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范例6篇

建筑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

建筑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范文1

关键词:基建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核算;研究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1 基建项目全过程的财务管理

1.1 抓好基本建设前期管理是财务管理的关键

基本建设项目前期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阶段,是项目成败的基础。为了确保基本建设项目决策的全面性和客观性,财务管理与监督要抓好以下方面:(1)在项目建设阶段。要根据国家、行业的宏观经济政策、财税政策、企业收入结构、财务状况审核项目,对设计单位招投标的审核和过程的监督,对项目前期费用预算的审核与支持的控制。(2)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煤炭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重点是经济上是否可行、项目概算是否合理合规、资金来源是否可信合法。(3)在立项审批阶段。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重点是“防腐”、“防变”。

1.2 强化基本建设项目过程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

首先,落实筹集资本的规划以及预算方案。建设煤炭项目的修筑资本大部分来自融资和项目资金。要查看项目资金是不是已经到位,把它放在计划中的货币资本中;要查看融资款项的资金来源是不是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合同内容是不是按照建筑内容签订的;要查看政府补助批文是不是已经到位,如果没能拿到这项补助款,是不是还有别的资金进行补充;要查看融资资金是不是已经具有银行出具的证明,融资资金来自国际金融支持或者国外银行贷款,是不是相关的文件已经批准同意了;要查看年度预算能不能够贯彻落实。只有计划和资金都到位了,才可以进行建筑。确保在建筑过程中,资金链是按时的,保证建筑工程能够顺利的进行。

其次,加强基本项目在竞标过程中对财务的管制和监管,要审查核实投标单位的资质。例如拥有的资金能力和现金周转情况、偿还能力和单位贷款信誉状况,以便能够确认如果该单位中标后,能够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确保建筑项目能够按时顺利的交工。要审查核实投标单位的单位贷款信誉,经过中国银行、各种媒介调查其信誉情况,是不是存在欠款未还、存在没有解决的官司、拖欠账款等状况,展开客观的评价;在选择好实用的建筑单位之后,在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都要在场,对财务方面的内容约定的建筑周期、资金、验收方式、供应材料、支付方式、品质标准和押金等都要进行详细的讨论。

1.3 做好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决算是财务管理的重心

煤炭基本项目根据下发的建设文件和图纸建筑完成之后,要求相应的部门对已经完工的项目进行验收、转接资产,为了建筑工程中新增加的资本价值能够准确具体的反应投资者利益,对已经完工的建筑项目验收和试运行中要做好财管管制和监督。要根据单项建筑项目商定好的建筑周期、品质展开验收,尤其要着重关注试运行阶段的状况,确保基础建设项目转接的完整性。处理好已经竣工建筑欠款偿还的管理。基本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完成后,要及时处理以及转接固资、设施、材料、欠款等,同时要办理正规的转接手续,建筑完成后算清账款。搞好基本建设项目尾款的管制和监管。对于在开工之前收取的保证金,在项目使用达到签订的年限后,通过有关组织进行检验后,才能够退回。要做好基础建设项目核算的管制和监控。

2 基建阶段矿井的核算和考核

2.1 基建阶段矿井的核算

2.1.1 新建矿井的基建工程支出构成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2)自单位组织建筑的固资成本,是由建筑这项固资时为了能够达到想要的使用效果所有的开支。包含建筑所用材料成本、人工工资、新建物交纳的税费、应该进行分摊计提的费用、借款等。 单位自己进行建筑的固资方式有两种:出包以及自营建筑。不管使用哪种方式进行建筑,固资的成本是按照在建筑时所发生的所有支出进行计算。(3)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支出。按照和承包方签署的协议、工期等按时和承包单位结算当期开销,结算时,贷方登记银行存款,借方登记在建工程。单位自己组织建筑的固资,固资的成本要根据建筑时发生的材料、人工、建筑设备等直接计算。(4)待摊支出。待摊费用是指在建工程中产生的费用,不能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而是需要由在建工程一起承担的支出,主要是指在建工程中产生的管制费用、征地费用、研究费用、监督管理费用、租赁设备费用、公证费用、税金、贷款费用、在建工程期间物质亏损、报废及其净损值、承担联合试交通费等。(5)待摊支出的分摊。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将待摊支出分摊计入各项固定资产的价值。计算待摊支出分配率: 待摊支出分配率=累计发生的待摊支出÷(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在安装设备支出)×100%。XX工程应分配的待摊支出=(XX工程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在安装设备支出)×待摊支出分配率。计算确定已完工的固定资产成本: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成本=建筑工程支出+应分摊的待摊支出。需要安装设备的成本=设备成本+为设备安装发生的基础、支座等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应分摊的待摊支出。

2.1.2 工程煤的核算

(1)工程煤会计核算。矿井建设中的工程煤(指井巷工程施工期间生产的煤炭和联合试运行期间所生产的煤炭)收入,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其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冲减在建工程成本。相应的成本和收入通过“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进行归集。(2)工程煤涉税政策。a.增值税。出售工程煤取得的收入应交纳增值税;如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可相应抵扣与之相关的进项税金(包括2009年1月1日后新购设备)。在建矿井应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尽早抵扣新购设备进项税,降低税负。

