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总结范例

法制教育总结

法制教育总结范文1

医学院校法制教育存在边缘化现实高校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大多局限于教学计划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设置[4],该课程是由《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合并而成,其中涉及法律部分的内容削减到仅占总篇幅的1/3左右。根据本课题组对安徽省四所主要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调查:首先,开设该课程的学时数平均约49个,“法律基础”部分约占16学时(若按照原两门课计算,总学时至少在80个以上,“法律基础”部分内容超过30个学时),而内容几乎涵盖所有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由于内容庞杂与课时太少导致教师无法对“法律基础”部分科学合理的讲授,势必使部分教师产生“法制教育”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被弱化的错觉。这大大挫伤教师对该部分内容教授和研究的积极性、并严重影响教学效果,使法制教育在医学教育体系中被边缘化。其次,4所院校中独立开设《医疗卫生法规》课程仅为2所,1所融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还有1所没开设该课程;开设该课程的院校平均学时数约21个。1000名被调查学生对本专业所讲述的法律内容认为“学时适中、内容丰富、效果良好”的仅为27.58%[5]。其三,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学人文者医学知识欠缺,学医学者人文知识不足[6]。此外,还存在教育形式单一、教学方法落后、支持性环境不足和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等。

构建医学院校的法制教育新体系

国家、学校和社会应重新认识构建符合时代需要的法制教育体系。在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途径和方法等方面应加强建设,并进行有效实施和科学评价。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卫生人才队伍。提高认识,科学定位医学院校法制教育目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目标,法制宣传教育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医学生法制教育,“使他们具备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义务意识和法治观念”[7],有利于规范当前医药卫生行业中的不同主体的行为,推进新医改目标的实现。首先,国家在制定高等教育方针政策层面必须赋予法制教育的独立地位,教育主管部门应为医学院校构建一套完整且与医学道德教育并存的课程体系。高校应转变法制教育从属性观念,“突出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在整个教学体系中的同等性”[8],使广大师生正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要“尽量避免法律工具主义影响,真正将法制教育当成一种信仰教育”[9]。其次,医学院校应构建符合医学生职业发展需求,特别是新医改目标要求的法制教育目标体系。在构建中既要符合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要求、遵循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规律,又要突出“学校教育学科的课程性”;并充分发挥医德与法制教育的互补功能,实现两者协调发展、有机融合。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达到“知-信-行”的转化过程。

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体系目前,我国医学院校对学生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明显滞后于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医学专业知识的教育。医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医疗执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严重匮乏,一些学生违法犯罪、日常违约受骗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医疗纠纷常见于新闻媒体。医学生法制教育难以适应现实社会和未来执业环境。改革和完善医学院校现有的法制教学体系,加强法制教育的学科建设,“学科是教育教学的基础和依托,教育是通过学科来进行的”[10]。建立符合高等医学教育规律、和谐社会建设和促进人全面发展需要的课程。因此,医学院校的法制教育内容应设计三个层次、实现三项目标。第一层次:开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基础课程,重点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法学原理、宪法和基本法的理论及相关重点法条。使学生能够熟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和内涵、基本法知识,学会法律思维和增强法律信仰。第二层次:开设日常公共安全和就业创业方面的法律课程,重点掌握网络安全、道路交通、食品安全、治安管理、就业促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和公务员招考等方面法律知识。提高学生日常安全防范意识,警惕就业陷阱、反就业歧视,明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第三层次:加强职业法律教育,重点掌握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把医疗法律教育与临床专业课教学有机结合,使学生熟练掌握和运用“医疗法专业知识”、树立医疗权义意识;领会医事法律精神,增强“医疗职业的法律技能”,缓解当前医患紧张的关系。这三个层次是相互联系、逐步递进,通过对医学生系统的法制教育以实现医学人才完美的人格。

探索灵活多样的教育途径及方法医学院校法制教育应根据教育的特点和医学生的需求,突出学科课程的特性。在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主阵地的基础上有效开辟多种教育途径,将法制教育贯穿于高等医学教育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课堂法制教育基础性的作用首先,提高法制教育课堂效果。在灌输式教学的基础上,增加互动式、诊所式和实践性等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培养其法律情感;同时,学校适当增加学时数和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增设配套性的系列选修课程,增加涉及大学生安全和医疗行业中发生的典型案件,通过模拟法庭、以案说法等形式让学生主动参与,展开讨论、相互辩论,教师给予积极引导和总结。其次,综合研究医学专业课学科与法制教育相关内容,提炼出法制教育知识的渗透点,将相关的法律知识融合于专业课的教学中。“此方法解决了由于学校课程繁多,难以为公民教育课挪出专门的时间和空间之难题”[11]。积极开设第二课堂,挖掘和利用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医学与法学均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医学生法制教育在课堂教育的主渠道外应积极探索新途径,延伸到教室外、到社会中去。一方面,将优质的法制教育资源引进校园、走进教室。通过聘请法学院校和三甲医院负责医疗纠纷处理的专家担任医事法专业的教学、开设讲座等;邀请律师、人力资源和司法部门相关人员走进校园。通过作报告、展板、知识竞赛、举办模拟法庭和开展巡回法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学生走进乡村、走入街道社区开展法制情况调研,参观司法机关、监狱和进入法庭旁听等方式了解社会违法犯罪现象等活动,用鲜活的案例对学生开展体验式的教育。此外,学校相关部门和学生社团应运用广播、报刊、宣传栏和互联网等作为法制教育的载体。形成多管齐下、各部门分工负责与相互协调参与的法制教育新格局。#p#分页标题#e#

