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微观经济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宏观调控微观经济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宏观调控微观经济范文1

信贷、投资谁是凶手?

背景:自2004年以来,为了防止经济过热,相关部门采用了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特别是从2006年至今,已连续14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由7.5%上调至15%,连续7次上调存款利率。可以说,连续从紧的货币政策,为保持经济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杨凯生(工商银行行长):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关键是把握调控的重点和节奏,如南方19个省的灾后重建肯定需要信贷投入,这与国家整体控制信贷规模的措施怎样对接?把握调控的节奏需要控制商业银行的总投放,但如果还是简单地按季度或按月对信贷规模进行监控就会产生问题,因为灾后重建不能按季度、按月等分下来。所以监控银行信贷的方法还要调整,最好以年为单位。

秦晓(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当前解决流动性过剩是政府工作的难点,但重点不应放在限制私人业务如住房按揭、消费贷款上。因为流动性过剩是由投资过旺造成的,要从量上解决必须鼓励私人消费,这是一项积极措施,不会对投资产生推动。而对公贷款方面,在控制贷款总额时要争取保证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否则会出现转产、兼并或停产。

丁仲篪(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防止通货膨胀,我们要关注信贷投放和固定资产投资两个闸门,在投资标准、行业准入、项目准入标准上进行及时指导、控制、完善和整理,以建立与形势发展变化相适应的标准。目前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对国家和银行业都是一个很好的机会,美国经济放缓也是我国优化出口导向政策和出口结构的好机会。

外汇储备惹的祸?

背景:社会上有许多观点认为,目前的结售汇制导致中央银行被动地投放大量基础货币,在乘数效应的作用下,造成国内金融市场货币供应过多,成为加剧流动性过剩的一个重要原因。

马经(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数量过多的外汇储备增加了本币流动性压力,而外汇过多是由于外贸进出口不平衡,特别是外汇管理体制长期“重进轻出”造成的。建议调整外贸进口及行业政策,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鼓励大出大进,做到总体收支平衡并略有盈余。

宏观调控微观经济范文2

三分说主要是可以将经济法体系划分为市场、干预机制、法律法规,然而这种理论的内在逻辑合理性却不尽完善,这主要是由于单纯的市场经济有着多种多样的形式,而且也收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针对政府的经济干预也要辩证的看,这主要是由于政府的经济干预措施本身也是存在弊端的,假如不能在经济的调节中适度的应用,就会对市场经济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要正确的理解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这有这样政府的经济干预措施才能够更加有效。

二、二分说理论

在二分说理论中,普遍的是认为经济法的实质是对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和政府的经济行为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的法律,并且在国家通过有关的调控措施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时,主要形成基于宏观调控的法律和基于市场规范的法律两种不同的社会关系。也就形成了二分学说理论。在二分说和四分说理论中,我们的普遍观点是试图将所有的经济法包含在其中。市场经济一旦出现监管缺失,就会导致个别经济参与者收到经济利益的驱使做出与整个社会的利益相冲突的行为,因此,就有必要在市场经济中加强对于经济参与者的行为规范,这其中就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以更好的发挥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干预作用。其中以税收法为例,该法律属于国家的宏观调控法律,国家在制定税收法时需要考虑税收对于行业发展、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调控作用,通过经济法律的形式对经济活动的参与者行为产生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规范市场活动参与者行为的效果。

三、经济法体系的重构

(一)理论基础

在经济法体系重建中,其调整的目标和范围决定了经济法体系的基本组成。在我国,经济法体系理论研究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在众多的理论中,有学者认为对于经济法的定义可以理解为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经济利益调整的法律总和。这种经济利益指的是在进行社会生产的过程中,由于产出大于投入而出现的利益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关系。也曾经有国外的经济学家针对调控对象的不同提出了宏观和微观经济法理论,其中针对企业的法律归为微观经济法,而以全部经济活动为调控对象的法律归为宏观经济法。更进一步的说,微观经济法主要针对以企业内部的组织关系为调整对象,而宏观经济法则是对整个经济活动中的利益分配进行调节,在实际的应用中,只有将这两种经济法进行有效的整合才能够保证对于国家经济的有效调节,更好的保证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行。