资源税。按销售数量及自用移送量缴纳资源税。b.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有一项规定,在建工程所缴纳的税不能使用单位的在建工程在试运营状态下所获得的收入进行冲销,是避免单位直接降低在建工程的造价偷税漏税。但是在计算试营业期间应缴纳的所得税时,不能按照全部的收入进行提取,要减掉相关的成本。

2.1.3 新建矿井转入生产经营核算的时点选择

(1)关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达到预计目标,是指建筑或者购买的固资已经实现建筑方在建筑前的计划或者达到购买方的标准要求。一般情况下所建筑或者购买的固资达到以下要求之一,固资已经实现了预先设计的能够使用的要求:建筑的固资整体建筑已经完成或者本质上已经竣工了。所建筑的固资或者购买的固资和预先设计的图纸相符或者差不多一样,就算还有一些小地方没有达到设计的预定状态,但是对正常运行没有任何影响,在进行建筑使用的费用很少或者几乎不再支出什么费用的状态。如果购买或者建筑的工程需要通过试营业来测定是否完工,可以在试营业达到标准要求时或者根据试营业直接进入正常营业时,就应该认可此固定资产已经达到了能够使用的目标。(2)新建矿井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选择。新建筑好的矿井在经过集团验收机构验收之后,第一次进行开采工作并能够生产,就可以认可此信件矿井已经达标,代表着建筑的矿井已经竣工,应该在这个阶段,进行结算矿井的费用,停止对待摊费用的分配以及贷款息金资本化。之后固定资产再花费的费用不能在待摊费用里面结算,但是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的费用还是能够放在待摊费用里面计算。新建筑的矿井投入使用在第一次生产工作顺利完成后,就应该清理全部的生产成本了,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生产煤炭的收入,转入主营业务收入进行计算。

矿井生产转进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后,如果还没有归集项目的成本造价,要依据项目估算、耗资或者发生的实际支出等,按暂时估算的价值转进固定资产里面,同时提取折旧费用。等项目的结算办理好之后,再按照结算出的实际造价更改之前的暂时估算的成本,但是已经计提的折旧值不用再更改。

2.2 基建矿井的考核及奖惩

2.2.1 考核范围。将由集团公司拨款建设单位全部纳入考核。

2.2.2 考核内容。(1)考察建筑形象水平。按照每年制定的新建筑矿井建设规划,考察主要项目形象水平是不是能够符合建筑策划的标准。(2)考察项目资本开支预算。按照每年制定的新建矿井建造规划,对比项目预算,根据每一项项目形象水平决定投资成本,掌控项目成本,确保不会超出预算,减少投资支出。针对实际情况要更改设计增加投资成本的,要先申请批准后才能再添加建筑项目。因为客观条件造成的投资支出增加的情况,在考察时进行调节。

2.2.3 奖惩按集团公司对基建矿井下达的计划及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3 生产经营阶段的核算和考核

3.1 生产经营阶段的会计核算

(1)新修建的矿井项目在各个系统能够正常运行连通之后,第一次进行开采生产煤炭,这里不包含联合试运营,就能够认同此项目已经完成竣工可以进入运行的状态,建筑阶段算是已经完成。第一次进行开采生产煤炭,要对项目的资本进行清理,按照实际生产把生产值转入主营业务收入,进入运行状态的计算模式。(2)核算范围的界定。由基本建设机构联合设计管制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策划部门等联合起来对各个矿井的详细状况,按照对矿井的投资支出进行大体的估算划分其范围,财务机构按照划分的范畴,对产生的投资支出开展基础建设结算或者生产运行结算。

3.2 生产经营阶段的考核及奖惩

由在建工程转为运行矿井之后,单位要下发运行目标,包括生产销售的量、综合成本和盈亏等,按照对其他矿井考核的方法对已经开始运行的矿井进行考核,同时按照完成目标的状况开展奖励或者惩罚。

建筑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范文2

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资金,大部份属财政性资金,一般应对其进行单独核算,业务相对比较单纯,但如不理清思路,也容易出现财务处理混乱现象。为了贯彻执行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在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新的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

的情况下,笔者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如何规范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业务进行一些探讨,还请同行们予以赐教。

一、单位经费户拨款至基建户时,根据资金的性质进行账务处理。

1、借:拨出经费或结转自筹基建-----××基建

贷:银行存款

二、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后,经费户的帐务处理。

1、项目完工后,按基建帐“交付使用资产”结转金额增加经费帐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2、将基建户“应交结余”款转回“经费户”,经费户的帐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结余或事业结余-专项结余

3、对借款购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根据竣工验收后从基建

账户转入的有关资料进行处理。

借:固定资产(反映真实资产金额)

贷:固定基金 (反映单位用拨款及自筹资金投资的金额)

暂存款或借入款项(反映单位通过其它渠道借入的资金)

4、用财政拨款或自有资金归还借款时:

借: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事业基金

贷:固定基金 (原记的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的差额部份)

同时记 :