法制教育总结范文2

十分重视民主法制教育,自担任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以来,就民主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原则和内容等作了许多深刻的论述。这些重要论述逻辑严密,为我国民主法制教育提供了理论依据,为有效应对民主法制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解决的准则。

关键词:

民主法制教育;重要论述;准则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13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媒体时代大学生民主法制教育现状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3SKSZG03)的阶段性成果。

担任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就民主法制教育重要性、民主法制教育原则、民主法制教育内容等方面作了精辟阐释。这些理论阐释不仅逻辑严密,而且为我国民主法制教育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明确了民主法制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为有效应对民主法制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解决的准则。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的历史起点上,梳理与提炼关于民主法制教育重要论述的要义,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与指导作用。

一、关于民主法制教育重要论述的内容

关于民主法制教育的重要论述主要涉及民主法制教育重要性、民主法制教育原则、民主法制教育内容等方面,以下将分别进行梳理与总结。

1.“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指出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共产党执政、国家机关行政、公民行为的合法性准则和依据。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特别重视宪法宣传教育,指出“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1],通过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明确指出“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2],可见已经将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性上升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认为,宪法宣传教育同时也是树立宪法权威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方式,通过宪法宣传教育与宪法法律实施的共同作用,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更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从而实现全民守法的良好局面,牢固依法治国的群众基础。认为宪法宣传教育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具有重大意义。明确发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号召,在以往树立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目标的基础上,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目标。2013年2月23日,在中共中央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凸显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依法治国新阶段的重要作用,同时明确指出了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明确提出,“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2]因此,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首先是要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弘扬宪法精神的必要手段,宪法宣传教育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应有之意。

2.“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结合当前法治实际,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条件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任务更加繁重。“三个共同推进”与“三个一体”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显示了新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方略。十八届四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除了“三个共同推进”与“三个一体”建设之外,还指出“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提出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这里的法治实践具有依法治国新阶段的特殊性,强调的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的法治实践,是依法治国理政中的法治实践,是依法治理活动以及社会管理中的法治实践。综上可知,是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局上来看待法治实践,是依据依法治国新阶段的法治实践来审视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的密切关系,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以及历史阶段提出、发展了的民主法制教育与民主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提出了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出坚持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的原则。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上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我们要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高度重视道德对公民行为的规范作用,引导公民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此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继承和发扬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治理原则,分析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提出了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的论断,突出了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道德对于法治的支撑作用,对实践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3.“要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特别强调要对党员干部开展宪法教育。针对当前公民以及领导干部宪法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的现状,强调“我们要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1]。这里的“党员干部教育”,确切地说是指党员干部的民主法制教育。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是树立宪法意识乃至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在全社会的示范与引领作用是广泛和深远的。从的相关重要论述中可见,宪法教育在党员干部民主法制教育内容中的重要地位。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内民主教育的重要内容。党内民主教育是民主教育的重要构成,是针对党内成员的特殊民主教育。2013年6月28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对党内民主以及民主集中等相关问题做了明确的阐述。在要求发扬党内民主的同时,提出要把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一把手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关于党内民主,从严肃党的生活的角度出发,要求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同时还要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由此看出,党内民主教育尤为必要,这涉及发扬党内民主的效果问题。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必须健全与落实的。又强调一把手在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的关键作用,指出要把一把手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一把手自觉坚持集体领导,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二、关于民主法制教育重要论述的指导作用

民主法制教育的发展与完善,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关于民主法制教育的重要论述对于当前民主法制教育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指明了民主法制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从关于民主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民主法制教育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的必要手段。民主法制教育是党和国家向人民群众传授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点的教育活动,事关社会安定团结、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成败。只有明确了民主法制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才能培养出坚定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点的合格公民。突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举足轻重地位的思想观点,为明确民主法制教育重要的战略地位提供了理论依据。

2.为解决民主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准则。关于民主法制教育原则的重要论述为民主法制教育提供了宏观性、导向性以及规范性的准则,突破了就民主法制教育过程本身而研究自身的理论壁垒,拓展了民主法制教育的研究视野,从客观规律层面总结了民主法制教育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与此同时,关于民主法制教育原则的重要论述还蕴含着深刻的问题意识,深切回应、关照、立足解决现实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特征。例如,针对当前的民主法制教育内容脱离实际的问题,认为应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相结合、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的相结合。从特定时代出发、从现实问题出发,归纳总结出民主法制教育的原则,为解决民主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准则与依据;将民主法制教育放在特定历史背景与时代条件下进行考察,能够客观真实地找准存在的现实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3.在创新民主法制教育内容的同时,明确了民主法制教育的重点。对于民主法制教育内容的论述,都是从宏观的、整体的视野来展开论述的,没有拘泥于民主法制教育内容的具体环节,具有开放性、包容性的特点。民主法制教育内容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不断丰富与充实,这就需要党和国家在总结历史经验、直面现实问题以及展望未来中不断创新。站在国家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民主法制教育内容进行了论述,对民主法制教育重要内容进行了分析,明确了民主法制教育目标和任务的指向。明确教育内容的重点,是增强民主法制教育实效性、针对性以及提高教育效率的有力抓手,如对宪法宣传教育以及对于党内民主教育内容的论述。民主法制教育应当根据现实要求与情况明确教育内容的重点,使人民群众能够准确、高效把握民主法制教育内容的要义;同时,又要从顶层设计、宏观层面为民主法制教育内容的完善与丰富作指导。

作者:董翼 单位:重庆交通大学

参考文献:

