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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培训建议范文1
第一阶段,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 号)的要求和实际业务的需要,高等学校校内单位或个人承担的部分现代服务业业务由税务机关向付款人代开增值税发票,同时由承担相关业务的校内单位或个人自行办理增值税纳税手续,在学校层面并未涉及“营改增”业务。
第二阶段,按照税务机关及校内单位或个人的要求,高等学校校内单位或个人承担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由学校直接开具增值税发票,由学校出面履行增值税纳税义务,税务机关不再直接面对校内单位或个人办理增值税业务。第三阶段,自2016年5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的要求,高等学校将原营业税应税项目全部改征增值税,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履行增值税纳税义务。同时,高等学校认真研究国家“营改增”政策并充分分析应税项目,制定“营改增”相关制度,明确增值税征收范围及税率,增值税计算方法,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增值税免税政策及办理流程等。二、高等学校“营改增”存在的主要问题1.高等学校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认定依据不统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500 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上述认定依据客观上导致同一省份(地区)的高等学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既有一般纳税人,也有小规模纳税人,影响税收法规的严肃性。2“. 以票控税”的管理模式不利于教学科研活动的开展。除免税情况外,增值税发票一旦开具,无论款项是否已到,均要按照开票金额实时代扣增值税。由于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的特殊性,款项未到提前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教职工垫支相关税款,待款项到账后才能返还税款,不利于调动教职工从事教学科研的积极性。且“以票控税”与高等学校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基础也不吻合。按照权责发生制,即使增值税发票已经开具但款项未到,高等学校仍然不会确认收入,但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履行,即增值税的权责发生制和收入的收付实现制存在一定冲突。3.未出台高等学校增值税账务处理的指导性意见。2016年12月,财政部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6〕22 号),对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在高等学校多数应税业务在校内按项目核算和缴纳增值税,学校层面的增值税应税业务不多的情况下,如何进行科目设置、账务处理、财务报表项目列示和进项抵扣等情况缺乏指导性意见。4.税务报表与高等学校财务报表未实现有效衔接。目前,包括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在内的一系列税务报表多数按照企业会计科目及财务报表的体例设置,与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科目及体例差异较大,因而财务人员无法根据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准确填报相关税务报表,只能分析填列,可能会影响税务报表的信息质量。
5.办理国税电子税务局的相关手续有待简化。在实际操作中,高等学校办理国税的电子税务局,必须提供其法人(即校长)的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用于注册时接收短信验证码)和开通银联在线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客观上不利于电子税务局的推广和相关工作的开展。6.缺乏针对高等学校“营改增”政策及操作实务的专题培训。2013年“营改增”政策出台以来,社会上出现了大量“营改增”政策及操作实务培训,部分行业也组织了针对本行业的相关培训。但是,针对教育行业尤其是高等学校的“营改增”至今未有效开展,高等学校“营改增”工作完全靠其自身逐步实践、摸索和相互借鉴。
三、有关意见建议1.建议从高等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相关规定,对高等学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这样既可以保证高等学校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实际税负相同,也可以解决税务机关对高校纳税人资格认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建议税务机关能够考虑高校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的差异,准许高校以收到价款之日来确定纳税义务的产生,即款项到账后才扣缴增值税,而不是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扣缴增值税。
税务培训建议范文2
