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安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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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安全

互联网金融安全范文1

按照目前披露的信息,360首先推出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叫做“你财富”。“你财富”可以理解成类似招财宝的平台,里面有各类合作的金融机构,通过“你财富”平台诸如理财、基金与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需求进行购买。也就是说,“你财富”实质就是一款宝宝类的货币基金产品。面对金融产品收益江河日下的现状,360表示“你财富”收益率能秒杀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宝宝,但这种高收益恐怕是以补贴为代价的。

除了“你财富”之外,众筹平台和互联网+大数据指数是另外两款产品。后者是360与中证公司、大成基金合作的中证360互联网+大数据100指数(930734),360在其中提供大数据方面的支持。这几方面,再加上正在申请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基金销售和支付牌照等,360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布局初步成形。

安全这张牌,好用不好用?

虽然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已经热得烫手,但也埋藏着很多隐患。移动支付、小额信贷和金融创新产品都隐藏着很多风险。为此,中国人民银行于7月18日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行业进行了系统规范,行业长期无监管的发展运行状态将会终结,安全成为消费者心中评价金融公司是否靠谱的重要标准之一。以支付为例,随着在O2O服务的快速发展,快捷高效的移动支付方式能有效帮助商家完成O2O闭环。但是据统计,近四成用户绑定了快捷支付,在未绑定快捷支付的用户中,担心安全问题的高达81%。用户对互联网金融安全的关注度超过了收益率排在第一位,尤其在P2P公司突然消失的当下,辛辛苦苦半辈子的钱有可能一夜之间就凭空消失。移动支付的安全问题成为了制约O2O发展的绊脚石,因此,“安全”成了握在360手里的一张王牌。

从互联网金融安全角度来看,最重要的是产品设计的安全、支付环节的安全,以及软件和平台自身的安全。360未来必然会像BAT、京东和小米一样形成自己的闭环支付体系,如何吸引客户资金的流入,也是360安全牌的一个手段。说实在的,360在二、三线城市中还是积累了相当一批忠实用户,恰恰其中很多都是年龄偏大的优质基金类用户。凭借这些资源,360足以在互联网金融上有一番作为,毕竟安全牌对他们来说也更加具有吸引力。

互联网金融,360可是鲶鱼?

360常被比作是鲶鱼,不断在夹缝中得以生存,不断获得市场份额,不断挑战行业巨头的既得利益。此番进军互联网金融,360还能续上演逆袭的神剧吗?目前,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在用户体验方面较为欠缺,而互联网企业推出的金融产品在安全性和系统性方面又没有银行完善,360现在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可以充分借鉴前人的经验,少走很多弯路。从360推出的首批金融产品来看,其采取的是保守策略,相对于其他的互联网公司,360的产品形式上并没有创新,或许安全支付、安全理财才是360真正的目标。

从360在其他领域的表现来看,过分倚重从前的成功经验,正是新业务均裹足不前的重要原因。例如在PC领域,360通过安全产品的垄断优势实现了浏览器在PC端大规模覆盖,从而带动游戏和广告等流量贩卖业务的高速增长。可是随着360安全主业的明显下滑,其在PC端和移动端用户增长也都严重放缓,新旧业务收益也进一步下降。虽然以安全业务起家,360在其他多个市场也往往都以“安全”作为主要推动力来展开业务,但事实上正在被迫淡出主流互联网市场及公众视线。

互联网金融安全范文2

截至2014年6月底,作为非P2P网络小额贷款的典型代表,阿里金融旗下的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超过2000亿元,服务小微企业达80万家。众筹融资。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约有众筹融资平台100家,其中“天使汇”自创立以来累计有8000个创业项目,创业者会员超过20000人,融资总额超过2.5亿元。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截至2014年9月底,支付宝平台的“余额宝”规模达5349亿元,用户数增至1.49亿,天弘基金由此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

二、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风险分析

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在给我国经济金融带来活力、给大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风险隐患。同所有金融业务一样,互联网金融存在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洗钱风险等,在此,本文仅从信息安全的角度分析互联网金融风险。

(一)客户端安全认证风险。客户端通常采用用户名和密码方式进行认证,用户计算机在感染病毒、木马程序或被黑客攻击后,用户的账户、密码、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会在未经安全认证的情况下,通过键盘记录或屏幕录制等方式,被发送至黑客指定服务器的后端,严重威胁互联网金融账户和密码安全。

