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保工作半年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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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环保工作半年总结

乡镇环保工作半年总结范文1

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各级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服务“冲刺全国百强”为主旨,以加强污染防治为重点,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落脚点,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1.2013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是在2012年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少4.47%和4.65%(其中农业减少2.30%和2.30%),二氧化硫减少5.83%,氮氧化物(不含机动车)减少5.85%。

2.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13]28号)要求,市政府年初与各有关单位签订了《2013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与各乡镇、各环保目标责任制单位签订了《2013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2013年我市计划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17个(其中实施工业和生活减排项目9个,实施农业减排项目8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个。工业和生活项目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1326.47吨、氨氮234.34吨、二氧化硫3432.5吨、氮氧化物2185.3吨。农业项目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144.71吨、氨氮28.91吨。

3.目前项目进展为:1-6月工业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633.25吨、氨氮削减133.25吨、二氧化硫削减4282.48吨、氮氧化物削减879.91吨;农业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01.73吨、氨氮削减20.32吨。市玉兔毛巾有限公司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已按期完成。

(二)持续推进“创模”工作和“绿色创建”活动。

1.“创模”工作扎实推进。2013年,全市召开“创模”工作推进会,围绕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社区环境、生态环境和企业环境建设。上半年根据市“创模”主要责任单位档案资料整理责任分工,已收集水利局、卫生局、住建局等11个主要责任单位的档案资料,对各责任单位上交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27个指标中的17项完成情况进行了说明。充分利用电视新闻媒体、车站和小区等公共场所媒介、的士、客运线路和固定LED屏进行“创模”宣传。上半年开展宣传活动6次,参加人员20余人次,现场发放环境宣传图画400余张、宣传手册500余本。联合中小学开展“环保征文”宣传活动,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2.“绿色创建”活动初见成效。自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生态乡镇、生态村以来,通过不断加强对学校社区和乡镇村的指导和支持,广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推动了我市的环境建设,提升了人们的环保意识,改善了城市居住环境。至目前我市共有各类绿色社区5个;新增一中为省级绿色学校后,各类绿色学校(幼儿园)共计11个;各类生态乡镇6个,生态村8个。2013年,申报省级绿色社区和市级绿色社区各1个,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申报市级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4个,现已有5个单位通过了现场验收核查。

(三)严格项目审批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1.我局本着既严格程序、又热情服务的原则,认真做好环评审批,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工作。一是严格总量控制,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必须要求明确指标,为减排把好关口;二是完善项目科学审查机制和项目管理公众参与机制,从受理、审查、批准等各环节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纠正,直至做出不予审批的决定;三是实行提前介入,施行项目建设环保预审制。对新上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先期论证,及时提出环境污染和治理方面的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将环保关口前移,减少不必要的前期投入,减轻事后监督和处罚的被动局面;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对所有应进行环评的项目按环评要求办理审查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评“十不批”的原则,不违规、不越权审批;五是实施“绿色通道”,努力为项目业主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推动项目尽快发挥效益。上半年共解释有关咨询达190件次,协助21个单位到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办理了审批手续,及时申报了上级专项资金。上半年共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共97件,分别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6件、报告表31件、登记表60件。项目总投资额达到427041.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08.77万元。

2.切实加强对环保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和验收工作,“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一是优化项目全程跟踪管理机制,完善项目捡查上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局各科室和环境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新建项目的检查,完成我市区域已建项目的现场排查,进一步完善了已建项目的动态档案管理;二是严查未批先建项目和久拖不验项目,加强对已审批建设完成未验收项目的清理,督促这些项目办理“三同时”验收手续。上半年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36件,其中,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8件,登记卡28件。“三同时”验收项目总投资达到64583.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25.61万元。

(四)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切实加强辖区内污染源环境监察。上半年,共出动1082人次分重点、按区域对各重点企业进行现场监察达368家次。重点对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等7个在建项目进行了环境监察,对10家国控污染源企业和17家涉及总量减排项目的企业,实行每月一次的现场监察制度。针对现场监察发现的环境问题,共约谈了兴发化工等7家企业负责人。

