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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整改情况报告范文1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消防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大型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提高为目的,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建设、商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交通、工商、旅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集中力量打一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战。通过专项整治,重点整改一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关停取缔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处罚拘留一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督促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重点单位法定责任人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坚决遏制亡人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由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省公安消防总队。联系电话:。
三、专治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1.各类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各类可提供就餐、住宿服务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各类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4.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
5.各类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
6、客运车站、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7、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
2.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或集体住宿的老人、幼儿、住院患者、学生、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3.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失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4.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5.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的,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集体住宿的学生、幼儿、老人、住院患者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6.人员密集场所常闭防火门上,应当张贴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用语;在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用多媒体、广播、书面等方式,告之顾客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并形成制度。
7.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未设置的,自动消防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室内可燃物多且缺乏水源影响火灾扑救的。
8、人员密集场所的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四、整治措施
(一)对存在专项整治第一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责令当场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拘留等处罚。
(二)对存在专项整治第二项、第三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使用、拘留等处罚。
(三)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该改变使用性质的立即改变使用性质,以确保安全。
(四)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专项整治第四项内容方面问题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拆除护栏;对拒不拆除的,组织有关执法部门。
(五)对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存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六)人员密集场所的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进行取样并组织鉴定性检查;对存在隐患无力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迅速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果断措施。
(七)对拒不履行执法部门作出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决定的单位,相关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及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八)人员密集场所如属省、盟市、旗县区三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其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火灾隐患的基本情况、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并澄清底数,登记造册。
(九)坚持“阳光作业”,增加专项整治活动的透明度,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做好全过程的跟踪报道工作。各地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要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系统检查、监督检查、总结验收5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2008年10月10日至2008年11月1日)。各盟市、旗县区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阶段计划和具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二)单位自查(2008年11月2日至2008年11月20日)。各盟市、旗县区要向全社会公布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整改的时限规定,同时,召开本地区相关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自查整改的实施方案进行宣贯讲解,并进行工作部署。在此基础上,推动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火灾隐患自查。
(三)排查摸底(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2月20日)。担负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负责对本辖区的社会单位基本情况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按照《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一览表》(附表2)的要求认真进行情况登记并制作本地区人员密集场所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09年1月20日前,由各盟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将本地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1)报至省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隐患整改(2008年12月21日至2009年2月1日)。各社会单位根据自查、检查情况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的整改要求,筹措资金,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单位要分别向当地教育、卫生、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属于商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向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公共娱乐场所要向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旅游定点宾馆、饭店要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要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和其他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营业性餐馆、旅馆、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等单位,应当向当地专项整治办公室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五)监督检查(2009年2月2日至2009年3月1日)。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建设、商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交通、工商、旅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盟市、旗县区联合检查组要对本辖区内属专项整治范围的场所逐一进行监督检查。省联合检查组对负责对各盟市、旗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察和对部分重要场所进行抽查。
(五)总结验收(2009年3月2日至2009年3月30日)。各盟市、旗县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关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3月上旬对各盟市、旗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并通报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吸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发扬以往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通力协作,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整治合力。在这次专项整治中,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作出处理。凡是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被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和关停取缔的单位及场所,相关部门要及时吊销其有关证照,并向社会进行公告。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单位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疏散设施完好、畅通。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积极宣传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处理好依法严管与发展经济、繁荣经济的关系,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与打击少数人违法经营活动的关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及其它有关消防安全的问题一查到底,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实施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同时,要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认识吸取以往屡经治理、多有反复的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大力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监督管理新机制。
