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计划想法范例6篇

商业计划想法

商业计划想法范文1

怎样设计一份商业计划依赖于预想的投资类型和计划所应该包含的内容。例如,一个为公司创建所作的商业计划就有别于一个为了占领新市场的计划。

尽管有这些差异,商业计划也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总的来说,它们都应该提供一个清晰的容易为人理解的画面,显示着商业投资的机会和风险。做到这一点并不是一个小任务,你必须得很仔细地兼顾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

一个商业计划总是沿着基本的商业概念逐步完善的。开始,计划只强调几个关键性的因素,随着分析的深入,新的条目不断的被补充;随着新的情况出现,计划还需要重新评估并加入反映这些新情况的条目。可以想象,项目和结果势必会经过不断的协调以使计划的主旨不会发生错误。在工作中,运用一些技巧是很有帮助的。比如说,一条一条的罗列出自己的观点,突出表现交叉应用的资料,精心排版和使用表格形式等都会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商业计划应当简洁明了。人们在阅读一份自己特别感兴趣的商业计划时,应能立即找到问题及其解决办法。这需要一个相当清晰的结构。并不是纯粹的数据分析便可以使读者信服,但以一种简明的方式,按重要程度给出直接的结论却可以做到这一点。任何被认为可能会引起读者兴趣的主题都应该被全面而简洁的讨论。商业计划最佳长度为30页,上下不超出5页为好(如果你确实具有如英特尔一样强大的实力,你也可以只写一页)。

鉴于人们在阅读商业计划时一般不会有作者在旁边回答问题或给予解释,所以应尽量采用通俗的语言以避免产生误解。在计划中不涉及到人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商业计划应用事实说话。有时,人们会因为自己本身的狂热,而在描述什么是一个好想法时失去判断能力;当然同时有些东西又的确需要热情渲染。你可以尽可能让你的语调显得客观,以使读者可以仔细掂量你的说法。像广告一样的计划并不能起到很好的吸引读者的作用,反而会引起别人的逆反心理,它引起读者的怀疑、猜测,而使他们无法接受。

过分挑剔你自己的作品同样也很危险的。考虑到错估和过去的错误导向可能会影响到你的竞争能力和动机,你掌握的信息应是最新的并且可以确信完全正确。只有当你已经采取措施或至少是有办法消除你计划中的缺陷时,你才能在作品中提起它。

商业计划想法范文2

商业计划书(bp,business plan )应该要怎么写,恐怕是最常被创业者问起的问题了。由于大部分的投资人是透过阅读商业计画书来决定是否约见创业团队,以及在约见之前先做点功课有个初步的认识,所以商业计画书的好坏,具有相当程度的重要性。 然而,商业计画书并不是交给投资人的作业,它是帮助创业者把事情想清楚的工具,哪怕你是自己掏钱创业而不需要投资人,笔者都会鼓励你把想法写出来成为计画。灵光乍现的创业点子,会在撰写商业计画书的过程中逐渐明白,究竟是不是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藉由周密的商业计画书撰写反覆的检视自己的想法,这才是撰写商业计画书的最原始目的。创业毕竟风险很高,透过计画书来思考是否有遗漏的地方,了解自己的长处与弱项,以及在弱项处是否准备好因应方式,这些都可以确保创业风险的降低。 笔者经常被问到商业计画书应该以word还是以power point 撰写。事实上,商业计画书应该以word撰写,这份主要给自己看。然后从其中精鍊出主要论点进行power point 的制作,这份用于接触投资人。之后,如果遇到意愿很高的投资者时,word文件才可能给到对方。目的是引起见面的念头 笔者看过最精彩的商业计画书就是以word撰写,高达95页。钜细靡遗的从用户需求出发,经营模式与目标,产品竞争力,推广方法,品牌 经营,软件硬件核心技术,服务与内容管理体系,人员配置组织架构与招聘计画,财务计划与融资说明等,令人叹为观止。 然而,拿这么厚的一本商业计画书给投资人有用吗?没有。对于初次接触的创业计画来说,大部分情况下投资人根本没时间细看。这就是为何需要准备一个power point 版本的原因。word版本是帮助你想清楚,而power point 是逼你在20个幻灯片页面中把商业模式说清楚。 投资人普遍相信,好的商业模式是简单到可以用几张power point 就说清楚的。如果你很放心这个投资人不会外泄你的商业点子,你可以同时寄上两个版本,前者证明你想清楚了,而后者证明你的模式确实够简单。这至少可以帮助你有机会见上投资人一面。 重点来了。递交商业计画书给投资人的目的是为了见上一面,因此内容必须能引起见面的念头。从这个层面上说,商业计画书既重要也不重要。重要的原因是好的内容可以帮你赢得见面机会;不重要的原因是,不需要送上商业计画书也一样有办法可以见到投资人。 商业计画书的重点 投资人并非高高在上,而是因为时间很有限,没法每个创业者都见上一面。投资人喜欢在商业计画书当中看到有经验的团队,有新颖的商业模式,以及你对即将进入的市场有充分的了解,对于成功的关键点有无把握,知道自己要这笔钱打算拿来干嘛,以及何时能营利。 笔者看过最简单的商业计画书只有word一页,当然没法完整交代上述内容。由于是朋友介绍,投资人勉强约见对方,一小时谈下来只证明对方真的没想清楚,这种情况倒还不如不见来得好。以商业计画书的厚度来决定是否与创业者见面,看来是有一定程度可靠性的。 如果是互联网的创业计画,最好还能加上一个demo site 会更容易说明些。因为很多用户行为以及模式性的东西,谈概念说不清楚。如果有个初步的网站或者程式(例如游戏)可以体验一下,说服力更强。如果这个网站已经证明他具有高速成长的成绩,那更好。 天底下没有「成功的创业计划书,只有「成功的创业。写95页不代表创业会成功,但至少证明你很专注在自己的事业,并且把投资人的钱当一回事看待。如果创业计划书寄出以后石沉大海也请原谅投资人,因为你自以为创新的点子可能他之前已经看过 65536次了。

