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计论文范例6篇

行政审计论文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1

一是经费支出是否合规合法,有无将救济、科研、农业、教育、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基金)挪作他用的问题;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业务是否真实,有无通过应付款为其他单位办理不正当业务或截留应当上交国家收入、出借单位资金牟取私利等问题;预算外收入是否合法,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收入不入账或账外设账等问题;预算外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范围,有无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乱发钱物和铺张浪费等行为。

二是固定资产是否人账建卡,安全完整;增减变动手续是否齐备,有无管理不善造成流失问题;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或通过降低转让价格获取好处的问题;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是否全部入账、专款专用。

三是单位的对外投资活动是否严格遵循财务制度规定的对外投资的基本要求,有无对所创办实体占用单位的房屋、设备等有形资产和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不进行有效评估计价、不收取占用费、无偿使用、所有权变相转移等造成国有资产在创办经济实体中流失的问题。

四是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部门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建立了现金出纳制度、报销制度、借款制度、一支笔审批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有无因内部控制制度不严或领导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以及其他经济事故问题。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反映的财务成果去评价,不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和界定领导干部任期内的业绩和经济责任。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即:凡属本任的收支、债权债务,责任均归本任法人;前任超收或超支,负债或留下债权,在会计处理上即使在本任期内,也不作为本任的经济责任。

2.政绩量化原则。就是通过经济责任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对比分析,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业绩。因此,审计评价应尽可能做到量化分析,科学地计算出有关经济指标,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与上级的相关考核指标、前任或历史实现的经济指标、其他类属单位实际水平等进行“纵向”或“横向”比较,从而准确地将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全貌反映出来,使被审计对象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3.客观性原则。全面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活动,就是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从全局出发,坚持以审计查证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为准绳,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既要考虑其当时的政策、法规和经济运行环境,也要考虑其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基本原则,同时,要注意划清前任与后任、集体决定与个人行为、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故意与过失、历史与现实等界限,实事求是地予以评价。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从其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经济目标的完成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经济决策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有资产及遵守廉政规定等五方面进行评价。

1.真实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遵守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及其经济活动成果相符合的程度做出评价。

2.合规、合法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做出的评价。

3.效益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综合评价。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益性评价,要充分运用与其相关的经济指标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和综合分析比较,使审计评价具体翔实、有理有据、公正力强。一般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运用的经济指标主要有:本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各项财政、财务指标。

4.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评价。主要评价在正确组织管理活动、提高管理效率等方面,对赋予其管理权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财会制度和国家财经法规的要求;管理职能是否得到充分履行,并评价其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5.经济决策评价。主要对有关的对外投资、基本建设、招商引资等经济决策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重点抽查,评价其经济决策是否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是否兼顾长远与眼前、局部与全局利益,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况。

四、建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是审计评价,审计评价之所以难,又是因为没有一套规范、科学、现成的评价指标体系。从当前的情况看,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已成为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发展和深化的“瓶颈”。不论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要求,还是审计理论的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已非常急切。

为什么建立这个评价指标体系如此之难?这从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可以发现: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审计客体由静态的会计资料,到动态审计对象(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从有形到无形,从客观反映到抽象分析。从某种角度理解,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有着本质联系,笔者认为这就是中国特色的人的绩效审计,也就是说,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比较,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对象、程序、报告等,都有一个质的变化,过去审计的重点强调真实性、合法性,现在必须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重。透过现象看本质,正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到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和政治前途,不难理解,评价指标很难建立的症结所在了。

