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汇报材料范例6篇

安全监理汇报材料

安全监理汇报材料范文1

很荣幸能有此机会与同行探讨并分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现将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理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如有缺失请领导、同行给予指正:

长江隧道工程是武汉市“十五”期间实施的重点大型建设项目,自20__年11月28日开工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市质监站、安监站的指导、监督、帮助下,在武汉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具体指导下,在市、区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施工单位的紧密配合下,自始至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方针,进行严格检查、监督,确保了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一、熟悉安全监理工作的法规,提高安全监理的认识

工程监理联合体中标以后,联合体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公司领导对安全监理工作十分重视,及时组织全体参建员工学习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监理工作的法规文件。施工过程中,为避免出现“部分监理人员以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太忙为由,对公司下发的关于安全工作方面的文件不阅读,甚至长期放在文件柜中无人问津”的现象,监理部总监定期地组织安排监理部人员学习公司安全方面的文件。

针对个别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存在模糊观念,监理部领导经常与监理部人员进行沟通、引导,使参建监理人员认识到监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使他们了解了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使他们掌握了在施工过程中如何进行安全监理。总之,使监理部各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工作的思想认识方面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二、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的主要控制点,抓住安全工作中关键点

在工程安全监理的过程中,监理部明确了一个重点和三项主要工作。一个重点,就是紧紧抓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中也包括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三项主要工作,就是审查、检查、监督。

1、审查工作

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进度的要求,提供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各种资料,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深基坑降水工程、深基坑土方开挖、端头加固、大型门式起重机的安装及拆除方案,盾构机下井吊装方案、防洪抢险等专项施工安全方案;临时用电等施工方案。安全保证体系的内容还包括: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在审查施工单位各种安全资料的时候,特别注意了资料的系统、时效、真实和持续等各个特性。如:施工方案的报审时间应在施工前;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应有施工单位的验收记录、监理单位的复核记录;实施过程中是否按方案要求施工;施工单位有无相应资质,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具备资格,证书是否过期等。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审查,也不仅限于开工时的报审,因为它是在各个不同的施工阶段,随工程的进展而逐步完成的。各种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也不是在开工前审核过就视为永久合格,因为还存在时效过期问题,所以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经常进行复查,以确保其时效和真实。

本工程的开工以及各重大分项工程的开工,均按规定向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了报监,申办了施工许可证,进行了地下连续墙、竖井及明挖段开工条件及盾构始发条件的验评,对于技术复杂的竖井基坑开挖、支护及盾构隧道施工组织方案还报请市内外资深基坑专家进行评审,未经市质安站验评的严禁开工。

2、检查工作

主要是要求施工单位按方案实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好实施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理部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当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

本工程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月综合大检查制度和监理部、施工单位每周五的联合安全检查制度,同时进行了冬季施工、防洪、防暑降温、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期。

所有进场机械必须履行报验手续,无验收合格手续的不准进场;无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准投入使用。

3、监督工作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监理部对其使用情况及变化情况加强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部注意保留监理工作的痕迹,审查、检查、监督等各项工作在不同阶段,都留下痕迹,既有文字记载,同时还收集了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应附件。监理部不仅仅是收集施工单位的各项资料,而是将重点放在对其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和跟踪管理上。

针对本工程的建设模式,监理部重点抓了对总承包联合体的监督管理。联合体指挥部成立了由指挥长任主任,副指挥长、总工程师任副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管理机构,各工区也分别成立了本工区的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安全员5名及兼职安全员多名,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

监督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三级教育的工作,员工进场时进行安全教育、上班时进行班前安全教育、转岗时进行转岗安全培训等;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进场员工安全防护用具齐备,各种设备进场时严格按相关标准和监理规范规定进行报验工作,并保持使用期间机况良好。

监督施工单位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工程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安全监理汇报材料范文2

一、思想方面

在思想上,本人一直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后,本人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xxxx年10月15日,我光荣地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从这一刻起,我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思想道德方面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紧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二、工作方面

在质监站工作期间,本人主要负责技术室各项质量监督信息的管理工作。技术室作为质监站监督管理工作各种信息、数据的交汇科室,做好相应信息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既关系到监督员日常监督信息的查询、更新工作,在监在建各项动态信息的统计汇总,更关系到监督员对在建工程质量异常情况能否及时跟踪处理。所以,本人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针对质量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对质监站的监督管理系统进行了大量的适应性调整,增加了桩基检测、原材料检测、实体检测等不合格信息的登记录入、定期自动汇总和报表输出功能;增加了桩基检测、实体检测和室内环境检测的审核登记台帐;增加了分部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复查登记台帐;增加了在监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供货情况台帐;增加了受监项目监督报告管理查询台帐;增加了在监在建工程形象进度更新、统计模块;增强了报监信息的查询、统计、汇总的功能模块。监督管理系统的进一步完善,规范了站内各项质量信息的管理工作,为各监督员的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也提高了质监站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水平。

从xxxx年5月份开始,根据广州市质监站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本人参与了区内混凝土搅拌站的每月监督检查和原材料监督抽检工作。在检查中,发现区内部分搅拌站存在租用生产线对外供货、未备案对外供货、试验室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不规范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搅拌站,检查组都立刻要求其整改。搅拌站的监督检查工作,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搅拌站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保证了混凝土原材料质量,加强了区内混凝土搅拌站的监督管理工作。此外,本人还负责存档资料和监督报告的审核工作。对存档资料和监督报告存在的问题,会同监督员及时协调处理,保证监督报告准确、真实地反映工程实体情况和存档资料的完整性。

xxxx年12月份,本人因工作需要调到建设局建管科工作。在建管科工作期间,为加强区内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局领导的要求编制了《xxxx区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组织区质监站和区安监站定期对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巡查。巡查工作加强了在建工地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对规范在建工地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此外,本人针对近期区内在建项目如:郭兰英艺术学校、沙头中学体育馆、朗琪厂房宿舍、洛浦沙滘中学教研楼、金怡花园等的违规行为、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进行了跟踪调查,并分别形成了较详细的书面汇报材料。对情节较严重的朗琪项目勘察报告造假事件和沙头中学体育馆z7柱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调查。经过严谨的调查取证程序,掌握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其中,朗琪项目勘察报告造假案件的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并将有关情况挂网通报。

