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法制教育思考

职校法制教育思考

加强职校学生法制教育的意义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战略任务,这是我国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显著标志。依法治国前提是国家法律健全,执法有力,而法制的落实是通过公民的行为来体现的,公民学法、懂法、用法是法制实施的必然条件,那么,开展法制教育就是法制建设中的应然之义。我国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民主和法制的传统,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具有特殊的迫切性。又因为我国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群众政治文化素质水平还较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又具有特殊的艰巨性。这就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逐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其中学生是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因此,抓好职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基础工程。

职校学生尚处于人生的可塑期,在知识、身体、思想意识、行为能力方面都处于成长期,他们需要在这方面加强学习和引导。职校学生常常表现出思想上的波动,因为他们还经不起不良现象和消极思想的诱惑与侵蚀,容易在思想和行为上从众或随波逐流,甚至于不分良莠的讲义气。因此,加强职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旨在使他们拥有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在学习和生活中依法律己、依法处事,依法保障自身权益,依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保证职校学生在校学习阶段及至走向社会后能够健康成长。

职校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们知道,虽然法制教育意义重大,但现实生活中,部分学校法制教育的地位仍然很低。与德育、智育相比,法育的地位只能向后排。学校进行的法制教育多数是为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任务,就算是有法制教育,也是形式大于实际内容。现行课程的设置中,也没有专门的法制教育课,多数由政治课所取代,即使有法律常识课也只是讲座课。因此,学校法制教育常常流于形式,成了可有可无的“软任务”。现在的社会风气是学习成绩就是一切。中小学应试教育的恶果就是分数和名次成为一个孩子好坏的标签,到了职校也一样,大家关心的还是分数。邓小平同志说“十年最大的失误在教育”,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法制教育、纪律教育。有的学校把法制教育与讲法律常识混为一谈,甚至认为只有对差生和违纪违法生才有必要进行法制教育。偏于批评、斥责和讲刑事案例。使得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畏惧情绪,缺少现代法治观念、法治精神,忽视了人文精神教育,忽视了法律行为习惯的教育。

大多数学校的法制教育局限于课堂教学,学校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太少,教学形式单一,没有现代科学技术,案例和实例陈旧,不能引起学生兴趣,贴近学生实际不够,实效性不强。没有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只能利用政治课中的部分内容进行,目标不明确,随意性很大。考核评价也是马马虎虎,不受重视,考试方式大多是笔试,学生只是机械地记忆一些法律条文,答完试卷就算完成任务,并没有真正理解法律法规本身的内涵和意义。学校法制教育,欠缺与之相配套的师资力量,教师的法律素质也不能适应教育需要。学校法制教育的重任主要落在班主任、政治教师身上,没有专门法律专业的教师,对学生只能进行法律常识教育,法制教育程度远远达不到要求。教师水平参差不齐,缺乏实践经验,缺乏对法制教育问题的专门研究,遇到实际问题,显得束手无策。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有机结合还不够,学校领导和教师法制教育观念淡薄,没有很好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有部分教师违反法律,如没收学生的东西、罚写作业等。学生放学或放假回家后,主要是靠家庭与社会的教育,而这方面的教育更达不到要求,由此造成学校、家庭、社会的法制教育脱节,给学校法制教育带来了不利影响。

完善职校学生法制教育的建议

职校学生旷课、打架、抢劫等暴力性案件增多,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后果严重,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要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的现象,就必须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使其懂法、守法。学校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全面发展。法制教育属德育范畴,但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重视不够,主要表现是课程设置少、案例教学不足。在很短的规定时间内传授法律知识,只能是蜻蜓点水,学生一听而过,烙印不深。案例教学形象生动,但学校在这方面的安排明显不足。因此,应将职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视为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契合于德育教育之中,在德育中渗透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充实和完整德育教育;提高学生辨别真善美和假丑恶能力。职校教育具有明显的专业教育特点,每个职业学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应结合专业设置,因校、因专业而异,将学生的法制教育与专业学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众所周知,现在,教师体罚学生、工人不遵守岗位纪律、职员违反政策法规的案例经常出现,其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些人法律意识淡薄。职校学生毕业后会立即走上工作岗位,学校法制教育的结果将直接见证于工作岗位的表现,而法制素养不足的学生会不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或难于稳定在工作岗位上。契合法制教育与专业教育可使学生熟悉本专业法律法规,适应于就业需要。因此,在各类职校的法制教育中,要突出重点,讲授与学生专业紧密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如在师范学校应突出讲授《教师法》《教育法》,在技术学校应讲授《劳动法》《合同法》等。

职校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情绪情感表现冲动、幼稚,有些违法犯罪的学生,是由于一些小事或出于好奇、恶作剧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他们由于法律知识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在实际教学中,应该有针对性地选择与学生平时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如《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这样,让学生能够从实践层面来了解法律知识,将学和用贯通起来,避免将学法律和用法律割裂开来,出现“两层皮”问题,防止学生听得懂、学习过的法律知识只是记忆中的知识,不会拿来约束自己。学生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需要按照法律规范来衡量的问题,将这些具体的内容与学生学法律知识挂上号,弄懂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合法的是该做的,不合法的当然是不该做的。如针对职校个别学生、群殴等问题,教师讲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时,应将这些问题结合到课堂教学中,对这些问题作具体剖析。再如教师教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教师要对学生进行乘车时、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教育,这种交通安全教育要时时抓、日日抓、年年抓,抓反复,反复抓,做到常抓不懈。#p#分页标题#e#

事实上,学生的法制教育在我国很受重视,国家将学校的法制教育视为法制教育系统工程中的基础工程。因此,职校应将学生的法制教育放在社会系统工程的法制教育中来谋划和施行。即不但要搞好学校的法制教育,更要善于利用校内外的各种教育资源,做到既立足于学校教育,又能够有目的的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把“走出去”与“请进来”;“课上教学”和“课下活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形成法制教育的合力,共同担当起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责任。通过成立法律学习兴趣小组,搞“模拟法庭”、“参观劳教所”、请个别劳教人员“现身说法”等课外活动,提高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认识,能够在学习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自觉遵纪守法,同一切违法现象作斗争。(本文作者:赵云刚 李瑛 单位:吉林女子学校 北华大学师范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