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化论文范例6篇

主题文化论文

主题文化论文范文1

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两个重要方面。1959年,英国著名学者C。P。斯诺在剑桥大学演讲中提出,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由于科学家与人文学者在教育背景、学科训练、研究对象以及所使用的方法和工具等诸多方面的差异,他们关于文化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判断经常处于相互对立的位置,并且还相互鄙视、甚至不屑于去尝试理解对方的立场。这一现象被称为“斯诺命题”。斯诺认为两种文化的分裂必然会妨碍社会发展和个人成长。

一、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概念

科学文化是指人类所创造的各种科学成果与财富的总和,大致可划分为物质、规范、精神三个基本层次。物质文化是指科学文化的物质,主要是科学能够被人类所利用其改造世界的物质成果。科学的规范文化是科学文化的服务中介,包括科学的伦理规范、科学的法律规范和科学的政治、组织规范。科学的精神文化主要是指科学知识,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方式。科学文化是关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它所追求的目标主要是研究、认识与掌握客观事物及其本质与规律的,是求真,研究“是什么”的问题。

人文文化是人类对自身精神世界的探索、体认和追求的结晶,它关注对象是“人”,而人是理性与非理性的统强烈的情感、意志等非理性是人作为社会存在物的特征。人文文化活动充分体现人的主体性,侧重于人类生存意义、方式与价值的关怀与维护;其文化体系的主体内容是人文学科知识体系及体现人的道德情操、理想信念、价值理性、精神境界的价值观念体系。人文文化是关于精神世界的,它所追求的目标主要是满足人的精神世界的需要,满足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终极关怀,是求善,研究这个世界“应该是什么”的问题。

(一)更新观念,认清两种文化的交融点

要整合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关系,实现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统一和融合,首先就应该从更新观念入手,努力改变人们或者只重视科学文化,或者只重视人文文化的偏激态度,尤其重要的是使自然科学家与人文社会科学家之间进一步沟通。试想,如果作为科学文化主体的自然科学家和作为人文文化主体的人文社会科学家之间都不能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沟通和交流,从何谈起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统一和融合?研究两种文化科学家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对于两种文化的融合起着前导性作用,只有通过加强自然科学家与人文社会科学家之间的对话和交流,提倡自然科学家应具备一定的人文素养,人文社会科学家应掌握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才能为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统一和融合打好基础,共同促进两种文化的进_步融合。

(二)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利用两者融合的契合点

科学文化的弘扬恢复了理性,人文文化的倡导树立了人的尊严,在这种大背景下,作为中国特色的科学文化要形成融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于一体的现代科学文化,并以人文文化来引导科学文化的健康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说,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统一和融合的可能性就在于两者都是富含人性的。显而易见,人文文化因其关注人、重视人的价值而被认为富含人性。科学文化作为一种一种人的活动,终究是为人类的发展进步服务的。如此,我们也能清晰地体察到科学技术的人性因素及其价值意蕴。进一步分析,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统一和融合的可能性不仅在于两者都富含人性,也在于它们对人性的理解都有自己的贡献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在对人性的理解上都有各自的贡献,也都有自己的缺陷,两者统一和融合的目的就在于达成人性的完满实现。

总体而言,人类生存和发展要面临和处理两层关系,即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前者需要人文文化的导引,后者需要科学文化的支撑。从这种意义上说,人类是在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共同推动下前进和发展的。因此,把坚持以人为本当作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融合的最佳契合点,正是因为以人为本既是建设人文文化的价值指导原则,也是建设科学文化的价值指导原则。

二、加强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沟通,有效夯实两种文化的基础点

主题文化论文范文2

工人阶级的界定问题

由于对外投资或将生产外包到不发达国家,以及由于经济中非物质性的商品和服务的比重加大,发达国家产业工人的相对和绝对数量都在下降。但是,马克思将工人阶级界定为生产剩余价值的雇佣劳动者,因此像编辑、教师和歌手等生产非物质的雇佣劳动者也是工人阶级。马克思主义应该重新回到马克思的这一定义,从工人阶级的教育水平、工作性质和工作场所等方面的变化来研究当代工人阶级的特征。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工人阶级的国际团结问题

在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工人阶级的状况在恶化:工资下降,退休金减少,工作时间延长,国家对医疗和教育的预算削减。农业领域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资本主义使发达国家农民和发展中国家农民相互斗争,展开贸易战。资本的理由是,面对全球化市场上不发达国家的低工资劳动力的竞争,它不得不这样做。在这里,资产阶级使发达国家的工人阶级和发展中国家工人阶级的利益相互对立。我们需要发展出一种战略,将发达国家工人阶级的利益和发展中国家工人阶级的利益联合起来,将世界上最大的两大工会组织世界工联和国际自由工联联合起来。现在迫切需要对这一问题进行理论研究。

社会主义国家的混合经济问题

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两个阶段。在社会主义阶段实行按劳分配制度。在共产主义阶段将实行按需分配。而中国和越南这样的社会主义导向的经济并不属于这两阶段论中的任一阶段,它们只是属于社会主义导向的混合经济,这些混合经济利用了国外和国内的资本,而且开始以一种新的非对抗性的斗争方式调节资本主义部分。马克思主义对此应该发展出新的理论概括。

当前,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投资以及社会主义国家的对外投资,似乎都不能用传统的帝国主义论来解释。尽管任何资本主义投资都涉及剥削剩余价值,但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共产党指导资本流向社会平衡发展所需要的领域,社会主义国家接受外国投资也是为了最大增长而不是最大利润。所以外国资本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投资不能被认为是帝国主义行为。

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也不能被认为是帝国主义行为。这些企业当然也从外国工人身上取得剩余价值,它们在资本主义反劳工的大环境下,为了取得竞争力不得不这样做。如果取得的剩余价值最终壮大了社会主义国家,那么这种行为就不应该被认为是损害了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

马克思主义和科学技术结合的问题

资本反对对科学技术进行辩证的解读。马克思主义者应该重视马克思主义和科学技术的结合,这对人类解放有巨大的作用。美国曾经有一门反动的所谓“生物社会学”的学科,认为基因决定白人应该成为统治阶级,黑人不能接受高等教育。20世纪60年代,纽约基础教育系统接受了这套观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家将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结合起来与这套谬论斗争,终于改造了纽约的基础教育系统,在这一过程中,美共起了领导作用。