借:暂存款或借入款项

贷:银行存款

三、基建账的科目设置。

1、现金;2、银行存款;3、库存材料; 4、库存设备;5、在建工程;6、待摊投资;7、交付使用资产;8、预付工程款;9、预付备料款;10、其他应收款;11、基建借款;12、应付工程款;13、应付器材款;14、其他应付款;15、应交结余;16、基建拨款;17、其他收入;18、专项资金支出;19、其他支出。

四、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现金:核算基建户的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核算基建户的银行存款。

3、库存材料:核算单位购置库存的,用于基建支出的各项物资

材料。领用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本科目。

(1)库存材料以购入价格、调拨价格作入帐价格。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直接列入支出。

(2)库存材料按其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帐。

(3)库存材料的盘盈、盘亏,经报批后,直接列作当期支出的增加或减少处理。

(4)库存材料如果变价出售,直接冲减“库存材料”科目。售价与购入价的差额,列作“在建工程-其他投资”。

4、库存设备:核算单位购置库存的用于基建项目的各项设备(其入账价格,明细科目设置等同“库存材料”)

5、在建工程:核算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购置土地等的资金使用情况,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安装工程投资”、“其他投资”三个明细科目。

(1)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①核算:(a)自建工程:核算基建(含改建、拆建)、装修等项目支出的资金使用情况。(b)外包工程:核算基建(含改建、拆建)、装修等项目结算资金使用情况。②核算办法:基建、装修项目支出结算时,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库存材料”,“预付工程款”等科目。基建、装修项目竣工结转时,借记“专项资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③按工程项目设置三级明细帐。

(1) 设备安装工程投资:核算单位自行安装设备和外包设备安装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核算办法,明细帐设置同“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2) 其他投资:核算单位购置土地及其他资金支出情况。

(3)改建和拆建的核算办法:A、对在用建筑物或和已峻工并办

理好结算手续的建筑物进行改建和拆建;①对原建筑物拆除的费用,直接列入“其他支出”,不计入建筑。②工程费用。同时,按拆除建筑物的面积占整体建筑物面积的比例,冲减原“固定资产”。③改建和拆建建筑物,因增加建筑物面积而支出的建筑费用,计入该建筑物的建筑工程费用。B 、对在建建筑物进行改建和拆建,因改建、拆建所增加的建筑费用,计入该建筑物的建筑工程费用。

6、待摊投资: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支出。对项目单一的建设单位可不必使用本科目,直接列“在建工程”核算。

7、交付使用资产: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和办理结算手续后,结转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资金支出”、“其他支出”、“待摊投资”。

8、预付工程款:核算单位向施工预付的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款项。

9、预付备料款:核算单位向施工企业预付的工程物资材料款项或自行购买材料时。

10、其他应收款:核算单位“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以外

的其它暂付款项。

11、基建借款:核算单位为完成基建计划按规定借入的各种基建投资借款。如基建完工后尚有余额,就转入“经费户”。

12、应付工程款:核算单位应付未付的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款。

13、应付备料款:核算单位应付未付的设备、材料款项。

14、其他应付款:核算单位“应付工程款”和“应付备料款”以外的各项应付未付款项。

15、应交结余:工程结转后,核算单位“基建拨款”和“其他收入”与工程实际支出相抵后的结余。同时,将“结余”科目金额转回到单位的经费帐的“结余”科目。如是赤字,本科目应与“基建借款”余额一致。

16、“基建拨款”反映单位收到财政、上级部门等拨入的专门用于单位基建,设备工程的资金。其资金来源一般由单位的“经费户”转入并存于银行的基建户。该科目应按资金来源渠道和时间年度设置明细科目。项目完工结算后,与“交付使用资产”同时结转入“结余”科目。

17、“其他收入”核算单位基建拨款以外的其他收入。

建筑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范文3

一、入园条件

第一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工业投资项目管理要求。

第二条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符合园区产业规则与布局。其中,古樟工业园以新型矿山机械、现代轻纺电子为主;屏山创业园以建材、矿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为主;小松创业园以生态、绿色食品加工业为主。

第四条现代轻纺电子及食品加工类工业企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少于100万元/亩;机械制造类企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矿产品加工类工业企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

第五条高新技术、高税收、出口创汇项目企业以及其它重大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

二、入园程序

第六条为切实做好企业入园工作,成立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业小区管委会、工信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核小组常设成员,同时视工作需要邀请其它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审核。

领导小组负责入园项目实际投资、创税、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及财政奖励、税收奖励等内容的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工业小区管委会,由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企业入园按如下程序操作:

1.投资者向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提交项目入园申请书,并提供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由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论证后,提交县政府相关会议讨论。

3.根据县政府批复,投资者与县工业小区管委会或工信局签订入园合同书(重大项目与县政府签订)。

4.由县工业小区管委会或工信局确定用地界址面积、提供用地红线图及规划条件,企业建筑设计。

5.企业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经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但应及时办理法定基本建设相关手续。

三、用地管理

第八条入园企业项目用地按5.62万元/亩的起始价格通过招、拍、挂进行供地。

建立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机制。按纳税标准补贴,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后税收达3万元/亩以上的,在3个会计年内,第1年按1万元/亩标准补贴、第2年按1.6万元/亩标准补贴、第3年按2万元/亩标准补贴。

