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半年总结范例6篇

税务稽查半年总结

税务稽查半年总结范文1

年上半年,我县稽查局在荣获X称号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县局党组提出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联系实际,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稽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锐意改革,探索创新,在工作中强化稽查内部管理,规范稽查执法,狠抓涉税违法案件查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继续实施“阳光稽查”活动,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基础管理取得新进展

我局坚持以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夯实基础工作,改善基本条件,在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各方面都有很大的改观,涌现出一批省、市国税系统先进稽查工作者、金税工程第二期拓展工作省优秀工作者、市“青年岗位能手”;有X名同志加入了党组织。

(一)切实把政治思想建设放在首位

政治思想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新年伊始,我局围绕着税务稽查中心工作这个大局,联系实际,强化稽查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廉政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为打造出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纪律严明、廉洁奉公的稽查队伍夯实政治思想基础。我们通过专题学习、征集X格言、出墙报、创版《XXXXX》刊物等形式强化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通过印发“XXXX”服务卡、XX或XX下乡进基层、设立XXXX电话等方式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通过传达学习全县国税工作会议、稽查会议精神以强化形势任务教育。

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的工作来抓,把廉政方面内容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每一个干部的重要依据。①、各股、室负责人代表本部门同局领导签订了《XXXXX》,把容易产生“吃、拿、卡、要、报”等行为的工作岗位作为监督的重点;②、推行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一岗两责”工作制,一级抓一级,形成稽查局廉政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③、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国税局领导在全县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并写出心得;结合两个《条例》专题学习,提出“以党风带行风,以廉政促勤政”的口号。④、在稽查案结后发送《XXXXXX》、《XXXXXX》,全方位接受纳税人监督。

通过上述措施,我局干部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大家自觉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清正廉明,公正执法。在查处XXXXX的工作中,稽查人员拒收“红包”XXXX元;上半年发放《XXXXX》、《XXXXXX》12份,没发现违反勤政廉政规定的现象。

(二)抓好制度建设,规范和加强队伍管理

制度的好坏事关大局。要管好队伍,不断增强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除了加强干部队伍自身的建设以外,还要建立建全科学、规范的各项涉及干部队伍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稽查局自实施“一级稽查”以来,不断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了一套统一规范的思想政治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责任、学习、会议、财产管理、勤政廉政等四十多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进一步推进了用制度管人治事,用激励制约机制调动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工作积极性,规范干部执法行为,明确了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人、量化管理、职责清晰、目标具体、赏罚有据”,使稽查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X年初,为了发挥职能作用,我局未雨绸缪,提前进入工作角色,抓好开局工作的部署——及时制定今年工作计划、编制XXX年度《XXXXXXX》;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编的《XXXXXX》,我们及时修改《XXXXXX》;为使稽查队伍管理更具规范化,我们制定了《XXXXXX》;迎接稽查工作规范化检查达标,我局及时制定了《XXXXXX》、《XXXXXX》。在自查过程中我们突出了五抓:一、抓领导,树立各股负责人责任意识。二、抓学习,明确考核的目的、内容和标准。三、抓制度,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四、抓沟通,加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五、抓检查,认真开展对照排查。通过整改,我局成为了全市XXXX年度稽查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的X个局之一。

根据“一级稽查”运行的特点,我们积极与各分局加强联系与沟通,在X月份组队下乡进行调研,与分局合开两次座谈会,在这基础上,我们制订了《XXXXX暂行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稽查局与各分局的工作职责、征管信息与稽查信息共享原则、案件与信息交换要求、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及稽查信息反馈方式,使征管与稽查工作衔接更加顺畅、税收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与时俱进,加强业务培训工作。

为了能使稽查工作人员增长新技能,掌握新方法,积累新经验,从而营造一支高素质的稽查队伍,我局根据实际制定了X季《学习计划》,坚持每月一学,每季一考,改变以往“要我学”为“我要学”的思想观念,转换角色互学互助,锻炼了队伍。另外,我局还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教育活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务必使各项培训活动真正达到目的,起到实效。

一是查摆案件。为完善和规范稽查执法,我局对调查终结的税务案件实行宗卷XXX制度,成立了由稽查局正副局长、各股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税务案件内审小组。小组的职责就是在案卷归档前,对每一宗税务案件从选案程序、调查取证、文书制作,传递、引用法律依据、处理意见、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按照《XXXXXXX》的内容和标准进行逐条核对。这样的“查摆式教育”形式新颖、务实生动,富有成效。

二是“稽查程序化”。为提高稽查效率,办公室搜集了47项稽查程序资料,进行科学的归纳分类,逐条罗列,编撰出内容丰富的稽查程序表,供稽查人员工作参考。

三是实施“阳光稽查”工程,查后督促、帮助企业调帐,提高稽查人员的财务知识水平。在税务稽查过程中,很多偷税问题都是通过会计帐薄反映出来的,在查补税款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相关会计帐薄的调整问题,如果稽查后只是补税罚款,而不对纳税人的有关会计科目进行相应的调整,必将使错误延续下去,直接影响纳税人财务成果的真实性,并影响以后年度的税收,甚至产生明补暗退的现象,故税务稽查后的帐务调整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上半年,我局除向有关分局发送《XXXX》外,还对部分企业下发《XXXXX》,提出帐务调整方法及详细会计分录,督促、帮助企业及时调帐,并将调帐结果存卷备查。在这过程中,稽查人员查阅有关资料,与企业财会人员探讨财务制度,商定会计分录,从中也加强了学习。

三是派出人员分别参加市局税收相关知识的培训。

四是有针对性地开展考试。X月X日,我局进行第X季度业务学习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涉及所得税知识,为第二季度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作好准备。X月X日,进行《XXXXXX(试行)》和《XXXXX》知识考试,以实际行动迎接“七一”党的生日。

四是在每期《XXXXX》上刊登出内容丰富的稽查知识,以生动的形式开展学习。

(四)切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团结氛围。

开展生动活泼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加强和改进政治思想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我局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了“XXXXXX”征稿活动,争当“青年文明号”活动、积极实施“阳光稽查”工程等,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由“虚”变“实”;我局还开展多项文体活动,如文艺小组利用休息时间进行排练,X月X日晚,在国税局与XXXX公司的联欢晚会上,我局自编自导自演的XX现代版《XXXX》赢得了观众的阵阵掌声,而XX等同志表演的现代舞《XXXX》更是将晚会推进高潮。X月X日晚,文艺小组代表县XX局党委参加县“五一”晚会,上演的节目荣获表演优秀奖。X月X日,我局与XXXX公司蓝球队在公司球场举行了一场篮球友谊赛。通过篮球友谊比赛,加深彼此的了解和友谊,融洽税企关系。