法制教育总结范文3

1.实例分析法。法制教育十分重要,但受到年龄小和社会经验少等方面的制约,学生对法制教育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掌握和了解,这种模糊的概念让学生没有充分意识到触犯法律法规的后果。在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时,要注重引入实际案例,通过违法犯罪人员受到的处罚措施和悔恨话语,深深打动学生的心灵,让学生在内心深处建立起法律准绳的强制性和庄严性。在课堂教学中,适时地提出相关问题,供学生们讨论分析,在轻松愉快的课堂氛围中,既完成教学目的,又开展了法制教育。实例分析法能在学生和案例之间建立联系,健全和完善学生的法制观念,保证学生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2.习作关注法。课堂只是法制教育的一个部分,教师还应加强课后的法制教育。通过写日记、周记、作文的形式,让学生结合身边或者电视上的法制事件,谈论自己的法制观点,教师在批阅过程中,能够掌握学生的法制认识水平,从中发现法制观念有待加强的学生,重点关注和教育,在班上阅读这些文章,让学生展开一系列的思考,案例的众多给学生们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通过习作关注法,培养了学生善于观察的能力,针对法制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抒发自己的情绪,与此同时,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将有明显的改善。

3.讨论认知法。对于学生来说,课堂上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课堂表现不够积极,但课堂以外,学生往往打成一片,教育工作者应意识到这个问题,在课堂上引入讨论的教学新模式,这也是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方法。在谈论的过程中,课堂具有了灵活性,而学生也具有了积极性,在和同龄人的讨论过程中,观点更加容易接受,没有抵触的情绪。教师把法制知识和口语交际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知法守法,通过讨论,学生的法制观念更加全面,从而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二、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注意事项

1.找准渗透点。各个学科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学生从中都能学到科学文化知识,而法制教育也是有利于学生的成长,教师应找准渗透点,提高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效果。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离不开课本,法制教育也应借助教材来开展教育工作,通过法律概念的挖掘,让学生能准确掌握法制知识,而课本也能让学生在课后继续进行法制方面的学习。学生是法制教育的接受者,教育工作者应站在学生的角度上来思考问题,拉近学生与教材之间的距离,通过把握渗透点,学生才能真正意义上培养法律意识,法制教育工作的成效才能显现。

2.把握渗透时机。“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可见渠道对时间的影响和作用。教师在找准渗透点的基础上,还要把握渗透实际,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让学科之间和法制教育之间能完美融合。依据教材的结构分布,结合学生课堂上的实际表现,在适当的时机,把法制教育引入到课堂之中,这样,一方面不会影响教师的正常授课进度,另一方面,学生对法制教育能够接受,法制教育的效果才能得到保证。渗透时机的确定很难把握,这客观上给教师提出了要求,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利用教学方法的多样性,达到最佳的教学成果。

3.掌握渗透度。除了渗透点和渗透时机以外,渗透度也是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影响因素之一。渗透度过低,法制教育就成为了形式,预期效果和目标难以达到;渗透度过高,法制教育有了喧宾夺主的倾向,影响了学科的正常教育,这种顾此失彼的现象得不偿失。因此,教师应把握法制教育的渗透度,权衡学科和法制教育的关系。只有这样,学生才能掌握足够的学科知识,同时培养健全的法制意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价值才能体现出来。

三、结语

法制教育总结范文4

初中思想品德学科的教学都有规律。教师要遵循其规律、根据其特点,把教材中的法制因素充分挖掘、开发出来,因势利导,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渗透,整合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要做到这一点,教师就得根据思想品德课程标准,认真研读教材,吃透教材,结合学生实际,课前认真备课。

在每一节课上,教师要知道所授课内容中可渗透的法制教育内容有哪些,应采用怎样的教学方法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在课堂教学中如何创设情景,如何设置问题,让学生通过思考,交流,体验的过程来理解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比如,在引导学生学习“尊重他人隐私”这一课时,我为学生创设情景并设置了以下问题:(1)请你谈谈自己的隐私是否被侵犯过?如果有的话,请说说侵犯你隐私的具体行为。(2)当隐私被侵犯时,自己感受如何?(3)怎样才能让我们的隐私少受伤害或不受伤害?这样的课堂,能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要尊重他人隐私,在体验中反思自己的言行,提升自己的法律觉悟。

在引导学生学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时,我结合现实生活实际,让学生领悟和辨别市场上商品促销中的打折、降价行为。教育引导学生在活跃的商品经济中,如何做一个有“慧眼”的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若遇到吃亏、受骗上当时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的情境创设不但为学生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学习气氛,激发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而且通过教学让学生充分知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树立自觉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由此可见,思想品德教材中有着得天独厚的法制教育素材,教师只有整合学科教学内容与法制教育渗透,才会收到相得益彰的效果。

二、多渠道拓展法制教育课堂,让法制教育无处不在

渗透法制教育的课堂不仅仅指教室,法制课堂无处不在,要提高对学生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认为多渠道拓展法制教育课堂,显得尤为重要。在学校,可以利用升旗或集会、集队时间讲述一些违法犯罪案例,让法制教育警钟长鸣;可以利用“校园之声”广播时间,选择一些法律法规条款进行播讲,让法律知识牢记学生心间;可以请司法部门的人员来学校作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在社区,可以组织学生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去参观;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组织学生亲临庭审现场去看、听、悟,开展一些触动心灵的法制教育,感受法律的威严。

在家中,教师或家长可以有意识有计划适时安排学生收看法制电视栏目,如收看教育影片《少年犯》,收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法律讲堂》、《庭审现场》等等。通过多渠道拓展法制教育课堂,让青少年学生认识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要知法、懂法,没有法律知识会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作为当代中学生,只有懂得更多的法律知识,才不会成为法盲,去做可悲的犯罪事情。

