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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督导报告范文1
第一条 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督学队伍,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职能,提升教育督导工作水平,根据《教育督导条例》《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学是受教育督导机构指派实施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包括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导机构对所任命或聘任的督学实施管理。
第二章 任命和聘任
第四条 专职督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命。兼职督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聘任,并颁发聘书和督学证。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导机构应配齐督学,建立督学动态更替和补充机制。省级督学数量由省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省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确定。市级、县级督学数量由本级人民政府或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本区域内督导工作需要确定。
第六条 督学的任职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
第七条 督学的工作要求:
(一)热爱教育督导工作,能够深入一线、深入学校、深入师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二)熟悉教育督导业务,掌握必要的检查指导、评估验收以及监测方面专业知识和技术。
(三)能够保证教育督导工作时间。
第八条 兼职督学聘任程序:
(一)推荐:相关单位按要求向相应教育督导机构推荐参聘人员。
(二)审核:教育督导机构对推荐参聘人选按程序进行审查、遴选。
(三)公示:教育督导机构将拟聘督学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四)公布:教育督导机构向督学颁发聘书,聘任结果向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备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兼职督学每届任期3年,续聘一般不得超过3届。
第三章 责 权
第十条 督学按照《教育督导条例》规定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第十一条 督学受教育督导机构指派,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
(二)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实施督导。
(三)对师生或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实施督导。
(四)对严重影响或损害师生安全、合法权益、教育教学秩序等的突发事件,及时督促处理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督导部门。
(五)每次完成督导任务后,及时向本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督导情况,提交督导报告。
(六)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十二条 督学受教育督导机构指派,实施教育督导时可行使以下权力:
(一)就督导事项有关问题进入相关部门和学校开展调查。
(二)查阅、复制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材料。
(三)要求被督导单位就督导事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四)采取约谈有关负责人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五)对被督导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督学参加督导活动所需工作经费,由教育督导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年初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十四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督学晋升职级或职称,为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五条 督学开展教育督导工作,须向被督导单位出示督学证。
第四章 监 管
第十六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对督学工作进行管理,主要包括:
(一)实施督导时遵守有关规定情况。
(二)督导报告撰写并向教育督导机构提交情况。
(三)督导意见反馈和督促整改情况。
(四)按要求接受培训情况。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本级督学进行登记管理,动态掌握督学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督学与被督导对象的关系可能影响客观公正实施教育督导的,督学应当回避。
第十九条 督学应主动公开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等,方便社会了解督导工作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受理对督学不当行为的举报,经查实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督学违法违规等受到处分的,及时向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
第五章 培 训
第二十一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按照职责负责组织督学的岗前及在岗培训,新聘督学上岗前应接受培训。
第二十二条 督学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学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累积应不少于40学时。
第二十三条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一)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
(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学校管理、应急处理与安全防范等相关理论和知识。
(三)评估与监测理论、问卷与量表等工具开发在教育督导工作中的应用。
(四)督导实施、督导规程和报告撰写等业务知识。
(五)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
(六)教育督导实践案例。
第二十四条 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全省督学培训工作及组织相关培训,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区域督学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建立本级督学培训档案,对参加培训的种类、内容和时间等情况进行记录备案。
第六章 考 核
第二十六条 督学考核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督导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实施督导、督导报告、督促整改、任务完成和工作总结等情况。
(二)参加培训情况。包括参加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等情况。
(三)廉洁自律情况。包括遵守廉政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级督学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对专职督学、兼职督学进行分类考核,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考核标准,采取个人自评和督导部门考核相结合方式对督学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督学按相应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对督学考核后形成书面意见告知本人及所在单位并存档备案,作为对其使用、培养、聘任、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督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督导机构给予解聘:
(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督导工作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影响督导结果公平公正的。
(三)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干扰被督导单位正常工作的。