主题文化论文范文3

关键词:张良诗 人格独立 避祸远害 吟咏

引言

张良,西汉初期著名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与萧何、韩信并称为汉初三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已经成了张良的代名词。以至于宋人黄震在《黄氏日钞》中直称张良为“三杰之冠”。[1]张良作为帝王师的形象千百年来深入人心,因此在历代文人的诗集中对他的吟咏就代不乏陈。今天所能见到的吟咏张良的诗歌有近百首,而其中以张良功成身退而隐逸山林为主题的诗歌就不下30首,这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这一主题为何引起历代诗人的共鸣,他们对张良隐居的态度是否一致,有何差异,差异的原因何在,都有待进行深入的分析。下面具体进行分析,以求教于方家。

一、追求自由与独立人格

元代郭钰的《张良咏》就是将张良的归隐看做其自由独立人格的彰显。诗云:“昨日相从赤松子,今日已见淮阴死。控御天下汉业崇,不受控御真英雄。”[2]认为张良功成身退,不受任何势力的制约,追求独立的人格才是真正的英雄。在张良的人格中体现最多的是他对先秦士人优秀士风的继承和发扬。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以匡救天下为己任。像孟子、荀子、韩非子等各派宗师莫不如此,即便是看似消极的庄子也不例外。张良虽然整日把“为韩报仇”当作自己入世的原因,但真正的“为韩报仇”却在那惊天动地的博浪沙一锥之后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他为匡救天下而对刘邦殚精竭虑地辅佐。一直持续到汉朝的建立、全国的安定。

其二,保持自己独立的人格。先秦杰出的“士”从来不屈体于王侯,而是以王侯的师友自居。张良与刘邦的关系在楚汉相争时期一直都是半宾客、半师友的关系。虽然张良认定刘邦是唯一值得辅佐的贤君,但另一方面张良又有意识地与刘邦保持着可进可退的距离,对此刘邦也是心领神会。刘邦平时说话极为粗鲁,对臣下动辄“乃父”,即便对吕后、萧何也不客气。然而对张良却非常地尊敬。通读《史记・留侯世家》中刘邦和张良的所有对话,刘邦询问前总是客气地称“子房”或“先生”。当刘邦取得天下,登上皇帝的宝座之后,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时候,士人再也没有良禽择主而事的自由,而是必须对皇帝效忠,这与张良追求独立自由的人格理想是格格不入的。因此,他最终辞官归隐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后世诗人对张良的这种人格魅力多有赞赏。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李白《赠韦秘书子春二首》(之二) “徒为风尘苦,一官已白须。气同万里合,访我来琼都。披云睹青天,扪虱话良图。留侯将绮里,出处未云殊。终与安社稷,功成去五湖!”[3]李白平生最仰慕的就是战国士风。他视天子如僚友,不走寻常的科举之路,试图以一席话感召皇帝,加卿相之位而平步青云,建功立业之后,归隐山林。这种人生理想与张良的人生轨迹是十分契合的。当时虽然已无实现之可能,但他仍然心向往之。此外还有张九龄的《商洛山行怀古》“长怀赤松意,复忆紫芝歌。避世辞轩冕,逢时解薜萝。”李商隐的《安定城楼》“永忆江湖归白发,欲回天地入扁舟。”[4]南宋隐逸诗人李弥逊《过留侯庙》“壮岁早从黄石计,功成却伴赤松游。当时不与人间充,应有文风静九州!”这些诗句都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这种对建功立业与独立人格的追求体现了在中国古代儒道两家思想共同作用于士人内心的普遍现象。“铅刀贵一割,梦想骋良图……功成不受爵,长揖归田庐。”(左思《咏史・其一》)这种人生范式是他们共同的追求。儒家提倡积极入世,希图做一番定社稷、安黎元的功业,由此设计了一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道路。而道家则蔑视功名富贵,追求精神的超脱与心灵自由。儒学这种只顾前进不讲后退的人生追求势必导致人生的由盛转衰。因此,道家哲学鼓励士人超脱逍遥,就成了对儒学思想的缓冲与弥补。所以,功成身退,既实现人的社会价值,又重视人的自然价值,也就成为士人心往神追的一种理想人生。

此外,也有诗人认为张良如陶渊明一样是“性本爱丘山”的。如陈子昂《答洛阳主人》:“平生白云志,早爱赤松游。”李德裕《余所居平泉村舍近蒙韦常侍大尹特改嘉名因诗以谢》:“未谢留侯疾,常怀仲蔚园。闲谣紫芝曲,归梦赤松村。”这些诗歌表现的是一种悠闲的佛道生活,然而,这主要是因为诗人在人生道路上遭遇到了各种挫折,故从积极进取转为遁世归隐,是以他人之酒杯,浇自己心中之块垒。因为,还没有任何资料表明张良天生有着纯粹的热爱山林之表现。

二、避祸远害的手段

避祸远害,在乱世与危急的环境中,保存自己的性命不受伤害,是道家黄老人生哲学的根本。而张良正是黄老哲学的化身,他用黄老哲学来进行人生的自我防护更是炉火纯青而游刃有余。

高祖十一年,张良正式向刘邦辞职归隐“今以三寸舌为帝者师,封万户,位列侯,此布衣之极,于良足矣。愿弃人间事,欲从赤松子游耳。”[5]而这一年正月,韩信被杀;两月后,彭越被杀。因此张良借辞官隐居而避祸远害的用意就非常明显了。司马光《通鉴考异》对此评价道:“夫生之有死,譬犹夜旦之必然;自古及今,固未有超然而独存者也。以子房之明辨达理,足以知神仙之为虚诡矣。然其欲从赤松子游者,其智可知也……故子房托于神仙,遗弃人间。等功名于外物,置荣利而不顾,所谓‘明哲保身’者,子房有焉。”[6]