(二)微观经济法

根据对微观经济法的定义,其主要的调整对象是企业内部的组织关系,其对于经济活动的调整属于较为初级的利益调整。在企业中出现利益分配冲突的主要是生产者、投资者以及管理者。这主要是由于资本主义的经济形式体现了资本家对于生产者裸的剥削,而且在企业的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管理者的现象,以更多的增加自己在利益分配中所占的比重。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利益关系到几个不同的经济参与群体,微观经济法的制定有利于更好的调整企业内部不同的参与群体之间的经济利益,有利于保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三)宏观经济法

宏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整个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它主要是对经济活动中的利益进行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其实现形式是从经济总体发展的角度对不同经济参与者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以保证国民经济能够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和较强的竞争力,加快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在宏观经济法体系的构建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国家在经济法体系中的角色。在我国,国家不仅是政治统治的工具,同时也是国民经济调控的主角,即国家通过不同的形式参与到经济活动中,并且对国民经济产生一定程度的调整。在实际的利益分配中,国家也参与其中,并且通过增大公有制经济在经济活动中的影响力,保证公有资本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同时国家需要对其经济行为承担责任,因此也可以说,经济法就是有国家参与其中的法律。在宏观经济法的构建过程中,要改变传统的国家社会资源在经济活动中的参与形式,将其参与形式法治化,以保证更好的分享整个国家总体经济的利益,保持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结语

宏观调控微观经济范文3

中国财政金融政策在开放经济条件下面临的挑战有多方面,特别是IS-LM-BP分析框架的前提条件在中国是否能够逐步具备,财政金融政策要充分发挥出应有的性能,需要依靠微观经济主体对政策变量的反应程度以及通畅的传导机制。 

一、开放经济条件下财政金融政策的效能 

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囊括了内、外平衡两部分,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为了避免内外平衡之间产生冲突,有必要调整政府宏观经济的思路。从封闭经济条件下到开放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政策效果与作用机制已经有较大的改变。到现在为止,开放经济条件下,蒙代尔一弗莱明模型仍然是分析与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效力的重要工具。蒙代尔一弗莱明模型理论中指出,浮动汇率制度中,比较有效果的方法是利用货币政策刺激国民收入的增长,固定汇率制度中,可以使用财政政策这个有力工具实现国民收入的增长。从目前世界各个发展中国家的具体情况来分析,有一些发展中国家开始试行短期的浮动汇率,大多数国家施行的财政政策是固定汇率制度,我国现在施行的是在有管制的前提下浮动汇率。一般情况下,需要达到一定就业率的国家充分利用财政政策是最佳的方法。然而,实现就业率的前提下,还要维持国际收支平衡才能稳定经济政策。由于这一点涉及到需要实现内、外平衡,需要调控财政与货币政策之间的配合问题。在这种条件下,国内的需求量满足就业量视为内部平衡,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资本净流出与贸易出超保持均衡状态视为外部平衡。由此可以看出,解决内部失衡的有效工具是财政政策,解决外部失衡的有力武器是货币政策[1]。 

二、全球经济调整对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的挑战 

目前的全球经济处于失衡与调整的过程中,中国宏观调控模式过于重视调整内部平衡会面临较大的冲击。国际游资的投机性以及国际间经济被动传递,都会面临严峻的挑战,从而造成中国财政金融政策产生内、外部矛盾。 

首先,我国现在市场调节人民币汇率正在逐步完善,人民币的升值在面对国际收支的巨额顺差产生很大的压力。同时,人民币升值会对出口部门产生不利的影响,出口产生波动也会影响到国内需求,使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的现象进一步加剧。顺差虽然使国际储备数量保持增长,通过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放大而扩张国内信贷量,促进国内需求增长,但由于通货膨胀以及经济过热的状态下,顺差会使国内的经济状况进一步恶化,政府必须要政策调节顺差与汇率。 

