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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范文1
目前,尤其是社会化服务程度欠发达地区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不容乐观,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以及消防培训演练方面均存在着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物业与开发商交接不规范。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实行“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查验,理清关系,分清职责。但现实中,大多物业企业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衍生出来的,物业企业的现场查验工作成为“走过场”,形同虚设,可能在存在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室外消火栓管网没有建设到位等等先天火灾隐患的情况就接手物业,对开发商应移交的有关消防手续也把关不严,埋下先天隐患,极易同开发商推诿扯皮,损坏业主合法权益。
第二,物业消防安全职责不明晰。
物业服务企业既承担民事责任,又担负行政职责,具体到消防安全职责,一是以行政法律法规形式明确的行政职责,二是以民事合同形式明确的民事责任。 可以看出,物业消防安全职责的界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消防法律法规对物业担负消防安全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全面,《消防法》中仅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企业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规定,关于商住楼、综合楼的物业企业并未提及;二是行政职责同民事职责往往是不相对应的,一些物业企业仅将职责局限于合同中写明的民事职责,从而导致行政职责不明晰,落实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物业过于重服务轻管理。
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强调更多的是业主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但有的物业企业过分强调对业主的服务,疏于日常管理。从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可见,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的消防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劝阻”、“制止”的方式责令其改正,但事实上效果欠佳,物业对消防违法行为管理的“无力”致使其负责区域内的消防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第四,物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但是在物业服务企业中,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主要涉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以及水电维修人员,其中只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必须经消防专门培训后才能持证上岗,其余人员均不需要经消防专门培训,这就造成了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整体素质较低,大多不懂得消防安全基本常识,不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更不懂得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原理及日常维护,不会发现消除火灾隐患,使得防火管理盲区较多,基本处于失控漏管的状态。
第五,消防机构监管存在盲区。
从消防机构监管角度来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消防机构将日常监管的重点放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侧重于对一个个社会单位的监督检查,而对于居民住宅区、商住楼、综合楼这样的综合体的监管相对而言要少得多,并且对肩负这类场所安全重任的物业企业也管理较少;二是消防机构对物业未履职行为没有有效的惩罚手段,不能督促物业发挥其作用;三是直接管理业主力不从心。若物业怠于履职,将责任、困难和矛盾交由消防机构予以解决,事实上消防机构警力有限,根本管不过来。
二、解决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对策
第一,确立物业服务企业消防主体责任。
要改变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况,第一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借助公安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一系列物业服务企业的规章制度,明确物业的责任。其次,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日常管理中去,按照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符合管理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同县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及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当发现难以解决的火灾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尽量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二,形成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的合力。
住建(房管)部门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履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管理职责,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纳入企业资质审查的内容,形成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物业管理人员消防资质培训体系,在“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的培训内容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其次,房管部门应当建立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会同消防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指导,使其充分确立责任意识。此外,要由政府出面,指导加强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监督、维权和协调的作用,保证业主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可以更好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转变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监管思路。
