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工作计划范例6篇

法制办工作计划

法制办工作计划范文1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决定前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公众参与,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不断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全市转型跨越发展进行立法。进一步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确定立法计划,提高立法项目制定的针对性、及时性。加强立法调研,积极推进民主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草案,广泛征求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论证,使之准确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坚持立改废并重原则,认真清理政府规章。组织开展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实行政府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作用,推进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审查率、备案率、合格率、及时率实现100%。市政府法制机构对各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情况。

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认真实施《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对执法领域涉及的公布保留和继续有效的行政强制规定、依据、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全市受委托执法单位进行全面清理,理顺关系,完善委托手续。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着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视和发挥行政复议功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及时依法公正化解行政纠纷,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制定出台《市行政复议规定》,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加大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建立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全面指导,重点培养,选塑典型,适时组织现场观摩。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创新调解方式,加大调解力度,积极推动行政调解体系建设,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发挥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努力把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同时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行政审判监督。

积极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体制、机制建设,建立法律顾问专家库,适时组织法律专家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研究、咨询、论证,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法制机构当好本级、本部门法律顾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经济合同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

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精减下放审批事项,不断引深流程再造。继续清理规范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巩固提升“两集中、两到位”及审批流程再造成果。积极推进服务方式和运行机制创新,开展跨部门联合办理,将审批流程再造向县级延伸,减少环节、简化程序、限时办结,进一步提高审批办事效率。

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程序、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对政府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好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新闻制度,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促进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继续搞好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适时组织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交流观摩会,发现、引导和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推广经验,以点带面,加快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继续引深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认真落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对县(市、区)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依据。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法律学习培训计划,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和法制讲座。积极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调动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提高法律水平,增强法治观念。

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力度

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政府法制工作。引导公民崇尚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宣传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动态以及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积极营造法制环境。

法制办工作计划范文2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充分发挥机构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

1、准确审理案件,抓好行政复议工作

一年来,我们不断总结行政复议工作经验,健全完善了《区行政复议听证暂行办法》、《区行政复议和解调解暂行办法》,规范了行政复议立案、办案、转送等39种复议文书,进一步完善了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的规章制度。同时积极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案件6件,其中不予受理3件,决定维持3件。通过落实完善各项制度,加大办案力度,以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层级监督。

2、严格审查备案,搞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一年来,我办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政府及各部门、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登记在册,并及时予以备案。截至目前,全区共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各部门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已按规定报送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备案。通过严格审查备案、清理,保证了我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

3、落实主体资格制度,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

今年8月份,我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对15个行政执法部门的34名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参加了市里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集中培训。为通过资格审查及考试合格人员及时办理了省行政执法证。9月份,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我办开展了新一轮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对我区21个执法部门的持证执法人员共103人进行了审验。对年审合格的执法证件进行IC卡信息更新及有效期标贴的更换、对注销证件进行离职操作并将卡片销毁。

4、建立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规范流程,细化裁量标准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部署,我区于7月份开展了建立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工作。在2010年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梳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区19个行政执法部门的1846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审查确定和编码。并制作了行政处罚流程,细化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了行政处罚执法文书。目前,该项工作已步入尾声,下一步将对各项数据审核后录入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争取在明年年初运行使用,使行政处罚工作全面转入电子系统化管理。

5、建章立制,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我办于11月份制定实施了《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案卷概念做了明确解释,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主要内容、主要形式、评查程序、评查方式及评查结果使用做了详细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层层细化,明确分值。下一步将全面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评价,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

6、贯彻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

今年9月5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实施<省行政程序规定>的通知》后,孟庆斌区长作出重要批示。我办按照孟区长的指示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积极做好《规定》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邀请专家组织讲课培训。我办已联系市法制办,计划邀请专家来我区进行讲课培训。为了能使学习培训取得较好的效果,该项工作暂定明年年初进行。二是草拟和完善相关制度。我办对《规定》内容进行了细致的学习研究,确定需要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20余项。前期已着手各项制度的起草制定工作,截至目前,已初步起草《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等各项制度15项。下一步我办将对已起草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建立健全其他制度,及时报区政府审查通过后,适时公布施行。

(二)狠抓实效,深入开展“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

按照区委和区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要求,我办3月中旬至11月底全面开展了“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活动中,我们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紧紧围绕办实事、解难题,深化“先锋服务行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服务、为民服务、协调联动服务,积极主动地落实好解民忧、惠民生、维民权等各项工作任务,使整个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廉洁勤政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三)大力开展城乡互助,推进互助对象新农村建设