2.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上半年我局对兴发化工、楚星化工共7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整改通知书。分别对正大畜牧有限公司、市威德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陆城污水处理厂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10941.46元,已执行完毕。目前正在对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市欣龙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水总磷超标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依法征缴排污费,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制度,上半年完成了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共核定排污费221万元,入库排污费154万元。二是积极稳妥地处理环境件。上半年共受理各类件197件,其中废气76件、废水46件、噪声71件,其它4件。处理率、办结率均为100%,满意率达99%。

(五)加强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管理。

我局继续严格遵循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加强辖区环境质量监测,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按要求完成了清江、渔洋河入境段面的水质监测、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结果表明,清江断面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体标准;陆城一水厂、二水厂取水口水源保护区水质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上半年共收集雨水样32个,上半年酸雨出现频率68.9%;1-6月,我市陆城监测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共取得543个有效日均监测数据。监测有效天数181天,其中空气质量优的天数20天,良的天数154天,轻微污染天数6天,轻度污染天数1天。首要污染物为PM10,空气质量类别Ⅱ级,优良天数百分率为96.1%。上半年共出具环境质量监测报告12份,监测简报12份,共出具污染源监测报告30份。完成污染纠纷监测8起,出具监测报告8份。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1.今年以来,通过制定《环保局2013年度工作要点》,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认真参加市人大工作评议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2.扎实开展新“三万”活动。我局在对口联系的潘家湾乡杉木坑村,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了以“整治村庄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促进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新“三万”活动,为其筹措资金,进行物质帮扶。争取省市环保部门支持,将驿马冲村等10个村庄纳入了全省2013年“三万”活动“千村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计划。

二、存在的问题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环保工作与我市“冲刺百强”的发展目标、与构建“两型”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环境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还不能满足污染减排形势的需要,致使群众反映的热点环境问题得不到理想解决,给环境监管和污染减排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二是我市环保硬件设施、工作队伍与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对环保工作的更高要求还不相适应。

三是农村环保形势不容乐观。当前,全市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尚未彻底改变,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仍很严重,已对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健康造成了影响,同时也对城市的发展构成了威胁。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及工作计划

乡镇环保工作半年总结范文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宜居的基本理念,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加强综合治理和环境监管,优化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打造生态亮点,努力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县。

二、主要目标和指标

(一)环境经济指标

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低于年水平,县城清洁能源使用率要高于年水平。

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年水平,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5%以上。

3、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年水平。

(二)污染减排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确保比年削减1.5%。

(三)环境质量指标

1、大气环境。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率稳定在全年天数的85%以上。

2、地表水环境。南甸河西岳村桥断面COD浓度不高于50毫克/升,岗南水库主要水质指标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3、建成区声环境。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四)环境建设指标

1、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达到市考核目标要求。

2、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3、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85%以上。

4、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

5、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五)环境监管指标

1、全县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国控、省控企业按要求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0%以上。

3、环境监察、监测、应急、宣教及信息标准化建设达到上级要求。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

1.严格煤炭管制。

工信局、环保局负责,继续加大优质低硫煤推广力度,确保年内完成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炭任务。加强对低硫煤经销企业及用煤单位的日常监管,禁止燃用和销售含硫量超过1%的煤炭。

2.开展二氧化硫减排

(1)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所有10吨/时以上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窑炉的重点监管,对所有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进行定期严格比对,对不能达到比对要求的自动监测设施要督促企业限期进行维修或更换,保证自动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2)环保局负责,对电厂实行周报告制度,确保脱硫设施综合运行率达到95%以上,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

3.开展氮氧化物减排

环保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10月底前完成三期工程机组脱硝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的报批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4、优化供热结构。

住建局、镇负责,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10月底前完成电厂热电联供桥西供热建设。拆除桥东燃煤供暖锅炉,停用桥西集中供暖锅炉,形成电厂余热供暖覆盖县城建成区。

5.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住建局、交通局负责,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6.加大重点监管区域粉尘污染综合整治力度

(1)工信局、环保局负责,对全县煤炭储运和洗煤企业粉尘污染进行集中整治,完善提高有组织源和无组织源的污染防治问题,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环保局负责制定相关治理标准,并监督实施。

2)住建局负责,向建筑施工单位明确拆迁、建筑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

(3)住建局负责,做好渣土运输监督管理,确保渣土运输无遗洒。

(4)交通局、交警队负责,对无证拉渣土车辆进行查处。

(5)环保局负责,对全县16家灰加工生产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在6月底前完成除尘设备的安装;厂区道路的硬化、绿化、美化;物料堆放实现棚化、仓化等治理任务。(名单见附1)