因此,后代诗人认为张良是为了避害迫不得已隐居就非常自然了。如白居易在他政治热情高涨而仕途颇为顺利的前期对从赤松游的张良颇不以为然,曾嘲讽说:“乘舟范蠡惧,辟谷留侯饥。”(《裴侍中晋公以集贤林亭即事诗三十六韵见赠猥蒙征和才拙词繁辄广为五百言以伸酬献》) 但当他因谏捕捉盗杀宰相武元衡的凶手而得罪权贵,遭贬江州司马,真正认识到政治斗争的险恶之后,从而主动寻求归隐生活以避祸远害,唱出:“歌酒优游聊卒岁,园林萧洒可终身”(《从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的诗句,最终认识到张良的睿智,充分地感受到了张良的归隐所具有的“避祸远害”的功能。唐代诗人徐寅在《招隐》中也写道:“陶景岂全轻组绶,留侯非独爱烟霞。”其中“留侯非独爱烟霞”便表明张良归隐的目的并不是纯粹为了喜爱山林与自由,而是为了避祸全身。贺铸《留侯庙下作》“岂眷万户封,仅与萧A均,淮阴败晚节,顾亦非吾伦。愿访赤松子,逍遥云汉津。” (庆湖遗老诗集・卷三)将张良的善始善终与韩信的晚节不保形成鲜明的对比,从而肯定了张良的人生选择。元代白朴《阳春曲・知己》说:“张良辞汉全身计,范蠡归湖远害机。”把张良和范蠡相提并论,指出张良的“辞汉归隐”“从赤松子游”和范蠡的“归湖泛舟”,虽然手段不同,但殊途同归,目的都是为了“全身”、“远害”,避祸自保。明代王恭《题张良归山图》也说张良归隐是:“如今悟得全身计,不似从前博浪沙。”清人王士祯《紫柏山下谒留侯祠》:“辟谷真从赤松隐,授书偶作帝王师。也知鸟喙逃勾践,未屑鸱夷学子皮。”张良了解刘邦猜忌功臣的心机与越王勾践一样,为了全身必须归隐远去,但他不屑于像范蠡那样改名换姓,逃亡异国(实际上也无异国可逃),而是以学仙修道的手段巧妙地避免了刘邦的猜忌,得以善终。

张良的这种选择在后世诗人眼中不光有飘逸绝俗的一面,同时也有无奈和悲情的一面。后世诗人对此体悟也很多。卢思道《春夕经行留侯墓诗》:“少小期黄石,晚年游赤松。应成羽人去,何忽掩高封。E芜枕绝野,逦迤带斜峰。坟荒随草没,碑碎石苔浓。狙秦怀猛气,师汉挺柔容。盛烈芳千祀,深泉闭九重。夕风吟宰树,迟光落下舂。遂令怀古客,挥泪独无踪。”卢思道不再感叹张良作为帝王师如何春风得意,而是在“坟荒随草没,碑碎石苔浓”的凄凉中感叹人生的渺小与脆弱,而这感喟无疑有着鲜明的个人悲彩。宋代女词人朱淑真也有一首《张良》诗:“功成名遂便归休,天道分明不与留。果可人间恋驹隙,何心愿学赤松游。”更是将张良的归隐看成一种无奈之举,悲剧色彩更为浓郁。唐人费冠卿在《闲居即事》中写道:“子房仙去孔明死,更有何人解指踪”就是把自己人生际遇的困惑之感与张良的归隐结合起来,显现了作者对自己人生走向的无奈和迷茫。

结语

张良的人生历程契合了中国古代大多数文士的集体意识。对张良归隐的吟咏,表达了历代诗人们共同的生命向往,这是张良让所有吟咏者感叹不已的关键所在。从历代文士对张良归隐的吟咏中,我们看到了不同时代的人们对张良的接受和对他完美生命轨迹的期待。他超凡的人生经历和过人的智慧,远远超越了他那个时代。一代又一代的诗人在张良身上寄托着不同的人生理想,直到今天,仍然给我们的人生以启示。

参考文献

[1]韩兆琦.史记选注集评[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

[2]宋嗣廉.历代吟咏《史记》人物诗歌选读[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

[3]王琦.李太白全集[M].北京:中华书局,1999.

[4]刘学锴,余恕诚.李商隐诗歌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4.

[5]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2004.

主题文化论文范文4

[关键词]文化产业 知识产权 文化 创意 财富

一、知识产权制度的域外考察

1.国外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简史

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是以专利制度和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为先导的,在13-14世纪,英国的封建君主为了刺激经济的发展,开始以赦令的形式授予某些商人或工匠以新技术的专营权或专卖权,由此产生了知识产权法的萌芽。依照学者的分类,知识产权法的发展历史大体可分为萌芽期(约14-16世纪)、成长发展时期(约17-18世纪)和成熟完善时期(约19-20世纪)三个时期。在成长发展时期,知识产权保护日趋国际化和统一化,大量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产生,如1883年法国等十一个国家缔结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6年瑞士、意大利等过缔结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891年在西班牙缔结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等。

2.知识产权制度对国外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

正是由于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和立法的日趋完善,国外文化产业在这种先进的制度背景下,其文化产业得到了全力发展。注重智力财产保护的知识产权制度,与处于朝阳产业的文化产业相化合,其结果就是“创意产业”的博兴。1998年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在《英国创意工业路径文件》中将创意产业界定为“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文化、创意、财富和知识产权的关系由此而昭然若揭。韩国甚至于1999年直接制定了专门的《文化产业促进法》,明确鼓励文化、娱乐等产业的发展。正是在知识产权制度的强力推进下,欧美、日韩等地区的文化产业尤其是创意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二、知识产权制度视角下文化、创意、财富三者之间的关系

1.对文化、创意、财富三者之间关系的基本认识

“文化、创意、财富”恰是在济南召开的首届全球文化产业博览会的主题词,文化是前提,创意是关键,财富是目的是对三者关系的基本判断,但是,财富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构成前提,而不仅仅是目的,“财富通过创意环节作用于文化,形成文化生产,其结果是文化产品;文化产品通过营销环节到达消费者手中,消费者在文化消费的同时,完成了文化传播的使命,同时也实现了财富的增值。经过产业链条和消费流程的文化,具有了更加适合财富需要的特征;同时,通过文化生产实现增值的财富,也具有了某种程度的文化特性。”