消防机构对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消防安全重任应引起足够重视,转变监管思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派出所要负责对多层住宅、无自动消防设施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检查,积极主动介入,引导物业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督促其尽快加以改善、解决;同时,还应积极地指导物业管理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措施。此外,消防机构要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特别是对其擅自关停消防设施、擅自改变或同意改变建筑物和场所使用性质的,要责令改正并依法严格处罚。同时,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在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中遇到的业主无理阻挠、拒不配合行为,消防机构及派出所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与管理。
第四,加强对业主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范文2
关键词:消防管理;消防安全;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企业在经济的带动下有了迅猛的发展,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企业的各项组织结构及措施都在发展中不断得以完善,但在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却还停留在原有的水平的,与企业的现代化发展速度脱轨,导致企业的消防工作明显落后,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近几年来,我国的火灾及因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呈明显的上升趋势,而企业做为消防预防火灾隐患的重点对象,一旦发生火灾,其火灾的规模及损失将更为严重,因此,企业需要在发展过程中,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认真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有效的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证。
1 企业消防管理中存在问题
1.1 企业消防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企业消防意识淡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1 消防主体意识偏离,许多企业对于消防工作认识不到位,在思想上都觉得此工作与自己无关,是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的事情况,从不会主动的去进行消防宣传和购置所需要的消防器械,在公安消防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时,才会被动的为了应付检查而进行临时性的消防管理工作,检查过后又置消防安全于不顾,企业的日常工作中,基本上没有消防安全的工作安排,一旦发生火灾,企业完全处于被动,没有足够能力应付火灾的发生。
1.1.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企业结构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中小私营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起来,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利润水平偏低,在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涌现的今天,中小企业在其生产经营中对于危险品的使用量也呈不断上升的态势,由于中小企业众多,目前已成为我国企业消防工作开展的难点,中小企业中存在着众多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已势在必行。
1.2 在传统的企业管理思想上,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基本上是走走过场,没有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机制,消防检查中也只重于教育,而缺乏必要的处罚手段,因此,部分企业的领导更是把消防工作置于其他工作之后,认为消防有问题检查出来也没有什么事,因此许多企业甚至存在着消防安全工作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1.3 消防技能明显不足
在我国的中小企业当中,由于利润较低,因此对于消防管理工作没有专人负责,部分企业虽然配置了适当的消防人员,但这些消防人员基本都是兼职状态,没有专业的技能,对消防知识了解的不够,对于消防设备的维护及故障消除也都做不到位,这些人消防人员成了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摆设品,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同时各地的消防机构又很少组织相关的专业化培训,即使组织培训,也因时间短,达不到培训的目的,企业的消防人才处于严重缺乏状态,消防人才建设力量明显不足。
2 提高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1 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大家对消防安全的认识
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把做好消防工作放在企业安全生产的首位,把“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作为做好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座右铭,从思想上牢记防火是保障企业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对火灾危害性和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尤其在思想上要打主动仗,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企业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2 不断健全企业消防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到具体人员,消除隐患
只有持续不断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才能做好消防工作,努力做到隐患不增“新量”、逐步减少“存量”。要建立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发现举报、挂牌督办和整改责任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制度,要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不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以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坚持对企业防火重点单位--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的仓库等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配齐消防器材,落实防火措施。要根据每个防火重点单位的不同,制定严格的防火规章制度,指定专门消防负责人,真正做到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2.3 企业负责人要加强对消防设备和器材管理
