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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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范文1

一、 成立组织

为彻底解决镇秸秆焚烧、生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问题,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财政、环保、交通、林业、派出所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秸秆焚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转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检查、验收、考核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与镇村干部年末绩效奖挂钩。

二、整改进度

(一)关于“中央反馈任务十三: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加快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全车辆、人员,为村收集,镇转运提供必要保障;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将垃圾治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落实专门经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开展,实施治理工作季度通报和检查制度,各村要及时维修和新建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确保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规范;镇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和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机制,建立健全镇、村卫生保洁队伍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有人清扫,有人管理,有人监督考核镇、村制定村规民约签订“三包”责任书,增强爱护环境责任意识,镇政府年初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对照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治理目标找差距,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改落实工作.

(二)关于省级反馈任务十五:省控双胜断面仍为劣V类水体。2017年和2018年1—5月份双胜断面是劣V类水质。市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污水、污泥存在直排现象,镇、镇、海龙镇等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辉发河及其支流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制定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加大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力度。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督促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工作;由小组成员不定期下去检查,镇政府针对没有建设空间、养殖规模小、动态变化大的散养户,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符合环保标准的集中堆肥场(现已建完)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及时处理。逐步实现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认真落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对流经我镇支流的河道综合整治。

(三)关于省级反馈任务十八: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只做到了村收集,转运过程乡镇存在随意掩埋的现象,污染周边环境。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各村屯已建设统一设置、统一标识的垃圾收集点。镇政府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保护措施,一抓到底”的原则,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初步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示或宣传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

(四)关于“回头看”反馈任务十四:第一轮督察指出,省有关部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煤炭质量管控等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履职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推动从源头、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虽然在这些方面开展了工作,但责任压得不实、工作浮于表面,整改推进比较被动方面。

第一季度我镇定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成立领导小组,并依据《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考核办法》对服务企业进行日常监管。严把饮用水水源地项目审批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稳定达到100%;整合规范煤炭经营,杜绝劣质煤炭的流通销售。

(五)关于“回头看”反馈任务十五:2018年6月,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改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18个县(市、 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方面。

第一季度因地制宜建立符合本辖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村庄和道路清扫保洁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账,制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宣传和教育方案。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

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范文2

为有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武汉市人民政府以武政办[2009]79号文提出了《武汉市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决定用3年时间逐步完成全市畜禽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为贯彻该文件精神,我区采取有效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现状调查

(1)现状。截止2009年6月,全区共有畜禽养殖小区20个,其中年出栏5 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小区8个,存栏千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小区2个,存笼3万只以上的蛋鸡养殖小区4个,存笼3万只以上的江汉鸡养殖小区3个,单批出笼3万只以上的肉鸡养殖小区1个,存笼2万只以上种鸭场1个,年出笼3万只以上的肉鹅养殖小区1个。在20个畜禽养殖小区中,配套沼气治污设施的有7个(10座,共

3 130m3),采取三级沉淀处理污水但治污效果一般的12个,没有任何治污措施直接排放的1个。

(2)存在问题。一是治污设施配套率低。全区20个畜禽养殖小区配套有治污设施的仅7家,仅占小区总数的35%。二是治污设施运行率低。已建的10座大型沼气池实际运行的有6座,运行率仅有60%。三是污水排放达标率低。截止2009年6月,全区没有1个养殖小区通过环保达标。

2具体做法

根据武汉市五委(局)《关于2009年畜禽养殖小区环保达标验收的通知》,供本市畜禽养殖小区选用的污染治理模式有沼气利用、垫料吸附、污水处理、种养结合以及有机肥生产5种。由于我区多采用沼气利用模式,所以就该模式达标标准予以介绍。

2.1固体粪便处理

(1)实施雨污分离、干湿分离;污水经格栅除渣处理后进入调节池。

(2)厌氧沼气发酵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不低于养殖小区污水实际排放量,其设计及建设符合《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2006)的要求,配套有沼液贮存设施,其贮存总量不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本小区所产生沼液的总量,并对其设置有顶盖等防止降雨(水)进入的设施。

(3)在畜禽养殖栏舍、沼气发酵设施、沼液贮存设施与污染消纳土地之间建有沼液输送管网,或配置吸粪车。

(4)外排的养殖污水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8596)及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外排的生活污水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所在地环境功能区要求。

(5)有固定的粪便贮存场所,且远离各类功能地面水体,设在养殖小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或侧风向处,总容积大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该养殖小区所产生粪便的总和,并配有顶盖等防止降雨(水)进入的设施,对地面进行了固化及防渗处理;被土地利用的畜禽粪便经过无害化处理,并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2.2其他固体废物及恶臭处理

病死畜禽尸体、母畜妊娠胎盘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及恶臭处理符合《武汉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的要求。

2.3环境管理

(1)新建养殖小区依法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办理该手续的,经综合整治符合要求后依法补办;新建养殖小区的环保设施应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每个养殖小区只设一个排污口,其设置符合国家相应技术规范的要求。

(3)生产区单独设置水表,实行用水计量管理。

(4)改、扩建工程按照“以新带老”的原则,同时解决了原养殖小区环境污染问题。

(5)定期向区环保部门报告污水处理设施及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配合环保部门作好环境监测,其监测指标全面达标;按规定足额缴纳排污费。

2.4其他要求

(1)新建养殖小区选址与布局符合《武汉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的要求。

(2)按1万头生猪或1 000头奶牛667hm2标准流转周边土地供粪污消纳之用。

(3)有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与环保设施操作管理等制度和完整的用水、用药、病死畜禽处理、粪便清运记录及供应合同。

3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为召集人,区发改委、畜牧中心、环保局、农业局(能源办)为成员单位的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区畜牧中心。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商污染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同时组建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达标工作专班,其组成为区畜牧中心与区环保局分管领导及两个部门的有关科室(站)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养殖情况登记、工作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畜禽养殖小区环保达标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出符合本区实际的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范围、时间要求、工作步骤和组织措施。

(3)落实目标责任。区畜牧中心代表区政府与定于当年达标养殖小区业主签订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时间及要求,落实整治责任。