三、总结

法制教育总结范文5

关键词:高校;大学生;新媒体;法制教育

高校的法制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然而伴随着新媒体的发展,不良信息对于广大青年学生的思想侵蚀严重。这对于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行为判断等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高校法制教育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如何做好高校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高素质、高品格人才,长久以来都是广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1高校法制教育的意义

高校法制教育是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的法律规定不断地完善,高校的法制教育工作也应该从各个方面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一直以来,各高等院校都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十分重视,其目的是为了树立大学生正确的法制观念,培养具有较高社会主义法制素养的优秀人才和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通过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当代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手段。在新媒体迅猛发展的今天,传统的教育模式在时效性以及深入性方面都受到巨大的冲击。同时,这也对高校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法制教育的意义不只在提高大学生的法制素养,而且在树立大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高尚的道德素养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在不断完善和丰富大学生个人品德的同时,教导大学生明白法律作为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则,其至高无上性和不容侵犯性。教导大学生什么是应该做的事,什么是不能做的事。高等教育不仅是大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更重要的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观念。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学术上看似乎是哲学与法学两个领域。但是在大学生高等教育这一环境下,法制教育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影响深远。做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将二者有机结合,相互配合,互相影响。只有加强高校法制教育,才能保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系统化、完整化进行。

2高校法制教育中的现状、问题及分析

2.1传统法制教育模式不能适应当代需求

长久以来,我国高等院校的法制教育都是在高校中开展系统化、理论化法制教育课程。但是在新媒体迅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传播的高效性和广泛性都对于传统高校法制教育产生了巨大的挑战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我国高等院校现阶段的法制教育现状来看,大学生所接受的法制教育普遍存在课时量偏少,授课内容传统等问题。由此造成的我国高等院校法制教育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课程设计缺乏时效性,授课范围广而不精。在新媒体挑战下,如何突破传统高校法制教育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效性和广泛性是做好我国高校法制教育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问题。

2.2法制教育脱离日常生活

高校学生随着其年龄的增长,其思想也随之趋向于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但是大学生社会阅历尚浅,且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不断形成、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所以此时的大学生的思想状态具有动态、发展、复杂多样的特点。加之我国正处于日新月异高速发展阶段,社会的新鲜事物不断对于大学生的思想状态产生影响。而我国高等院校传统的法制教育工作过于保守,课程结构单一,培养方案更新滞后显然已无法适应新媒体形势下社会高速发展的现状。且部分高校将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辅助性工作完成,课程设置形式化、宽松化更加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对于高校法制教育的需求。

2.3法制教育缺乏专业化建设

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高校法制教育工作通常都是由思想政治教育人员负责,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辅以协调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是现阶段高校法制教育最常见的法制教育模式。但是法制教育具有专业性、时效性等特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对于法律法规研究、实证案件分析等缺乏深入化、理论化研究。受限于此,高校法制教育的主体缺乏系统化教学体系。而法学专业教师针对非法学专业的法制教学中,由于理论基础的差异,非专业法学学生是否能够完全接受专业法学教师的课程设计尚值得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思考。高校的法制教育并不是单一的法制教学工作,也不是单一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于高校各个专业类别,应区别化、专业化、系统化地制定培养方案。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化地结合。才能彻底地保障高校法制教育的教学质量。

3应对新媒体形势下法制教育的思考

3.1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

随着新媒体的飞速发展,传统的授课模式已无法满足当今高校法制教育的要求。这就对于广大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媒体实时性、广泛性的传播特点对于高校法制教育中提供了诸多便利,也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如何将新媒体更好地融入高校法制教育中,值得每一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思考。笔者认为应当将新媒体与传统课堂教育充分结合。将理论教育与社会实时动态紧密结合,充分地将课堂理论与新媒体传播下的社会时事要闻结合。但是这其中有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那就是如何分辨新媒体传播信息的可靠性,如何甄别网络传播信息,这对于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模式再一次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变化,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既要善于利用新媒体传播的优势,也要对于新媒体时刻保持警惕。将新媒体工作纳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模式中,对于新媒体合理监管的同时也要善于利用新媒体优势,将传统法制教育与新媒体有机结合。

3.2法制教育应紧随时代脚步

随着我国社会高速发展,法律、法规日趋完善,高校法制教育也应紧跟时代步伐。传统模式下的法制教育由于其固有模式限制,培养方案更新速度较慢。这就造成了法律规定陈旧落后,现实案例时间久远等问题。而新媒体所涉及的法制教育更是无法适应网络应用飞速发展的今天。例如当今网络暴力的愈演愈烈,网络不实言论随处可见等问题。大学生作为网络应用的重要人群,这些问题背后所涉及的法制教育同样应作为高校法制教育的研究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广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用创新视角对待高校法制教育工作。对于高校法制教育,我们应充分结合实事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于社会发展中的焦点问题切实、有效地反映在高校法制教育工作中。这就对于我们广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动态化观察学生的思想状态;动态化地了解社会发展变化,并总结其中所涉及的法制教育问题进行研究后,迅速反应在教学中。