消防设施和器材是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的重要设备和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对企业所有的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检验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对设有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并进行必要的阀值检验,还应当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维修保养企业除定期的维修保养外,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系统功能检验、测试,确保其正常使用。还要加大值班巡查力度,建立巡查记录。在巡查护厂时,企业的保卫人员要提高警惕,把防火工作放在首位,巡视检查中仔细检查防火重点要害部位,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4 加强企业消防人才的培训
企业消防人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企业消防工作开展的效果。
2.4.1 企业要投入相应的教育培训经费,鼓励消防人员进行系统的学习,有条件的可以将企业消防人才选送到专业培训机构或属地消防部门定期进行培(轮)训等。
2.4.2 建立企业消防人员“双重”任用制度,对企业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管理机构的备案制度,其聘用、解聘需属地消防管理部门批准,以保持企业消防队伍的相对稳定性。
2.4.3 人才的招聘引进,企业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可重点招聘部分消防部队退伍的消防战士,充当企业消防人才的骨干力量和培训教师,以提高培训的效果,全面提高企业消防人才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结语
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只有从领导到员工上下思想一致,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强化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的力度,提高全体员工对消防的认识,加大企业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力度,才能真正把消防隐患降至最低,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范文3
【关键词】沿街店面;消防安全;对策;基本标准
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城镇或老或新的沿街建筑,其一、二层或地下层绝大部分为商业用房,散布着各种服装店、快餐店、美容店、网吧、超市等经营性质不同的店面,而这些店面出现的同时,火灾也时常随之发生,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本人立足工作岗位实际,进行了初步调查,就如何对该类场所建立长效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进行一些探讨和思考。
1. 沿街店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1.1 合用场所。沿街建筑物一般都是二至五层,店面大多为一二层,一层商铺,二层住人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一些经营者为了省钱省事,采用隔板擅自将店面随意分割,导致大部分沿街店面都是前面经营,后面仓储,阁楼住宿,更有甚者会在店内生火弄饭,常年以店为家,“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普遍,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1.2 安全出口少。目前,除少数专业性商业开发的步行街或商业区店面外,大部分沿街店面都是与住宅小区相连,其背后就是居民小区,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出口只有一个,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格局一旦被业主随意分割后,不仅没有完善相应的配套消防设施,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进行了人为废除。此外,一些业主为了防盗,窗户加装防盗网的现象十分普遍,这就导致店面一旦发生火灾,有毒烟气无法及时排出,又缺少基本的消防设施,如果正面出口没有办法出去,便丧失了逃生的机会,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1.3 建筑耐火等级低。一般情况下,业主都是采取租赁经营,一旦租下,就会立马赶工期赶进度的装修,往往不会经过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业主为了节约成本,能最大限度的利用空间,有的自行进行布局分割,分割物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耐火等级。而且店内一般都存放着大量可燃易燃物品,包括商品、服装、被褥、家具、电器等,品种繁多,这些物质既无分类存放,又不注意保持适当间距并远离火源、电源。还有的业主进行装修时为了突出造型和艺术效果,大量采用可燃材料,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火灾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1.4 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由于沿街店面从业人员的多样化,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大多数业主没有受过消防教育,缺乏防火安全常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乱扔烟头,乱接电线等现象习以为常。且大多数业主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不会发生火灾,在消防方面舍不得投入,不愿意配置消防设施,购买消防器材,在消防管理上也舍不得花精力,甚至很多人不知道怎么使用灭火器,不懂得如何逃生。
1.5 电气线路超负荷。相当一部分沿街店面的业主为了经营住宿的方便,乱拉乱接电线,用电非常随意,有的甚至使用大功率如空调、取暖器等设备,用电量超过了当初线路设计的负荷,加大了电路起火的危险性。
1.6 消防设施不到位。由于沿街店面业主消防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营业期间,根本就想不到消防安全问题,没有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或者使用价格低廉的假冒伪劣产品,导致火灾隐患丛生;还有的店面初期是设置了室内消火栓或自动灭火系统的,但很多业主在装修时对其随意拆除、改装、遮挡,致使室内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1.7 量多面广监督难。根据《江西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沿街店面属“九小场所”,由派出所进行日常监管,社区、居委会及居民小区物业协助。但由于这些店面小而杂,分布又广,派出所警力不足,导致沿街店面游离于消防监督之外,处于消防安全管理的盲区。虽然居委会有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了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但他们无行政执法权,只能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开展日常监督,效果不佳。