其次,当前信息技术发展十分迅速,信息传递的速度、质量与数量都有很大的增长。在信息化时代下,微观经济主体增强了信息处理能力,同时,具有趋于理性的预期行为,会影响到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效果,甚至微观经济主体的理性反应会使宏观经济政策变得完全无效。为了改善二者之间动态不能保持相同的情况,政策需要建立宏观经济政策信誉。政府要遵循经济规则用信誉改善微观经济主体的理性预期行为,由动态不能保持相同转向动态相同的合作形式。所以,政府要选择正确的宏观经济调控模式,避免微观经济主体预期模式对信誉产生冲击。 

再次,WTO组织的多边规则约束了中国实现内外均衡的政策。WTO组织约束国际收支调节,不允许采取直接管制办法,禁止直接补贴原则,不能随意提高关税的方法限制进口,调节国际收支运用汇率与外汇管制要符合WTO组织规则。另外,针对国内财政、金融、科技、税收、环保等方面的实施方式也要符合WTO组织的要求与规范。可以看出,中国加入WTO组织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都受到了一定的约束,因此,中国要改变宏观经济调整的模式,适应WTO组织的规则与要求[2]。

 

最后,提高国际竞争力是世界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目标。发展中国家是通过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方式实现积累知识、技术来提高国际竞争力。积累知识、技术是循序渐进的,提高国际竞争力需要不断创新技术,在漫长的实践中积累而成。在全球知识信息量快速发展的今天,知识是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如果通过诱致性变迁机制来实现知识积累,则不能适应全球知识信息量发展的需求,需要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知识增长速度,重视科技与教育的增长模式。全球竞争以知识为基础,就需要中国财政金融政策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以实现知识与技术的快速积累。 

三、中国尚不完全具备采用IS-LM-BP分析框架的前提条件 

中国在宏观经济分析一直存在着一些争论,每次争论的焦点就是把西方主流宏观经济学理论与中国宏观调控实践如何相结合。西方主流宏观经济学理论是追求完美的市场经济理念,在宏观经济分析与宏观经济政策观点上,西方发达国家也是存在质疑,而对于发展中国家需要谨慎运用这种经济学理论。这种抽象的均衡关系模型可以起到借鉴使用,但在实践中则会影响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控。中国宏观经济问题的理论与研究,通常采用IS-LM模型及其扩展形式IS-LM-BP分析框架。但是,IS-LM-BP分析框架需要有完善发达的市场体系、微观经济主体行为市场化,对利率具有灵敏反应等等。如果中国不完全具备这种条件而采用这种框架研究中国宏观经济,会导致结论错误的情况发生。 

中国现在的市场制度还不够完善,非国有企业属于微观主体,能对市场价格信息反应比较灵敏,国有企业虽然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在行为上还是比较依赖市场与政府,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经济主体,可以看出,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下,非国有企业是体制外企业,而国有企业是体制内的企业。微观主体能够对宏观经济政策做出理性反应,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还需要畅通的政策传导机制。中国现在的利率可是说是由政府来确定,对市场资金的供求情况并不能真实反映,利率传导机制不存在市场化,IS-LM-BP分析框架就失去了研究意义。 

结语 

综上所述,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中国财政金融政策面临的挑战比较严峻,传统的分析方法研究中国经济问题存在很大的制约,需要灵活借鉴全球经济金融政策的经验,总结出适合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与金融政策。 

    参考文献: 

宏观调控微观经济范文4

    一、宏观和微观

    经济分析中区分宏观和微观,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微观经济学研究企业和个人等个别经济单位的行为,宏观经济学则着眼于对经济总量和经济整体行为的研究。这是一般的经济学道理,但对于宏观调控而言,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微观上合理的行为宏观上可能并不合理,微观形势好并不意味着宏观形势也好。在传统计划经济下,宏观与微观混淆,闭经济调控包罗万象,既涵盖了宏观层面,也囊括了微观活动,实践证明是不合理、不成功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需要把握好宏观与微观的区别,在经济分析和宏观调控中尤其需要有宏观眼光。

