑批准我的辞职报告。第二:就是学校的管理。开始的时候觉得还能跟上学校改革的步伐,但越到后面,越觉得难以适应。比如学校规定没有课也要坐班,我也赞同的,也坐班的。但我的课经常是早上4、5 节,而学校只能10:00到10:30去吃早点,那样只能来不及,但不吃的话我身体又吃不消,更怕影响教学质量。因此经常9:30去吃,从而违反了学校的规定,要算我脱岗。我想,我是不适应学校的管理了,因此选择离开。第三:就是工资,每个月打到卡上的1024元,让我很难想象什么时候能在弥勒买得起按揭的住房,倍感压力重大。四中是强调不为薪水而工作的,而我,还做不到这点。因为我家里还有父母,以后还会成家,会有孩子,都需要薪水。第四:也许是能力有限,我认为我在四中已经没有更大的发展机会了,已经工作了5年多,基本上定型了。因此,我决定选择一个新的工作环境,希望领导批准,敬请早些安排。当然,无论我在哪里,我都会为四中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因为我为我曾经是四中人而感到骄傲。最后,诚恳地说声:对不起!也衷

心地祝愿四中力挫群芳,永往直前!学校越办越好,升学率一年比一年高!四中所有的学生都考上重点大学!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高三申请书范文3

敬爱的XX党支部:

我志愿加进中国***,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毕生。我深进明白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特点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终究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中国***在社会主义低级阶段的基本线路是:领导和团结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食其力,艰苦创业,为把我们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在中国***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艰巨险阻,如抗日战争,抗御98年特大洪水,2003年抗击非典,2008年严重雪灾,5.12的四川8级强烈地震等等。固然灾难的破坏性和毁灭性极其严重,人民遭受无尽的痛苦,但在党中心的正确领导下,我们顽强的站起来,手牵手,心连心,众志成城,紧密的凝聚和团结在一起。正因亲身经历,感同身受,让我更加坚定地信任***,希看成为其中神圣的一员,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同时实现小时候经常说到的那句话“随着我走,就是随着***走”。

高三申请书范文4

我叫00,是一名高三学生。今天,我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为人类最崇高的事业——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作为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的新一代,我知道,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正在一步一步走向强大,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国家,前不久进行的首次载人航天飞行“神舟”五号飞船发射成功,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壮丽诗篇。我相信,我们的党是伟大的,是最有希望的,我请求融入到这个伟大的集体之中,更好地为社会建设出力。我的家庭是一个党员之家。父亲、母亲都是共产党员,在他们的影响下,从小学开始,我就努力培养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通过在学校的历史、政治课的学习和自己在课外的阅读,我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在逐步成熟。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了三座大山,建立了一个全新的社会主义政权;54年的风雨兼程,尤其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逐步发展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国家,人民过上了富足的生活。整个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就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确立为指导思想,并坚持马列主义基本思想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

此后,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真理开始了不懈的追求,并不断发展、创新。以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实践和探索中创立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改革开放历程中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以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站在时代的高度,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这是继思想、邓小平理论之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又一丰硕成果,是当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最新探索和高度概括,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

高三申请书范文5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因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先进的群众组织,它能够帮助带领青年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能够使青年的思想、文化、学习提高得更快,在各方面起积极作用,做同学的模范。

进入初中后,我思想上要求进步的愿望变得非常迫切。当我看到同学们佩戴闪闪发光的团徽,心理就羡慕不已。

学校团委经常组织团员参加入团申请书的各种公益活动和开展的多种有益于学习和愉快身心的活动,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扬和老师同学的好评。这一切使我对团员产生了敬佩之情和向他们学习的要求,于是,我主动学习了团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明确了共青团的性质和宗旨,申请加入共青团的愿望也更加强烈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青年中的先锋队,是接受共产主义教育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忠实的后备力量,在它的帮助教育下,我们能够成为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有知识、守纪律,体魄健壮,勤劳勇敢,朝气蓬勃,不怕任何困难的共产主义接班人。

我决心,加入共青团后,真正起到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学习,积极帮助和团结同学、尊敬老师,关心班集体的各项工作,争做班集体的“操心人”,协助班主任老师做好班集体的工作,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总之,今后自己要事事严格要求自己,在各个方面起带头作用,不辜负团组织和老师对自己的期望,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青团员。如果团组织暂时没有批准我的申请,我也不灰心丧气,将继续努力,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向好的同学看齐,努力克服自己身上存在的不足,争取早日加入团组织。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11年7月