由此可见,文化、创意、财富三者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共生的状态,三者会因一个好的促发点而产生整体的优化;也会因一个不好的肇始而造成整体效果的败坏,换言之,尽管文化、创意、财富三者之间是相互维系、相互影响的,但我们仍需要一个推动力——这个推动力是某个来自于文化产业外部的变量。文化、创意、财富三者能否发生整体互动的最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变量。笔者认为,在现代社会,这个变量无疑为知识产权制度。

2.知识产权制度的引入对文化、创意、财富三者之间关系的重新审视

在当代社会,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对于文化产业尤其是创意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创意产业作为一种物态的财富,就是知识产权的形成、保护和积累的过程”。具体来说,笔者认为,知识产权制度通过以下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对文化、创意、财富三者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其一,由于能直接导致边际成本的降低,完善的、富有实效的知识产权制度调动了创业者的积极性,对创意的发挥产生了能动作用,从而有利于财富的实现,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即能起到强化保护私有财产权的作用,即对财富的实现有直接的推动作用,从而有利于财富进一步反哺创意,进而实现整体文化产业的优化和发展。其二,不完善的,缺乏实效的知识产权制度会降低创业者的积极性,边际成本的大为提高使创意的发挥缺乏回报,从而抑制创意及其经济效益——财富,这便造成了整体文化产业的劣化,不利于文化产业尤其是创意产业的发展。

三、对我国的启示

当前,我国正坚定不移地从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现今法治建设不成熟的一个地方就是,知识产权制度的缺位与偏差对于刺激创新、保护财富具有极大的不利。在英国,J·K·罗琳仅凭一套《哈利·波特》就能名列富豪排行榜;在日本,高桥和希仅凭发明的一套桌面游戏就能屡次成为纳税冠军;在美国,迈克尔·杰克逊的专辑卖出了吉尼斯世界纪录……这一切都归功于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文化、创意和财富的推动作用。而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完善所带来的已经不再仅是创意的捉襟见肘,而是所有与文化产业相关的领域均受到不良影响:书市常年萎靡不振,唱片业已面临集体破产……由此可见,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于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多么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知识产权具有“激发创意、守护财富、推动文化”的作用,只有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才能推动创意、财富、文化的优化互动,从而推动三者实现整体最优,以促进整体文化产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主题文化论文范文5

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多元供给行为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不断发生变化,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进行了研究,其成果主要集中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与问题、农民负担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关系、税费改革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增收关系、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改革等方面。但是,在现有成果中,专门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角度进行相应研究的还不多。我们认为,当前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结构与行为优化问题是保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的关键。因此,必须重点研究如何实现供给主体结构的优化,构建政府、私人、第三部门多元互动的制度格局,并着力优化多元供给主体的行为策略和行为关系。

供给主体结构优化:由政府单一主体转向政府和民间多元主体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政府垄断公共产品供给,不可能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单一,缺乏政府以外的其他参与者,从根本上降低了供给水平,制约着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有关资料显示,截止到2002年底,全国83%的村不能饮用自来水,13%的村不通公路,53%的村不通电话;农村用电电压不稳、电价偏高,平均电费是城镇的2倍以上;尽管有93%的村能接收电视,但信号相当微弱;交通不便,距汽车站20公里以上的村占34%。此外,大部分农民基本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完全不能接受医疗、养老等公共保险消费。可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问题相当严重。而且,政府作为唯一的供给主体,使得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渠道过于单一,在政府供给能力不足、其他供给渠道又没有形成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运转,政府就不得不强行向农民摊派各种费用,集资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结果必然加重农民负担。这些,对于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都是很不利的。

农村税费改革后,空前的财政压力使单一主体的公共产品供给模式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为了摆脱困境,必须追求结构优化、实现由政府单一主体向政府和民间多元主体的转变。

(一)在供给主体结构优化过程中,政府仍应充当关键主体、发挥核心作用

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西方福利经济学家们认为,由于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若通过市场方式提供,很容易出现“搭便车”和投资不足的问题,并且在规模经济上缺乏效率。如果由具有强制力的政府来提供,则可以克服市场供给的缺陷。那么,由此而得出的结论是:政府应该是公共产品的天然提供者。可见,提供公共产品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能。在新农村建设中,公共支出政策的关键在于确保政府有效地提供农村公共产品,政府要把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纳入财政制度框架,真正成为农村优质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让广大农民能像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且,政府作为公共产品最重要的供给主体,要尽力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上,将农民承担的制度内公共产品成本和制度外公共产品成本都压缩在最小限度。

对于全国性的纯公共产品,包括社会治安、货币稳定、公平分配、政府活动等,应该由政府无偿足额提供,而不应再让农民承担任何成本。其理由如下:(1)广大农民在工业化初期,就通过农业税及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等形式将大部分农业积累转为工业积累,为城市工业化做出了贡献。

在城市工业具备了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后,政府应无偿为农民提供上述公共产品,作为对农民长年来超额贡献的补偿。(2)农民收入明显太低,严重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并进一步延缓了工业化进程,同时也使农民出现了不满情绪,形成了社会不稳定的隐患。对农民无偿提供全国性的公共产品,这是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的一个有效途径。(3)农民不为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直接缴纳税费,并不意味着农民就不为此负担税费。农民实际上还通过农用生产资料、生活用品及劳务的购买,支付含在商品零售价格中的流转税,其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绝大部分体现在城市的税收收入中,并由国家与城市分享。因而,政府对农村供应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并不是完全无偿的。