商业计划想法范文3

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不存在商品经济,这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复杂的实践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经典理论认为,在未来社会中不存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在全社会公有制条件下,将由社会根据计划调节来配置资源。当苏维埃俄国实行“新经济政策”时,列宁指出,国民经济在相当程度上必须“采用商业原则”,亦即市场原则,给企业在市场上从事自由贸易的自由。这是列宁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发展,但未能说明商品经济在社会主义时期是否还会长期存在。斯大林晚年指出,只要存在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就必然要存在商品交换,价值规律就一定要起作用。他还提出了“特种的商品生产”(即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概念。这是斯大林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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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教育学院2005年度院级重点科研项目,项目批准号2005WK07。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上,对斯大林既有继承又有发展。首先,提出商品生产的命运与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这超越了斯大林把商品生产存在的原因仅仅归结为两种所有制存在的观点。承认,“只要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极其必要、极其有用的。”[3]但是,他认为斯大林“关于商品存在的条件,阐述得不完整。两种所有制存在是商品生产的主要前提,但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因此,即使是过渡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不很丰富,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有可能存在”。[4]从自然经济经过商品经济发展到产品经济,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特征。至于社会主义能否废除商品经济实现产品经济,在看来至少有两个条件:一是国家占有一切生产资料,二是社会产品经济充分发展之后,国家有权支配一切产品。他说:“只有当一切生产资料都归国家所有了,只有当社会产品大为丰富了,而中央组织有权支配一切产品的时候,才有可能使商品经济不必要而消失。”[4](p.976)从生产力发展水平看问题是从总体上把握社会进程,视物质丰富程度决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存在与否。他还提出通过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提高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刘少奇认为,“只要按劳分配存在,商品仍会存在”,实现“按需分配的时候就没有等价物了,保留商品就没有必要了”。[5]这表明刘少奇从分配形式上分析问题,以实现按劳分配或按需分配为标志来判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存亡。其实,实行按劳分配抑或是按需分配的根本条件都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和刘少奇对同一事物的认识在表述上略有差异,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将长期存在。

1958年,“”和化运动中出现了废除商品生产的“左”倾思潮。对于群众高涨的社会主义热情和“苦干三年,进入社会共产主义”的口号表示支持,但对于中国立即进入共产主义,并且废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则感到理论上还有未解决的问题。这时,他着手抓了两方面的事情:一方面亲自深入实地调查研究,还指派陈伯达、吴冷西等人分头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针对问题召开一系列会议;另一方面号召读理论著作,主要有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以及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的社会主义部分(以下简称《教科书》),力求解决这一理论难题。1958年11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结合实际多次深入探讨了商品经济问题。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指出:“我国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比印度、巴西还落后”,所以“需要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1](pp.435~436)现在要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作为有用的工具,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了集思广益,11月13日,发电报给刘少奇和邓小平,建议讨论“对商品问题,提出现阶段要商品好,还是不要商品好”。[6]随后,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了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在武昌召开了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会议通过了《关于若干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必须有一个很大发展”。在纠“左”过程中,这个决议的正确性得到了人们的公认。与此同时,还探讨了斯大林提出的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基本条件。斯大林认为将商品交换提高到产品交换、使中央能掌握全部社会产品是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基本条件之一。对此十分感兴趣,认为一下子就抓住了问题的实质。他指出:“基本点是极大地增加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品。问题是怎[样]多快好省增[加]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品。”[6](p.596)一方面提出要发展商品生产,另一方面又要增加社会产品,尽快过渡到共产主义,其中的倾向性显而易见。其根本原因何在呢?在斯大林模式影响下,人们通常把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相联系,把产品经济与社会主义相联系。也不例外,但是,他毕竟从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况出发,论证了社会主义“现阶段”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将会长期存在。

其次,在生产资料是不是商品的问题上超越了斯大林。斯大林根据商品是一种可以转让所有权的产品这个理论,认为苏联的生产资料不能列入商品的范畴。对此,表示怀疑,提出这个问题值得研究。所有权概念是法律概念,法律关系只能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它本身不是什么经济关系。用法律关系来解释经济关系,是未必妥当的。[7]《教科书》修正了斯大林的说法,认为生产资料和个人消费品也是商品。敏锐地指出,《教科书》在生产资料是不是商品的问题上有“不同于斯大林的说法”。一方面,他联系我国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情况分析道:“‘生产资料不是商品’,我们是,又不是。生产资料在我们还有一部分是商品。”[4](p.979)我国在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是,生产资料实行计划调拨,但用商品流通的原则进行结算,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斯大林。不同意斯大林关于苏联的“特种的商品生产”的活动范围只限于个人消费品的说法,他说:“这看来很不妥当。它的活动范围不限于个人消费品,在我国,有些生产资料,例如拖拉机等生产资料是属于商品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工具也是商品”。“我们不仅把拖拉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卖给公社,而且为了公社办工业,把一部分工业生产资料卖给公社。这些产品,都是商品。国家卖给以后,它的所有权转让了,而且在公社与公社之间,还可以转让这些产品的所有权。”[4](pp.979~980)在看来,国家与之间、与之间交换的所有生产资料都是商品。另一方面,他又说:“在我们这里,很大一部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这就是在全民所有制范围内调拨的产品。”[4](p.980)针对化运动中“两个急于过渡”倾向,认为,“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的主要标志,就是产品可以在全国调拨,像国营企业鞍钢那样。”[8]鞍钢产品采用调拨的交换方式就不是商品。但是,商品生产应当是交换双方都是商品生产者,集体所有制的农民出售给国家的产品是商品,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产品属全民所有当然也包括农民在内,这些产品又不能作为商品,全民所有制范围内部采用调拨的交换方式,这样商品交换就成了单方面的了。如果承认公有制之下存在商品生产的话,那么不分消费品与生产资料,也不必追究所有权转移,全部产品都必须计价,全部产品都具有商品形式。在一个不成熟的社会主义社会,产品调拨是超越社会阶段的做法。在这一点上,的认识没有更进一步。

二、社会主义条件下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

在斯大林观点影响下,我国长期把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认为商品经济是与资本主义相联系的,计划经济是与社会主义相联系的。因此,计划经济被看成是社会主义经济特征之一。但如前所述,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将会长期存在。那么,我们就必须探讨下面若干问题。

