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内容范例6篇

法制教育内容

法制教育内容范文1

法制教育是我国有计划地开展提升全体公民法律素质的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性质应如何界定,教育界一直有争议。尤其是在2006年教育部“05方案”将法律课程与道德课程进行整合后,学界对法制教育的性质的看法更是莫衷一是。有人认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不同于“法律教育”和“法学教育”,它不属于智育而应属于德育的范畴。反对者则认为,法制教育有其独立的存在意义,不应当成为德育的附庸。不管存在怎样的分歧,强化理工专业大学法制教育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人才强国战略需要强化对理工专业学生的法制教育。通常认为,理工专业的素质教育应涵盖知识、能力和品德三个方面。复合型知识结构成为未来人才的基本特征,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理工人才应具备外语、法律、媒体表达等综合能力。基本的法律素养和一定的法律技能,是理工专业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未来对优秀理工人才的基本要求。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需要强化理工专业的法制教育。“缺乏综合素养的技术人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不断出现的大学生涉法事件以残酷的事实和惨重的代价,表明了大学生法制教育形势的严峻与紧迫。理工专业大学生人文基础相对薄弱,法律意识相对淡薄,违法犯罪的概率相对更高。所以,切实有效的法制教育能够真正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与未来发展保驾护航。课程体系建设也需要强化对理工专业学生的法制教育。工科教育的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三大部分。按照目前的通行设置,法制教育类课程属于公共基础课的性质。应通过增加质量高、数量够、层次多的法制教育公共课程,使理工专业的课程体系趋于科学完善。由于课程设置、专业基础、思维方式、文化氛围等因素的影响,理工专业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高校法制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线性思维定势和重理轻文的心理取向,使理工专业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更容易被忽视,法制教育的实效相对更差,面临的问题也更多。从调研数据与社会现实看,高校法制教育的整体情况与预期目标有较大差距。政策导向的制约。教育部将原来全国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整合成了一门课程,使法制教育完全从属于德育的范畴,法制教育在工科院系中彻底丧失独立课程的地位。在理工院校中基本上很少有相关法制教育课程的专门设置。整合后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法律内容被大幅删减,课时被大量压缩,而事实上这又是很多理工院校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法制教育平台。由此,理工专业法制教育的渠道被减少、手段被限制、效果被弱化。观念的制约。理工专业大学生多以理科背景为主,对法律类课程既无基础又无兴趣。重专业轻人文的倾向在理工专业学生中普遍存在,加之线性的思维定势,一些学生甚至把法制类课程完全等同于“政治”活动而心存抵触。专业至上的心理偏差,使他们对所有法制活动或法律社团淡漠甚至不屑一顾。当然,这种认识误区不仅普遍存在于理工大学生中,甚至在理工院系的领导与专业课教师中也有不同程度的反映。客观条件的制约。理工专业法制课程完全以理论讲授的方式进行,实践环节基本上被虚化。当前,存在实践训练侧重于专业技能,很少涉及法制教育。课程整合后,法制教育师资呈现出良莠不齐的状况,不少法制类课程的教师是出自原来的思想政治专业或伦理专业,通过短训或自学转岗而来。甚至有相当一部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师,是由以大学辅导员为主体的政工干部兼任的。外部环境的制约。理工专业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在法治社会与法治校园的背景下进行的,但是法治社会与法治校园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在社会上,工程建设领域的贪腐案件不断发生。在校园内,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以及校园刑事案件不时出现。学校不是独立于社会的象牙塔,整个社会的法治进程与法治水平也会影响理工专业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开展。所有上述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理工专业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

理工专业大学生法制教育属于素质教育,其目标是培养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而非法律专才。所以,法律意识与基本的法律技能将是理工专业学生法制教育的重点。树立起对法律的信仰,则是理工专业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最高目标。如果说法律观念是法律大厦的基本框架,那么法律知识则是这座大厦必不可少的砖石。所以,除了要求拥有观念层面的法律意识外,大学生法制教育也不应排除知识与法律技能层面的内容。理工专业法制教育是一个全程性、全面性、多元性的持续过程。时间上贯穿了大学四个年级,内容上包括实体法与程序法,形式上除了课堂教学还包括法制讲座、法律辩论、模拟法庭、“法律三下乡”等多种途径。即使同样是课堂教学,既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公共必修课程,还包括《知识产权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专业选修课程。理工专业面临繁重的专业课程,学生无暇也无力参与过多的法制教育课程或活动。所以,在确定理工专业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时,必须以针对性与实效性为原则进行精心筛选。在法律理念的培养上,重在塑造理工大学生崇法守法的观念。首先,是法律至上的观念。旨在通过对法律概念的准确诠释,引领学生透析法律的内涵、本质、特征、功能,为整个法制教育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其次,是权利与义务的观念。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理解法律关系的钥匙。大学生应在掌握法律权利与义务辩证关系的基础上,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再次,是自由公正观念。自由表明了公民享有和行使受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而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的价值目标与应然要求。理念层面的教育主要应以法学理论课程和法制专题讲座来完成。在法律技能方面,重在培养理工大学生知法用法的本领。宪法与行政法知识是公民教育的基本范畴,也是未来工程管理人员的基本培训内容,这自然应成为理工大学生的重点学习内容。另外,还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首先是民商法律知识。理工专业大学生作为一个现实的人,必然会与他人和社会之间发生各种各样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例如继承、婚姻、合同、公司等行为,作为市民社会成员必须具备相关基本素养。其次是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虽然其属于广义的民法范畴,但如何有效地保护自己与他人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是一个理工专业学生所应当了解的。再次是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作为程序法,它有助于引导学生通过法定渠道合理解决与他人间的权益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部分主要以《产品质量法》等选修课程,以及与之相配合的一系列专题法制教育活动来实现。