(2)敬爱的学校团支部:

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青年人,同每一名青年人一样,有著理想和抱负,向往著美好的未来,而这开始都需要有一个指路的标灯,团组织就是青年人前进道路上的航标,所以我迫切要求加入共青团组织。

团支部组织是一个先进的集体,能成为团支部的人都是有文化、有道德、有理想的新青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它领导著青年,培养出先进的青年,使一批又一批的人才涌现,加强民族的自尊,使青年们认识到只有文化、有道德、有理想的社会主义强国,才能成为新一代强国。

共青团是一个先进的团体,只有新一代青年才能加入共青团,我认为我自己已经达到了入团的要求,共青团对我起到了约束力,能使青年团结一致,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的效果。正因如此,我十分渴望加入青年团。

本人上课遵守纪律,不搞小动作,上学从来没有迟到过,没有缺席准时到校。在校尊敬老师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本人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成绩在班上属于中上水平,平时虚心学习,遇到不懂的问题就问老师,师生之间相处融洽,被称为“孔子二世”,在父母的眼里是个好孩子,经常帮助家里减轻负担,帮家里做家务。

团支部如果让我加入共青团这个美好的大家庭,我会遵守团的章程,认真完成团交给的任务,我不但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而且要做一个有纪律性,组织性的中国共青团员。在成绩上,我会加把颈,提高自己的成绩。做一个模范的共青团员。

希望团组织认真考虑和审查我,给我一次机会,加入团的大家庭,为团作贡献。让我发光发亮。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11年7月

(3)敬爱的学校团委: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青团,我通过我班委员的学习团组织和团员同志的教育和帮助,认为到作为21世纪的青年,必须积极争取加入青年人自己的组织--中国共产党主义青年团.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是党的可靠的,得力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培养青年学习共产主义,具有"四有""五爱"品质的"大学校".正是如此,我应该争取加入共青团.

我向团委申请;我一定用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及早加入共青团,请考验,请批准.我在班成绩良好,劳动积极......如果我被批准了,我决心更加用心遵守团章,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参加团的工作,做名不副实的共青团员,处处起模范入党申请书范文作用,为"四化"贡献力量;如果我一时未被批准,决不灰心,要接受考验,继续创造条件争取.

希望组织考验我.

此致

敬礼

高三申请书范文6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朱**,男,1964年2月24日出生,汉族,**省**县人;住址:**省**县**镇**巷**号;联系电话**。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县***有限公司,住所地:**省**县公室 (**县档案局里) ,电话

法定代表人:周**

再审事由:

申请人的再审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三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之规定,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之规定,恳请贵院院长对该案提请再审。

再审请求:

1、依法撤销**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苏审二民申字第130号民事裁定书、**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盐民终字第0931号民事判决书、**省**县人民法院(2009)射民一初字第1192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被申请人将位于**省**县红旗路24号综合楼舞厅(皇后舞厅)和三楼房屋的财产所有权为申请人所有;

2、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一审、二审、再审的诉讼费用。

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申请再审的事实:

1、被申请人为解决元旦、春节期间职工工资及公司其他遗留问题于2003年11与8日向申请人借款15万元人民币,借款期为半年,约定于2004年5月8日还款,借款利息按月息1%计算,被申请人以公司皇后舞厅房产作为抵押。因借款到期未还,申请人将被申请人诉至**省**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该院经审理,于2004年5月20日下发(2004)射民一初字第901号民事调解书,在该调解书执行过程中,**法院于2004年7月10日下发(04)执字第9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镇红旗路24号二楼西侧大厅297.81O及三楼西侧89.50O,产权过户给申请人,同日,**法院向**房管所下发(04)执字第9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申请人向房屋主管部门缴纳契税等相关费用后,**县房地产管理所于2004年7月12日向申请人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产权人:朱**,房屋坐落:**镇红旗路24号。因上述房产估价277982元,且被申请人公司账面欠申请人203572元,遂申请人补交了74410元给被申请人,至此,申请人对上述房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执行程序结束。

