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范例6篇

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范文1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旅游是一种既要保护自然环境,又要维护自然保护区当地人民生活的一种旅游活动。由于自然保护区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而自然资源的原始性极大吸引着人们的兴趣。铜壁关自然保护区拥有高等植物333科1628属4951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5种,二级保护植物25种。目前,已知的动物种类数量为5纲37目114科379属725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15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74种,此外,区内还有属伊洛瓦底江水系的五大江河。铜壁关保护区内众多古老生物类群和众多古老原始的动植物种类,为生态旅游的开发提供了极其优越的条件,同时,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也显得极为重要。

1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1.1 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良好的资源和环境会充分吸引游客,在精心保护以及处在良好状态下的各种景观能更好地激发人们旅游的兴趣,能够有效带动旅游业的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为旅游业增添了新的活力。同时,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的消费方式的形成。国家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一定程度上有效提高了旅游业的发展水平。

1.2 旅游业的良好发展可以促进资源和环境保护,促使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协调发展

(1)旅游业在资源消耗上较少,环境成本较低,对资源和环境很少产生直接的硬消耗,可有效促进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有效保护。(2)旅游业的发展可以一定程度上代替一些资源消耗比较大的传统产业,有效降低污染的排放量,减少生态破坏。(3)旅游业可以有效促进生态脆弱贫困山区的环境保护。一般情况下,较为贫困的山区,人们为了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往往会破坏自然环境,比如,砍伐森林、过度放牧和砍伐等。发展生态旅游可以有效增加当地人们的收入,避免人们破坏环境行为的出现,从而使自然资源和资源环境得到有效保护。(4)生态旅游的发展可以一定程度上给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一些资金支持。生态旅游可以促进景区收益的增加,为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工作增加了一些资金投入,同时,有些地区发展旅游业还可以获得国家资金政策的扶持。同样增加了保护资源和环境的资金,使自然保护区拥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促进一些保护环境措施的有效实施。

2 环境保护的有效策略

2.1 完善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

因为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涉猎的范围较广,因此,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在遵守一些国家的法律,比如《中国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国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基础上,还要根据自然保护区本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特点,制定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一些法律法规,使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在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前,明确开发步骤、目标以及各个部门的权责,使生态旅游的开展立足于生态环境可承受范围内。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以有效保护保护区内的各种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铜壁关自然保护区在开展生态旅游的同时,也要根据自然保护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法律法规,使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依法治理。

2.2 建立科学的生态旅游规划

利用生态发展旅游,通过旅游保护生态,是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特性。因此,建立健全保护区的生态旅游规划,对保护环境和促进生态旅游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生态旅游规划的制定要在全面了解保护区面积、功能以及保护对象等基础之上。比如,铜壁关自然保护区应加强对龙脑香热带雨林极其生态环境的保护,应加强对国家珍稀动植物的保护以及对完整的山地垂直带景观和河流生态系统的保护。从而确保铜壁关在发展生态旅游业的同时,可以保证主要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同提升。

2.3 适度建设,避免盲目开发以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以服从规划和高效利用为指导思想,使旅游建设的规模适应游人容量,加强改造和完善自然保护区内现有的管理设施以及野外保护设施等。同时,要保证旅游设施的建设和环境容许的限度相一致,避免过分盲目地开发。在旅游旺季游客比较多的时候,要充分利用当地农民所具有的土地和房屋资源进行一些其它旅游项目的开发,比如,可以在铜壁关自然保护区开发农家乐体验游、采摘游等。不但增加了当地人们的收入,丰富了生态旅游的内容,同时,还缓解了自然保护区内环境保护的压力。

2.4 做到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

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根据保护促进开发、开发促进保护的要求,促进生态建设产业化和旅游发展生态化以及经济发展全面化的协调统一发展。大力推行资源节约型和友好型生态旅游a业的发展。

2.5 加强自然保护区的人才培养,提升其综合素质

发展生态旅游的前提是要处理好保护、建设以及发展的关系。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加大生态旅游人才的储备,加强人才体系的建设。不断加强对生态旅游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使得生态旅游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够得到共同提升。