我局办公室编辑的《XXX》内部刊物目前已出刊十期。刊物图文并茂,成为展现稽查各方面工作和成绩的一个窗口,为加强稽查人员的理论交流,增进稽查与系统内各单位的联系,有一定的影响,起到较好的作用,得到了广泛的好评。

创建活动收到了效果,上半年,我局通过了XXXX年度共青团XX市委“青年文明号”的复核认定。

稽查工作取得新突破

上半年,我局根据上级局的统一部署,重点对中XX片的纳税户和税负偏低的商贸企业进行查处。对这部分企业的查处,旨在加大对偏远山区税收执法力度,突出稽查打击效能和威慑力,实现城区全域的稽查工作的集约化管理和对乡镇的辐射指导功能,为分局合并后创造一个更加规范有序的税收和投资环境。

据统计,上半年,我局检查企业总数XX户,立案查处企业XX户,查补罚总额为XX万元;已入库查补罚总额XX万元,其中查补税款XX万元、罚款XX万元,滞纳金XX万。金税工程协查回复率XX%。

(一)建立了有效的管理机制

管理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对上半年的稽查工作,我们以《XXXX》为主线,加大了约束力度。①、要求每一位稽查人员在进行稽查业务时,必须按《XX》所列举的项目条款,一一对照,明确办案期限和相关纪律,细致实施,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②、勤督促。我们要求领导干部必须经常检查稽查工作的运行情况,从调帐、查帐、到退帐,领导都应全程参与,促使稽查人员依法、规范、快速地作业。③、完善“阳光稽查”,加大查后监督、反馈力度。上半年,我们在查后帮助企业调整帐务的同时,选取一些查补税额较大的企业发放《XXXXX》,就十个问题开展了问卷调查,对稽查人员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稽查人员还就检查中发现的征管薄弱环节及执行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及改进意见,供各征收分局管理参考。

(二)执法力度得到了加强

XXXX年前,我局的稽查打击力度重点放在城区,同时由于执行难,形成一定的欠税,滞纳金也未收缴。今年以来,我们加强了与县局、分局、企业的协调,通过各种形式的联系与沟通,密切了彼此之间的关系,促进了工作的配合,形成了合力,加大了对涉税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了正常的纳税秩序。我局日常稽查与专项稽查并举,共检查中XX片的企业(单位)X户,多次走访当地的镇府、派出所、林政部门、工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所偷的税款、罚款、滞纳金全部收足,加大了执行力度,入库率为XX%。这次是稽查工作“走”得最远的一次,对偏远地区“动作”最大的一次,起到震慑作用,进一步堵塞税收漏洞。

(三)稽查水平有所提高

资料表明,现时偷税案有向作案方式更加隐蔽。作案手段呈高科技化趋势发展,假帐、帐外帐、不入帐现象屡见不鲜。对此,我局积极拓宽工作思路,突破传统稽查方式,在稽查方式和手段上实现了转变:一是“实地突查为主,帐查为补”、“查约并举,以查为主”;二是运用先进设备帮助稽查取证,向“人机结合型”过渡。例如,在XXX备公司的税案中,稽查人员巧妙地将帐、机、市场、仓库检查方式相融合,查实该企业利用计算机制单,不入帐不申报纳税的手段进行偷税。在取得证据的前提下,稽查人员与企业约谈,交代税收政策,列举证据,旁击侧敲,使企业承认事实,推进“以查促管”工作的深化。三是加强典型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及时掌握涉税案件的发生原因、作案手段,不仅为案件查处提供了依据,又发挥了税务稽查对征管的监督与促进作用。

针对规范化考核存在的问题,XXX股的同志加强学习,以提高案审、宗卷质量为目的,在从严把关的基础上,提前介入到检查环节,充当稽查人员法规顾问,随时掌握案件的进程,及证据质量。上半年,XX股共对XX余户税务稽查案件进行了审理,组织召开多次“查摆会、分析会”,审理进度加快,退回稽查股要求补充证据、材料或调查的案件明显减少。

三、正视不足和问题,转变观念和作风,不断改进工作

尽管我们在上半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客观上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团结协作、争先创优氛围不够;纪律松驰;工作计划性不强;高水平稽查人才短缺;证据采集手段不高、稽查效率低等等。这些缺陷和不足已不同程度地造成了我们稽查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这对稽查事业有百害而无一利,如不得到迅速有效的解决,将会妨碍甚至是贻误我们稽查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进程。全体稽查干部要切实转变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同一方向和要求上来,淡化权力意识、本位意识、无为意识,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客观全面地对待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把问题摆出来,认真剖析对待。下半年我局要多组织全体稽查人员开展讨论,以此搅动思想、触动灵魂,转变观念,练好内功、强化素质、端正风纪、查摆问题、提高认识,力争短时间内有较大的突破和改进。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要坚决改正,针对出现的不良倾向,要坚决杜绝,要加强配合和协作,团结为先,集体至上,积极主动解决改革和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稽查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特别要指出的是,我局上半年的稽查工作效率不高,稽查收入不理想、查办案件的时间超长。主要的问题是稽查手段不多和证据收集还不到位,这些还亟需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四、面临的任务、挑战和对今后工作的展望

多年来,尽管我们在深化一级稽查体制改革、推进各项基础建设、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等方面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同时应该意识到深化稽查改革、促进稽查事业发展的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应清醒而深刻地认识到:随着民营企业的大增,如何用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严格执法的关系、如何深层次实施“阳光稽查”、如何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加稽查科技含量等,这些都是摆在当前稽查工作面前的一个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今,县委县府提出了做XXX强县的口号,并加快招商引资的步伐。新形势在客观上要求国税稽查部门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依法冶税、文明服务的税务稽查体系,这既为税务稽查改革提供了机遇,也提出了不可回避的挑战。

为此,我局领导应深入实际,在不断学习和借鉴周边兄弟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综合部署、通盘考虑,推进新的稽查机制。

一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牢固树立税收服务经济的观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面发挥税收稽查的职能作用,为广大企业和投资经营者营造良好的投资、创业和税收环境,努力实现税收稽查工作和我县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全面发挥税收稽查的宣传作用,坚持依法治税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严格执法和优质服务的关系,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风气和协税护税的健康氛围。同时,我们应扩大稽查的社会效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狠抓内部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增强税务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构筑廉政防线。

二是要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在税务稽查过程中严格执行《XXXXXX》的规定,进一步强化稽查规范化管理,确保守标成功。