第一,关于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认为,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商品生产,价值规律还起作用。但是,这种商品生产不是为价值规律所调节、所指挥的,而是由计划决定的。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特征之一,价值规律仅仅是为计划经济服务的工具。分出主次地位后,对斯大林关于价值规律在苏联“不会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的观点作了解释:“价值规律对生产不起调节作用,是说不起决定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计划。”[9]在我国,钢铁等重工业产品和主要农产品的生产都是由国家按照指令性计划安排的,绝不允许以无政府状态自由运行。强调计划经济的重要性,提出“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3](p.437)表明他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实行全社会统一的计划调节来配置资源的思想,提出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则是结合实际对经典理论的发展。

第二,关于计划经济的依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在客观上将会长期存在的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就需要人们时常经过国家计划去调节”。[3](p.215)他赞成恩格斯关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的观点,并说:“要把可能变成现实,就必须认真研究客观经济规律,必须学会熟练地运用客观经济规律,力求制定出能够正确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计划。”[4](p.962)经济规律通常指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正确指出,“价值法则依然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则”。[10]但是,他没有把价值规律视为计划经济的主要根据。他分析道:“价值规律作为计划工作的工具,这是好的。但是,不能把价值规律作为计划工作的主要根据”,计划工作的主要根据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12]

第三,关于如何区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在斯大林区分商品生产、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提出“特种的商品生产”概念的启发下,要求区分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批驳了废除商品生产,取消货币,实行产品调拨的观点,指出在社会主义时期废除商品是违背经济规律的。对农产品实行调拨,就是剥夺农民,这是不利于巩固工农联盟的做法。他批评道:我们有些人“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没有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这是不承认客观法则的表现”。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3](PP.437、439)当时,以巨大的理论勇气把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实际上与邓小平提出的“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著名论断的思路是一致的。这种理论上的继承和发展是我们不容忽视的宝贵财富。

第四,关于为何坚持计划经济体制。计划经济即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指生产经营)进行计划管理,宏观计划管理不在此列。“一五”计划期间,为了适应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我国制定了国营经济实行直接计划、其他经济成分实行间接计划的计划管理制度。但是,存在集中管理过多、限制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对市场调节不够重视的问题。因此,要求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他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了扩大地方和企业权限的思想。陈云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重要意见,其中提到:“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作补充。[12]这个观点突破了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被写进了中共通过的《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诚然,计划经济在我国所起的历史作用是不容低估的,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起步阶段,我国经济落后,缺乏培育市场经济的条件,工业体系尚未建立,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资源、加快工业化、实现赶超战略。计划经济适应了中国追求高速工业化和建立工业体系的需要,保证了高积累和优先快速发展重工业,也保证了人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安定。[13]除了计划经济长期被看成是社会主义经济特征外,这些情况也是坚持计划经济体制的重要原因。

政社合一的建立之后,政府直接控制了农村经济运行,也控制了城市的国营和集体企业经营管理,计划经济高度集权的弊端进一步暴露出来。对此,分析道:“计划是意识形态。意识是实际的反映,又对实际起反作用。”“社会主义社会里,有可能经过计划来实现平衡。但是也不能因此就否认我们对必要比例的认识要有一个过程。”“我们对规律的认识,不是一开始就是完善的。”不能说“计划都是完全合乎规律的。实际上是,有些计划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合乎规律,有些计划不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不合乎规律”。[14]娴熟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以独到的思辨对计划经济展开了十分透彻的分析,实际上已经对原本以为天经地义的计划经济表现出怀疑。于是,开始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但由于脱离了扩大地方和企业权限的初衷,转而为“”服务,这次改革并不成功。

既希望解决计划的主观性与客观实际相脱离的失误,又要坚持那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特征之一的计划经济。因此,他一方面,在1961年8月召开的庐山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承认对“工业我就不甚了了,计划工作如何搞,现在总搞不好”;[15]另一方面,又从“”决定在沿海省份建设新的工业使沿海得到很快发展的例证,来说明“像计划这类意识形态的东西,对经济的发展和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快慢,有着多么大的作用”[14](p.119)。这里,对计划经济是肯定的。思维模式的僵化给经济体制改革设置了巨大障碍。1974年12月,提出,我国现在实行的商品制度、按劳分配和货币交换,“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只能在无产阶级下加以限制”。[16]晚年对商品经济的认识陷入了误区。

需要说明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实行全社会统一的计划调节来配置资源的思想有一个大前提,即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已经消除,个别劳动已经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这时社会中心已经能够直接测量社会总劳动,商品、货币关系已经不复存在了。虽然,对商品经济提出了一些超越前人的真知灼见,但是,由于忽略了前提条件,理论准备不充分,计划经济在实践中出现了瑕玉互见的现象,既取得了不容忽视的成绩,也存在高度集权的弊端以及认识上的误区,因而最终没有走向市场取向的改革。

三、“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经济规律,凡是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地方,价值规律就会起作用。提出的“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的观点需要从多方面探讨。

首先,这个观点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斯大林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因而,他认为价值规律只能在流通领域起调节作用,对生产领域不起作用。对《教科书》中关于“价值规律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中都发生作用”的观点表示赞成,这是对斯大林观点的重要修正。1959年3月,在批转一个文件时指出:平调的“旧账一般要算。算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17]1962年,进一步提出,等价交换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阶段不能不严格地遵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15](pp.562~563)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斯大林限制价值规律作用的观点。视等价交换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把价值法则作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必要条件加以强调,其理论气魄是超越前人的,至今仍有指导意义。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批评平均主义“共产风”“否认各个生产队和各个个人的收入应当有所差别。而否认这种差别,就是否认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17](p.70)他深切地告诫与会者说:“价值法则依然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则,我们对于社会产品,只能实行等价交换,不能实行无偿占有。”[10](p.823)他还批评了混淆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的错误。这次会议确定了整顿的方针,其中包括“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规定了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会后废除了供给制,取消了“公共食堂”,继续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随后,又规定生产小队有部分的所有制和管理权限。这是运用价值规律武器解决平均主义倾向的一次尝试。然而,未能把这些正确观点坚持到底。为了肯定“”,他说:“我们搞,就不是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来搞的”,“如果单从价值规律的观点来看我们的,就必然得出‘得不偿失’的结论,就必然把去年大办钢铁说成是无效劳动、土钢质量低、国家补贴多、经济效果差。”[11](pp.492~493)这样就提出了与先前不同的观点。充分肯定“”超英赶美的目标,以体现社会主义能够实现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的优越性。“”未能从我国社会生产力低下的实际出发,制定了层层加码的高指标,经济效益低下,教训极其深刻。