对于其他主体不能提供或不能高质量地提供的一些农村准公共产品,政府要寻求最优供给机制,保证提高供给水平。

(二)供给主体结构优化要十分重视以私人作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

尽管政府应该是公共产品的天然提供者,但当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供给时又存在非市场缺陷。查尔斯·沃尔夫曾详细探讨了这类缺陷:一是使成本和收入分离。非市场活动的收入具有非价格来源,主要由政府税收支付成本,易导致多余和增加的成本。二是形成内在性。私人的或组织的成本和利润很可能支配公共决策。三是派生外在性。非市场活动可能产生无法预料的远离公共目标的副作用。四是分配不公。非市场活动会产生权力或特权(而不是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不公。这些非市场缺陷会直接导致政府部门内部的低效率,引致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不足。因此,考虑以私人作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就显得十分必要。对于公共产品私人供给的可能性,戈尔丁、史密兹、德姆塞茨以及科斯等人早就从理论与经验方面作了论证。戈尔丁提出了“选择性进入”的概念,即消费者只有在满足一定的约束条件,例如付费后,才可以进行消费。戈尔丁认为,福利经济学忽视了公共产品供给方式上的“选择性进入”,若公共产品不能通过市场手段被充分地供给消费者,那是因为把不付费者排除在外的技术还没有产生或者在经济上不可行,而不是不能由市场提供。戈尔丁的分析尤其是他提出的“选择性进入”方式是极富创见性的。继戈尔丁之后,德姆塞茨指出,在能够排除不付费者的情况下,私人企业能够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他进一步认为,由于不同的消费者对同一公共产品有不同的偏好,因此可以通过价格歧视的方法来对不同的消费者收费。另一位学者史密兹认为,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消费者之间可订立契约,根据一致性同意原则来供给公共产品,从而解决“免费搭车”问题。如果说上述学者是从理论角度论证了私人提供公共产品的可能性,科斯则是从经验的角度论证了这种可能性。

科斯在其经典论文《经济学上的灯塔》中认为,从17世纪开始,在英国,灯塔作为公共产品一直是由私人提供的,并且不存在不充分供给的情况,政府的作用仅限于灯塔产权的确定与行使方面。在1820年,英格兰和威尔士共有46座灯塔,其中34座由私人建造。因此,英国历史上的灯塔基本上是由私人供给的。⑦科斯的研究表明,一向被认为必须由政府经营的公共产品也是可以由私人提供和经营的。借鉴西方学者从理论角度和经验角度的论证、研究结论,我国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也完全可以采取以私人为主体的方式。

但是,由私人提供的农村公共产品一般限于以下两类:(1)准公共产品。由于纯公共产品一般具有规模大、成本高的特点,只能由政府利用其规模经济和“暴力潜能”优势来较为经济地提供。准公共产品的规模和范围一般较小,涉及的消费者数量有限,正如布鲁贝克尔和史密兹所认为的,这容易使消费者根据一致性同意原则,订立契约,自主地通过市场方式来提供。由于消费者数量有限,因此达成契约的交易成本较小,从而有利于公共产品的供给。(2)具有排他性技术、可以将“免费搭车者”排除在外的公共产品。这即是戈尔丁提出的“选择性进入”的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由于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因此很难排除“免费搭车”等问题。而“选择性进入”的产品则可以有效地将“免费搭车者”排除在外,因此可以大幅度地降低私人提品的交易成本,从而激励私人提供某些公共产品。相反,如果缺乏某种排他性技术,则私人提供的公共产品难免会陷入“公地悲剧”。

(三)供给主体结构优化还应该以第三部门作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

农村社区和各种合作性的非盈利性农村社会服务机构都属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第三部门的范畴。许多国家的实践表明,第三部门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以美国为例,各类非营利部门一年的运作资金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7%~8%。如果把这些组织中义务工的贡献折算成金钱,非营利组织活动的价值接近国内生产总值的10%。我国2005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2万亿美元,假设从比重上我国的非营利部门能达到美国一半的水平,它一年便可为社会提供价值约9000亿人民币的服务,比政府的整个社会开支(包括福利性开支、转移性支付和社会保障开支)规模还要大。由此可见,利用非营利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将会具有战略性的意义,而利用非营利部门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同样具有巨大的潜力。

第三部门可以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对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失灵形成积极回应。第三部门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能够对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进行有效弥补,能够在决策咨询、政策宣传、政策实施、矛盾疏导、表达民意等方面起桥梁纽带作用,能够灵活、高效、低成本地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因此,以第三部门作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有着明显的好处:

首先,第三部门可以更好地满足农民对公共产品的多元性需求。对于“市场失灵”的一些公共产品,单靠政府供给是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的。因为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是多元的,但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只能是一种。在市场和政府双双失灵的情况下,民间非营利的第三部门可以拾漏补缺。它们是非营利的,不会利润挂帅,因此愿意提供公共产品;它们是民间的,不必行动划一,因此可以为需求较高的人群提供额外的公共产品,为需求特殊的人群提供特别的公共产品,从而满足政府和市场都满足不了的社会偏好。

其次,第三部门可以更好地满足农民对信息不对称性产品的需求。信息不对称的产品有两类,一类是服务的购买者并不是最终消费者,中间隔了一层;另一类是服务本身的性质太复杂,消费者对它难以评估。信息不对称的产品在不必由政府提供的情况下,若靠以营利为目的的私营机构来提供会造成一些问题,它们很可能会利用自己在信息不对称关系中的优势地位,以次充优、以少充多,欺骗消费者,谋取利润最大化。第三部门与营利组织不同,非营利组织的性质不允许它们分配营业所得。既然营利不是它们存在的目的,这类组织借信息不对称之机占消费者便宜的可能性就要小得多。

再次,第三部门的社区组织提供公共产品能够很好地弱化“搭便车”问题。“搭便车问题的严重性取决于群体结构的紧密程度如何。在一个结构紧密的社区内,人们个人主义较少并会严格遵从社会规范,因而搭便车问题不会太严重。”我国农民一般生活在村落之中,社区组织供给这种方式能够把公共产品的供给范围缩小到一个以村落为中心、以生活和工作为纽带的小集团之中,它容易符合农村的村情民意和提高农民的满意度,因而会有较高的供给效率。

罗西瑙与林德从实际效果上对比了第三部门与私人营利组织提供公共产品方面的差异,在将149个研究进行综合后,得出结论:在服务质量、需求者可接近性、成本效益和慈善四个方面,都是第三部门优于私人营利组织。

因此,优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必须充分考虑发挥第三部门的作用,将其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一个重要主体。

政府主体行为策略优化:营造合作博弈局面和消除背离公共利益的驱动力

在供给主体结构中,政府主体是核心,所以政府主体行为策略的优化对于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质量至关重要。理论启示与实际情况对于政府主体行为策略优化的突出要求有两个:(一)变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不合作博弈为合作博弈