3.3高校法制教育专业化建设

传统高校法制教育中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学教育两部分中存在脱节现象,缺乏思想引导与法学理论相互结合的过程。首先,对于高校法制教育应当制定独立的培养方案,针对高校各专业法学理论基础不同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例如法学专业与非法学专业、文科专业与理工科专业,其法学基础必然存在差异,这就需要我们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定相应的培养方案。其次,要做到法学理论与思想引导有机结合。传统教育模式中,二者是相互独立的关系,缺乏联系。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缺乏法学系统化指导,而法学理论教育中缺乏对于学生的思想道德指引,这对于法制教育十分不利。这就需要我们的法制教育人员共同努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善于利用新媒体对大学生进行法学理论教育,而法学教师应在课程设置中加入对于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以及对于学生价值取向的正确引导。将二者充分结合,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如此才能更好地完成高校法制教育工作。再次,道德教育在法制教育中同样处于重要地位,长期的、多次的不道德行为一定会由于量的积累最终发生质变,最终触及法律红线。所以高校法制教育不能脱离道德教育,而道德教育又需要法制教育的发展来推动。所以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之间是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这与传统的法学教育又有所区别。所以我们在开展法制教育中,应当充分考虑到高校法制教育的特殊性,专门设置、专门培养、建设独立的培养体系。以此保障高校法制教育的效果。高校法制教育已成为当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焦点问题,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新媒体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这对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高校法制教育尚处于发展完善阶段,如何更好地完成高校法制教育,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需要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共同培养新时代背景下国家所需求的合格人才。

参考文献:

[1]李丽娜.得法兼济情理交融——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法制教育的思考[J].思想政治工作,2008(6):096-097.

[2]刘雪梅.法制教育视域下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研究[J].文化视野,2016(3):389

[3]牛慧超.新媒体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对策浅析[J].新西部(中旬刊),2015(3):114.

[4]刘京雷.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制教育[J].淮海工学院学报,2013(5):21-23.

法制教育总结范文6

1992年9月和1993年6月,国家教委思政司组织召开了两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与建设研讨会。会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原来的“思想品德修养”、“人生哲理”整合为一门“思想道德修养”。此后,思想品德教育课程逐步由5门演变为3门,课程体系也开始逐渐走向规范化。1994年8月,为尽快适应改革开放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中央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必须站在历史的高度,以战略的眼光来认识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性”,“要重视培养学生开拓进取、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精神;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宪法的教育;要有计划地进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1995年底,国家教委等3部门联合《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与学校的其他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融法制教育于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教育之中,要与全民普法教育结合起来,着眼于现代人才基本素质的培训。”采用文件形式对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进行强调,说明国家对这两种教育的性质、定位和联系已经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1998年,教育部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规范了高校“两课”课程设置,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通盘考虑,统一规划设计,要求思想品德课应当包括“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2002年,教育部等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要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坚持知行统一,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把道德实践活动融入大学生学习生活之中。”2005年,、教育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和意见实施方案,要求充分认识和全面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学科建设,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在课程设置上,把思政必修课统一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至此,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合二为一,承担起了新的教育职责和历史使命。从上述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政策发展轨迹来看,二者都是伴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一路发展而来的。国际形势的变化,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建设的需要,对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影响很大。可以说,不管是道德教育,还是法制教育,均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差异与和谐: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理论基础与目标定位

道德和法律属于上层建筑,都是调整社会关系以及人们行为规范的手段。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两者自产生之日起就相互交织、相互作用。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道德则是人们在社会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自然演化而形成的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的观念及行为准则。“在人类共同生活的基本价值观中,法律和道德拥有共同的基础。对法律来说,具有社会约束力的道德即使不是充分条件,也是必要的基础和条件。不仅如此,道德还是法的目标,法为占统治地位的道德服务,法应当以国家强制来实现作为道德基础的核心价值,或者保护它不受侵害。”[1]法律是基本的道德,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道德则是不成文的法律。如果没有道德的支持,法律就会形同虚设;而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道德也会苍白无力。道德收敛我们的激情、欲望和习惯,使我们服从法律;法律则维护社会的正义、秩序,解决社会矛盾与对抗,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用无形的束缚帮助人们提高道德标准。尽管法律和道德有许多相通之处,但由于性质不同,且受历史的、阶级的以及经济文化、民族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两种规范仍然存在着种种差别、矛盾乃至冲突。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的触角不可能深入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在大量的社会生活领域,法律并不加以干涉,而是让渡于道德。法律以权利义务的机制安排和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道德则宣扬责任和友爱促进人际和谐;法律以他律的方式关注和规范人的外在行为,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对人的内心思想却束手无策,道德则以自律的方式审视和约束人的内心活动,依靠社会舆论和宣传教育来实施;法律具有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道德则通常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习惯和社会舆论中。法律和道德互为补充,相互依存,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维护国家安定、维系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进步所不可或缺的两大支柱。

与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一样,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之间尽管也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别,但更是密切联系、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不可偏废的动态关系。然而,在两者的目标定位上,学界长期以来却一直存在着不同认识。有研究者认为,“以思想道德教育的套路来开展法制教育,不仅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教育性,由此还将使法制教育遭受埋没。虽然法制教育有思想教育的成分,但法制教育不能等同于思想教育,如果完全按照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目的内容等牵强附会地冠之以法制教育,其结果只能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误入歧途。”[2]还有研究者认为,“法制教育不等于道德教育,二者在作用机制、形式、效果、范围诸方面存在较大区别。二者之间的关联并不必然导出法制教育就是道德教育或德育必须包涵法制教育的结论;二者的区别远大于联系……人为地放大法制教育的内涵进而以此取替道德教育,必然会使德育难负其重,导致德育边界突破,概念泛化,无所不包,从而使德育沦为一种大杂烩。”[3]因此,有研究者主张,法制教育需要一个体系完整且地位独立的制度来进行,其与道德教育应该并行不悖,互不干扰。上述观点多半是混淆了法制教育和法学教育或法律教育的概念。法学教育或法律教育可以视为一种职业教育,其目标是培养适应法治社会需要的,具有系统法律知识、高尚职业道德、严谨法律思维和专业法律技能的专门法律人才,而法制教育的目标则与前二者截然不同。“高等学校的法制教育,目的不仅仅在于使学生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根本目的是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4]#p#分页标题#e#