    首先,要把宏观调控主体与微观经济主体区别开来。企业和个人属于微观,中央政府属于宏观,这是没有疑义的。关键在于明确,地方(包括省一级)和行业都不是宏观,即使广东的GDP总量已达到3000亿美元,新疆的国土面积有165万平方公里,均超过许多小国,但从整个国家的角度讲都是局部或微观,只有国家或国民经济才是宏观。因此,一些地方讲要加强宏观调控,这种说法其实是不合适不准确的,尤其不宜简单地从一个省或一个地区的范围出发自求总量平衡,如钢铁消费大省为了生产与消费平衡而不顾条件大上钢铁厂,原料生产大省为了平衡上下游产业而不顾条件大上加工厂。可以说,宏观调控是中央的独有职责,地方、行业、企业只是从局部的、微观的、个体的角度来服从和执行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

    其次,要把对经济形势的宏观判断与千差万别的微观状况区别开来。投资方面的例子很典型。目前中国投资增长出现了明显的区域分化现象,在经历了过去的投资后,目前东部沿海一些地区的投资增长有心无力,如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的投资增幅只有10%左右,而中西部一些地区的投资增长则异军突起,近几年内蒙古、吉林和安徽的投资增幅先后达到50%甚至更高。对投资形势的判断自然会存在较大差异,一些沿海地区可能会说自己的投资增幅很低,没必要调控,而一些中西部地区可能会说自己的基数很低,也不应当调控。这种情况下,宏观调控固然需要考虑微观主体的不同情况,但更应当避免在差别很大的微观情况面前举棋不定、无所适从,更应当坚持从宏观的、全国的角度清醒看待投资形势,正确做出调控决策。

    最后,要把宏观上的利弊得失与微观上的利弊得失区别开来。近年来中国经济运行的一个新现象是,钢铁、有色金属等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不仅在国内有很大的市场,而且在国外也找到了新的“广阔”市场。在2006年生产和出口大幅增长的基础上,2007年以来继续呈现生产和出口大量增加的趋势。从钢铁等企业和行业自身看,似乎存在一个良性循环:从扩大投资开始—首先扩大生产能力—然后扩大生产—在国内市场容量不足时扩大出口—扩大外汇收入和利润—然后再扩大投资和生产。但从国民经济的角度看,钢铁等“两高一资”产品不断扩大规模实际上导致一个恶性循环:这些行业过度扩张投资推动整个投资增长过快—这些行业扩大生产和出口推动经济增长过快—加重国内能耗和污染—助长贸易顺差过大和流动性过剩—形成资源性产品过度依赖进口的局面。这是微观上合理、宏观上不合理的一个典型案例。可见,区别宏观和微观对于判断形势和宏观调控的意义非同小可。

    二、供给和需求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在《经济学》教科书中曾引用一句名言:你甚至可以使鹦鹉成为一个博学的政治经济学者——它所必须学的就是“供给”和“需求”这两个名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任何经济问题的认识和解决恐怕都离不开供给和需求。房地产市场也不例外。近年来政府对调控房地产市场已经采取了诸多措施,其力度之大、频度之高,是少见的,其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要稳定住房价格,二是要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增加价位低的普通商品住房,但这两个目标都还没有很好实现,与广大居民的愿望和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其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均衡和价格稳定,从最基本的方面看,无非是扩大供给和调节需求两条,这是极简单的原理。分开来看,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和硬约束,决定了住房供给必然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这种情况下,住房供给结构状况就十分关键。既然市场力量驱动大户型、高价位住房供给,抑制小户型、低价位住房供应,而很大一部分居民的需求是小户型、低价位住房,表明在住房市场上存在比较明显的市场失灵,政府应当填补这一空白,但实际上政府长期缺位。