自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经历了多次变迁。从本质上讲,每一次制度变迁过程都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定位、财政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博弈过程。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充分博弈后形成的契约格局,就是最终所采取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双方的博弈实际上是信息不对称状况下的一种动态博弈。在博弈过程中,地方政府出于本地区利益的理性考虑,夸大本地区农民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需求,片面强调财政缺口,逃避供给责任,其行为策略可以概括为:“叫苦”和“逃避”。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中央政府要保证各地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均衡,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中央政府根据各地区夸大的有效需求状况,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分配供给资金,必然导致严重的财政困难。面对各地方政府夸大农村有效需求的行为策略以及自身财政困难的局面,中央政府此时的策略只能是采取一种逆向选择行为:收回财权、下放事权,进一步把公共产品供给重点转向城市,其行为策略可以概括为:“收财权”、“放事权”和“转方向”。可见,农村纯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博弈过程中采取了不合作的行为策略。⑩显然,要改变这种公共产品供给的尴尬困境,最本质的要求是双方重新选择行为策略,打破原来的博弈困境,建立起良性互动的合作格局。

要建立和营造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格局,首先应该划分清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供给责任和范围。责任和范围不清是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中央和地方政府不合作博弈的症结所在,所以界定清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职责范围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1.强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共产品供给责任划分的两个要求。

第一,重视农村公共产品效益外溢的成本补偿。各级政府间对农村财政支出责任纵向配置的实质,是如何解决各层级政府之间合理分担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产品的总成本问题。如果考虑到农村公共产品的层次性、效益外溢性、公平性、民主性,公共经济责任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实际配置关系相当复杂。其中对许多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而言,为了克服其效益的外溢性、兼顾到效率与公平,不仅其决策责权、执行责权、管理责权、监督责权需要分别配置于两级以上政权机构,而且其中决策、执行、管理、监督等每一项责权都要从不同的侧面配置于不同层级政权机构。上级政府一定要以不同比例分担下级政府负责直接提供的农村公共产品的成本,因为这些公共产品具有正效益外溢性,只有在上级政府给予适当成本补偿的情况下,这种公共产品才能在数量和质量上实现最佳提供。第二,要使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与财政筹资能力相适应。提供公共产品责任的落实必须以相应层级的政府具有相应的筹资能力为基本前提。在某一层级政府筹资能力被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客观限定的情况下,如果赋予其超过这一能力的财政支出责任,就应该允许其量力而行提供低于相邻地区水平的公共产品,或者上级政府必须负责补充为提供涉及农村居民基本生存与发展权利的公共产品所需要的财力缺口。

2.明确划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具体责任。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公共产品的制度外供给,而制度外供给的原因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划分不合理,比如农村义务教育、优扶、计划生育等外溢性极强的公共产品,全部由乡级政府提供,既不符合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原则,也不符合公平原则。因此,必须明确划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具体责任:对于农村义务教育、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农村公共卫生保健、公共文化事业、大江大河治理、农村环境保护等外溢性极强的农村公共产品,应当由多级财政共同承担,尤其是中央、省级财政应担负主要的责任;对于电力设施和小流域防洪防涝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社会保障、成人教育、水利设施、农村医疗等,应当以主要由县、乡两级政府提供,中央、省、市级政府适当补助的形式供给;对于那些在转轨时期出现的特别类型的公共产品,比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行业信息提供等,应当视其外溢性的程度,分别由各级政府负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二)约束乃至消除政府官员背离和损害农村

公共利益的驱动力尽管政府是农村纯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但是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者的政府并不一定就能按照农民的需求合理供给公共产品。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治领域中的人也是“经济人”,均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布坎南指出,政治过程就像市场的交换过程一样,包含着来自自愿交换的互惠性,是一种正和博弈。每个具有独立价值和利益的个人,都会要求参加政治决策,以谋求实现其个人的目标和利益。“政府,就像一个纯粹交换经济中的市场一样,完全被视为汇总或平衡个人对公共政策之需求的一种制度。”

政府官员为了追求最大化的个人利益,往往会有背离和损害公共利益的驱动力:(1)自上而下的官员任命体制,导致拥有决策权的基层政府官员缺乏合理供给公共产品的压力。在政府内部,由于下属一般只是对上级负责,而上级领导往往以看得见的“政绩”来评价官员。因此,政府官员往往乐于想方设法供给能凸现其政绩的公共产品,结果就造成了短期能凸现政府“政绩”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而符合农民需求但需要大量政府投资又不能短期见效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2)政府决策者对“政绩”和“利益”的渴求,导致不符合农民需求偏好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农民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偏好受多种因素影响,但收入水平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在一定的收入约束条件下,农民会选择使其效用最大化的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消费组合,但是政府的一些决策者往往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而强制改变符合居民意愿的需求组合,导致超越收入水平的公共产品的过度供给,从而不能真正反映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3)政府与农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政府工作人员能够围绕自身的利益供给公共产品,以致造成了供给不足和供给过剩并存的结构性失衡。按照现代政治学的基本原则,人民与政府是委托关系。但是,作为委托人的农民由于信息不全很难分清哪些费用是合理的,哪些费用是不合理的;而作为人的基层政府则具有完全信息,在利益驱动下,基层政府及村组织往往利用信息优势而有意偏离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目标,导致要政府花钱但又不能直接使自己得利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而能直接、短期为政府人员带来政绩或是便于其设租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多。

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失衡的一个重要内因就在于政府官员的自利性,因此,要实现农村纯公共产品的合理供给,就必须构建一系列制度来约束乃至消除政府官员的自利行为。

1.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要通过在乡村组织中设立村民对公共产品需求的表达制度和传导机制,使多数村民的需求意愿得以真实体现。一方面,要量化政府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减少政府官员供给公共产品的随意性。另一方面,应在农村积极推进村级组织制度改革,推行村委会组成人员直选制度,真正把村委会建设成为一个村民自治组织,使村委会真正对村民负责,把村民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需求意愿及时、准确无误地传递给各级政府和组织,为各级政府合理地供给公共产品提供决策依据。