安全监理汇报材料范文3

一、县法院衔接工作职责

(一)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对其进行接受社区矫正教育,责令其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并告知其在判决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矫正对象系未成年人的,应指定其监护人陪同办理登记手续。

(二)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在判决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将判决书、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等法律文书及材料抄送县社区矫正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矫正办)。

(三)收到关于矫正对象的撤销缓刑(假释、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后,及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作出裁(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裁(决)定书分别抄送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矫正办。

(四)对本辖区内的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回访和随访,考察其刑罚执行情况,并向县矫正办提出工作建议或共同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

二、县检察院衔接工作职责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建立与县矫正办定期联系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监外执行定期检察,对交付执行、监管活动,变更执行、终止执行等工作环节和矫正各项措施落实的监督检察。

(二)发现县法院没有按照规定将法律文书送达有关机关的,或者监狱、看守所没有按规定将矫正对象和有关法律文书交付县矫正办的,或者公安局没有按照规定落实有关措施的,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去向不明的,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对于提出的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有关机关不采纳纠正的,报告上一级检察院。

(三)对矫正对象能认真改造、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有立功表现的;或者不思悔改、抗拒改造、有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建议矫正对象所在地的司法所和派出所按法定程序给予相应司法奖惩。

(四)认真审核矫正对象的司法奖惩建议材料,如发现建议不当或有违法情形时,依法向县公安局和县矫正办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及时予以纠正。

(五)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拟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认为有必要的,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县矫正办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适合社区矫正开展调查评估,并在开庭审理时通知县矫正办派人参加旁听。

三、县公安局衔接工作职责

(一)派出所与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制度,确定一名所领导担任联系人,负责与当地司法所的联系与协调,共同做好辖区内的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二)收到监狱、外地法院和看守所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后,在5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原件或复印件盖章签字后转递县矫正办。

(三)派出所在办理矫正对象相关手续时,应当询问矫正对象是否已到执行地司法所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对未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及时到司法所办理登记手续,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司法所。

(四)派出所要做好辖区内矫正对象的摸底核实工作,对没有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脱管、漏管、去向不明的矫正对象负责进行查找。

(五)县公安局对在执行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应根据县矫正办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依法予以相应的治安处罚;发现矫正对象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及时调查取证,依法予以打击。

矫正对象被处治安处罚和被收监的,要及时通报县检察院和县矫正办。

(六)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矫正对象,应根据县矫正办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提出减刑建议,及时报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七)矫正对象外出(指县外。下同)时间在4天以上的,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审核后,由派出所报县公安局审批。需要延长请假时间的,须办理续假手续。

县公安局须在5日内对请假事宜作出批复。

(八)及时审批矫正期满对象解除矫正鉴定表,应在7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并将鉴定表送回县矫正办。

四、司法行政机关衔接工作职责

(一)县矫正办对县法院、县公安局和监狱、看守所送达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经核对确认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交回执。对送达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不齐备的,应及时与相关单位协调联系,补齐所缺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后及时送交回执。

(二)县矫正办在收到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送达矫正对象执行地司法所,并指导和帮助司法所制定矫正方案。

(三)司法所在矫正对象办理登记报到手续时,应指定专人指导其如实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发放《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告知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和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司法所在矫正对象接收过程中,对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已送达,而矫正对象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应设法与其取得联系。经联系仍无法确定其下落的,应及时通报派出所。对于矫正对象已到司法所报到登记,而有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尚未送达的,司法所应先行接收及时开展矫正工作。

(五)司法所负责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等日常监管台帐的建档工作。法律文书均由司法所收集归档,每月向派出所提供社区矫正名单及报表。派出所不另行建档,如需调阅相关档案,司法所应予以配合。

(六)全面客观地考察矫正对象遵纪守法、认罪态度、学习劳动等方面的情况。矫正对象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条件,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县矫正办按规定提出书面意见,转递相关材料。

(七)审批时间在3天(含3天)以下的假期,审批后报派出所备案。外出就学一年审批一次,督促请假人在校期间,每月书面汇报一次;放假期间,假期开始5天内,必须到司法所当面汇报,以后每半月当面汇报一次。审批因奔丧、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的请假,可在请假人填写请假表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后批准外出,假期后督促请假人按规定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八)司法所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天,督促其作出书面总结,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期满前20天将书面鉴定送辖区派出所审签,期满前15天送县司法局审查,期满前10天送县公安局审核。

(九)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次日,司法所应当向本人宣告,并发给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同时,向矫正对象所在的村(居、社区)组织、单位和志愿者通报。禁止提前宣告“解矫”,也不得随意延时“解矫”。

(十)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死亡的,县矫正办要及时通报县检察机关、原判法院或原关押监狱、看守所,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县矫正办每月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抄送矫正对象名册、报表及各类简报,及时通报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程,以便互相配合,做好工作。

五、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

(一)社区矫正—般以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为执行地,由其户籍所在地司法所负责接收,实施矫正。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时,以其常住地为执行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应当配合并协助常住地司法所开展矫正工作。

(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要履行职能相互配合,督促矫正对象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持相关法律文书到执行地司法所办理手续,接受社区矫正。

六、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

1、社区矫正办公室应当制作、留存签到表,由矫正对象签字;给矫正对象制发签到卡,由矫正办工作人员签字,作为矫正对象每次参加学习、汇报和公益劳动的依据。

2、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应当按照规定到司法所报到,进行口头思想汇报并递交思想汇报的书面材料。经批准外出务工、就学的社区矫正对象可以用书面汇报的形式进行,但内容、次数不能减少。

3、矫正对象外出必须请假,一次请假最长为三个月。假期结束后必须到司法所销假。一般不准许被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外出。

4、矫正对象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迁居,需要变更矫正执行地的:在本县范围内变更的,由原执行地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签署意见,经县矫正办审核后,报县公安局批准,并抄报原判法院和原执行地检察院备案;跨县变更的,经市矫正办、市公安局审核后,迁出地派出所和司法所应在5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迁居审批表》副本(或复印件)、社区矫正对象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转递迁入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和矫正办。