7、加大机动车尾气防治力度

公安局负责,加大路检抽查力度,对尾气超标车辆,实行限期治理。

8、加强秸秆禁烧

各乡镇、环保局负责,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水环境整治

1.加强水源地保护与管理

(1)环保局、发改局、住建局负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直接排污口。

(2)环保局及相关乡镇负责,年6月底前制订镇、镇、镇入库生活污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10月底前按照方案进行实施,确保改善入库水质。

(3)水务局、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畜牧水产办及相关乡镇负责,取缔岗南、黄壁庄水库内吸铁船及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运输船和打渔船。

(4)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负责,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督促其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

2.强化重点流域和排污企业监管

(1)环保局负责,加强对重点流域涉水企业的监管,定期公布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名单。

(2)环保局、工商局负责,严格执行排水单位排污许可制度,对未办理排污证或排污证未年检的单位,工商局不予办理和年检营业执照。

3、开展化学需氧量减排

环保局、农牧局负责,10月底完成县昌盛奶业、县金鑫乳业沼气发电减排项目,并通过验收。

4、开展氨氮减排

环保局、农牧局负责,10月底完成县昌盛奶业、县金鑫乳业沼气发电减排项目,并通过验收;

环保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柏坡正元化肥合成塔蒸氨工程,并通过验收。

5、加快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镇、镇负责,年内完成镇、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前的准备工作。

6、规范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住建局负责,规范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县城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环保局负责,对县污水处理厂实行周报告制度,掌握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污水处理厂中控室正常运行;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和流量计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数据保存达到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

环保局、公安局负责,巩固县城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确保全县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

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噪声管理,规范集会、娱乐、装修等噪声污染行为,为广大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卫生局、环保局负责,加大医疗废物管理力度,确保全县境内医疗废物统一集中收集,运送到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2.环保局负责,加大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监管力度,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制定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对产生、储存和转移全过程监控,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3.环保局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转移、处理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情况,污泥运输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

4.住建局负责,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城乡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达到33%以上。

(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环保局负责,加强对重金属企业、涉重金属企业生产全过程监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六)辐射防治工作

环保局负责,加强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管,确保放射性废物、废源安全收贮和处置率100%;建立档案,实现放射源动态管理;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七)异味污染防治

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畜牧水产办负责,在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它防护措施;禁止在敏感区域及县城区域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烘干、晾晒畜禽粪便;禁止在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和其它敏感区域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八)清洁生产审核

环保局负责,强力推进县敬业焦酸有限公司等8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确保12月15日前完成评估验收工作。(名单见附件2)

(九)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环保局及相关乡镇负责,年底前完成科技工业园区、回舍循环工业园区、南甸钢城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

2、环保局负责,环境监察大队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东部三级)要求,完成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3、环保局负责,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镇配合,完成“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的项目选址、设计等工作,争取上半年开工建设。

(十)环境监测与能力建设

1、环保局负责,加强重点河流和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及时掌握辖区内主要河流进、出境断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状况。滹沱河、冶河出入境断面及主要入河排污口每月至少监测1次。

2、加强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测点部位每季度监测一次。

3、增加大气降尘监测点位。建成区设置3个降尘监测点,降尘监测点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降尘监测每月一次。

4、加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确保达到三级站建设标准。

(十一)生态环境建设

1.农工委、环保局、相关乡镇负责,完成镇省级生态镇创建工作;完成镇村、镇村省级生态村建设;完成镇村、镇村、镇村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

2.林业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市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3.环保局、国土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编制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确保保证金缴纳率达到100%,生产矿山达到80%。

4.农工委、环保局、财政局、相关乡镇负责,完成国家、省、市年度资金支持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十二)、环境宣传教育

1、环保局负责,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提高环境宣传教育队伍的工作水平。

2、环保局负责,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纪念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拓展环境宣传教育渠道,丰富环境宣传教育内容,创新环境宣传教育形式,扩大环保知识受众面。

3.宣传部、文广新局负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在电视台、《通讯》开辟环保专栏,广泛宣传环保工作,倡导居民开展低碳生活。

4.环保局、文明办、教育局、住建局、旅游局、卫生局负责,抓好绿色单位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家县级“五绿”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指导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将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问责机制