三是提高稽查信息化应用水平,为稽查工作提供有力技术保障。①、在确保金税工程协查“受托按期回复率”XX%的同时,我局应注意将XXXX数据与XXXX进行整合,以发掘案源线索,提高稽查监控水平,防范和严厉打击涉税犯罪活动,促进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②、加强财务电算化知识学习,借助计算机技术,提高技查水平。

四是针对当前税务稽查工作出现新问题新情况,在证据的收集上狠下功夫。从上半年情况来看,如何搜集有效的证据来保证稽查案件的查深查透已成为我局稽查工作一个重要问题,从中我们应采取措施激励稽查人员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多培训、多交流以提高取证能力。

五是要加快精神文明建设步伐,构建专业化的稽查队伍。X月份是学习纪律月,我局应抓紧时机,在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同时,切实把工作纪律搞上去。

六是实施激励竞争机制,递增稽查队伍活力,提高稽查工作效率。①、实施首查责任制。首查制能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稽查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对加快办案速度起一定的作用。②、开展业务竞赛,稽查考核和激励机制相结合促使稽查队伍形成你追我赶、力争上游的良好局面。

七是要不断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查处涉税违法案件。下半年我局应重点查处利用作假帐,多套帐或帐外经营手段偷逃税案件、利用运输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进行违法犯罪的案件。

税务稽查半年总结范文2

2006年上半年,我局在省局稽查局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地税稽查工作,一方面扎实深入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大力强化稽查内部管理,规范稽查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另一方面狠抓涉税违法案件查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上半年,全市稽查系统查处各类涉税案件73宗,结案42宗,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1047万元,其中,税款759万元、滞纳金82万元、罚款206万元,入库989万元(含清旧欠)。市局稽查局查处各类涉税案件26宗,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620万元,入库491万元(含清旧欠)。

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保障税收收入任务完成

上半年,我市地税稽查系统集中力量重点开展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加大了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并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旧欠,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区内的税收秩序,保障了我市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

(一)力求查深查细查透,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局的部署,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按照逐个行业开展检查的原则,我们上半年重点开展对建筑业和工业企业所得税的专项检查工作。至6月底,全市共检查企业28户,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590万元,入库350万元,使行业的税收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取得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查、以查促收的良好成效。

1、专项检查的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成立由侯邦安局长任组长,杨路总经济师、稽查局程国建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同时,制订了严密的工作方案,将建筑业、服务业娱乐业和工业企业所得税作为今年的重点检查对象,并对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实施步骤等作了具体明确。

(2)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前培训。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在工作前期预先做好调查摸底,充分掌握线索,科学选好案源,对检查行业及企业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筛选出有重大疑点的企业进行检查。开展检查前,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前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税收政策,熟悉行业及企业经营情况,选准检查突破口,提高了检查效率。

(3)严格执行稽查规程,确保办案质量。我们严格按照稽查规程开展重点检查,检查人员深入企业通过查阅账册、原始凭证,分析账表关系,实地检查等多种方法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涉税问题应查必查,各税统查,对疑点问题刨根问底,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认真查证。稽查各部门各负其责,紧密配合,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保证了办案质量,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文书规范、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对个别偷逃税款的典型个案,我们组织业务骨干进行重点解剖,力求查深、查透,并给予严厉打击,充分发挥了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

(4)实施稽查建议制度,发挥以查促查、以查促管作用。我们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深入基层对建筑业、工业的涉税违法行为开展调查研究,对偷逃税款的原因、表现和手段等情况进行剖析,总结归纳涉税违法行为的规律,以求更好地指导下阶段的检查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稽查建议制度,充分发挥以查促管职能,对检查发现的税收征管漏洞和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税政和征管部门,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此外,加强对被查企业的纳税宣传,加强信息反馈沟通,大力增强企业自觉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营造融洽和谐的税企关系。

(5)加强与征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我们积极加强与征管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在明确划分征管与稽查部门职责的前提下,建立了双方协调与衔接机制,实现了信息互通共享,并做好稽查建议的接收和反馈,创造了征管、稽查部门互动促进的工作局面。各县(市)局稽查局还联合基层征收分局开展行业整治,协助征收税款和清理旧欠,促进了行业税收秩序的好转。

2、检查的主要情况及存在问题。

(1)对建筑业的专项检查。

我们重点对14户建筑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518万元,入库277万元。主要检查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情况,工程结算或领取工程进度款是否按时申报纳税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我市建筑企业所承接的工程多为挂靠工程,只是被借用资质,实质上由房地产公司自己建造。工程款不经过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建设方往往以材料分拆工程总额,从而导致工程计价总额难以真反映。二是工程款挂记“应付帐款”等往来科目,少申报税费。如某建筑公司在工程结算前收到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应付帐款”上,不列入收入申报纳税。三是包工头直接到建设方领取工程款不作申报纳税;四是包工不包料工程材料价款不并入工程总造价申报缴纳税费。如某建筑公司承接某房地产公司包工不包料桩基工程,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少申报管桩材料价款,造成少缴税款。五是以地、房、建筑材料抵顶工程款等方式偷逃应纳税款。

(2)对工业企业所得税的专项检查。

工业企业所得税主要检查了14户企业,共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72万元,入库72万元。主要检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情况,检查是否有隐瞒收入,是否有超标准列支工资及三项经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企业预提费用没有实际支出,结余下年度,虚增生产成本。二是外出委托加工产品,没有合法发票列支,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三是企业使用不合法凭证列支生产费用。四是企业将不属于当年度的费用列支生产费用。五是企业主的个人支出和家庭费用支出列入企业生产费用,虚增生产成本。

(二)加强专案查处,狠抓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管理。

今年以来,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取得的了较为满意的成绩。上半年,全市地税稽查系统共受理涉税举报案件22宗,省局稽查局交办涉税举报案件2宗,均已结案。我们认真加强对举报管理、案件查处、举报奖励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坚持“举必接、查必果、奖励兑现、取信于民”的原则,做到“四个及时”,即:群众举报案受理及时;举报案、上级交办、转办案查处及时;举报奖励兑现及时;税款追收入库及时。我们对每宗案件都实施跟踪管理,及时催办督办,对基层办案中遇到问题和阻力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和业务支援,促进了案情取得突破,有力地打击了偷、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