6月28日,XX区税务局组织开展了“助苗服务优体验”活动。XXX局长、XXX副局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XXX、副主席XXX以及16名小微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体验服务零距离
在导税干部的引导下,企业代表前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参观体验。税务干部“手把手”辅导纳税人操作网上办税项目,组织新开办的小微企业开具电子专票。企业代表以“税务体验师”的身份,从纳税人视角充分感受纳税服务的便捷高效,并提出优化建议。税务干部进行了全程观察和记录,认真听取相关意见。
回应关切助发展
体验活动结束后,区税务局与区工商联在纳税人学堂联合为企业代表开展专项政策培训。税收专家团队成员根据小微企业经营管理特点,分类精准培训,从全程网上办、专票便捷开、纳税人学堂送政策、预约办税优体验、银税互动助成长等多维度介绍税费服务举措。纳税人纷纷表示网上办、税易贷等平台的推广,既满足了自身需求,又减轻了经营负担,对企业发展起到了有力推进作用。
座谈问需办实事
针对企业在享受政策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活动还安排了税企座谈会,税收专家团队认真听取小微企业代表提出的需求,现场解答并给出指导建议。
XX市XX区长城实业有限公司刘X总经理对于税务部门推出的各项优惠措施感触颇深,说到:“去年受疫情冲击,餐饮住宿行业举步维艰,税务部门出台的多项优惠措施,一年内为企业减税200余万元。同时,网上办税模式的推广,有效节约了办税成本,真正做到了让纳税人少跑马路,多跑网路”。
税务培训建议范文3
接市局法制科关于开展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强制工作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税源管理分局认真开展核查反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税务行政强制实施现状
经税源管理分局核实,我局2015年-2019年未发生税务行政强制事项(含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二、税务行政强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税务行政强制具有较高技术要求,在实施主体、条件、对象、程序、方式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作为基层税务局,在事务多、人手紧、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层次不齐、强制执行经验不足、执法成本高、执法风险大的情况下,往往只是停留在讨论和研究阶段,实际执行较少。
三、意见建议
为防税务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各类执法风险,应加大对基层税务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及时沟通交流,分享经典案例,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法律意识高的执法人才队伍。
税务培训建议范文4
税法是调整经济分配关系的法律。因此,必然会产生种种经济职能,从而使税收的经济功能在法律形式的保障下得以充分发挥。保证国家财政需求是税收最根本的职能,税收制度成为法律,是国家及时、稳定取得财政收的一大重要保证;调节宏观经济是税收的基本职能之一,税收采用法的形式,可以将税收的经济优势与法律优势结合起来,使税收杠杆在宏观经济调控中更为灵敏、有力;税收采用法的形式,使其对经济活动的监督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成为法律监督的组成部分,其约束力无疑在为增强了;在对外经济效中,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基本手段之一,税收采用法的形式,无疑有助于提高税收维护国家权益的权威性和总体效力,便于在签订有关双边或多边国际税收协定时坚持国际通用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对等处理税收利益关系。
在这里,我们不禁会问:征收的税国家用在哪儿呢?作为纳税人的我们得到了哪些好处?现代社会运行一个基本常识是,良好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公正是人民所需要的,人民因此而纳税。因此国家、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就天然存在着一种权责对等的契约关系。换言之,纳税人缴纳了税款,也同时获得了权利。而这种权利主要体现于两个层面,一是体现于纳税人与征税机关的关系。二是从纳税人与国家关系的角度而言,体现于宪法所规定的纳税人权利。如:城市绿化、经济建设、社会文教、国防建设、行政管理等等。这些都与我们日常生活所相联系的。关税的征收,对于国外倾销产品起到削弱的作用;对于出口产品免税进入国际市场,加强管理竞争力;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外国大财团来华设厂投资,增加我们的就业机会……我想这就是做为纳税人最能体会的好处。
对于我市国税工作,敝人提出以下几点愚见:
首先,对于工作在税务征收前线的税务工作者们要树立良好的形象。税务工作者从事税务工作,对于国家税务机关来说税务工作者代表国家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征收关键在于税源控管,是国家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桥梁,对于纳税人来说是对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的监督。一个企业的形象在整个社会中是不容忽视的,在企业中工作的我们,“企业形象”并不单单是一个很讲究的外表,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公司标志,更重要的是企业的服务态度。对于我们打工者来说是相互依存的。建议:设立导税服务岗,并实行轮岗制度,定期对前线工作的税务工作者进行业务能力培训;及时培养具税务专业的年青税务工作者接班人。树立一个公正、廉洁奉公崭新的国家税务机关形象,与纳税人之间的距离拉得更近。