一是强化一票否决机制。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单位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二是强化责任追究,监察局、环保局要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党纪、政纪,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处理。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月调度通报”、“季讲评总结”工作机制。有关乡镇和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将工作进行汇总,并报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后以“简报”形式印发;办公室每月调度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对工作进行一次讲评和总结。四是强化联合督查机制。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县人大和县政协及时汇报环保工作,并会同监察局和县委、政府督查室,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环保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和监察,对重要的环境问题要跟踪督办,到期要账。

乡镇环保工作半年总结范文3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建立领导机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先博为组长、镇长谢仕英、副镇长王冬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二)科学划分网格,整合资源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县级网格划分要求,县一级为一级网格,乡镇一级为二级网格,村一级为三级网格,各级网格责任主体为相应人民政府。我镇共设立1个二级网格为镇环境监管网格,以村为单元,设立16个三级网格。严格划分网格责任,按照工作方案落实监管任务。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人民政府,按照包村包片责任划分,各片区领导、包村干部为各片区和村责任人,及时向上级反馈网格化监管工作信息,组织监管检查、巡查,处理日常事务。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村委会,责任人为各村村委会负责人,三级网格日常了解、巡查、监督和自治辖区内生态环境安全,发现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二级网格汇报,协调解决群众投诉举报。(三)制定工作计划,有效执行为有序完成今年网格化环境监管任务,我镇制定了今年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计划,计划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严格划分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二是按照巡查频次要求对重点监管对象名录中的企业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环保氛围。

二、存在问题

通过以上工作举措,我镇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宣传上,生动性不足,缺乏贴近群众的宣传形式和群众易于接受的内容;二是深入群众一线调研少,缺乏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三是缺乏必要的资金和经费支撑,给后续工作的长期开展,带来一定困难;四是相关配套的长效机制不足,比如垃圾清理工作,虽然明确了各村的职责,但垃圾处理不到位。

乡镇环保工作半年总结范文4

为切实做好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公布的《“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原《创模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版权所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坚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并重,深化宣传教育,加强综合整治,严格环境执法,加大环保投入,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城市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推进生态市建设,展示美好*新形象。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市创模工作2007年上半年通过省级调研,年底前通过省级验收;2008年上半年通过国家调研,9月底前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年底前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力争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1、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2006—2008年)名列全省前列;加强环境安全防范,防止发生重特大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拓宽环保资金筹措渠道,建立污染防治基金。确保上述三项基本条件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2、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使经济持续增长,人均gdp、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完成率、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等五项社会经济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3、加大工业、服务业和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环境执法,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水、气、声环境质量五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特别是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内无劣v类水体。

4、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城市绿化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扎实开展清洁能源区建设,推广燃油、燃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巩固提高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并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环境建设lo项指标全面达到考核要求。

5、加强环境管理,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强化环境保护教育,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全面增强公众环保意识,确保环境管理7项指标全面实施到位。

6、积极开展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is014000示范区等创建活动,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审核,确保两项参考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06年8月一2006年10月)

1、进一步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通知》、《“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对照新考核指标体系,深入分析我市存在的主要差距和不足。

2、组织考察调研南通、泰州、扬州、苏南等周边地区环保模范城市,学习创模成功经验。

3、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动,调整充实市创模领导小组成员。

4、召开市创模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各相关部门、乡镇职责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方案。

5、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对创模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迅速在全市掀起创模的热潮。

(二)规划修订阶段(2006年10月一2006年11月)

1、市水务、建设、城管、经贸、环保等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分别对我市原创模《规划》中的市区河道整治工程(水务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水务局)、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城管局、经贸委)、生态建设和绿化工程(建设局、农业局)、城市清洁美化工程(环保局、公安局、城管局、建管局)、城市安静工程(环保局、公安局、*镇)、绿色社区创建工程(*镇、环保局)、产业结构和工业污染防治工程(经贸委、环保局)、宣传教育工程(教育局、广电局、环保局)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环保局)等十大工程建设专项规划,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新的考核要求,结合我市《十一五规划》,进行修订、完善,11月30日前报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修订的意见进行汇总后,将修订后的《规划》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

3、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为联络员,精心制订本单位的创模实施计划,11月30日前报市创模领导小组。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o月一2008年6月)

1、全面推进工程建设:

(1)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市水务局督促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输送管网的建设,确保2007年上半年建成。

市水务局督促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确保2006年底前开工,2007年底前建成,使处理能力达到7万吨/日以上(工业废水3万吨/日、生活污水4万吨/日)。

市水务局尽快规划并启动如泰运河以北地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并确保2007年底前全部建成。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市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垃圾处理方案的论证,并尽快组织实施,确保2007年底前建成投运。

市城管局、*镇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储运系统,实现日产日清。

市城管局对现有垃圾填埋点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无恶臭气体产生。

(3)城区河道整治工程

市水务局尽快编制《*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同时统筹考虑城区水质改善、景观建设、防洪建设等规划,尽快组织实施,打造一个清水空间。

加快城区河道的活水工程建设,对内外城河等河道全面清淤,定期换水,提高河水水质,确保城考段面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市区范围内无劣v类水体。

(4)城区绿化工程

市建设局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全面实施各项绿化工程,确保城区绿化覆盖率2007年超过35%。

组织创建一批园林式单位、居住区、道路,结合城市特点,建成几个高品位的工程,成为城市建设的新亮点。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工程

市水务局、环保局切实加大第三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管理力度,按照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第三自来水厂水源水质和供水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提请泰州市环保局、高港区人民政府加强三水厂水源保护区周边企业和开发区的环境管理力度,防止对水源水质造成影响。

市环保局加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超标污染源的产生,严禁在保护区内新建任何有污染项目。

市环保、水务等部门和各乡镇,按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2006年超过90%,2007年底前达96%以上。

加快泰黄清水二期工程实施进度,使水源水质较差的乡镇尽快饮上长江水。

(6)城区空气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市环保局、*镇等部门进一步巩固城区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按要求进行年度复核,完善各项措施,实施长效管理。加强交通干线两侧烟尘排放管理,严查省道、国道两侧冒黑烟现象。

市经贸、商物等部门清理整顿燃煤供应市场,禁止燃用含硫量大于0.8%的劣质高灰煤。淘汰污染严重的燃煤炉灶,加大燃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市城管、建管等部门开展建筑工地和机动车辆运输中扬尘的整治活动,大力提倡文明施工。

市城管、环保、工商、水务等部门和*镇加大城区特别是鼓楼中心区苏利巷、鹰扬巷等区域的服务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控制油烟、烟尘对环境的污染。

市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大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力度,淘汰二冲程燃油助力车、摩托车,鼓励使用环保型机动车。

市农业、环保等部门和各乡镇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有效遏制大面积燃烧秸秆对大气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

市环保局对现有空气自动监测点位进行重新论证布点,尽快提请市政府落实专项经费,再建一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

(7)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市城管、卫生、工商、环保等部门和*镇以创建国家级、省级卫生城市为目标,开展大规模的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改变城区脏、乱、差状况。

市城管、建设等部门和*、大生、姚王、张桥等乡镇积极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强化环境管理,使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管理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8)城市建设与改造工程

市建设、交通、规划等部门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加快城市改造步伐,特别是对如泰运河以北地区、江平路加以改造和建设。

市建设、城管、规划等部门和*镇做好其他沿街年久失修、破烂不堪的门面房屋的改造及残墙断壁的清理工作。市城管、建设、规划、国土、水务等部门和*镇继续抓好沿街围墙的透空改造和沿街建筑出新工程,全面清埋、拆除城区违章建筑。

市城管、工商等部门清理道路两侧不规范、非法的灯箱、广告招牌,消除城市视觉污染。

2、继续抓好其他考核指标的达标:

(1)市环保局牵头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保证必要的投入,配备必需的装备,定期组织演练。

(2)市经贸、发改、供电等部门尽快制定全市节能降耗政策措施,对耗电大户、耗能大户、耗电行业强化管理,加大工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并对有关数据进行重新核算,使单位gdp能耗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3)市水务局采取措施,对耗水大户、耗水量大的行业强化管理,并对有关数据重新进行核算,使单位gdp用水量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4)市环保局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提高主要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积极制定削减计划,通过关停、改造、调整、治理等措施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5)市经贸、供电、发改、建设等部门积极加大城区清洁能源区建设力度,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

(6)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普及环境渗透教育,提高环境教育普及率。

3、2006年11月,市创模领导小组组建创模资料组,从各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全面启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组建本单位的创模资料组,积极开展资料收集整理。

