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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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范文1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行为,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主要工作

(一)开展一次培训。举办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人员培训班,组织学习《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提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及药学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开展一次检查。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是否建立健全各项药品管理制度;

是否严格药品购进与验收、储存与养护、调配与使用的日常监管;

废弃药品包装处理情况;

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

医疗机构其他科室或医务人员是否自行采购药品;

是否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或未经批准向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本单位配制的制剂;

是否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三)建立一套档案。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档案,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机构类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照,法定代表人与药事部门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药库药房基本情况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等。

三、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根据区划调整,加强与卫生部门联系,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底数,做好分级分类工作,为下一步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2、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至6月30日)。举办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详解条款含义,传达文件精神,为贯彻实施夯实基础。同时,各医疗机构应对照《办法》进行自查自纠,完善管理体系,加强硬件改造,提高管理水平。

3、监督检查阶段(6月1日至10月30日)。组织监管人员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肃查处。

4、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档案;督促医疗机构提交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及时汇总情况,上报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科室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工作,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范文2

随着人们对医疗用品质量要求的提高,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已广泛用于临床,对预防和控制交叉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及保证医疗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加强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采购、质检、储存及发放过程的质量控制,是医院感染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使用过程中,通过完善制度、健全质检流程,采用物品采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严把质量关,感染管理科严格监督,科室使用信息反馈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使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从进入医院起,整个流通过程中都处于严格细致、科学有序的管理之中[2],保证了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质量的安全、可靠、适用,逐步形成了完善的管理模式。

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任务

规章制度是管理的前提和条件[3]。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和《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明确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在采购、质检及质量反馈全程管理中各部门的职责,同时利用教学、局域网及院报宣传等培训方式,提高各类人员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意识,促进了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管理规定的有效落实。

健全质检流程,保证质量安全

物品采购中心严把进货关:①审验5证:物品采购中心根据使用计划,依据《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审验供货商5证,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推销人员证件。②检查包装:由外向内检查大、中、小包装,包括外观、质量标志、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数量、规格、批号、生产及灭菌日期,有效期是否与检测报告单一致,灭菌标准是否符合要求,从源头上拒绝不合格产品的进入。

消毒供应中心严把检测、库存及发放关:①质检关: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购入后,消毒供应中心依据《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随机抽取0.5%进行热源检测及无菌试验,并在检测单上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便于追溯和监督管理。②库存关:检测合格后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消毒供应中心入库,器材库设在清洁区,库室保持整洁,干燥通风。所有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均置于存放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5cm,距屋顶≥50cm,按规格、品名、有效期规范放置,便于清点、取用。需入无菌物品存放区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去掉外包装后放入。③发放关:消毒供应中心将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发放科室前,要认真检查包装有无破损,灭菌有效期是否清晰、有无过期,规格、型号是否与临床科申请单相符,严禁将包装破损、灭菌日期不清或小包装无灭菌日期及过期物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感染管理科严把监督关:①检测结果:消毒供应中心抽样送检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由医院相关检测部门将结果直接反馈到感染管理科登记备案,感染管理科依据检测结果通知消毒供应中心是否入库。②监督检查:感染管理科不定期下科抽检使用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规格、批号与送检合格的产品是否一致,有无漏检及私自购进情况;消毒供应中心及科室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科室信息反馈:①跟踪调查:物品采购中心每个月下科室2次,用调查表形式书面了解各种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使用情况,能否满足临床需要,有无需改进及质量问题。②及时反馈:临床科室在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时,如发现包装破损、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退回消毒供应中心查找原因,以便确定是否全院召回。

通过健全的制度,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使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层层衔接、环环相扣,杜绝了不合格产品的进入及流通,保证了医疗及护理安全,有效地防止了院内感染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林伟玲,张晓燕,周翠萍.供应室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中国医疗前沿,2009,4(1):34.