教育部、司法部等联合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也明确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是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法律的优良品质所产生的强大内在影响力使法律体现出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思想政治教育添加了法制教育的元素之后,可以克服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人治化和随意化的弊端,使思想政治教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中国的法制教育具有思想政治教育的属性,这是其鲜明的中国特色,这一属性和特色决定了法制教育不会也不应追求法学概念的精细化、法律知识的全面性和法学体系的完整性。与法学教育或法律教育相比,法制教育更像是一种启蒙教育,它更多地强调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狭隘地以法学教育或法律教育的视野和思维来考量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关系,自然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而这种结论就难免偏颇。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都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具有趋同性。从当前和微观来看,二者的价值目标主要是通过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长远和宏观来看,两者都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的。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也是我国教育方针的理论基石。通常意义上理解,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活动、能力、个性和社会关系等多方面的充分与和谐发展。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人的全面发展之所以能够重新获得高度关注,乃是因为只有全面发展的人才能摆脱单向度社会的束缚和羁绊,也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而实现个人价值。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是一种恰当的、合理的、科学的选择和定位,是对时代诉求和教育目标的积极呼应与准确契合。

互动与融合: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发展路径

法制教育总结范文7

(一)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宣传落实工作不到位

中小学法制教育落实工作不到位,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缺乏相应的课程设置、师资力量和教材方面的规范。在课程设置中,中小学法制教育尚未作为基础课程列入中小学课程标准。在当前中小学课程标准(2003年之前称教学大纲)当中,法制教育只是作为德育的一部分。中小学十二个年级,只有初中二年级思想政治课设有法制教育的内容,其他年级基本未涉及相关知识。在以课程标准为教学纲要,以分数和升学率为评价尺度的情况下,没有纳入课程标准和统考范围的法制教育,必然不会引起学校和学生的重视。另外,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中缺乏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相应的师资力量和学习教材的规定,中小学教师只对自己领域精通法律知识,学习教材又缺少法律知识,中小学生缺少认法、学法和懂法的学习空间。在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课程中,法制内容并未作为基础课程列入课程标准或者教学大纲中,而只是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中小学课程除了初中二年级有一专门的法律单元外,有关法制方面的内容多分散在“思想品德”、“社会”等相关教材中,分量极为有限且课程时间不多。虽然政府不断出台文件高度要求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但是由于在中小学法制教育实施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律、配套措施和物质投入,使中小学生缺乏识法、学法、懂法的法律学习空间。各地中小学虽然不断开展各类法制教育活动,但大多有名无实,形式重于内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键是加强中小学学生的法制教育的宣传落实工作。

(二)中小学法制教育教学模式局限于理论教学

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目前基本仍然停留在理论的“灌输”阶段,就全国的普遍情况来看,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主要依靠的还是在校期间接受的法制教育。中国中小学现行的千篇一律的法律基础课堂说教,显然与“法律素养”构建语境的法制教育要求相差甚远。这种差距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国现有法制教育的教学方式陈旧,教学方式皆以静态、单向、僵化的说教或灌输为主,往往照本宣科的多,学生始终处于接受者的地位,缺乏“自我感悟”及“内化”的过程,无法形成实际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法制教育的教学内容不能紧扣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老师很少把法理融入生活中,配以时事热点释疑解惑,让学生信服法理权威,导致学生缺乏对法律的直接心理体验和真实的法制实践。

(三)中小学法制教育缺乏家庭责任规范

国家出台的相关中小学法制教育中对家庭责任规范涉及较少。《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未涉及对家庭责任的规范。《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也只提到一点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并未提及家庭的责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家庭方面,提到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的联系及投入机制,并未涉及到家庭的责任。在中小学教育的各阶段,家庭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家庭中法制教育的缺失将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普及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现有的中小学法制教育中对家庭应承担的责任相关规定较少,家长在实际生活中缺乏对孩子法制方面的教育,直接导致中小学生最初的法制意识较弱。在中小学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家庭和社会三者教育应形成有机合力,为中小学法制教育提供更好的支撑。

(四)中小学法制教育实施中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

中小学法制教育实施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八条规定:“学校应结合实际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在宏观上为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并未提出相关具体的操作规范,这就使得法制教育在落实的过程中出现参差不齐的现象,质量难以保障。随着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和个体受教育年限的逐渐增长,学校是法制教育的重要环节。法制教育应当成为现代学校教育的一个重点,强化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提高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实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学校教育仅仅在认识上承认“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实践中对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学校教育中不重视法律素质教育,必然会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实施需要制度上的保障,才能使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落实到实处。

二、改进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要措施

(一)在法律上保障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贯彻实施

首先,国家应早日出台一部中小学法制教育法。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当中专门涉及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内容不多,且多是目标性、原则性的内容。要想使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实施有更全面的、权威法规的保障,应早日出台一部中小学法制教育法,国家教育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会同检察院、法院等司法实务部门共同编写法制教育教材,将中小学法制教育纳入国家课程标准,同时纳入统考范围。这是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根本举措。对中小学法制教育性质、任务、管理职责、家庭及社会责任等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以国家强制力保证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实施,避免中小学法制教育仍然停留在政策的“空谈”阶段。其次,法律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制教育必须摆脱单纯的课堂灌输模式,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如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加大活动课程的比重,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学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打好基础。在中小学生日常生活中,把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互相渗透,互相促进,普及中小学生的相关法律常识,树立中小学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法律意识。