对现代轻纺电子类也可实行如下补贴方式:企业项目竣工验收达标后,由县财政按房屋建筑面积(厂房)单层每平方米奖励70元,二层每平方米奖励110元,三层每平方米奖励130元,四层每平方米奖励150元;最高奖励额不超过企业实际交纳的土地出让价款。

第九条为节约用地,项目建设建筑容积率不低于0.8,建筑密度不低于35%,非生产性生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企业总用地面积的7%。鼓励企业建三层以上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

第十条入园企业不得任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否则,县政府将予以收回或按新用途收取土地收益金。

四、建设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在签订《入园合同书》之日起,必须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设计、建设并竣工投产,约定期限自正式供地之日起计算,至验收之日止,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建设期限不超过10个月;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3000万元的,建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1—5000万元的,建设期限不超过15个月;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如遇特殊情况需顺延开工期或建设期的,须经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二条企业在接到正式用地通知5个工作日内,须按合同约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向县工业小区管委会或工信局缴纳工程建设保证金,设立保证金银行专户用于支付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否则,取消供地资格。

第十三条工程启动后,由县工业小区管委会或工信局根据工程建设合同要求和实际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企业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已拨付工程进度款及时补充回专户,依次类推,直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毕,未经过专户的工程建设支出不计算投资。如企业未及时补充工程进度款超过一个月的,则视该企业主动放弃该项目,由县政府依法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入园企业必须严格按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审查批准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实际审查的施工图纸施工,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管。若不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的,将由有关部门责令其停建、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将予以强行拆除,所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企业如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建设,或不能按时投产,由县工业小区管委会或工信局下发书面限期整改通知,超出整改期限一个月以上仍未整改到位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法规、政策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处置建筑物。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主动接受建设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建设部门应及时派人监管。

第十七条建设业主应确保安全生产的足额投入,工程施工中要坚持安全生产、文明作业,切实履行安全责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供水管道,不得在公路和园区道路上堆放砂石、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否则,责任自负。

五、项目验收

第十八条项目建成后,由企业向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提交竣工验收书面申请。

第十九条项目建成后,由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财政、税务、国土、审计等部门对项目投资进行审计审查,对投资强度达不到要求的,投资方要按合同约定增加投资,否则,按实际投资额和投资强度标准折算,多占的土地每年按土地出让价(工业用地按国家规定的最低限价、商业用地按摘牌价,下同)20%的比例,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

第二十条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必须在企业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约定的“三度”后,方可办理。

六、配套服务

第二十一条园区实行封闭管理体制。在项目建设生产期间,未经县工业小区管委会或工信局同意,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园区企业收取任何费用(除税收、安检外)。

第二十二条建立引进项目跟踪服务机制。项目一经审定入园即确定引进单位为该项目的“终身”服务单位,该单位主要领导为服务第一责任人。入园企业的建设进度、投资额度、投资强度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不能认定该项目引进单位的招商引资任务。

第二十三条入园企业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的办理,由引进单位牵头负责,县工业小区管委会、工信局、商务局积极配合。

第二十四条为及时掌握项目进度,以便为项目提供必要服务,各在建单位要按季度报送进度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报送地点为县工业园项目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内容包括到位资金、完成投资、形象进度等内容。

七、附则

建筑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范文4

【关键词】 基本建设; 财务监管; 和谐基建

由于基本建设周期较长,建设期少则2至3年、多则3至5年,在这一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因素将直接影响到项目总投资目标的完成。建设项目各阶段既有明显界限,又相互有机衔接,不可间断,这就决定了基建财务管理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即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概算)、勘察设计与预算、招标投标、施工过程、竣工决算等各阶段全过程的管理。对于高校来说,除了建设周期长这一特点外,还存在建设资金来源复杂的特点,建设资金有来自政府拨款的、有自有资金的、有利用银行贷款的、有利用捐款的等等。这就对高校的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结合基建工作的几个阶段,从财务管理与监督的角度,就如何构建和谐基建作一些探讨。

一、基建概、预算阶段的监管问题

根据目前高校的实际情况看,对项目投资总额的概、预算不准确是一个较普遍的现象。项目投资总概算漏列、错列、多列现象严重,造成未能准确计算从筹建之日起到竣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全部投资额。存在许多建设项目决算突破投资概算;而有些项目剩余资金较多,导致资金的浪费或闲置。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投资概算时,项目规划、设计不够全面,项目投资计算方法不正确,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漏项等问题。如有些项目只列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不列设备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再如基建部门进入施工图预算的建筑安装支出、设备处的配套设备支出,财务部门的银行贷款利息支出,保卫部门的安全保卫消防配套支出及新建项目的环境绿化等附属配套支出等也未列入。二是项目设计突破投资计划,设计者未按计划投资额进行设计,致使施工图预算连锁反映突破预计投资计划。三是项目实施期间建筑材料价格变化,项目规划或设计要求的改变引起费用增加或减少,致使突破概算。四是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出现,如地基处理所需费用估计偏低或施工不能顺利进行引起费用增加等。五是项目设计、施工管理不善,不注意费用控制,招投标工作不当导致造价居高不下等。