其次,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力是不是商品?经典理论通常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把一切商品化,劳动力也是商品。《教科书》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力已经不是商品,虽然承认存在剩余劳动时间,但“不承认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是剩余价值”。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社会性和占有的私人性是基本矛盾,这个矛盾表现为商品的两重性。”他承认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还有两重性,但又说:“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由于劳动力已经不是商品,社会主义商品的两重性已经不同于资本主义商品的两重性,人与人的关系已经不再被商品这种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18]当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时,劳动力市场就基本消失了。认为,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教科书》中“同志式的互助合作的关系”这句话是对的,但是没有展开。我们的成功经验之一是“两参一改三结合”,人与人的关系“改变还是不改变,对于推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都有直接的影响”。[14](pp.134~135)他希望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还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分析了劳动力是不是商品问题。在回顾历史方面,他说:革命战争年代“实行供给制,人还健康些”,“解放后,实行工资制,评级了,反而问题发生的多,有些人常常为了争级别吵架。”[11](p.474)他认为,如今把劳动力当作商品买卖的社会条件变了。劳动人民中间很多人从思想上认识到了劳动力不是商品,不是为人民币服务,而是为人民服务。[19]在考察现实方面,把我国实行的计时为主计件为辅的工资制度与苏联计件为主计时为辅的工资制度进行比较,认为计件工资会引导人们首先关心个人收入,而不是关心集体事业,因此是不可取的。这种观点与本人反对平均主义时的认识大相径庭。1942年他曾指出:“平均主义的薪给制抹杀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之间的差别,也抹杀了勤惰之间的差别,因而降低劳动积极性,必须代以计件累进工资制,方能鼓励劳动积极性,增加生产的数量与质量。军工生产暂时不能实行计件工资制,亦应有计件奖励制度。”[20]其实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都是可供选择的工资形式,计件工资在其适应范围内能更准确地反映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量,避免平均主义弊端。那么,为什么的观点前后会发生如此大的反差呢?这是因为在的思想中平等的价值取向和道德理想主义占据了主要地位。诚然,的平等观具有合理因素:无产阶级反对一切阶级压迫,追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立人与人的平等合作关系。但是,在方法论上有些偏误。为了反对平均主义,就提倡计件累进工资制和计件奖励制度;为了强调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防止两极分化,就坚持说劳动力不是商品,不主张计件工资。晚年甚至把按劳分配误解为资产阶级权利,担心按劳分配带来的劳动报酬差别会导致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产生特权阶层。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果不能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对于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是不利的。

再次,在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自由市场问题上。价值规律通过市场价格波动,调节生产和消费的各个环节,从而自发调节社会劳动在各个生产和流通部门的分配。《教科书》称:“集体农庄市场上的价格不是由国家计划的,而是在供求的影响下形成的。在那里,价值规律在很大程度上发生自发作用”。批注道:“他们那里的集体农庄市场的自由太大了”,“对这种市场的价格只用国家的经济力量来进行调整,这还不够,还要有领导,有控制。如果不控制,投机者就要大赚其钱。我们初级市场的价格由国家规定一定的幅度,不让小自由变成大自由”。[11](p.496)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1)价格与计划的关系是怎样的?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具有特殊性。资本主义是私人占有制,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因此商品的性质变了。“调整价格,就是调整工人和农民之间、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通过调节农产品的价格可以促进农业生产。如提高生猪收购价格,对于发展养猪有很大作用。“大量的普遍的养猪,主要还是靠计划。”“总之,我们是计划第一,价格第二”。[11](pp.490、494)毋庸讳言,国家调整和控制价格在一定范围内对于生产是起积极作用的,但是,当时控制价格往往把所有经济活动都纳入计划经济过程之中,归结为“计划第一,价格第二”,价值规律就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了。(2)何谓“小自由”、“大自由”?“小自由”指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农村的集市贸易。对“小自由”的态度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化运动的兴起和1958年成都会议的召开,先前存在的“小自由”被取消了。第二次郑州会议以后,“小自由”陆续得到恢复。1961年3月,和刘少奇分别主持召开了“三南”、“三北”会议,接着又召开了广州中央工作会议。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中央制定了《农业六十条》,把关于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方面的政策,用条例的形式加以固定下来。对粮食自由市场问题,采取了有条件地认可的态度,“完成征购任务以后,可以自由交易。”[15](p.564)主张限制、取消“小自由”的目的在于防止“大自由”,“大自由”指资本主义。1964年,他批评中央农村工作部有人主张“三自一包”(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包产到户)“目的是要解散社会主义农业集体经济,要搞垮社会主义制度”。“四大自由,借贷、贸易、雇工、土地买卖自由,过去出过布告。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永远巩固下去,就是搞资本主义。”[15](pp.590、604)上述表明,在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自由市场问题上,的认识有反复,他以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作为取舍的标准,过于重视政治,相对忽视了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自由市场的作用。

四、关于企业独立经济核算问题

在计划经济的前提下,由于“”片面地追求产量翻番。因而,人们对经济核算的观念淡薄了,企业不计成本、不计盈亏的现象相当严重。为了纠正失误,对企业独立经济核算问题进行了探讨。

首先,提出我国“所有的经济单位(包括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都要利用价值规律,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4](p.981)经典理论认为,经济核算是由价值规律决定的。马克思指出,生产“过程越是按社会的规模进行,越是失去纯粹个人的性质,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就越是必要”;因此,簿记(即经济核算)“对公有生产,比对资本主义生产更为必要。”[21]可见,经济核算是社会化大生产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要求。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这一理论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可以通过经济核算,“不断地改善经营管理工作,合理地进行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教科书》指出:“价值规律的作用在生产领域中是通过经济核算制表现出来的”,“由于有了经济核算,就能够利用价值规律的作用,来刺激提高劳动生产率、采用新技术、降低成本和提高生产赢利。”在这段文字旁的批注是:“这样就有奔头了,好。”[11](p.496)针对我国企业片面追求产量、产值而不顾经济效益的问题,他指出:“社会主义企业不能不算账、不计盈利。”[11](p.532)“在计划工作上,什么账都不算,一切听其自然”是不对的。[9](p.383)因为,只有经济核算,才能使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产品交换有公共价值尺度,才能使企业独立计算盈亏,从而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