要将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成功转化为法制教育的现实效果,就必须借助切实有效的教学方法。理工专业法制教育是一个全程性、全面性、多元性的持续过程,但课堂教学仍然是当前理工专业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模式之一。理工专业的学生人文基础普遍薄弱,法学理论与法律条文晦涩枯燥,所以必须从课堂教学的方法着手,才可能真正提升法制教育的效果。鉴于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笔者以为,执教理工专业大学生法制教育类课程应注意以下问题。教学模式的多元化。应将传统的讲授法、案例式教学、参与式教学、多媒体教学等多种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与不同的教学班级,探索最适合的教学模式,追求最好的教学效果。教学方式单一,过分依赖讲授的模式,是法制教育效果欠佳的原因之一。专题式小讲座的使用。开设专题式小讲座有助于教师从宏观上、整体上对某些观念或知识进行纵深讲解,也有助于形成理工专业学生立体的、体系化的法律知识与能力,从而突破教材内容的平面化与条块化。专题的确定既需要养眼于教学的方便,更需要考虑有利于学生的学习与成长。有条件的学校应在法律教研室的统筹安排下,推动法制课程整体式的专题教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结构与内容,非常适合以专题式教学的方式进行法制教育。重视教学语言的工具性价值。教学语言是法制教育最核心的教学工具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法制教育的成败。为避免法制教育的枯燥与死板,在教学语言上要恰当地处理好导向与幽默、生动与准确、传统与时尚、激昂与舒缓等多重关系。教师应有熟练驾驭法制课程教学语言的能力,充分利用字、词、句、段、声音与形体等的巧妙组合,为课堂营造出纯净高雅、行云流水般的意趣与境界。同时,通过对相关案例的精彩演绎,对法律理论的有力论证,使学生体会法律的魅力,感受法治的力量。教学环节的完善。从教学实践看,法制课程案例的筛选、视频的制作、专题的确定、知识点的诠释等教学环节,都是影响理工专业法制教育课堂效果的重要因素。要真正提升法制教育的实效,就必须从细节上着手处理好上述环节。比如法制案例的筛选,应力求补充最新的、最典型的、最有感染力的案件,以强化教学效果。教学专题的确定,应超越教材体系,以有利于解决学生成长成才中遇到的问题为原则,结合理工专业的特殊需求来设置教学专题。教研室应当在教学视频、教学课件及文字资料等方面扮演统筹管理的角色,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有。

法制教育内容范文2

关键词:高校;法制教育;定位

高校法制教育是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法制教育,需要对其性质、目标、内容等方面的定位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进一步寻求共识。

一、高校法制教育问题

长期以来,高校的法制教育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究竟是侧重智育还是德育?是侧重法学知识灌输还是法律素质培养等等诸多问题?人们还没完全明确。尽管教育部在课程设置上把法制教育一直纳入思想政治教育范畴,比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05方案”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合成一门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有些教师认为法制教育就是法律知识教育,在教学中总是片面追求传授法律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由于法律基础课课时少,内容多,教学中往往蜻蜓点水,详略不当,甚至本末倒置,难以实现法制教育的目标。

二、高校法制教育定位

(一)性质定位

当前对法制教育性质的定位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高校法制教育是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并不是将法制教育作为德育教育的一部分。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没有明确法制教育和法学教育的真正意义。法学教育和法制教育都是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使学生树立起法律精神,培养起学生的法律意识。但它们又有着明显的不同,法制教育面向的是所有全面发展的公民,而法学教育则是针对专业型的法律人才进行培养。在教育的内容上,法制教育主要培养人们的法律观念,形成良好的素质,而法学教育则是重视培养人的系统法律知识和制度等。

在我国的高校法制教育中,很多的教师都将其性质混淆,将道德与法制之间的本质联系分离,使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产生对立的关系。当前,大学生犯罪的案件一直不断出现,主要原因并不是学生不懂法律知识,而是他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有所扭曲,学校并没有重视起培养学生正确的观念。当他们丧失了道德的控制之时,就会产生邪恶的想法,使得犯罪事件发生。因此,高校法制教育应将道德教育放在首位,使学生增强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守法。

(二)目标定位

在高校的法制教育目标定位上,有的人认为法制教育就是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教育,而有的人则认为是对学生进行守法教育。这些法制教育目标定位在一定程度上都有些片面,将法制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混为一谈。这样的教育只是淡村的进行法律知识概念教育,导致学生在课堂教育中根本没有真正的领悟法律知识,同时在法律意识上也得不到强化,使得法制教育课堂起不到真正的教育效果。因此,高校的法制教育课堂应把握住有限的教育时间,明确教育目标,提升教育的效果。

