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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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范文1

自2月16日我市召开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会议之后,我镇按照会议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认真落实。现将我镇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目前,我镇辖区内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00余家,重点监管单位219家。其中学校14家,网吧4家,休闲娱乐场所6家,超市百杂21家,其他174家。安全监管对象种类繁多,任务繁重。今年以来,我镇始终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为抓手,坚持推进消防安全“三分六定”网格化管理模式。

我镇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加快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我镇成立了网格化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副镇长***、司法所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稳定办专职副主任***为副组长,派出所、安监所、工商所、群工办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消防中队,由镇消防中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镇辖区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具体职责分工是:

(一)**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指导各村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镇其他班子成员为分管责任区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四)各村村委主任为所在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分解任务,细化内容

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消防安全监管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出台实施方案,收集相关信息,划分各级网络,对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等问题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和档案,确定各级网络、各个责任区职责。通过建立三级网络,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把网格化管理科学涵盖到整个辖区,力争实现“无缝隙、无缺口”的消防安全监管格局。

(一)分层分级建立责任区。以镇政府为单位建立一级大网格;以24个行政村为单位建立24个中级中网格;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200个三级小网格。

(二)落实责任区包片领导。一级大网格明确1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设置5名专职安检人员;二级中网格按照分工包片到各村,并明确主要负责人,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设置1名消防安全管理员;三级小网格由各村按照分工包片到各村民小组,各组明确主要负责人。

(三)明确各级责任区职责

召开了各村支部书记、安全员、各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会议,宣读了告成镇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签订了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三级网格的工作职责。要求各村、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监督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抓好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完善制度,强化落实

为规范我镇的消防安全管理,推动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建立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检查巡查制度。各级网格分包领导每月至少组织检查一次;各村支部书记、安全员每周至少检查小网格消防安全工作一次;巡消防队员每天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二)实行层级负责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实行专人专管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

(三)坚持宣传培训制度。镇消防中队每月5日组织各村支部书记、安全员及相关部门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进行培训。并通过彩页、宣传栏、橱窗、安全警示牌等形式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四)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每两个月由镇消防安全网格化领导小组组织工商所、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消防中队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当前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五)实行督办移交制度。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严重火灾隐患,由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移交市公安局消防大队。

(六)实行网上监管制度和奖惩问责制度。按照登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网上监管和奖惩问责制度,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四、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范文2

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市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组织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强化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刚才,县安监局、交警大队和消防大队通报了有关情况,并就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警钟长鸣,高度重视

今年一季度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紧扣“平安岚皋”建设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制度建设、安全监管和隐患治理等各项工作,有效杜绝了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保持良好态势。但我们绝不可有丝毫麻痹侥幸心理,绝不可有半点疏忽懈怠,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既要耗费抓落实的时间和精力,又给个别家庭带来巨大痛苦。因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是安岚二级公路正在施工,道路通行不畅,安保设施缺乏;个别煤矿、花炮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违规作业现象时有发生;全县机动车船和驾驶人员数量快速攀升,客运路线航线范围广、里程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务繁重;县城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不断增多,部分房屋建筑耐火等级低、供电线路老化,城区街道狭窄、消防设施严重不足,火灾隐患仍然存在。二是少数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没有落实到位,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检查不彻底,个别镇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重排查、轻治理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少数行业、个别单位的领导思想不够重视,平时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安全生产法规宣传普及不到位,少数群众消防安全和逃生自救基本常识缺乏,个别驾驶员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少数企业职工安全防范能力低等等。针对以上问题,各镇办、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做到警钟长鸣,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当前突出位置,认真结合全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迅速落实整改,全力以赴抓好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常抓不懈