外地矫正对象迁入我县的,县公安局和矫正办收到相关材料后.应在5天内转送相关派出所和司法所。

5、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批评教育、“严管”或依法予以治安处罚,直至原判决(裁定、决定)机关撤销缓刑、假释,予以收监:第一次未向司法所报到的,由司法所给予批评教育;连续二次未报到或年累计三次未报到的,由司法所将其列入“严管”;连续三次未报到,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所报告派出所,给予治安处罚。被判处(裁定)缓刑、假释的矫正对象,治安处罚后仍不报到的,或有其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监督管理规定的,县矫正办向县公安局通报后,由县公安局提请原判(裁)机关依法撤销缓刑、假释,予以收监。

6、社区矫正志愿者要督促矫正对象接受管理,改过自新,每季度向司法所汇报矫正对象表现及管理教育情况。

7、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矫正对象,由县矫正办告知原执行(决定)机关,按规定予以收监。

七、社区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

1、各司法所必须组织矫正对象进行至少每季一次的公益劳动,做好公益劳动的登记和考核。矫正对象必须参加必要的公益劳动。

安全监理汇报材料范文4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防范风险,保障被保险人以及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是指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等保险机构。

本办法所称受托人,包括境内受托人和境外受托人。境内受托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境内其他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境外受托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设立,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托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担任托管人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险资金,是指委托人自有外汇资金、用人民币购买的外汇资金及上述资金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

第四条除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另有规定以外,委托人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委托受托人和托管人,由受托人、托管人根据协议约定,分别负责保险资金的境外投资运作和托管监督。

第五条受托投资、托管的保险资金与属于受托人、托管人所有的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托管人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

除因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活动产生债务等法定情形以外,不得对受托投资、托管的保险资金强制执行。

第六条委托人应当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和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承担投资风险。

受托人、托管人以及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提供服务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恪尽职守,严格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第七条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应当遵守境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遵守境外的相关法律和规定。

第八条中国保监会负责制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政策,并依法对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国家外汇局依法对与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的付汇额度、汇兑等外汇事项实施管理。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九条委托人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资产管理体制,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符合《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的规定;

(二)具有较强的投资管理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和投资绩效考核能力;

(三)有明确的资产配置政策和策略,实行严格的资产负债匹配管理;

(四)投资管理团队运作行为规范,主管投资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事金融或者其他经济工作10年以上;

(五)财务稳健,资信良好,偿付能力充足率和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具有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境内受托人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受托管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从事保险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资格;

(二)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建立严密的风险控制机制,具有良好的境外投资风险管理能力、安全高效的交易管理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

(四)具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擅长境外投资和保险资产管理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投资专业人员,主管投资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事金融或者其他经济工作10年以上;

(五)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资本规模和受托管理的资产规模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

(六)财务稳健,资信良好,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境外受托人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受托管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具有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资格;

(二)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建立严密的风险控制机制、安全高效的交易管理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具备全面的风险管理能力;

(四)具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擅长保险资产管理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投资专业人员且平均专业投资经验在10年以上;

(五)财务稳健,资信良好,风险监控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本规模和资产管理规模;

(七)购买与资产管理规模相适应的有关责任保险;

(八)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金融监管制度完善,金融监管机构与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已经签订监管合作文件,并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九)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托管人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托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建立严密的风险控制机制、严格的托管资产隔离制度、安全高效的托管系统和灾难处置系统;

(三)具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设立熟悉全球托管业务的专业托管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托管业务人员;

(四)上年末资本充足率达到10%、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8%,财务稳健,资信良好,风险监控指标符合有关规定,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本规模和托管资产规模;

(六)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

(七)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经委托人同意,托管人可以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商业银行或者专业托管机构作为其托管人:

(一)依照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可以从事托管业务,并与托管人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二)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建立严密的风险控制机制、有效的托管资产隔离制度、安全高效的托管系统和灾难处置系统;

(四)具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配备一定数量的熟悉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托管业务的专业托管人员;

(五)财务稳健,资信良好,风险监控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和监管机构的规定,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本规模和托管资产规模;

(七)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管理制度完善,金融监管机构与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已经签订监管合作文件,并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八)托管协议规定的条件;

(九)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委托人与托管人、委托人与托管人之间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持有的对方股份超过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比例;

(二)中国保监会认定的足以影响托管人、托管人依法履行托管义务的其他情形。

委托人应当保证受托人、托管人以及托管人之间,不存在前款规定的情形。

第三章申报管理

第十五条委托人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申请,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一)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业务申请书和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承诺书;

(二)股东大会、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决议;

(三)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战略配置方案、投资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和绩效考核能力说明;

(五)内设资产管理部门和主要管理人员介绍;

(六)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财务报表、偿付能力报告及其说明;

(七)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八)银行外汇账户对账单;

(九)选聘受托人、托管人情况说明和拟签订的协议草案;

(十)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书面决定;决定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同时抄送国家外汇局。

第十六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委托人,在批准的投资比例内,向国家外汇局提出境外投资付汇额度申请,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一)投资付汇额度申请书,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拟申请投资付汇额度以及资金来源说明;

(二)中国保监会批准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书面决定;(三)上一年度的公司财务报表;

(四)中国保监会出具的受托人、托管人可以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受托管理业务或者托管业务的证明文件;

(五)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六)银行外汇账户对账单;

(七)国家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国家外汇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以内,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决定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核准的投资付汇额度;决定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同时抄送中国保监会。

第十七条境内受托人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受托管理业务,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一)受托管理业务申请书;

(二)从事受托管理业务的意向书;

(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承诺书;

(四)从事保险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资格证明;

(五)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六)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管理系统说明;

(七)部门设置和专业投资管理人员情况;

(八)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境内受托人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可以豁免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二)、(四)项材料。中国保监会自受理其申请之日起20日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书面决定;决定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境内受托人为其他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的,可以豁免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材料。中国保监会根据本办法规定对其进行审慎评估,并自收到全部材料之日起20日以内,出具意见函。

第十八条境外受托人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受托管理业务,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一)从事受托管理业务意向书和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承诺书;

(二)合法开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四)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管理系统说明;

(五)部门设置和专业投资管理人员情况;