(三)教育内容和方式定位

我国高校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将法制教育当做一门课程来对学生进行教育。学校领导对此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教育上没有做到真正的法制教育融合,教学内容比较知识化、概念化。这样的教学使得学生对法律缺乏真正的认识,导致学生学法而不懂法,懂法而不守法。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首先在法制教育的教材内容设置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教材中主要是对法律知识的论述,使得教师也很难对内容进行拓展。其次,教师的专业水平有所欠缺,一部分法制教育的教师并非法律专业出身,对法律知识自身也很难把握,在教学中自然无法正确的组织教育。而对于教育的方式来说,近年来相关人士也一直在不断的进行研究,但强化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网络化的法制教育课堂等都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高校法制教育正确的进行定位

(一)正确定位法制教育性质

高校法制教育中应重视起对学生的德育教育。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中的重要部分,同时也是教育的一项基本内容,对高校大学生的培养应牢牢的把握住“德”的教育,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当前已经有很多国家将法制教育包括在了政治教育当中,而政治教育则是德育教育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中的一部分。此外,我国关于学生的法制教育文件中明确的规定了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中的内容。因此,高校一定要积极的对法制教育进行改革,重视起学生的德育教育培养。

(二)正确定位法制教育目标

对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进行正确的定位,有利于高校的法制教育活动开展,有助于指导培养方案。当前我国的高校学生法律意识已经有所提高,但法律素质却迟迟得不到提升。因此,高校法制教育应将重点内容放在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对高校的法制教育进行及时的更新,保证与时代接轨,将法律素质教育作为教育学生的重点。新时代的大学生应有高尚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成为我国未来发展中的优秀人才。对此,法制教育的目标定位,就应该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素质为主,帮助学生养成而健康的意识。

(三)正确定位法制教育的内容

当前高校法制教育内容只重视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而忽视学生的道德素质教育。正确的高校法制教育内容应培养学生的正_法律观点,使学生养成高尚的道德素质。法制教育的内容对学生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性意义。大学法制教育的课堂时间是有限的,教师不可能将所有的法律知识全部传授给学生,即使学生记住了这些法律知识,了解了法律条文,但也无法避免学生的犯罪事件发生,因为法律是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的,一旦出现了新的条文和规范,薛恒所学的法律条文就不能再起到作用。因此,在高校的法制教育内容上,应将对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价值观念等放在首位,而不是对学生进行单纯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教育。在高校的法制教育方法上,学校应采取综合性的教育方式。在现代多元化的社会中,任何的单一教育方式都很难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只有采取多样化、综合性的方式才能起到更好的教育效果。例如教师可以在理论课中结合一些案例进行分析,利用多媒体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等,增加法制教育的有趣性,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从而保证教育效果得到提升。

结语:法制教育在高校中是基础性教育,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应不断的进行创新和改革,使之形成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只有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才能更好的推动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姜大志,张春龙.高校法制教育的实践与思考[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1,04(05):51-55.

[2]刘咏梅,赖玉萍.试论新时期高校法制教育目标体系的建构与实现[J].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4,04(01):21-24.

法制教育内容范文3

一、普通中学现行政治课教材名称的缺陷

多数地方普通中学现在所用政治课教材(试用修订本,人教版)的名称,初中的叫《思想品德》,高中的叫《思想政治》。这样的名称对进行法制教育,主要有以下弊端:

1 体现不出法制教育的地位及其重要性

《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这样的名称,只表明了思想教育、品德教育、政治教育的内容,没有体现出法制教育在政治课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因而难以引起教师和学生对法制教育的重视。它所导致的一个直接结果是,教师和学生首先在思想认识上往往只把上述课程当作是品德、政治课来对待,从而淡化了对法制教育的关注程度。

2 限制了对法制教育内容的拓展和挖掘

上述教材的名称,本身涵盖不了法律知识,在其中渗进法律知识已名不符实。如果要把它们作为法制教育的骨干学科来对待,在内容上进行拓展和挖掘,这不但有损这些学科知识结构和体系的严密性,使其更加显得不伦不类,而且对教师来讲,在同一门课程所规定的课时内,既要完成品德或政治学科的教学任务,同时又要加强法制教育的分量,实在是难以兼顾和做到两全其美。

3 容易导致品德、政治与法律之间界限的混淆

把法律知识纳入冠以《思想品德》、《思想政治》名称的教材中,模糊了品德、政治与法律之间的区别,容易使学生产生三种社会现象是一回事的印象,不利于培养学生严格守法的观念。特别是高一教材,其名称叫做《思想政治》,但内容实际上却是经济知识和一些法律知识。这种现象,最终导致了经济、政治与法律之间界限在区分上的困惑,容易产生把经济、法律现象当作思想政治现象的误解。

上述教材名称存在的缺陷及其弊端,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制教育的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关于中学法制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涉及法制教育方式、方法改革的较多,涉及法制教育内容调整的很少,涉及政治必修课教材名称变更的几乎没有。前两种做法,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但忽视了上述那些在思想认识、内容结构和知识特点等方面具有根本性影响作用的问题,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大的欠缺。