(四)受到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
(五)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三十条 督学不能正常履行职责须书面请辞,聘任单位于30日内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附 则
安全督导报告范文2
完善督导制度
规范督导行为
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强调,要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在督导实践中,应按照《条例》精神,不断完善督导的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督导的行为,推进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通过认真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要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必须坚持和完善以下制度:
资格制度:建立教育督导资格制度是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要逐步建立、健全督导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制度,确保督导工作的深入开展。《条例》规定,“督学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经教育部门考核、省级督导机构培训合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任命为督学。
培训制度:集中培训。参加省级督导部门组织的全员综合培训:岗位培训。根据督导工作需要,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督学,以各种形式参与政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督导评估理论、方法与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升督导人员业务能力;专题讲座。培养督导人员能以督导的专业眼光审视教育工作,不定期地参加教育督导专家对督学所开展的前瞻性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活动,参加具有科技含量方面的专题培训,提升督导队伍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
联席制度:政府将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应加强协调、积极配合、整合资源,建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以教育督导机构为主、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根据工作需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应不定期召开专兼职、学校、乡(镇)、涉教部门成员联席会议,通告本部门所负责的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沟通适时、征询建议、联系协调、交流经验、布置任务,帮助解决教育实际问题。
责任区制度: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设立教育督导责任区,不断完善督学责任区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区督学的职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实施督导工作重心下移,强化责任区督学为基层学校服务的责任意识。指派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督导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经常性督导结束,督学应当向教育督导机构提交报告,发现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或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隐患,应当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
汇报制度:督导部门在督导结束后向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汇报督导结果,为政府及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专职督学定期向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报责任区学校(园)、责任区乡(镇)督导情况;学校(园)教育督导员与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经常沟通、交流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制度:强化限期整改环节。督导活动结束后,要求被督导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结果。问题突出的,对整改情况要进行复查,必要时可对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每次督导都行之有效。
通报制度:教育督导机构依据督导评估、考核情况和整改结果形成督导通报,通过网络媒体、平面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让全社会了解教育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对教育督导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教育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奖励制度:教育督导部门按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定期考核,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问责制度: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力度与权威。根据《条例》规定,应建立行之有效的教育督导问责制度。将教育督导结果作为问责的重要依据。
评估制度:建立县级政府教育工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教育质量和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督导评估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加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检查。
践行《条例》规定提升督导效能
为更好地履行督导职能,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教育督导的整体效能势在必行。
独立性:《条例》提升了教育督导机构的独立性。教育督导是教育决策、教育执行、教育监督三大系统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监督作用。督导实践表明,监督作用的发挥需要教育督导机构与教育、涉教部门既保持紧密联系,又要有相对独立性。国务院决定成立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由10个部委组成,有效地凝聚、整合了各方力量,形成了合力,保证了督导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权威性:《条例》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的权威性。教育督导作为重要的教育监督反馈系统,其督导结果的运用充分体现着教育督导的权威性。督导报告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能够得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采纳与及时整改,决定了督导工作的权威性。《条例》明确要求督导报告是考核奖惩被督导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确立教育督导的权威性,为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报告、约谈和限期整改等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业性:《条例》规定提高督学队伍的专业性。教育督导工作专业化是教育督导发展的目标与方向,而督导队伍的专业化程度是重要基础。督导工作由“督政”和“督学”两大方面组成:督政方面,需要督学在全面分析政府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国家教育政策提出合理的督导意见和建议:督学方面,要求督学熟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运行机制,深入分析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发展的身心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这就要求督学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拥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有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的丰富的实践经验。《条例》对督学队伍建设作出规定,明确了督学制度、任职期限、聘用条件和工作原则,有力地保证了督导队伍素质水平,提升了督导工作专业化水平。