(4)接受社会监督。对达标验收的养殖小区名单、时间以及签订治理责任书等情况在区畜牧兽医信息网及村务公开栏上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

(5)跟踪指导督促。工作专班随时深入实地指导和督促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

(6)加强环保执法。对安排达标而到期验收不合格的,下达为期3个月整改通知书,逾期仍不达标者,依法予以关闭或拆除相关设施。

(7)严格奖罚兑现。对污染治理工作实行过程与结果双重管理,凡当年未纳入计划但治污达标的,一律在次年优先纳入计划并及时兑现奖补政策;对纳入当年治污计划而未能按期达标的,由环保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不再审批新项目。

4治理结果

(1)环保认识提高。通过对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环保达标政策的学习与工作实践,使养殖业主对污染治理重要性及紧迫性认识有了较大的提高。他们认为:畜牧业环保不仅是法律赋予自己的责任,更是本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生产经营与污染治理必须同时抓。

(2)环保投入加大。据统计,仅2009年达标的5个生猪养殖小区,治污投入就高达1 500多万元,超过自建设生猪养殖小区以来环保投入的总和。

(3)治理效果显著。2009年计划达标的5个生猪养殖小区全部如期通过市达标验收。环境的改善,既促进了畜禽养殖小区生产的发展,又避免了过去因养殖污染引起的各种纠纷、上访甚至等不安定现象,促进了养殖小区与周边关系的和谐。

5工作体会

畜禽养殖业是农业的一大支柱产业,其发展对于保障肉食品市场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与农业增效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然而,畜禽排泄物也是一大污染源,若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理,必将给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直接威胁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因此,应在发展畜禽养殖业的同时加强污染治理,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1)提高认识是关键。一方面,应从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两型”社会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创建的高度上提高对畜牧业环保工作的认识。另一方面,应提高对畜牧业污染治理紧迫性的认识,畜牧业污染治理刻不容缓,必须与生产经营同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

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紧密结合“三合一改”工作,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协调联动,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的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使整治范围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面源污染得到明显缓解,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具体指标为:

(一)自来水普及率≥90%,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80%(污水集中处理模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60%(污水分散处理模式)。

(三)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

(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70%。

(五)户外道路硬化率≥90%。

(六)林木覆盖率≥35%。

(七)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80%。

(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50%。

(九)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50%。

(十)有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

(十一)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乡镇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行政村配备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十二)村容村貌:村有卫生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到位。柴草、杂物、畜粪等分类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残墙断壁、乱涂乱画、乱堆乱放等现象。

(十三)群众满意度≥90%。

三、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和技术规范

(一)整治范围。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对连片村庄统一综合整治。优先治理生态水系、主要河流沿岸、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荥阳段)两侧、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风景名胜区等重点流域、区域,逐步在其他区域推进。

(二)整治重点。按照国家、省、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主要支持内容,我市的整治重点为: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拆除、截污及隔离设施建设、标志设置等。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取水点位置、供水量、取水方式不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将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规模较大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无(微)动力处理设施、氧化塘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集中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循环农业。重点加快固液分离、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工程建设,强化畜禽养殖小区及畜禽散养密集区的污染治理,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三)技术规范。按照《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办〔〕56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审批。按照《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财建便函〔〕17号)和《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办〔〕56号)的具体要求,坚持逐级上报、专家审核、层层筛选的原则,确定项目及投资额度。项目由荥阳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经我市、市两级财政、环保部门初审,报省财政厅、环保厅审查,经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环保部备案。

(二)项目实施。项目经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同意后,我市环保局及时组织乡镇、街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市财政局、环保局初审,由市财政局、环保局报省财政厅、环保厅审查,我市环保局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逐级上报至省环保厅备案。项目一经批准,申报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改变建设内容,不得降低目标要求、压缩投资规模。如确需调整的,须经我市、市两级财政、环保部门审核同意,报省财政厅、环保厅批准。

项目建设实行公开招标制和施工监理制。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招标工作。项目招标要委托专业技术力量雄厚、信誉业绩良好、有专业资质的单位严格依法进行。市环保局具体负责项目招标的行政监督工作,对项目分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公示等严格把关。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通过招标择优选定,应具有相应资质,严禁转让或违法分包。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等文件应经市环保局审查,工程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查。项目未经审查合格,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在项目实施15个工作日内,市环保局应将招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经市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书、经市环保局审定的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材料报市环保局审查,市环保局在项目实施30个工作日内报省环保厅备案。市财政、环保部门将对项目进行指导、督促和考核验收,并在我市提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1个月内组织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开展验收,市环保局在项目通过工程验收2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竣工报告、项目决算书等报市财政局、环保局备案。

(三)实施进度。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应于2012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6月底前通过上级部门考核验收。

(四)实行项目公示制。市财政、环保部门要及时在主要新闻媒体、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及验收考核情况。乡镇、街道要会同村委会将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安排在村庄张榜公布。

(五)项目运行维护。为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切实发挥效益,避免出现“建而不用、建而不管”现象,各乡镇、街道应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建立相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和责任机制,采取财政补助、市场化运营等方式,明确责任主体,保障运行经费,确保项目长期稳定正常运行。

五、资金管理

(一)专项资金来源。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工作总体部署,中央财政将在三年内向我省投入专项资金9亿元,其中年2.5亿元、2012年3亿元、2013年3.5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按1∶1的投入比例,省、市、县三级资金配套比例为3∶4∶3。我市已被确定为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城市之一,主要资金来源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二是足额落实市及我市两级配套资金,三是市及我市两级财政按照“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政策规定落实奖补资金。另外,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加大对我市农村沼气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资金投入力度。

整合涉农资金。市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责,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优先支持农村环境整治片区,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的原则,将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沼气、电力、通讯、绿化等设施建设资金向农村环境整治片区集中。市政府将按此要求集中使用各项涉农资金,集合部门优势,整合区域资源,扩大综合整治成果,真正形成规模效应。