要解决好上述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理清项目投资总概算的涵盖内容

项目投资总概算是确定一个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建设费用的经济指标。在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投资总概算时,充分、合理、正确、完整地计算项目投入总概算是至关重要的。前期工作没有做好,到了后期也很难补救。所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必要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中建设成本组成范围,逐一对照,确定项目投资总概算的涵盖内容,明确预算编制的范围组成。

(二)完善申报立项的范围

由于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是由几个部门多项支出组成,可根据国家对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涵盖内容,将建设项目分别建设支出、设备支出、其他支出编制总投资额申报立项,或分别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配套设备、新增固定资产购置等,向主管部门申报立项。

(三)及时跟进,做好调整工作

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对工程项目建设进展过程中的实际支出额与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和预算进行比较,发现并找出实际支出额与投资计划(预算)目标值的偏离额,进而采取有效的调整措施加以控制,逐步完善统一的项目预算控制。

二、建设过程中财务核算监管问题

由于基本建设周期较长,为避免项目投资失控,加强日常财务管理非常必要。目前建设过程中财务核算监管存在的问题较多,为做好财务监管,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准确使用会计科目

基本建设投资按其构成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工器具投资和其他基本建设投资三部分。现行制度规定配套设置六个会计科目,便于核算投资支出的全部内容。即反映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实际支出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反映设备、工具、器具实际购置支出的“设备投资”科目;反映其他基本建设投资实际支出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科目。对于这六个会计科目的实际发生情况分别组织核算和监督,是建设单位会计的中心环节和重要内容。由于“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科目不形成本单位交付使用资产,在此仅对前四个会计科目中比较容易混淆的内容进行说明。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核算时,严格按照进入施工图预算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列入本科目。如:“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二级科目“设备”与组成项目投资成本的一级科目“设备投资”完全不同。此处的“设备”是指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消防等设备的价值。不包括应由“设备投资”支出核算的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2.“设备投资”科目,与交付使用资产中的“设备”含义截然不同,两者在核算上有很大区别:前者是成本科目,只核算应计入基建成本的设备采购成本;后者是反映交付使用资产中的固定资产价值,核算时不仅要包括设备的采购成本,还应包括设备的建筑成本、安装成本以及应分摊的待摊投资等。“设备投资”明细科目以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列示。

3.“其他投资”科目,应重点明确其列支的关键是:构成投资完成额,但需要单独形成交付使用资产的各种其他投资支出。如:建设单位购置的在建设期间使用的办公用房和为生产使用时购置的各种现成房屋、无形资产等。

4.“待摊投资”科目,是指按规定应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这些费用性质的支出,虽然本身不直接构成交付使用资产,但确是交付使用资产形成不可或缺的部分,是与基本建设有着密切相关的支出,应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待摊投资进行核算及合理分摊。

准确掌握和运用会计科目,核算时规范入账,关系到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准确程度。如果将应由“设备投资”核算的购置设备,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二级科目的“设备”,使之包括在房屋价值中,而资产管理部门按实物管理清点入账,将会造成固定资产重复入账的问题。再者,如前面所言,本应由“待摊投资”科目核算的项目前期费用,由单位日常经费支出,造成固定资产价值漏计,占用日常经费,使国有资产流失。

(二)规范“待摊投资”摊销问题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有些和工程建设中主体工程支出密切相关,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支出,如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工器具支出。而有些支出不属于工程项目实体方面的支出,是为工程建设管理发生的费用,如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临时设施费、招投标费、工程监理费、借款利息等等。对这些费用的摊销问题,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交付使用资产”的会计使用说明中,就“待摊投资”结转时点明确规定:“已经办理交接手续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等科目”。但在执行过程中部分单位的做法是,对跨年度继续在建的工程,每年末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贷记“待摊投资”转销“待摊投资”科目。或在日常核算过程中将属于“待摊投资”发生的费用直接记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这样未能分清成本与费用的界线,无法划分组成单项工程建设成本的准确核算内容,提供不了清晰的会计信息。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归纳为:一是未按项目设账,作成费用摊销混乱。由于各单位使用基本建设财务软件不同,或初始化建账时忽略了项目账初始化的增设,没有按单项工程名称设置项目账,即使是当年仅核算一个单项工程,也应按项目名称分类归集各科目成本费用,所谓麻雀虽小五脏具全。若不然将会造成会计核算只能按科目进行成本归集。二是混淆了成本费用的概念。“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归集核算的成本是属于直接成本,而“待摊投资”归集核算的属于间接费。前者是按进入施工图预算入账的固定成本,即全部支出都编制预决算,按审核后的定案书入账核算。后者是建设期间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变动成本,两者无论在概念,还是在具体会计处理上都有着本质的不同。三是未能完全理解《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关于“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含义。按照科目的使用规定,“待摊投资”摊销应在办理资产的交接手续时点,而不是在建设过程中的每年末资产负债表日。

要解决这些问题,规范“待摊投资”摊销,做到以下两方面的工作至关重要:

1.正确领会“待摊投资”科目的含义,按项目设账管理。认真学习《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充分理解制度内容。“待摊投资”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的,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在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讲解中明确了“待摊投资”结转时点,即已经办理交接手续的交付使用资产,会计分录应为借“交付使用资产”,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等科目。