笔者认为,要能很好解决问题的症结,评价指标必须体现三个方面的要求:首先,是直观,从经济责任审计受托责任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领导干部个人在其任职期间经济行为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及个人廉洁情况的信息。当然这里所说的“直观”不能简单理解成“好”或“坏”、“一般”等,而是一系列科学、规范、简明的定性、定量评价。换而言之,就是可具操作性。其次,是当事人心服,不言而喻,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会对领导干部个人政治前途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审计下达的结论,不是建立在充分、可信的资料基础上,客观、公正的评价,那不仅是没有履行好审计职责,而且存在很大的审计风险。再次,就是社会认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大而言之是反腐倡廉,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如果得不到社会的认可,那就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它不仅需要传统的审计理论支持,更重要是要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但是确定这些评价指标又需要一些基础性工作支持,还需要党委、政府的重视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述职制度,根据这项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每年应对其应负主管或直接的经济责任进行报告,这既可以随时接受任期责任审计,又能使审计工作有的放矢。二是建立考核制度,县委、政府每年应对下级政府、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和职责范围下达有关经济考核指标,把这些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任期责任审计的一项必审内容。三是建立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制度,经济责任审计不是就帐论帐,它需要方方面面提供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查证,减少审计的盲目性。四是建立审计成果运用制度,通过审计成果运用,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摘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审计结果是对被审计单位领导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客观评价,是对干部考察、综合评价、任用和奖励兑现的重要依据。本文拟结合贯彻实施审计署6号令——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对如何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原则、审计评价体系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以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的审计,核实其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对需要审计的事项在充分审计核查和调查的基础上,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单位和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分清领导干部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达到公正、公平、客观评价干部,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提供服务。本文拟对如何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审计评价谈几点看法。

参考文献:

[1]陆云莺,张丽华.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的探讨,商业研究,2006,(12).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2

关键词: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政府审计,应用

 

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内涵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是以战略观和系统观为指导思想,以被审计单位经营风险为导向的新的审计方法。而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则是在制度基础审计方法上发展起来的,是将审计风险模型运用于制度基础审计之中,并以此指导审计工作和进行审计风险的控制的一种旧的审计方法。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作为一种新的审计方法,除了继承吸收传统的详细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的优势外,在适应经济业务复杂化和合理规避审计人员风险的要求下,体现出:重点在于对风险的评价和防范;重心前移至计划阶段;内外环境相结合,以实际审计结果作为调整重点;合理预期的使用,有效地识别各种重大错报风险等特点。

二、政府审计应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必要性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已有的责任机制已经不能很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政府审计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政府审计风险也为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所重视。

(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适应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要求新的审计方法

进入新世纪以来,整个世界处于一种急剧变化的过程中,全球性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政府与其所面临的多样的、急剧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之间的联系日益增强。世界各国的联系更为紧密。全球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和社会经济组织之间相互依赖性的增强,使得政府所处的环境更为复杂和多变,这种情况下的风险控制和防范就显得更为重要。所以引入以风险控制和方法为主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传统审计方法的局限性要求进行改变

传统风险导向审计主要是通过对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定量评估,来确定审计的时间,范围和内容。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实质上是制度基础审计方法的发展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它还不是一种新的审计基本方法。它在理论与实务两方面都存在固有的缺陷。

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己经在理论和实务中体现了它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势在必行毕业论文格式。但将其应用在政府审计之前,必须明确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有明显的差异。只有准确地了解其差异,才能更好的发挥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作用。

三、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应用于政府审计所面临的问题

政府审计引入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现实中面临着许多实际问题。

(一)现代审计人员专业技能和道德规范的缺失

首先,运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在审计之前对被审单位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确定期望审计风险。而期望审计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依赖于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其次被审单位内外环境千差万别,而大部分审计人员熟悉的只是审计、会计的业务,而对其他专业方面了解很少。还有,由于风险导向审计的审计范围被扩展,会计师需要关注的是整个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决定了专业能力范围的要求,这就要求会计师充分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如果审计人员在风险判断上出现方向性错误,会导致其搜集不到充分有力的证据证明审计结论,就极有可能导致审计无效率或审计失败。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合理科学的衡量审计风险水平。

另外,对法律风险的预期影响审计人员道德风险。一般来说,当审计人员认为法律风险较高而可能引起较大审计风险损失时,可能会执行尽可能详细的程序来保证审计质量。而当其对法律风险的预期较小而不会引起明显损失时,则可能会减少审计程序。目前我国审计人员承担的法律风险相对较低,因此,全面实施风险导向型审计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反而会降低审计质量。

(二)地方审计机关独立性不足

开展风险导向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存在的一些不可量化的风险做出主观判断,因而对独立性有更高的要求。在地方上,审计机关被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视同为一般行政机关,其经费来源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和罚没收入返还两个部分,在一些财政紧张的地方,基层审计机关有时连正常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都得不到保证,没有充足的经费保证,政府审计机关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有时审计机关为了保证占总预算经费绝大部分的预算管理资金,势必与被审单位形成某种变相的利益纽带关系,会在一定程度上迁就被审单位,避重就轻,甚至互相串通,从而严重违背审计独立性原则。另外,审计人员方面,受体制和观念的影响,地方行政首长对审计人员有巨大的影响力,依法审计在许多地方没有落到实处。