2.6 加强内部和外部部门的合作,共同促进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业态,还需要不断地创新和提高。因此,生态旅游业的发展需要相关内部部门相协调,共同合作,同时,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和外界各部门的联系,加强各个机构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优势,从而提高旅游开发工作者的科研水平,使生态旅游的开发能够和生态环境保护相一致,实现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相协调发展。铜壁关自然保护区的相关管理部门也应加强本身内部各个部门的合作,从而更好地发现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积极和一些高校和科研机构联系,不断提高自身的科研水平。

生态环境保护范文2

虽然我国的经济与社会都始终保持快速发展的状态,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还是有一定差距的,生态旅游的起步也要比发达国家晚,但是我国极其重视对生态旅游的发展,在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使得人们享受旅游带来的乐趣的同时也促进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但是,正是因为生态旅游发展迅速,逐渐出现了一些滥竽充数的生态旅游给我国生态旅游的法律保护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1.1生态旅游法律的不健全

虽然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很多,但是相应的却缺少一部专门的生态旅游法,一般的关于我国环境保护的问题,相关的工作人员都是在其他环境保护的法律中寻求依据,而且不是每一部环境保护法中都会涉及到生态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一些小部分会涉及,缺乏法律的完整性,这给后期相关工作人员处理这类问题时没有有效的依据执行,使整个管理过程更加困难,另外我国一直都是以“地大物博、资源丰富”为骄傲,所以在相关环境保护法律中没有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发展模式,缺乏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在相关环境法的制定中,一般是由各部委的,立法水平也因立法部门的不同而高低不同,这给相关法律的执行带来极大的阻碍。

1.2人们环境保护的意识薄弱

不管法律的如何制定,只有法律的有效执行才算做到起到保护环境的真正目的,这就对执行法律的相关管理机构与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跟高的要求,但是近年来,关于法律的执行工作的机构日益混乱,执行人员专业素质低下、管理机制不够健全、责任制体制混乱,另外人们的环保意识也是极其重要的,但是现在公民保护环境的意识极差,只是一味的指望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的管理,这些都给生态旅游相关法律的执行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1.3对法律的执行不全面

对于整个国家来说,不管有多门健全的法律法规,没有切实有效的执行法律就等于形同虚设,只有让制定的法律真正起到相应的作用,这样的法律才有意义,但是实际上近年来,在环境保护的问题是法律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我国的司法部门对法律的执行力度不足,导致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其主要的制约作用,阻碍了我国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2生态旅游环境保护的法律中问题的解决措施

2.1完善生态旅游法律的设立

我国建立法律法规的目的就是通过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的手段达到人们预期的目标与结果,一个国家健全的法律与法规是保护环境的基本保障,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除了要达到促进人们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应该突出对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自然环境作为生态旅游的基础,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给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保障,但是自然环境的自我保护能力与再生能力都相对较弱,尤其是近年来人类生产生活的快速发展给自然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影响,这使得自然环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所以我国应该为生态旅游行业的管理制定相对比较完善的法律体制,使得人们在对生态旅游的管理方面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避免自然环境遭到更大的破坏,促进我国的生态旅游更加快速发展。

2.2提高人们环境保护意识

人们的环保意识对环境保护来说是极其重要的,所以在自然环境的保护方面我国应该做到合理开发与利用自然资源,在保护自然环境的前提下,促进生态旅游的发展,在环境保护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多种问题,因此我们应该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以自身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开辟出一条既有利于自然生态整体的利益同时有对人类个人精神生活得到满足,真正达到共赢的局面。

2.3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的执行

所谓的管理机制就是说相关的工作人员按照一定的方法来实现人民预期的管理效果,但是近年来我国生态旅游业的管理机制相对混乱,人员管理复杂,各个部门之间缺少全面的沟通与交流,对于这种现象国家应该重视起来,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合理、有序的管理机制,按照相关的法律有序的对工作进行管理,建立合理的责任机制,把一级任务具体到具体的工作人员的身上,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真正做到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积极的执行。

3结语

生态环境保护范文3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生产、生活、经营、科研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业生态环境,是指农业生物赖以生存和繁衍的各种天然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土壤、水体、大气、生物等。

第三条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统一规划,预防为主,教育与管理并重,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提高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水平,组织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引导公民和企事业组织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对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增加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

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生物农药和生物有机肥的推广使用等,逐步实行农业生态补偿。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水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其职责范围内,指导、帮助和教育当地村民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活动。

第七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

第八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必须严格履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其专职或者兼职农业生态环境监察员承担农业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第九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对耕地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并指导、帮助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利用农业用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技术。