2.确定“待摊投资”的后来分摊比例。严格按项目设账,分清建设项目与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不同。在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按一定的分摊方法,分摊计入单项工程总造价,共同构成交付使用资产的价值。可以采用,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即按照设计概算中所列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的总额,依据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计算出预定分配率,进行合理分摊;也可以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即按照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的总额,依据应分摊待摊投资,计算出实际分配率,进行合理分摊。分摊后的待摊投资支出全部归并于各单项工程总造价。

(三)加强绩效分析,完善日常监管

以有关的基本建设法规、政策、制度为指导,以批准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财务计划和概预算等为依据,分析评定基建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成本计算的绩效。具体来说:一是检查基建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了解工作进度,分析影响进度快慢的原因,做好基建投资完成额的分析。二是分析基建支出最终形成交付使用资产的内部结构,具体分析投资额的结转完成情况。三是分析资金来源总量、构成、进度等,确保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四是利用在建工程分析,计算在建工程占用率。

在建工程占用率越小,投资效果越好。

三、基建财务决算阶段的监管问题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实际情况往往是建设项目竣工几年后迟迟未能进行财务决算的编制。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缓慢,竣工结算资料送审过程较长(含委外及财政厅审核),致使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拖延较久。二是工程竣工但资金未落实,直接影响建设过程的资金使用,延长施工建设周期,也使竣工项目的财务决算无法进行。

要解决好这一问题,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做好竣工工程的验收

对已经竣工的工程应根据合同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基本建成但尚有少量收尾工程的,要督促抓紧做好收尾工作,尽快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工程全部验收使用以后遗留的少量收尾工程应纳入竣工结算。工程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以后,要及时要求审计,进行财务决算,转入固定资产。

(二)配合审计部门,及时对项目决算审查

基建财会人员除进行日常核算外,做好竣工决算核算也是重要工作之一。这就要求财会人员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及时提供必要的财会数据,并在工程总造价确定后,对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分析、比较,找出偏离计划的原因,剔除不合理因素,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财务监管工作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基建会计核算只有与基建工程相关过程环环相扣,与各部门相互配合,监督职能才有可能得以实现,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的环境,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主要参考文献】

[1] 高燕华.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J].现代审计与经济,2006(12).

[2] 高燕华.对规范“待摊投资”摊销时点问题的探讨[J].广东教育会计,2007(2).

建筑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范文5

【关键词】固定资产 投资审计 优化方法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现阶段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一些项目由于在建设的前期工作中,准备工作不充足,并且在可行性的论证方面不充分,以及投资决策的不科学等问题,而造成了工程投资的大量浪费。主要表现在:在一些项目的可行性预测研究中过于乐观,使得建设规模过度超前;另外一些单位与部门为了争项目、赶时间,在论证调查时比较肤浅,立项项目盲目,仓促设计,大干快上而造成损失浪费或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还有一些项目该履行招投标的违规直接发包进行利益输送等等。

(二)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营私舞弊行为

子啊一些工程项目中,从投资立项到竣工,这一连续的过程中,都蕴含了大量的关联方交易情况,而且关联交易的对象一般为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以及监督检查等关键性的业务中,在任何一个环节中,都会有可能出现营私舞弊的情况,从而回去不正当的利益。

不仅存在着利用非法手段抬高价格,而且还存在着违法招标、层层转包等来赚取中间差价等一系列问题,甚至在某些部分中,还存在着内部管理层之间互相联系和建设方所签订的虚假合同,通过虚假的预案材料来获取现金。对于内部控制总是一带而过,因此在客观上形成了营私舞弊的情况。

(三)审计机关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力量相对薄弱

当前的审计机关的内部机构不健全,直接导致的了现阶段的很多问题。比如说,目前各级政府的公共建设投资在不断增多,同时,相应的审计机关承担的审计任务也是十分繁重的。对此相应的一些地方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但是现在的问题就在于需要更多相关人才,而这又是一项开支。除此之外,政府的整体经费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聘用的人才中,整体素质参差不齐,致使审计的力量严重不足,没有一个严格的培训标准。没有一个完善的管理体制。其次是对于现阶段的一些人员数量和素质进行的管理。很显然,就当前的很多专业以及相应的学科知识方面,没有一个专门的审计学。国家缺乏专业性的人才。对于综合性强,层次高的复合型人才的要求以及培养是不能放松的。

二、优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方法

(一)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履行情况的审计

基本建设程序是建设项目的重要控制制度,因此,在规定资产项目的审计中,要想保证其作用能够正常发挥,就需要加强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的审计。对于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的审计,就是在项目中对其可行性研究、立项以及林正等程序进行设计监督,从而促进审批主管部门对于建设项目的投资进行合理的控制。

