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责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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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责任

安全监管责任范文1

一、各管理组对责任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管理组负责人为责任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管理组要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每个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各管理组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督促分管责任区内的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定期检查、不合格食品退市等法定责任和义务,对其索取票证和进销台帐加强指导和规范。

三、各管理组要按照“六查六看”的内容,加强对责任区内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经营行为、食品质量、履行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定期检查、不合格食品退市等法定责任和义务的巡查和日常监管,严格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的规范和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未依法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食品广告行为、商标侵权行为,清查责任区内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四、各管理组要要结合对责任区食品市场的巡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和受理消费者投诉等工作,及时、准确地将责任区内食品经营者对许可、登记事项遵守情况、法定责任和义务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和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有关监管信息录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对责任区内的食品经营者信用进行评定,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强监管。

五、各管理组要按照“六查六看”的内容开展食品市场巡查,如实填写《__x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并经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后归档。

六、各工商所要继续推行所村挂钩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企业食品质量管理员等制度建设,发动群众参与对食品市场的监督。

七、各管理组监管人员在监管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工商本文来源:文秘站 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请记住我站域名/文明执法的规定,对涉嫌食品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时要依法按程序进行。

八、各管理组应严格遵守上述责任内容,如有违反,工商所将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报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工商所存档一份,各管理组保存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安全监管责任范文2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负责市场监管执法的政府部门,作为负责商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部门,责任重于泰山。为贯彻省、市、县工商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精神及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十条措施”,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确保一方平安,根据省局关于段(片)长责任制的内容、工作职责及有关规定,签定如下责任:

一、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或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索票索证制度,严把入市商品质量关。

二、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以各片区为责任主体,层层包干,各负其责,责任追究,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到位。

三、实行业主承诺制度。明确所有食品经营者都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责任必须作出公开承诺。对违反承诺的,依据承诺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建立质量举报警示制度。发挥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红盾维权站作用,及时发现,迅速处理食品质量和安全隐患,受理解决投诉。

五、落实商品质量公告制度。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对合格和不合格食品在食品质量专栏、触摸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示,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六、实行不安全食品限期召回制度,加强食品质量监控,对巡查和抽查鉴定为质量不合格的食品,保证3个小时内全部下架退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七、实行依法从严查处制度。坚决查处大、要案,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屡禁不止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狠狠打击不法分子。

八、强化信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信用监管制度,对食品经营企业实行扣分制、信用公示制度等,促进食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九、建立新闻监督披露制度。加强宣传报道,重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制假售假企业和大、要案的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重视食品的安全氛围。

十、建立科学的检测制度。加强市场检测,实现经营者的自我管理,加强对食品安全动态监控,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的科学监管水平。

单位:城关工商所 片区:

安全监管责任范文3

二、明确领导职责。要切实加强对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有关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相关领导按分工范围合力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新格局。

三、明确监管责任。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有关镇人民政府要根据部门职能分工,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并逐级分解抓好落实。依法履行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治、环境污染整治、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等工作职责,加强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各年度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实现。

四、明确主体责任。有关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强化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督促尾矿库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作业条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督促尾矿库企业对停用库实施闭库,对无人主管的废弃尾矿库,指定管理单位,加强管理,落实闭库工作。督促各尾矿库企业切实强化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抓好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安全监管责任范文4

一、抓政策制定,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为全面贯彻2013年年底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13〕10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根据《通知》精神和时任省长巴音朝鲁的批示,从2014年年初开始,组织力量代省政府起草了《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意见》先后两轮征求了省直23个部门的意见,征求省内35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与省水利、畜牧部门进行了专题会商,最后征求了省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意见。先后采纳各部门和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意见25条,采纳专家意见20条,在2014年8月1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省政府于8月28日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继续将是否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列入全省县域经济考核一票否决指标”, 《意见》的出台,将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构建监管工作体系等方面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抓队伍建设,构建基层监管工作体系

为贯彻农业部加强基层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2013年12月省编办出台了《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县级行政监管机构、监督检测机构、农业综合执法和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制定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农质字〔2014〕98号)。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各市、县全部成立了监管机构,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全面完成,农产品质检站进一步明确职能,增加了专业技术人员,初步形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农业部门负监管责任、农产品生产者为第一责任人,行政监管处(科)为组织机构、农业综合执法、质检机构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为监管工作具体承办机构的工作体系。

三、抓制度建设,落实监管任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行为,增强基层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2014年重点推进监管工作制度建设,从而形成工作增压机制,落实监管任务。一是省农委与9个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和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农业局签定了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职责,落实属地监管任务;二是提出全年工作要点,从9大方面15项具体工作落实监管任务;三是制定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通报和问题约谈管理办法(试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办,全面已下达通报督办单45份,其中,较大风险隐患通报6份;四是制定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统一印制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记录表》和《农产品生产记录》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性文书;五是对全省基层速测工作实行月检月报制,在15个县开展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准出试点,各地已完成速测蔬菜样品10万个以上。

四、抓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国家农业部和省政府的部署,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省继续开展农资打假、农药及农药使用、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了农药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781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514人次,整治具体区域768个次,立案查处215起,涉案金额5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52万元。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有效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放心农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