2. 加强沿街店面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笔者认为,要解决沿街店面的消防安全问题,首先要清楚这些沿街店面的来源。据调查发现,沿街店面的产生一般有两个来源:开发商开发和私房改造。首先针对开发商开发的来源,这一类完全可以通过严格消防设计审核的方式得以解决;而对于私房改造这一类,则需要通过房管、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管理,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共同监督的方式。下面,我就这几个方面谈谈解决问题的对策:
2.1 严格消防设计审核。
(1)针对开发商开发的沿街店面,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8.3.3条规定“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的要求,没有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应增设消防软管卷盘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给水管道可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由于店面位于底层,只要进水管的管径足够,其消防软管卷盘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能基本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对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店面房,考虑到店面房的独立性及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将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的外墙上,或者在建筑附件增设室外消火栓,各店面自配水带、水枪的方法替代。
(2)此外,对涉及到一二层店面,二层以上住宅性质的建筑,商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设置。最重要的是我们在新建或改建店面用房上务必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和要求,更不能打球任意放宽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2.2 多部门联合管理。无论是开发商开发的还是私房改造的沿街店面,都是要办理公安、税务、房管、城管、文化、卫生等职能部门的相关许可,因此加强沿街店面的消防安全管理需要政府统一组织,公安、消防、税务、房管、城管、文化、卫生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构建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房管、工商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办证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新建建筑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存在火灾隐患的,房管部门一律不得办理房产证,工商部门一律不颁发工商营业执照。各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情况,针对性的制定措施,共同消除火灾隐患。
2.3 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共同监督。由于沿街店面数量较大,仅靠公安派出所的力量肯定是远远不够,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及物业的作用。动员各社区(居委会)及物业管理部门,督促沿街店面业主在内部装修、日常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特别是严禁“合用场所”的出现,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以确保业主的生命安全。此外,要定期开展沿街店面的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对于发现的隐患苗头,及时指出并改正。
3. 沿街店面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标准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职责,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警示标牌,详细注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监管人员。
(2)不与其它场所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全部拆除。
(3)场所每层配置2具灭火器、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具。
(4)场所内吊顶、墙面的装修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范文4
【关键词】 商住楼 消防安全 管理
1 引言
商住楼是指该楼的使用性质为商、住两用,商住楼一般底层(或数层)为商场、商店、商务,其余为住宅的综合性大楼。具有人员集中、可燃物较多、起火因素繁多、火灾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火灾扑救难度大等火灾危险性。据统计近年来,全国发生商住楼特大火灾屡见不鲜,伤亡人数较大,直接财产损失巨大。2003年11月3日,衡阳市衡州大厦,使用功能为仓库、商场、住宅,因用火不慎造成20人死亡;2007年12月12日,温州市温富大厦,使用功能为商场、商铺、住宅,因电线短路,造成21人死亡;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商住楼,使用功能为商业办公、住宅,因违规电焊施工造成58人死亡,70人受伤等。这些惨痛的教训,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商住楼的消防安全问题成为了全社会的新课题。笔者针对商住楼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做了如下探讨。
2 商住楼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商住楼建筑性质特殊,使用功能繁多等原因导致其在消防安全管理层面存在不容无视的漏洞与问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2.1 建筑防火设方面计存在缺陷
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建筑防火设计是保障消防安全的源头工作。由于经济条件约束限制和执法程序的不合理性导致在过去的数十年间,部分地区为促进发展和片面性追求利益,在招商引资方面给予建筑工程项目随意通行。大量商住楼存在集设计、施工、营业同时进行现象,其建筑防火设计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从而遗留不容忽视的先天性火灾隐患。
2.2 建筑空间使用随意性严重