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科学培育地力,增施绿肥、农家肥、土杂肥等有机肥料,合理使用化肥、微生物肥和土壤调理剂,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实行分类管理。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污染源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污染。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警戒区,应当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减少或者消除污染,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区,应当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污染严重不适宜农产品生产的,由人民政府依法调整土地用途。

第十一条对复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生产经营实行登记管理。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安全、卫生、环境影响等评价报告;不符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作为肥料的城镇垃圾、粉煤灰和污泥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提供和施用。

第十二条使用农药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应用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粮食、油料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品种目录。

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环保型农用薄膜。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盛装农药的容器、包装物、过期报废农药和不可降解的农用薄膜,应当予以回收,不得随意丢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相应的废弃物回收点,定期集中处理。回收处理的具体办法及相关的奖励措施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支持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完善服务体系,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发、利用沼气。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不得在机场、交通干线、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和市、州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

第十四条从事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粪便、废水和其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标准后,方可排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环境保护、水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产养殖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并从严控制投肥(药)养殖行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投肥(药)养殖。

第十五条禁止向农田或者渔业水域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排放。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农田灌溉水的水质及灌溉后的土壤、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对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第十六条向农业生产区域排放废气、粉尘或者其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气体,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限期治理。

第十七条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兴办砖厂、灰窑或者其他危害农业生态环境的项目。

禁止向农田和农用水源附近倾倒、弃置、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在其他农业用地修建处置、堆存固体废弃物场地的,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征得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恢复受污染的农田、水体和生态环境的基本功能。

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治理应当结合治理工业污染、城市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进行。农业建设、农业开发和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应当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环境污染的治理相结合。

第十九条申请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新技术和农用化学新产品鉴定的,应当提供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资料;不符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通过鉴定和推广运用。

第二十条对农业生态环境有直接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有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征求同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属于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分别负责预审,并监督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中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监督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对此作出专项评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制定地方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保护规划。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野生植物的保护、研究和利用,建立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异地保护园和种质资源库。

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野生植物的采集、购销和出口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采集、侵占、购销或者破坏省级以上重点野生植物保护名录中的农业野生植物。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农作物害虫、害鼠天敌的保护。

禁止猎捕、出售、收购、运输青蛙或者蛇等野生农业有益生物。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建立生态农业保护区,发展生态农业。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从境外引进农业生物物种,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引进物种环境影响风险评估报告,并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登记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引进物种的跟踪观察,发现可能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危害的发生或者减轻、消除危害。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外来入侵生物的监控工作,并组织灭杀。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订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采用科学手段,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

第二十七条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排除或者减轻污染危害,及时告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依法接受调查处理。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因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给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赔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猎捕、出售、收购、运输青蛙或者蛇等野生农业有益生物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实物价值一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对没收的野生农业有益生物的活体应当放生,死体应当掩埋销毁。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一)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作为肥料的城镇垃圾、粉煤灰、污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未经批准或者未经依法登记擅自引进农业生物物种的,以及非法采集、侵占、购销、破坏省级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农田和农用水源附近倾倒、弃置、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农田或者农田灌溉渠道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碍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责令改正;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态环境保护范文4

近几年,我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建设现代化公园式城区的要求,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积极实施“青山、碧水、蓝天”工程,稳步推进城市环境建设,努力构建山水交融、人水相亲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目前,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是:总体在保持,局部在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逐年加大,未来形势较为乐观。

一是构建青山生态屏障体系。____年以来,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关停了境内6家麻石采石场,并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逐步恢复森林植被,共计完成残杂林改造350亩、植树60余万株。广泛开展保护森林、耕地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重拳打击各类盗伐滥伐林木,乱占滥用耕地、林地等违法活动,继续保持了山长青、树常绿的自然本色。

二是保护水环境,提升水质。我街道认真贯彻中央“向污染宣战”的号召,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湘江的一号文件精神,对湘江及支流一公里范围内的养殖存栏50头生猪的养殖户进行关闭,对湘江边麻石锯机进行拆除。近年来,共投入3000余万元,对牛角垅、马蹄塘等水库进行提质整改,对翻身撇洪渠及全街道500余亩山塘山坝进行清淤及护坡休整、绿化。街道城管办对沙河废弃物不定期进行清理,对湘江边轮船公司等9处沙场进行了拆除,清洁了水面,还原了湿地,并逐步恢复沿线植被。对全街道在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先检测、后排放”原则,控制企业污水排放,同时,街道百姓城管协会指导全街道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和改水改厕,逐步构建水生态保护圈。