四、政府审计应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对策

从我国政府审计机关风险管理的现状出发,要在政府审计中应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应先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 进一步强化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国际资本的流动带动了审计的跨国界发展。我国审计准则从一开始就是借鉴国际惯例,并在国际审计准则的基础上制定的,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风险导向审计不是制度基础审计之外的一种方法,而是制度基础审计的发展,是以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为立足点制定审计战略,制定与政府状况相适应的多样化的审计计划,使审计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有效地进行风险评估,可以简化风险导向审计工作。

风险评估的过程主要是风险辨识、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政府应根据各种风险的分类,进一步细化,得出可能存在的风险之后,运用特定的风险评估方法,根据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决定控制程度和策略。在全面风险管理过程中进行风险评估,风险可以分为5类,即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风险意识是风险导向审计得以有效使用的重要前提,只有意识的提升,才能加快工作的效率和提高工作的稳健性。

(二)打造复合型审计人才队伍

复合型审计人才队伍是能否实施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决定性条件,人才队伍的专业水平也决定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所能发挥的作用,因而是重中之重,必须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吸收的办法,打造一支符合风险导向审计要求的专业审计队伍毕业论文格式。审计机关能否拥有一批具有相应能力的审计人员,对能否有效开展风险导向审计起决定作用。审计机关应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同时激励审计人员自主提升,从社会上吸收各类专业人才。

(三)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实现风险导向审计的网络化信息系统的资源共享

要推动社会建立完整信用体系,在政府、银行、协会及审计机构等单位之间连网,实现资源共享。审计机构本身也应建立庞大的数据库,按类别、行业收集、存储、更新审计人员运用风险导向审计所需要掌握的会计和审计准则内容以及审计对象所在行业、企业战略,成功、失败审计案件介绍等信息,以不断拓展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同时为政府审计完善管理的信息依据。

(四)完善审计制度以保障审计独立性

要保持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就要求政府审计机关在经济上断绝与被审单位的联系,就必须解决地方审计机关的经费问题。对此,政府必须要制定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把地方审计机关的经费落到实处。首先要对审计机关的经费进行垂直管理,这样不仅切断了同被审单位的经济联系,而且切断了与同级政府的经济联系,审计独立性明显增强;其次是提高审计机关经费的优先级,使之得到地方财政的优先保障,经济落后地区地方财政实在不能完成的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由上级财政直接拨付;还有是对审计机关审计经费情况定期进行行政性抽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明确政府审计人员的权责范围

针对政府审计人员责任轻,法律规范弱化的现状,最好的办法是,对审计人员的权责范围进行明确,让审计人员清晰的认识到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同时做到有所担当。理性的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在明确合理的权责范围下,审计人员自然会主动的履行审计职能,规避审计风险。权力方面,宏观上,应当加强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与规范化。明确界定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范围,在审计法中对经济责任审计要有明确规定,对政府审计的目标和内容要进行规范,同时明确规定必须进行政府审计的单位和项目,通过法律适当地加强审计权力。责任方面,政府审计机关及其人员如果出具虚假的审计信息,给国家、社会及个人带来利益损害,就应该对此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或刑事责任。对此可以在法律和行政制度上加以明确。只有在明确的权责范围下,风险导向审计对审计人员个人而言才具备其应有的意义,能够得到审计人员主动的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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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咏梅,吴建友,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发展及运用研究.审计研究,2005,6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3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

健全的内部审计机构是进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前提,合理、独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机构可以保证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及有效性,对于内审质量控制是必须的。而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在环境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是内部审计顺利开展工作的客观保证,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内部审计必须独立于所审计的活动。但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的内审机构却呈现出多样化的现象:一些单位将内审机构直接设置在人事部门,有的单位将内审工作直接交由上层管理人员来进行而不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岗位,有的单位则将内审与监督部门之间合并在一起了。这些不合理的设置都使内部审计难以保证其运作的独立性。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内审人员作为审计质量控制的主体,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首先应当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掌握必要的综合分析能力,其次应当在进行审计时保持谨慎的态度,而我国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职业操守等方面还不够令人满意;此外,从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人员的权责也没有落实到位,使得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效率较低。主要表现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知识掌握不全面。现有内审人员虽然掌握较多的懂财务专业知识,但并不了解相关的现代管理知识,缺乏计算机审计技能。职业道德不够。受一些因素的制约,内审人员在审计评价时不能保持客观的态度而使审计结果往往不能体现审计的真实性。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过程不规范