(三)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欠税。

上半年,全市地税稽查系统进一步加大清理欠税的力度,清缴欠税入库404万元。其中市局稽查局清缴欠税190多万元。一是加大对历年的“死欠户”、“钉子户”的追缴力度。依法发出限缴通知书29份,并想方设法找到欠税企业负责人,开展“一对一”约谈,耐心解释税法以及逃避纳税责任的严重后果,使部分欠税业户清缴了历年来的欠税。二是对一些恶意拖欠税款的纳税人,我们积极与银行、国土、房管局等单位联系,采取冻结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土地,强行扣缴税款、拍卖房产等措施清缴税款入库。如XX县地税局稽查局公开拍卖依法查封的欠税企业的土地,将拍卖所得的32.5万元全部抵缴所欠税款。三是加大对各县(市)局案件执行工作的指导,对如何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步骤、方法进行现场辅导,进一步规范了各县(市)局稽查局的执行工作。

二、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规范稽查执法行为

为规范我市地税稽查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根据省局稽查局《关于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今年上半年我们积极部署“规范执法年”活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活动内容和要求,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组织开展案件复查工作。

从3月份开始,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对2001年7月至2005年稽查局查处的案件开展全面复查工作。专门成立了稽查案件复查领导小组,抽调多名业务骨干组成复查小组,制定了具体计划,并确保机构、人员、措施到位。这次案件复查工作着眼市本级兼顾县区,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组织协调和案件资料查阅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了全市540户稽查案件的复查工作,分门别类汇总了情况,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为指导和改进全市稽查执法工作提供了依据。

复查结果显示,我市地税系统税务稽查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执法行为逐步走向规范,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改善。主要表现在:一是能严格遵守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四分离”原则,不同部门之间分工明确、互相配合。二是能严格遵守《征管法》的规定实施检查,并能较好地落实廉政跟踪制度。三是能够按照《规范化文本》规定使用稽查执法类的表、证、单、书,各种文书规范、合法。四是税收执法意识较强,能严格按照税收政策计税,依率征收,并能较好地落实加收滞纳金制度。五是能够按照本部门权限办案,没有超越执法权限做出处理,能较好地贯彻重大案件提审制度。六是能够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规范化文本》的要求,及时整理和立卷归档,档案管理比较规范。

(二)认真抓好业务培训工作。

上半年,我们以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使稽查人员的业务技能得到明显提升,执法中的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断增强,对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稽查办案规程》等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也得到提高。一是在年初省地税稽查“规范执法”工作会议后,组织我市地税稽查人员重点对我省地税稽查部门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有关材料进行了学习探讨,分析了败诉原因,并对照稽查部门在案件处理上存在的不规范现象提出了改进意见。二是在4月份组织参加市局税收执法培训班,邀请扬州税务学院的教授为全市地税稽查人员重点讲授有关实体法、程序法等内容的执法知识,并结合工作实践和典型案例开展研讨学习。三是配合市局党组组织副科级干部前往扬州税务学院参加更新知识培训,进一步拓宽眼界和视野,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的税收业务水平和领导艺术。

(三)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机制。

上半年,我局积极加强与市检察侦监、公安经侦、国税稽查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并牵头组织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初步建立了案件移送、情况通报、办案协作、大要案会商、联席会议等五项工作联系制度。同时,各部门达成了处理涉刑涉税案件的共识,对历年积存的涉刑涉税案件,坚持“历史从宽,打击个别,教育一大片”的原则,对今后的新发案件,坚持从严把握,依法打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了涉税案件的移送管理。

(四)切实加强内部制度管理。

上半年,我们适应去年人员优化调整后的变化,重新修订了《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印制了《印章使用登记簿》、《车辆送修单》、《车辆使用审批表》等表证单书,完善细化了具体操作办法,规范了管理流程,堵塞了人、财、物管理上的漏洞,进一步推进了用制度管人治事,促进了内部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深入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上半年,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我们继续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开展了学、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及“三个走在前面”排头兵实践活动,做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学习与工作相结合、思想与行动相结合,号召全体人员争当税务稽查系统的排头兵。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

一是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其内涵精髓,进而自觉遵守,切实贯彻,做到“四个不能忘记”,坚持“四个不能动摇”。二是结合稽查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要求继续发挥我市地税稽查系统在办案数量、查处税款、团结协作、人才建设、严厉执法、经费保障和内外联动等方面的“七大优势”,打造稽查品牌。三是组织开展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加强队伍思想道德建设的强有力武器,力争在深入人心上下功夫,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在弘扬正气上下功夫,使它成为全体人员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四是积极开展党团活动,如组织访贫问苦、扶助贫困学生活动,支部党员两次到XX县XX镇看望贫困学生黄代威、李飞妍,并送上文具、大米、食油等物品及现金等。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队伍的廉洁性。

一是落实好“廉政学习日”制度。我们积极创新教育形式,实施学习签到制度,每月均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由各科室轮流负责组织专题,力求内容生动、形式新颖,并做到人手一本学习笔记簿,人手一册《反腐倡廉廉政读本》,保证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二是创建学习园地,营造学习氛围。编辑出版了2期学习宣传专栏,将有关学习材料及开展学习情况、学习心得上墙公布,促进学习交流。三是落实好廉政追踪卡及回访制度。年初组织召开了纳税人座谈会,对被查企业进行跟踪回访,征询被查企业对稽查部门的意见,加强了企业对稽查人员廉洁行为的监督。据统计,上半年共收回被查企业寄回的《廉政跟踪卡》5份,均对稽查人员在服务态度、工作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表示满意,未有任何不正之风、违反廉政纪律等问题的不良反映。

(三)选拔中层干部,增强领导力量。

在去年人员优化调整的基础上,上半年我们重点加强了中层领导干部的配备。除了从市局其他部门调整进来3位副科级干部外,还在市局组织的竞争上岗工作中,拿出3个正科级、2个副科级职位在市局范围内进行竞争,选拔配备了3个部门的“一把手”,使中层领导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

应该看到,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稽查人员的工作纪律性还有待提高,个别同志的责任心不够强,工作积极性还未能充分调动起来。二是选案的准确性还有待提高,要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和改进选案方法。三是检查效率有待提高,检查人员有时过于谨慎,拖慢了工作进度。四是《稽查建议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以查促管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发挥以查促收作用

下半年要切实加快检查工作速度,各环节紧密配合,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使案件查处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一个大的提高。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税款的追收入库,提高查处税款的入库率,为保证全市地方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切实做好各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下半年税收专项检查的工作任务还比较重,要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检查工作。在继续抓好建筑业、工业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的同时,要逐步展开对服务业娱乐业的专项检查,并加强与征管部门的配合协作,大力开展区域整治,达到“查处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二是做好专项检查的汇报工作,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三是贯彻落实好《稽查建议制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征管部门反馈,加强沟通,进一步发挥以查促管作用。