(二)信息通信风险。互联网金融业务通过网络在银行、互联网金融机构、用户之间进行数据传输,数据传输过程要求进行数据加密。网络传输系统被侵入或者加密算法被黑客攻破,将导致用户的资金、账号、密码在网络中以明文传输,造成客户信息泄露,严重影响客户资金及信息安全。

(三)系统漏洞风险。互联网金融业务系统无论采用Java技术还是其他技术进行开发,均可能存在一些系统漏洞和安全隐患。黑客会搜寻并利用系统漏洞进行攻击来获得非法利益,给互联网金融业务带来巨大的信息安全风险。

(四)数据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业务数据要求绝对安全和保密。用户基本信息、支付信息、资金信息、业务处理信息、数据交换信息等丢失、泄露和被篡改,都会给商业银行及互联网金融机构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在互联网的开放式环境中,互联网金融业务系统应确保数据输入和传输的完整性、安全性与可靠性,防止对数据的非法篡改,实现对数据非法操作的监控与制止。

(五)系统应急风险。目前,大多数互联网金融机构在系统建设和运行中,特别是尚未纳入监管体系的P2P等机构,不能严格执行应急演练计划。电力中断、地震、洪水等灾害的发生,将导致系统数据丢失,给互联网金融机构造成巨大损失。

(六)内部控制风险。互联网金融内控制度是为了保护金融资产的安全完整,形成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互联网金融业务内控制度建设或执行不到位,会导致业务操作处理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如由单个系统管理员重置客户密码或调整客户账户信息等,将造成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风险。

(七)外包管理风险。由于专业技术人员不足,许多互联网金融机构通过购买第三方外部服务的方式来获取技术支持。外包服务管理不到位、外包服务公司经营不善或破产,都会给互联网金融机构带来数据泄密的风险,严重影响互联网金融业务安全稳定运行。

(八)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来源于机构内部员工或用户的错误操作、恶意操作。互联网金融机构员工对业务不熟悉,可能导致业务操作风险,从而危及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总体安全。同样,互联网金融业务也可能因为客户缺乏网络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淡薄而面临相当高的操作风险。

(九)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来源于网上交易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未能遵守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业务在我国正处于加快发展阶段,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对网上交易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仍不清晰,互联网金融存在着相当大的法律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风险防范

(一)构建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一是改善互联网金融的运行环境。在硬件配置方面,加大对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的投入,增强系统的抗攻击、防病毒能力;在系统运行方面,通过身份识别、分级授权、短信验证等多种登录方式,限制非法用户登录互联网金融网站。二是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现代金融体系的发展规划,制订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利用数字证书与加密技术保障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交易主体的信息安全,防范交易过程中的不法行为。三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技术。大力发展国产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及数字签名技术,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水平和关键设备的安全防御能力,保护互联网金融安全。

(二)健全互联网金融信息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加强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制定完备的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和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制度学习落实,完善业务操作规程;充实内部科技力量,建立从事防范互联网金融信息风险的专业技术队伍。二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人民银行的企业、个人征信系统为基础,建立客观全面的企业、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和电子商务身份认证体系,避免互联网金融业务提供者因信息不对称作出不利选择;针对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建立信用评价体系,降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不确定性,避免客户因不了解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业务服务质量而作出逆向选择。

(三)加强防范互联网金融信息风险的法制体系建设。一是加大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力度。及时制定和颁布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在电子交易的合法性、电子商务的安全性以及禁止利用互联网犯罪等方面加快立法,明晰互联网金融业务各交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二是修改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修订现有法律法规中不适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部分,对利用互联网实施金融犯罪的行为加大量刑力度,明确造成互联网金融信息风险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是制定网络公平交易规则。在识别数字签名、保存电子交易凭证、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明确交易主体的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确保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有序开展。

互联网金融安全范文3

互联网金融 支付安全 第三方支付 银行支付

1 互联网金融发展进程

互联网行业时刻在变化,它一直在和各行各业进行融合创新。互联网也在改变着金融业,传统金融行业随着技术的变化不断地发展。我国传统金融业信息化发展的进程是一个金融互联网化的过程。从1993年的金桥金卡工程,发展到1995―1998年的网络银行、网络保险和网络证券。从1997年中国各大银行推出服务网站和网页,到中国保险公司推出的信息网、证券网网上交易系统。2010年和2012年中国各大银行推出智能手机客户端服务平台,2013年招商银行推出微信服务平台。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和技术手段的不断丰富,金融业信息化的进程在不断地向前发展。然而,由于传统金融业具有垄断的性质,信息化进程发展较为缓慢。