(二)使用方向。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局、点面结合、示范先行的原则,优先支持生态水系、主要河流和南水北调等重大工程实施区开展集中连片综合整治。鼓励支持经济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作用强、有一定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地方积极性高、资金配套有保障的地方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三)资金拨付程序。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实行报账制、核算制和分期分批拨付制。具体要求如下:

1.分期分批拨付制:市财政局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项目完成进度分期分批拨付项目资金,项目首批拨付资金不得超过资金总额度的30%,项目竣工验收前,拨付资金不得超过总额度的90%。

2.项目报帐制和核算制:由项目施工单位向乡镇政府提出报账申请,并附有效报账凭证;乡镇政府根据实施进度提出申报意见,经环保局审核,由市财政局核拨给施工单位。乡镇政府在项目通过验收1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决算,报市环保局审查,并经市财政局审批后申请拨付项目尾款;市财政局在项目决算审批通过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尾款拨付给施工单位。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实行专帐核算。

(四)资金监管。市财政局会同市环保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相应扣减或取消安排下年度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政务公开的原则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市、乡、村三级管理体系。一是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二是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承担项目申报、实施、管理及用地等各方面协调工作。成立由行政正职任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涉及村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乡镇、街道明确一名班子成员、村委明确一名村委会成员全面负责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上报工作进度和有关材料。健全工作机制,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考核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监管,并参与项目前期及建设等相关工作;市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对所管各项目前期和建设进行监管,并参与项目资金监管工作。

(二)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务求实效。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市水务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市环保局、卫生局配合;

市环保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市环保局配合;

市环保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市畜牧局、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配合;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整治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市林业局负责乡镇绿化工作,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市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工作;

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市畜牧局、农机局配合;负责农村清洁能源普及工作,市科工委、发改委配合;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市环保局配合;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地区矿山企业周边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各相关乡镇负责配备农村环保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村容村貌整治等综合性工作。广泛发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开展帮扶支援,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深入开展城乡共建、村企共建、军民共建、党政机关挂钩共建等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范文4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推进生态市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20**年,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宁波市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一系列措施,扎实推进了生态市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全面统筹部署,生态市建设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全面开展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加快生态市创建的决定”(慈党〔20**〕17号),明确了开展“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加快生态市创建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各项任务和保障机制,对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推动人居环境从基本舒适型向宜居宜业型跨越,进行了全面统筹部署。二是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职责任务的分解落实,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统一部署、综合决策、统筹安排、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积极性。在“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中,将“目标任务”通过报纸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环保、建设等部门负责人走进电视直播室,在村级(社区)中倡导建立民间环保组织达193个,约占全市行政村(社区)的59%,进一步强化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群众基础。四是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出台了《20**年“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奖励补助办法》,预算安排环境保护经费3323.8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1.88%,预计20**年环保投资占全市GDP的比重将达到2.34%,比上年提高0.25个百分点。此外,还安排150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生态创建补助,有力推动了生态建设和环保项目的落实。五是环境经济手段进一步强化,启动了“绿色信贷”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作为贷款发放的重要依据,做到企业不环保银行不放贷,充分发挥了金融杠杆对环境保护的调控作用,在实践绿色信贷中谋求社会和谐与科学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稳步推进以水环境整治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市域污水治理工程进展顺利。北部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工程已完成主体设备安装并开始进水调试,东部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3%,预计09年3月可进水调试。东西部地区集污干管工程和泵站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乡镇管网C6包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5%,乡镇管网C7、C8包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25%,东部、北部污水处理厂湿地已进入招标前期程序。二是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编制了《慈溪市河道水体流动规划》,两大境外引水工程已实现水环境整治的阶段性目标,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已基本完工,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已提前建成并通过试运行。有序推进东部三塘横江、潮塘横江二期及四灶浦拓疏工程等骨干河网建设,完成了新二江、周家路江疏浚工程和周家路江至长岭江贯通工程的建设。三是新一轮城河治理进入实质性整冶阶段。市政府对城河治理作出了系列决策,制定了《慈溪市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计划投入1亿元,力争用3年时间,大规模疏浚浒山城区30km2内约35公里的河道(其中Ⅰ、Ⅱ类河道24条,Ⅲ类河道49条),切实改善城河水系流动状况,提高河道自净能力,力争使城河水质基本达到五类水标准,局部达到四类水标准。20**年已实质性地启动了五大工程:在城区引水环通工程上,完成了《下姚江引水冲释城河引水调度》课题的调研,并对城河河网水系引水配置环通工程方案作了进一步优化。在河道疏浚工程上,引入了河道水下绞吸清淤技术,开展了周家路江北段,华陀殿江、三灶江等河道的疏浚,完成了宗汉街道的西六灶江等三条Ш类河道的疏浚,白沙路街道的Ⅱ、Ш类河道疏浚工作正有序推进。在城区污水管网铺设上,新城大道等11条污水管线铺设工程正有序推进,教场山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处理能力的扩建工程已全面建设,建成后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有望达到75%以上。在污染源整治上,完成了《浒山江、虞波江上游(横河轴承工业区块)区域环境治理可行性研究》课题调研,组织实施了小印花行业、横河轴承油污染、漾山路江污染源、城区“五小”行业,原经济开发区二、三产业等“六大”整治项目。在河道两岸违章整治上,对虞波江-六灶江、华陀殿江-三灶江河道两岸开展了违章建筑拆除,共完成拆违109户,面积15490平方米。四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全面展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处于安装调试阶段,该项目既是环保工程,也是节能减排的循环经济项目,可实现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90%左右,热能转化率达84%,每年可节约1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000吨。东、中、西三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已全面实施,其中东、中部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及管线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西部垃圾场已铺设管线6200米,余下的457米待周西公路验收后开始施工。

(三)落实综合措施,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节能减排的一批重点项目得到全面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万元GDP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75%,化学需氧量净削减219.89吨、比上年削减4.29%,二氧化硫净削减394吨、比上年削减5.86%(最终数据以减排办核定为准),分别实现了节能减排年度目标。