其次,如果让企业独立搞经济核算,就牵涉到企业的自主经营管理权和所有权问题。企业是否要有独立性呢?如前所述,早在《论十大关系》中就提出了工业企业在统一领导下的独立性问题,要求扩大地方和企业的自限。读《教科书》时,在提倡“中央和地方都要注意发挥企业的积极性”的同时,还注意到“有些基本建设单位实行了投资包干制,就大大发挥了这些单位的积极性”。他明确指出,中央和地方管理的企业,“都在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具有一定的自治权。有没有这种自治权,对促进生产的发展,还是阻碍生产的发展,关系很大。”[14](pp.127、138)这些都是正确的。然而,企业的自主经营管理权究竟应该有多大呢?《教科书》指出:“由于经济核算制不断巩固”,“国营企业的纯收入(利润)当中,归企业自行支配的部分不断增加。这样,企业纯收入(利润)在该企业扩大生产(增加流动资金,保证基本建设基金),改进生产,奖励企业工作者,提高他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意义越来越大。这就使企业及其全体工作者从物质上更加关心经济而有效地利用资金,提高生产的赢利。”对此,表示了两点意见:其一,企业权限不能太大。他在这段文字旁批注道:“这种办法会造成苦乐不均,企业在这方面的权限不能太大。”[11](p.559)不能容忍由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收益差距拉大,造成工人与工人之间的贫富不均、苦乐不均。其主观愿望是好的,可是,把平均平等的道德目标放在首位,企业自主经营管理权和独立经济核算权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了。其二,过于强调精神鼓励。《教科书》征引列宁的话说:建成社会主义,“‘是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依靠个人兴趣、依靠个人利益、依靠经济核算’”。十分不满地批评道:“他们老是引列宁的这句话作为他们强调个人物质利益原则的根据,我们要找出一些列宁强调思想政治工作、即书中所谓精神鼓励的话来。”[11](pp.529~530)认为既要讲物质利益原则,也要讲精神鼓励原则。要求人们把国家、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要有长远利益的眼光,这些都是正确的。然而,怎样才能提高经济效益、解决积累与消费的矛盾呢?我国当时的办法是多积累少消费,但又不能影响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这样做需要靠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需要精神鼓励。对此深信不疑,反复强调。显而易见,偏重于精神鼓励原则,相对忽视了个人物质利益和企业独立经济核算的作用。实践中,采取八级工资制和票证制,实际上把个人的生活消费都纳入到计划经济之中了。这样,企业生产者就很难把自身利益与生产过程挂起钩来。1961年9月,中共中央颁发的《工业七十条》明确规定:“每个企业,都必须实行全面的经济核算。”企业贯彻《工业七十条》后获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绩,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出现了产品质量、产量、劳动生产率“三高”和原材料消耗、成本降低的新气象。但是,由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这个大前提没有改变,企业的自主经营管理权问题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薄一波在分析《工业七十条》存在的不足时说:“认定国营工业企业是‘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但又没有规定它必须具有的独立生产经营权利”,“把企业管理的概念主要局限在劳动生产过程的组织管理上,经营问题被排除在外了。在这种情况下,关于企业进行独立经济核算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就失去了它的本来意义”。[10](p.979)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那时还不可能把企业看成是可与政府脱钩、面向市场的独立经济实体。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关系问题上提出了许多弥足珍贵的思想观点,令人惋惜的是未能在实践中一以贯之。因此,研究者从不同的视角做出了截然不同的阐发和评价。的探索虽然未能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但是超越了斯大林,为邓小平理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创新积累了丰富经验,也为当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教训。

[摘要]在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关系问题上提出了许多闪光的思想观点: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生产资料在我们还有一部分是商品;改革计划经济体制,扩大地方和企业的权限;区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所有企业都要利用价值规律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等等。这些弥足珍贵的思想观点,超越了斯大林,为邓小平理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创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关键词]商品经济计划经济价值规律经济核算

[参引文献]

[1]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页;韦祖松、高爱红:《环球问此凉热——的社会主义观》,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79页。

[2]张启华:《中国社会主义理论》,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第3、201页;李君如:《与当代中国》,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52页。

[3]《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40页。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著作专题摘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977页。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402页。

[6]《建国以来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25页。

[7]参见《顾准文集》,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页。

商业计划想法范文4

一、修订《商标法》在一定意义上是进一步实现对民法的回归商标法属于民法,是不争的事实。无论我们是否意识到,商标法从诞生起,历次修改虽然具体任务不同,但是方向和结果是明确的,除了商标制度本身的技术性问题外,都体现了对商标法的本性——民法的回归。《商标法》自1982年颁布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商标法也与时俱·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进,相继经历了两次修改。前两次修改的特点是,任务明确,内容具体。第一次修改着眼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第二次修改意在克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障碍。因此,这两次修改具有不同程度的被动性、局限性和短期的实用性。  

本次修改,除了具体的目标外,更重要的是应当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一以贯之的原则。这个思想就是法治思想,这个原则就是民法原则。此番修改,客观上具备较大的主动性,有条件以客观、理性的态度,以商标权的私权本质为基础,以建设法治社会为目标,遵循法治的精神,放眼长远,从容设计,力所能及地将商标法修订成为一部较为完善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更好地为中国的现代化服务的民事法律制度。为此,既要做到“入乎其内”,洞悉商标制度的特殊规律,科学的构建商标法的自身系统,又要“出乎其外”,克服部门立法造成的思维局限。修改法律应当坚持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有效节制行政部门的权力扩张,坚持系统化方法,立足宏观大局,使商标法成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中国商标制度的百年历史,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走过了一个“之”字形的道路。清末,自年开始施行商标制度。其后,经济曾一度发展,但日本入侵中断了这一进程。新中国成立后,年颁布《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反映了建国初期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条件下的市场经济状况,奠定了以保护商标专用权为基础的现代商标制度。  