互联网行业不断发展、迭代迅速、充满创新。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进程是一个互联网金融化的过程。这个过程的起源是1998年的美国易趣第三方支付,2004年中国阿里巴巴推出支付宝、2007年上海拍拍贷公司推出国内首家P2P纯信用无担保网络借贷平台、2009年阿里巴巴推出阿里小贷,2012年点名时间推出众筹的智能硬件平台,再到2013年阿里巴巴推出余额宝以及各个公司推出的金融服务。这是一个从小额的支付到大额的货币开始进入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也是一个互联网向金融行业渗透的过程。

从以上2个方面可以看到,整个传统金融行业的互联网化的进程很慢。然而,互联网金融化则是一个快速发展的过程。

2 互联网金融发展特征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从跟随模仿向探索创新驱动转变。第三方支付、P2P网贷等都是模仿国外的企业。中国的互联网企业在本土化改造过程中考虑了中国的国情,通过互联网思维方式考虑用户体验,采用模仿的策略使其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另外阿里巴巴、京东、百度等具有代表性的中国互联网企业积极创新,在各自的平台上推出了有特色的金融服务。

新兴的企业和传统的企业相互竞合。各行各业都在思考在互联网技术发展下如何拥抱互联网,使自己的行业与互联网有更好的融合,从而改变整个经济的发展方式以及传统产业的发展趋势。新兴企业和传统企业存在双向进入的特征,例如阿里和腾讯在申办民营银行,传统的金融机构在开展P2P网络带宽等新业务。这些企业彼此之间也在进行一些业务合作和组织方式的融合,在业务合作方面出现了基于电子商务的新险种(运费险)和基于第三方支付的货币基金(余额宝和理财通),在组织方式融合方面阿里、腾讯、中国平安等成立了众安保险。

3 支付安全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问题

互联网金融的新发展层出不穷,其中最根本的一个问题就是账户支付的安全。无论是在传统的互联网行业,还是在新兴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账户支付安全永远是一个核心问题。

互联网金融应用账户表现形式: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基金账户、保险账户、虚拟货币账户(例如Q币账户、比特币账户)等。互联网金融应用使用的资金最根本来源于2类账户:

银行支付账户:指付款人在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例如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主体是银行企业。

第三方支付账户:指付款人在非金融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例如支付宝、财富通,主体是第三方支付企业。

无论是银行支付的账户还是第三方,要完成交易需经过的生命周期流程为:账户开设、账户登录、账户审核、账户资金转移和账户资金清结算。在这个流程中,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账户不同的环节在于账户开设与账户登录阶段。传统的金融业都是通过柜台进行操作,而第三方支付赋予用户线上操作的权限,账户登录审核通过后成。因为第三方支付往往额度较小,所以其账户开设阶段的安全性尚可接受。账户支付主要集中在账户资金转移和账户资金清结算2个环节,会采用一定的安全技术手段和措施。所以账户安全贯穿账户完成资金交易的整个生命周期过程,其中支付安全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问题。

4 互联网金融发展推动下的支付安全技

术和威胁

支付安全与终端、网络、业务应用的安全有关,涉及的关键要素包括:数据安全、应用安全、平台安全、网络安全、终端安全和用户安全。在用户安全方面,一些用户登录的账号、密码会被盗用或冒用;在终端安全方面,PC和移动终端软硬件的后门漏洞可能植入病毒和恶意代码,PC和移动终端可能存在的病毒和恶意代码等都可能会导致用户信息泄露;网络安全威胁来自在传输网络中业务数据和信令数据的窃取或篡改;平台安全威胁是指部分平台存在从互联网入侵和被控制的危险,如果平台有了漏洞,黑客攻击到后台的平台,平台或会瘫痪;数据安全就是交易账号和密码的盗用以及保存的用户信息和交易信息存在泄露和滥用的风险,例如用户存在终端或平台上的一些应用数据、用户数据、业务数据的损失,都有可能会对支付安全造成影响。