消防安全整改情况报告范文2
一、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与组织
1.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1.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1.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组织制订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2.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2.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2.6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单位保卫部门为单位的消防管理部门,在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并由予以落实:
3.1组织落实每日防火巡查;
3.2组织实施每月消防安全检查;
3.3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4实施员工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和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4.工段与班组 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4.1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4.2保障消防供电、消防给水设施的完好有效;
4.3及时整改涉及本部门的火灾隐患;
4.4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和训练;
4.5熟悉本单位的建筑平面布置和消防设施、器材分布等情况;
4.6熟练操作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4.7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普通员工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5.1接受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5.2熟悉本岗位附近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设施的种类、放置地点;
5.3开展班前、班后防火检查;
5.4掌握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现场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
二、体系运行
1.火灾预防
1.1动火部门和人员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时,现场配置灭火器等灭火器材。
动火结束后,应当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关闭有关气源、油源的阀门。
1.2安装、敷设电气线路,由设动管理部门实施。
1.3燃油、燃气设备及其管道、储存设备的安装、使用应当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为燃油、燃气设备及其储存设备添加燃料,应当采取防火、灭火措施,并落实现场监护人。
1.4工厂禁止吸烟。
1.5未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禁止带入、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的物品。
2.防火检查
2.1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巡查的内容包括:
2.1.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1.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1.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2.1.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2.1.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保卫部门应当查验每日巡查情况,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2.2全厂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保卫、工程等部门实施,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2.2.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2.2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2.2.3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2.2.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2.5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2.2.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2.2.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2.2.8防火巡查情况;
2.2.9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2.3设动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保卫部门,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并进行功能测试,与每月防火检查一并进行。
2.4全厂每年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由单位工程管理(物业)部门应当会同保卫部门负责实施。
3.火灾隐患整改
3.1在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3.2对下列行为,负责检查的部门应当场改正;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2.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3.2.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2.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3.2.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3.2.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3.2.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3.2.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上述改正的情况应当予以记录。
3.3对不能立即纠正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由检查人员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报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整改,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跟踪落实。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1单位每年对每名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4.2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4.2.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4.2.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3全厂员工定期培训;
5.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5.1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由单位保卫部门负责实施。
消防安全整改情况报告范文3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防火安全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传〔20__〕1号),全面完成防火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根据《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同志“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县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完成消防工作考核任务为重点,通过对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进一步落文章来源于文秘站网实消防安全责任,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切实杜绝影响大、损失大、伤亡大的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确保全年不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控制重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既定工作目标的完成,加强对防火安全责任制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__县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考核工作。
四、考核范围及方式
县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经考核达到85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达到95分以上的为达标先进单位。考核主要采取平时抽查与全年百分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结果与《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达标考核挂钩。
五、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消防管理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并建立消防工作例会制度,每月都要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扣分标准:未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扣2分,未建立例会制度的扣2分。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在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消防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负责考核下级及所属单位消防工作的完成情况。
扣分标准:未完成县政府下达消防工作任务的,一次扣1分;没有对下一级和所属单位进行考核的扣2分。
3、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部署和检查消防工作,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扣分标准:无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的扣3分,重大消防活动无部署的扣2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4、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检查、协调工作,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扣分标准:主要领导每年至少2次专门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主管领导每年至少4次组织、检查、协调消防工作,每少一次扣1分;没有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的扣2分。
5、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实施消防安全工作逐级签状制度,签状率达到100。
扣分标准:未实施逐级签状制度的扣2分,签状率未达到100的扣1分。
6、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宣传贯彻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