(一)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一要管好驾驶员,县交警大队、海事处和各镇办要通过组织培训、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道路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司乘人员安全行车行船意识;县交警大队、海事处要从严管理,加大路面水面巡查管控力度,依法查处超载、超员、超速、酒驾和无证驾驶等行为。二要管好车辆船只,县交警大队、运管所、海事处等单位要仔细排查车辆船只安全状况,坚决杜绝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辆,坚决杜绝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的车船运营载客;要从严处罚安全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流于形式的运输企业。三要管好重点路段,各镇办和交通局、交警大队、公路段、海事处等单位要对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和安全隐患突出地段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整治,重点隐患要限时整改,整治未完工的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从五月一日起,县交警大队、运管所负责,每周向客运、出租、小面包车等驾驶员发出安全驾驶手机短信,预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二)抓好消防安全。一要继续开展“清剿火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县消防大队要重点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网吧、集贸市场、娱乐场所、车站、在建工程及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彻底消除火灾隐患。二要强化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监管,县公安、住建、消防、安监等部门要加强石油液化气安全监管,重点抓好县石油液化气销售站点、宾馆饭店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质监部门要全面抓好液化石油气充装及销售计量监督、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县公安、安 监、住建、交通等部门要认真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和火工器材的专项整治。各镇办要组织搞好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三)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县安监局要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线的日常监管,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行为,继续加强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网点检查力度,依法打击无证经营。县质监局要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查,杜绝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市场。县消防大队要重点检查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储存条件、消防设施,对不按规定储存、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经营场所,依法取缔。

(四)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一要抓好煤矿管理。县经贸局(行办)和各有关镇办要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县国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严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二要抓好非煤矿山管理。县安监、国土、环保等部门要认真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对板石场、石料场开展全面排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抓好重点行业监管。一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县教体局、各镇办要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重点抓好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及学生往返路途安全,安全隐患必须限时整改到位。二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县住建局要加强建筑施工环节的安全巡查,重点整治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现象,强化起重机械和塔吊等设备安全检查。三要抓好旅游安全管理。县旅游、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各旅游景区、景点等游乐场地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安全设施,限时整改安全隐患,做好元旦春节黄金周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游客安全。四要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县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严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夯实责任,狠抓落实

一要加强领导。县安委办(安监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各镇办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度,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要夯实责任。各镇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保一方平安”责无旁贷。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正真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网络,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要严格问责。县安委办(安监局)、监察局要坚决贯彻执行“一票否决”和“行政问责”有关规定,加强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督查检查。凡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出现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范文3

以*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严控火灾隐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力争实现“七个100%”和“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和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营业的场所整改率达到100%。

——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达到100%。

——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高层建筑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制作率达到100%。

——公共娱乐场所的装饰装修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及聚氨酯泡沫类材料整改率达到100%。

——对集中连片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四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市政消防给水安装到位;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居民用火用电基本规范;确保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工作职责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县、乡镇两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定期向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落实整治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充分发挥乡镇的组织领导作用和监管职能,扎实推进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解决突出问题,牵头整治违法建筑,全面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明确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的建筑的责任主体,落实整改经费,按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本行政区域(专)兼职消防队伍的硬件设施和器材装备建设,因地制宜增配消防协勤和保安力量,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二)县*消防大队。负责牵头制订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高层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灭火救援训练、研究,修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六熟悉”(即熟悉责任区的交通道路、水源情况;熟悉责任区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熟悉责任区的主要灾害事故的处置对策及基本程序;熟悉重点单位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熟悉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情况;熟悉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分工情况)和灭火实战演练,提高战术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县国土房管局。督促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配合业主和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并将消防安全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对出现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作降级或取消资质处理。组织开展直管公有住房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的建筑和无大修基金的建筑的管理责任,引导业主委员会对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四)县建委。负责依法查处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负责加强对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强在建建筑施工现场检查,将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及措施、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纳入检查内容。推荐使用阻燃性材料用于外墙保温。将消防安全纳入建设诚信档案,对逃避责任、不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诚信管理规定,实施资质、项目管理的控制措施。

(五)县市政局。负责指导和督促供水单位建设、维护建筑室外市政给水设施,保证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消防用水。负责对摊位占用消防车道、占用消防扑救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县商委。负责对大型商贸活动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负责所属直接管理的单位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所属单位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抓好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七)县国资委。负责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督促企业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八)县工商局。负责在审定、批准、颁发《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等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时,依法对有关消防安全条件进行监督管理。对*消防部门抄送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停产停业单位,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处理。

(九)县安监局。负责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实施综合监督内容,并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责任考评。负责构建安全保障机制,检查督查安全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消防等部门处理。