    从住房需求看,可以分为消费需求、投资需求、投机需求三类。本来应当在首先满足当地居民的住房消费需求之后,再逐步满足投资和投机需求,但实际情况却是在各地政府的利益驱使之下,三类需求同时膨胀,导致投资需求和投机需求挤占了消费需求,并大大抬高了消费需求的成本。同时应看到,在购房需求之外,还有大量的租房需求,但当初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要求所有居民都要买房,没有为住房租赁市场留下足够的空间,也造成了供给与需求之间的错位。据此,理顺住房供给和需求关系的政策趋向是:在供给上,明确要求各地政府在一定时期内重新成为中低价位住房的直接和间接提供者,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以弥补市场失灵;明确实行租售并举的方针,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最终可能会形成租房与购房比例大体相当的市场格局。在需求上,优先保障真实消费需求,严格限制投资需求,坚决遏制投机需求。在住房供给相对有限的情况下,合理调节需求是关键。如果不限制不合理需求,如果需求是个无底洞,那么住房价格永远不可能得到有效抑制。总之,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问题,理解供给与需求是一把总钥匙。

    三、总量与结构

    经济中的总量问题和结构问题,各有其独立性,也存在相互联系。总量矛盾的发生,往往伴随着结构问题,甚至在本质上是由结构问题引发,因此,解决总量矛盾的关键常常在于调整结构。

    最典型的例子是,中国过去30年出现的几次经济总量过热,多数是由投资膨胀引起的,投资与消费比例关系失调和总量矛盾的显现同时并存。1993年出现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投资增长61.8%,投资率从1991年的34.8%上升到1993年的42.6%,达到一个历史高峰;消费率则从62.4%下降到59.3%。前几年中国出现经济增长“偏快”,同样由于投资增长过快引起,投资与消费的关系更趋失衡。2003年投资增长27.7%,投资率从2000年的35.3%上升到2004年的43.2%,达到另一个历史高峰;消费率则从2000年的62.3%下降到2005年的51.9%。

    另一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例子是,2006年在节能减排上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结果有些令人沮丧,没有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关键在于产业结构“恶化”。当前中国产业结构变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缩减的份额,不是由第三产业所填补,而是由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所填补,在工业中重工业的增长速度更是遥遥领先。2001年到2006年,GDP中第一产业所占比例从14.1%降低到11.8%,降低了2.3个百分点,同期第二产业的比例由45.2%提高到48.7%,提高了3.5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比重提高了3.3个百分点。尤为突出的是,在工业中重工业比重从2001年的近63%上升到2006年的近70%。这一趋势在2007年一季度还在加快发展。

    另外,重工业是主要的能源消耗者和主要的污染排放者,重工业单位产出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成倍于轻工业和服务业。在2006年全国电力消费中,工业用电占75.5%,其中重工业占60%。重工业单位产出(增加值)的电力消耗约为0.28千瓦时/元,大约是轻工业的近2倍,农业和第三产业的8倍。结果是,即使轻、重工业自身由于技术进步和管理严格而使能耗和排污水平下降,但由于重工业比重上升,从国民经济的角度看,能耗和排污水平难以明显下降。换言之,各产业自身的能耗和排污水平下降的影响,抵不过产业结构重型化所产生的能耗和排污水平上升的影响,这叫做胳膊扭不过大腿。如果2007年和今后几年产业结构继续呈现重型化趋势,那么完成“十一五”时期的节能减排任务也将是极其困难的。因此不难理解,中国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既调总量、也调结构,并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

    四、流量与存量

宏观调控微观经济范文5

【关键词】行政合同;民商合同;经济行政合同

一、对行政合同的界定

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了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与行政相对人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行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行政主体,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平等的;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民事合同是实现私权利主体的个体利益,通过民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市场经济主体的自发行为。行政合同目的对于行政主体而言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实现行政管理的特定目标;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一方面是配合行政主体履行职责,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实现个体利益。行政合同出现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结果,是从“夜警”国家到行政国家的产物。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征求行政相对人意见体现管理的人性化和管理即服务的现代公共管理理念。行政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执法行政行为,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补偿的不同之处在于与行政相对人协商一致方可成立,是双方合意的结果,不具有单方意志性;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在合法合理前提下行政主体可以直接实施,不必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具有单方意志性。行政合同从内容上分类,主要包括经济行政合同、人事聘用合同、计划生育合同、国家科研合同等。下面将运用行政法和经济法理论分析经济行政合同内涵。