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健康;措施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7)08(b)-120-02

医疗器械的监管内容从产品设计开始,是包括产品的设计、生产、流通和使用在内的全过程监管。为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2000年我国实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医疗器械监管步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随后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规章,分别对医疗器械生产过程、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提出了规范化要求,为规范医疗器械市场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1 我国医疗器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医疗器械采购把关不严,使用执行不规范

我国大多数医疗机构缺乏对首次采购企业和首次采购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的程序,索取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产品制造认可表和合格证等资料不完整。同时对于非首次采购的企业,则因老客户关系,没有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认真审核,导致超范围经营或采购高风险医疗器械现象时有发生。我国除市级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较健全外,其他卫生院、所、个体诊所、专科医院医疗器械使用管理的采购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在库保管养护、使用、销毁制度未健全,执行不力,入库验收记录不规范,只是简单对医疗器械进行品名、数量的登记。

1.2 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审批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问题,药监部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经营场所与仓库面积进行监管,实际对企业产品的质量保证并无实际意义;同时对医疗器械产品的分类不确定,给实际监管工作带来不便。对质量管理人员没有明确登记注册制度,企业质量负责人与质量管理员是否兼职无从得知。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相应的罚则,形成监管漏洞。同时监管标准不统一、监管内容缺乏一致性。我国采用的ISO13485∶2003标准比较原则、抽象、概括,其中一些标准对我国目前的生产企业要求过高,可操作性不大。此外,3C产品认证所依据的标准主要是安全性能的要求,与质量体系考核依据的医疗器械专用标准内容不完全一致。

1.3 医疗器械的保管、养护环节相对薄弱

按法规的要求,医疗机构对在用仪器设备要有符合医疗器械使用维修的专用场所和技术人员,对在用医疗器械进行定期的维护、维修,并建立维护、维修记录。调查发现,定期维护、养护的制度难以落实。特别是大型先进设备,操作人员只会使用,不懂维护。有的在用医疗器械设备使用长达12~15年,其质量状况无法保证。

1.4 审批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各地审批人员的业务素质不一,对同一品种的适用范围掌握差异很大。有的卫生局对厂家宣称的具有众多适用范围的医疗器械没有进行科学审查即予批准;有的则因为审查人员对具体产品不熟悉,为放心起见,凡自己不知道的适用范围即不予批准,造成审批不公正。同样的产品,有的卫生局审批的适用范围只有3~4项,有的卫生局则多达l0多项,甚至更多。

2 良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法

2.1 加强知识培训与教育

卫生行政与监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器械管理、采购、验收、保管和养护人员的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使之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和管理技能,并持证上岗;对涉及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的手术医师、护理人员,主要指导好各专业项目填写完整,并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医疗机构在加强对各级相关人员医疗器械业务培训的同时,应积极引进医疗器械或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人才,从整体上提高队伍素质。

2.2 进行依法监督

目前,对医疗器械的监管依据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临床使用的法规制度尚未出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将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环节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依照新的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可避免过去监管依据不足的尴尬。在相关的法规还未出台之前,我们将根据既定的管理办法,巩固多年来对医疗机构监管的成果,继续对医疗机构进行使用全过程的监督,从采购、验收、存储、使用、销毁等环节进行规范,让使用透明化,让病人知情,以避免信息的不对称而增加医患纠纷。

2.3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监管部门应制定出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使用等管理制度内容的框架,要求医院根据框架制定适合本单位本部门的管理制度,使制度不流于形式,具有操作性,使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统一设计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销毁记录、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使用记录等,做到记录内容无纰漏,可查可溯,有效管理。

2.4 完善医疗器械抽验制度

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制定抽验计划时,应将抽验重点放在本地区的生产企业上,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按管辖区域各负其责。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抽验,进口医疗器械和国内一级商经销的产品多位于源头位置,属于高风险产品,应加强抽验;一些仓储运输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或经销量较大的企业也应加强抽验;大部分小型经营企业库存不够抽验基数或抽验数量,并且只有购销活动无仓储运输对质量影响很小,应尽量不进行抽验。

总之,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管理才刚刚起步,需要相关部门不断探索新的监管思路,加大执法力度,使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保证人民群众使用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参考文献]

[1]郝和平,奚廷斐,长生.医疗监督管理和评价[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0.6.

[2]田春林,彭武军. 农村医疗器械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药事,2004, 18(5):269.