二、更改教材名称,突出和推进法制教育

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党和政府多年来一直予以高度重视的问题。中央有关部门为此下发了多个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制定了一些相关措施。比如,贵州省《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强调,为了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认真落实学校法制教育的教材,健全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法制教育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上述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规定的任务,笔者以为,首先应从教材名称人手,使它充分体现法制教育的要求,从而为增强法制教育效果奠定良好基础。

1 教材名称应能引起师生对法制教育的关注和重视

教材名称好比店铺的一块牌子,像它对顾客的影响一样,不但直接影响着师生对教材的关注和重视程度,而且集中体现着教材的基本内容及其特点。作为实施法制教育的教材,其名称也应当能吸引师生的注意力,才能引起他们对该门课程和教学活动的兴趣和重视。通过调查发现,在高中阶段,那些对法律知识比较有兴趣的学生,在开设了《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的学校,尽管这是一门选修课,但他们对该门课程的重视程度远胜于必修课。其首要原因就在于它的名称引起了学生的注意,他们认为可以从教材中获得对自己有用的法律知识。

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要培养和增强人们的守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在社会生活中按法律规范行事。它强调的是用法律调整人们的行为,使法律成为人们生活中的行为规则。在《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的名称下讲法律知识,总体上给人的是一种极为抽象的观念性的感觉,体现不出法律对人们行为的具体指导和规范作用。尤其是对中学生来讲,他们往往认为这样的课程只是一种空洞的说教,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因而不够重视。对教材中涉及的那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他们通常也是把它当作像政治常识那样进行背诵的知识来掌握的,并没有自觉地把它作为行为规范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因此,要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首先必须在思想上引起学生对法制教育重要性的感性认识,然后才能通过教材中具体内容的讲述进一步增强他们的理性认识。这是人们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在法制教育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学生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基本途径。

通过更改教材名称,可以突出和彰显法制教育的地位,使学生从接触教材开始就关注和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从而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

2 教材名称应能体现和概括“法制”的内容

每门学科都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每门课程都有自己特定的内容。课程和教材名称应是其内容的高度概括,并使名称与内容相一致,这是学科分类和课程及教材名称科学性的要求。比如,高等学校原来的思想品德课和法制教育课是分开设置的,教材名称分叫《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后来将两门课程合在一起,教材名称则叫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就使教材名称与其内容达到了统一。同样,在中学阶段,要把思想品德、思想政治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作为一门课程来开设也是可以的,但需考虑教材内容与其名称应当协调一致,这样才能一方面保证教材本身知识结构的科学性,另一方面又能与高校的教育内容大体吻合,从而有利于学生进入高校后接受相应的进一步的道德、政治和法制教育。

而且,按照、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于2007年7月联合制发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思想品德》、《思想政治》作为法制教育的骨干学科。要在教学中挖掘法制教育的内容,以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但实践中要这样做,在目前法制教育本来就只作为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辅助内容来安排的情况下,必然使现已存在的同一教材中法律知识内容与上述学科知识内容体系的矛盾更加突出。要解决这一问题,在现行教材名称的框架内是无法实现的。因为,任何一种知识的拓展和挖掘,都应当是在特定学科所能包容的范围内进行,否则,便会损害学科知识结构及其内容的内在统一性和严谨性。

鉴于此,笔者认为,解决这一矛盾的最简单、最实用的办法,就是在上述教材名称中分别加上“法制”一词,这样就便于在教材内容的安排上,将法律知识与品德、政治知识构建成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体系,使其形成合理的结构;同时又能为挖掘法制教育内容提供广阔的空间,使教师在教学中游刃有余。

3,教材名称应能体现品德、政治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品德、政治与法律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这种关系应在教材名称中体现出来,才能避免教学中不自觉地将它们完全割裂或相互混同的现象发生。在我国,品德、政治与法律虽然在阶级本质、基本内容等方面有其一致性,但它们毕竟是各不相同的社会现象,各有自己的特点和要求,分属于不同的范畴,不应笼而统之地揉合在一个名称之下。

现行中学《思想品德》、《思想政治》教材由于其名称的局限性,其中法律知识的内容无法形成相对独立的体系,只能在介绍有关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知识中添加进去,因而呈现出一种分散、零乱的状况,造成了不同学科知识在内容上的混杂,导致学生对品德、政治与法律各自的特征及其区别难以分辨。这种情况在中学生进入高校后仍有明显表现。本来是中学阶段就应初步解决的问题,进入高校后还需从头进行讲述,影响了教学任务的完成及其效果。这是在设置中学政治课知识结构时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

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它具有明确的规范性和强制性,这种特征就集中体现在法律制度上。如果在教材名称中加上“法制”一词,就能鲜明地体现出法律的基本属性,让学生对品德、政治与法律的关系有一个总的认识。