二、经济行政合同的内涵

(一)经济行政合同产生基础

经济行政合同是现代市场经济产物。现代市场经济是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政府调节为必要条件的市场经济。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不可能出现经济行政合同。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市场经济不是现代市场经济,只有市场的自发调节,缺少政府的干预和调控。1776年斯密的传世之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出版,他的经济自由理念对各国影响深远:市场自发调节,政府不干预经济只充当“守夜人”角色。这种理念和思潮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是主流价值观,不可动摇。在纯粹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也不可能出现经济行政合同。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市场调节之手被大大削弱甚至被砍掉,政府干预之手无休止地延伸,无论是微观经济领域还是宏观经济领域只有指令性计划和服从,没有双方的合意,是纯粹的行政管理。19世纪末20世纪初,私有制和自由资本主义引起社会矛盾激化,发达国家走向了垄断和社会化发展阶段。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被政府有限干预的市场经济取代。政府干预、国家管理等理念占据主流。经济行政合同只有在现代市场经济即混合经济中才可能出现,“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协同并用时才能出现。

(二)经济行政合同内涵

经济行政合同属于行政合同,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不同点,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同点同样适用于经济行政合同。只是具有“经济”内容的行政合同。经济法是政府对经济参与、干预(规制)和调节之法,既包括政府对宏观经济的介入,又包括政府对微观经济的介入。在微观经济领域,对应的是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通过市场规制法,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规范企业行为,控制市场结构和状态,创造充分、公平、适度的市场竞争环境和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在这个领域里是纯粹的经济行政管理,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社会控制手段对市场活动主体检查监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可能出现双方的合意。所以在市场规制法中不可能出现经济行政合同。现代市场经济是政府宏观调控为必要条件的市场经济,而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政府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转为间接管理,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平衡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的参与将由直接的行政命令和行政指挥转向公开市场操作和间接干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化趋势。宏观调控法的主要调整方法是引导,即经济利益诱导和计划指导。政府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变化经济参数如税率、利率等,诱导微观主体,履行宏观调控职责,实现宏观调控目标。这种方法是导向性的,不是强制性的,是以政府意志为主导的,但要求微观市场主体配合,要求微观市场主体的同意。经济行政合同只存在宏观调控法中。通过以上分析,对经济行政合同界定如下:政府为了履行宏观调控职能,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与行政相对人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该合同体现了政府意志主导性和宏观经济效益性。

三、经济行政合同的种类

经济行政合同具体包括哪些,现在还没有定论,现将比较典型的经济行政合同加以分析,进一步证明经济行政合同的内涵。

(一)政府采购合同

依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行为。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机构和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是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或者采购人委托机构与供应商签订的就政府采购事项达成的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不同于一般买卖合同。采购资金是财政资金,是预算收入,是纳税人的钱,一般买卖合同资金是私部门资金,是买受人支配的资金,政府采购要符合《预算法》的规定。政府采购目的一方面是满足政府需求,另一方面目的是通过政府采购规模和结构调控宏观经济。一般买卖合同是实现私人物品所有权的转移,满足生产生活需求。政府采购合同不同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征收、行政征用,从财政学角度考察,政府采购支出属于购买性支出,要求遵循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则,要求双方合意。政府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通过变化政府采购规模和结构调控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实现总供给和总需求在总量和结构上的平衡。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是通过各级采购部门与一个个供应商的采购行为完成的。各级采购部门与一个个供应商的采购行为似乎是微观活动,但实质是为了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调控宏观经济,履行调控职能运用的合同,属于经济行政合同。

(二)再贴现合同

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将通过贴现业务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转让,借此获得中央银行的资金融通。实质上是中央银行通过再贴现业务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融通。对中央银行而言,再贴现是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票据,是一种信用业务;对商业银行而言,再贴现是出让贴现票据,解决一时资金短缺困难。整个再贴现过程,实际上就是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票据买卖和资金融通过程。再贴现合同是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就再贴现事项达成的协议,包括再贴现对象、再贴现率、再贴现金额等内容。再贴现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贴现合同。贴现合同的主体是商业银行和工商企业、自然人,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再贴现合同的主体是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中央银行是行政机关,和商业银行不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贴现合