三、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首查责任制、稽查工作报告制度和大案要案报告制度。对群众举报案件、上级交办、转办的案件以及大要案,要严格按照要求和执法程序,认真及时组织查处。二是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和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办事,不断完善各项稽查执法制度,做到稽查各环节程序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三是认真落实好与市检察侦监、公安经侦、国税稽查部门制定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在查办涉税违法案件的配合协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对涉嫌构成犯罪、达到移送标准的涉税案件,及时办理移送手续。四是对2001年以来的积案进行梳理,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进行总结性处理。

四、大力加强稽查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深入组织学习、“八荣八耻”教育和排头兵实践活动,重点开展好纪律教育月活动,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树立稽查队伍执法严厉、作风严谨、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

二是抓好稽查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工作。目前,市局稽查局拥有5名“六个100”专业人才,我们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要转变思路,把工作重点放在培养中高层专业人才方面,逐步培养一批业务尖子,促进稽查人员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为争当稽查系统“排头兵”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税务稽查半年总结范文3

200*年1—6月份,我局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融会贯通地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把政风建设当一件大事来抓

为了促进廉政建设,我局从建立健全机制入手,实行了三项举措,一是继续发扬长期不懈把教育放在首位的传统,今年制定了全年的学习计划,建立每周一固定学习制度,实行专业业务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并重,一如既往、常抓不懈,教育和引导稽查人员要过好名利关、苦乐关、荣辱关,要洁身自好,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增强税干的廉政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二是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对执法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请广大纳税人对稽查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反馈意见,改进稽查工作;三是贯彻执行《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办法》等文件精神,建立责任追究体系,从而在制度上约束稽查干部,促使稽查人员依法办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皖地税(2004)13号、15号文件精神,推进地税系统的政风建设。我局根据县局政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从2月上旬开始至4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共形成读书笔记4万余字,学习心得体会1万余字,上报信息稿件3篇,发放问卷17份,针对有些税收案件的审理超过法定的审理期限、部分同志有时未着装上岗的情况,进行了整改,政风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严格依法办事、积极组织税收收入、发挥稽查的威摄作用

为了惩治偷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为我县全年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我们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先后对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房地产开发、行政事业单位及个体商业共19户纳税人进行稽查,查补税款49.67万元,入库税款34.79万元。对那些隐瞒收入、长期不申报的纳税人坚决依法办事,给予重拳打击。共处罚11户,处罚款4.75万元,加收滞纳金0.51万元,对他们的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震慑了违法者,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

三、严格执行制度,完善内部考核,强化内部管理,为标准化创建工作做准备

我局今年申报二级标准化分局,为了创建工作得以顺利完成,从今年年初就狠抓各项基础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做到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上半年我们参照县局《稽查考核办法》,制定了《稽查考核实施细则》,对分局人员依岗位不同、职责差异,分别设定考核要点,以分值形式进行量化,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则可考。每月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确定各项工作任务,并用书面形式下达到各职能股室,使每位同志对当月有什么工作要做心中有数,月份中各股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月终进行小结,对照《细则》就每位同志的工作实际进行考核打分,对工作失职行为坚决给予处罚,情节轻微的按分值扣除计酬。经过几个月的实践,每个税干都能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杜绝有事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尤其在税收执法方面,从每一个具体的执法行为,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份执法文书都做到严格把关,切实依法行政。

四、参加省、市交叉稽查,协助市局来我县进行交叉稽查

5月份省局组织交叉稽查历时20多天,我局抽调一名业务骨干参加,4—5月市局组织交叉稽查历时50天,我们派一名业务骨干参加,5月份市局来我县交叉稽查,我们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这些活动不仅为交叉稽查增强了力量,作出了成绩,也是对稽查人员一次很好的练兵,不但丰富了知识、开拓了视野,而且交流了经验,大大提高了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一如既往加强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稽查是税务的重要部门,工作质量的好坏最终取决于稽查人员队伍素质的高低,只有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能征善战的稽查队伍,才能不辱我们的神圣使命。鉴于此我局不但思想政治教育常抓不懈,而且从来没有放松专业知识的学习,我局了规定每周一上午早学制度,要求每位同志必须参加集中学习,内容包括:新下发的文件、讨论在稽查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时事政治,以及对上个星期工作小结和本星期的工作安排。大家通过对某些情况的不同看法,畅所欲言、相互交流充分阐述各自见解,促进业务素质的共同提高。掌握计算机知识是信息时代对税务稽查人员提出的新要求,为了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我局的同志利用晚上和星期天工作之外的业余时间,参阅有关计算机方面的书籍,并上机进行实际操作,通过近两个月的紧张学习在对电脑知识有了大致了解的情况下,针对不懂的问题有的放失去县中学上电脑知识课,同志们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勤做笔记、不时向教师请教疑难问题,一个月上课时间受益匪浅,4月初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1人获得二级等级证书,4人获得一级等级证书。面临21世纪知识经济的挑战,大家都有一种紧迫感,认为自己只有不断更新知识,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稽查工作的需要。大家在工作之余纷纷抓住点滴时间自学以强化自身素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六、适时进行税法宣传,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为了做好今年的税法宣传工作,我局早在三月底就今年的宣传工作如何开展、采用哪些方式进行,作了周密的安排。在分局的临街墙壁显眼位置张贴了“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等宣传标语,向纳税户发送《新征管法》30份、上门辅导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7次、向正在接受稽查的纳税人公开税务稽查程序、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等多种形式进行税法宣传。平进在税务稽查过程中适时进行税法宣传,做到税法宣传与政风建设相结合、税法宣传与惩罚税收违法行为相结合。通过宣传使广大纳税人懂得“诚信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诚信纳税”就是最大的爱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普遍增强。

七、协助管理分局汇算,及时传递信息为税收日常管理提供依据

税务稽查半年总结范文4

一、二00五年上半年检查工作概括

(一)开展货物运输发票比对异常检查工作

按照市局安排,在市局征管科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开展对比对异常的1348份货物运输发票存根联和326份发票抵扣联的核对检查工作,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主要核对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存根联与抵扣联金额不符;二是开具日期不符;三是单位识别号不符。

通过核对检查,未发现一起发票违章行为。

(二)民政福利企业专项检查

为加强对本市民政福利企业的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按市局要求,我局于2月份开展对全市民政福利企业的专项税务稽查工作,共检查企业40户,查补各项税款、基金、费250.56万元,其中资源税查补228.12万元、个人所得税9.75万元、房产税3.67万元、水利基金3.02万元,其他地方各税、费也有不同数额的查补。由于本次检查的民政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员都达到35%以上的比例,均可享受免征优惠,所以本次检查企业所得税没有查补金额,但通过检查,2008年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71.98万元;2008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15.75万元。