经过1956年经济领域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中国变为生产资料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国家,由此建立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商标制度失去了生存的经济基础,名存实亡。1963年颁布的《商标管理条例》  

实行商标强制注册,商标实际上被异化,成为财产的同一所有人,公有制所有权的管理人——政府对其下属——企业实行计划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手段,商标注册人之间同属一个财产权主体,商标失去了作为区分不同所有者来源的功能。改革开放后逐步恢复了多元经济,我国逐步重建商标法制。  

年颁布《商标法》以来,经历了大约三个不同的历史阶段,立法原则和指导思想也几经变迁。  

最初立法,公有制经济基础,天经地义;计划经济体制,不可动摇。那时思想上的最大解放,是承认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生产,商标法主要职能是服务于初期的改革开放,为商业活动提供尽可能的法律保障。但是,商标制度之于计划经济,犹如冰火,不可同炉。与其他法律一样,商标法不可避免地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那种条件下有关商标的规范性文件所指的商标,严格讲,还不是今天市场经济相对发展条件下私权意义上的商标,而是从管理手段向私权的过渡。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大环境下,第一部《商标法》为商业活动中的标记使用提供了大体的准则,为我国商标立法奠定了基础,构造了雏形。第一轮修改,放弃了计划经济,转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标制度开始向·4·年第1期私权法律进行基因转变;第二轮修改,面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商标法必须适应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需要。当时,在修改法律问题上,既有内在动力,又有外在的压力,同时也有原有体制造成的阻力。在一定意义上,世贸组织的门槛,作为修改《商标法》的“外援”,成了对《商标法》作出重要而理性修改的推手。纵观以往的立法和修法,多少都带有不同程度直接的、短期的功利性和被动性,主要有两个特点:  

一)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根深蒂固。《商标法》的每次修订都有明显的进步,但计划经济体制作为一种基本经济制度,一种长期实实在在的存在方式,一种天经地义、神圣的、不容置疑的范式,曾经深刻而持久的影响了中国几代人的生产和生活,影响着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也影响了公众的思维与价值判断。计划经济作为一种制度血统,如同遗传因素,不可能短期被清除,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仍然起作用。其中既有硬件的制度规定,也包括思想、观念和长久形成的积习直接反映到法律法规和社会生活中。在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无论是我们几经修改的《商标法》,还是有关商标的管理工作,或是商标诉讼的判决,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思维根深蒂固,在实践中,片面、机械、僵化的理解法律法规的条文,从根本上违反商标法制宗旨,破坏市场公平、诚信秩序的现象屡见不鲜。究其根源,多出于计划经济的意识形态。有理由相信,计划经济体制的幽灵,将长久不散。  

二)商标立法欠缺体系化。法律,是一个不断趋于完善,这种完善又不断被打破的规范系统。  

体系化是法律永恒的追求。在中国,商标立法孤立于民法大系统之外,欠缺与其母体——民法的协调与整合。这导致商标法与现代法治若即若离的不正常状态,反映了我国法治整体水平的低下。  

商业计划想法范文5

为你自己而写

这不是在给老师交作业,也不是为了取悦投资商的胃口,当你准备去写《商业计划书》的时候,要搞清楚是为你你自己而写,不求语言是否练达,也不要去讲究什么固定的格式,或者非要生搬硬套某一种固定的商业计划书模板,更不要让别人去,其他人的脑袋和你的脑袋所想的完全不一样,你只需要顺着你自己的思路去规划,想想你未来的企业该怎么去操作,蓝图该如何描绘,那些问题需要注意,那些个环节需要搞清楚,哪些资料需要去研究,哪些方法需要去请教富有经验的人,与其说是在写《商业计划书》,倒不如说是为了避开那些“创业的雷区”、远离“公司未来可能遇到的麻烦”,用更好更聪明的办法去勾画你的宏伟大计,在这个时候你想得越周详,越能预察机宜、思考入微、谋定而后动,你的思路将会越清晰,越清楚自己要干什么。网络转载,请保留出处说明

最好花钱去请教一些专业的顾问

《商业计划书》并非一天就写成的,写一写、放一放、再拿起来写一写,你会发现每次都有新的思路,每一次都有新的发现,而每一次又找出更多的问题。在写《商业计划书》的过程中,多走动走动,去找一些老朋友让他们帮你规划规划;去拜访一些已经取得成功的企业家,或者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请他们吃个饭、送点小礼物,让他们把自己的宝贵经验贡献给你;去参加一些创业训练和管理培训,参加一些有关创办公司的座谈会,以及购买一些研究学者和专业分析公司对初创公司研究的报告和资料、手册;花点钱去多找几位创业顾问、管理顾问,向他们请教,并让他们帮助你梳理思路、改写《商业计划书》,看看还存在哪些问题;有关你的业务方向上相关的资料、市场调查数据、消费者习惯一定要注意收集和详加阅读;想想你的业务怎么展开,你的未来客户是哪些人,他们又有什么样的消费习惯,你可以和哪些服务提供商联合起来发展,也可以花钱购买到他们的客户名单。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你创立企业时,至少要拿出十分之一的钱用来购买专业的资料、购买顾问的服务;最好再拿出十分之二到十分之三去购买客户名单、建立你的业务合作联盟关系,寻找一些能够协助你推销产品的推销员和业务机构并建立关系。尽管这可能花去你十分之三以上的创业准备金,但是当这笔钱花下去,从你开业之日起就会生意源源不断,而且你很快就能够以闪电般的速度扩张,实践将证明这笔钱将花得非常值。当你舍不得花这些钱,你的失败就已经注定了,你将搞不清楚前面的路该怎么走,你将重复走一遍别人已经失败过的教训,你将接二连三地遇到各种想象不到的灾难,那些潜伏在角落里的创业风险象杀手一般将向你聚拢过来,无情地在你的前进道路上埋下一个又一个的暗桩、拌脚石,刨好了“陷阱”在等着你。