规范的内部审计过程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决定性因素。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在进行项目审计的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因素。具体来讲,在审计准备的阶段,有些单位在进行审计计划时只是凭借自身经验来主观地判断,而并没有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切实的风险评估,这样,一些高风险项目和环节就被排除在审计计划之外。在审计计划确定之后的审计实施阶段,又由于缺乏质量控制的标准,导致内审质量控制无章可循,难以进行统一的质量控制。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对策

(一)优化内审质量控制的组织保障机制

行政事业部门可以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来优化内审质量控制的组织保障。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来讲,可以设立内审机构单位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报告制度。单位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最高决策层,将内部审计机构设立在最高决策层下可以在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权威性的基础上,与高层之间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这样可以使得其在内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够让上层重视。从外部来讲,应当充分利用国家审计的指导、监管作用,在促进内部审计规范运行的同时,大力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的主体地位,从而达到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目的。具体来讲,首先应当完善有关内部审计规范体系,根据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的基本情况来进行完善,以提高内部审计规范的可行性;其次,可以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质量检查委员会,定期对内审机构进行质量检查或者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总结,来推广优秀的质量控制经验并对内审质量控制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对不好的单位采取一定程度的惩罚。再次,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年度备案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故意遮掩、袒护不予披露或披露的问题不进行整改、不彻底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审计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二)健全内部审计质量的人员控制机制

进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在设置健全有效的组织机构的前提下,应当保证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性。首先,应实行内审执业资格制度,要保证录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审机构的都是具备专业的审计知识与技能的人员,具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其次,在聘用内部审计人员时注重职业道德的考察,这一点可以通过在录用考试时增加职业道德考核来实现。最后,行政事业单位应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应当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让内审人员及时吸纳新知识。为确保培训事项的顺利完成,单位可规定内审人员每年要接受的强制性职业培训的最低时数,来不断提高内审人员执业水平和道德规范。此外,在进行人员控制时,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来考虑,例如若单位规模较小,审计业务量也不大,可以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人员或直接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担任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工作。这样,有助于将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权责职责切实落实到每一个专业人员上。

(三)加强内部审计质量的业务过程控制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4

关键词:政府投资;审计;审计法律;措施对策

政府投资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由于基本建设项目自身的独特性决定了其审计内容较多、技术经济性较强,涉及到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投资融资体制、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建设项目特别是运用世行贷款、国际援助的建设项目,必然要引进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和国际惯例,这也给政府投资审计带来许多法律方面的挑战。

一、现行有关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政府投资审计的现行法律法规主要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在第三章审计机关职责中,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二)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4月5日联合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共二十四条,规范了对在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查出的各类问题,如何进行处理、处罚;(三)2001年8月1日以审计署令第3号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该准则共二十六条,不仅定义了国家建设项目:“国家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产或者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而且扩大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延伸,即“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二、现有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政府投资审计中的法律适用存在冲突。审计实践中主要涉及到《审计法》与《民法》、《合同法》的适用冲突。从法律关系看,一方面,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进行审计监督,与建设、施工等单位形成了行政法律关系。这种行政法律关系是审计机关依据职权进行监督管理而形成的,具有强制性,双方当事人地位是不平等的;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法》签订经济合同,其产生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体现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当事人是平等、自愿的。当这两种法律关系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就必然会产生法律冲突。为此引起的法律诉讼问题已逐渐成为政府投资审计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受到多方关注。如对于工程价款审计核减所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问题,建设单位一般以追回多付的工程款为目的提讼,施工单位则为了多结工程款而提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抛开审计决定及其反应的事实,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平等的合同关系为由,仅仅依据《民法》、《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判决,并认为《民法》、《合同法》的效力高于其它法律,大多数情况下会判决施工单位胜诉。