(六)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

(八)所在地监管机构出具的境外受托人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书,所在地监管机构无法出具意见书的,由境外受托人作出相应的书面声明;

(九)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国保监会根据本办法规定,对境外受托人进行审慎评估,并自收到全部材料之日起20日以内,出具意见函。

第十九条托管人开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托管业务,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托管意向书和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承诺书;

(二)独立托管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

(三)全球托管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全球托管网络说明;

(四)内设托管部门和托管业务人员情况;

(五)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所在地监管机构出具的托管人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书,或者托管人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作出的相应书面声明;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国保监会根据本办法规定,对托管人进行审慎评估,并自收到全部材料之日起20日以内,出具意见函。

第四章账户管理

第二十条委托人在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后,应当与托管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人处开设境外投资境内托管账户(以下简称境内托管账户)。

托管人应当对不同受托人、不同保险产品和不同性质的保险资金分别记账、分类管理。

第二十一条托管人应当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托管协议,为委托人开设境外投资结算账户和证券托管账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资金结算和证券托管。

托管人、托管人应当为不同委托人开设不同的账户,实施分类管理。

第二十二条委托人在境外发行上市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将境外上市募集的保险资金调回境内。

委托人在境外发行上市后,经批准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应当自中国保监会批准境外投资之日起30日以内,将境外上市募集的保险资金调回境内托管账户。

第二十三条下列收入属于委托人境内托管账户收入范围:

(一)划入的保险资金;

(二)汇入的投资本金和收益、股息、分红收入、利息收入;

(三)依法可以划入的其他收入。

第二十四条下列支出属于委托人境内托管账户支出范围:

(一)划入委托人境外投资结算账户的资金;

(二)汇出的投资本金;

(三)划回委托人外汇账户的资金;

(四)支付的有关税费;

(五)依法可以划出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五条下列收入属于委托人境外投资结算账户收入范围:

(一)从委托人的境内托管账户划入的资金;

(二)出售境外证券资产所得的资金;

(三)境外投资分红派息和利息所得;

(四)依法可以划入的其他收入。

第二十六条下列支出属于委托人境外投资结算账户支出范围:

(一)划入委托人境内托管账户的资金;

(二)购买境外证券资产的资金;

(三)支付的有关税费;

(四)依法可以划出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七条委托人购汇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汇回的本金及其收益,可以结汇也可以外汇形式保留。结汇的,应当持购汇证明办理有关手续。

委托人以自有外汇资金境外投资汇回的本金及其收益,除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应当以外汇形式保留。

第二十八条委托人、受托人应当根据国家外汇局投资付汇额度核准文件,办理相关的购汇、付汇和结汇等手续。

托管人应当根据国家外汇局投资付汇额度核准文件、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指令,办理相关的资金划转手续。

第五章投资管理

第二十九条委托人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要求,审慎制定资产战略配置计划和境外投资指引,妥善安排投资期限和投资币种,并定期进行审验。

第三十条保险资金应当投资全球发展成熟的资本市场,配置主要国家或者地区货币。

第三十一条保险资金境外投资限于下列投资形式或者投资品种:

(一)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回购与逆回购协议、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产品;

(二)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债券、可转债、债券型基金、证券化产品、信托型产品等固定收益产品;

(三)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权、股权型产品等权益类产品;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投资形式或者投资品种。

投资形式或者投资品种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委托人可以根据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需要,在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具体投资比例内,自主确定境外投资比例,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委托人上年末总资产的15%;

(二)实际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国家外汇局核准的投资付汇额度;

(三)投资单一主体的比例符合中国保监会的规定;

(四)变更经批准的具体投资比例、投资形式或者品种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变更申请,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五)进行重大股权投资的,应当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第六章风险管理

第三十三条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应当依法从事相关业务,实行全面风险管理,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安全。

第三十四条委托人应当与受托人、托管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载明受托人、托管人对监管机构的各项报告义务。书面协议应当保证文本规范,要素齐全。

第三十五条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应当由委托人法人机构统一进行资产战略配置,内设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委托管理事务。

委托人分支机构不得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业务。

第三十六条委托人应当充分论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可行性,从市场状况、技术条件、风险控制、人员配备、成本收益等方面,认真评估市场风险、国家风险、汇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

第三十七条委托人应当依据《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建立集中决策制度,确定岗位职责,规范投资运作流程。

第三十八条委托人应当制定选聘受托人和托管人的标准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择受托人和托管人,并进行有效监督。

委托人可以选择多个受托人,但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受托人数量;委托人只能选择一个托管人,托管人托管委托人境外投资的全部保险资金。

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对委托保险资金的风险状况、受托人管理能力和投资业绩、托管人履职状况和服务水平进行定期评估。

第四十条委托人应当根据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风险特性以及交易对手信用等级、市场声誉、管理资产规模、投资管理业绩、行业管理经验等指标,实行业务授信管理或者比例管理。

第四十一条受托人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受托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平公正管理不同的受托资金,建立资产隔离制度,严格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二)严格遵守受托管理协议、委托人投资指引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信用状况、风险属性、收益能力、信息透明度和流动性等指标,谨慎选择交易对手,控制投资范围和比例;

(三)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信息反馈系统;

(四)采用风险计量指标,识别、测量不同投资品种和受托管理资产的风险,跟踪或者校正风险敞口,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投资安全;

(五)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检查操作流程,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资金运用的合法合规。

第四十二条境内保险机构经中国保监会同意在境外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担任境外受托人的,应当接受境内控股保险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报告境外投资管理情况。

第四十三条托管人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托管业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平公正托管保险资金,对不同委托人的托管资产实施有效隔离;

(二)与托管人共同监督委托人和受托人境外投资行为,发现违法违规的,及时告知委托人、受托人,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三)与托管人共同负责所托管保险资金的清算、交收,及时准确核对资产,监督托管人,确保保险资金托管安全。

第四十四条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应当规范决策和操作流程,实行专业岗位分离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和稽核监督机制,防范操作及其他风险,保障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序运行。

第四十五条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应当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防范化解重大突发风险。

第四十六条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应当采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严格控制各类投资风险。