兴隆办事处兴隆三村系我办对口互助帮扶村。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团结和依靠村两委班子,在兴隆片区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村两委班子建设、发展壮大党员队伍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四)努力做好区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服务全区大局

一年来,我办充分发挥机构职能,对于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凡涉及法律方面问题的,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密切结合区情实际,积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如:大观园东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等工作事项上严把法律关,以利于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充分发挥了本部门的职能作用。

(五)抓好基础工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1、抓好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

我们坚持每周拿出一天的时间,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同志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同时学习了与政府法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学习,使全办人员理论素质与业务水平都有了较大提高。

2、加强廉政建设

全办人员通过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文件,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形成了上进、求实、高效的工作气氛。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我区机关工作人员廉洁勤政自律守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关键抓落实,重在抓实效,确保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3、强化组织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以抓好党务公开工作为切入点,制定了《党务公开实施意见》,规范完善了党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公开党务工作,将党务公开工作材料分类存档。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使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堡垒作用明显增强,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模范作用有了较大提高。

一年来,区法制办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深入落实执法责任制方面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还没有完全破题。二是行政复议方面宣传力度还不够,行政复议的职能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三是规范性文件报审备案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分析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从客观上讲,依法行政的观念在执法机关、社会各界还没有真正完全正确地树立起来,完善与之配套的体制机制还需要一个过程;从主观上讲,我们的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思想解放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工作力度仍需加大,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加以纠正和克服。

二、明年工作打算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努力推进依法行政的开展,积极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二)抓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的法定职责,加大案件审查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继续保持行政复议无错案。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电子档案,实现一案一档,进行网络化、电子化管理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证件与档案管理,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将执法证件、档案管理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对执法工作的网络化、动态化监管,保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四)努力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高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定期对全区规范性文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各部门之间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协调与衔接,实现网上传送,完善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水平。

(五)全面启用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通过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的使用,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六)贯彻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省行政程序规定》学习培训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确保《省行政程序规定》落实到位。

法制办工作计划范文3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__市法制办的支持、指导下,我办坚持围绕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行政调解,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灾后重建的稳步推进和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指导,着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年初,对20__年全市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作了规划部署。分析论证了当前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意见。今年我办集中力量对市工商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研,召开座谈会,进行了随机调查,参加了该局处罚听证试点会议,拟定相应的调研报告以指导该局依法行政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依法行政主题活动。我办组织开展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奖项评选活动,对工作成绩突出,工作方式创新的19个单位和40个人进行了表彰。努力在系统内形成依法行政为基础,支持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选拔行政执法标兵活动,积极推进开门办案,阳光执法。三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考核机制。我市将依法行政工作专门作为一个大项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指定了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四是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进工作。我市继续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全面推行市政府和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绩效考核等的电子化,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以及部分行政处罚事项网上运行。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培训工作。

按照省法制办的统一要求,今后的行政执法证件统一进行电子化管理。为此,我办专项组织中标公司对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统一培训。

(二)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为深入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公务员法》、《物权法》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办为交通局、安监局等单位部分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专题培训。

(三)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的应考工作。11月,我办业已完成全市22个单位合计207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

(四)严格行政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审查,做好来信来访登记。

我办共审查、修改各类法律文书50余件,提供书面法律建议30余份;接待群众来访60人/次。

(五)认真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具体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主要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行政处罚案卷主要评查的内容有处罚主体是否有合法资格,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依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是否准确,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及救济途径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送达和执行是否合法、到位等方面。行政许可案卷主要评查的内容有主体是否有合法资格,许可是否有法定依据,事实依据是否合法充分,条件是否完全具备,许可程序是否完备,

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通过进行案卷评查,发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重结果轻过程、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对此,提出了改进的具体要求,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程序,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三、规范规范性文件备案,严把审查质量关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提出的工作要求,以“促合法、促畅通、维民利”为目的,大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相关工作。我办在今年完成了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递交我办的112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其中符合要求的33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为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质量,我办制定了《__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__市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为我市规定性文件的出台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继续深化行政调解,加大政府服务职能