2.通过改革干部考核制度提升农村公共产品

供给的合理程度。考核晋升干部应结合所管辖农民的生产条件、生活的真实改善,通过农民对其政绩的认可程度来决定干部的升迁和奖惩,这样才能彻底避免侵害农民的行为,约束政府官员对农村公共产品“随意供给”的思想,树立其“合理供给”的思想。首先,要改革现行的基层干部任免制度,乡镇和村干部的任免应充分考虑农民的认同度。其次,要加强对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约束,健全基层政府资金收支管理。再次,要完善政府官员决策失误的问责制度。要充分发挥人大的“质询”和“罢免”职能,不断完善不信任投票制、弹劾制以及主要责任人引咎辞职制等。

3.推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听证制度。要在确保行政的透明度、扩大农民的知情权的同时,健全和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听证制度,扩大农民的质询权和参与决策权。

多元主体行为关系优化:形成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的伙伴关系

建立政府与民间主体伙伴关系的一个潜在的逻辑是:它们在农村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提供过程中,有各自独特的优势,同时也有其不足。戴维·奥斯本认为,政府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稳定性、不受偏爱的影响;私人部门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革新的能力、产生资本的能力、获得规模经济的能力强;第三部门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有很强的同情心、责任心和产生信任的能力。其中,政府最适合政策管理、维护公平、防止歧视、提高社会凝聚力;私人部门最适合经济任务、进行投资、产生利润;第三部门最适合社会的任务、志愿劳动的任务、加强社区管理的任务。

政府与民间主体伙伴关系的最重要特征在于:二者通过合作追求共同的或者一致的目标,协作的基础在于相互的利益,强调风险和责任共担。具体而言,民间主体分担部分农村公共产品生产的职能,而政府部门则在承担无法让渡的职能的同时,还要成为一个协调者、监督者、管制者。政府需要通过制定规则、监督规则执行、考核绩效等方式,承担执行和管制农村公共服务的角色。

(一)完善政府与民间主体伙伴关系的实现形式农村公共产品提供中政府与民间主体伙伴关系可以采取的主要形式有:

1.合同承包。由政府确定某种公共产品特许民间主体经营的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标准,通过竞争性招标形式对外承包给民间主体。中标者和政府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向农民提供公共产品,政府则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购买这种产品,同时对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这里,政府是公共产品的安排者,民间主体是直接生产者。

2.特许经营。政府不是用公共财政购买公共产品,而是把特定的公共产品生产条件租赁给有关的民间主体,由他们从事经营与服务活动。像合同外包一样,在特许经营方式下,政府成为安排者,民间主体成为生产者。特许经营的民间主体可以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提供公共产品,能有效降低农民负担,改善农村社会福利状况。

3.补助。由政府给予一些能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民间主体以补贴,其形式可能是提供资金、减免税优惠、低息贷款等。补助降低了特定物品对于符合资格的农民的价格,使他们可以向市场上接受补贴的生产者购买更多物品。在补助安排下,生产者是私人营利组织和第三部门,政府和农民是共同的安排者,政府和农民都向生产者支付费用。

4.志愿服务。像慈善组织这样的民间主体可以通过志愿劳动等,提供很多农民所需要的服务,其他志愿团体也可提供许多社区服务。在志愿服务这种安排中,民间主体中的第三部门可扮演服务安排者的角色,他们可以运用其雇员直接生产服务,也可以通过雇用和付费的方式交给其他组织去做。

(二)健全政府对民间主体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某些农村公共产品由民间主体供给决不意味着要完全脱离政府,相反,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的民间主体供给中应该发挥至关重要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1.为农村公共产品的民间供给者提供制度激励。这包括对公共产品产权的界定以及给予某些激励措施等,从而为民间主体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产权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安排,民间无法进行界定,只能由具有“暴力潜能”的政府来界定。而且,由于某些公共产品具有高成本、非赢利性等特点,政府可对公共产品的民间供给者给予补贴或其他优惠性政策。

主题文化论文范文6

论文关键词 资本主义 文化 公共家庭

可能缘于贝尔对知识人阅读其著《资本主义文化矛盾》(初版)之态度/方式的严重不满,他在该书“1978年再版前言”一开篇就点出知识人可能对待该著之再版的态度:其一,对聪明的人来讲,“将书快速扫一遍,只阅读那些令他感兴趣的部分,而跳过其他所有章节……也许就已经足够了”。其二,“这些年来,许多人并不真正阅读书籍,而是草草过一遍……找出几句话压缩成论点,然后找个标签,把作者放进时髦评论语汇的合适专项中”。然而,面对贝尔此书满篇的知识性堆砌,笔者却并不止于此。

笔者以为,其一,贝尔此著具有强烈的现实关怀,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及其引发的严重政治后果,因而他努力试图“拯救”业已且正在“堕落”的资本主义。其二,笔者质疑,就贝尔所要解决的问题而言,其理论解决方案——“公共家庭”(publichousehold)理论,能否达到他预期的理论效果或目的?因此,本评论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的文本梳理:贝尔所关注的现实问题是什么;他对该问题是如何进行学理分析和解答的。第二部分是笔者对贝尔之理论解决方案的评论:相较于前人相关研究,该理论解决方案的知识增量是什么;相应地,该理论解决方案的知识限度何在。

一、《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的知识梳理:问题与论述策略

一看到“知识梳理”,许多读者或许会烦腻而跳过不读。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原因可能主要有下述两个:其一,一些评论者在进行知识梳理时,过于拘泥于文本,给人以“抄书”之感;故,读之如味同嚼蜡;其二,读者对“知识梳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知识梳理”是评论人对评论对象的个殊化理解,而非中规中矩的复述,因而知识梳理是理解评论人观点的基础或前提条件。