电子商务网站商业计划书模板

1、建设网站前的市场分析

(1)目前行业的市场分析(目前市场的情况调查分析、市场有什么样的特定和变化、目前是否能够并适合在因特网上开展业务。)

(2)市场的主要竞争者分析(竞争对手上网情况及其网站规划、功能作用等)

(3)公司自身条件分析(包括公司概况、市场优势,可以利用网站提升哪些竞争力,建设网站的能力――费用、技术、人力等。)

2、建设网站目的

(1)为什么要建立网站。

(企业的需要还是市场开拓的延伸)

(2)网站功能

(根据公司的需要,确定网站的功能。)

(3)网站的目标

(确定网站应达到的目标和作用)

3、网站技术解决方案

根据网站的功能确定网站技术解决方案

(1)服务器――自建、租用虚拟主机或主机托管

(2)操作系统――unix,linux还是window2000server/nt。分析投入成本、功能开发、稳定性和安全性等。

(3)网站安全措施,防黑、防病毒方案

(4)相关程序开发――网页程序asp、jsp、cgi、数据库程序等

4、网站内容规划

(公司简介、产品介绍、服务内容、价格信息、联系方式、网上订单、会员注册、详细的商品服务信息、信息搜索查询、订单确认、付款、个人信息保密措施、相关帮助等)

5、网页设计

(1)网页美术设计要求――色彩、图片应用、版面规划等

(2)制定网页更新和改版计划

6、网站维护

(1)服务器及相关软硬件的维护――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制定响应时间

(2)数据库维护-数据管理、备份、灾难恢复等

(3)内容维护――内容的更新、调整等

7、网站测试

在网站前要进行周密的测试,以保证正常浏览和使用

(1)服务器-稳定性、安全性等

(2)程序、数据库测试

(3)网页兼容性测试――浏览器、分辨率等

(4)其他测试

8、网站的与推广

(1)的公关、广告活动

(2)搜索引擎登记

(3)其他推广活动

9、网站建设日程表

各项规划任务的开始完成时间、负责人等

商业计划想法范文6

开题报告写作方法规范

一、开题报告的写作应包含几的内容:

1、综述本课题国内外,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2、论文的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3、方法及措施;

4、工作进度;

5、主要参考文献。

二、开题报告的排版要求:

封面为四号宋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页边距为左3cm,右2.5cm,上下各2.5cm,标准字间距,标准行间距,页面采用A4纸。

三、开题报告的字数要求:

正文字数少于3000字。

设计策划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一.简述

设计计划学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边缘学科,它的是如何设计的优良度和高效性,如何设计的展开。在设计需要科学计划概念已现代设计界共识的情况下,我国业界内部对设计计划学的认识与,还跟上设计发展需要的步伐。我国设计教育现状,本书将就该学科的教学,一套科学的行之的设计计划方法。以期为设计类学生理解设计,地设计的方法必要的。

二.学术价值分析

1.选题依据

计划在已逐渐一门显学,大至事务,小至个人日常生活,社会各个领域都离不开计划,大大小小的项目,程度上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导入,实施了的计划活动。计划学的兴起是知识经济时代资源整合化的大势所趋。而反映到艺术设计学的领域,可以,计划同样有的发展空间:如何设计,如何优良的设计,这都需要科学的调查,需要精准的分析定位,需要详实的设计依据,需要的组织安排,与通常理解的,风格的赋予的“设计”相异而相成的工作,设计计划的内容。而如何设计计划,着方法论的问题。在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当前学术主流的大环境下,设计计划应该可以打通各设计专业间的藩篱,为的设计行之的方法上的支持。

在设计先进,对设计计划已有程度的。在设计方法,已成熟的结果,了的方法,如技术预测法,科学类比法,系统分析设计法,性设计法,逻辑设计法,信号分析法,相似设计法,模拟设计法,有限元法,优化设计法,性设计法,分析设计法,模糊设计法等。方法侧重于不同的专业设计方向,而设计计划面临不同设计专业,更需要的是整合的灵活的解决问题的计划方法。这就需要计划自身的学科特点,从现成型的方法群中提炼,总结出一套现在情况的设计计划方法来。

2.创新性及难度

本文将参考管理决策方法与设计方法的,试图寻找一套我国设计师来说,可行的跨专业设计计划的方法体系。

本文致力于从简明实效的角度,为设计计划人员易于操控,而且便于和各个专业设计师沟通、交流的方法。要求该方法对专业设计团队的计划环节有用,对个体设计人员的的设计工作也应作用。这就需要我国设计现状,从国内外各学科领域名目众多的方法中精心挑选,安排,科学综合的,出一套高效的计划方法来。国外的业已成熟,但如何在众多不同侧重角度的方法中总结出理想的计划方法,需要对所有已知方法地认识和理解,明了设计各专业的工作规律,以期跨专业的性。

本文的难度。在对计划的理论性分析与中,需要对计划的理解与认识,进而廓清设计计划的概念。接着将在设计计划方法论的上,对设计计划及其方法论。鉴于国内现在并对设计计划有的的系统的,该书内容上属此问题的首次,面临着经验及理论借鉴的景况,需要作者在积累的实践性资料和学科的中总结与深化。

本文最大的难度在于资料的搜集上,国内资料匮乏且本方向的交流的气候,而我院互联网情报系统的不和出于对技术保密的考虑,也很难从互联网上理想的资料。作者只能从书店,图书馆和专业的老师和同学手中求取所需要的信息。当然本方向的直接信息是很缺少的,更多是从其它方向的中搜集所需要的信息资料。方法的是涉及面很广的课题,也需要从领域分,探索总结。而从学科到另学科的跳跃性,需要迅速转换思维及反复视点,这也对作者的思维技能,思考,学术视野及知识积累等的素质了的挑战。

3.方案的可行性和性

国际设计交流间的局限和我国设计界的特殊情况,是国内设计教育上的某种封闭性和滞后性,我国业界对设计计划方法的认知尚,还一套完整的,在教学和实践中简明且易于操作的设计计划方法。经调查,当前学界内仅几本著作,也仅限于对西方某些设计方法与程序的简单的介绍,很专业地从计划的系统,而市场上连篇累牍的书籍主要是从市场营销和工商管理着手,对设计类诸专业的设计计划,并不具备现实作用。亟待有这么一套专业性较强的设计计划方法及其论著。在某种程度上,本书的将对设计计划门新兴学科,填补教学用书空白的作用。而从技术的角度而言,本书的也有的可行性,在分院近几年来的设计策划课程的教学中,已为之积累了新鲜的实践性,经验性资料。而分院的教育架构,亦为跨专业的项目了的人力物力资源上的。