二是《审计法》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内容的规定过于抽象笼统。有人认为,虽然《审计法》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内容的规定过于抽象笼统,但《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机关应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材料采购、工程结算和决算、工程质量、单位资质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可我们知道后者的法律效力较低,并且它主要是规范审计机关如何开展工作,这就给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形成了较大的困难。特别是新形势下审计署已确立向绩效审计为主转变的思路,对政府投资审计法规部分内容的修订更是势在必行。[]

三是政府投资审计中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受到质疑。《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规定审计机关为政府投资审计的执法主体,但对审计机关能否依据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处罚的问题没有明确约定。例如,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审计机关必然要对建设项目在建设管理、招标投标、工程价款、监理的执行等方面实施监督,但能否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和监理制度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在执法主体和执法的方式、方法上存在争议。由于审计法规定审计监督的主体是国有投资或融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基建工程项目审计由于受审计管辖权的限制,无法对施工企业进行处理处罚。虽然审计署于1996年出台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为审计处理处罚提供了依据,但大多处理处罚的是建设单位。

四是地方性政府投资审计的规章制度多形成人为“地区差”。如2004年3月新疆自治区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2008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2008年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了《鄂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还有深圳、武汉等一些地方政府都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这些地方性规章制度无疑为各地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但与此同时也形成了许多的人为“地区差”。

三、关于健全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相关法律规章的几点思考。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构建科学的审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工作指南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审计、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审计、涉外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监督领域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尽快出台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使这些领域的审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根据审计法和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结合业务工作需要,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修订和完善原有的国家审计准则,组织制定包括政府投资审计在内的各项审计指南。在完善审计法律规范、准则和指南体系的过程中,要注意解决好立法的技术性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确保规范建设服务于审计业务工作,减少由规范引起的矛盾和冲突,及时调整原有规范。超级秘书网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审计执法各环节中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法律关系。政府投资审计的有关法律制度,要结合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验收、交付使用各环节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审计、财政、税务、工商、建设、金融等相关部门各自的职责。国家建设项目涉及到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监理等相关单位都应视为国有资产的使用责任人,均应首先遵守国家有关维护国有资产的政策、法规、规定,接受包括审计在内的行政执法监督。特别是针对实践中审计决定执行难的问题,法律应赋予审计机关行政强制执行权,切实明确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审计中的执法主体资格。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法律适用的冲突问题。一方面,要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相关法律规范的修订工作,保持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统一,避免与其他法规适用上的分歧;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全国各地相关法规制度的清理规范工作,避免地区与地区之间出现法律规章适用的冲突问题。与此同时,要深入探索建立审计项目审理制和审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公开制度,不断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水平,促进审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

[2]《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1996年4月5日审计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5

关键词:政府绩效;审计;现状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1

一、政府绩效审计现状

政府绩效审计可以提供内外部条件,并且给政府的发展提供全面的支持,绩效审计在我国尚处在萌芽的状态下,即指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审计。绩效审计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我国政府审计发展不足,不能为政府绩效审计提供很好的内、外部条件,给我国开展政府绩效审计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二、政府绩效审计基础理论体系的要素分析

(一)政府绩效审计的环境

1.政府绩效审计环境的含义。政府绩效审计的环境是由多种因素组成,包含对政府的绩效审计,制约和抵制政府绩效审计活动的不利因素,这两种因素既对立又统一。

2.政府绩效审计的假设。我们必须承认,未经论证就开始的阶段永无止境。可见,假设是不能实现的真理,必须要承认如果没有出现论证就不会出现研究政府的绩效审理理论体系,政府的绩效审计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审计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是客观的,被审计单位可以进行衡量,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机制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审计人员具有专业的审查能力,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没有明显的利益关系。