《资本主义文化矛盾》除绪论性和结语性文字外,其内容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现代性的双重羁绊”主要阐述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理论。资本主义的展开过程也就是西方社会现代化的过程。西方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也是跟其传统分离的过程。贝尔认为,西方资本主义得以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动力因素是“加尔文主义和新教伦理”。但是,西方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新文化却跟“新教伦理”精神相悖离或相矛盾。“新教伦理”强调“禁欲”,而西方资本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新文化是“贪欲”。这是贝尔所言西方现代性的第一重羁绊。西方资本主义在发展的过程,也即现代化的过程中,社会领域出现了分化,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和文化领域各自遵循它们的轴心原则:经济领域(技术经济结构)中的轴心原则是功能理性/经济化,政治领域中的轴心原则是合法性/平等,文化领域中的轴心原则是“自我表达和自我满足”。这三个领域所遵循的文化互相冲突或断裂。比如,在经济领域里祟尚的文化是节俭、禁欲等,在文化领域祟尚的是自我、感觉、享受等,而这二个领域却都反对政治领域的平等观念。这是贝尔所言西方现代性的第二重羁绊。就西方现代性的双重羁绊而言,第一重羁绊从历史维度进行论述,说的是资本主义分化的历史矛盾;第二重羁绊从当下维度进行,说的是当下西方社会整体意义上之文化的断裂。以上分别是第一部分第一章“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和第二章“文化话语的断裂”的主要内容。这两章是此文本第一部分的核心内容。而第三章“20世纪60年代文化情绪”是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理论的个案表达/研究,第四章“走向伟大复兴:后工业时代的宗教和文化”则是对资本主义文化矛盾发展/演变的预测,而非对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的解决方案。因此,贝尔在文本第一部分中主要是阐发其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理论,这是他观察资本主义当下社会的理论眼镜和分析工具。

文本第二部分“政治的困境”主要是贝尔借助其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理论对西方社会国家所面临之问题的诊断。贝尔认为西方社会,尤其是美国之所以存在国家危机,其内在原因是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的存在。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导出了西方社会的国家危机。可见,贝尔之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理论的提出是对西方社会国家危机、社会整合问题的诊断。在第二部分第五章“动荡的美国:国家危机中的暂时和永久因素”主要是以理论的方式提出美国社会存在的危机问题,并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理论进行个案分析。第六章“公共家庭:论‘财政社会学’和自由社会”中,贝尔主要提出自己解决西方社会国家危机的办法——“公共家庭”理论。因此,文本第二部分主要是作者借用资本文化矛盾理论提出问题——美国社会国家危机问题,然后提出自己的理论解决方案——“公共家庭”理论,并希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乃至解决资本主义文化矛盾。

二、对贝尔“公共家庭”理论的评论:知识的增量与限度

《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的理论野心很大。贝尔试图在该书的第二部分第六章中“提出调和以下两者的一些手段:一是对一个正义公平的现代社会来说非常重要的政治自由主义;一是社会管理方面必要的公共社区特征——我称之为公共家庭”。在贝尔看来,要解决西方社会(尤其是美国)的国家危机,甚或一同缓解/解决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应从政治领域入手。政治领域是各个国家社会得以凝聚的中心,当然也是西方社会的核心。政治领域的凝聚,是西方社会资本主义得以长存的基石。为了解决西方社会国家政治领域的凝聚问题,贝尔提出了“公共家庭”理论。在文本中,贝尔于西方历史文化中吸取对缓解/解决资本主义文化矛盾有用的文化元素对该理论进行了系统的理论论证。一如上文所提及的,贝尔所提出的“公共家庭”理论主要是针对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理论的。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他对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理论的不满。在贝尔看来,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是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的表征或必然结果。“公共家庭”理论的提出凸显了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理论的理论前提,那就是“良序国家”的存在。罗尔斯提出政治自由主义理论是以默认“良序国家”的存在为前提的,但现实情况是,我们往往首先要面临的问题是维续一个政治秩序。也就是说,该种政治秩序的存在不是自然而然存在的。因而,贝尔“公共家庭”理论的提出就是将政治自由主义理论所赖以为基的前提条件“良序国家”或政治秩序问题化了。换言之,我们必须先关注一个政治秩序是否存在的问题,然后才能关注一个政治秩序如何存在抑或正义与否的问题。但是,贝尔提出的理论解决方案——“公共家庭”理论,其最大的理论负担是西方社会(尤其是美国社会)因文化(如共识、信念等)之历史性或内部性矛盾的激化而可能会崩解。基于这种负担,贝尔在西方文化史上寻找当下西方社会能够公认的一些文化元素进行理论提炼,以消减西方社会可能崩解的文化内因。在这种意义上,贝尔的“公共家庭”理论中存在相较于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理论的知识增量。

其二,接着要论述的乃是贝尔所提出之“公共家庭”理论的知识限度问题。贝尔提出“公共家庭”理论来解决西方社会的国家危机/认同危机,进而解决西方社会所存在的深层问题——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贝尔在解决对该理论的可接受性问题上,他主张仍采用社会契约的方式。一如他所言:“这是一种社会契约,但是,尽管是在不断更新的现在,不断协商这种社会契约,它不能无视过去。”不过,这里所存在的问题乃是,除了贝尔,谁还将会是“公共家庭”理论的接受者或推行主体?“公共家庭”理论的提出是为了应对西方社会(尤其是美国)的认同危机,解决西方社会深层问题——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但是,该理论要成为西文社会重新取得认同之理论基础的主体性力量在哪里?换言之,贝尔的“公共家庭”理论是一种罗尔斯意义上的“完备性学说”。“公共家庭”理论如何获得它的合法性?这是“公共家庭”理论的“阿其里斯脚踵”。这也是事关该理论作为西方社会政治秩序之理想图景的资格问题。不过,一如贝尔自己所承认的:“我是经济学领域中的社会主义者,政治领域中的自由主义者,文化领域中的保守主义者”,贝尔所提出的“公共家庭”理论试图超越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从其文本中“公共家庭”理论的思想支援来看,贝尔既吸取自由主义的思想资源,也吸取了社群主义的思想资源。并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中的学理倾向更是社群主义的。因此,贝尔的“公共家庭”理论内含着某些社群主义的理论前设。从这种意义上说,贝尔“公共家庭”理论的“完备性”是缘于/基于他对社群主义前提有所肯认的立场。

基于以上分析,此文本中的知识增量和限度就比较容易理解了:正是基于贝尔自身的某种社群主义立场,他首先关注的是一个社会的存在问题,而不是像一般的自由主义者那样先将该问题进行悬置。但是,贝尔的这种论述策略却要面临政治自由主义理论的质疑:贝尔,你有何资格将“公共家庭”理论“强加”于西方社会的所有主体之上?这可能是所有主动的理论建构抑或被动的否定性理论建构都要面临的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