五、 抓抽检监测,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准确性和覆盖面,2014年,对全省监测计划进行了合理调整。一是增加食用菌省级例行监测次数,由2次变为4次,全省实现蔬菜、水果、食用菌每年开展4次例行监测;二是提高监测参数标准,例行监测检测参数蔬菜由35种提高到50种,水果22种增加到40种,食用菌由11种增加到30种;三是微调检测品种结构,适当减少蔬菜、水果的定量检测样品数量,增加了粮油产品的定量检测样品数量,配合“健康米工程”,将全省水稻产区全部纳入抽检范围;四是首次委托县级质检测站开展定量检测,支持指导2013年通过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的榆树市、公主岭市、白城市洮北区三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开展蔬菜等农产品定量检测。

六、抓项目实施,推进质检体系建设

全省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县质检体系建设,一是配合委计划处,指导4个市、县农产品质检中心(站)建设项目的可研及初步设计编制评审工作;二是在省发改委的部署下,实施质检项目主要仪器设备省级统一招标工作,组织开展2013年下达计划项目的11个县级质检站和6个市(州)级质检中心的招标前期准备与实验室建设技术指导工作,配合有关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技术审核确认,年底前,将开展检测仪器设备省级统一招标工作;三是配合世行项目办,扎实推进世行贷款项目省、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四是推进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选择5个县(市)开展专业人员上机操作培训,编制质量工作手册,其中敦化市通过了省级认证和机构考核工作。

七、抓农业标准化,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一是积极争取农业标准制修定项目,2014年新争取农业部农业行业标准制(修)定项目5个,吉林省地方农业地方标准制(修)定计划农业项目57个,农业地方标准连续两年争取项目数量突破50项,占全省地方标准制(修)定项目近四分之一,目前已经全部完成项目审定工作;二是组织2014年度标准创新贡献奖农业项目的申报工作,共组织申报了5项标准创新贡献奖,根据省质监局网上公示,省农委推荐的省农科院《生物防治用赤眼蜂》和吉林农业大学《无公害农产品――人参农药使用规范》分别获得一、二等奖提名,已公示结束;三是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对洮南市、珲春市两个2013年国家标准化示范县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指导,已做好迎接国家农业部考核验收准备工作,指导舒兰市开展国家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标准化示范创建,提高了项目区农业标准化的生产水平;四是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328个。

八、抓宣传培训,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安全监管责任范文5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渔业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船舶安全管理意见》及《溪南镇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我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为创建“平安溪南”、“平安海域”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港口城镇,镇政府决定对2012年各村(居)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下达以下责任目标:

任务指标量化要求

1、各村(居)要制订海上防台抗灾预案,早准备,早防患。

2、以村(居)为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渔业安全生产例会。每半年进行一次海上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每村(居)要指定一名得力村干抓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4、要求出海渔民每人配备一件救生衣,每只船要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5、各村(居)在收到台风讯息后,负责通知渔业生产船舶立即回港避风,人员及时撤离上岸。

6、组织本村(居)渔船的职务船员每年参加一次职务培训和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参加人员要达50%以上。

7、各村要建立海上安全生产台帐,做到有出海人员名册、联系方式,以便台风救助工作。

8、各村(居)要与从事渔业生产及其辅助渔业生产船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9、各村(居)要严格禁止渔业生产及其辅助船舶进行载客营运。

开展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各村(居)要根据本责任书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量化要求,建立健全村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将考核指标分解细化,落实到户、到人,做到层层负责,人人落实。

安全监管责任范文6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一)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乡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安全事故,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1、施工方承建的项目,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和县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3、项目负责人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负责人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积极开展救援措施。

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报乡人民政府备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8、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其它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市和县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令法规。

乡政府印章:

施工单位印章:

乡政府法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二)

甲方:*****

乙方:基础施工队组

为确保基础工程的安全生产,搞好基础工程的质量进度,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经项目经理部与基础施工队组协商,特订立以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名称:钦州学院14#、15#学生公寓楼及学生食堂工程

二、承包范围:基础工程中挖土、钢筋绑扎、安装模板、砼浇捣、拆除模板、基础回填土的安全生产。

三、要求:无任何轻伤及其以上事故发生。

四、施工期间: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按各种施工操作程序和安全程序进行施工。地下作业时,应互相保护,严格遵守工地的安全规则。

五、奖罚措施:①若发生轻伤及其以上事故,则扣除人工费的15%~30%。②若无任何事故,则奖励人民币200元。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三)

甲方: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一、单位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开竣工时间:

四、工程内容:

五、质量保证:

六、工程承包方式:

七、工程价款:(小写)(大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防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依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山西万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依法与项目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如下: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

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得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颁发指令,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3、施工期间,乙方须指派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火、防水工作等。甲方将指派负责人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实情况。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进行项目安全检查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甲方将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预期未进行整改的甲方将向乙方作出相应罚款处罚。对于因此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将由乙方完全负责。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规定。乙方负有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5、在施工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6、乙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已经施工,就表示该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7、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9、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0、乙方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如造成后果,一律由乙方负责承担。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不准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有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均由肇事方承担。

12、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方负责。

13、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乙方人员不得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办理所有从业人员的登记注册手续。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本《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于本项目竣工检验合格之后终止,本《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