法制教育内容范文4

关于高校法制教育的性质。现阶段主要观点认为高校法制教育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教育,而是全面的法律意识教育,属于德育范畴。2005年、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中,明确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列为四年制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四门必修课之一。但实践中对这个问题还有不同的看法,主要观点有:(1)高校法制教育有其独立性,不应从属于道德教育。[1]张晓敏认为素质教育的理念下,应当还高校非法学专业的法制教育之独立性地位。[2](2)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刘颖认为法制教育确定了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推动了公民教育的发展与实践,是公民教育行进过程中的重要环节。[3]关于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主要观点有:(1)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主要是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4](2)高校法制教育的基本目标在于培养知法、守法、护法的大学生,这是我国高校法制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培养的前提和关键。[5](3)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质。[6](4)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终极价值目标应当是人的全面发展。[7](5)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并帮助其树立法律信仰。[8]还有论者认为高校法制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培育大学生的法治信仰。[9]高校法制教育的体系与内容研究关于高校法制教育的体系构建研究。代表性观点有:韩世强认为当代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应当是兼容“意识”、“知识”和“行为”于一体的法律素质构建,其教育的真正发挥必须依赖一套健全完善的实现结合机制。[10]黄青燕认为应当建立法制教育的衔接机制,实现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心理教育相结合,课程教育与校园法制文化建设相结合,校园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11]高校法制教育内容,主要集中体现于“基础”课程之中。主要观点有:(1)高校法制教育内容要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核心地位。黄文艺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具有核心地位,应致力于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培养法律思维习惯,形成坚定的法律信仰,增强依法办事能力。[12](2)应当调整法制教育相关教学内容。沈蓉等认为增加有关经济法内容的教学应当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客观要求,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新经济形势下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13](3)完善“基础”课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内容,构建实用型的法制教育内容体系。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内容应当能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还要能帮助大学生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14]

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和原因研究

在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和原因的探讨方面,许多学者都通过相关的问卷调查进行研究。1.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颜素珍等对南京地区的高校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行了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15]郭先根认为,目前高校法制教育缺乏领导组织机构和合理规划,法制教育课程尚未作为一门必修课正式列入教学大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持续存在。[16]孙勉认为各高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往往重视道德教育,而忽视法制教育,表现为重劝导轻约束、重自律轻他律、重扬善轻抑恶,其直接后果是“站得高、行得低,说得多、做得少,口气大、效果小”。[17]2.大学生法治信仰的缺失。一些研究者通过深入实地的调研,结合调研数据深刻剖析了当代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的困境及其根源。如谢山河、黄章华主持的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18]张雪芹对转型期大学生法治信仰的调查。[19]王美君以武汉市非法律专业大学生作为抽样调查对象,设计调查问卷,分别从基本情况、法律认知、法律服从及运用、法律权利意识、法律心理以及法治教育对被调查者进行调查。并运用统计分析软件,对大学生在法律意识上的共性特点进行了总结。[20]王西阁认为受传统法文化的影响,法律工具主义思想很难内化为主体对法的动力,传统“无讼”思想也导致了大学生思想意识中对法律的轻视。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法制教育单一的途径和高校学生管理行政色彩过浓以及社会现实支持的欠缺都有碍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形成。[21]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研究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径是学界研究最多的问题。具代表性的观点有:1.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观点在学界已形成共识。陈大文认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创新理论为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提供了理论依据。[22]余国政分析了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合的客观基础,并从教育观念的变革、课程改革、教师素质结构的改善和思维方式的变革、“先德教”和“后法教”分层的教育等四方面来实现两者的融合进行了探讨。[23]2.不断创新高校法制教育的教学方法,深入研究比较教学法、讨论教学法和实践教学法等的开展。黄文艺认为除了法制教育中常用的案例教学法之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可以采用比较教学法、讨论教学法和实践教学法。[24]王康康、徐延平认为,应当利用主流传媒对大学生进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大学课堂,发挥课堂教学在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大学校园环境,将无声的熏陶与有声的教育相结合;走出校园,开辟第二课堂。[25]3.开展比较研究,借鉴国外法制教育的经验。李俊杰比较研究了中美两国法制教育,认为在理论上可以借鉴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和人本主义教育思想;实践上值得借鉴的有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等经验。[26]车雷研究了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认为其教学内容的选择侧重于与公民身份密切相关的法律,强调公民意识的养成;法制教育能够有效利用社会法律资源,为学生提供富有意义的实践教学机会,极富启示作用。[27]4.紧跟中国法治进程,及时调整更新教材内容。“05”方案之后“,基础”课教材经过几次修订,对法律基础部分的内容有所完善,使理论更加联系实际,贴近学生。陈大文认为,“基础”课教学应当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内部关系,正确认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28]5.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径应当体现人文精神。林国强认为,法治信仰的培育方式应当注重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质。[29]蒲鸿志认为青少年法制教育面临人文精神缺失的困境,忽视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导致法制教育的功利化。法制教育方法的人文向度是一种创新,强调沟通、感悟、互动和体验。[30]6.重视法制教育网络化的研究和实践,主张利用网络这个新载体,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弥补传统法制教育的缺陷。任莉莎在硕士论文中详细论述了增强我国高校网络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对策,并提出从三个不同的层面着手探索增强实效性的具体途径。[31]7.优化校园法制环境,营造校园法治氛围,突出高校管理中的法治取向。黄蔡芹认为校园环境对大学生的思想言行能产生强烈的致导作用,优化学校法制环境能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起到潜态的影响作用,提出了校务公开制度、学代会制度等途径。[32]王西阁认为目前我国高校管理中存在人治色彩浓厚、行政化趋向严重的现象,对法制教育产生不良影响。高校管理必须秉承法律至上、权利本位、民主自由等法治精神,依法治校,实现高校管理的法治化。要健全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大学生权利救济制度等。[33]张庆旭则从诉讼法学的角度专门研究了高校学生处分申诉制度的修正与完善,为保障学生权利、实现校园法治提供了有益参考。[34]