(1)许多经营单位和个人为扩展营业面积,擅自在商住楼内部添加隔层,增加物资储量,加大火灾荷载。(2)擅自拆除防火分隔设施和开设门窗洞口,导致防火分区面积严重超标;商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共用一个疏散楼梯间,未按建规要求未分开设置;在不增设必要的消防设施和防火分隔措施的情况下,违法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形成大量“三合一”建筑。(3)“住改商”现象大量出现,尤其是在住宅内违规改建茶房,洗脚城,旅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情况比较突出;违章进行装修施工,擅自拆除或遮挡消防设施设备,严重破坏系统正常运行。(4)违章搭建顶棚,连廊,夹层,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道,增加了灭火救援难度;随意堵塞,锁闭设施通道和安全出口,严重阻碍人员安全疏散。(5)一些经营户违章用火、用电甚至违法冒险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私拉乱接电线,未经穿管阻燃保护,导致电负荷增加。
2.3 产权及使用单位繁多
商住楼普遍存在产权分割,租赁,抵押,承包等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各产权及使用单位各自为政,消防安全管理无法真正落到实处。(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各业主,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没有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缺乏有效统一的管理,管理过程中往往强调自身利益,而忽视了公共消防安全;(2)公共经费无保障:公用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设备维护保养费等公用经费投入得不到保障,各业主,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相互推诿,长期拖延;(3)日常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公用消防设施损坏失效、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疏散走道改做经营摊位、消防车道和扑救场地作为停车位、消防扑救面出租安装广告牌、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等。
3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3.1 严格建审验收
严格消防监督审核和验收,是做好商住楼消防安全源头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履行审验工作职责。务必对商住楼的选址、设计、施工整个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确保无先天性火灾隐患。
3.2 加强职责管理
商住楼内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等多方经济关系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3.3 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商住楼内各单位及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共同制定并公布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
3.4 强化宣传教育意识
商住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在做好被动防范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充分调动和发挥楼内业务人员,住户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3.5 新型管理模式
商住楼可实行社区式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成立相应的社区委员会对整栋商住楼进行统一管理,并由物业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商住楼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项消防业务档案,定期对商住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和居民在物业管理单位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的各项消防工作,形成群防群治,共同管理的新局面。
4 结语
为最大限度减少商住楼火灾事故及各类灾害的发生,必须要求:建筑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合理进行建筑消防设计;各部门、各单位大力加强对商住楼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坚持落实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加大监督力度,并侧重于商业营业厅的使用功能和安全疏散设施方面,督促业主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严格用火用电制度,从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范文5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由此也带来了室内装修业的空前繁荣。从宾馆到饭店,从商场到舞厅,从店铺到住宅,从高楼到地下,几乎所有的工程都用辉煌来装点自己,而且越来越高档、豪华、气派。然而,在创造辉煌的过程中,室内装修也存在大量的火险隐患,曾引发大量火灾。笔者结合多年监督管理经验,简要分析室内装修工程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及预防措施。
1.室内装修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幄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在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装修中使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且动用电气焊等明火多,易引发火灾。
1.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1.1.1 违章动火 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操作工无证上岗,没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是此类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
1.1.2 易燃易爆危险气体处理不当 装修过程中使用的油漆、防水涂料、稀释料产生的易燃易爆气体由于通风不良,不易挥发,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或火花产生爆炸。
1.2违反电气安装和使用规定
(1)电线应该穿阻燃管的用一般绝缘管代替,或干脆不穿;有的电器装了接线盒却不装盖子,有的甚至连接线盒也省,从而引起短路打火。
(2)灯具安装使用不当。《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3.1.11规定,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有的装修工人用200W照明灯烘烤物品引起火灾。
1.3吸烟
负责装修施工的人员中烟民众多,常在作业时吸烟及遗留烟头引发火灾。
1.4生活用火不慎
工人生活吃住在工地,炊事用火或灯火管理不慎都会引发火灾。
2.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分析
以上列举的起火原因只是导致火灾的直接原因,其背后还存在着许多人为因素和管理因素,笔者对此进行了一点粗浅的分析,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