支付安全需要保证用户的身份认证唯一、交易准确无误以及数据传输和存储的安全,它将涉及终端、网络、业务应用等很多因素。账户安全技术解决方案有以下几个部分。身份认证要有多重用户名和密码、U盾、校验码、短信验证以保证用户安全;目前采用可信终端技术保证支付安全,终端实现可信区域,在可信区域使用支付应用,与普通应用进行隔离,在硬件、操作系统、应用安全方面采用安全加固措施。如果是普通终端可采用操作系统加固、应用软件安全检测、安装防病毒工具等方式保证终端安全;网络安全方面,通过网络安全防护和网络加密传输等保证支付安全;平台安全方面,为了防止黑客攻击,可以对平台进行风险评估,采用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等安全防护措施;应用安全方面,客户端和服务器采用SSL加密、日志审计等保证安全;数据安全一般通过数据的加密、存储、传输和备份实现。

5 国内外支付安全监管政策和现状

对于支付安全不同的国家有各自的监管政策。韩国对所有从事支付业务的企业都实施强化准入条件的许可证制度并要求其接受金融监管委员会的监管,而且在保障交易和数据安全方面制定了明确的法律条文。日本是移动互联网比较发达的国家,其移动金融是发展最早也是最成熟的。这得益于日本宽松的金融管制政策,它允许运营商开展多种模式的支付业务,并且属于各个经济产业省管辖,央行则侧重对资金安全的管理。欧盟委员会正式的《电子货币机构指令》覆盖已出现的大多数电子支付工具,包括电子钱包方案、充值卡、账户、互联网支付机制等,说明提供这类电子支付服务需要普通的银行执照或申请ELMI执照,这相当于准入资格监管。在美国,非金融机构被允许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大多受到货币转账等法律监管,有资本金、储备金和执照方面的限制,还会受到金融隐私、反洗钱等法律的约束。

我国对非金融机构的监管起步较晚。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才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在此之前非金融机构都是监管的灰色地带。2010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使得各个企业的金融业务合法化。2014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了《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交易和数据保护的要求。《管理办法》的第五章――“风险管理”,规定了信息和数据安全要求,《指导意见》的第三章――“保障信息与信息安全”,规定了交易数据处理过程中的完整性、安全性和不可抵赖性,并要求要对客户信息保密并防止信息泄露。另外,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移动支付系列标准,对于移动支付从安全模块到网络传输和应用平台的整套方案都作出了技术要求。同时,工信部也了移动支付部分标准,包括总体安全、手机终端安全等要求。这些办法和标准为电子支付的安全提供了技术依据。

6 我国支付安全发展存在的监管问题和

建议

目前我国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支付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建立,电子支付过程的参与者包括消费者、商户、移动运营商、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和银行。针对这些对象和整个过程的安全制度不够明确,安全标准实施后的监督力度不足,安全监控体系尚未建立,各环节安全风险防范不够。促进我国支付安全发展的建议如下:

(1)在政策方面,希望政府能够细化第三方支付和互联网金融账户安全方面的政策,并对账户、交易和数据安全保护的要求进行监督和实施。

(2)建立覆盖整个账户、业务交易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监督机制,落实内部控制考核,确保账户、业务交易环节操作的规范性。

(3)远期来看,我国应当积极开展对信用体系建设的探索,研究制定相应的交易规则,强化对交易双方的信用分析。同时对已有的信用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的共享,对失信的单位或个人及时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实现动态的以减少交易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降低移动支付的信用风险。

参考文献:

[1] 曹红辉. 中国电子支付发展研究[M]. 北京: 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8.

[2] 李俊. 中国移动支付产业发展及监管策略研究[D]. 北京: 北京邮电大学, 2009.

[3] 中国人民银行.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Z]. 2010.

[4] 中国人民银行.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Z]. 2010.