高校法制教育的原则和规律研究

法制教育内容范文5

事实上,在新课改培养目标下,小学数学教材设计了大量生动活泼的情景,许多教学情景都含有潜在的法制教育元素,教育性极强。小学数学教师要树立和强化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观念和意识,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目标。在备课和教学实施过程中积极挖掘数学教材中的法制元素,开展数学教研活动时要将此列为研讨内容。以苏教版小学数学教材为例,如讲授《认识人民币》,通过给学生展示各种面值的人民币,配以图片说明,指出人民币的特征和防伪标记,帮助学生认识人民币,体会人民币在实际生活中的作用,并有机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内容,教学生爱护人民币,勤俭节约。在教学“轴对称图形”时,可结合课本中练习辨识交通标志哪些是轴对称图形,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内容,学生通过讨论,增强对交通标志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在学习统计知识教学《统计与可能性》时,结合课本练习“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情况摘要”和“上海市的空气质量日报情况摘要”以及对空气、空气污染、空气与人体健康、空气污染指数,以及空气质量状况的介绍,可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法律知识,教育学生爱护环境。

二、教师加强学习,提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能力

法律意识的形成源于生活,为了在课堂中渗透教材中所蕴含的法律知识,抓好法制教育,小学数学教师要加强学习和研究,提升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能力。一方面,小学数学教师必须学法懂法,提升自身法律素养,每位小学数学教师都应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列为学习内容,去研读领悟。只有教师知法、懂法,才能在小学数学教学中自觉地向学生讲法,否则就可能对小学数学教材中存在的契机“视而不见”。另一方面,小学数学教师也要深研教材,善于研究教学活动,在相应教学内容、环节、形式中去发现契机。法制教育不是简单的说教,教师要关注社会与生活,注重调查研究,讲究方式方法,善于创设话题,把法制教育寓于数学教学中,在课堂教学中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如在苏教版教材中,在教学《百分数的应用》时,结合课本中有关纳税习题和纳税知识的介绍,安排学生进行调查,了解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有目的地渗透法制教育,不但让数学教学不再枯燥,也让学习过程更加有趣,学习结果更加有效。

三、教师把握好度,以免将数学课变成法制课

小学数学教学中一定要明确数学知识的传授与法制教育的关系,应以数学知识为主,法制教育为辅。教师在课堂上要把握好度,法制教育不应占用太多教学时间,以免将数学课上成法制课。课堂上,渗透法制教育在内容上要尊重小学生的认知能力,要以数学知识为基础,与实际生活相联系,在分量上要恰到好处,不可为了渗透而渗透,切忌不顾数学知识牵强附会。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要将教学内容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既不能把数学课上成法制课,也不能忽视教学内容中蕴藏的法制教育元素。教师要明白渗透法制教育是数学课堂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非设置专门时间来进行法制教育,在课堂中渗透教育的内容根据数学教材内容确定。教师无需改变教学计划或教学大纲,也无需重新编印专门法制教材。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没有固定时间,教学中很多内容都可以找到法律知识的渗透点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例如,在苏教版小学数学教材中,教学《位置与方向》时,结合课本练习“紧急疏散平面图”,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法律知识。教学“千米和吨”时,结合课本中练习“如果每人每天节约2千克水,一个三口之家一年大约可节约多少吨水?了解你家每月的用水量大约是多少吨,你家有哪些节约用水的办法,在小组讨论”以及废纸回收利用问题时,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的法律知识和环保方面的法制常识,让学生养成节约用水以及注重环保的好习惯。教学数量单位《千克和克》时,在指导学生通过天平称出一千克的重量告诉学生“公平交易,诚实做人”的同时,也可以告诫学生法律的本质就是追求公平正义。

法制教育内容范文6

关键词:任职教育;教学内容;动态更新;机制构建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4)08―109―03

加快任职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任职教育深入发展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很多,但教学内容更新对推进任职教育教学发展至关重要。教学内容是院校教学的核心,体现了院校教育的培养目标,反映了教育者的价值,以及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任职教育教学内容体系构建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院校教学质量的高低和院校教育的成败。随着任职教育转型的实现和任职教育深化发展,规范各级任职教育教学内容,完善任职培训课程体系,建立院校与部队联合审定、动态更新教学内容的需要越来越强烈。

一、教学内容更新是任职教育深入发展的有力驱动

任职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的区别在于目标定位不同,从表象上看,反映教育培养目标的是为实现这一目标所设置的教学课程体系,而从本质上讲,培养目标是由教学内容体现出来的,即教学内容决定培养目标定位,教学方法决定培养目标实现。与一定的教学理念、教学条件或教学方法相比,一定的教学内容会更直接地影响人才培养的结果。因此,教学内容的选择与设计,尤其是对既有教学内容进行改进、优化或更新,不仅需要进取的态度,更需要科学、慎重和负责的精神。