(三)开展对水泥及水泥制品企业的阳光稽查和重点检查

根据省局2008年稽查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2008年4月我局在水泥、水泥制品行业选取15户企业进行“阳光稽查”。通过召开动员辅导会,纳税人进行自查自纠,对纳税人有针对性的上门辅导等形式,纳税人共自行补缴税款15万元。自查结束后,我局对六户企业采取重点检查(其中四户企业采取国地税联合检查方式),共查补地方各税、基金费16万余元,其中资源税7.5万元、企业所得税1.2万元、个人所得税5.7万元。

(四)开展涉外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市局要求,我局于四月份开展对涉外企业的专项稽查工作,本次共检查涉外企业15户,共查补税款、基金21.89万元,加处罚款5.42万元,加收滞纳金1.25万元。

(五)开展对马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地检查和对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阳光稽查的自查工作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08年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皖地税函〔2008〕87号)要求,在省稽查局钢铁企业检查领导小组指导下,我局于5月份起具体实施对马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地检查和对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阳光稽查的自查工作。截止到6月30日,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78家单位,除11家单位注销、3家单位未申报外,其余64家单位都填报了自查补税申报表,自查补缴税款666.87万元,税种涉及营业税、城建说、印花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其中个人所得税就达621.56万元,占自查补缴税款93.2%。

另外,对马钢股份公司的实地检查,正有条不紊的进行着,预计8月底将完成全部稽查任务。

(六)继续加大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

上半年查处各类举报案件24起,共查补税款159万元。

二、分行业分析

(一)民政福利企业

我市的民政福利企业主要从事服装、化工、选矿、纸箱、冶金耐磨制造等行业,技术含量小、附加值低,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共查补税款、基金费共计250.56万元,占上半年查补收入的33.56%,该行业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1、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有些民政福利企业账簿设置不健全,没有“原材料”、“产成品”明细账,仅凭自制凭证确定产品成本,随意性大。

二是企业的现金管理混乱,生产经营过程中大量使用现金交易,又缺乏对现金的有效监控。如某包装材料厂,所有原始凭证中均没有经办人、复核人、审批人签字,仅凭一份发票就可以支出30万元的现金。更有甚者,一些企业到国税机关开具大额门票,连收款人是谁都不知道,就可以支出几十万的现金。

三是有些企业的会计核算明显失真。如某福利企业,长期保持50万元以上的库存现金,2008年年末现金余额高达174万元,与经营常规不符。2008年末企业账面银行存款125万元,但通过核查其开户银行发现,银行实际存款余额仅7.7万元。

四是企业费用支出等缺乏真实有效凭据。尽管所调查的企业残疾人安置比例都达到了35%,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全额免征,但仍发现企业在成本费用的列支上存在诸多问题。2008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71.98万元;2008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15.75万元。

主要表现在:成本费用超标准列支;白条、收据、自制单据、甚至无任何单据列支支出;个人消费、福利费支出、非本单位人员支出进入企业费用。具体如下:

2、虚报安置比例,享受减免税

从企业账面看,2008年40家企业全部职工1734人,其中残疾人员722人,残疾人员占全部职工的41.64%;2008年38家企业全部职工人数1791人,残疾人员780人,残疾人员占43.55%,“四表一册”齐全。实地检查发现,一些企业的安置比例并不真实。其主要方式有:

一是“账外有账”。企业账面工资表中只反映部分正常职工和全部残疾职工人数,达到减免税所需的安置比例,另外一部分正常职工不做工资表,其工资支出不在账面列支。

二是“人外有人”。只在账面反映少部分正常工人以达到安置比例,其余生产工人工资通过临工工资形式支付(临时用工人数是否计入全部职工人数目前政策不明确)。

三是“厂外有厂”。企业在正常生产场所之外另有一地下工厂,生产经营相同的产品,收入合并,人数不合并。表面上,企业提供给税务机关的安置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实质上,地下工厂人数并未统计在内。

3、混淆流通与生产,变相享受减免税

检查中还发现,有些企业实现的产值与实际生产条件不匹配,有以流通(购销)企业冒充生产企业之嫌。

(二)涉外企业

由于涉外企业所占地方税税收比例较小,税务机关常常忽略对该类企业的检查,本次检查共检查企业15户,查补税款、基金、罚款、滞纳金共计28.56万元,该类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印花税申报不足

在对涉外企业地方各税进行检查时,发现涉外企业在增值税等大的税种缴纳方面还是足额的,但在地方小税种缴纳方面,尤其是印花税缴纳普遍不够足额,大部分纳税人仅对销售收入这部分分月(季)按购销合同核定申报缴纳,但在企业经济交往中,在与对方签订的加工承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财产租赁、财产保险、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借款合同、产权转移等一些合同或协议,大多数企业财务人员对这些合同或协议不知道要缴纳印花税,有的企业在收到实收资本和增加的资本公积也没有缴纳资金帐簿印花税,他们在被查时都感到很冤枉。有一户企业在被查补的印花税中,仅上述列举的合同协议中就有六项未申报,加上资金帐簿印花税,共查补补缴了近2.8万元的印花税。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不足

一是少数涉外企业对个人所得税扣缴认识不足,认为全年平均每月达不到标准就不扣;二是大多数企业对工资以外的收入部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计入,如用现金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值班补助费、加班费等,显然造成代扣不足;三是少数财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政策理解不透,造成少代扣;四是个别企业没有把担任董事职务并且取得年薪的外籍个人在外国取的收入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五是个别企业代职工缴纳的应由个人支付的保险,未计入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如某公司2008年在管理费中支付职工储金保险32万元,造成少扣缴个人所得税3.2万元。

三、分税种分析

本期共检查企业113户,查补收入746.64万元,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我局不再承担全市的所得税汇缴检查工作。新晨

(一)资源税

本期资源税共查补207.40万元,占查补总收入的27.78%,主要是对矿石开采业和炉料加工厂检查中,铁矿开采业未按规定税额足额缴纳税款,以及部分炉料厂在采购矿石时未按规定扣缴资源税,所以造成本期资源税查补金额及增幅较大。

(二)企业所得税

本期企业所得税共查补158.6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1.25%,主要有以下几部分构成,一是顺华房地产查补93.65万元,占查补收入的59.03%,二是东升化工、格林矿冶查补27.67万元,占查补收入的17.44%。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发扬“自信、顽强、拼搏、奉献”的**地税稽查精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稽查质量,力争做好以下几项检查工作:

一、继续开展对马钢股份公司的稽查工作

税务稽查半年总结范文5

一、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特点及作案手段

一是运用少列不列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案件比重增大。立案查处的案件中,运用少列不列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的一般偷税案件有123件,占立案案件的61%。其主要手段有二:一是将销货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不作销售申报纳税。如某公司将其收到的销货款12.8万元挂在应收账款的贷方三年之久,既也不开票,不作销售处理,也不进行纳税申报,以此方式偷逃增值税2.2万元;二是在进货退出、折让或存货盘亏时,不转出进项税金。如某化纤纺织厂因购进材料重量短少和质量问题,接受的供货单位赔款80.6万元,却未转出进项税额10.2万元。以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的手段偷税大都存在主观故意,因此可以看出纳税人故意偷税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

二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时有发生。目前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效遏制了虚假专用发票,但未能杜绝虚开现象。其手段一是为他人虚开或接受虚开。今年该局查处了3户企业为他人虚开专用发票案件,虚开专用发票7份,价税合计7.8万元;2户善意接受虚开专用发票案,接受虚开发票3份,查补税款3.4万元;非善意接受虚开专用发票18件,查补税款23.7万元;二是利用“销项负数”发票偷税。今年5月,该局查处了一起利用“销项负数”专用发票偷税的案件。某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今年7月开具专用发票销售给某汽渡公司船舶1327.8万元,同月底开具三张总金额250万元的销项负数发票,冲减了当期收入。但该企业一直未把这三张负数发票交给某汽渡公司,以此手段偷逃增值税36.3万元。这是该局查处的第一起利用开具销项负数发票进行偷税的案例,这种偷税新动向应引起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是接受虚开或虚假其他抵扣凭证案件呈上升趋势。随着防伪税控系统全国联网运行,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作案的空间越来越小。不法分子便把目光转向了同样能抵扣进项税金的海关完税凭证、运输发票等“四小票”。由于“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不属国税部门直接管辖,且无须防伪认证即可抵扣税款,因此此类案件迅速增多。今年以来,该局查处接受虚开、虚假其他抵扣凭证案件43件,占立案数量的21%,利用虚假运输发票抵扣税款12.4万元。另外,目前海关完税凭证先在基层分局申报抵扣,其真伪或业务的真实性要根据次月甚至数月后国家税务总局的比对结果才能确定。犯罪分子也正是利用上述的时间差,钻了政策的空子。今年上半年,该局查处此类案件2件。某服装厂2004年接受假海关完税凭证2份,抵扣税款4.3万元;某化纤公司2004年接受假海关完税凭证3份,抵扣税款24万元。

四是利用企业改制进行偷税。纳税企业发生改制重组、清产核资以及转让、兼并或被兼并等重大的涉税事项时,不及时向国税部门报告,致使国税部门对纳税人重大涉税事项监控不力。该局在开展内资高新技术及软件企业专项检查时,就查处了一起此类案件。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清产核资时处理产成品、在产品等非正常损失812万元,企业虽已估算出其耗用的外购原料及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进项税额,但在2004年底账务处理时仅将增值税进项税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方,并未列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核算,未能向国税机关申报,以此手段少缴增值税105.4万元。

五是利用账外账进行偷税。今年,该局查处了一起利用账外账进行偷税的案件,查补总额397万元。此类案件具有案值较大、手段隐蔽、检查难度高等特点。随着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民营私营经济数量的增加,此类案件也有所增加。

二、查处涉税违法案件的典型做法及成功经验

针对不同的案源类型,该局集思广益、对症下药,确定不同的检查方式和侧重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专项检查从行业解剖做起。根据专项检查的要求,查前对所查行业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分析行业特点和现状,剖析企业的经营模式,分析纳税人的征管资料,分析行业平均税收负担率、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找准突破口,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保证专项检查查深查透。今年4月,在造船行业专项检查前,该局虚心地向纳税态度较好的船厂负责人请教、走访技术人员、请船舶修造专家释疑解惑,使稽查人员迅速完成了由外行向内行的转变,掌握了有关造船业务工艺流程,各类原材料、生产费用消耗计算方法,船舶工艺制造要求和各项费用耗用指标,基本能根据船舶的外观和型号确定吨位,根据吨位确定耗用钢材的数量、耗电量等,指导稽查工作的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造船企业10户,已查结9户,查补税款总额103.4万元。另有1户正上报市局大要案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

二是举报检查从受理沟通做起。该局在受理群众举报案件时,要求受理人员认真负责、耐心宣传、热情服务,力争在受理时能够了解到更多的违法线索,从而促使查处工作事半功倍。今年7月,举报人在现场举报市区某金店偷税案时吞吞吐吐、似有顾虑。受理人员及时向其宣传了举报保密和奖励制度,在取得互信的前提下,引导举报人提供违法证据。举报人终于消除了后顾之忧,具体提供了账外账的银行账户和营业员营业款的银行交款单据等资料,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详细线索,该局迅速查处了该金店1996年4月至2000年12月利用账外经营少缴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共计397万元的违法事实,成为近年来我局查处总额最大的一起涉税违法案件。

三是发票案件从寻求部门协作做起。近年来,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等“四小票”案件的上升趋势,该局坚持与公安、地税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查案,形成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合力。今年10月,在查处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该局及时与公安部门联合成立了专案组,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共同检查,充分发挥角色优势。公安部门迅速从调查取证,使5户受票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内受到查处,共查获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5份,查补税款4.97万元,罚款4.97万元,加收滞纳金2.08万元,该案主要涉案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四是个体检查从软件选案和证据收集做起。目前,对个体工商户的征收一般以定额征收为主,其规模较小,基本无账册资料,历来是税务稽查的难点。而总局推行的个体税收定额软件则涵盖了个体工商户诸如营业面积、从业人数、税款定额等多项基础数据和信息,对税务稽查起着一定的指导作用。今年,该局大胆尝试,依托个体税收定额软件,从中筛选出规模较大的个体户、专卖店、品牌产品商等大户进行税务检查。在检查中,不断创新检查理念和检查方式,重点围绕如何合法有效的收集证据展开。为此还专门请名师开办讲座,对稽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在个体检查过程中,该局双管齐下,一方面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检查人员在同一时间内开展稽查,突击进行库存盘点、检查营业场所的销售流水账,迅速掌握了纳税人的销售情况。另一方面,结合调查收集到的信息,对主要负责人及营业人员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同时复印获得的销售记录固定证据。针对拒不提供相关资料的个体工商户,在弄清其上游或下游的厂商后,在第一时间外调检查取证,获得进、销货准确数据,从而掌握了检查工作的主动权。今年该局共检查个体工商户18户,查补总额50万元。