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支付方法

1引言

近年来,我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公路水运工程事故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究其原因,与现阶段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法制不够健全、安全管理理念落后、安全管理技术水平跟不上形势、施工人员整体素质低下有很大关系。而这其中,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处于基础主导地位,作为安全生产保障性措施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成为影响目前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形式的主要因素。尽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但是还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因此,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的重要性以及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逐一分析。

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重要性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为辨识、分析、评估危险源并对危险源采取控制措施进而消除事故隐患,实现施工作业人员本质化安全而投入使用的费用。因而,安全费用投入在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中处于基础和主导地位。安全费用投入不足,是导致各类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从20世纪90年代统计的各国安全费用平均万人投入与职工死亡率对比表(表1)就能得出以上结论。

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3.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

我国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很少,交通运输部2007年1号令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只在第二十二条中针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有所规定。其规定为:“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但本管理办法中未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方法做出相关规定,随后也未出台相关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此后在2012年,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文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工程造价的1.5%,比交通运输部2007年1号令的规定有所提高。同时,本办法第十九条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对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而言,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管理办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不能满足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而交通部至今并未出台针对本领域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这就造成了目前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基本处于无章可循的状态。目前,只有江苏、浙江和福建等少数省份出台了针对本省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但是还不太成熟。因此,由交通运输部出台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3.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不明确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作出了以下规定: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但是以上规定是面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对于公路水运工程而言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2013年,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编写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中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所列的9类安全生产费用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清单。但此指南还未上升到行业标准的高度,对行业内安全费用列支范围还不能起到强制执行的作用,而且其中所列举的安全费用清单还存在诸多争议,与若干省份的相关规定存在诸多差异。因此,由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安全生产费用实施细则等强制性规定是目前1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3.3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方法不健全

当前,大多数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只对安全生产费用计量范围进行了笼统的规定,而未在招标清单中单独计列,这就造成了安全生产费用计量范围模糊,施工单位存在扩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范围、转嫁工程实体投入为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安全投入以包代管等行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方法规定如下:“安全生产费用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复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监理人指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后支付剩余的25%。”以上这种将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挂钩的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方式是不合理的,不能保证施工单位按阶段计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全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不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关于不得挤占、挪用安全费用的规定。交通运输部应该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及公路水运工程自身特点完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方法,确定安全费用支付子目,同时明确安全生产费用超支和结余的处理方法,写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统一指导全国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管理工作。

3.4安全费用监管不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而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交通行业安全监督部门很少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在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我国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方面的不统一、不健全,造成了各省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里面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和支付方法的规定千差万别,也就造成了监督检查部门缺少相关检查依据,从而在大多数安全检查中,都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避而不提。这就造成了施工单位随意扩大安全生产费用列支范围、安全生产费用票证依据造假等问题,从而严重减少了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

4结语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是决定安全生产水平的基础性和决定性因素。2006年12月财政部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交通部2007年下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财政部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仅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与使用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实施细节并不明确,各省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与争议。虽然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已先后制定了当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但是各省又存在着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不统一、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办法各异等诸多问题。因此,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出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作者:严默非 单位: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办法[Z].交通运输部2007年第1号令.

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范文5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即由甲方 主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和乙方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各部门工作要求

1、各部门责任人必须保证实品原辅材料申购、采购、验收、登记、入库、开单、报帐、保管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责任到人,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济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料加入食品。保证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2、各责任人进行检查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2)食用农副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腌腊食品、包装食品、食品半成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

3、店经理、厨师长、驻店会计、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每天必须定时验收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严格遵守公司对食品原辅材料的质量要求。严格验收保证食品原料新鲜,蔬菜类菜品原材料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实,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加强管理,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4、店经理、厨师长、驻店会计、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报账复核等工作。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库管人员要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善后6个月。

5、店经理、厨师长、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必须保证食品原辅材料申购、采购、验收、登记、报账、保管的流程科学、合理,完善食品原辅材料的索证索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原辅材料建档建册工作,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购进非食用性原辅材料。保证食品的安全,杜绝食品原辅材料交叉污染。

6、吧台酒水员、收银人员每天必须根据公司要求对吧台酒水、饮料、香烟、食品、收银现金做好进销存登记建册工作,针对茅台、五粮液、香烟要单独登记每一瓶的编号,登记每一条香烟的条码。吧台酒水、饮料、香烟、食品必须由公司指定的并签订供货协议的供货商供货,严禁吧台酒水员和收银人员私自购进假冒伪劣酒水、饮料、香烟、食品。

7、店经理、厨师长必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餐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对餐厅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员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各部门的环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新菜原辅材料使用流程