(十)县规划局。负责规划消防道路。在建设项目规划行政审批中,将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防火间距等作为重点审查的要素,督促建设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通过方案审查,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一)县文广新局。负责履行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把场所是否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作为办理文化娱乐经营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被*消防部门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依法撤销相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消防知识宣传,在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播放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内容和公益消防广告。

(十二)县督查办。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整治重点、整治效果等内容进行督查督办。

四、时间及步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5月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新《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制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专项整治的时间、重点、目标、措施,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8日至7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整治范围,围绕整治重点,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对高层(地下)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要全部建立档案资料和基础台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将检查和隐患情况及时报送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加大对基层工作指导力度,为凸显的重点、难点问题问诊把脉、出谋划策,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以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活动前后为重点整治时段,围绕工作目标任务,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进度,不断强化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2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县督查办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

五、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高层建筑及地下建筑。

1.高层及地下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6.是否制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

1.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及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三)公共娱乐场所。

1.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卡拉OK厅及其包房是否安装声音或视像警报系统;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内部装饰装修材料、尤其是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等悬挂物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

术标准的要求;

6.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及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四)集中连片棚户区。

1.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础消防设施是否设置;

3.居民用火用电是否规范,电气线路设置是否穿管保护;

4.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平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安全监管任期责任追究制。要精心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各行业、系统,以及社区、村社和各社会单位,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行铁腕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09〕50号)中“三拘留、四整改、五查封”和“三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强力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和现代消防设施存在重大问题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强制查封;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场所,不能按期整改销案的,一律实施关停,对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要对属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重点整治内容,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需要联合整治的,要全力支持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行动”,坚持综合与专项、条条与块块、明查与暗访、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结合,做到业主自查、乡镇普查、行业部门抽查和县政府督查“四查并举”。其中,企业、乡镇自查、普查率要达到100%,行业部门抽查率要达到30%以上。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清原因、划清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将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没有进入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将按照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标语、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整治成效等进行宣传,营造整治氛围。要采取系列报道、以案说法、公益广告、主题宣传月(周)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防法》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使消防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消防安全知识人所共知。要公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要落实首接首问责任制,凡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必须及时向政府或*、安监部门通报情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联合执法机构要迅速核实,及时查处,做到件件举报有着落。

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范文4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继续保持本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促进本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营造世博会良好环境提供安全保障。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以隐患治理行动为主线,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突出源头管理,着力标本兼治,坚持安全发展,切实推进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效治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街道、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完善、整改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落实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区政府、各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实际,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切实推进的。

(二)专项内容

1.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各生产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落实控制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开展“反三违、治隐患”活动;落实安全投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其他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责任部门:区安全监管局、区国资委、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

2.建筑施工。主要包括:重点加强“世博”工程建设、外滩通道工程建设、重大市政工程建设、轨道交通建设、隧道工程建设等项目的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并加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隐患源的监控;强化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等以及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等措施的落实;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责任部门:区建设交通委、区安全监管局

3.交通运输。主要包括: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加大汽车行驶记录仪GPS安装使用和监控平台建设的力度;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加强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提高机动车产品质量等。

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区建设交通委、区质量技监局

4.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安全。主要包括:加强对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开展以大型仓库(堆场)、大跨度厂房等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区民防办、区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

5.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特种设备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推进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气瓶电子标签的应用工作。

责任部门:区质量技监局

6.区规划土地、工商、文化、卫生、教育、旅游、环保、国资、市政委等其他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治理行动。

四、总体安排

各街道、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贯穿与“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20日前)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街道、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月至9月)

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本区域(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确定的重点和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月至12月)。

各街道、各部门要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的领导,迅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同时迅速动员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要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要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院所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到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街道、各部门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同时要结合“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的安全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隐患举报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掌握动态,强化监督

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范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恐怖份子”为你整理了这篇“防保迎”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防保迎”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通过检查工作的开展,各村、企业、重点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止目前全镇无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消防安全状况相对稳定。现将我镇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镇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成立了领导组,专门召集各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明确了检查的工作目标和检查范围的重点,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推动了检查工作有序的开展。

二、加强消防宣传,营造安全范围

消防工作检查活动是一项群死群伤的工作,只有人人参与,才能有检查工作的效果。全镇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并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干群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镇政府组织派出所、安监所等执法单位对企业、学校、宾馆超市、敬老院等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最大限度的发现隐患和问题。全镇检查单位13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15处。对检查出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限期整改。