互联网金融安全范文4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特殊风险;防范

一、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和金融行业进行结合后出现的产物,有着金融行业的固有特点,又有着互联网技术的特点,既有金融行业的本身的风险,互联网的风险,又有着两者结合之后出现的新风险。

(一)系统性的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需要通过相关的程序和软件来进行操作,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性取决于信息技术的安全性有序运行,计算机网络技术一旦出现故障、被黑客攻击或者中病毒,都会是互联网金融系统出现全面的瘫痪。

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是保证互联网金融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秘钥在传输数据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攻击,系统终端也可能受到攻击,互联网金融存在众多隐患。TCP/IP协议的安全性较差,这种协议在进行传输时过于追求高效,传输的信息容易被窥探和截获,从而带来资金损失。病毒是计算机的一大威胁,感染病毒的计算机的所有交易都可能受到病毒威胁。

(二)包含计算机系统和交易主体的业务风险

互联网金融业务需要交易主体进行自主操作,交易系统的安全性和交易主体的操作合理性都对互联网金融安全运行有着重大影响。互联网金融在使用过程对账户进行授权、系统存在的漏洞等都会造成资金风险。互联网金融有利于打破实体营业网点的限制,可以方便快捷地通过自助办理业务,地域开放性拓宽了市场范围,同时也增加了风险,金融风险会产生放大效应,甚至会对全球范围内的金融网络运行和结算造成影响。

互联网服务有着明显的虚拟性,交易常常是在虚拟的实际中进行的,因此交易者信用、身份有着比较高的不确定性。在进行交易过程中,客户会做出隐蔽部分信息的举措,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无法进行鉴别。

同时,信息不对称也可能出现“柠檬市场”。目前互联网金融处于起步阶段,互联网企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高质量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会被劣质低价服务者挤出市场。

(三)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互联网金融立法落后,很多金融相关法律不是依照互联网金融制定的,因此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此外,存在一些互联网金融业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交易中不遵守权利义务规定。最近几年来,我国对电子签名、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等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但缺乏针对性,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监管、交易身份等都缺少完善的法律保护。法律的缺失和不到位,造成交易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模糊,在进行交易时,增加了交易结果的不确定性。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策略

互联网金融让经济活动可以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进行,同时伴随着风险的传播速度加快和波及范围增大。互联网金融业务通过网络进行交易,交易对象缺乏透明度,金融部门进行监管困难。同时,风险防范和管理困难较大。需要通过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风险管理体系、法制体系等途径进行风险防范。

(一)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

互联网金融环境涉及到硬件方法的投入,提高计算机系统的防攻击、防病毒能力,为互联网金融提供安全的运行环境;在进行网络访问中,要实现网络门户网站的安全访问,需要对身份进行验证并进行分级授权,允许有权用户进行登录。在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需要对金融交易数据进行管理,利用数字证书等提供安全的交易保障,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增强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协调性。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也需要重视开发由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使用互联网加密技术、秘钥技术、数字签名技术等,提高金融交易的安全性,降低风险。

(二)健全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需要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信用体系。通过完善内部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通过完善的内部管理办法,提前防范风险,建立专门的互联网风险防范技术队伍,提高交易的安全性。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市场交易风险。通过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收集各种金融和非银行机构的信用信息,可以降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不确定性,减少因为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风险。

(三)加强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制体系建设

我国依法治国,法律是社会行为的基本规范。互联网金融进行立法,可以规范市场交易,减少违反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技术和漏洞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对违法分子具有震慑作用。现有法律法规主要针对实体金融制定,对互联网金融这个新生事物有着诸多不适应性,因此需要根据互联网金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明确数字签名和电子凭证的法律效力,加大对违法犯罪的量刑力度,对交易主体的责任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定。

参考文献:

[1]赵春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业态风险及法律防范制度构建[J].社会科学战线,2015,10:224-231.

[2]胡亚敏,赵贺峰.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及防范对策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6,21:265-266.

[3]郭纹廷,王文峰.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防范――基于相关利益主体的视角[J].当代经济研究,2015,02:92-96.

[4]陈燕燕.浅析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审计风险防范[J].现代商业,2015,12:179-180.