在节能降耗上:一是建立和完善节能降耗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出台了《慈溪市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慈溪市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和《慈溪市单位GDP能耗监测指标体系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环境准入等审查制度,出台了《慈溪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010年)》等制度。三是办好“慈溪节能服务网”,竭力为耗能企业和节能企业搭建服务平台。四是市财政安排节能降耗资金1500万元,以项目投资补助和费用资助的方式,用于节能、节电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生产),积极推广节能降耗项目及清洁生产审核,促进我市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在污染减排上:大力推进“结构减排”。组织化纤、漂印染、造纸、电镀行业共45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目前已有25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发展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建成了慈溪杭州湾沿海49.5MW风电场,33台风力发电机现已并网试发电,预计可满足我市近四分之一居民的生活用电。大力推进“工程减排”。对全市25家4吨以上燃煤锅炉下达脱硫治理,要求脱硫率均达到90%以上。其中15家化纤企业已完成锅炉脱硫治理,废水中水回用率提高到80%以上。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金轮热电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外脱硫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大力推进“监管减排”。积极把“电子警察”引入环保执法监管之中,已对35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省市联网,有效“管住”了主要工业污染源的排污行为。大力推进“源头减排”。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环保准入门槛,把好新上项目技术水平关、资源消耗关和环境保护关,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和环保审批前置制度,坚决从源头堵住污染,今年以来已否决重污染或选址不合理的项目110件。

(四)加大执法力度,污染整治成效明显。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无证无照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共检查企业3100余家次,作出行政处罚233件,罚款56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57件,受法院委托对204家未履行环保处罚决定的单位实行强制执行,6名当事人被司法拘留,切实维护了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重污染行业整治实现了跨越式突破。杭州湾漂印染基地和电镀园区已建成投入运行,分散于全市各地的36家漂印染企业进入漂印染基地,实现了集中供热和污水集中处理。13家集中整治的电镀企业已整合成5家,并全部完成搬迁,做到废水分质汇集、集中处理。宗汉、新浦铜熔炼污染整治任务已于20**年9月通过宁波市污染整治办的“摘帽”验收。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启动了横河镇相士地区域轴承企业的油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广以水代油等技术开展油污染治理,基本完成全市51家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轴承企业的油污染专项整治。分批对全市小印花加工业进行有序取缔,共取缔小印花39家。继续加大对废塑料行业的规范与打击力度,全市42家废塑料加工企业(户)被责令限期整改,14家污染严重的加工户被立案查处。全市五个重点镇(街道)的废塑料加工户己从3264户减少到2047户,减少了37.3%,案件由2007年的247件同比下降到152件,下降了38.5%。已编制完成《慈溪市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环境整治方案》,目前,桥头镇废塑料再生利用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已启动实施,完成了原废塑料交易市场的规范化整治任务。饮用水源地上游污染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开展了饮用水源上游5个村、5个单位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了12个村不同模式进行生活污水治理的试点项目。观海卫开展了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试点,匡堰镇、桥头镇已全面取缔上滩头片区内的餐饮业,基本完成了梅湖水库清淤工程,并启动了梅湖水库上游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市民喝上“放心水”。加强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整治。完成了5家镇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医疗废水整治工作,全市746家医疗单位均与宁波市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定点回收合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通过全市千余名污染源普查员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全市1.7万余家污染源普查任务。环境调处能力全面提升。针对环境案件连年高发的严峻态势,市环保局努力改进和加强环境工作,积极畅通渠道、规范工作行为、创新调处方法,倡导环境查处“四不准”工作标准,坚持局领导接访交流制、包案制,全年共受理调处群众环境1983件,调处率达100%。

(五)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农村环境面貌进一步改观。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市政府出台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与管理办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共同努力,共关闭、搬迁禁养区内52家畜禽养殖场,完成限养区和非禁养区内15个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同时完成新建畜牧小区5个,建成慈龙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污染治理示范场。继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启动农户标准三格式化粪池建设和污水规范收集改造工程,下达了投资概算达4000多万元的五大类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全市已建成农村公厕粪便集中处理中心10座、在建8座、总处理能力达到415吨/日。城区日处理150吨的粪便处理中心已投入使用并覆盖各街道,为实现全市公厕粪便零排放创造了条件。扎实推进联镇带村建设新农村,5个村创建宁波市全面小康村,在沿山线、中横线成片连线推进环境整治村35个,在附海镇成片连线推进村庄整治,建设示范区域。至20**年底,我市环境整治村累计达200个、宁波“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村累计达211个。

(六)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基层生态创建不断深入。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为载体,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以新闻媒体宣传为主阵地,围绕污染减排、“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和“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继续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和系列环保主题活动。以基层绿色生态创建为载体,大力倡导生态文明,4个镇申报创建省级生态镇、有3个镇、56个村申报创建宁波市级生态镇、村,配合上级部门对32家创建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和8所学校创建省级绿色学校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全市有10个村编制了国家级生态村创建规划。杭州湾大酒店荣获国家级绿色饭店。