4、市创模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检查创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5、市创模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对各部门创模工作进行考核。

6、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总结交流阶段性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7、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创模工作情况。

8、邀请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厅领导、专家对我市创模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和指导,并根据他们的意见及时整改。

9、2007年上半年,申请省环保厅对我市创模进行省级调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0、2007年年底前,申请省环保厅对我市创模进行省级验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自查整改阶段(2008年1月一2008年6月)

1、各创建责任单位对承担的创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向市创模领导小组提交自查报告,向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资料和台帐。

2、市创模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组织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各有关单位全力整改。

3、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基本完成创模软件资料建设和相关台帐、原始记录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写创模技术报告。

(五)迎接验收阶段(2008年7月一2008年12月)

1、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完善软件资料和各类台帐,进一步修改创模技术报告。

2、组织编写创模工作报告。

3、2008年9月底前,申请国家环保总局对我市创模进行技术评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技术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年底前整改到位,力争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

5、召开迎接验收动员大会,部署迎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1、明确目标,强化领导。围绕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目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创模的第一责任人,在市创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创模工作负总责,对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抓落实。根据工作任务,拿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序时进度和具体责任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模”氛围。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环保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创模”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与法制观念,增强全市人民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和“创模”活动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模”氛围。

3、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管理。加强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巩固达标排放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把好审批关,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控制新污染源。结合企业技术改造,强化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淘汰技术含量低、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产业和产品,优化产业结构。

4、加大投入,着力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水平。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全面整治城区河道,积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提高城市环境建设总体水平。组织开展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活动,加强市区绿化美化建设,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清洁能源区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改善市区环境质量。

5、建立责任制,齐抓共管。对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根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进行分解,签定创模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和定期工作进展情况考核制度,对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

附:

*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相关部门、乡镇职责

为如期实现2008年将我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公布的《“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市创模领导小组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相关部门、乡镇职责进行修改和调整。调整后的各相关部门、乡镇创模职责如下:

一、环保局:负责全市创模规划的汇总编制、修订,并做好相关具体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达到国家要求;组织开展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落实工作,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考核成绩连续三年名列全省前列;加强金市工业污染源管理,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10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100%;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确保每年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加强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加强环境安全防范,确保全市三年内不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不发生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牵头制定全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提请市政府定期组织演练;积极开展城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复查扩建工作,负责全市有关水体、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及全市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确保城区全年api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全年天数的85%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db(a);按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妥善处理环境污染案件;开展公众对城市环境状况满意率、创建工作知晓率民意调查工作,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85%;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国家is014000示范区等活动,各类创建数逐年增加;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不断提高,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版权所有

二、市发改委:负责将环境保护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确保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把好产业政策关,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制,严格控制新上有污染项目;加快经济发展步伐,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人均gdp>1.5万元;会同市环保局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市财政局:负责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要求,设立污染防治基金专用帐户;设立年度创模基金,安排和协调创模重点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并监督使用;根据市发改委计划要求,协调解决各项环保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四、市建设局:加大城市建设和改造的力度,负责城市广场、公园、景观、景点、观光带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面貌不断更新;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0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负责城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报批工作,确保城区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加大城区道路建设与维护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五、市水务局:负责编制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及输送管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07年底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80%;负责编制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给排水管网和防洪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且城区无劣v类水体;加强市自来水公司水源保护,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编制全市节水规划,并认真实施,确保全市单位gdp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负责全市江滩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报批工作。

六、市经贸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制,加大全市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全市单位gdp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开展城区清洁能区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清洁能源使用率≥50%;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

七、市统计局:负责创模各项指标统计管理工作,确保统计的数据真实、可靠、可信。

八、市城管局:负责编制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07年底前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市容市貌干净整洁,使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负责组织开展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的环境整治,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九、市计生委:组织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确保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达100%。