(二)政府提高绩效审计的主要措施

提高审计人员对专业技能的技术,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提升审计人员对绩效审计能力的处理技术,提高专业指导的能力,充分肯定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提升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促进业务人员的发展。因此,业务人员的素质不仅具备扎实的基础,还要具备审计和数学等多种综合学科的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首先,政治环境的核心是一国的政治制度,良好的政治制度能够满足政府绩效审计需求,可以减少违法乱纪造成的低效浪费,审计状况好时,审计人员不会出现或者是业务上的问题,政治文化可以体现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良好的政治制度的体现。落实政府绩效审计提出的规章制度,明确政府资金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联系我国公共资金管理状况以及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状况,并且进行全面协调和管理。当前,国际关系对政府行为产生深远的作用,政府绩效审计主要是指绩效审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奠定的基础。包括绩效审计的法定要求、实施绩效审计的法律规定、绩效审计标准规定、绩效审计结果规定等。落实政府的绩效审计工作改进政府的审计环节和具体的措施,主要是指政府的资金和经济发展的要素,包括对政府的公共资金管理现状进行协调管理,政府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整体调控,包括绩效审计的法定要求,实施绩效审计的规定,绩效审计标准和绩效审计的结果最后由绩效审计进行全面的推广。

(三)政府绩效审计的本质

政府绩效审计的本质是政府绩效审计本质的控制方式。首先,从政府绩效审计产生的根源及政府绩效审计的目的看,政府绩效审计代表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使监督行为。政府行为是政府具有三者有效性的主要因素,主要是由经济性和效率性以及效果性三者共同作用,这三者主要联系成政府绩效审计的控制性。其次,从政府绩效审计的全过程来看,政府绩效审计要控制政府各项活动,控制项目的发生,事后评价政府行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督控制整个审计过程的始终。政府的绩效主审计本质上是对审计工作的全面肯定,也是政府对绩效审计的一种控制,政府绩效主要是产生在审计结果之上,政府审计主要是代表政府的各项活动控制,政府利用监督手段对公众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实现资源的有效性和经济性,效果性和效率性,这三者源于政府绩效审计的控制。

(四)政府绩效审计的目标

1.政府绩效的审计工作主要是取决于现实社会和社会需要两个层面,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基本要求,是根据审计人员或者委托人员进行审查和评价所得,审查和评价是审计单位期望的理想境地和最终的目标,主要是建立在经济性目标和效率性目标和效果性目标上。

2.政府绩效主要是审计机构的人员和审计人员主要是根据审计人员与委托人的要求,将审查与评价做到审计单位所预计的理想效果上,主要是将当前的经济发展作为政府审计的主要实现目标,将效率性和主要的效果进行协调发展。

(五)政府绩效审计的概念

理论研究者都知道,给一个事物下准确的定义相当困难,本文认为政府绩效审计的概念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概念:管理者必须要对管理当局的决策,全面的贯彻落实,向公众传播正确的价值理念,包括对投资决策和组织架构等进行全面的统计,组织结构的决策和人事决策,市场决策等。被审计单位的决策属于基础数据,决策的数据和决策的理论作为重要的依据,只有将政府的绩效审计概念全面的引入决策理论的结构中,促进政府绩效审计概念的落实。将政府绩效审计概念引入政府管理体系中,本身就意味决策程序比决策方法更为重要。第三,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控制。管理控制是与传统的内部控制相对应的概念,但是由于管理控制的权限更宽,它主要包括的要素有时称作“行政管理控制”。第四,被审计单位绩效管理的标准。绩效管理的标准是相对的,如果存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或国际上通用的标准,那应该是首选。

(六)政府绩效审计的标准

政府绩效的审计标准主要是政府绩效审计必须要遵守的规范,针对审计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价,确认绩效审计的可行性,实现绩效审计目标。政府绩效审计的标准,必须要遵守这项规范,实现绩效标准。

三、结语

政府机关负责人需要落实政府绩效提出的规章制度,安排好相应的管理工作,政府资金需要和各个经济要素共同发展,联系当前的公共资金管理状态对政府的企业生产经营现象进行统筹规划,主要是协调当前的国际关系对政府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调控,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绩效审计的法定要求,实施绩效审计的法律规定,统筹绩效审计的标准,绩效审计的结果等,落实政府的绩效审计工作改进政府的审计环节,为政府的发展提供经济要素,对政府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整体调控,包括绩效审计的法定要求,实施绩效审计的规定,绩效审计标准和绩效审计的结果最后由绩效审计进行全面的监管。

参考文献:

[1]彭华彰.政府效益审计论[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131-134.

[2]陈思维,王会金,王晓震.经济效益审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122-125.