三是稳步实施蓝天洁净工程。街道联合派出所、交警、行政执法队等多个部门,成立扬尘整治综合治理小组,对境内所有项目工地、机动车扬尘、道路吸尘进行长期治理。同时加强对餐饮业油烟、厂区烟囱排污进行了整治,大力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通过长期努力,扬尘治理和废气排放整治取得了实质性突破,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清新指数不断上升。今年我街道将落实市区“蓝天”计划,关停或拆除2个大型粘土机砖厂。

四是项目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同步进行。街道对引进的开发项目,从规划到动工建设一律要求严格遵守城市绿化规划,在建设过程中要求项目方尽量保持原有的山体、池塘以及年代较为久远的树木,还原城市建设中的自然景观。如:林科大就保持了原有的山体、树木和山塘,还原了绿水与青山、房屋相辉映的自然奇观。西沃房产则在原有的山体上打造了一道靓丽的自然景观。

五是强化城市环境治理,提升城市形象品质。街道结合“十美”创建,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分级负责和检查评比制度,每月开展对各村(社区)、企业、项目工地、农户的环境卫生检查评比等活动,一大批“美丽村落”,“美丽企业”、“最美农户”脱颖而出。结合“雷霆行动”、“四项整治”等整治行动,纵深推进城市管理,美化城市环境。吊离街域内主次干道旁所有废弃麻石,清理干道两厢淤泥、脏物杂草,拆除了干道两厢所有麻石锯机,并进行了全面绿化和补栽工作,打造了长湘线、联络线5.6公里绿化亮点;强力整治过境砂石、渣土车辆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通过常态化的检查评比活动和整治行动,街域环境日益改善,环境品质逐步提升。后段,我们规划利用翻身垸的水利水系优势和麻潭山的地利优势,打造翻身垸和麻潭山两条高品质绿带,使街道形象和品质再上一个大台阶。

1、加强生态保护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把构建生态文化,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灌输到每个群众头脑中,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态意识和环保意识。转变民众生产和生活方式,坚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并袋装,确保房前屋后、道路、水塘、

生态环境保护范文5

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的一大责任,我们要保护好地球的生态环境,人类就会幸福起来.

我们所在的社会生态环境就不好,在人们吃水的水源里扔农药袋农药瓶,里面的农药流进了水里,水变成了白色了人不能吃了,牛羊马也不能喝了,水流进小河里,鱼儿,青蛙,还有周围的小草都会死的.

小河边,有好多的垃圾在河边,有的垃圾被水带到了大海里,海里的动物吐食后就会死在海里,而留在小河边的垃圾在发臭,污染空气,在这样下去自然资源枯竭,人类会灭亡的.

我们要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生态资源,大气资源,要是不保护这些自然资源,会给人类生存带来严重的威胁.

我们这个地球太可爱了,如果她被破坏了,我们求别无去处.我们要精心地保护地球,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让地球更好地造富于子孙后代吧

生态环境保护范文6

一.保护树木

绿色是时尚的代名词,绿色是树的代名词,绿色是小溪的欢歌,绿色是花儿的枝叶,绿色象征着勃勃生机。 树是人类的朋友,它奉献氧气吸入二氧化碳,为人类净化空气,保持生态平衡,抵御沙化、风尘、赤潮。但是,人们怎么报答它的?滥砍滥伐,是沙漠面积渐渐增大,绿洲随着减少,人类生存的范围也就缩小了。 试问那些滥砍滥伐的人,你们的良心还过得去吗?

二.保护水资源

水,滋润万物,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水是甘甜的。但有时又是苦涩的;水是宝贵的,但有时它又泛滥成灾;水是清冽的,但在一些地方它却变得污浊不堪;一切生物都离不开水,但在一些特别需要水的地方,它却变得那样吝啬…… 水,是生命之源,是任何物质都不可替代的。没有水就没有生命,更谈不上什么文明和发展。当前,由于世界人口的剧增、人类的过度索取和浪费,以及工业污染等原因,世界淡水资源越来越匮乏,人类正面临着严重的水危机。我们作为小学生应该做些什么呢?

三.保护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