同目的,对于商业银行是提供金融服务,实现利润最大化;对于工商企业,是筹集资金,实际上是民间的资源配置。再贴现合同目的,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是筹集放款资金;对于中央银行而言,是通过再贴现业务控制货币供应量和资金流向,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再贴现合同不是中央银行的单方意愿,中央银行是被动的,要有商业银行的申请才可以,是双方的合意,不具备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再贴现率是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政府通过再贴现率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实现币值稳定、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目标实现通过一系列再贴现合同完成,再贴现合同是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形式,属于经济行政合同。

(三)公开市场业务合同

公开市场业务指中央银行通过在金融市场买进或者卖出有价证券,借以改变商业银行准备金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一种措施。中国人民银行从1998年开始建立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制度,选择了一批能够承担大额债券交易、有效传导货币政策商业银行作为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购交易、现货交易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公开市场业务合同是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就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进或卖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和中央银行票据达成的协议。公开市场业务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证券买卖合同。公开市场业务合同一方必须是中央银行,一国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行政机关,与相对方在法律地位上是不平等的;一般的证券买卖合同是资本市场上普通的投资者和筹资者,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公开市场业务合同目的,对于中央银行而言,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控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对于相对方是实现投资收益或者投机利益;一般的证券买卖合同是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筹资者筹集所需资金。既然是市场业务,就要遵循市场规律,不可能向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单方意志性。公开市场业务是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政府通过公开市场业务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实现币值稳定、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目标通过一系列公开市场业务合同实现,公开市场业务合同是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形式,属于经济行政合同。

【参考文献】

[1]柯梅森.行政法学[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

宏观调控微观经济范文6

关键词:市场经济 经济结构 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不仅对市场经济有很好的调节作用,而且也影响着我国的经济结构。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两个共同协作,一起作用于经济建设。宏观调控不仅对市场经济有一定的调节和促进而且对我国的经济起着调整作用。

一、宏观调控实施的背景

市场经济体制下,无论其发展有多么完善,体制本身的局限性对经济的发展也会有不好的影响。而对于有的领域市场经济可以发挥其自身的调控作用,有的领域却不可以。市场经济仅仅依靠其自身的组织和协调来长久维持良性发展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就需要在制度与法律方面进行适当的宏观调控,以此来弥补市场经济自身的盲目性和滞后性。宏观调控是指政府在特定情况下通过对财政收支的调节来调控市场经济,以维持秩序的正常进行。在宏观调控的过程中,财务部门通过调控财务收支来合理分配资源,来辅助市场解决其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所以我国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是通过调控财政收支进行的。

二、宏观调控对市场经济的作用

(一)宏观调控作用于市场经济的形式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宏观调控有了新的要求,宏观调控应该建立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市场经济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离不开宏观调控的作用,而宏观调控在实现对市场经济的调控时有不同的形式。

1.计划经济

计划经济是一种“指令型”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国家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和资源分配都由政府进行计划。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计划经济已经不适用当前的经济体制。其弊端表现在不能很好地调节微观经济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实施的过程中不能很好地与实际结合,造成资源浪费等;对于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不能进行合理有效的调节。虽然计划经济在现在看来有一定的缺陷和局限性,但不能否认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和对我国经济曾经一度的调控作用。

2.间接的宏观调控形势

间接的宏观调控形势是指国家不再直接对经济进行调控,而主要是通过运用市场机制来引导企业的经济活动,以此来实现对经济的调控作用。不再进行直接的干预,而是对其进行间接的管理和指导。企业对自身进行管理,自负盈亏。我国的经济体制从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时是从之后开始的。这种转变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在间接调控的作用下,不仅可以将市场经济的资源充分利用,也可以发挥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以此来实现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间接的宏观调控相对于直接调控来说,调控方式更加灵活,在此基础上企业可以更加人性化管理以充分利用人力资源。

(二)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

为了使我国经济进入良性、高效的发展轨道,必须把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进行有效的结合,才能不断地促进经济的发展,达到双赢的局面。