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范文6

金融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由银监部门牵头针对四大国有银行和华夏、招商、中信、兴业、光大等30家股份制银行及各省级分行,通过现场打分、填写评估记分表等形式对二级分行和支行、分理处、储蓄网点进行消防安全评估。目前,共检查68家一级、二级分行和1380个下属单位、网点,督改火灾隐患1623处。

工贸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查看工贸企业日常防火监督检查情况、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建立健全等。目前,共检查电机企业50家,整改隐患85处。

加油站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要求各加油站点严禁用瓶、桶等散装加油,要适时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漏洞和隐患,防范火灾事故和涉爆、涉危案(事)件发生。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由各地消防、工商、公安、建设、城管及属地街道联合行动,对122个农贸市场进行检查。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管理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和24小时抄告制度,农贸市场管理员每天至少3次自查自纠火灾隐患,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灭火疏散演练。

福建省环保厅:环境安全大检查正值集中整治阶段

环境安全大检点检查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制造(包括无机酸制造、无机碱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等)、医药制造、含尾矿库的采选矿等行业。在液氨从业单位安全专项检查中,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人员1 705人次,检查合成氨生产和液氨使用企业492家,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402家,已经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整改的单位118家。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对福州、泉州、莆田、宁德、南平、三明等地16家液氨从业单位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五系统迅速落实行动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四集中、四强化、四落实”工作总部署,从全省抽调36名专家和行业技术骨干,组成6个检查小组,从7月10日开始对全省317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大检查。

全省公路系统重点抓好公路安保工程,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实施安保工程5450公里。在国道205浦域段开展了2013年公路安全应急演练及隧道消防专项安全演练,进一步夯实公路安全畅通基础。

全省地方海事系统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督促属地乡政府严格落实渡口渡船“三长四级”责任制,出动车船1729辆(艘)次,检查船舶12046艘次,消除隐患48处。

全省运管系统督促各公交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完善公交首末场站、枢纽站的安全防范设施的配置,增强公交客运安全的防范能力,强化紧急疏散的应急演练,提高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全面推进客运企业标准化考评工作。全省道路客运企业429家达标,达标率99%,预计年底全部达标。

全省交通综合执法系统开展代号为“雷霆2号”的统一治超专项行动,出动执法车辆3000余辆次,执法人员1.2万余人次,检测车辆22.7余万辆次,查处超限车辆3800余辆次,卸载货物2.2万余吨。

全省交通质监系统开展复工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和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机械设备检验合格、驻地用电安全等突出问题,共签发督查通报15份,提出整改意见49条。

省经贸委: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准民爆

民爆行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主要内容:一是核查民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四超”、“三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核查民爆企业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检查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制度建立及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情况;四是对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政策,认真核查生产线安全技术状况、安全防护保障设施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五是检查企业员工安全培训、企业风险管控及应急演练落实情况。

7月,各设区市经贸部门组织对全省72个民爆物品销售点进行全面检查,目前检查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按照工信部统一部署,7月至8月中旬,省经贸委将与江西省国防科工办开展交叉检查,对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集团“五统一”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重点督查。

省教育厅:针对8项重点确保校园安全

省教育厅印发《全省学校安全大检查和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和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本次重点整治百日行动主要针对8个方面进行:一是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二是防溺水和学生游泳安全,三是消防安全管理,四是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五是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六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七是燃气安全管理,八是自然灾害防范。

省教育厅、省综治办和省公安厅最近联合下发《关于对校园周边治安和安全隐患难点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决定对19个校园周边治安和安全隐患突出的治安和安全隐患难点实行省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其余的责成市、县两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及时消除隐患。

省工商局:“四重”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重排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配合,以危险化学品、燃气、石油、特种设备等为重点治理行业,深入排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摸底调查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重规范。充分发挥工商登记职能,进一步规范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程序,依法坚持先证后照,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三是重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企业和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使经营者守法经营,引导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经营行为,为专项检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重查处。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危害身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等重点行业的违法经营行为。6月28日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共办理无照经营和企业登记违法案件427起,案值1791.48万元,大大减少了生产安全隐患。

福建电监办:大检查围绕电力安全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