我军的任职教育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历程,从学历教育向任职教育转变已基本完成。对于任职教育院校来讲,在任职教育初期,主要任务是培育任职教育观念、准确把握岗位任职需求、构建任职教育课程体系、加快任职教育教学条件建设等。现在已进入任职教育深入发展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如优化人才培养目标设计、增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进教学方法、构建联教联训机制等。在众多发展制约因素中,教学内容更新是至关重要的因素,抓住教学内容更新改革,可以起到牵一发动全身的效果。

在任职教育转型初期,各院校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建立适合于自身培养任务要求的任职教育教学内容体系。而当时的任职教育教学内容体系是以学历教育教学内容为基础,结合对培养对象岗位任职要求的理解,通过教学内容提炼及宽度和深度的改造而移植产生的。随着任职教育实践的深入,各院校都感觉原先制定的教学内容体系不能很好地满足任职教育发展的要求,教学内容更新成为任职教育深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任职教育教学实践中,参训学员反映的许多问题都与教学内容相关,如教学内容起点不合适、宽度和深度不适当、与新法规新战法新装备结合不紧密、知识培养内容与技能训练内容不协调等,归纳起来其实就是教学内容没有满足他们的预期愿望,没有遵循“新、深、精、实”的原则,科学设计,形成体现时代特征、适应战争发展、符合使命要求、具有我军特色的信息化条件下军队院校任职教育教学内容体系。

如何建立科学高效的教学内容更新机制,以教学内容更新改革深化任职教育转型、推动教员队伍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条件建设是推进任职教育深入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其一,所谓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人才培养模式的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优化设计,最终必须体现到教学内容中去,才能对学员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发生作用,否则,一切设计都是空谈;其二,任职教育实践表明,任职教育院校教员队伍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不是学历多高的问题,而是是否了解岗位需要,是否能采用最适合的教学手段实现教学目标的问题。这就需要教员不仅对反映教学目标的教学内容有深刻的理解,而且能够通过课堂讲授将教材中没有的新内容及时传授给学员;其三,教学方法不仅具有多样性,而且运用效果因人而异,任职教育实践1表明,衡量教学方法优劣的标准就是是否能够通过最短的教学时间将反映教学目标的教学内容转化为学员的知识和能力。为此,要求教员不仅吃透教学内容,而且要在研究教学内容与其最佳传授方式上下功夫;其四,以岗位技能训练为核心的任职教育院校教学条件建设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实践表明已经付出的投入有些只是交了学费,要么发挥不了实质作用,要么很快便不满足教学需要了。究其原因,没有准确把握任职教育教学内容的本质要求,没有把握任职教育教学内容的更新变化规律是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推进任职教育深入发展必须不断更新任职教育教学内容,只有使任职教育教学内容真正反映现阶段军队建设思想、符合军事斗争准备需要、体现岗位任职的最新需求,才能保证任职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发挥出任职教育应有的效益。

二、任职教育教学内容更新的现状与内涵

近年来,在任职教育教学内容更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但总体来看效果还不够理想,教学内容更新的步伐还不适应任职教育深化发展的需要。主要问题体现在教学内容更新的主动意识还不够强烈,没有成为任职教育工作者的自觉行动;有的院校由于抓教学质量的导向存在偏差,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使得教员对教学内容更新的愿望不够迫切;有的教员由于对岗位任职需求的把握不准确,使得教学内容更新的目标还不够明确;缺乏教学内容更新与教材建设和课程改革一体化的统筹管理,使得教学内容更新没有形成完善的机制;院校与部队的协调机制不够顺畅,致使部队建设的新成果及时充实到教学内容之中的效果还不够理想;科研成果转化的机制和渠道还不完善,使得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的转化还不及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中缺少明确的教学内容更新评价标准,难以反映教学内容更新的及时性和适用性等。

任职教育教学内容究竟更新什么,这是提升任职教育教学内容更新的关键,任职教育教学内容更新应当注重体现以下内涵。

(一)体现军队建设新思想

新世纪新阶段,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和战争形态、作战方式的深刻变革。履行我军历史使命、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新要求,军队院校教学内容必须体现军队建设的新思想,体现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体现我军战略转型的新内涵”]。根据战争形态和军队使命任务发展变化更新教学内容,是军队院校教学内容改革的客观规律,也是军队任职教育发展的内在动力。

(二)体现武器装备新发展

武器装备的发展变化是军队建设发展最直接、最活跃和最显著的因素,武器装备的发展不仅产生作战样式的变化,也给后勤保障的变革带来巨大的牵引作用,同时武器装备的变化,使以岗位技能为核心的任职教育教学和训练方式产生相应的改变。我军正处在由机械化向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阶段,大量的信息化装备陆续配发部队,部队的战备、训练、管理和保障模式都发生重大变化,以信息系统为支撑的联合训练逐渐成为院校和部队军事训练的重要内容。任职教育教学内容更新体现武器装备新发展,就是要时刻关注武器装备发展动态,将武器装备最新功能原理融入教学内容,使任职教育教学具有新思想;就是要将武器保障需求融入教学内容,使任职教育教学具有新体系;就是要将武器实操训练融入教学内容,使任职教育教学具有新手段。