全面性:《条例》规定教育督导的全面性。全面扩大教育督导范围,由《教育督导规定》中局限于中小学和幼儿教育扩大到各级各类教育,使教育督导对象做到教育领域全覆盖。
保障性:《条例》规定教育督导经费的保障性。《条例》规定要把督导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解决督导工作的经费独立问题,为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针对性:教育督导机构针对教育工作的热点、难点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根据需要联合有关部门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专项督导,并采取召开座谈会或其他形式,专门听取学生及其家长和教帅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安全督导报告范文3
[关键词] 医院感染;业务查房;推动作用
[中图分类号] R197.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4721(2010)07(a)-206-02
医院感染管理是医院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是医疗机构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成本的重要措施。控制医院感染,加强医院管理是医院管理者及医务工作者的重要课题[1]。院长业务查房由临床经验丰富的主管业务副院长直接带领职能科室负责人,由医务处制定查房计划和时间安排,制成表格下发临床科室和职能科室,在每周四上午,对被查科室进行全面的医疗质量督查。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是院长业务查房中的一个重要部分,院感科借院长业务查房之机,对被查科室院感质量状况给予综合点评,督导其改进。被查科室也会通过院长业务查房,规范自身的院感行为,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的主动性、自觉性得到提高。对于如何有效利用每一次的院长业务查房机会推动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有效地提高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重视并落实到位,防止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发生总结如下:
1 充分准备
做好院长查房前的准备工作,每次的院长业务查房,院感科都非常重视,做好准备,带着问题去查。院感科既要全面检查又要有侧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被查科室及工作人员的院感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切实通过检查,解决被查科室在院感工作上存在的不足,通过院长查房促进被查科室人员对院感工作的改进及提高。
2 院长重视
院长对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视程度是感染控制工作的重要因素。院感科要定期汇报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保证信息的对等,使院长在物质上给予一定的投入,按要求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并在医疗管理活动中有强烈的院感质量意识,认识到医院感染管理确实关系到医疗质量高低,而把这项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做到常常过问,经常督查。如:为了落实卫生部供应室行业标准,所有重复使用的器械回收至供应室统一清洁、消毒、灭菌等,对供应室进行了改建、添置全自动清洗机;胃肠镜室、支气管镜室、腹腔镜室安装了清洗槽,超声清洗机等;在医院工作规划中提出全院的医院感染率要控制在5%以下,Ⅰ类手术切口感染率在0.5%以下,做好目标性监测,病原学送检率在80%以上;强调职业暴露防护,免费体检和免疫注射,严格标准预防等。处处体现了院长对院感工作的要求和重视,这将对各级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控制上起到极大强化作用。
3 督导检查
参照卫生部、卫生厅、院感质控中心的医院感染相关文件,制定医院感染质量控制督察内容及考核标准,下发至各科室并组织人员学习。对照标准对医院感染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亮点予以表扬;对被查科室存在的缺陷,科内要组织医护人员召开质量安全分析会且要有记录可查,提出改进措施,要求有明确的完成时间。
4 重点难点
利用查房机会提出被查科室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多个专业参与的院长业务查房共同商讨对策,群策群力,有些问题可迎刃而解,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围术期用药问题刚开始执行时医生的意识没有转变,手术完成后才用抗生素。院感科会合药剂科、质控科,共同提出抗生素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事项,院长当场决定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术期用药必须在术前2 h之内完成,现本院围术期抗生素使用合格率达99%。
5 预警转换
提出医院感染安全预警,如儿科因客观因素如房屋建筑,布局问题,就要从主观上改进流程尽早采取干预,提出对策和建议,对被查科室提供警示及防范措施,也同时是向院长汇报工作,得到院长的支持,使这种医疗风险发生了转换,减轻或避免院感科的责任。
6 行为规范
现场检查无菌技术操作,医疗废物的分类、消毒隔离、个人防护、手卫生、各种导管使用情况、抗生素使用、医院感染患者分析等情况,分析讲评查房中存在的问题,还通过处务会形式对全院提出、共同遵守,有效规范院感行为。
7 细节管理
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吸取外院多起院感爆发事件教训,逢会必讲,敲醒医务人员警钟,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必须重视过程管理,不能因小失大。细节决定成败,使安全防范意识深入到院感工作中的每一个步骤。
8 准确报告
院感患者的诊断,准确率提高,报告及时,通过现场下病房查看患者和查阅病历,对诊断是否正确,病原学送检与否,有无耐药菌、围术期抗生素的落实,抗生素使用是否合理,病程记录能否准确反映患者病情变化等,通过目标性监测质量,对比分析,院感患者诊断报告及时性较前大有提高。
9 沟通反馈
院长业务查房其实也是考核科主任、护士长、院感科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2],院长下病房一一查看患者,询问患者的情况、了解科室的管理、听取院感科对被查科室的反馈。反映了科主任及护士长的敬业精神和管理水平,也反映了院感科对院长查房的重视程度,对院感工作的监督力度、执行力、协调、沟通和指导能力。在院长查房反馈时段院感科工作人员要注意方式方法,以虚心学习的态度,对于原则性问题讲深讲透,不留情面;但一些非原则性问题,要给主任及护士长留点尊严,以利于今后工作有效顺利地开展,不要让他们产生厌恶、反感情绪,有些问题私底下沟通,目的是要保质保量的完成院感工作,不在于扣罚,既要达到预期效果,产生效应,又不能适得其反。
10 提高意识
利用院长业务查房,提高医务人员院感意识。院长业务查房是亲临一线抓医疗质量的一项具体措施,通过院长业务查房的形式,将院长重视医院感染的意识潜移默化地注入到每一个人的脑海。如:院长业务查房时带头做到每接触一个患者必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展示手卫生依从性高。在医院举行的手卫生比赛活动中、亲自督导参与指导、评价等,对提高医务人员院感意识,对全院院感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1 持续改进
业务院长查房后要追踪成效,查房中肯定的院感内容,要组织人员进行总结,在不同场合给予鼓励、宣传和推广。查房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追踪,督促其进行整改,在整改中促进医院感染质量的持续改进与提高[3]。
医院感染工作伴随着医院的发展,只要有医疗活动,医院感染就不可避免,采取有效措施,对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树立医院感染的“零缺陷”内涵,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利用院长业务查房机会,让院长动态了解医院感染控制存在的问题和掌握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现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院长对科室工作进行指导和决策起到一定作用,加大对院感人员培训、隔离技术、消毒设备、房屋改建等的投入,使全院的院感工作处于控制之中,做到管理、操作规范化,检查标准化,监测常规化,全面推动院感预防和控制工作[4-5]。
[参考文献]
[1]张义苗,徐丹.注重关键要素有效实施医院感染管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8,18(10):1416-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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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杜月丽.手术室医院感染的控制与管理[J]. 中国医药导报, 2007,4(18):170.