其次,对于在征收过程中,难以避免在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与纳税人理解的矛盾,缺乏一个完全具备企业财务与国家税务的“税官”来分析、判断。这种情况常常是使企业的负责人认为税局要的是多征一点税,而企业负责办税的人员两头受气。建议:设立“税官”,使国家税收法规更明晰,及时纠正纳税人的误解。
再者,对于一些由国税局出具完税证明的申请或免税证明申请,应由内设部门完成资料及申请表的内部传递工作,节省纳税人的时间。建议:可否集中交专管员处,再由内部各相关部门之间传递。
税务培训建议范文5
土地增值税的严格征收,对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优化地方财政收入结构具有积极作用。但对开发商大量征收土地增值税,势必会降低地方在房地产开发上的投资引入,进而影响地方的经济增长。根据现有税收体制,土地增值税清算所得只有50%留给地方,使得地方政府不愿“舍大求小”,在清算政策执行上显得动力不足,难以形成好的执法环境。
二是土地增值税计算方式较为复杂。
清算工作涉及复杂的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等。再加上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较长,投资活动比较复杂,如果是滚动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对其进行查账核算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基层税务部门要按通知要求做到“每项目必清算”确有难度。
三是项目运作制增加了清算的难度。
一些房产项目原属合作开发,房产公司也系临时组建,企业账目较为乱,不少项目建成后公司立即注销,投资者分钱走人,现在回头要求其清算补交税款,不仅征管成本较高,而且因为历时较久,个别投资商的经济状況发生变化,要完全追缴到位也显得困难重重。
四是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不规范。
由于中介机构没有经过土地增值税业务相关培训,虽然新《清算管理办法》严格规定了鉴证报告格式,但一次符合要求的却极少,审核鉴证报告需要很大一部分精力。目前,基层税务所日管、纳税评估等工作压力已经很大,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方面确实难以兼顾,这也是清算工作进展不快的一个重要原因。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是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地方积极性。针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对地方经济工作产生的实际影响和当前地方政府执行积极性不高的现实问题,提高土地增值税地方留成比例,以此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为基层税务部门迅速打开局面、促进土地增值税征缴工作步入常态提供支持。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开展宣传,使社会各界进一步认识到,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是国家近两年出台一系列金融、税费调控政策之后,围绕房地产行业的调控管理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其落实与否直接影响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经济的稳健运行;把能否做好这项工作作为检验税务干部依法治税能力和评价地方党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标准,为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舆论环境。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办班或抽调学习的形式,尽快为基层税务机关培养一批熟悉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和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的工作骨干,提高基层税务干部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中的执行能力。
税务培训建议范文6
【关键词】税收咨询 国际借鉴 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7.04.205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职能转变工作方案》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的总体要求,税务机关将提升服务水平作为一项主要工作。纳税咨询服务作为税收服务的重要内容,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以税收咨询服务为切入点,进行国际借鉴探讨,尝试探索一条更现代化、更便捷、功能更完善、成本更低廉的税收咨询服务系统建设路径。
一、税收咨询服务系统涵义