五是查处效率和威慑力从曝光和执行做起。今年以来,该局以各种形式公开曝光案件20件(次),其中14件在征收服务厅、市局一楼大厅等显著位置进行公告,3件在税法宣传活动现场曝光,3件在某人民广播电台法制长廊节目中公开曝光。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中,该局将今年以来查处的4起税收违法典型案例在江苏网站进行了公开曝光。同时,该局充分行使《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执行手段,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查补税款、滞纳金的及时入库。今年6月10日,该局委托扬州某拍卖行有限公司将查封的市区某金店的一批金银首饰制品依法进行了公开整体拍卖,取得拍卖收入155万元,剔除拍卖相关费用后,其余所得全部用于抵缴税款和滞纳金,从而切实提高了案件查处效率、稽查威慑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了稽查的威慑作用。

三、防范、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措施及建议

一是尽快建立和完善“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相关制度和措施。一是充分利用金税工程现有网络资源,将海关完税凭证等“四小票”纳入金税工程系统,建立“先认证后抵扣”制度。经过认证比对确认真实无误后,再允许抵扣。二是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抵扣凭证的真实性,要求企业提供有关进口协议、银行对账单原件、进口协议书等信息,核查企业进口货物的真实性,严防涉税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积极推进增值税转型,将运输业、建筑业改征增值税,将能抵扣税款的各类发票统一由国税部门印制管理,进一步堵塞税收漏洞。

二是充实稽查队伍,提高人员素质。要充分发挥稽查职能,提高稽查的质量和效率,就必须将业务精、好钻研、原则性强的年青同志充实到稽查队伍,为稽查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和活力。同时要采取形式多样的以岗带训、岗位练兵活动,提高稽查队伍政策业务水平,做到既要掌握必备的税收财会、涉税法律法规、计算机、会计核算软件等专业知识,又要善于从财务核算中发现偷逃税行为的违法线索,发现偷逃税的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查账能力。

三是强化取证手段,坚持依法查案。取证工作是税收稽查执法的重要环节,证据不全不实,整个案件就不能成立。因此要在全面提高稽查人员业务素质的同时,坚持依法查案,强化稽查取证手段,用现代化技术装备稽查队伍,采用摄像、录音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取证,减轻取证工作难度,确保所取证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税务稽查半年总结范文6

新税制自1994年实施以来,走过了十多年,在这十多年之中,增值税作为一种进行全面改革的税种已不断成熟和完善起来了,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既是增值税链条中最重要的一环,也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往来凭据,它不仅担负着企业之间进行合法交易的有效凭据,还担负着增值税在各个环节之间的价值变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说是整个税制改革中的起关键作用的链条,对它进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税制改革的成败,从当初的普通版专用发票到限额版专用发票,从手工票到电脑票,从不设防到电子防伪,从人工协查到“金税工程”的自动化协查监控,可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步步走到今天才算真正完善。任何工作的成败,起决定因素的是人而非机器。不管电子化、现代化管理的程度有多高,作为管理者,自然要顺应时代的发展,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报税、申请认证、抵扣各个环节要紧密配合,不能有一个环节出问题,否则协查稽查系统就会因事而动。作为县级国税稽查部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最基层的执行部门,笔者从事这项工作两年以来,颇有些体会:

一、由于税务部门内部计算机或网络出故障而造成信息不实或不准确的协查信息。

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10月份共计有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协查函的类型都是“稽核系统转入缺联发票”。所谓卸联发票是指系统内有抵扣联信息而无存根联信息,并且按规定不需留待下期继续比对的发票。经稽查部门上户协查发现,这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均是企业正常开具。在企业的开票系统中都显示没有作废,也都按正常程序抄税和报税,在县局办税大厅内“金税工程”系统进行查询也都显示存根联已报税,没有出现异常现象,最终结果是系统故障。

二、企业开票人员在开票系统中操作失误而自动生成的稽核系统的协查。

今年上半年,县局稽查局接到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函,其协查类型为“稽核系统转入作废发票”,经上户协查,这份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受票企业保存完整,抵扣联还通过了“金税工程”的认证,受票企业正常入账并计提了进项税额。再到开票企业检查,原来是开票人员在开具此份发票时,打印机没有放入空白的发票纸,在电脑系统出现提示时,开票者点击“取消”和“作废”提示,一连操作四次,造成四份没有开具的空白票作废,而真正开出的这张票也在电脑中误操作“作废”,而开票者本人都浑然不知,造成“金税工程”稽核系统生成多份协查案件。

三、企业开票人员在开票系统中的作废票没有及时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也没有及时通知受票单位。

这类协查函的类型也是“稽核系统转入作废发票”,在协查案件中,这种类型比较多。20xx年1-3季度,县局稽查局的这种类型的协查案件有十余起。典型情况有湘潭矿业公司开具给某玻璃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员事后才知在开票时税务登记证号码少打了一个数字,便在电脑中将此份发票作废,而没有及时通知受票单位退回重开,致使抵扣联通过认证计提了进项税额;县电力局也有一类似情况:某企业因为改制,税务登记证号码进行了变更,电力局在开票时仍沿用了旧的税务登记证号码,后来重开时,没有将原来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及时收回,造成不必要的协查情况产生。

四、利用不当途径取得的专用发票,想饶幸过关,偷逃国家税收。

XXX国税稽查局近两年来,发现利用假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税的有两起,一起是XXX水泥厂取得的由XX某单位开出的三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三份票手感光滑,纸张打蜡放亮,隐纹特别明显,后经XX市国税局鉴定是假发票,受票企业为此补税4万余元。另一起是县内某灯饰玻璃厂接到深圳一商人的电话,声称可以优价供应某材料,并提供可以抵扣税款的“正规”发票,并且在没有发生一笔业务的情况下,快件寄来增值税专用发票壹份,该灯饰玻璃厂的会计明知没有业务往来,却把这份可抵扣1.5万余元的所谓“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拿到县国税局去认证,却被机器识别,认证为“假票”。

五、协查使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的勾当无处藏身。

虽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中,大部分的协查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协查也使一些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大肆偷逃国家税收的违法犯罪行为暴露出来。最典型的案例是20xx年7月份的由河南省许昌市国税稽查局发出的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协查函,湘潭县某洗煤有限公司是受票单位,县国税稽查局的稽查人员通过上户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接受的由河南某些单位开具的发票有30份之多,并且有三个显著的特点:连号、金额大、开票单位均为贸易公司。稽查人员通过检查帐本,调看电脑记帐资料,档案记录和找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一起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达300万元之巨的税案浮出水面,该企业被补税罚款52万余元,并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