[4]裘爱平.县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工作探讨[J].中国医药导报,2008, 5(22):78.
安全督导报告范文4
近年来,我们在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指导下,依据《教育督导条例》、《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和《普通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按照中英项目督导模式,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区域督导,通过对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调动了他们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帮助学校改进工作,优化教育过程,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从而促进了学校全面发展,取得了区域督导的良好效果。
1. 健全组织机构,提高督学素质
岷县城区小学区域督导室成立于2004年,是岷县人民政府督导室和教体局领导下的派出机构,区域督导室主任督学由学区校长、党总支书记兼任,副主任督学由两所市级示范学校校长兼任,督学由辖区九年制学校、完全小学校长担任。评价员由各校中层干部、骨干教师、学科带着人和学区教研员担任。组织机构成立后,区域督导室组织全体成员认真学习教育法规和教育督导理论,研究分析教育发展的方向和特点,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开展督导工作,同时要求督导人员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工作方法、运用结果和制度建设,明确学校督导就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支持者、帮助者,督导与学校之间是新型的伙伴关系,应在督导的过程中平等参与、相互交流、共同探讨教育教学规律,真诚地帮助指导学校完善管理,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 创新督导模式,促进学校全面发展
为了确保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学校工作全面有效地贯彻落实,我们在县教育督导室政策引导、业务指导下,根据我区域学校规模大小不一,教育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按照“分层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的教育督导和评估机制,采取随机督查、专项督导和综合评估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在随机督查中,我们在每学期前,检查学校组织教职工学习情况,教学计划的制订和教学用品的采购情况;开学后,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报到巩固和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入学报到情况,检查教师到岗、学生到校、校长到位情况,检查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等教学工作与学校纪律、卫生和安全等常规工作以及免费教课书发放、有无乱收费等工作,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有力地推动着城区教育管理朝着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迈进。
在专项督导中,我们坚持从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德育工作、支部工作、团队工会、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学校安全,防汛防火、综治计生。保学控辍、教学研究、文体活动、图书仪器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专项督导,规范了办学行为。如在迎“两基”省检、国检中,区域督导室配合县、镇人民政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部分学校存在硬件建设投入不足、图书食品配套不够等问题,督查后写出专题报告上报得到了及时解决。“两基”工作也顺利通过省级和国家检查验收。
在综合评估中,我们按照督导计划,每学年对辖区学校综合督导评估一次,督导评估内容覆盖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评估采用传统模式与中英项目模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前发出通知,要求被督评学校在自评的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督导组进行督前访问:督导中,我们本着“总结经验、发扬优点、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整改提高、推广共存”的原则,“以交流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的宗旨,通过听(听汇报、听课)、查(查笔记、作业、教案、记录、档案等)、议(组织讨论评议等)、看(看校容校貌、师生文明礼仪、学生“三操两活动”)等,深入师生活动,进行学生、老师、社区问卷调查,作业与教案检查和听评所有教师和所有学科做到全覆盖,从“学生表现、教与学、学校管理、学校环境”以及德育党建、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督导评估;督导后组织学校全体教职工进行反馈,写出督导报告上报下发,作为评估选先、兑现奖罚和年度考核的依据,对于有办学特色、教学质量高、管理水平高的学校,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个别学校工作不到位的做到以评促改、自评自改、边评边改、评改结合,进行回头看。通过综合督导评估,促进了学校向前发展,近年来,我们通过督评评选出了区域示范学校、文明学校、教育质量先进学校、电化教学先进学校和区域一类、二类和三类幼儿园等。为评选县级以上先进学校、幼儿园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3. 教育督导结硕果,抓好督导促发展
安全督导报告范文5
为有效预防全乡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防止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xx乡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xx乡春运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整改力度,采取预防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5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110向xx县交警队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乡政府报告。
(三)乡政府党政办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乡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乡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乡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何金昭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副乡长何晓红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村、安办、卫生院、交管办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乡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职能部门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现场处置组、突击抢险组、医疗救护组、通信联系组、事故调查组和后勤保障组。
(1)现场处置组:
组 长:何xx
副组长:欧xx
成 员:派出所民警
职责: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并按领导小组的决定,并采取措施,平息事态。
(2)突击抢险组:
组 长:何xx
副组长:安xx
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的决定,迅速赶到现场,维护秩序,排除险情,控制事态。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杜xx
副组长:蒲xx
成 员:贾xx
职责:拟定紧急救援方案,确定专人、专车和专用器材,
随时接受领导小组的调遣,随时准备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援。
(4)通信联系组:
组 长:何xx
副组长:何xx
成 员: 何xx
职责:掌握现场情况,及时中转领导小组与各小组工作情况信息,保证信息联络畅通,并通过广播、电视及时作好宣传。