十、市公安局:负责全市机动车年检、报废及抽检工作;加强市区机动车辆尾气检测和治理,确保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5%;负责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商业噪声管理;负责开展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路段,确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十一、*工商局:切实把好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环保前置审批关,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加强各农贸市场管理,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环境良好;积极开展白色污染防治工作,对在城区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以及超薄塑料袋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二、市交通局:负责城市出入口大道景观建设,保持本部门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干线路面完好,做好公路用地内绿化维护工作;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十三、市农业局:组织开展省级生态农业市创建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公园的规划和报批工作;实施全市林业发展规划,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做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十四、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环境渗透教育,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专题教育和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确保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十五、市卫生局:协助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抓好农村集镇饮用水源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医疗废水处理、医疗垃圾处置监管工作,确保医疗废水排放达标率、医疗垃圾处置率达100%。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国土及矿产资源管理,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和节约工作。

十七、市广电局:组织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创模专题节目,开展创模宣传工作,定期播放创模公益广告,环境质量报告和空气环境质量日报、预报。

十八、市文化局:负责我市文物古迹保护和修缮工作;加大城区文化市场管理力度,协助城管、环保部门加强对娱乐业噪声监管。

十九、市建管局:负责建筑施工管理,实行文明施工,防治扬尘和噪声污染。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将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烟气处理设施纳入锅炉日常运行管理中,确保烟气处理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二十一、市规划局: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需求,优化城市区域功能。对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未编写环境保护篇章或说明的,不予审批。对工业、农业、渔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的,不予审批。对城区建设项目规划的审批严格把关,确保预留的绿化面积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各类管线、城市雕塑、小区景观、户外广告等项目的规划审批,提升城市容貌品位。

二十二、市委组织部:负责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强化考核。

二十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经济开发区内工业污染源管理,确保各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加强对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和福昌固废处理中心的运行监管,确保尾水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二十四、*镇人民政府:负责镇属工业企业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做好“三废”稳定达标排放工作;配合做好市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的巩固提高工作;按照全市创模方案中绿色社区创建要求,敦促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等单位实施绿色、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和环保进社区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居民反映的难点热点环境问题;按要求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强化城郊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郊结合部面貌;组织镇属学校开展环境渗透教育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乡镇环保工作半年总结范文5

城建半年工作总结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上半年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做简要的汇报,并就下半年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的进展情况

半年来,在区市党委、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以建设银川市的现代化卫星城镇为目标,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园林城、环保模范城为动力,按照“南扩西移,改旧建新,突出特色,融入银川”的思路,全面实施硬化、亮化、绿化、净化和住宅建设工程,倾力打造全区最佳人居县城,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城乡规划修编得到完善,审批执行逐步规范。

修编报批了县城总体规划、园区发展规划和集镇总体规划,城镇规划的总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是不断完善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对年编制的县城总体规划进行重新修编,明确把贺兰县定位为“银川市的现代化卫星城”,将规划连接银川德胜工业园区,面积从现在的.平方公里逐步扩展到.平方公里,县城居住人口到年增加到万人。二是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注意科学合理的布局。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城市规划法》,要求本稿属于规划部门严格按照规划审批程序核发“一书两证”,使规划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道路。三是完成了县城所有开发建设项目的测量、规划方案审核和定位放线工作。四是完成了个乡镇个村个村民小组庄点的详细规划工作。

(二)城乡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月份预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万本稿属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万元,同比增长%。其中,基本建设投资万元,同比增长.%,城镇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万元,同比增长.%。

——基础设不断完善。投资万元新建欣兰广场西路、光明路东段、育才西路,欣兰广场西路已竣工交付使用,光明路东段预计月日竣工,育才巷西路和新街区北段道路工程待开发改造时同期进行建设。计划投资.万元建设县城西区污水泵站,占地面积.亩,现进入降水处理和基础开挖阶段,计划月底竣工交付使用。投资万元,在朔方北街县工会北侧三角地建设馨园广场,占地平方米(约亩),以绿化、休闲为主,绿化占%。目前绿化工程已全部完成,预计月日前将全部竣工交付使用。兰山公园改造全面启动,预计划月份竣工。

——县城园林绿化工作进展顺利。今年全县把创建国家园林城摆在优化环境,发展经济的突出地位,精心规划设计,扩大种植量,增加县城绿量,严格执行“绿色图章管制制度”。在严把苗木质量关,提高树木成活率的同时狠抓了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绿化。截止目前,园林绿化工程完成植树.万株(穴),其中:栽植乔木.万株,长青树万株,灌木.万株(穴),时令花草墩。新增绿地面积.万平方米,新增公共绿地面积.万平方米,县城绿地率达到%,绿化覆盖率达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平方米。