1.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职能是制定社会和国家发展的目标和完成目标时的方向和所需方法。宏观调控是为全局寻求一个发展目标,如果没有目标,则如同一盘散沙,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有了目标,则可以有效统筹全局,保证市场机制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可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经济活动的公平合理。

2.因市场经济有一定的缺陷和局限性,所以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容易导致资源分配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宏观调控就充当调节者,对市场经济进行合理引导,对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市场经济很主要的特点就是公平的竞争和发展的高效率,而收入的差距是产生竞争的主要动力。差距过小不会产生竞争,差距过小的情况下就不会有前进的动力,但如果收入差距过大则会加剧贫困的扩大,对市场经济会有负面影响。所以两者合理结合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两者不可偏颇一方。

3.宏观调控可以支持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现阶段,经济的不断发展需要合理的经济体系和公平的竞争秩序。因此政府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各种经济行为。国家的宏观调控是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有关部门互相协作和监督实施的。我国的宏观形式存在的问题比较多,而市场经济还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所以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的合作还需要不断磨合和发展。政府要加强其在市场中的地位并与各部门协调来完善调控体制促进市场经济的高速、良性发展。

三、宏观调控对经济结构的作用

我国的经济发展虽然一直处于平稳的上升状态,但不可忽视其中出现的问题。比如最近比较严重的铺张浪费、公费私用、年终突击花钱等。政府在不断改善财政支出结构、使财政支出能更好地改善民生,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在财政政策方面要加快结构性减税的步伐,促进企业的发展并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宏观调控对经济结构的内在作用

首先地方宏观调控一直在向民主化、法制化、程序化方向发展,这是地方稳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发展要求不相同,所以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和目标很有可能与当地政府的发展要求不符,这属于正常现象,另外不同的地区在对宏观调控的要求中也存在差异。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国家也会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比如:发展沿海,中原崛起,支援西部等战略方针。为了使区域经济有良好的发展,政府将区域发展政策上升到国家战略。另外宏观调控的高效性只有将区域发展建立在区域优势上时才可以充分体现出来。由于中国各个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政府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使用带动经济增长的体制,推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快速稳定发展,减小各区域的贫富差距,促进中国经济整体的发展。其次,由于近年来,经济发展上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和通货膨胀日益加剧,凸显出了宏观经济失衡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重视供给管理,并促进宏观经济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供给管理的力度。利用多种政策手段调整区域经济结构,转换宏观调控方式。在宏观调控的过程中,必须重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供给效应及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作用。

(二)宏观调控对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控作用

首先,政府在调控供给管理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其原因是供给管理的直接对象是劳动者和生产者,而政府直接对生产者和劳动者进行管理。另外地方政府不能对需求管理发挥作用,导致区域政府与中央政府不能发挥良好的协调作用,当区域经济处于比较快的发展速度时,政府为了协调各个区域和谐发展,则会控制区域政府的投资与发展。而当经济发展较缓慢时,政府为了保证各个区域均衡发展,则会采取措施鼓励区域政府投资发展。中央政府与区域政府属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中央政府可使用强制手段对区域经济进行管理。所以在区域政府投资发展较快或较慢的情况下,政府都可以对其进行引导和管理。其次,市场需求和消费需求是内部需求的两大方面。市场需求与消费需求应合理结合起来,但就目前的经济发展来看,地方政府在调节内需时不注重消费需求,其原因是刺激消费者需求在弥补地方政府内部需求的同时会对市场需求和经济增长造成不确定的影响。消费者的收入状况是影响消费需求的关键因素,但当消费者在经济增长的情况下,也不一定对本地市场的经济有促进作用。因为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不一定在本地消费,就算在本地消费,也不一定购买本地企业的产品,这种情况对内部需求没有调控作用,还会造成资金外流。

结语

国家宏观调控对于经济的重要作用,是政府对国民经济的总体管理,这已经获得了人们的普遍认可。宏观调控的运行是在一定的市场规律下进行的,并使用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手段和策略。在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宏观调控的作用已经有了明显的体现,宏观调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并为微观经济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宏观环境,使市场经济得到均衡的发展。市场经济具有盲目性,而宏观调控就是一只有形的手,使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了合理的目标和实现手段。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