扣分标准:未制定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的扣2分。
7、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要在签定的合同中确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扣分标准:未确定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的扣2分。
8、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并公布执行。将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向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扣分标准:未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未公布执行的扣2分;未向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的扣2分。
9、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
档案,消防档案要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附有必要的图表,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扣分标准:未建立消防档案的扣2分;档案不健全,每缺一项扣1分;未能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档案的扣2分。
10、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扣分标准:未制定预案的扣2分,未进行演练的扣2分。
(二)基础设施管理
1、各乡镇政府在编制城镇规划的同时,要编制城镇的消防规划。
扣分标准:未按要求完成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扣2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未纳入城镇发展规划的扣2分,没有同步实施的扣1分。
2、用于城市消防设施和公安消防队伍装备建设的资金不低于城市建设维护费总额的5。
扣分标准:用于城市消防设施和公安消防队伍装备建设资金达不到要求的,扣4分。
3、新县城区要按照《盘锦市城市消防规划》建设消防队(站),新修道路、市政供水管线改造依据国家标准建设消火栓,大型商业区、高层建本文来自文秘站网筑密集区、易燃易爆区要建设消防水鹤;各乡镇政府要利用自来水管网设置消防用水取水口,要结合各村实际设置消防水源,每个自然屯至少设有一处消防水源。
扣分标准:未按要求设置消火栓、消防水鹤的每项扣3分;未设置消防用水取水口的扣3分,自然屯未设置消防水源的每个扣0.5分,最多扣3分。
4、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扣分标准:未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养的扣2分,未对自动消防设施检查测试的扣2分。
5、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扣分标准:对灭火器未进行维护保养,致使灭火器失效的扣2分,未建立灭火器档案,未记明相关情况的扣2分。
(三)火灾隐患整改及消防法制建设工作
1、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认真排查,并制定相应的立案整改制度,认真协调督促本辖区、本部门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定期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扣分标准:没有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扣2分,对本辖区重大火灾隐患不清楚的扣2分,没有认真协调督促整改的扣2分。
2、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要将整改情况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扣分标准: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扣4分;未将整改情况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存档备查的扣2分。
3、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要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扣分标准:对不能当场改正的隐患,未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的扣3分;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未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未落实整改资金的扣3分。
4、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要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扣分标准:未落实防范措施,未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的扣3分。
5、经常督促和检查本部门、本单位执行国家、省消防法规情况和辖区行政消防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扣分标准:每年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分。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302号令,组织有关部门严肃追特大火灾事故责任,督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火灾事故肇事者和责任者,实施重特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扣分标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的扣2分。
7、全年保持火灾形势稳定,无影响大、损失大、伤亡大的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扣分标准:年内发生一起重大火灾扣4分;发生一起特大火灾扣10分,全年消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四)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1、本辖区新闻宣传载体要有消防宣传栏目。
扣分标准:没有固定消防宣传栏目的扣2分。
2、要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公安部61号令的系列宣传活动。
扣分标准:未深入开展公安部61号令宣传贯彻工作的扣3分。
3、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四进”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地区性、行业性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扣分标准:没有组织的扣4分,社会宣传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
4、制定农村防火公约、易燃易爆危险区控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防火要求或规定。
扣分标准:没有制定农村防火公约的扣1分,没有制定控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要求或规定的扣2分。
5、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扣分标准:未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扣2分,每年对员工未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的扣2分。
6、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及操作人员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扣分标准:上述人员未接受专门消防安全培训的每人次扣0.5分。
__县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__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__县公安局副局长
__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__县经贸局副局长
__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
__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消防安全整改情况报告范文4
强化组织领导,担起应尽职责。成立以局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业务的工作小组。并制定印发了《区商务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区商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区商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区商务局关于落实商贸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细化了抓安全、稳安全、保安全的重要领域、工作措施、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了各企业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化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商贸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强化监管重点,扛起监管责任。商场、超市、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商务系统安全监管重点区域。每周联系区安监局、相关镇街开展联合检查,采取“四不一直”、现场签字确认等方式,及时将需要整改事项告之企业,明确整改责任和具体时限,适时开展“回头看”,从而确保督查实效。据统计,2020年,全局牵头组织68次安全生产检查,共检查144家次商贸企业,发现安全隐患88处,已整改85处,正在整改3处(均为设备更新等硬件投入方面)。
强化源头防范,做实专项行动。成立“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商贸领域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领导。按照“属地为主、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原则,以重点商贸企业、成品油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和行业为整治重点;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及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为检查内容。全面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并确保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全天有人值守,有人监督,努力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强化协调联动,注重监管实效。注重协调消防、安监、市场监管、镇街等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作为,形成合力,构建常态化监管体系。指导商贸企业做好防火、防爆、防电安全防范措施及进一步加强安全生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向相关企业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强化基层基础,夯实监管根基。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本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和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事故现场救援指挥和组织协调机制。督促指导重点商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监督商贸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求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增强对各类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针对节假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加强工作人员的值班力量,保证应急预案及进行安全消防演练,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督促商贸企业、超市等组织本企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演练,确保消防安全机制的长效落实。