2009年,我市对照“二创一试点”(创建省级生态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实施农村环境保护城市试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了全市的生态建设工作。一是制订出台了2009年度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对各地、各部门下发了2009年度生态建设任务书。三是对全市各镇(街道)生态建设重点实事项目进行了公示(4月17日慈溪日报专版)。四是拟定了生态建设考核办法和各地个性化考核。五是对全市各地生态建设工作开展进行了第一轮督查对接。从督查对接的情况看,各地对今年生态建设工作比较重视,特别是对重点实事项目公示更为关注。各地前期准备工作较为充分。普遍对生态任务书进行了上下几轮的意见征求,镇级各线开展了一定范围的调查摸底,极大部分镇(街道)已做好了生态任务的分解,对有异议的内容提出了较为成熟的意见;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有二个镇的书记、六个镇(街道)的镇长(主任)、七个镇(街道)的副书记亲自带队负责对接,匡堰的书记、桥头、横河的镇长对生态建设项目都有细致准确的了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环境污染问题还相当严重,我市生态环境还很脆弱,生态市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环境恶化的势头还没有得到真正遏制,主要表现为两个“没有转变”和两个“有待加强”。一是思想认识还没有根本转变。有的同志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观念仍较薄弱,还没有把生态建设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起来,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视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的现象。二是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性转变。产业“低、小、散”状况还存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行业比重不小,污染源点多面广,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还存在大量消耗资源、消耗能源、污染环境的现象。三是区域性污染整治有待加强。不可否认一些区域的污染还比较严重,废弃矿山生态治理进展较缓,治理率低,废塑料回收加工污染、鞋业边角废料焚烧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市域水环境质量尚未得到根本改善,生态环境治理面临发展与保护的双重压力。四是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有待加强。农业面源污染严重,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现象比较普遍,水环境质量潜在的危害较为突出。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普遍,公厕“二次”污染严重,建筑垃圾随处倾倒现象突出。畜禽养殖区关闭和污染整治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对当前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充分肯定我们近年来所做的大量工作、取得的进步,也要看到我们存在的问题,我们的环境承载能力远远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环境问题不解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只是一句空话;在环境问题上的任何失误,将对经济社会造成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慈溪要在第三次跨越中实现率先发展、在新一轮区域竞争中争先竞位,必须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作支撑。面对人口基数大、要素资源缺、环境承载力弱这样一个基本市情,如果再不注重保护环境、不注重资源节约,那无疑是自断后路,也就不可能落实科学发展观。所以,我们一定要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环保就是抓民生、抓环保就是抓稳定的观念,坚持环保为社会讲话、环保为大众讲话,狠下决心,强化措施,不断把生态市建设推向深入。

二、明确目标,把握重点,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

按照省、宁波生态市建设的总体部署,我市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省级生态市、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指标”于2009年年底基本达标,2010年底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省级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城市工作今年选择4个镇、10个村开展试点并有突破性进展,2010年完成试点任务的50%,2011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省(宁波市)生态市建设考核名列优秀,2010年上半年完成宁波市级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治理并“摘帽”;“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农村环境整治和庭院整治得到巩固提升,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态系列创建等方面取得突破,其中今年完成4个以上省级生态镇创建,达到80%的硬指标。根据这一目标要求,我们必须按照远近结合、突出近期的原则,明确重点,分段推进。今年,着重要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加强城区河道污染源治理工作。要全面完成城区小印花、横河小轴承油污染和城区五条主要道路(新江路、三北大街、北二环、南二环、国道)两侧五个行业的整治任务。小印花取缔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对于逾期未拆除的,有关部门要联合进行强制取缔;横河小轴承油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要在年内完成并投入使用;要督促城区五条道路五个行业的经营户限期完成污水接管等治理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经营户要依法进行处理。要通过城区河道污染源整治,进一步减少影响城河水质的污染源,改善城河水环境质量。

(二)着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治理。今年市里把饮用水源保护区源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列入了重点实事工程,没有回旋余地,各有关单位要在明确综合整治实施项目、整治标准、完成期限、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凤浦湖、灵湖、里杜湖、上林湖4个水库保护区内村庄(单位)的生活污水等的污染源治理。

(三)着力加强铝浇铸行业整治。要全面完成周巷、长河铝浇铸整治,取缔一批村庄内离居民住宅近、有投诉及家庭作坊式的加工户,规范一批把焦炭燃料改成柴油或电的加工户,切实改善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四)着力加强公厕二次污染治理(公厕粪尿无害化中心)。每个镇要开展漏底型公厕的改造,中心城区公厕粪尿无害化中心150吨/日和分布在各镇的17座总处理能力415吨/日的公厕粪尿无害化中心均要投入使用,切实解决公共厕所二次污染问题。

(五)着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要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非禁养区制度,关闭取缔村庄居民区及环境敏感区内畜禽养殖场(点)。完成生猪存栏200头(牛20头)以上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任务,完成禁养区内50个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完成限养区及非禁养区内12个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生态化改造,建设畜牧示范小区5个,建成5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示范场。

(六)着力加强市域污水纳管工作。要全面推开排污接纳管理工作,对能接入市域污水管网的进行强制接纳,确保完成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20%以上、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40%以上,确保市域污水管网贯通区域内纳管率达到70%。

(七)着力加强主要污染减排工作。要全力实施市域污水治理工程污水纳管、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3万吨污水扩容、热电企业脱硫治理改造等减排重点工程,全面完成年度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各削减3%的减排任务。

(八)着力加强生态系列创建工作。要积极开展全国环境优美镇、生态镇、村创建创建,以创建为载体带动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生态创建有三个层次,国家级、省级和宁波市级。在国家级层次上,今年己组织2个镇(观海卫、横河)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1个镇(龙山)启动全国环境优美镇创建,指导2个村(周巷镇长胜市村和横河镇大山村)开展国家级生态村创建。省级层次上,要力争创建成省级生态镇4个镇(庵东、附海、匡堰、天元);宁波市级层次上,要创建宁波市生态村40个,组织5个街道创建宁波市生态街道。

(九)着力加强省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我市今年被省确定为省首批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的城市,这既是对我们以往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种肯定,也是强化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机遇。作为试点工作的第一年,我市今年选择4个镇(周巷、长河、掌起、龙山)10村(周巷镇万安庄村、长胜市村、崇寿镇海运村、长河镇大牌头村、宗汉街道高王村、观海卫镇五洞闸村、掌起镇古窑浦村、龙山镇太平闸村、徐福村、凤浦岙村)进行试点,2村进行全面试点,其余8个村进行单项试点。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有效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十)着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随着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深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己成为我市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主要内容之一。几年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得到有序推进,截止目前,全市已实施生态化处理的村达到34个,纳管处理的村达到8个。市财政从2007-20**年间已安排19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09年又安排了1000万元用于试点补助。其中庵东镇海星、华兴村、周巷镇长胜市村的试点项目经验收合格,市财政已按规定兑现补助,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要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扩大试点范围,完成20个村的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任务。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生态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生态市建设工作,绝不是局部的、一方的、某个部门的事,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战略任务,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扎实工作,稳步推进,把生态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生态建设涉及领域多、涵盖面广,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市生态办要负起全市生态市建设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地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明确分工,搞好相互协调和配合,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形成市、乡分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二)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年度生态建设任务书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创新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特别要对否优指标给予高度重视,对于未完成否优指标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一切评优资格。