互联网金融安全范文5

一、互联网金融的基本定义及显著特征

1.互联网金融的基本定义

当前对于互联网金融尚无权威定义,学术界基本上通过广义和狭义两个层次对其进行描述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是指一切借助互联网媒介提供的金融服务及互联网技术下的资金融通(王石河,2012)。狭义的互联网金融是指将互联网技术运用于传统金融行业,并通过手机、网路平台等实现支付清算、资金融通、金融信息中介等功能的金融服务模式。本文以狭义的互联网金融定义作为研究范围。

2.互联网金融的显著特征

与传统的金融行业相比,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特征主要体现在这样三个方面:其一,平台化。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使得互联网金融能够摆脱地理空间的限制,在互联网平台上操作更为简洁,用户能够利用分布更为广泛的终端,甚至是移动终端,就能够完成信贷、融资等金融业务,而不需要再跑到网点办理相关业务;其二,平民化。互联网金融用户极为广泛,对比传统的金融行业主要针对企业或者高收入人群,而互联网金融行业则面向更多的普通用户,而且借贷的额度、周期等更加灵活,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具体可参见余额宝等“零门槛”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其三,风险性。存在其特殊的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引入了互联网工具,其不但具有传统金融行业中的利率市场化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而且还存在技术风险和网络欺诈等虚拟风险。

二、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主要风险类型

1.信息失真的风险

信息失真的风险是当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一种比较典型的风险类型。通常,会计信息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出金融活动的所有行为,是金融决策的重要依据,这一点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也一样。为了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实现互联网金融影响范围的扩大,为人们的生活创造更为良好的条件,做好互联网金融信息的管理,保证信息的质量尤为重要。但是,在经济新常态下,因为部分组织和人员在相关利益的驱使下,不能够严格的执行互联网金融管理的相关措施。部分人员缺乏必要的责任心,不重视对互联网金融信息的有效处理,甚至故意隐瞒部分信息,使得信息失真,不能够为客户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和依据。这使得互联网金融的信息不真实、不客观,导致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真实信息被掩盖,增加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程度,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2.技术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以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作为依托发展起来的,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不同类型的金融业务要应用到不同类型的技术,这对保证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确保金融业务体系有序、合理的实施尤为重要。但是,在应用不同类型的信息技术过程中,可能存在相应的技术问题,使得互联网金融运转受到影响。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系统安全风险

互联网金融系统安全风险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合理应用、应用有效性等直接相关,当前常见的系统安全风险主要包括:(1) 系统加密技术存在漏洞。应用计算机系统运作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只有在互联网系统稳定运行的情况下才能够正常运行,但是若其安全系统存在漏洞,一旦受到黑客攻击、病毒侵袭,则其保存的相关信息会受到窃取、破坏,从而使得金融系统受到冲击。(2) TCP/ IP协议安全性能较差。当前,互联网采用的传输协议是TCP/IP协议,其主要特点在于信息交流畅通,但是存在安全程度较低的问题,使得当前互联网金融安全管控效果不佳,相关信息容易在传递过程中被盗取。

(2)互联网金融机构抵抗风险能力较差

从当前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来看,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较快,该行业企业的数量在迅速的增加,但是大多数的企业持续时间较短,大量的企业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破产。究其原因主要是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容易受到市场利率、股市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而且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较传统的金融机构存在较大的差距,导致互联网金融的生存发展面临考验。

(3)金融监管不及时导致问题频出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初期,监管机构在制度建设,法律规范方面不够健全,特别是针对部分“创新金融产品”超出原有传统金融产品运作框架,一度成为监管真空区域,同时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还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直接盗取客户的信息,通过违法操作而谋利,这使得互联网金融的局部出现了问题,限制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三、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对策与建议

1.构建并完善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一个完善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需要从下述三个方面着手:第一,交易各方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有效。由于当前存在信息失真、交易方信息造假等现象,在交易之前必须确保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就是要求交易相关资料经专业部门与机构核实验证,同时对其出具可被查证的相关报告;第二,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方在接受申请过程中,必须做好相关的调查工作,并要求对方提供全面的资产负债情况信息,提前做好相应的预测工作。分析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实现风险可控;第三,在运营互联网金融体系过程中,要执行全面准确的信息记录,通过记录在整个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相关行为、信息,避免信息不全导致的决策不合理情况。

2.构建完善的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

构建完善、健全的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能够显著的提高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安全性,降低由此而导致的金融风险,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1)优化互联网金融运行环境

为了确保利用计算机系统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得到有效实施,应该强化计算机系统的防火墙、密保等安全防护措施,增强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避免由于其受到黑客、病毒等侵袭,确保互联网金融业务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行。

(2)强化数据管理工作

为了保?C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及到的所有信息和数据得到合理保护,且不会出现丢失、被窃取等情况,必须制定一个统一、合理、高效的技术标准规范。后续的所有工作都应该基于该方案进行。利用该方式能够提高互联网金融在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有效性与合理性,减少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