行政审计论文范文6

【论文摘要】本文介绍了政府审计制度的发展历史,针对党和国家对政府审计工作指示的转变,总结政府审计的发展变化,分析了政府审计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发展战略,从而进一步研究我国政府审计职能的新思路。

一、我国政府审计制度的历史沿革

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83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暑正式成立的34年间,我国一直没有设立独立的政府审计机构,经济监督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政府审计实行财审合一体制,在财政部和其他中央部委的财会机构内设审计处,地方政府和各厅局在财会机构内设审计科。另外,建国初期,在政务院下设有人民监察委员会,负责行政、经济、党风党纪监督。1954年改为监察部,隶属国务院。20世纪50年代末期,监督被视为资本主义“管、卡、压”,各项监督均被很大地削弱。60年代初期,经济监督缓慢恢复。

“”十年内乱,各项经济监督再次遭到了严重的破坏。长期以来,对国家的财政经济监督都是通过财政部门、税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社会集团购买力的专控部门等专门机构来进行的,此外,财务大检查办公室这一临时性机构和主管部门的会计检查代替了专职的政府审计,并赋予会计人员以会计监督权。但以上种种只是财审合一制度和部门内的专业监督,监督的对象和范围都具有局限性。

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审计制度,我国选择行政型审计模式主要是当时的实际情况和主观客观条件决定的。当时我们的迫切任务是要尽快建立审计机关,而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都是由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负责的,当时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尚未全面启动,政府职能改变的目标也未提出,政府依然是社会政治经济的中心,拥有大量社会资源,审计只有在政府的扶持和支持下才能得以迅速启动、快速成长。经过反复权衡,首选由政府领导的行政型审计模式,这有利于及时地、全面地组建政府审计机关。

1982年12月,新的宪法修改草案公布,其中规定在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1983年9月13日,审计署正式成立,隶书国务院管理,同时在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下设立审计机关,这样,就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审计的行政型审计体制。

二、我国现行审计体制的产生背景及主要特征

现行审计领导体制是我国审计发展的“初始模式”或“启动状态”,充分考虑了该体制的奠基作用和“驱动效果”,考虑了审计的创建和早期发展的基本需要,保证了审计工作“按时进入预定轨道”。

现行审计体制与我国国情具有良好的相容行和适应性。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刚刚起步,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当时,立法型、司法型和独立型的审计模式在我国尚缺乏生存环境,与国情存在明显的距离,甚至人们对其理解和认识尚有诸多不清,行政型体制的设计是唯一现实的选择。

审计属于上层建筑,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基础。我国国有经济占据国民经济主导地位,是经济基础的主体,而这些国有企业是在政府指导和监督下从事经济活动的,同时也是国家审计的重要对象,国家审计体制的行政模式符合现行经济体制的运行状态。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方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发展极不平衡,审计需求各异,人们对审计的认知程度不一。在“大政府、小社会”的体制下,行政型审计模式具有较好的社会基础,适应范围广泛,符合人们的行为习惯和思维习惯,容易为人们接受和认同,其运行具有良好的社会基础。

可见,现行审计体制是基于20世纪80年代初时我国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科技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教育环境的最优选择,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有客观必然性和现实可行性。也正是因为国家审计体制“符合当时国家政治经济环境特点”,该体制20余年来运行的结果是良好的,促进了我国审计事业迅速发展。

三、我国当前政府审计模式及职能定位

为实现政府审计的职能,需要建立一种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因此,近年来审计界对审计制度也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1、审计模式理论进一步研究

一个国家的审计模式怎样设置,不能割断与本国政治经济发展以及文化环境的联系,而是要根据本国情况,在国家审计现代化的进程中加以总结,吸收借鉴不同模式的成功经验,走出一条适合本国审计发展的道路。近年来,审计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对审计模式进行了大量探讨,初步形成两种方案:一是立法型模式,采取此种观点的论述较多;二是独立型模式,近期比较流行。但我们认为需要对一些问题进行说明:一是模式论是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如前文所述,答案是否定的,第一,一个国家采取何种模式是与该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传统相适应的; 第二,哪一种模式都不是审计终极形式,立法型审计也并不是完美的和终极的,从政治学角度分析,在“当议会的地位逐渐从消极的控制转变为积极的权力时”,“控制权力的问题就由控制国王的权力的问题转变为控制立法者的问题”;第三,各种类型的审计都有执行中的问题,都有冲突和阻力;第四,最重要的是问题关键不在于隶属于哪个部门,而是在于独立性与协调性的统一。因此,模式的设计思路在于,在保持独立性的前提下,既注重与管理体制协调,又保证审计结果传导机制与政府权力运行机制协调。如立法审计的向议会报告及预算的否决权,司法型审计的司法权,独立型审计的建议权等制度设计都体现了这一思路。实际上,由于各国审计互相借鉴经验,各种模式之间的实质区别其实很小,立法型审计也可能处于既不隶属行政,又由于带有行政职能而不完全属于议会的“独立”状态(如美国) 二是审计模式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自然演变的过程。首先,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最初形式,都是行政模式,虽然美国建国之初,就是三权分立,但直到1964年,才通过立法重组案,从隶属于行政,开始进入国会系统;其次,由于审计是一种消极权力,正如前文关于政体与政策的论述,决定了这种发展是一个自然演变的过程,只有权力部门的要求和审计职能变化达到统一时,才会变革。