消防安全整改情况报告范文5
1、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工程审核、验收等动火行许可制度及备案,从源头上预防火灾隐患产生。
2、督促所属部门依法建立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防火检查责任(每日要进行防火巡查、单位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部门及仓储客户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督促各部门立即整改消除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情况,限时消除。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部门及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级报告。
4、加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设,着力提高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做到“火情发现早、报告早,小火灭得了”。
5、公司由保安队员建立“保消合一”的消防队,各部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
6、严格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重点部位的部门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部位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灭火救援预案应适时修改,确保有效、适用。
7、督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依法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8、加强疏散逃生演练,着力提高公司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9、督促各部门加强对员工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使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线路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10、督促各部门及仓储客户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二、开展全员消防大教育大培训,着力提高公司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1、督促各部门及仓储客户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2、加强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使员工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要加强对特殊工种员工、新入单位员工;关键防火环节和重点防火区域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3、组织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三、编制、落实消防工作计划。
1、制定各部门及仓储客户落实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50%)名单;
2、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3、制定义务消防队员培训计划;
4、制定员工消防救护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5、制定各岗位消防救护应急演练计划;
6、制定防火领导小组名单。
四、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
1、各部门及仓储客户要加强对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员工安全规范操作检查,特别是用火、动火、厂区车辆、用电防护等产生火花的严格监控检查。电工要加强对公司内用电设施、设备、各种用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私自乱拉电线,防止用电设备、用电器损坏、电线短路引发火险。
2、完善规范单位、部门、仓储客户的消防档案。认真、无误的填写单位、部门消防档案内容;对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做好记录;对整改后的情况(包括:购置、更换灭火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做好记录。
五、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的任务和要求
1、3月份开展春季消防紧急疏散演练;
2、5月份聘请消防人员为员工进行专题讲座;
3、8月份新入厂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11月份开展“消防月”活动、冬季灭火演练;
六、消防安全的专项检查
1、1月份开展春节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五、一”节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6月份开展夏季用电前安全专项检查;
消防安全整改情况报告范文6
200*年上半年以来,消防支队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消防监督职责,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充分发挥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作用,针对各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指导适日;十进行督查,有力促进了专项整治工作在我市的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切实增强了我市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保障了我市经济快速、平稳发展。
一、工作开展主要情况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市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监察、工会、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商和游等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在本系统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消防支队成立了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支队长张兰洲同志任办公室王任。各县区也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力口强了对此次专项整汁的组织领导。
2、制定整治方案,快速动员部署。
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下发后,汤建明副市长于4月15日召集公安局、安监局、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消防部门立即制定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7日,汤市长再次召集三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听取工作方案制定情况报告,并审查通过了工作方案。4月2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个了全面部署,汤建明市就专项整治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2:日市消防支队i持召开各县区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主任会议,承专项整治进行了再动员部署,要求各指导力、公室明确责任、强<1指导职能。会议召开后,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迅速制定出了符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的整治方案,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4月21日,汤建明副市长发表题为《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电视讲话,并在《宿迁日报》头版刊登署名文章。市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打出滚动字幕、公布举报电话。在市移动公司、寻呼公司开力、发送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短信业务。印发5()0[份《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在大街小巷张贴。结合消防进社区工作,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在社区内进行广播,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同时,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会议,传达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除此以外,还充分利用设在市消防支队的“消防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切实提高他们消防意识与素质的同时,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进行再宣贯、再部署。通过广泛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促进了整治工作的开展。
4、加强部门协调、单位自查整改落实
市政府对开展好此次专项治理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使各县区、各部门全面落实了政府、部门和单位三级责任制,明确了治理目标和重点,认清了自身责任和职能,增强了严格标准、依法办事的观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好督促指导作用,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督查专项。开展以来,汤建副市长两次亲自带队,组织安监、消防及厂关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对四县二区及个别隐患较大单位的专项开展及自查整改于展情况进行督察。消防支队切实履行好职能,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了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加强对名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围绕长效管理开展工作。市工商局、文化局进一步严格’;将消防安全检查作其办理公众聚集场所许可证照的前置条件,切实抓好源头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单位充分认识到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要自身长期效益的重要性,普遍积极开展了整改。利用“非典期间各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关门歇业的时机,消防支队通过申话联系、书信调查及适时的实地检查等方法,督促一些存在时恒较长或整改周期较长的隐患单位,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在抓好“排典”防治的同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深入整改。这些单位既彻底整改了火灾隐患,又没有影响到正常营业、“非典”过后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受“非典”影响,本次专项整治每阶段依次顺延了一个月。目前,各单位已将自查整改报告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治理自查整改阶段已全面结束。各行业主管部门正按照计划开展部门验收工作,预计在8月10前结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识不足,片面强调自身经济效益,对长效管理积极性不高,对火灾隐患的整改停留在应付检查层面,不能很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
2、受前一段“非典”防治的影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各相关部门将主要精力都放在了“非典”防治上,对开展专项整治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3、应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强化专项整治指导业务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各主管部门信息统计及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