委托人可以授权受托人运用远期、掉期、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进行风险对冲管理。金融衍生产品仅用于规避投资风险,不得用于投机或者放大交易。

运用金融衍生产品的管理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

第七章信息披露与报告

第四十七条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向相关当事人披露下列信息,不得有重大遗漏和虚假、误导、诋毁性陈述:

(一)境外投资战略配置和投资决策;

(二)境外投资交易执行、资金清算和资产托管情况;

(三)境外投资风险状况、合规监控、重大危机等有关重要事项。

第四十八条对在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活动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当事人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十九条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应当保证其他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查阅或者复制有关资料。

第五十条委托人应当自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5日以内,向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报告:

(一)变更受托人、托管人或者托管人;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股东结构发生重大变更;

(四)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发生重大诉讼或者其他重大事件;

(五)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一条受托人发生重大诉讼、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发生其他重大事件的,应当自或者被、收到处罚决定、发生重大事件之日起5日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除前款规定以外,受托人还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受托投资管理业绩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

第五十二条托管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交有关报告:

(一)自开设委托人境内托管账户、境外投资结算账户和证券托管账户之日起5日以内,向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报告账户开设情况;

(二)托管人变更注册资本和股东的,自变更之日起5日以内,向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报告;

(三)托管人发生重大诉讼、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发生其他重大事件的,自或者被、收到处罚决定、发生重大事件之日起5日以内,向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报告;

(四)按照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规定,报告委托人购汇、结汇、汇出或者汇回本金、收益情况以及境内托管账户收支事项;

(五)按照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情况报表、托管人财务报表和内部审计报告;

(六)向国家外汇局申报符合规定的国际收支统计和结售汇统计;

(七)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报告。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委托人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境外投资的保险资金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担保;

(二)从事投机性外汇买卖;

(三)洗钱;

(四)利用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活动,与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串通获取非法利益;

(五)境内外有关法律以及规定禁止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应当聘请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对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情况进行评估和审计。

第五十五条中国保监会有权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政策和制度。

第五十六条根据监管需要,中国保监会有权对委托人和境内受托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年度审核。

国家外汇局可以对委托人境外投资付汇额度、汇兑等外汇管理事项进行检查。

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局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协助检查。

第五十七条委托人违反本办法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对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其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并视情形责令委托人限期整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应受处罚的,由中国保监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八条受托人、托管人违反本办法或者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或者有关监管机构按照各自权限和监管职责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九条受托人、托管人违反本办法和其他保险资金运用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并视情形要求其提交书面说明;情节严重的,中国保监会可以责令保险公司予以更换。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条中国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另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

第六十一条保险资金投资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适用本办法,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保险资金购买境内以人民币或者外币计价发行,以境外金融工具或者其他资产为投资对象的金融产品,适用本办法,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根据本办法向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提交的各类报告、材料以中文为准。

第六十四条本办法所称“日”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安全监理汇报材料范文5

由于异地项目部地点比较分散,离矿本部较远,给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年以前,对异地创业干部的监督主要是,电话调度安排工作多,深入实地检查监察少;泛泛要求的多,形成制度落实的少;事后处理的多,事前做工作少。异地项目部一度出现过反映干部问题的来信多、职工打架闹事的多、干部流失的多、干部被诫勉谈话的多、职工找领导解决问题的多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学习集团公司和矿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座谈会,纪委全体人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对异地项目监督要做到与矿本部一样高度重视、一样研究布置、一样抓好检查落实、一样追究履职责任。

二、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强化了对异地项目部的监督

建立监督办法,规范监督程序。**年3月份,矿纪委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某矿异地项目部党风党纪监督员监督办法》。该《监督办法》共分监督职责、监督内容、时间和方式、落实整改和情况反馈、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23条内容。规定被监督对象为异地项目部各级管理服务人员,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监督的内容涵盖党支部建设和作用发挥、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经营管理、干部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解决职工困难等九个方面,监督的方式包括听取情况说明、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明确规定,属于工资奖金分配等固定事项,实行定期监督,每月不少于一次,属于临时发生的事项,随时发生随时监督。为及时解决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还规定在项目部党支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一般性问题,要在20日内解决完毕,项目部解决不了的,要向矿纪委汇报处理,采取的措施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为及时掌握监督信息,规定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以汇报表的形式,每两月书面向矿纪委反馈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监督队伍,落实监督职责。经各异地项目部党支部推荐,矿纪委、监察室审定,**年3月份,在xx**、xx长城等四个项目部聘请了10名党员为党风党纪监督员,在各党支部的支持下,依据《监督办法》,对干部作风形象、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干部廉洁自律、党务公开、区务公开、解决职工反映的生产生活问题等,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从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每名监督员都能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监督内容、监督时间、情况反馈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到目前为止,按照每两月向矿反馈一次监督信息的要求,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填写反馈监督情况汇报表24份,反馈监督信息86条,其中需要项目部自主解决的问题67条,矿解决的问题19条,全部得到落实。监督过程中,先后有2名干部被通报批评,5名干部被诫勉谈话,7名干部受到了经济处罚。

实施党纪巡查,规范创业行为。**年以来,纪委会同组织、审计、工资、企管、安监等部门,先后5次深入各异地项目部,通过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干部会、职工座谈会,检查各种记录和公开栏,到职工宿舍个别了解,到井下现场督察,对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职工队伍稳定等进行实地巡查,对经营业绩、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资金使用开展专项审计,形成调查报告3份、专题汇报材料2份,专项审计报告1份。6月份,纪委、审计、企管联合对xx申南凹项目部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该项目部累计材料费欠款18.4万元的问题,纪委同志对每张材料领用单逐一进行核对,每天工作时间达14个小时以上。通过核实料单、与当地供货商对账,发现了多填少用、白条领用等不规范行为,并据实逐一纠正,为矿减少损失11万元。8月份,根据监督员反馈的信息,矿党委委派纪委同志对xx后**项目部领导班子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为矿党政调整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

回矿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监督。从**年年初开始,由矿纪委、组织科负责,组织异地项目分管副总、党政负责人,利用回矿参加党委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进行了述职述廉。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纪委、组织、宣传、工会、工资、财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在听取汇报的同时,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规范履职、廉洁自律要求。通过这一形式,对异地创业主要干部起到了较好的教育提醒作用。