互联网金融安全范文6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众筹融资;互联网技术;第三方支付 

一、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飞速发展,国内各行各业均得到了极大进步。国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律、政治诸多环境的完善,给当代企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并打造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一时代背景的影响下,国内企业的发展愈发迅猛。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下,不断催生了当代互联网与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从而为国内各行业利用这一创新技术实现新的腾飞与发展带来了巨大契机。互联网金融是当前社会中的一种新型经济模式,在原有传统金融行业的影响下,逐渐实现了原有金融行业经营范围、经营内容的拓展,从而更有效地盘活了当代国内资本市场。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还充分借助了互联网这一技术手段,利用其在信息传递中的便捷性提升了当代金融市场产品交易的效率,使国内金融市场的价值增加更为顺利。然而,由于互联网这一特定形式,制造了大量的虚拟交易环节和线上运营新模式,使得当前互联网络中经常出现一些不易监管的环节与模式,不但出现了较多侵权问题,更出现了大量的经济犯罪、诈骗等严重影响社会主义治安环境的事件。这些问题的出现非常不利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只有不断加强当代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力度,通过对现有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及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发掘与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立法与审查制度,才能为国内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更加有益的环境和平台。 

二、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形式与功能 

当前国内互联网金融相较于传统金融行业而言拥有着诸多特质,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的形式与功能上: 

(一)金融货币支付 

随着国内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促进了依托移动终端新型货币支付模式的诞生。如:支付宝钱包、微信钱包等众多现代互联网金融产品。这些产品的产生给予了现代消费者新颖与便捷的体验,不但减少了携带钱包、零钱的不便,而且开始逐渐改变现代居民的生活与消费习惯,使现代消费者开始尝试网上购物的消费模式。众多互联网络商城的出现也使现代居民消费者能够足不出户就可购买到心仪的商品,并能够利用互联网络平台实现自媒体的运营、O2O的创业等。因此,可以发现,互联网金融的一项重要表现形式就是金融货币支付手段的开发与应用。借助这一形式及其功能,激发了国内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消费潜力,并且还利用这种新型服务业的方式,促使了上下游的物流行业、食品加工行业等诸多领域的进步与发展。 

(二)金融货币融通 

随着互联网与计算机技术的急速发展,现代互联网的辐射范围逐渐扩大,并且在国内居民生活水平与质量日益提升的基础上,互联网金融业逐渐走入了寻常家庭,并利用互联网这一广泛的传播渠道,实现了金融货币的融通。众筹融资和P2P借贷逐渐席卷全球,其借贷关系有效回避了傳统金融机构的审批环节,以第三方为渠道实现了贷款人之间更快的金融交易。这种新型的借贷模式相较于传统金融借贷而言,具有较多鲜明的特征。利用这些优点将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为简便的借款渠道、投资渠道。例如:可以利用互联网金融手机客户端实现基金定投、股票买卖等,也可以借助客户端所具有的功能实现对众筹项目的投资等。金融货币融通的功能还增加了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机会。与传统金融债务融资相比,互联网金融以更为开阔的渠道,吸引了大量投资客户群体的关注,从而以更为简便的审批模式支撑了中小企业获得较为丰厚的融资额,并可以获得较多具有资金实力资产管理公司的指导与帮助。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 

在2011年早期,我国银监会曾经了了《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简称人人贷P2P借贷)。在该部通知当中对当前国内从事信贷服务的公司进行了的相关规定,并指出了当前从事此类互联网金融平台运营企业中存在的潜在问题与风险因素。在银监会的调查当中显示,当前我国从事P2P金融借贷业务的企业主要面临着三大巨大的核心风险:第一,一对多。P2P借贷平台当中经常会出现由一家平台主导的,多个合作借贷平台参与的模式。在这一模式当中,出现最多的问题在于平台总体的抗风险能力受到质疑,虽然存在有多个资本管理公司或银行为平台进行担保,但是主要的归责还是仅限于平台本身的。这就造成了一旦某些用户失信,就会使资金平台出现可用量紧缺的问题;第二,金额错配。用于互联网金融的信用评价机制并不会对用户的个人征信进行调查。只要使用个人身份证进行注册,或者是在该平台指定的渠道中曾有过消费,就会给该用户提供一定额度的信用贷款。但是,虽然较多用户在平台消费还款并没有逾期,却有大额消费贷款、信用卡贷款还款逾期的问题,而互联网金融却不会发现事实的存在,因此造成信用资金借款的错配,并使整个平台流动资金的运营变得较为困难;第三,资金池期限。互联网金融资金池的使用较为简单,并且会随着企业进行多层融资后,快速实现自身规模的扩大。但是,由于当前国内出现了大量以P2P为主要运营模式的公司,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现代互联网金融企业容易出现投资方撤资的问题,且互联网金融运营企业本身的资金池期限较短,因此在进行外部业务合作时容易捉襟见肘。 

