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小学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小学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提高农民群众交通文明素质,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本着“政府主管、部门协调、譬民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创建“平安畅通”为载体,采取积极有效对策,大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为保障农村群众平安出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交通安全宣传形式多样。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广泛普及,年内农村群众交通法规普及率要达到80%;农村机动车驾驶人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要达到100%。
2、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基础建设完善。各镇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有计划、有实施方案、有会议记录、有机动车驾驶人宣传教育档案、有农村机动车管理台帐。
3、各类交通事故平稳下降。预防和减少农村一般通事故,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地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评工作
四、责任分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紧密配合,分工合作,整体推进。
1、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策划版面,设立栏目,积极配合农村交通安全宣传。
2、公安机关特别是农村派出所要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警务室的作用,积极参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和承担交通安全社会宣传的义务。
3、农机、交通部门负责对农村运输企业的管理整顿,加强对农村运输行业驾驶人准驾培训,营运资格审查及农村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工作。
4、教育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指导意见》,抓好农村学校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采取适合学生特点、形象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公安机关加大校车管理力度。
5、司法部门要协调公安、教育、安监部门结合普法教育,组织交通安全法制宣传,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6、安监局结合安全生产月,负责对农村运输企业安全监督工作,定期开展集中检查,定期下发交通安全情况通报。
五、工作措施
1、政府每半年,镇政府每季度要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各镇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提高农村群众交通文明素质,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2、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镇要坚持传统手段与现代方式相结合,普遍宣传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以普及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为内容集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村屯见标语,镇村有广播,使交通安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强化农村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加强运输企业驾驶人、学生及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教育。
一是以“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为主题,开展对农村从事运输的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个运输企业要设有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每天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提示,农村派出所民警要深入辖运输企业每月组织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例会,各镇要在6月底前,选择一个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在交通事故易发点段或交通收费口附近搭建一处交通事故现场模拟展台,并配有简明解说词及喷涂事故画面的宣传牌,对过往驾驶人进行形象化的警示教育。
二是以“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为主题,开展对农村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公安交警部门和农村派出所民警要积极协调镇村教育办,深入辖中小学,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会安全走路、会安全骑车、会安全乘车”教育,同时,要加强对农村校车管理,严禁超员、超速,并依法查处农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非法行为。
小学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范文2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校车管理制度,统一校车标识,完成校车的登记和校车标牌的发放工作;
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进一步强化行车秩序管理,使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不发生或少发生,特别是杜绝校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公安局副局长孟伟任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谢玉刚,县校车办负责人、政府办副主任袁忠鹤,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邱宝贵任副组长,交通、教育、运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谢玉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专用校车未按规定登记、未喷涂统一标识,校车超速、超员;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私车集中搭载学生或幼儿及校园周边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
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
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统一校车外观标识工作
领导小组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公交管〔*〕162号)精神,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统一校车标识的通知》(辽公通〔*〕152号)要求,共同组织校车喷涂统一的外观标识。民警在路面执勤中,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无外观标识或校车
标牌的,在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要责令其按校车类型喷涂外
观标识或补办校车标牌,同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二)进一步加强校车的登记、建档管理
交警大队在核定校车类型和乘车员数时,要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第2号修改单的要求,重新核定校车类型和乘员数,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
(三)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检查
检查组要与交通、教育、运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逐台登记包括车辆、驾驶人、车主情况、行驶时间、行车路线、接送学生数量等基本情况,并登记注册,逐校(园)、逐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档案。要配合交通、教育部门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从业资格审核,审核不过关的,坚决取消其从业资格,做到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交警大队车管所要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和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校车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
(四)开展校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
交警大队要结合本县实际,加大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密度,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或幼儿等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营运客车非法接送学生或幼儿。同时,按照部、省局要求,每月15日和30日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采取路检路查和巡逻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整治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领导小组要会通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落实校车驾驶员管理制度。要对所有校车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真正做到不开超员校车、不开带病校车;二是领导小组要加大对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要开展上交通安全课、组织观看光盘和挂图、组织开展社会实践等活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强对此次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以取得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乡镇及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
事故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乡镇主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搞好自检自查,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真正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二)认真排查,落实责任
运管处、交警大队是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检查登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各乡镇要与车主和学校主管领导签订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三)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领导小组与教育、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落实部门工作责任,研究解决校车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交通、运管等行政部门,建议行政部门对有关学校进行整顿,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小学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范文3
一、组织领导和适用范围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协调工作,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各行政村、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村、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组织,增强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督促各单位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控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单位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
三、单位交通安全责任
(一)驻镇单位交通安全责任
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1.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并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建立和落实所属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保持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建立所属人员私车及其驾驶人登记制度。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所属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3.接受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改正。
(二)专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责任
专业运输单位和其他拥有专用运输车辆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交通安全组织和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强化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职业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接受专业(行业)安委会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制定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目标和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培训和考核评比制度。同时,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确立责任部门,设置至名交通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并向专业(行业)安委会备案。
2.建立健全所属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建立机动车行驶信息档案,定期对车辆行驶记录仪所记载的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和分析,落实防范措施。建立单位工作人员私人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登记制度。
3.建立机动车驾驶员资质审核制度,对录用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考核,并建立档案,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对录用的持有非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除进行驾驶资质审核外,还需进行本市道路交通状况、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并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
凡在一个记分周期累计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员,一年内不得安排其驾驶专业运输车辆;凡发生致人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或者致人重伤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3年内不得安排驾驶专业运输车辆。对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员,单位有责任对其进行专项教育和培训。
4.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教育所属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中小学校交通安全责任