狭义纳税咨询仅指税务机关的纳税咨询服务,主要是税务机关设立专门机构或者利用现有人力物力资源,为纳税人提供针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答疑解惑。本文着重研究狭义的税收咨询。
狭义范围下,税收咨询服务系统是以帮助纳税人更准确地理解税收权利和义务,有效避免因对税收法律法规掌握不清造成的不遵从行为为目的,依托“12366”特服电话和网络平台为载体,人工坐席通话和自动查询相结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纳税人提供的综合咨询服务系统。
二、税收咨询服务系统的共性问题
1.咨询渠道分散,资源亟待整合。目前,纳税咨询模式是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办税服务厅、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部门、政策法规部门等多部门为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的咨询答疑。由于目前的咨询渠道分散,造成了“答出多门”,导致首问负责流于形式,纳税人无法获得统一的规范答复,进而衍生出纳税咨询与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部门对统一问题答复不同而产生的矛盾,危害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12366热线进步明显,首次接通率仍需提升,服务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国家税务2012年和2013年一季度统计的指标数据显示,12366热线服务流程中各项指标达标率较去年同期有不同程度的提升,问题解决等服务环节提升较为明显。但监测结果同时也显示,12366热线仍旧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热线的拨通率未有明显提升,而接待礼仪方面仍然是热线服务的短板,话赵狈务能力需更加系统的强化培训。
3.功能较为模式化,缺乏突破。全国各省市税收咨询服务功能定位及方式较为相近,在近几年没有大的突破。模式化的思维将热线和网络咨询功能局限在有限范围内,随着经济发展,纳税人服务需求日趋多样化,研发人员和发展规划制定者需要打破思维,突破发展瓶颈,在大胆的设想下,积极参考,勇于实践。
4.各项功能服务缺乏精细化分类和专业化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越高社会分工越细化,目前咨询热线由于人员有限大都是一人多能,很难做到对某项问题的深度了解,更无法做到全面掌握,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专业会计或电子报税系统技术等专业性问题无法解答的情况。在管理上各省咨询热线大都是省局服务处的一项工作内容,随着规模不断扩大,对管理的专业化要求也越来越高,繁杂的工作和庞大的人员设备很难由某人或某个处室管理,需要成立专业化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流程。目前大部分地区采用外聘形式雇佣接线员,由于外聘人员不能完全对接征管系统,纳税人提出的许多税收信息,诸如申报情况、税种鉴定、登记等查询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影响了咨询平台的服务质效,制约了咨询平台的查询范围和功能。
5.信息技术支撑较为滞后,没有和征管系统全面对接,不能满足纳税人税收信息查询需求。在高科技日益发达的信息时代,24小时即时进行人工服务的网上咨询平台已非常普遍,诸如普遍运用于网络终端的云智能系统,是未来终端客服的发展趋势,目前部分省市12366网络平台还处于较原始的网上邮件咨询形式,已远远不能满足时代需求。
三、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发展建议
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建议,旨在拓宽大家思路,对咨询系统发展路径进行大胆设想。在不断横向拓宽服务半径的基础,进一步加深纵向管理、细化工作分工,采用更新、更便捷的服务手段,最终形成功能完备、手段先进、使用便捷的立体化全方位税收咨询服务系统。
(一)成立专门机构,统一量化管理、细化分工,设立三级投诉机制
建议成立国家、省级两级专门机构。以北京全国呼叫中心为中心,构建各省国地统一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体系。扩大现有12366平台规模,由专业人员全职对咨询工作进行管理,在保证人员配备的基础上提高接通率。国税务总局在集中管理的基础上,统一操作平台、文件数据库及功能定位。在统一管理制度和知识库的前提下,进一步统一软硬件设施,由国家统一配备操作系统,或对各省配备硬件制式做出统一规定,确保资讯平台基础设施建设。
建议精细化分工的,在分化出热线和咨询网络两个工作方向下,进一步总结归纳资讯大类,进行分工,咨询人员要在基本全面掌握的基础上,确定主攻方向,或通过专接专项业务专家的形式确保问题解答准确率,对纳税人提出的疑难问题在热线内就能及时解决。量化服务考核标准,严格考核制度,如要求30秒内接通率90%等,考核内容引进社会评议标准,直接让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在挂机前打分,并把纳税人评议结果与部门负责人业绩直接挂钩。
建议设立三级投诉制度即省级“12366”部门主管、省级主管领导、国家“12366”主管部门,在电话咨询中对服务不满意的可不挂机直接按号拨打省级部门“12366”部门主管负责人进行投诉,对投诉意见处理不满意的向省级主管领导电话或邮件投诉,对省级处理均不满意的直接拨打国家“12366”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每级投诉都明确处理时限,受理部门对转办的投诉事项处理要进行跟踪督导,处理意见要及时回馈,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