如各分公司须使用新菜品原辅材料(时令蔬菜除外),都必须由公司物流部下发经签字加盖物流部鲜章的定价表准。任何部门任何人都可以向公司推荐供应商及食品原辅材料,但是所有推荐人要由此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推荐人首先需准备好相应的资质材料及产品报公司物流部登记,当日由物流部报餐饮公司处确定,再由物流部核价经张总签字加盖公章后才能使用。

四、责任追究

公司遵循“谁开单、谁负责;谁采买、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单、谁负责;谁报账、谁负责;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本责任书以《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由于相关责任人的工作失职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所有法律责任,并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其对我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五、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食品安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手印)后即生效。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或手印): 乙方(签字盖章或手印):

法定负责人: 店经理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年 月 日 厨务部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店会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店内酒水、收银、输单第一责任人:

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计量器具 监管 问题和对策

计量器这件产品比较特殊,普遍使用在工农业生产、国内外贸易、科学研究以及国防建设等等多个方面,是保证全社会量值传递可靠的基本后盾,仔细认真的完成计量器具的制造与后期的监管是非常的工作,制定出明确的规范在计量器的活动空间内,强化对计量器具的监管力度,增加其质量,保证量值的有效可靠,对于社会实现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确保人民社会群众生活的安全可靠,现实意义颇重。因此,简单的就制造计量器具的管理与监管进行分析。

一、计量器具监管的基本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计量法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颁布的,随后也相继颁布了与之相关的各种章程规定,明确并且开展实施了各项配套措施,特别是在最近几年,经过国家质检总局对计价秤。热能表以及汽车衡等等计量器具的针对性整理,较大程序的明确了计量器具的生产企业的生产操作行为,有效的提恒了计量器具的产品质量,保证了广大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更加深入的稳固了市场的可靠性[1]。可是在实际的计量器具的监管过程之中,还是存在一些这样或是那样的问题,主要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计量器具型式的审批制度

依据《计量法》中的明确规定,不管何种计量器具生产制造企业需要在获得了计量器型式的批准证明之后才能够开始计量器具的生产制造。虽然制度订立,可是实际的工作之中,问题依然是存在的。

第一,买进样品机器的计量器具型式需要审批核准。因为现在流通于市面上的计量器具型式试验样机一般是企业直接提供的,这样的话就造成一些没有研制计量器具能力的小企业有缝子可钻,其在市面上采购得同种类型的计量器具样机进行生产申请,用这样一种投机取巧的方式取得型式批准证书;第二,实际生产的计量器具产品和申请核准的证书有矛盾。因为某些企业的技术、产品成本和市场竞争以及利益的原因,造成实际的批量生产产品和其在审批社情时的产品型号存在出入,造成计量器具的形式审核批准流于形式;第三,监管有效性较差。一方面是依据现在发行的有效的计量法律法规确定的,计量器具型式的审批是由实验室和国家质量总局批准的,或者由省级的质检部门审核通过的,一般情况下,市级以下包含市级的监管部门是没有计量器具型式审批核准的实验室的。但是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这个具备法律意义的监管方式,是按照计量器具的监管办法中定制的由地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当中因为工作人员、管理方式等等各种因素,造成地方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无法对其进行准确有效的质量监管操作;另外一个因素就是各级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每年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对各种计量器具产品的质量监督与抽查,但是现在实行的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按照的基本依据是计量器的产品制造标准、计量鉴定等等各种规章程序,基本上没有检查此项计量器是否和型式的基本要求相一致,那么这样的话就极容易造成监督抽查的产品不合型式的批准要求相适应,出现和法律要求的计量器相违背的情况[2]。

(二)计量器具的许可证制度

在《计量法》中明确规定,所有的计量器具生产厂家都需要获得制造计量器具的许可证之后,才能够将其投入实际的生产制造过程。可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之中,因为企业的主体责任不够明确,落实力度有待加强以及监督的有效性不够等等,使得问题出现了不少。