(二)对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从立项设计到开工实施的一系列活动,包括设计、概算、预算、招投标、施工、监理等过程。我们传统审计工作的重点放在事后对上报的工程决算和文字资料的审核上,审计人员只能对完工后的建筑产品进行表面上的测量、推算,而审计所依赖的工程实施过程的检测资料主要以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为主。为了及时堵塞漏洞,减少损失浪费,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益,应对重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对项目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针对性的审计。比如:项目前期工作环节重点审计可行性研究是否充分,决策是否科学,概算是否完整,设计是否合理,是否依法依规履行行了招投标程序等。施工过程环节要及时记录竣工后我们无法推测的数据,对施工中的新材料、新工艺进行了解,从而使得在施工的过程中能够对相关资料进行准确的掌握,为竣工之后的工程造价的核定做好铺垫。通过运用这样的动态跟踪设计,能够保证结果更加可靠、真实。

(三)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协调作用合理利用固定资产总投资审计成果

由于固定资产的投资审计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所以,在政府基建部门汇总,应当建立相应的审计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人事部、纪检部以及设计部等审计练习会议制度,从而保证每一领导小组中的分工明确。除此之外,为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还应当对相关的人员组织定期的会议,对固定资产总投资审计中的问题进行探讨。

(四)防范固定资产投资中审计风险

一是要精心准备,打有把握之仗。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过程中,其风险的防治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对于审计风险的衡量。一般情况下,审计项目如果越重要,其所面临的审计风险就越大;工作成本越高,审计风险就会越大;项目的资金密度越高,造成的审计风险就会越大。所以,对于这种比较大的项目,相关的工作人员需要认真做好准备。其次,对于计划编制以及调查研究工作要落实,当审计人员要确定审计项目的时候,必须要对审计对象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衡量可能会出现的问题,精心制定预防方案,并由分管领导审核确定。

二是要确定标准,全力遵照执行。在文章的前面就已经论述过,在固定资产审计中,没有一定的依据而使得审计中的难度增大,是主要的风险表现形式。所以,应当在前期的精神准备基础上,审计人员需要安装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审计规章制度等,严格遵循。尤其是一些设计到技术性的标准,在审计过程中应当仔细的研究和揣摩,为方便审计工作提供需要。

三是加强审计软件的运用。工程造价审计是审计机关比较多、比较广、比较杂的审计项目,尤其是目前国家调整发展城镇建设的同时。工程造价审计人员要做到项目审计的准确,必须熟练掌握工程造价软件的应用,且了解国家或地方执行的建筑工程定额和计算规则。笔者就在某四类建筑工程造价审计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的工程结算书取费类别套用三类的现象,还有许多签证增加的高估冒算项目,不符合定额的计算规则规范,审计组人员对该项目一一核对调整,给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人员细致地解释所用定额的依据,使被审计单位心诚口服。类似的审计项目还有很多。因此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只有熟练掌握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的应用,才能在建筑工程造价审计过程中,找出症结,切入重点,从而真正地保证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公平、客观、真实。

三、结束语

由于在当前的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存在着这样或者是那样的问题,对于固定资产的投资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因此,就必须从部门的结构发展以及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管理制度执行上加强有效监管,提升政府的内部审计等,从而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进行。

参考文献

[1]丁伟.探究审计方法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中的应用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3,09:209.

建筑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范文6

【关键词】 增值税扩围; 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 措施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通过了对我国增值税转型的文件,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为接下来的增值税进一步扩围做了较好的准备。2010年,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增值税扩围被列为“十二五”期间有待启动的一个重要税改项目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一、增值税扩围的现实意义

(一)增值税扩围是完善我国税制的客观要求

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而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以及除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其他劳务排除在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外而征收营业税,形成了不同行业分别属于不同的流转税征收区域,从制度上人为地割裂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也造成税负失衡。违反了公平与效率的税收原则,同时也与增值税的“中性”特点要求相悖,所以,消除增值税、营业税重复征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征税的范围,使增值税的征收更加靠近“中性”这一要求成为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完善我国增值税税制,均衡税负,增值税的扩围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它可以纵向涵盖原材料制造、批发、零售等环节,链接增值税中断的抵扣链条,对我国税制的完善有着不可估量的积极影响。可以说,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合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

(二)增值税扩围是实现公平税负的重要途径

增值税的扩围完善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从而有效地消除了重复征税的问题,使税负更加合理化。我们知道,现行的增值税并未涵盖建筑、交通等行业,使增值税链条中断在这些行业,增值税扩围有效地改善了此问题,进一步实现了公平税负的目标。增值税扩围总体来说是一种减税措施,短时间可能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但是,它将给国民经济的发展、给企业带来积极的正面影响,可以使市场中的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所以从长远来看,国家的税收收入非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增加,并且也会更加稳定。

二、增值税扩围对建筑企业的财务影响

增值税扩围对建筑企业来说即为取消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这一措施将首先影响到建筑企业购进材料和固定资产的成本,所以在后续固定资产的折旧、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的归集方面也会因产生的费用金额不同,进而影响到建筑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下面将具体说明这一改革所带来的影响。