2、执行程序结束后,案外承包人身份化为承租人于2004年7月13日以侵犯其优先购买权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没有查清事实,于2004年8月23日下发(2004)射执字第932-1号民事裁定书,撤销了(04)执字第932号民事裁定书。为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4年8月24日又达成了新的《还款协议》,双方约定分期还款,如不按期偿还,被申请人承诺在舞厅原承包人孙国民合同到期(2007年1月31日)后,二楼舞厅和三楼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2006年8月3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又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明确被申请人所欠申请人房款277982元。2006年9月2日,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沈友国向申请人签字承诺转致执行。2004年8月24日被申请人承诺,再次肯定了位于**镇红旗路24号二楼西侧大厅297.81O及三楼西侧89.50O的房屋产权归申请人所有。直到2008年12月26日破产。

3、申请人于2009年3月8日向**法院对被申请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申请人将位于**省**县红旗路24号综合楼舞厅(皇后舞厅)和三楼房屋的财产所有权为申请人所有,**法院经审理于2010年4月16日(历时一年多)下发了(2009)射民一初字第119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申请人的起诉,申请人不服,依法向**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10日下发(2010)盐民终字第0931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一审判决。2011年3月8日申请人依法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5月5日开庭,被申请人没有到庭,2011年5月30日作出裁定,2011年10月14日由**法院法官向申请人送达了(2011)苏审二民申字第130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申请人的再审申请,现申请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申请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二、申请人申请再审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苏审二民申字第130号民事裁定书、**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盐民终字第0931号民事判决书、**省**县人民法院(2009)射民一初字第1192号民事判决书未查清本案的事实,依据的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位、程序违法:

1、本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还款协议》,该协议确定了被申请人的还款数额、期限及超期还款的补救措施,并约定了抵押条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的规定,旨在防止财产“高价低卖”,保护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结合本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签订的并非抵押合同,况且被申请人并无其他债权人,被申请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的2006年9月2日又与申请人在原《还款协议》上约定“因公司资金兑现困难,未能按期兑现还款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仍以上述房产作为抵押物,原协议继续有效”,申请人认为,双方的以上约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可以协议以抵押物折价取得抵押物。”之规定,申请人有权对上述房屋进行受偿。因此,三级法院并未查清本案事实,且适用法律错位。

2、原《民事诉讼法》第208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规定,案外人提出异议应当在执行过程中提出。结合该案,**县房地产管理所于2004年7月12日向申请人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书,至此,财产转移的登记手续已经履行完毕,申请人对上述房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执行程序结束。

而本案案外人孙国民于2004年7月13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显然,其提出异议的时间不在执行过程中,因此,其提出的异议应当依法驳回。但**法院并未查清这一事实,致使申请人已经享有的财产权利遭到严重侵害。

3、申请人于2009年3月8日向**法院对被申请人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于2010年3月29日才下发了(2009)射民一初字第1192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认为,**法院审理案件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显属程序违法。

4、**法院受理阜宁县达恒工业用布厂(以下简称达恒布厂)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违反法律规定,严重侵害了被申请人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一、阜宁县达恒工业用布厂(以下简称达恒布厂)于2008年12月20日向**法院对被申请人破产清算,仅仅过六天,**法院就于2008年12与26日下发(2009)射民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达恒布厂对被申请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申请人认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人的行为严重的违反了《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之规定。

第二、依据《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及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之规定,只有企业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债务时,债务人或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破产清算的申请,结合本案,盐城信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曾于2008年3月2日对被申请人出具盐信盛核字【2008】第014号审计报告书,经审计“贵公司2001年至2007年9月30日贵公司累计利润440.536.73元”,显然,被申请人公司有40多万元的利润,并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因此,**法院受理达恒布厂对被申请人的破产清算申请严重违法。

三、本案新的证据及法律依据:

1、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为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据(2004)射民一初第901号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履行执行行为,将涉案房产直接过户到债权人朱兰英名下,显然**县法院违法执行,应当予以纠正。

2、2014年2月17日**县人民检察院作出射检违监【2014】32092400002号《通知书》,内容如下“朱兰英:关于你申诉的**县人民法院对**县益商饮服有限公司破产一案,我院审查后已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基于上述的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恳请院长对该案提请再审,敬请贵院支持申请人的再审请求,依法撤销**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苏审二民申字第130号民事裁定书、**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盐民终字第0931号民事判决书、**省**县人民法院(2009)射民一初字第1192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被申请人将位于**省**县红旗路24号综合楼舞厅(皇后舞厅)和三楼房屋的财产所有权为申请人所有,以维护法律的公正与效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此 致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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