(三)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市里已经把建设生态市的任务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深化细化具体化,落实到人。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凡把关不严、治理不力,导致发生重大环保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污染严重的区域性、行业性问题要采取“单兵教练”、“挂牌督查”,盯死看牢,紧抓不放。

(四)要进一步健全机制。要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四两拨千金”的作用,以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手段,激发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在继续沿袭20**年“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各项生态建设各项补助政策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对资源收益者征收资源开发补偿费和生态环境补偿费。要建立生态市建设评估机制,按照生态市评价指标体系与考核评价制度,对各地、各部门要实行个性化考核,并对市级职能部门的考核方式采用“捆绑制”进行动态评估,各地完成情况的好坏直接与各市级部门的考核得分挂钩。

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范文5

5月21日晚,*卫视《社会纵横》栏目以“*江何以成黑江”为题报道我市*江污染情况,进一步引起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按照*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的指示和*市环保局*局长的具体要求,我市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立即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江污染整治工作,采取强力措施,迅速组织和落实整改。现将我市整治*江污染情况汇报如下:

一、*江水污染的现状及原因

*江发源于我市*系*,全长71.1公里,*境内29.8公里,集水面积514.72平方公里,流经我市15个镇(街道),水质为劣五类。*江污染由来已久,积重难返,整治工作困难重重,上世纪八十年代*、*两县共同提出整治*江污染问题并努力付诸行动,省人大多次会议都提出整治*江污染的提案,整治*江污染成为各级历次“两会”代表、委员的强烈呼声。造成我市境内*江污染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缺乏水源。*江流域人均地表水源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5左右,相当于全国人均拥有量的1/4;流域内河流短浅、河段淤塞;原*江上游*湖湖面达2600多亩,上世纪七十年代已填湖为田,现境内流域没有湖泊等较大水源补充,而且,流域内建有上三坑、下三坑和汤坑等中型水库供应市区和东部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导致流域内水源最终汇入干流的水量很少,水体自净能力差。

二是环境承载压力大。我市境内*江流域人口175万,其中常住人口135万,流动人口约40万,人口密度约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倍;市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江造成严重污染。据统计,生活污水排放量约占流域污水排放总量的73%,工业废水约占19%,农业面源废水约占8%,使*江水氨氮等生活有机污染严重超标,水质呈生活型污染。

三是沿岸村庄将生活垃圾直接倾倒入河或随意弃置于河道两侧,对*江水质造成严重污染。

四是少数无牌无证小型污染企业(家庭作坊)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五是部分重污染企业存在偷排、漏排现象。

二、铁腕整治环境污染问题

近几年来,我市牢固树立“抓环保工作就是抓经济工作”的理念,高举截污利剑,围绕治污减排工作目标,尤其是以*江上游新河段的综合整治为首期整治重点,严格执法,规范管理,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有效保护环境质量。

一是积极实施*江上游新河段污染综合整治。对*新河沿岸的工业企业、第三产业和养殖业等违法排污行为进行强力整治,清理拆除两岸障碍物、养殖场和屠宰场,清除塘边桥至赤水桥8.3公里河道的障碍物和淤积物,投资5000多万元实施“一河两岸”石篱化工程和截污管网改造工程,有效减轻*江上游污染负荷。

二是强力实施重点污染企业限期治理。我市作为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市,印染企业具有一定的数量和规模,但多数印染企业始办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污染防治设施严重老化,处理工艺不完善,废水未能稳定达标排放。为此,20*年初,在省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的支持指导下,我市决定把解决印染企业污染问题作为工作的突破口来抓,对全市43家印染印花企业的废水治理设施和锅炉实施限期治理。但限期治理工作困难重重,市委、市政府和环保部门多次动员,解决企业主思想认识问题,部分企业通过新征地或拆除部分厂房解决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用地问题,环保部门顶住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强力推进限期治理工作。至20*年底,共完成配套污水治理项目43宗,锅炉除尘脱硫装置120台套。全市43家限期治理重污染企业均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并验收合格,累计投入资金1.83亿元,仅*市丽达纺织有限公司就投入1650多万元。从而削减cod排放量2000吨,so2排放量3400吨,企业污染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大幅度提高,印染企业废水对*江水体的污染负荷明显降低。

三是强化环保监管执法工作。突出以重污染行业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行为,坚决取缔无牌无证排污企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市环保局组织35人的环境执法队伍,分成三个环境监察组,把全市按地域划分为三片,不分日夜、节假日对辖区内环境情况进行不定时的巡查监管。两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18宗,仅20*年就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65宗,2009年已申请立案34宗。如20*年2月,群众反映*南街道石泉美村3家屡禁不止的印花厂废水直接排入*江支流白马河,严重污染下游20多个村庄、10多万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市环保部门经深入调查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年4月8日晚联合人民法院组织行动,扣押了现场作业的工人及业主34人,扣留车辆一部,供水、电力部门对3家印花厂采取停水断电措施,3家长期污染严重、影响恶劣、危害群众利益的无牌无证印花厂被铲除,周边群众拍手称快,白马河水质得到恢复。今年4月2日,市环保局再次配合人民法院,对占陇合丰利布料整理厂等4家既不履行市环保局停产决定又拒不履行市法院停产裁定的违法排污企业予以强制查封。同时,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20*年处罚金额仅11万元,20*年、20*年以及今年1-5月份,对违法排污处罚分别为276万元,525万元和319万元,以严查严管严罚,狠狠打击偷排、漏排违法行为。

四是坚决取缔土法冶炼场所。土法冶炼场所污染严重,特别对空气、水源造成严重影响。为彻底根除污染隐患,我市于20*年掀起土法冶炼场所专项整治,落实镇、村整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定各乡镇场街道辖区内凡一年内被投诉、举报或督查发现一宗非法冶炼场所的,由市政府予以口头批评;发现第二宗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所在地党政向市委、市政府作书面检讨;发现第三宗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从而确保做到发现一宗坚决取缔一宗,使土法冶炼场所在*境内无立锥之地,累计取缔土法冶炼场所51处113条炉,其中20*年34处62条炉,20*年17处51条炉。