2.1消防法律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有的装修单位只重视经济效益,片面强调企业自主经营权,漠视《消防法》、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对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方案不申报就投入施工。还有的单位领导持“重经营、轻安全”、“早装修、早开业、早受益”的观点,对火灾的发生抱有侥幸心理,宁愿出血本搞豪华装修,也不愿拿出一点钱来做防火保护。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地方行政干涉多,以权代法,个人意见取代消防法规,甚至支持部属和有关单位违章装修,为消防安全埋下隐患。
2.2施工单位资质等级低,队伍素质差
目前,国营、民办及总公司下属子公司承办的装饰工程公司众多,这些装饰工程公司中,许多没有施工资质,通过关系揽到工程后,找几个朋友帮忙,干完活拿钱就走,管你隐患不隐患。即使是正式注册的施工队,人员也主要是农民和下岗务工人员,多数未经上岗培训,不懂消防知识,无证上岗。
2.3擅自更改消防设计,多层转包
装修单位不向消防机关报审就擅自装修。即使报审通过设计,为降低成本擅自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改阻燃物为可燃物,偷工减料,用普通涤纶化纤品代替防火阻燃织物,木龙骨代替轻钢龙骨;该刷防火涂料的不刷,该刷三遍的刷一遍,如此等等,大大降低了装修工程的耐火、抗火能力。另外,为了赶工期进度,通常将工程分割承包给若干施工队伍,致使防火安全工作层层脱节,责任不明确,均为火灾事故发生的潜在因素。
2.4施工期间管理混乱
2.4.1“三边”工程多 “边施工,边装修,边营业”,导致火灾隐患多,人员复杂,工人日常吃住在工地,不利火灾预防、人员疏散及灭火救援。
2.4.2 破坏消防设备,隐蔽工程多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3.3.14规定室内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而许多装修公司不懂现代消防设备的防火技术性能,在做穿管、管道保温材料隐蔽的同时,擅自将火灾报警电路切断,圈埋消火栓,没有足够的疏散出口、事故照明设备及现场灭火器材。
2.4.3 可燃物品多,电器多 在一些装修施工现场,锯末、刨花、纤维板、宝丽板等堆放杂乱,堵塞通道;气割气焊的氧气、乙炔气钢瓶随意放置无人管理;做防水、打蜡及喷刷油漆稀料会产生松香水、苯油等易燃易爆气体,用火不慎或工人吸烟乱扔烟头,便会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
2.4.4 违章作业,疲劳上岗多 施工中现场动用明火不办许可证,无人员监护,焊渣飞火易引起火灾。尤其是多个施工队交叉作业,上面电焊下面刷漆,火险隐患大,还有的工人“艺高人胆大”存侥幸心理,冒险作业。另外,为了赶工期,追求效益,经常加班加点,工人超时劳动,疲劳上岗现象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引发事故造成伤亡。
2.5阻燃材料的发展跟不上装修潮流
装修中一味追求豪华、高档,违反规范,擅改设计,使用大量的可燃易燃材料,而且固定家具和装饰织物多为可燃材料,着火后发出大量有毒烟气,是导致人员死亡的罪魁祸首。市场上较常见的装饰材料多为纸面石膏板、矿棉板、胶合板等,可供人们选择的装饰材料少。阻燃材料价格昂贵,且成熟的品种少,市场上很少经销。对于新型材料无法判定其属于哪一级,按规范应送检省级以上的专业检测机构,又存在受权检测部门少,距离远,检测时间长等不利因素,得不到消防部门的认可,即使销售也无合法手续。
3.预防火灾发生的措施
3.1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监督部门要不定期的召开有关装修装饰部门负责人会议,提高装修队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术水平。装修公司和施工队应认真贯彻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中心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对工地防火负总责,单项转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要对本项工程安全负责,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凡因装修原因而造成火灾事故的,不论工程使用与否,都要追查施工队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依法严肃查处,用法律手段推动消防安全工作。
3.2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
(1)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要对施工人员,尤其是下岗临时务工人员、从事电焊、油漆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消防知识培训,教育他们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本工种的火灾危险性及预防和扑救措施,合格后方能上岗。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预案,适时进行实地灭火演练,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2)严格按消防部门审核后的图纸施工。不能擅自改变工程防火设计,如确需更改的,要报请原审核部门同意。
(3)建立健全用火用电制度,严把“三关”。1)明火操作关”,动用明火要有许可证并有专人看管;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必须交叉作业的则由总负责单位进行现场协调。2)“电器安装关”,做到定人定设备,按规范注意电气线路套管的选择、导线的连接方式。3)“易燃材料管理关”,设专人管理,控制其数量防止堆集过多,易燃物应坚持定期清扫。
(4)管理好生活用火。施工现场、宿舍、仓库等临时工棚一律不得使用电炉及使用大功率灯泡或碘钨灯烘烤取暖。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可单独设一工人吸烟室,以防吸烟引起火灾。家庭装修也应尽量避免工人吃住在现场,尤其是在做防水、喷漆、地板打蜡、家具上光等有易燃易爆气体出现时,不得冒险作业。承接任务时,领导和技术人员必须向职工下达防火安全事项,职工有疑问时,应先了解清楚方可施工。
(5)做好隐蔽工程的保护和记录。对被隐蔽的电器线路、接头、穿管、管道保护材料及其它装饰、吸音、隔断等,应严格按照规范设置,并配以相应的防火保护措施。同时应做好记录,以利于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6)保护和完善消防设施。有些工程,尤其是吊顶装修,会改动一些消防设备(如探头、喷淋头等),应事先取得消防部门及装修单位的同意和配合,不得擅自行动。对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应配置通风系统,并采用防爆电器。工地应按规范规定留出人员疏散的通道和出口,不得占用和封堵,更不得借口便于管理而将出口锁死,并要设疏散指示标志及事故照明设备。另外,现场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灭火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工程面积 100m2左右,配两只手提式灭火器。也可按保护对象火灾所适宜的灭火器种类,一般每50m2配一只灭火器为宜,以扑灭初期火灾。
3.3按规范限制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开发防火性能好的装饰材料,并大力推广
以上是本人对装修施工消防安全问题的粗浅看法,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 公安部.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规范. 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
[2] 公安部.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中国计划出版社,1998.