(二)中小学法制教育要对传统教学模式给予合理变革

中小学校课堂是学生法制教育的主阵地,承担着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因此,中小学要通过课堂主渠道开展法制教育,在中小学课程中有针对性地增加法制教育内容。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认真落实法制教育的内容与要求,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分层次、分阶段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积极探索在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途径;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制知识教育;逐步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知识纳入对学生知识和综合素质考察的范畴;建立中小学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制度。在法制教育过程中,教师必须扬弃呆板、说教的教学方式,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分层次、分阶段地对学生进行教育,除阅读、讲解外,尚可使用报告、讨论、观察、调查、表演、参观等方式,提供学生从事讨论、批判、计划与实践的机会,积极探索在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途径。在具体模式上,中小学适宜采用“活动课程”背景下的实践教学模式,比如借鉴在部分英美法系国家产生良好效果的“诊所教育”模式等。

(三)中小学法制教育在内容方面要注重家庭的责任

学校法制教育在中小学生法制教育中处于核心地位。因此,家庭法制教育过程中要积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导作用,彰显出学校法制教育在中小学法制教育中的优势。学校要对家庭教育进行指导,可以由专人负责家庭教育工作,对家长宣传教育方针、政策,传递正确的教育方法,也可举办家长学校,增设家庭教育辅导站等,以推动学校和家长共同交流教育经验和规律,普及科学的教育知识,提高全民家庭法制教育水平。学校还要同社会紧密联系,双方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整治学生所处不良的环境,从而减少消极影响。国家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只有通过学校、社会、家庭的不懈努力,形成三方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才能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降低中小学生犯罪率,从而使社会形成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局面。所以,在中小学法制教育中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会使中小学法制教育更加完善,从而有效治理学生所处不良环境,减少消极影响。

(四)在制度上保障中小学法制教育具体的操作规范

法制教育总结范文8

综观整个80年代,我国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研究从对苏联相关文献的翻译,开始有了初步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继续深入介绍研究国外青少年法制教育举措,重点反映国外(主要是苏联)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视,希望我国也予以重视。第二,研究领域进一步拓展,从单纯重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拓展到法制教育与预防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关系研究,并提出要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协调好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之间的关系,强调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的责任。此外,除了研究领域的拓展外,也有人提出拓展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场所与方式。第三,明确提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客观地说,20世纪80年代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起步期和诞生期,出现了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的研究论文,相关研究成果涉及的面比较广泛,有突出青少年法制教育重要性的,有域外借鉴的,有拓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场所和方式的。这个时期的研究基本上奠定了未来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研究基础和发展方向,是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的诞生期。不过由于当时整个国家尚处于法制的初创阶段,相关研究还比较少,研究的水平深度还不足,有待进一步发展。

二、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的发展期

进入90年代,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相关研究有了进一步发展,其中明显的表现就是研究成果比80年代有了一定的增加。当然这只是表面的,深入的分析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笔者发现围绕青少年法制教育这一主题的研究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方面是理论水平的进一步加深,呈现出从多维度、多视角研究这一问题的趋势;另一方面表现在实证研究的出现,开始出现了以某一地区为代表的研究成果。具体来说,在理论研究方面的深入主要表现在:第一,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发现象进行了反思,认为学校教育存在失衡,学校之外大环境恶劣,家庭教育不当是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障碍。提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对策,用立法的形式保障青少年学习法律常识,实行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加强综合治理。第二,法制教育是青少年行为规范教育的必然选择,而法制教育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最主要的问题在政府,并提出了政府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对策性建议,即以学校为中心,依托社区,包括边缘青少年,进行规范性教育,构筑法制教育的管理体系。第三,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法制教育目的偏差、流于形式化、过分依赖学校、农村青少年法制教育落后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第四,首次出现了对邓小平法制教育思想的研究,认为加强法制根本在于教育人,重点是领导干部思想觉悟,目标是使全体公民知法、懂法、守法和护法。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切实培养青少年的公民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培养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校园秩序的观念;学习市场经济的法律知识。第五,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思路方面也出现了专门的文章讨论。在实证研究方面表现在:第一,结合具体地区的案例型研究。青少年法制教育伴随着上海社区化的过程,上海市通过积极探索社区化的过程,努力开展针对青少年进行社区化法制教育的实践,利用华东政法大学等研究优势资源,推进这一工作的开展。第二,结合具体地区的调查型研究。共青团河北省委的工作人员赴沧州、衡水等地进行了专门调研,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分析,认为一方面青少年法制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另一方面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尚处于探索阶段,还有一些问题,有待完善。并分析了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剖析了相关原因。最后结合法制教育的相关特点,提出了一些建议。这些实证研究在当时应当说是有一定的进步意义,许多问题与建议都是建立在调查的基础之上,比较有说服力。不过对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整体判断不甚准确。此外,媒体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报道与宣传在这一时期开始出现,报道内容简单通俗,易于理解,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走进普通人的视野中、引起大家的重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其中,采访相关专业的专家也成为一种凸显青少年法制教育重要性的形式。

三、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的繁荣期

进入21世纪,青少年法制教育相关研究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研究呈现出多层次,多视角,研究方法也更加多元,研究成果丰硕,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有体现。这一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进入繁荣期,表现是多方面的。