五是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二年来共否决建设项目16个,否决率达13%。

六是大力推进治污设施建设。兴建污水处理厂是十多年来全市人民的一桩夙愿,在省环保厅的大力支持和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通过bot模式,20*年11月,占地1*亩、规划建设规模10万吨/日、首期工程5万吨/日、总投资2.1亿元的市区污水处理厂顺利开工。同时,筹备建设占陇、里湖、洪阳三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云落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及中心镇垃圾转运站等一批污染防治设施项目正在抓紧筹建中。

三、迅速落实整改工作措施

*江污染问题受报道后,我市闻风而动,迅速作出反应。*市刘盛发常务副市长受*市委*书记、*市长的委托,于5月22日中午带领有关部门领导亲临我市督促指导*江污染整治工作。我市市委、市政府按照*常务副市长的指示精神,周密部署,迅速落实整改工作措施。

1、全面部署*江污染整治工作。5月22日下午,我市召开*市*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组织五套班子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江流域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现场察看*江污染情况,使与会人员亲身感受*江污染的严重性和整治的紧迫性,*书记、*市长强调,全市各地、各单位要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的报道,要以新闻媒体的批评监督为契机,乘势而为,强力抓好*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要面对现实,正视问题,狠下决心,认真落实整治工作;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直单位和*江流域各镇(街道)党政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和三个专项工作组,负责*江污染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协调工作。

2、展开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市政府制订《*市*江污染综合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由市新闻媒体每天滚动播出环境保护公益广告,开辟“*市*江污染综合整治大家谈”专栏,组织各镇(街道)、市直部门负责人和43家重点污染企业业主在新闻媒体上就依法管理、守法经营、落实*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作表态,采访社会各界、各阶层人士,报道整治工作措施、成效,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增强各级领导和各单位落实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形成整治的强大合力。连日来,43家重点污染企业所在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在电视媒体上表态,表示一定要加强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的管理,杜绝偷排、漏排的行为。已有*市丽达纺织有限公司等20家重污染企业业主在电视媒体上郑重承诺:一定要把污染治理好,杜绝偷排、漏排行为;有43家企业联合向全市生产企业发出《共同治污、保护*江倡议书》,号召、呼吁广大企业主和全市人民提倡清洁生产,守法经营,共同保护*江母亲河;对检查发现存在偷排、漏排的荣兴印染厂、浩盛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新潮顺服装洗水厂等企业逐一在电视台予以公开曝光,同时责成企业所在镇长(街道办主任)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检讨,形成整治*江污染的强大宣传舆论攻势。

3、迅速组织行动。5月21日晚8时30分,按照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和*市环保局林曙局长的指示,市环保局立即派出两个环境监察组,由局领导带队,连夜对涉及报道的区域进行清理检查。至5月22日凌晨4时,市环保局突击检点污染企业33家,发现并查处了偷排、漏排的违法排污企业3家,对污染防治设施老化且存在偷排漏排行为、污染物不稳定达标的*市*新潮顺洗水厂,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由市环保局报请市政府予以停产整顿。连日来,市环保局三个整治工作小组全天候加强巡查监管,共检点污染企业74家(次),全体监察人员不辞辛苦,连续奋战,有2位同志在夜间执法检查时,分别摔倒在污水池和扭伤脚,受伤后仍坚守岗位,有效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各相关镇(街道)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整治无牌无证污染企业。5月27日,*南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亲自带队,组织街道、环保和公安等执法人员80多人,对辖区内的孔汉平开办的印花厂予以强制查封;5月29日,*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市环保部门的配合下,由*北街道办事处主任亲自带队,对辖区内2家无牌无证印花厂予以强制查封,出动推土机和环卫人员对辖区内*江沿岸堆积垃圾予以彻底清理;5月30日,*东街道对辖区内2家无牌无证污染企业予以查封;5月31日,*镇党委书记、镇长在市环保部门的配合下,出动30多人的执法人员,查封了2家无牌无证的小印花厂,同时,对辖区内*江河面的生活垃圾和水浮莲进行打捞,群众拍手称快。

4、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市政府在与各乡镇场街道签订《*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再次与*江流域各镇(街道)签订《*市*江污染综合整治责任书》,明确整治任务,严明纪律,加强督查与考核,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目标,对逾期不完成任务的予以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同时,集中时间、人力和财力,组织强势的全面清理整治工作。整治过程中,下狠心,攻坚碰硬,坚决从严查处非法排污行为。对敢于为违法排污企业说情的,一律由市纪委介入调查,严肃处理。重污染企业出现偷排、漏排的,市新闻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企业所在地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在新闻媒体作检讨。对阻挠、抗拒执法的,市公安机关予以从重从快打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5、强力推进整治十项措施。市委、市政府专门制订《*市*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全市各地各单位全力以赴推进整治工作措施。

一是由市环卫和*江流域各镇(街道)全面清理辖区范围内河道两旁堆积的生活垃圾,杜绝乱堆乱放行为。二是采取铁的手腕、铁的措施,严肃整治污染企业,彻底取缔无牌无证的印花、塑料加工、洗水、染纱线等污染企业(经营单位或场所)。三是由市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增加督查频次,加强夜间和节假日突击检查,防止违法排污行为的发生。四是建立镇(街道)班子成员挂钩联系重点污染企业制度。五是由市水利部门全面清除河道的障碍物和淤积物,清理河段水浮莲,疏浚河道,提高*江自净能力。六是依法整治非法抽取地下水的工业企业。七是对*江流域无牌无证的屠宰场和禽畜养殖场进行清理取缔。八是加快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确保按照完成建设任务。同时积极筹建占陇生活污水处理厂。九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江上游*湖水库的建设,废除南山截流工程,上马建设引梅林河水补充*江水源。十是积极筹措资金,千方百计加大对*江污染综合整治的财政资金投入。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对“*市*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资金支持,加快*江污染综合整治步伐。

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范文6

去年以来,揭阳市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水污染势头得到遏制,空气质量持续优良,执法成效显著提升,得到了揭阳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肯定。一年来,揭阳市开展了哪些工作?又取得了哪些突破?未来将从哪些方面努力?记者近日专访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敏生。这位上任刚满一年的局长,对环保工作又有哪些心得体会呢?