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范文6
【关键词】 消防安全 特殊学校 对策
提供良好安全的环境是特殊学校得以提供优质教育水平,完成各项基本工作的基础保障,是对特殊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护堤坝,特殊学校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得到了发展和进步,但是在繁荣发展的背后还是存在着各种隐患和问题[1]。本文旨在通过对特殊学校消防安全的研究和调查,指出其暴露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特殊学校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消防安全是维护特殊学校安全稳定的有力保障,是建设和谐校园,完善学校基本服务质量的重要基础,做好消防工作对于保障特殊学校的学生的生命健康,维护学校的良好环境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还是存在者各种问题,细分有如下几个方面:
1.1 学校消防设施不完善
尽管特殊学校因其学生的特殊性质在校园建设,师资力量,学校规模都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和扶持,但是特殊学校在防火设计,防火预案的准备,防火设施的检查和更新方面做的还是不够尽善尽美。有些学校在建设学校的时候,只考虑视觉的感受,教室的宽敞而忽视了消防的重要性和作用,在具体的工作中,存在着建设布局不合理,消防通道过窄,安全出口缺乏提示灯等问题,给特殊学生的安全埋下了深深的隐患,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工作运作。
1.2 电路老化问题严重,火灾隐患加剧
有相当一部分的特殊学校校区建设年头长,许多都是木质结构,老式建筑,在房屋的质量方面天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矛盾和问题,例如电线常年使用而不更换,导致老化严重,电路相互缠结,易发生短路漏电的情况,还有就是在使用的电器方面,只贪图价格优惠,而不注重电器设施的质量和性能,这些都在内部影响了特殊学校的消防工作的有序进行和运转。
1.3 人员密集,疏散工作难
随着特殊教育的普及程度不断加深,特殊学生陆续走进了规范的学校进行学习社会技能知识,但是这也在某方面对消防工作的实施形成了不利的影响[2]。由于人员的增多,而校区的建设并没有与之适应,进行激增趋势的提高,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的疏散会非常的困难,可能会发生各种恶性的踩踏群伤事故,因此,人员的密集会使学校的消防工作和建设难以达到最优的效果。
1.4 安全意识淡薄,特殊学生自身能力缺乏
特殊学生因其自身的特质,在理解和领会具体知识的能力上存在着欠缺和不足,在学校的生活中,难以认识到安全对于自身以及他人的重要程度,在寝室肆意玩火,焚烧纸质物件,违章使用各种违规电器,而且特殊学生自身的保护能力不足,在发生火灾的时候,容易惊慌失措,不听指挥,这都给老师和学校的具体保护工作设置了难题。
1.5 学校管理水平低
由于生源的显著增长,经费审批的种种困难,导致特殊学生的理解操作能力欠缺,而且学校领导在消防安全工作也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具体的管理工作中落实不到位,不明晰,而且对于学校管理人员未进行针对的培训和指导,自身消防安全知识都存在漏洞,何谈指挥学生疏散,帮助学生逃生。
2 特殊学校消防安全的对策
特殊学校消防安全的保障是学校整体工作实施的必要条件,是提高学校处理危机事件能力的力量源泉,是展现学校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保障学生原则的最新体现,所以,我们必须对其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以保证特殊学生的安全和发展。
2.1 学校领导重视消防工作的落实
学校是国家人才的培养基地,是提升国民素质的摇篮,是展现大国风范的有力体现,是体现以人为本的最佳方式[3]。因此,学校领导必须重视其重要性,要在思想上,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真抓实干,脚踏实地,把工作落实在实处上,而不仅仅是文件和讲稿的朗读,做好监管和监督工作,维护设施的良好性能,使消防深入人心,扎根实际。
2.2 健全制度,明晰责任。
建设良好的制度体系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特殊学校的消防工作也不例外,要想在根本上解决隐患,提高安全系数,必须健全消防体系建设,实行各级管理,各级负责,并定期检查,配以奖惩机制。工作良好,给予奖励和表扬;一旦出现问题,直接问责具体负责人,实现学校安全工作的良性有序和有制可依。
2.3 加强消防设施建设
由于很多特殊学校教室和寝室都是老式建筑,年久失修,电路老化,所以必须要统筹管理,实现科学规划,学校加大资金支持,改造电路设施,更新消防设施并给予检测和监督,引进高科技的消防技术和手段,用科技的成果造福学生,从而提高设施的安全性和信赖度,减少事故的发生率。
2.4 根据特殊学生的实际情况,加强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要想抓住安全隐患的软肋,必须根据特殊学生的情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对其进行有创新性的教育和知识普及,重视其实践能力的扩展,广泛开展安全常识的普及活动,提高师生的自救意识和能力,并定期消防模拟演练,并且演练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对特殊学生的安全负责。
2.5 加强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系数
学校要对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和能力,并对其监督和考绩,优胜劣汰,留住有经验的老职工,培养有潜力的新职工,始终保持学校消防管理人员队伍的高效和团结。
3 总结
认真落实消防工作是特殊学校对于学生,家长高度负责的体现,是彰显一切为了学生的方针的最优方式,只有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消防器械的改革和创新,健全制度体系,进行知识的教育和指导才能为建设和谐校园奉献力量。
参考文献:
[1]曾翔.论如何加强学校安全消防工作[J].江西教育,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