三、求真务实,监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增强了创业干部的民主意识,接受监督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现在,各项目部做到了材料采购、招待费使用、工人工资奖金分配等敏感性问题及时在公开栏公示。少数民主管理意识不强的区队行政干部,也认识到党风党纪监督的重要意义,在材料采购、工资分配时,主动与监督员联系,自觉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的还主动向监督员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安全监理汇报材料范文6

资料员的考试的报名工作由省住建厅或直辖市住建委组织,具体考试报名时间参考当年建委的文件通知,各地报名考试时间不一,考试合格后,颁发由住建厅或住建委印制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资料员实习岗位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料员实习岗位工作总结范文一一,实习目的

20_年x月至 20_年x月,我在天津市 _ 监理公司 _ 项目部已经进行了 10 个多月的毕业实习, 期间被安排的主要工作岗位为资料员

负责的其他事项有施工现场打桩 站,主体,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的实测实量.刚从学校迈向工作岗位时,自己的实际工程 经验,社会经验及各方面的能力均十分欠缺,因此,为了对大学所学基本理论知识的进一步 理解,把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增强对实际工作的认识,增强自己的实践工作的能力,实际 动手操作能力, 增加自身素质能力, 同时也通过实习积累一定的社会经验为毕业后正式走上 工作岗位做准备,进行此次实习.

二,实习内容

1)项目工程概况 我所实习的 _ 项目坐落于天津市 _ 区 _ 路 419 号北侧, 为天津 _ 投资有限公司建设 的 _ 项目:包括十八栋 10~14 层住宅楼,剪力墙结构,建筑檐口最高为 43.1 米,基础采用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结构设计使 用耐久年限 _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无地下室,±0.000m 相当于大沽高程 3.700m,标 准层层高为 2.800m,外檐高度为 32.150~20.55m.总建筑面积为:6.36 万平方米.本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基础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建筑结构抗震 7 度设防, 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结构设计使用耐久年限 _年,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桩基 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为丙类;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结构构件的耐火等级为 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

2)资料员的主要工作 a.会议记录.对每周一的监理例会(或其他现场会议)的旁听,记录,会后通过记录及 各个工程师的汇总对会议纪要进行拟文, 经总监确认后向参加会议的各方发出会议纪要, 并 在发文记录上签字确认.b.常规资料整理.初审施工单位上报的检验批,报验申请与物资进场等资料,然后交予 专业工程师审批,审批后将资料分类整理,留置附件一份,其余返回施工单位.如有需建设 单位工程师签字确认的文件, 则将文件发往建设单位项目部秘书, 交予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师.对整理完成的资料进行汇总,按检验批,报验申请与物资进场等进行分类,后按时间或施工 工序进行排序,登记台账装订入盒.c.通知单,联系单及违约金扣除单的拟文及发出.由总监或专业工程师口述问题,按 要求对通知单,联系单或违约金扣除单进行拟文,后交予总监或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发往 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并在发文记录上签字确认.d.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沟通联系工作.收取建设单位的发文,施工图纸及其他往 来文件并做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各种资料,对出现问题的资料及时要求其整改.e.月末监理月报的汇总拟文.通过从施工单位上报的进度计划以及各工程师统计的现场 情况,对本月的进度,工程质量问题分析,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进场材料台帐,监理行为 统计等情况进行汇总并登记,交予总监审核,后发往总公司与建设单位.f.配合建设单位的各种集团,区域及公司检查.预备各种检查所需资料,如:体现各 种监理行为的文件,现场各类实测的记录表,进场材料的审批,分包(供货)单位的资质审 批等.g.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3)实习中的其他工作 a.施工现场的实测工作.使用靠尺,塞尺,卷尺,空鼓锤,激光水平仪,激光测距仪等 工具对现场的主体,二次结构,粗装修工程进行实测实量,针对实测标准学习了国家标准与 万科要求.对实测数据进行汇总记录工作,最后计算出合格率.以此为依据,要求施工单位 进行整改工作.b.对施工单位的进场材料取样,混凝土的试块送样进行监督工作.

三,实习过程

在学校时,我学习的是建筑工程技术,所涉及的对于资料方面的知识较少.刚接触资料员的时候,现场项目总监给予我大力的支持,教我学习了很多的岗位知识.而我自己通过翻 阅以前的资料, 从施工单位借阅天津市工程建设资料员规程来学习专业的岗位知识.在实习 前我就具备一定的电脑应用功底, 而现场文字资料的编辑对电脑编辑及文学功底又有更高的 要求,我通过互联网查询,向总监请教,对自己的知识查漏补缺.例如最初写会议纪要时, 即使会议上所说的话全部记录, 但是对施工现场不了解, 还是不能够写出一份合格到位的会 议纪要,直到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学习与锻炼,到现在已能独立编写大部分文字资料.在这十 个月的实习期间,我恰逢一期工程向城建档案馆交付竣工资料.借着这个机会,不单单学习 了资料员需要交付的资料, 还对施工单位的资料交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让自己的知识 又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在实习的这十个月中, 我不单担任了资料员的工作, 还对施工现场的质量进行实测 实量,部分栋号的地基工程旁站.在对现场质量进行实测实量时,使用的部分为学校所教过 工具,部分工具及测量方法仍需重新学习.而我通过自己对工具的熟悉及实测规程的学习, 现已能够熟练的使用各种质量实测仪器.在我对地基工程打桩进行旁站时, 体会到了工作的 艰辛,对身心都加强了锻炼.我所旁站的桩基工程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需要的专业知识也 很多,在学校虽然有过系统的学习,但理论与实际总是有部分的差别,我通过向现场工程师 虚心求教, 自学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 上网查询相关知识, 已基本能够很好的完成旁站工作.