我市各职能部门建立了行政调解机制,成立了相关的行政调解领导小组,下设了行政调解室,由专职人员负责行政调解,实行层层调解责任制,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为增强行政机关行政调解意识,及其主动排查、化解行政争议,探索研究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组织的沟通和配合,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一栏。今年11月,我办还专门组织实施了行政调解专题业务培训一次,全市40单位58人次参训。

五、提高业务素养、抓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理,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水平。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把保护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与维护行政机关良好形象有机结合,通过探索创新的工作机制和方式增加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我办改进了《行政复议流程》,制定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规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参与行政复议2件次,行政应诉 1件次。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法律素养

市委、市政府对法制办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从机构、编制、人员、办公场所、经费等方面进行了大力支持,为法制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增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力量,在09年批准了为我办新设一名副主任后,今年又从检察院抽调一名专业素质强的同志到我办工作。

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__年,法制办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推动法制办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制度约束。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落实。认真抓好牵头任务落实工作,密切配合抓好协办任务落实。有效推动了法制办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八、下步工作打算

20__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再接再厉,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而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把行政调解工作抓出实效。我办将进一步发挥好自身职能作用,将行政调解工作列为首要重点工作,长抓不懈,一抓到底,与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等相关单位搞好配合,在行政调解推进的全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应有的作用,将行政调解工作抓出成果、抓出成绩、抓出实效。

(二)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认真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和年终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并切实加以实施。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卷评查工作基础上,结合考核方案,加大对各部门其余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内容的规范力度,并组织检查组对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以督促其依法行政,提高全面依法行政水平。

(三)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按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全面查找现有行政复议工作不足,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健全行政复议文书,极探索行政复议的协调、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告知制度、证据制度和审查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四)及时完成本级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认真履好法律参谋助手的职能。

法制办工作计划范文4

第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保证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顺利实施,提高机关依法行政能力,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与服务行为。

第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应遵循的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内容等方面要合法。二是合理性原则,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在合法的基础上要符合公平公正和符合情理的原则。三是要保证行政效率的原则,即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法律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对相对人的要求要积极审查办理,不能久拖不决。对各种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四是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第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规范行政执法主体。

(二)明确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三)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实行错案追究制度。

第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是指我局按照《例》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内设机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本规定适用于本局各科室和从事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

本局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口管理办,具体负责实施责任制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局长是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总责任人,兼任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三名副局长兼任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副组长。

各股室负责人是本股室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直接责任人,并担任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副股长协助科长做好本股室行政执法工作,向股长负责;股室工作人员是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责任人,并向股长负责。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内容

第五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包头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规章、办法和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

第六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范围和对象

(一)昆区辖区范围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二)从事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

(三)经销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机构和人员。

第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

(一)行政许可——包括《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行政确认——包括病残儿鉴定

(三)行政检查——包括各类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检查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

(四)行政收费——包括病残儿鉴定

(五)行政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

(六)行政奖励——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行政执法职责

第八凡特定的计划生育执法行为,直接作出该行为的工作人员是具体责任人,审核该行为的工作人员是审核责任人,批准该行为的行政首长是批准责任人。各有关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行政执法责任。

第九办公室执法职责

(一)负责拟定全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对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开展计划生育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和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情况和建议。

(二)负责制定本局内部各项政务和事务及老干部、人事、纪检监察工作办事制度并督促落实。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廉政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党员、干部的检举、申述;对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协助局领导对本局各股室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保证局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四)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与备案工作

(五)依法做好保密、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计划生育外事事务。

(七)负责编制局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各项专项经费的预决算;依法做好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核拨与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各所属单位和机关各股室经费开支的审核工作。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和国有资产。指导基层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协同查处计划生育收费、财务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

(八)负责加强全区人口计生系统社会抚养费征收、病残儿鉴定收费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人口计生系统贯彻《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线管理规定处分暂行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九)制定全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十)严格执行财政财务制度。加强本局财务监督和管理。

(十一)指导本机关的共青团、工会、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规划统计股执法职责

(一)负责依法制定全区人口控制计划,对各级落实人口控制计划情况和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与考核评估。

(二)认真落实《统计法》,依法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对本局和基层人口统计质量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查处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三)负责做好人口计生系统信息软件的管理与使用。

(四)负责做好全区人口数量、规模、结构态势的预测与调研。

(五)负责《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的管理。

第十一科学技术股执法职责

(一)负责做好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组织开展优生优育技术咨询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负责建立全区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工作制度。