第一,部分企业没有将责任落实到位,没有正当的遵守与之有关的各种计量法律法规办法,机灵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在获得制造计量器具的许可证之后,也没有真正的按照有关的制造办法进行生产制造,造成计量器具在生产控制过程中质量检验成为一个摆设。而有一些企业不断的变换着生产场地,以及生产条件不断发生变化,无法及时的向有关部门申请制造生产条件,有一些企业不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私自的扩大制造计量器具的制造许可范围,这种做法严重的违法了《计量法》等各项有关的法律法规;第二,部分企业取得了证书之后没有连续性的确保活动证书时候的生产制造条件,而有一些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造成现在存在的制度和执行的制度之间差异明显。有一部分企业为了取得制造计量器具的资格,在获得证书的过程中使用假冒行为,例如临时的召集各类生产技术人员,各种设备也是临时的向有关部门租借等等,造成企业在取得证书之后,各种必备的条件跟不上持续生产的要求,后劲不足,使得产品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也有一些企业的出厂检查记录不完善,漏洞百出,检验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够,出厂抽样检验的情况不符合一般条件等等。

二、基本对策与研究方向

强化以及改良制造计量器具的许可证书管理以及取证之后的监管力度,需要从思想上强化认识,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审核严格,提升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自律性增强,优化服务办法等等各个方面强化社会工作管理力度,使用有效的管理操作办法,尽可能的强化监管效果,为社会的经济持续有效稳定发扎提供相应的技术保证。

(一)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

从科学发展观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角度出发,全面的认识清楚我国制定的各项计量器具的法律法规,并且集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需求,与各自的实际情况,将各项法律部法规及时的修正完善[3]。强化执法投入力度,保证获证审批合格之后各项监管工作有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取证的严格审核

监管工作的一般基础就是取证时的严格把关。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规章办法开展各项操作,审批好剂量器具全新产品的型式鉴定与质量监督控制,有效的避免计量产品从最开始就不过关的情况,同时这一项内容做好了也是计量器具后期生产制造获得许可证书的一个前提条件。从湖南省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中能够发现,各项要求都被清楚的写进了证书中,只有证书中所有罗列的条件全部满足之后才能够获得证书,否则就不行。另外一个就是监督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范要求,严格早自习的审批核准各项申请材料,申请方所要呈交的各项材料必须完整,内容不能够出现前后矛盾的地方。组织单位对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做审批,并且依据各项相关要求组合建立考察组到现场做实际考察。再核查清楚企业是否具备各项生产制造计量器具的配套的基本的生产条件。最后一个就是按照相应的要求取得证明,将企业和产品做大及时的归档处理,湖南省政府良好的实行了一户一档制的管理办法,为取得证明之后的企业生产监管夯实基础。

(三)实行取证后定期安全检查操作

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要求,组织各方面的技术专家,定期的检查已经取得证书的企业,或者不定期的抽查其生产的产品,与此同时,需要最大程度的将地区的监管力度发挥出来,强化对计量曲剧制造企业的监督检查。针对一些在检查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企业,需要帮助其找寻问题的根源,并且订立相应的整改方案,限定一个时间让企业完成整改。而针对那些在限定时间内改进的企业到头来依然无法达到各项标准,需要将其的许可证书吊销或者撤回,各项操作活动严格的按照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办事[4]。另一点就是对于生产计量器具的许可证需要实行到期复查的操作,以保证计量器具产品能顾始终保持先进的质量,稳定的发展。

(四)国家加大辅助力度

不止企业要不断的跟进完善,政府也要加大对企业的辅助力度,湖南地方政府的办法是派专门的工作人员深入到企业开展法律法规知识传授工作,有效的帮助企业树立起创新意识、市场意识以及质量经营发展意识等等。并且强化质量意识的教育工作,让每一个企业的工作人员都明确好产品质量的重要性特点,自觉的遵守各项规章程序,使企业实际生产的产品和送检时的产品质量保持一致。

三、结语

依法操作,强化对计量器具的生产管理以及监管,需要从本质上抓好企业产品的质量关卡,同时也是政府计量单位的重要工作职能。提升计量器具的监管工作不是单一的,而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内容,需要各个机关单位共同努力,万少好自身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不断的进行改革和创新,才能够有效的有效的保证计量器具产品的质量,保证量值的准确有效,不断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之中,建设和谐的社会。

参考文献:

[1]高立燕.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及症候监管问题和对策[J].工业计量.2010,06(20)

[2]宁子平.计量器具监管中的有关问题与思考[J].中国计量.2012,03(15)

[3]贾平科.扩大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范围应如何处理[J].实用法规.2011,07(02)

[4]何硕书.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