四,工作总结

作为一名资料员,细心是很重要的,项目上上下下的文件,发放文都要做好记录,项目 哪个人借了什么东西(包括各种书籍,仪器)都要登记,什么时候归还也要记录,项目新购 什么书,什么仪器都要登记好,一起还要写上编号,有效期至哪一年等内容,除此以外,还 要熟悉 word excel 等办公软件的应用,因此,作为一名资料员,还要经常制表,例如:下 派到工地的工程师, 总监, 监理员名单一览表 (包括姓名, 性别, 职称, 专业, 联系方法等) , 还有,得把收集的文件资料,监理月报,各单位往来发放文件分类放入相应的档案盒,把各 个档案盒里面的资料名称达进电脑制成目录,附在各个档案盒内,以便查找.此外,打字速 度也要快,准才行,因此有许多东西要制成电子文档资料的形式.要求资料员要熟悉网络搜 索.实习期间,遇到政府部门,建设单位公司要检查,各项工作都要重新补缺查漏.在这一年的实习中,我不但学到了专业知识,电脑的水平也有所提高,特别是人际关系 的处理,更是受到很深的启发,要感谢学校给我这个到公司实习的机会,我真实受益匪浅, 全面的提高自己!今后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运用权限,促使业务工作能力和监理水 平不断提高, 在为业主提供高水平专业服务的同时也为施工单位提供服务, 要在技术上和施 工组织管理上为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出谋划策, 努力帮助其解决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 困难,认真细致地做好各方面的监理工作,力争在工程监理行业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资料员实习岗位工作总结范文二x年x月经老师介绍我们来到武汉乙烯工程的工地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毕业实习,我在这一个月的实习中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使我受益非浅。武汉乙烯工程是项大工程,虽然我所在的实习单位承揽的工程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但作为一个新手来说还是有很大挑战性的,我只有些理论知识,没有现场实践的经验,更没有出现在施工现场经验,这就使得我的资料处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我从一开始就感觉比较难着手,在各位师傅们的支持与帮助下,我不断地学习和探索,不断地学习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规范,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学到不少东西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也可以很熟练的做资料、整理资料了。下面我就对这一个月的见习做一个小结。

我个人认为作为一名资料员,心态和心里素质一定要好,首先必须和监理处好关系(本着监理就是上帝的宗旨),凡有搞不明白的地方就去请教他们,尽量按监理的要求去做,确保资料签认的通过率。除此以外必须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在每道工序报验前必须先将涉及到本工序的材料报上,及时做好隐蔽工序报验工作,进场材料应及时做台帐,并让监理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材料台帐应与监理台帐必须相吻合),所有收(发)文应做记录并让对方签字,所有资料经报验通过后及时将原件按资料组卷目录摆放,并做好汇总,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应及时登记,及时做好桩位轴线偏差记录,每一分项都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如土方、钢筋、模板、砌筑、门窗、装饰、保温、屋面、地坪等,钢结构组装、焊接、涂装、安装、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施工等),并对应做好书面技术交底,并让被交底人签字,所有非本人办理的资料应及时向项目部汇报(如口头汇报无效,应出具书面申请,并要求责任到人)。主体结构施工应及时做好沉降观测记录(每层一次),钢结构工程根据设计要求也应做沉降观测记录。检验批报验应做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混凝土试块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应及时进行回弹试验(出具混凝土非破损检测报告),商品混凝土应有混凝土质量证明书(搅拌站提供),同一分部、强度等级的试块应按实际组数进行数理或非数理统计评定。所有设计变更应进行汇总,并做好图纸变更台帐(所有设计变更应在竣工图上反应)。防水材料(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出厂检测报告),焊材(质量证明书),玻璃(玻璃质量证明书),饰面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进场后设计、规范要求须进行复试的材料应及时进行复试检测,其资料要与进场的材料相符并应与设计要求相符。

我所在实习单位现只进行土建与钢结构的施工,以下是土建与钢结构部分各施工阶段需做的资料:

一、土建部分

1、开工前(具备开工条件的资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报审表、审批表),开工报告(开工报审),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报审),质?a

href='//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贝右底矢裰な?收集报审),特殊工种上岗证(收集报审),测量放线(报审)。

2、基础施工阶段:钢筋进场取样、送样(图纸上规定的各种规格钢筋),土方开挖(土方开挖方案、技术交底,地基验槽记录、隐蔽、检验批报验),垫层(隐蔽、混凝土施工检验批、放线记录、放线技术复核),基础(钢筋原材料、检测报告报审,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方案、技术交底,钢筋隐蔽、钢筋、模板检验批、放线记录、技术复核,混凝土隐蔽、混凝土施工检验批,标养、同条件和拆模试块),基础砖墙(方案、技术交底,提前做砂浆配合比,隐蔽、检验批,砂浆试块),模板拆除(拆模试块报告报审,隐蔽、检验批),土方回填(方案、技术交底,隐蔽、检验批,土方密实度试验)。

3、主体施工阶段:一层结构(方案、技术交底基础中已包含,钢筋原材料、检测报告报审,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取样、送样,钢筋隐蔽、钢筋、模板检验批、模板技术复核)。

4、装饰装修阶段:地砖、吊顶材料、门窗、涂料等装饰应提前进行复试,待检测报告出来报监理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方案、技术交底,隐蔽、检验批)。

5、屋面施工阶段:防水卷材等主要材料应提前复试,待复试报告出来报监理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屋面施工阶段(方案、技术交底,隐蔽、检验批)。

6、质保资料的收集:材料进场应要求供应商提供齐全的质保资料,钢筋进场资料(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水泥(生产许可证,水泥合格证,3天、28天出厂检验报告,备案证,交易凭现场材料使用验收证明单),砖(生产许可证、砖合格证,备案证明、出厂检验报告,交易凭证,现场材料使用验收证明单),黄沙(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交易凭证现场材料使用验收证明单),石子(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交易凭证现场材料使用验收证明单),门窗(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四性试验报告,交易凭证现场材料使用验收证明单),黄沙(复试,600t/批),石子(复试,代表数量:600t/批),门窗(复试),防水材料(复试),饰面材料(复试)

7、应做复试的材料:钢筋(拉伸、弯曲试验,代表数量:60t/批),水泥(3天、28天复试,代表数量:200t/批),砖(复试,代表数量:15万/批),

8、回填土应做密实度试验,室内环境应做检测并出具报告。

9、混凝土试块:混凝土试块应每浇筑100m3留置一组(不足100m3为一组),连续浇筑超过300m3的可适当减少,每一浇筑部位应相应留置标养、同条件和拆模试块,标养是指将试块放置在标准温度和湿度的条件下养护(室内温度恒定在120℃±3℃)28天送试,同条件是指将试块放置在现场自然养护或当累计室外温度达到600℃天,拆模试块是指在自然养护的条件下养护7天。