2、当前政府审计职能定位下新的工作思路

在业已出版的各类审计论著中,几乎所有关于审计职能的表述,都将政府审计的职能定位为经济监督。职能是指人、事物、机构应有的作用,且随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根据宪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和党的十六大的要求,我们应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建立、行政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的特殊历史时期的政府审计职能定位为:以经济监督为主体,在法律的框架内,参与必要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根据新的审计职能定位,我们应明确政府审计的主要任务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全面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关注政府的行政效率,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我们应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审计理念应着眼宏观性。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是新形势赋予审计监督的新使命。审计工作要体现新要求、履行新使命,就必须树立新的审计理念,在依法履行职责中着眼宏观性,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政治文明的高度统揽审计工作,以民主与法制的工具找准审计工作的位置,用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服务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审计工作贴近贴紧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关注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大额资金的分配使用等,从宏观上研究、分析问题,防止行政权力的市场化行为和暗箱操作,以适应党和政府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

(2)、审计方法应把握规律性。审计方法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过程之中,审计方法运用是否得当,不仅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且直接影响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被审计单位的性质与产生问题的环节是有规律可寻的,要注意把握资金运行、行政权力运用的规律,善于将计算机审计和内部控制测评、抽样审计等先进的方法结合起来,逐步加大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查清被审计单位的问题。因为查清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行政权力运用的真实情况,既是审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又是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环节。

(3)、审计手段应体现科学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正一步步地向我们走来。特别是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不仅对审计的技术装备提出了挑战,而且对审计人员的素质、审计的管理方式提出了挑战,同时经济犯罪分子和不法人员也可能利用高新技术手段进行智能犯罪。审计工作要跟上时展的步伐,就必须使审计手段体现科学性,逐步实现审计技术、审计行为、审计管理的科学化,提高审计工作的科技含量。

(4)、审计内容应注重实践性。政府审计在国家机器中所处的地位和它的法定职责,决定了审计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凡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领域,都应纳入审计监督的范围,凡涉及财权的行政权力,都应进入审计监督的视野,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审计监督的神圣职责,也是党和人民对审计监督的基本要求,更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审计实践中的体现。当前促进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和完善行政管理机制是审计监督面临的新任务,财政审计应以预算支出为主线,金融审计应以国有商业银行为重点,企业审计应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中心,经济责任审计应以加强法规建设为目标,加大对行政权力监督的力度,增加效益审计的比重,使审计工作踏准社会经济发展的节奏。

(5)、审计成果应富于创造性。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不断进步。审计成果是对审计过程的提炼、归纳、汇总,审计成果的运用是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最终体现。从创造性角度而言,审计成果要有新意、有影响、有震动,要能超前指导实践。审计成果质量不高,审计的职能作用就无法发挥;审计成果不能被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采用,审计的劳动价值就无法得到体现。因此,我们应通过对审计结果的深加工、采取一定的形式进行宣传和向社会公布等,千方百计地提高审计结果的使用价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法制建设提供实证,为政权建设提供保障,为理论研究提供基础。

参考文献

[1] 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 [m] ,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13.

[2] 严俊芳:二十一世纪中国审计走向,经济研究参考,2000.1

[3] 高存弟、史维:政府审计的发展趋势研究.审计研究,2003.4

[4] 冯均科:论审计体系的目标设定,经济科学,1999.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