4.预期

本书预期字数为12万字,分为理论与方法两大版,仅设计计划的内容,更是推出设计计划的概念与方法。所涉及范围主要包括管理学,决策学,认识论,方法论,学,心理学,组织学,人类学,社会学,设计学,史学等诸多学科领域,将一本集科学的方法程序,生动案例及操作于一身的,教学作用的专业书籍。现在本书工作已大致资料收集阶段任务,在下阶段三个月的内,我将就所收资料分析总结,方法程序的工作。

法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论文题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思考

一、选题意义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思考理论意义:

目前,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已经有较大发展,但同时应该看到同国际组织和各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仍显不足,这种不足主要体现在立法层面,如我国对商业秘密保护并无专门立法,有关法律规定过于分散也过于粗糙缺乏实际可操作性,相当多的问题未得到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与社会实践脱节,由于商业秘密涉及到各种行业,甚至涉及国家经济命脉,本身又是无形的,法律规定上的缺陷无疑会大大增加实践中执法的难度,从而减弱了保护商业秘密的有效性。而要改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立法不力的现状,必须明确我国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在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思考现实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商业秘密可以决定一个企业的兴衰,商业秘密往往是一个企业的命脉,通常可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与良好的经济前景,有时甚至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商业秘密具有非公开性、商业价值性、实用性及秘密管理性的特点。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防治亦尚未健全,而现有规定也存在着立法上不够周全、体系分散内容过于笼统等主要问题,不易实际的法律操作,故应加强单行法的制定、加强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可操作性规定以及对网络信息传输中存在的商业秘密予以特殊立法保护。如何给予商业秘密有效保护与防治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项紧迫课题。

二、文献综述

关于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国内外研究现状:

西方发达国家对这方面的探索和立法都开始的比较早,发展的也相对成熟完善。1939年美国法律协会制定的《侵权行为法重述》将商业秘密界定为:“商业秘密是指所有人在商事活动中使用的各种配方、图案、设计或资料索引。”1979年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规定:商业秘密是一类特定信息,包括配方、产品、程序、设计、方法、技术或工艺。此后,1996年美国国会制定的《反经济间谍法》将商业秘密定义为:“商业秘密指各种形式和种类的金融、商业、科学、技术、经济或者工程的信息,包括模型、计划、编辑、设计、方法、技术等,但需符合下列条件:第一,所有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保持其秘密性。第二,该信息的实际或潜在经济价值来自于其并非众所周知以及不能通过正当手段获取。”可以看出,美国法律对商业秘密的界定,范围不断扩充,界限越来越明确,保护措施也逐渐完善,可以说美国已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体系。

德国法对商业秘密并没有明确界定,在司法实践中,联邦法院对商业秘密定义如下:商业秘密是指权利人有保密意思,具有正当的经济利益的所有与经营有关未公开的信息。这一界定是比较笼统的,与美国概括列举相结合的定义相比是可操作性较差的,主要取决于法官如何在自由裁量权限内去解释了。

日本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1993年修订时增加了保护商业秘密的规定,该法中商业秘密指“作为秘密管理的生产方法、销售方法以及其他对经营活动有用的技术上或经营上未被公知的信息。”该法前后经过了七次比较大的修改,对商业秘密做出了明确的定义,但也是比较概括的缺乏可操作性。

TRIPS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其将商业秘密界定为“未披露的信息的保护”,在此“未披露的信息”就是商业秘密,这种未披露信息同时具有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有此规定也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表明国际社会对保护商业秘密的统一理念及采取行动来发展维护这一认识。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发展趋势:

在我国,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法律术语,199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中第66条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第120条第二款规定:“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是该法并没有对商业秘密的概念予以界定。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4条规定,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技术信息、商业情报及信息等,如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业秘密。1993年颁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10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可以看出这一规定是对商业秘密比较完整的概括,分别从内涵和外延两方面对商业秘密做了界定。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随着时代的进步,全球化趋势的加快,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将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这样势必会加快企业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以上综述对本人的启发:

各国对商业秘密的界定不尽相同,但都肯定了这几个特征:非公开性、秘密性、价值性。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范围都经历了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也都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不可逆转之趋势。

三、研究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本篇论文以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为理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通过对大量资料书籍的阅读以及搜集一些官方数据,主要运用文献法、资料法,总结出自己的观点。研究内容包括: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我国现行保护商业秘密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几点建议三部分内容。

四、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研究条件:

以各国法律制度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现阶段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视,诸多学者和法律界的人事对推动商业秘密保护所做的贡献为载体。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可能存在的问题:

由于本人学识有限,有可能理论方面的研究视野比较窄,供查阅的数据不够充分使得研究起来有点困难。

五、预期的结果

[本文来自于jyQkw.CoM]通过立法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从而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已达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目的。

六、论文提纲

一、前言

现代商业竞争中,“商业秘密”成为能给经营者带来巨大竞争优势的“秘密武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随着人才流动越来越频繁,加之我国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还不够完善,给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本文主要探讨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我国现行保护商业秘密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一、商业秘密的认定及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一)商业秘密的认定

(二)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二、国现行保护商业秘密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

(二)立法上保护不够周密健全

(三)立法不科学,不利于执行

(四)立法过于笼统

三、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单行法的制定

(二)借鉴外国商业保护法律制度

(三)适应社会发展与时俱进立法与实践相结合

七、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1.20XX年11月1日到11月17日:查找相关资料,完成开题报告。

2.20XX年2月21日到3月21日:完成论文初稿。

3.20XX年3月22日到5月1日:完成2稿,并定稿。

4.20XX年5月22日到6月10日: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八、主要参考文献

[1]祝磊著.美国商业秘密法律制度研究[M].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2012(22)

[2]朱兴国.推进中的日本国家知识产权战略[J].知识产权,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