10、砂浆试块:每天、每一楼层、每个部位应分别留置一组,标养条件下28天送试。

11、检验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一般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在首道工序报验前应进行检验批的划分(可按轴线等进行划分)。

三、钢结构部分

1、钢结构工程开工应具备的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报审表、审批表),开工报告(开工报审),质量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收集报审),特殊工种上岗证(收集报审)。

2、钢结构制作阶段:对照图纸,重要构件的主材应进行复试,一、二级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全数),还应做超声波无损探伤检测(抽查10%),待无损探伤速报出来报监理后方可进行构件的制作工作的报验(组装、焊接、涂装),所有材料必须在工序报验前报监理审查通过,否则监理可能会拒签涉及到的所有工序报验。

3、钢结构安装:出具一、二级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正式报告),做好基础轴线的校核和标高的测量工作,并报监理(请监理验收),所有加工好进场的构件必须应有构件出厂合格证并经加工现场监理验收签字。

不同规格的大六角高强度螺栓应按批量做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3000t/批),当设计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如角钢、H型钢等),设计有要求复试的钢材都应进行原材料检测,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防火涂料应进行复试。

4、钢结构材料:焊材(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都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大六角高强度螺栓(10.9级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32-36且不得有裂纹或损伤。焊接球(焊缝应做超声波无损探伤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GB50205-20_》规范的二级标准),防火涂料(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在这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不断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电脑水平也有所提高,对Word、Excel办公软件及CAD制图软件更加熟悉,应用更加熟练。同时对人际关系的处理也有了更深的认识。感谢老师给了我这个学习的好机会,同时也感谢实习单位的老师们,谢谢你们教给了我很多现场实际知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好好运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让你们的教导白费。

资料员实习岗位工作总结范文三转眼之间为期二十六天的实习就在我的逐步摸索中结束了,在这段时间里,我感觉每一天都很充实,工作让我觉得整个人浑身都是冲劲,个人的精神面貌也跟在学校的课堂上完全不同,遗憾的是我还能完全掌握施工各个阶段的技术,没能做出一套详细完整的施工资料,我在湖南城市学院的最后一次实习,就这样结束了。

有遗憾,才印象深刻,毋庸置疑,这次实习是我快速成长,逐渐成熟过程间,在实习的这些日子里,我收获的不仅仅是一个资料员工作的经历,更是多方面结合的果实,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我将来踏入社会的一些盲目性,让我在今后的工作道路中能够走的更自信。

因为在半年前我就已经在这个项目上做过近一个月的实习资料员,所以对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了解,因而再次回到这个项目这个工地这个办公室,心里颇为感慨,甚至有些小雀跃小激动,回到这里,大家都表示欢迎,特别是师傅和资料员姐姐,依然对我照顾有加,给了我很多帮助,教会了我更多的知识,有关于做人做事,于我自身于我未来的道路旅程都是一笔名贵的不可言喻的财富。我相信,有了这段时间的锻炼,不管以后从事什么样的工作任职什么样的岗位,都有了一种吃苦耐劳的毅力。

在二十六天的实习工作中,相较于上一次的实习,这一回我有了很多很深刻的认识,也意识和体会到,工地现场与书本上讲的很多理论知识并不太一致。比如,实际上工地的现场环境是较为混乱的,虽然现场管理机构方面存在一定缺陷,但最大的障碍还是次序难以维持,施工班组人员并不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而课本上对于这方面的描述则是相对理想化的,这也就是理论和实践存在的差距。

另外,在其他几个方面我也有了新的认识。对与人沟通的认识,在工作过程中学会了与同事友好相处,虚心向他们请教,学会了与建设方、监理方沟通协调,尤其是与建设方的沟通,以体现我们不是为他们服务,而是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慢慢获得他们的高度认可和肯定。我觉得自己能做得更好,并能不断承担起他们给我的任务。任务也由简单到复杂,随之能力也在不断地提高。

对资料员工作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虽然课本上并没有多少讲述,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却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以安全生产和全面的组织协调为核心内容。在实习期间,我积极学习和阅读过一部分施工阶段的资料,并了解到它有着严格的分类标准,可分为:开工前资料、质量验收资料、试验资料、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施工过程资料、必要时应增补的资料、竣工资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档资料等,其中又可细分为几十上百种类型的资料。

这期间,我也逐步熟悉了本工程的建设情况。另外又阅读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规章制度等,懂得了每个工序每个部分的要求都应该按规范明确表示。将自己以前书本所学的东西应用于实践之外,并且格外的注意学习书本上没有但是实际操作中却很有用的东西。

当然,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工作方式不够灵活,由于知识面狭窄和对规范及施工程序理解的不够透彻,导致工作中的处理能力有所欠缺,不能很好地协调工作,考虑问题不够全面。打算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多学习管理协调以及现场技术能力。做到言行要严谨,做事要有条理,在文件处理及行文方面需要多下功夫,以保证行文的准确性和高度概括性,专业方面更是有很多需要加强的地方。

在认识了自己实习工作中的不足以后,就确定了我今后努力的方向,首先要加强自己的管理能力,改进一些不当的工作方式,其次要都熟悉施工规范,深入理解一些理论知识,对施工质量的验收做到心中有数。最后要加强交流交际能力,学会与各方面的专业人士各部门的各级领导人员打好交道。

紧张而充实的毕业实习生活结束了,在这近一个多月里我又有了不少的收获。

通过这次实习, 增强了自己对专业的热情,让我明白建筑行业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职业,将来在这个行业工作,对自己来说将是很大的挑战。为了以后能够胜任这项工作,现在就

必须踏踏实实的学好技术。因此自己要努力学习,为将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这次实习,增强了自己的交际能力,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增强了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在建筑这个涉及多个行业的行业,你将面对一个复杂的交际圈, 同时也有可以接触很多不同的对象,增强自己的交际能力,让自己在以后的生活中更加自信,更加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