(三)体现后勤保障新要求

军队后勤建设与作战指挥和武器装备建设等的显著差异在于,军队后勤建设与国家社会发展改革密切相关,而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经济结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力量等方面都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并且这种变革将是长期和复杂的。军队后勤改革越来越趋向于同社会保障融为一体,平时是这样,战时同样离不开社会的物质、人力和技术资源。开展军事后勤人才培养任职教育,其教学内容的更新要求不仅时效性强,而且其内容的广泛性和与地方社会的关联性非常突出。任职教育教学内容更新体现后勤保障新要求,就是要密切跟踪军队后勤保障改革新动向,不仅要将作战后勤保障最新理论融入教学内容,还要将后勤保障社会化的最新动态融入教学内容。

(四)体现任职教育新方法

任职教育教学自身的改革与发展也要求任职教育教学内容与之相适应。首先,每一种教学方法都应有相应的教学内容予以配合,才能起到好的教学效果。其次,教学保障条件与教学内容关系密切,有些教学内容没有相应的教学保障条件予与支撑是难以实现教学开展的,往往当有了某种教学保障装备后,就可带动教学内容得以相应的充实,引发一系列的教学内容更新改革。再次,从院校教育和部队训练之间的关系看,任职教育有两种教学训练模式:一种是院校和部队单独开展的教学训练模式,这是任职教育的初级形态;另一种是院校和部队综合开展的教育训练模式,这是任职教育的高级形态。这两种任职教育教学模式对教学内容的要求、教学环节的设置、教学训练的考核等都有很大的区别。随着任职教育的深化,必将有更多的任职教育向院校和部队综合开展的方向发展,与之相适应的教学内容更新改革也就势在必行。

三、动态更新任职教育教学内容需要把握的关键环节

任职教育教学内容更新不是一时的教学改革,将始终伴随任职教育深化而不断完善。任职教育教学内容更新需要主动跟踪新军事变革步伐、大力开展知识创新、积极推动成果转化,但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动态更新任职教育教学内容的工作机制,使任职教育教学内容更新成为院校的自觉意识和教员的自觉行动。科学构建动态更新任职教育教学内容的工作机制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提高任职教育教学内容更新的思想认识

中央军委《2020年前军队院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在谈到任职教育改革时提出优化教学内容体系,动态更新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及时体现部队建设、作战训练、装备发展的最新成果。总参谋部《关于推进军队院校任职教育深入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任职教育深入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基本目标,明确要求以教学内容改革为核心,满足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需求。军委和总部的指示为任职教育教学内容更新改革指明了方向。必须充分认识到,没有教学内容的不断更新,即使有先进的教学保障条件、科学的教学方法和高水准的教员队伍,也不能满足任职教育的本质要求,无法实现任职教育的岗位指向性和时效性目标。要在任职教育院校领导和教员的头脑中树立起将最新的教学内容传授给学员的自觉意识和强烈愿望。

(二)完善任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目前,对任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体系中对教学内容更新要求比较具体的是《军队院校优质课程评审标准》,但教材建设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中缺少与教学内容更新的对应评价标准。要进一步完善任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突出教学内容更新的评价比重,明确教学内容更新的评价方法,使提高任职教育教学质量有更加明确的方向和指导。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激励机制,对在教学改革中“研究教学内容更新、在教材建设中体现教学内容更新、在授课训练中落实教学内容更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育工作者应当给予肯定,以便充分调动教学内容更新改革的积极性。

(三)以教材建设为切入点完善教学内容更新机制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最直接载体,在教学实践中,院校教材更新换代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任职教育院校教材更新的频率高于学历教育院校,这是教材稳定性与教学内容动态性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尽管教学内容不等同于教材内容,即在客观上教材建设与教学内容更新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但教材建设始终是对任职教育教学内容更新最有力的促进。在实践中发现,传统的教材建设观念和僵化的教材建设程序对教学内容更新产生一定的制约。必须对教材编写立项、审查、出版、使用、淘汰等环节进行科学优化,适应任职教育教学内容更新的规律性,充分发挥基本教材、辅助教材、参考教材等不同教材性质,纸质教材、电子教材、多媒体教材等不同教材形式的特点和优势,相互取长补短及时体现教学内容动态变化,建立有利于教学内容更新和有利于教材建设效益的任职教育教材建设新模式。

(四)构建教学内容信息平台,畅通教学内容更新渠道

军队任职教育教学内容更新改革不是某个任职教育院校自身的责任,也不是哪一门课程本身的事情,更不是凭某位教员个人就可以实现的。它涉及机关的决策指导、院校的不懈努力和部队的密切配合。对联合作战岗位任职能力的培养需求,使得任职教育教学内容更新需要全面了解不同军兵种和相关岗位的前沿动态。目前,对任职教育教学内容更新最大的障碍是新教学内容从何而来的问题,由于军兵种的差异、不同部门掌握信息的不对称性、不同岗位系统的体制束缚、科研成果转化的条件限制和各种保密要求,使得任职教育院校掌握教学内容更新的最新信息受到较大限制。跟上新装备的发展要求都有一定的难度,更不用说超前培养了,解决不了这一问题,将制约任职教育的深入发展。因此,需要构建起教学内容更新的畅通渠道,真正实现“机关的决策精神随时融入教学,科研成果能及时转化教学,部队建设新成果不断充实教学”,使各军兵种和专业岗位之间、院校与部队之间、院校与地方工业部门之间具有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的渠道和平台,使教学内容更新和教材建设都有丰富的营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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