(一)专门以青少年、青年群体为研究中心的学术期刊的繁荣

《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一贯注重反映有关青少年犯罪、少年司法、青少年权益保护以及犯罪学领域的新动向、新观点、新问题、新经验;致力于整合犯罪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资源,深化和繁荣青少年犯罪研究,推动我国青少年犯罪防控与青少年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此外,《青年研究》《中国青年研究》等期刊在这一时期也开始活跃起来。专业以青少年为研究中心的刊物的繁荣,发表了大量的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的论文,这些学术论文能够突出青少年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综合运用法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学科知识,进行深入的理论探索,值得肯定。

(二)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论文的水平与之前相比有了明显提高

首先,论文的写作更加规范。回顾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诞生阶段和发展阶段的论文,虽然不乏有质量的论文,但是写作大多比较随意。比如论文没有摘要,没有关键词,注释等也很不清晰。总体来说,繁荣期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相关论文学术规范得到加强。其次,论文的质量比之前有了较大的提高。大致可以概括为研究更为深入,许多论文运用多学科知识来进行理论分析,具有很强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三)研究呈现出多层次、多视角、研究方法更加多元

由于这一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成果非常多,一一进行评述和梳理比较困难,所以笔者选取了相关研究中具有代表性、方向性、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进行述评,这种情况也可以说是繁荣期研究成果丰硕的一个表现吧!

1.比较研究兴起

美国是一个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国家,在比较研究中选择美国作为比较研究对象的成果率先出现。“培养美国公民,面向社会、实现价值认同”一直是其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坚持的基本理念。同时,美国在法制教育的内容、方法和途径上都独具特色:教育内容的社会化,突出价值观的塑造;教育方法多样化,注重行为的养成;教育途径综合化,强化渗透式教育的作用;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英国是普通法系国家法律教育的代表,也是传统法律教育模式的典型,虽然它没有成文宪法,但它却是有法治传统的国家,也是一个法制非常完善的国家,所以它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在对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借鉴。以英美为青少年法制教育比较研究对象成果的出现为这一时期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提供了域外视角,也为这一领域研究开拓了新境地。

2.跨学科、跨领域研究兴起

青少年喜欢阅读且阅读最多的是文学,文学的产生源于生活,其审美价值观与法律有着天然的统一,决定了文学应当成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方式。文学方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与学校课程式青少年法制教育相比较,具有传播法律知识、法律目的和法律价值观更加艺术性、生动性、感染性和超越时空的特点。文学方式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现需要更新观点,创作具有青少年法制教育目的的准确传播法律且具有文学艺术表达形式的优秀“涉法”文学作品,并通过推荐、转化载体和形式等方式积极推广。以文学的方式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研究也在这一时期出现了,这种利用文学与法学跨学科间的研究拓宽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的领域。针对青少年自身的特殊性,少年管教所应当利用其特殊的优势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这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以这一特定领域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研究也应用而生。少管所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关键在于自身要转变观念,主动承担起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社会责任。少年法庭作为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司法机构,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中占有优势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网络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已经引起了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及时开展新形势下所面临的网络伦理、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问题研究,对青少年进入网络社会进行法律保护和有效地打击网络犯罪,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安全良好的网络环境。伴随着新媒体的发展,拓展到以网络为渠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也开始出现。

3.传统研究得到加强

一方面,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重要性的研究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的理论更加丰满。此外,这一时期报纸、网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这一领域的报道和关注也是空前的。综合来讲,这一时期,围绕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关系的研究获得巨大的发展,许多学术论文立论的目的和基点都是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在这两方面的研究广度更广和深度更深。不过这也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导致口号性的呼喊大于理论的沉思,忽视了法治意识的培养,这种情况是值得反思的。

四、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的不足与挑战

法制教育是一个兼有法制与教育二者的一个合成词语。一方面,当今中国的立法工作变化很快,几乎每年都有新的立法,尤其是2012年吴邦国委员长宣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初具规模,这些变化都需要在法制教育中予以适时的体现,教育的内容要紧随时代立法的变化。另一方面,法学研究的深入开展、日益繁荣也为法制教育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中国的法学教育在理论上的研究值得在法制教育中予以借鉴。最后,教育学理论的深入研究,教学教法的理论体系的丰满完善使得法制教育的教学方式还有一定的滞后性。针对存在的问题,时代变化,立法发展,法学与教育学理论水平的提高,针对法制教育尤其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紧跟时代潮流,探索中国法制教育的未来之路还很长。尤其是在学术研究与教材编写,理论分析与实际效果之间更需要一种平衡,需要一直探索、努力。时间一直在前进,笔者认为我们除了紧紧跟随时代的步伐之外,还需要发掘中国的历史传统法制教育的现代因素,在中西方比较视野中拓展法制教育的内容,寻找适合中国法制教育的最佳路径,寻找中国法制教育的文化归宿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时代的要求,必然的趋势。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中国有中国的传统,中国善于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这些都为我们开展研究、开展比较研究、开展专业领域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视角。而以哲学为角度,我们不能不反思,中国的法治之路,或许并非中国现代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做得不好,问题恰恰在于缺乏了现代法制与历史传统的衔接,而这种衔接恰恰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成败的关键。“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中国人的性格决定了法律不能够成为社会行为的主要规范。中国人所追求的自然和谐的生活方式,本身就与那种外在的、刚性的法律不相协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基本手段的选择上,亦可见中国人惯常的折中、调和的态度。法律虽为调整社会关系非常有效的手段,这一点为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所强调,但在中国人看来,法律的方式太过刚强,而中国人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和谐,法律的方式有违这一目标,故为中国人所不取,至少是不尚。”这一问题与现实是我们在进行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应当注意的。

五、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