(二)不断提升信息化科技水平,研究开发税收服务分析系统,尽早实现咨询系统与征管系统对接
建议进一步研究开发国家级“12366”服务平台税收服务分析系统,在及时更新税收政策实现数据共享。为领导者或管理层决策等提供第一手数据,同时方便其他部门及内部接线员参考,在数据平台开放的前提下可随时供纳税人查阅。
目前各地区资讯平台的咨询热点问题均采取人工归纳总结的方式,受理电话数量不多时尚可使用,一旦国家级咨询平台全线开通很难通过人工方式对数以万计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这就要求有高科技的统计分析系统,及时对各项问题总结分析,不仅避免了人工统计随意性大、主观性强的缺点,同时也能够将不常见问题及时收入数据库。通过不断充实积累有效问题,强大数据库功能。
建议研发出符合时代潮流的税收服务咨询云系统,对分布的、海量的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共享,同时能够智能的按照客户端信息自主分类提供服务,诸如针对某行业企业的税收政策咨询问题按行业或规模进行分类,自动发送相关政策信息。最后,将云服务器同纳税人的有网络服务的诸多终端连接,如电脑、IPAD、手机、网络电视机等。为了配合云数据管理技术必需能够高效的管理大量的数据,建议对省以上的12366数据进行存储共享,通过云系统筛选分流,对普遍问题由计算机在30秒内自动回复,筛选出特殊问题转交人工回答,避免重复劳动的资源浪费,真正实现资源共享。
建议加快信息化水平,实现征管和咨询平台同步对接。目前由于信息技术支撑不够,某省每月将征管信息发送至咨询平台,信息存在滞后性,咨询人员不能有效使用征管系统的查询功能。建议在推进金税三期全国征管系统对接的过程中,加快研发咨询平台和征管平台的关联共享功能,通过咨询平台能够直接共享征管系统查询功能,扩大咨询平台的查询范围、丰富查询内容,不断满足纳税人的各项需求。
(三)借助新兴现代化信息渠道,开展多种方式的纳税咨询服务
以云系统为平台整合网络咨询、QQ咨询、短信咨询、微信、微博等信息渠道,开通24小时不间断税收咨询服务,降低人工成本。同时借助云系统分析功能,将限期内答复的咨询问题自动生成至12366纳税咨询平台,统一处理,发挥咨询平台效能最大化。充分利用手机短信、企业QQ群等信息化媒介优势,将系统限期答复的结果及时向咨询人推送。推送尽量做点、面结合,共性问题照顾大面全体推送,个性问题要分类以点推送。
(四)结合纳税人知情权和信息保密相关制度,细化咨询平台查询功能,规范查询流程,开发出功能完善使用便捷的查询功能模块
建议进一步细化查询功能,在满足纳税人横向、纵向知情权的基础上,分为内部信息查询和外部信息查询。研究开发便捷高效的自动查询系统,通^网络和热线平台输入税号和密码进入内部自动查询系统,可查询到申报信息、登记信息、欠缴税情况等相关内容,同时可查询申请办理业务流转情况,如申请减免税、退税已审批到哪个环节。外部查询分为政策查询、发票查询、其他企业信息查询,在其他企业信息查询中要结合保密制度有效滤除信息,对能够公开的信息例如纳税评估情况要公开查询,便于纳税人横向比较。在自动查询系统不能查询的转人工查询,信息查询要规范查询流程,经过有效身份验证方能获得信息,动员已登记企业签订公开信息同意书,在不影响经营的情况下,最大化公开、透明企业信息,增强企业信誉度。在同时满足纳税人的知情权和保密权的前提下,实现公共资源利用率最大化。
(五)完善12366服务水平 ,引入客户服务理念
尽管目前网络功能日益强化,但12366人工坐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服务仍是需要不断强化的重点。美国在对IRS帮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中,对纳税人认为“非常重要”的咨询服务百分比进行了统计,热线服务在2011年的需求率仍保持在80%,远远高于网站或面对面服务需求率。
(以上数据来源:维普网,市场经济下中西方的税务咨询业比较)
借鉴美国税务部门服务模式引入客户服务理念。根据欧洲、北美、非洲和亚洲的10000家企业的调查显示,客户服务和商业成功有着广泛的联系,在过去半年内获得收益增长的企业里,60%是将客户服务放在关键地位。将客户服务理念(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引入税收服务,就是是一个不断加强与纳税人交流,不断了解纳税人需求,并不断对服务进行改进和提高,以满足纳税人需求的连续过程。在咨询工作中具体体现就是主动研究纳税人的咨询需求和习惯,掌握服务和监督的重点人员名单,从而能够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相应的优惠政策宣传,最后定期安排主动回访服务和调查,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六)增设电话、网络调查功能,不断完善服务内容
美国国税总局在大型民调的基础上形成了《纳税服务蓝图》,真实地反映出纳税人需求,有效指导税收服务工作。电话、网络不定项抽查式调查,具有省时省力,简便易行,公正可靠性强等特点。某省曾通过“12366”开展对税务干部使用文明用语电话调查和向纳税人了解决税务机关日常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的调查。调查工作收到多份回复报告,为基层工作的进一步加强收集了很多信息。
建议将调查问询功能纳入“12366”服务内容。通过“12366”开展定期调查活动,包括纳税人服务方式偏好调查;纳税人进行纳税咨询、纳税申报的服务偏好调查;纳税服务资源与服务方式了解度调查;纳税人市场细分调查。通过调查闻讯掌握纳税人需求、偏好,明确改进纳税服务的重点。为制定发展规划掌握第一手资料。
建议将评议功能融入调查问询功能中,不定期对纳税人进行电话寻访,了解基层分局服务情况,发现执法中出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追则,满意度不高的要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