(二)指导基层实施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指标和节育手术常规,建立全区计划生育手术质量检查制度。

(三)负责独生子女病残儿的区级医学鉴定的组织工作和结论拟定,并做好立卷归档。

(四)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

(五)负责对本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认真执行国家建立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制度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鉴定和报告制度。

(七)依法做好对全区避孕药具供应、发放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避孕药具市场进行监督。

(八)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二宣传教育股执法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规划。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和《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做好全区基层人口学校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三)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介共同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指导编辑、发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品。

(四)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三人口管理办执法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落实本局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对全区各级计生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政案件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

(三)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四)负责做好本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来信来访接待、咨询和受理工作和本系统报表的汇总与上报工作。

(五)负责对特殊情况生育审批工作进行审核、办证工作。

(六)负责做好本局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行政人员职责

(一)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同时应当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参加本单位和上级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更新行政执法知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行政人员应当文明执法,严格依法办事。不得利用执法之便谋取私利,不得违法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义务。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应当办理的法定事项,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办理,不得无故拖延和借机刁难。

四、行政执法程序及时限

第十五区计生局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均应以计生局的名义进行。各股室及本局工作人员按职责实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时,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或本局规定的办事程序办事。病残儿鉴定和生育审批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应当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程序、行政确认、行政收费和行政征收等法定程序进行。

第十六凡涉及批准、许可、免除、鉴定、发证、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应当经行政首长批准,重大事件应经集体讨论。与该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该回避。

第十七各股室及本局工作人员均应在法定期限或本局办事程序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

(一)各类公文的办理期限应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理公文的时限要求规定。

(二)的受理、处理时限应严格执行《例》有关规定。

(三)重大行政案件和恶性案件接报后应即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四)行政执法检查和调查取证时应有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在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做到持证执法。

(五)工作人员应依法保守单位秘密和相对人的个人隐私。

五、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各股室应将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区计生局每年对完成执法责任的股室和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以及对及时发现、制止、纠正执法过错的工作人员予以表扬、奖励,并将落实执法责任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规定时限内不完成规定职责的,对有关分管领导和股室及责任人进行批评政策规定涉及相关部门,是按照职责权限,应由哪一级批准,是否需要废止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性文书等。

第四十六具体工作人员要对审核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备案,以便日后核查、确认、清理。

第四十七承办股室及工作人员要及时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执行中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工作部署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如确实政策失误,应及时建议废止,并采取稳妥补救措施。

第四十八镇、各办事处应当对本单位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案卷等进行案卷评查。

第四十九进行案卷评查的标准为昆区人口和计生局制订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

第五十区人口管理办是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工作机构,负责对镇、各办事处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五十一案卷评查采用单位自查为主,区计生局抽查为辅的方式。

第五十二镇、各办事处应每季度将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整理,移送区人口管理办进行评查。并由评查人签名,案卷评查应当一案一评。

法制办工作计划范文5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切实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进行综合治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镇、街道与相关部门、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按照《决定》的要求,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区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责任主体考核的实施意见》。镇(街道)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协调派出所、工商、税务、农贸市场、综治办、人口计生办以及相关村、居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经费保障问题。镇、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要求达到人均1元(按常住人口数计)。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区人口计生委要主动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为强化属地管理提供有效服务,从而形成镇、街道一级政府领导、计生指导、部门配合、村居负责、管办落实的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与源头管理的工作制度

(一)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两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文本,区、镇(街道)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按流动人口迁入情况与流出地政府签订双向管理协议。

(二)由区人口计生委联系区劳动保障局共同实施流动人口源头管理工作。

1、区劳动保障局指导全区各用工单位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应根据各单位岗位技术与劳务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可在外省市委托培训也可在本区劳动技术培训中心安排上岗培训,在开展上岗培训时纳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作VCD播放)。

2、各镇、街道外劳力管理所督促、检查使用外劳力单位对外来流动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技术、计生等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当地人口计生办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工作。

3、各使用外劳力单位在录用外来流动人员时,应检查其是否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到镇外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验证手续与补办手续(每年验证一次),并及时填写市人口信息个案信息单。

4、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指导,并进行每季度一次执法检查。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六个告知单,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培训及有关宣传资料的发放。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一门式制度