众筹融资是一种比P2P借贷规模小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虽然其所出现的风险事件较少,但是也已经引发了市场中投资者和领域专家对该种模式互联网金融的探索。互联网金融兴起取决于民间借贷的流通,由于市场中经常会出现大量有着新点子、爱创新的社会人,但是由于自身资金实力不足原因,使他们更加期望能够利用捐赠的形式获得启动资金。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与发展,在这一社会背景与群体需求的影响下,逐步催生了互联网众筹平台的产生。但是,该平台虽然能够满足多数中小企业,或是社会个体的创业梦的启动资金来源,但是同样也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风险点:第一,借贷信息不透明。众筹融资经常会承诺大量的产品或服务,以吸引热衷用户预付款投资。但是,却由于产品本身的价值与筹资期限不固定因素,致使最终众筹融资出现信息不透明的消费者用户沉没成本;第二,家族性管理。大多数已经涉足相关领域的企业加入了众筹行列,不乏存在大量的家族性企业;第三,短期借贷和长期借贷;第四,财务管理上混乱;第五,个别信用放款量大;第六,借贷资金去向不明。通过上文的研究,可以发现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存在着大量的风险点,这些漏洞的存在致使个别非法投机个人和企业借用金融创新的名义实行非法集资。特别是大多数P2P借贷平台可以直接参与到个人和企业的借贷,从而给予了这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给国内互联网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风险。

四、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制度的途径 

在货币融通和货币支付领域中,金融与互联网两者完美结合,并迈向深层融合,具有很好的时代前景。两者结合正催生着一场时代意义的变革,并推动时代金融快速发展。但是其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金融行业,其虽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但是也应当利用国家宏观调控无形的手来规范市场,使市场的可控风险降到最低,为投资者、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平台与氛围。因此,逐步加强互联网金融安全制度的构建就变得至关重要。在本部分当中,作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构建国家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 

第一,构建委托机制,排除集合机制。委托机制的构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而言十分重要。委托机制的构建应当依托现有金融市场平台,利用传统金融行业多年来稳固的市场地位、良好的口碑来作为互联网金融新产品及服务推送的基礎,将更有利于投资者理性判断。与此同时,也可以借助长久以往所坚持的准则与规范,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与稳步发展。利用委托机制,还能够减少由于新产品、新服务出现后对市场产生的刺激行为,一旦产品服务承诺的利益较大,就会造成消费者、投资者的盲目跟风心理。为此,应逐步加强现有委托机制的构建,增加对互联网金融的管控。 

第二,构建合法权益机制,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由于大多数互联网金融类产品与服务虽然能够承诺一定的报酬,但由于事前没有签订较为规范的合同,使得最终的承诺流于形式,或者是仅仅利用互联网推送不具有法律条文的简单协议所打的公告等。因此,针对互联网金融类产品与服务经常出现的上述行为,应当逐步重视起这些问题,构建互联网金融合法的权益机制,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且,还能在一定基础上营造互联网金融良好的成长空间,减少市场中出现的恶意竞争和盲目行为。 

第三,构建金融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另一问题为安全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各部门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但由于国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十分之快,没有考虑实际情况的安全保护机制、缺乏实质性功能的安全保护机制等削弱了这些安全保护机制立法的功能性作用。为此,逐步加强现代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安全保护机制构建,能够保障借贷双方的权益,减少违规操作、互联网诈骗等问题给借贷双方带来的权益侵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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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豪豪,张帆,吴越.第三方支付对于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分析[J]. 商场现代化,2016(24). 

[3] 叶晓欢,杨林.第三方支付风险管理创新研究[J]. 财经界(学术版),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