问:在担任环保局长的一年多时间里,您对环保工作有什么样的体会?

答:去年3月份,我正式到环保局工作,至今刚满一年。回想过去一年的工作,我概况为五句话:加强学习,明确方向;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厘清责任,齐抓共管;以打促建,夯实基础;建立机制,形成长效。

h保很专业,这一年我一个主要工作就是学习,然后明确工作方向。另外,要做好环保工作,还必须摸清污染的家底。这一年,我们通过深入调研,对揭阳市的污染底数有了比较清楚的掌握,例如,我们对城市风险点危险源辐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等开展了大排查,全面清理整治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市一共清理整治了3760个项目。

环保工作千头万绪,牵涉部门广,一年来我们的一个重点工作就是把责任厘清。“谁家的孩子谁负责抱走。”责任分清楚了才能够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例如我们厘清环保职责分工,出台揭阳市环保领域问题法定途径清单,去年群众投诉案件处理率达到100%。

执法工作无疑是我们一年来的一个亮点,2016年全市立案环境案件403宗,罚款金额2171.67万元,关停企业293家,实施按日连续计罚案件5宗,实施停产限产案件43宗,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76宗,移送行政案件50宗,拘留216人,移送涉刑案件72宗,刑拘263人,逮捕148人。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数,查封扣押案件数等,都是名列全省前茅,得到了省厅的充分肯定。

我市还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揭阳市落实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实施方案》,明确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了市直37个部门环境保护职责清单;出台《揭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落实机制的通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加强督查追责;出台《揭阳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划分方案》,建立“市级督查督办、县(市、区)级监管执法、镇村巡查协助”的监管模式;制定《揭阳市环保局关于〈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市环境行政处罚行为。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我市按照“整治存量、遏制增量,还好旧账、不欠新账”的思路,实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快马加鞭补齐“十二五”期间没有完成的项目,特别是日处理规模共计13.5万吨的9座PPP污水处理设施,去年全面开工上马,目前进展顺利,建成后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将大幅提升。

问:水污染防治工作是揭阳环保工作的重点任务,特别是榕江、练江的整治,一直受到外界的关注,目前进展如何?

答:去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努力拼搏下,榕江、练江水质明显改善,榕江北河国考龙石断面水质上升1个类别、由劣Ⅴ类提升至Ⅴ类,榕江南河稳中趋好,特别是三洲段、引榕干渠去年12月以来水质保持Ⅱ至Ⅲ类,练洋山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比2015年下降33%~65%。我们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水污染防治协作领导小组,完善调整市环委会,升格练江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充实基层环保办,并出台市“水十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畜禽养殖清理整治等一揽子方案,统筹谋划推进榕江、练江污染整治。下大力严整工业污染源,关停取缔小凉果厂40余家,完成80家凉果加工企业配套治污,建成凤江84个凉果污水集中处理点;取缔非法电镀企业270多家,基本实现榕江流域无电镀;关停无牌证印染企业150家,强化72家有牌证印染企业在线监管。着力推进榕江、练江流域河涌整治,不惜一切代价净化毛细血管,重点加快推进榕江南河三洲拦河坝以上8条重污染河涌整治,目前4条完成整治目标,4条正在推进;练江启动流沙新河、流沙中河综合整治等6个重点工程;出台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以PPP形式全力推进建成区5条黑臭水体整治。针对“环保设施严重不足”问题,我市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快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着力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同时,针对饮用水源超标,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不到位、非法盗采河沙、矿产资源等问题,追责问责一批干部。

问:2016年,全省空气质量排名中,揭阳排第15名,相比之前有所提升,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我们突出联防联控,巡查督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露天焚烧、废气排放等环境执法,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开展大气整治督查。开展禁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专项整治,全年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134台。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将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从建成区面积的15%提高到42%,对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实施电子抓拍并依法处罚,全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9521辆,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在全省率先出台《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我市空气质量6项指标中,其他5项均达标,但PM2.5尚未达标。今年,我们将以整治PM2.5为重点,编制《揭阳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靖海电厂1至4号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禁燃区内37台、非禁燃区内254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完成省级3家、市级161家重点VOCs排放企业综合整治任务。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大气污染现象巡查,严厉打击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行为,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组织实施扬尘条例,全面抑制工地、道路、码头扬尘。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确保“黄标车”及老旧车完成省下达的淘汰任务,环保标志发放率80%以上,抓紧推进“揭阳市机动车环境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定期对全市机动车检测站开展监督检查。

问:接下来,揭阳的环保工作重点将从哪些方面开展?

答:今年,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再接再励,继续攻坚,以我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为行动指南,按照“一打二建三管四治五问责”的工作思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深化总量p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严控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全力将环保工作做为全市国计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坚决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

其中,水污染防治既是我市环保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我们将全力组织实施“水十条”,尽快制定榕江、练江未达标水体治理方案,确保榕江南河、北河水质持续向好,练江水质持续改善。我们将不遗余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年”三年行动计划,挂图推进126个重点治污项目,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动态掌握进度,对滞后的及时进行提醒、预警和通报。按照“河外截污、河内清淤、中水补给、生态修复”原则,统筹推进榕江东湖、龙石断面以上55条和练江流域8条河涌综合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起草出台《榕江水质保护条例》,以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榕江水质。

环境执法打出实效,加强引榕干渠两岸的清理整治,封堵干渠所有排入口。加强对榕江、练江、枫江流域环境监管,借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契机,以村为单位,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建立污染源档案库,实施分类整治。保持严打狠打高压态势,坚决取缔无牌无证污染企业,下大力监督和严管有牌有照企业,“零容忍”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环保问责力度将有增无减、不断加深,将由市纪委、组织部和环保局联合开展年度考核检查、下沉督察和飞行暗访,特别是“河长制”考核,市将直接考核到乡镇一级,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