(5)事故调查组:
组 长:冯xx
副组长:何xx
成 员:朱xx
职责:及时赶赴现场展开事故调查、取证,并作好笔录登记。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xx
副组长:马xx
成 员:马xx
职责:负责应急处理过程中所需车辆,物品的调度和所需费用的筹集、发放。
五、预案启动
启动预案由乡政府乡长或乡长指定的领导决定。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乡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
六、应急措施
(一)乡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现场处置组、突击抢险组、医疗救护组、通信联系组、事故调查组和后勤保障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警务室、综治办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乡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安全督导报告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落实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构建高效有力的组织领导指挥体系,构建灵敏准确的监测预警体系,构建准确及时的信息报告体系,构建严密有效的预防控制体系,构建坚实可靠的医疗救治体系,广泛动员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全面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全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以最快速度采取最有效的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镇范围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三、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及时成立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镇政府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副书记、副镇长担任,成员单位由镇属各有关部门、各村和镇卫生院组成,镇派出所抽调人员协助工作。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及时向县政府、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主管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卫生院院长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卫生院。
(二)各部门职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属各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根据镇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工作预案。
1、镇政府办公室:组织制定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召开部门协调会议,协调镇属各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派出所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检查督导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向县政府及镇领导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2、镇宣传文化中心:统一宣传报道口径,接待新闻媒体采访,做好宣传报道和健康科普知识的传播工作。
3、镇卫生院、防保所: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有关技术方案,负责突发事件日常监测与预警,提出启动预案以及根据情况加强或撤消控制措施的建议和意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现场调查、检测和卫生监督,指导现场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收集、上报和通报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做好物资的管理、使用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技术人员培训,发放健康教育资料。
4、镇财办:保证疾病预防、卫生监督和紧急救治体系建设和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药械、医疗救治、疫情处置等所需配套经费的落实。
5、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配合镇防保所做好疫苗接种、预防性服药、消毒和卫生管理等工作,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在镇属各学校发生、流行;收集教育系统信息,做好在校学生、教师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
6、镇综治办、派出所:负责现场管制、疫区封锁和事件发生地交通管制及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实施对传染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报告责任人:除镇卫生院外,镇辖医疗卫生服务站、各村、事件发生单位都是责任报告单位。
2、报告程序: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责任报告单位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镇政府和镇卫生院、镇防保所,镇政府和镇卫生院、镇防保所接到报告后,应在15分钟内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视事件类型报告县卫生行政部门。在报出疫情24小时内,指挥部办公室向镇政府和县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核实情况。
3、报告内容:
⑴事件发生的单位及发生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报告人。
⑵事件简要经过、主要病症、发病(中毒)人数、伤亡人数。
⑶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已采取的措施、现状、发展趋势。
⑸需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项。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1、报告核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经核实后,镇政府启动应急指挥部工作程序,召开应急工作会议,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意见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对发生点或发生区域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各部门、镇、村落实管理措施,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需要支持事项。镇防保所组织力量严控源头,切断传播途径,组织医疗救治,加强监督执法,做好卫生宣传,减少社会恐慌,规范报告程序,保证信息畅通。
2、处置原则:按照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严密控制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有效救治病人、减少死亡的原则进行应急处置。
3、监测和预警:监测机构为镇防保所。监测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传染病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监测的内容开展。建立完善镇、村二级监测网络。指挥部办公室设立疫情报告制度,举报电话。预警由镇防保所根据监测材料进行分析评估,制定预警基线。
五、保障措施
卫生系统处置体系由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镇防保所应急处理体系、医疗急救体系组成。建立常设组织和值班制度,建立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加强预警监测,掌握动态情况,及时消除危险因素。各部门、镇、村和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作用,在人员、技术、物资和资金上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