(一)增值税扩围对建筑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我们都知道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增值税扩围后,一方面,企业购进的原材料中的增值税因为可以作为进项税进行扣除,所以原材料的成本将不包含增值税部分,令建筑企业的原材料成本降低,进而使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成本减少。这与我们财务报表分析中存货分析的最终目的相符:在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存货资金的占用。所以,存货成本减少可以使企业更加灵活地应付市场变化。另一方面,增值税扩围后,使得建筑企业也从2009年的增值税转型中得到好处。新购设备成本中不再包含增值税部分,从而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减少,这使得建筑企业在生产力不变的情况下,流动资产相对增加,企业的偿债能力相对提高。由于上述两个项目的减少令总资产减少,资产的变现速度增加,加速了资金的周转,提高了资产利用效率,可以使建筑企业的财务状况得到改善,经营风险下降。

(二)增值税扩围对建筑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由于增值税的扩围,建筑企业现行缴纳的营业税将取消,转为缴纳增值税,首先,这一改革从建筑企业购进原材料开始就因为原材料的成本不同影响到了营业成本,因为原材料成本减少使营业成本中的材料成本下降;另外,由于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少,固定资产的折旧也随之减少,使得营业成本中的制造费用――折旧费减少,从这两个方面最终使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下降 ,销售毛利率上升,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增强。其次,因为取消了营业税,改交增值税,使得营业税金及附加这一项目产生变化,尽管我们不能片面地说这一改革会使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一改革使建筑企业的税负更加合理。最后,因为固定资产折旧减少,使得“销售费用――折旧费”和“管理费用――折旧费”相应减少,企业的资产利用率的提升再一次体现。从中看出,取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最终使建筑企业的营业利润增加,净利润随之增加。

上述变化,使建筑企业的销售净利率上升、成本费用净利率提高、每股收益增加。以上三个指标都说明,取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使建筑企业的盈利能力增强,让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增加,从而使企业获得更多的资金用于长远的、战略性的发展。

(三)增值税扩围对建筑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

由于改革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扣除,现金流量表中的下述项目发生了增减变动:1.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由于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所以此项目无疑是减少的,另外,基于固定资产购置成本减少,固定资产折旧减少,最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减少,可以使企业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提高,短期偿债能力增强;2.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中构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减少,可以拉动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从而使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以及获利能力增强。这些变化可以使建筑企业拥有更多的资金致力于扩大生产、提高生产效率,从而使建筑企业更加合理地利用资源,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

增值税的扩围改革暂时对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没有直接影响。但是由于改革对于企业的成本利润等方面的积极影响,企业的筹资活动将更加便利,资金也会较为充足,所以从侧面看,增值税的扩围对建筑企业的筹资活动具有积极的影响。

三、建筑企业应对增值税扩围的措施

尽管增值税的扩围还没有真正实行,但是为了完善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使增值税更加趋近中性要求,这一改革是势在必行的,并且已经明确纳入了我国的十二五规划中,所以,作为在此次改革中极有可能被覆盖的建筑企业就需要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在改革前做好充分准备,在改革来临时更好地适应改革,最大限度地享受增值税扩围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一)根据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合理制定投资及筹资计划

增值税的扩围将会使建筑总资产减少,企业利润增加,现金流出量减少,相应地刺激了企业投资,尤其是固定资产的投资;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每股利润增加,使投资者对其投资信心增加,更有利于企业的筹资。但是,在税改的政策环境下,建筑企业需要对自身以及所处的环境进行全方位的客观分析,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合理进行投资:注重投资方向、投资效率、投资质量、投资平衡,做到投资计划符合企业自身类型及所处阶段。

(二)积极实施税收筹划

此次增值税扩围为建筑企业税收筹划也带来了新的机遇,企业应积极实施税收筹划,尽最大限度享受增值税扩围将给企业带来的优惠。首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快固定资产的更新,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的竞争力;其次,利用购买原材料和固定资产投资节省的现金,进行其他短线或者长线投资,增强企业的获利能力;最后,在购买原材料时,合理利用增值税抵扣条件,综合分析各个供货商的利弊,选择最佳的购买方案。

(三)加强对相关国家政策的认识

企业的投资倾向,如时间、地区、方向都会在宏观中表现为一种良好的政策效应或问题,这会促使国家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整和推广。企业购买原材料选择供应商的过程,也许会使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供货企业竞争力增强,影响供货市场,从而促使国家对供货市场的管理。同时,企业的纳税行为也会对国家的政策产生影响。在增值税扩围的过程中,国家会随时调整政策来应对出现的问题和障碍,保证增值税扩围目标的实现。所以企业必须积极观察国家政策的变化,及早采取准备,避免增值税扩围中的政策风险。

综上所述,增值税的扩围势在必行,这一改革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和周转能力,增强建筑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增加建筑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的积极性,提高建筑企业的利润水平,节约营业成本,减少企业的现金流出,提升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所以建筑企业面对此项即将来临的改革,必须保持冷静的头脑,合理投资、筹资,谨慎选择原材料供应商,准确把握国家的方针政策,使企业在变革中获取最大的收益。

【参考文献】

[1] 盖地.税务筹划(第三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3] 郭泽光.财务报告分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4] 荆新.财务管理学(第五版)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5] 孙钢.增值税“扩围”的方式选择――基于对行业和体制调整的影响性分析[J].地方财政研究,2011(2).

[6] 蔡昌.对增值税“扩围”问题的探讨[J].税务研究,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