(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办事程序纳入镇、街道社区事务办理中心(镇、街道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站),实现一站式服务。由区、镇(街道)两级共同投入经费落实一名计划生育协管员。区人口计生委负责提供网络设施,制定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培训,发放管理手册,制定考核制度。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具体工作指导,联合执法,办证验证考核工作。

(二)规范流动人口一门式计划生育协管办理事务流程:

1、补办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及验证并现场发放免费药具。

2、采集外来育龄妇女信息,并输入人口信息交换系统。

3、发现外来育龄妇女无计划生育现象及时通报镇、街道人口计生办。

4、在镇、街道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安排,会同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5、签订租赁房屋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

四、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

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同时,有关单位对下列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日常性管理:

(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雇用的流动人口由用工单位管理;

(二)集贸市场中属流动人口的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管理机构管理;

(三)从事各类承包经营的流动人口,由发包单位管理;

(四)在租(借)房屋和旅馆居住的流动人口,由居委会落实出租(借)房主和业主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未办理手续的流动人口住户,及时向镇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提供信息。

(五)未设居委会的住宅楼群和别墅区中的流动人口,由物业管理部门或小区管理机构管理。

(六)镇人口计生办会同公安、综治办等部门根据外来育龄人口数据库情况,经常性对流动人口集中生产生活区域开展综合执法与宣传教育。

以上负有经常性管理责任的单位应与所在地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接受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监督和检查。

(七)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公民、单位组织,将按照《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加强各镇、街道人口信息交换系统数据库建设,实现传统的“人对人管理”向“信息化管理”的转化

推广运用“一办两站(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三级网络(镇、村、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将外来人口与人户分离人口纳入信息管理网络,掌握外来人员流动底数,开展与外省市及时交换人口信息的网上管理。

(一)推广应用“一办两站三级网络(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及时采集输入育龄人口信息,要求户籍人口信息入库率在90%以上,外来人口信息入库率在70%以上。

(二)继续加强村、组两级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建设,村(居)委会要将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负责全面落实村、组信息员例会制度,明确任务,兑现报酬,畅通计划生育信息反馈渠道,使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由“人盯人管理”向“网络化管理”的转化。

(三)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运用计划生育人口信息交换系统及时与外省市进行双向信息查询,收到外省市查询一般信息的,10个工作日予以回复,查询生育信息的,5个工作日予以回复。同时,本镇、街道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外省市通过专网或者电话查询(信息交换不少于20条)。

六、加强外来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分娩点和孕检管理服务工作

(一)流动人口要求在本区医院生育的,须向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准生证》,并到现居住地镇人口计生办办理《生育联系卡》;各级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对流动人口的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检查时,发现无计划怀孕的,应及时报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并动员其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二)开展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定期查环查孕工作。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中采取放环措施的对象提供尿验与查环服务,村(居)委会负责组织、通知居住在本辖区内的外来妇女定期接受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督促外来妇女定期将《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往户籍所在地。

(三)对于有用工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查”工作,可根据管理实际,由镇、街道或居(村)委会与用工单位联系共同配合抓好检查工作的落实。

七、逐步形成基层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在全区推广建立私营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采用社会团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参与形式,把加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与促进企业发展、弘扬企业文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基层的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一)各镇、街道运用统一建立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方法,在原有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网络的基础上,将工作点拓展到私营企业,凡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的企业均设立计划生育理事与联络员1名,各企业的理事与联络员人选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会长由党委分管书记担任,副会长由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并按照实际情况聘任1名专(兼)职秘书长,镇(街道)计生协会全面负责开展组建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协会的工作经费列入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预决算,以保障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流程:

1、每年用宣传版面、讲座等形式为私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1至2次。

2、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主动上门为私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再生育申请工作。

3、设立企业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点,形成企业免费药具发放渠道。

4、了解企业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与厂方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5、了解企业吸纳外来劳动力情况,督促其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开展上岗培训,并纳入计划生育培训,督促办证。

八、建立奖惩制度,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

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两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举报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或计划外生育的公民,由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

法制办工作计划范文6

第一条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市财政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督查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税政条法科具体负责。

第五条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科科长(主任)、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督查范围

第七条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及财政厅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科室有关财政收支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全省财政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组、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税政条法科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税政条法科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税政条法科,由税政条法科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税政条法科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科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科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科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科对承办科室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税政条法科审核。

第十二条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税政条法科。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岗位责任制。各科室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