健全交通安全组织和各项制度措施,制定本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目标和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履行校车监管责任,接受市教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1.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建立对教职员工的培训和考核评比制度,确立责任部门,设立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并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大力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教育内容。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主题班会、大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并适时组织学生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应纳入学生的综合评定。
3.学校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管理,应纳入本单位安全责任制管理。要按照“户籍化”管理要求,对接送学生的各类校车建立监管档案,并根据校车使用性质,逐车落实监管责任。遇重大活动时,要及时充实监管档案内容。要确保校车安全性能良好,每季度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验。要确保驾驶人员资质符合国家标准,做到驾驶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把好交通安全第一关。
四、工作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各行政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小学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范文4
为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创建“平安交通”为中心,创造出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防止和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方案:
组织领导
根据县政府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方案,我乡成立了“村级交通安全工作小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下达了《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工作,做好有关工作记录,层层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我乡辖区内交通安全工作。
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平安畅通活动,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道路安全设施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大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取得新的进展,村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杜绝一次性群死亡3人以上的恶通事故的发生。
工作步骤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各村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宣传栏内容每月更新一次,强化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要求全体民警在平时的入户返查和纠正违章的同时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发放交警大队印发的宣传材料;积极和当地学校联系,为辖区内的中小学生举办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座。
2、每周二,周五下午定为道路交通全安统一行动时间,要求全体民警上路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强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对辖区内的几条主要公路如城六线旧县段、交战路旧县段、东厝黄沙线的道路交通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摸排,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加以整改,争取早日消除隐患。
4、对辖区内机动车和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规范管理。
5、定期组织派出所、工商、运管、城管等职能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整治非法营运和清理占道摊点及障碍物,做到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小学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范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排查整治,使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非载客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广大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执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教育局德育股。教育局副局长陈立生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任副主任,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县教育德育股副股长、交通局运管所所长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1、专用校车未按规定喷涂校车统一标识,
2、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无营运资质、过期未审、未投保交强险的接送学生车辆。
3、校车及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
4、低速载货汽车、“柴三机”、正三轮摩托车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路线。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健全管理档案。12月12日前,由教育局牵头,交通、公安交警部门配合,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数量、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接送时间和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校、逐车建立健全计算机管理档案,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严格落实户籍化管理,做到不漏一校、一车、一人。对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核定载客6人及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车辆,必须按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不同车辆属性分别登记备案。教育、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根据排查摸底情况,逐一确认,凡不合格的要立即责令停运,不消除隐患的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管理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对学校自购的非专用校车,教育、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签注审核意见,办理校车备案登记;对符合接送学生条件的车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喷上标识,纳入校车管理并报县安办备案。整治之日起,凡学校(幼儿园)需要自购学生接送车,必须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方可登记备案。其他非专用校车,教育、公安交警部门凭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营运资质许可证受理,签注审核意见,办理校车备案登记。凡未经备案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的,坚决予以纠正,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教育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全面摸排有用三轮摩托车、“柴三机”接送寄托学生上下学的单位(户主),逐一建立档案,并由教育部门对有接送寄托学生上下学的单位(户主)下发停止租用三轮摩托车、“柴三机”接送学生整改令和责任书,堵住源头。各乡镇(区)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小学、幼儿园所在村(社区)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开展排查摸底工作。
(二)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审查、教育和管理。12月13日至25日前,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备案制度后,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要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的驾驶证件无效、资质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组织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定时以手机短信等方式,通报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提高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安全营运、规范营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营运许可管理,组织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防御性驾驶技术培训。教育、交通、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督促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客运单位接送学生的车辆全部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行驶记录仪,同时,教育、交通部门要加强监控管理。
(三)集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2012年1月14日前,公安交警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强化源头管理,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宣传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和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共同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播放交通事故警示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乘三轮摩托、“柴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各校(园)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教育提醒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主动向教育、交通、公安交警部门举报,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理解和支持。新学期开学期间,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继续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集中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2012年月14日前和2012年月日至月28日,交通、安监、教育、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充分借鉴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措施和经验做法,集中力量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公安交警部门要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派民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疏导交通,引导学生安全通行;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协助民警或者交通协管员,维持交通秩序;并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制止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对山区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柴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严防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交警部门对整治或执勤中发现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纠正、依法查处,并及时将查处情况抄告教育、交通、安监部门和学校,同时要安排好学生转乘的车辆,确保不影响正常教学。交通、安监、教育、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及时公布整治行动举报电话或信箱、邮箱,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严肃责任追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五)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2012年月28日,教育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并与各校(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要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接送学生车辆运送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校车安全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安排,坚决杜绝各类隐患。公安交警部门要定期汇总校车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学校采取管理措施情况;不定期地深入到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应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措施。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生命与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一旦发生事故社会影响极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学校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方案,细化责任,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主动抓,确保学生接送车辆整治取得实效。
小学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范文6
为遏制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三明市公安交警长期以来十分注重加强源头管理,首创“客运安全联系户制度”,并结合开展“千名民警入万户”活动。对全市所有客运车辆实行民警联系“户籍化”管理,建立“一车一档”和“一周一见面、一月一学习”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安全动态。与此同时,实行《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举报有奖》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重大交通安全隐患,采取张贴举报宣传单和分片挂钩的办法,并利用有线电视台大力宣传各种奖励规定,调动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取得显著成效。
积极促成开通“周末学生班车”。三明市山区农村中、小学校分散,实行拆点并校后,寄宿生周末回家返校的学生多了,同时带来了学生乘车难、不安全问题,三元区、泰宁县、将乐县等交警大队在认真分析了这一情况后,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由市政府下发了专门文件,在全市农村推出了“周末学生班车”的做法,将各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消除了安全隐患。
实施生命保护工程,大力整治事故“黑点”。农村的路通了、平了、方便了,给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活动,但一些路段却成了事故“黑点”。三明市交警支队在实施“三大生命防护工程“行动中,把整治事故“黑点”放在重之重,积极当好政府的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