——房地产开发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截止目前,全县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花园式住宅小区个.万平方米。今年共有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进入贺兰,按县城总体规划共开发建设项目项,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其中,续建项目项,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新建项目项,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现已开工建设项目项,其它正在进行拆迁、施工图设计和前期准备工作,计划月日前将全部开工建设,预计年内将有万平方米建成竣工交付使用。

——旧城改造拆迁力度加大。严格按照《贺兰县拆迁管理办法》依法实施县城处平房拆迁,计划拆迁户,现已拆迁户。其中,永泰兴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拆迁建设的工行后的住宅楼已进入主体建设阶段,其他正在拆迁。贺兰一中西侧有拆迁户户,平方米,已拆户。豪森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北街粮库区域涉及的户拆迁户和民安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一组涉及的约户拆迁户,目前正在协商之中。启动实施了宁煤集团生活区规划建设,前期征地工作基本结束,涉及新胜村二、八组庄点拆迁工作,待资金到位后实施拆迁。完成了银川市北环高速公路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和线拓宽改造的前期协调工作。

---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投资万元,实施了立岗、洪广镇政府办公大楼新建工程,目前已进入主体建设阶段,计划年底交付使用。实施了农民新居工程,制定并印发了《贺兰县农民村庄五年规划建设实施意见》,与各乡镇场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了任务,明确了奖罚。目前,已开工建设的新建庄点有个,基本完成建设的有户,下地基的户。

——城市经营工作稳步推进。加大了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对全县固定资产进行了分类计帐,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大了融资工作力度,加强和商业银行的合作,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某省支行建立新的信用关系,争取中长期的信用贷款,多方筹措资金,全面加快城乡建设步伐。

(三)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认真贯彻了国务院《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精神,通过积极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圆满地完成了上级政府下达的指标。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加强了地籍信息的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土地产权管理,开展了城镇住房登记证发证工作,完成了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建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精神,规范了县城、园区规划区内及农民宅基地的管理,维护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半年来共制止非法案件起,拆除违章建筑平方米,复垦毁坏的耕地亩,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了城乡规划管理,严格了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预审,确保了全县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认真实施土地整理项目,确保耕地动态平衡,完成了常信乡谭渠土地整理项目公顷并经国土资源厅验收,完成了洪广镇北庙村土地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积极做好习岗镇、常信乡公顷土地项目的申报工作。全面推进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优化资源的合理配置,共挂牌出让土地宗,收取土地出让金.万元全部上缴财政。

(四)环保工作成效明显。

进一步理顺了环保机构管理体制,强化了环保部门的监督职能,配合“中华环保世纪行——某省行”活动,狠抓了重点污染企业的废水排放和污染达标工作,得到了自治区人大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广泛开展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县城活动,大力开展环保知识宣传,认真贯彻《某省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德胜工业园区和暖泉工业区的监督管理,完成了个建设环境评价项目的预审和个项目的审批,有效防止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五)抗震设防工作逐步规范。

严格执行了《贺兰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完成了家拟建项目的确认审批,完善了个重点单位,个乡镇场,个大中型企业的地震应急预案。

(六)城市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了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加大城乡综合整治力度,认真抓好“三乱”专项整治工作,全面维护县城交通秩序。集中对银河路及文化广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临时摊点摆放进行整治,通过指定停车及摊点位置,进一步规范了车辆运营和商贩经营行为;强化了沿街各单位、个体户的门前“三包”和户外广告的管理,清理烟草广告多处;加大了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力度,清理垃圾达吨。接管新贸市场环卫工作井然有序,卫生死角得到有效清理;加大了环卫设施投入,进一步提升了硬件设施水平;社区工作突出了宣传教育、培训就业的主题,加强了治安防范和矛盾调处,解决了社区居民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社区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活动蓬勃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缺乏创新理念,发展眼光不够远,水系规划和大项目、标志性建筑还没有策划。

二是在基建规划方案审查中缺乏专业人才,规划方案的科学性不强,布局不尽合理,在具体实施中由于监察力度不够,个别工程存在不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的现象。

三是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分户供暖等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还不能完全妥善处理,群众*现象还时有发生。

四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影响了县城道路及部分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

五是“三创工作”进展不平衡,尤其是县城绿化、美化档次还很低,停留在平面的状态,没有立体的感觉,离国家园林城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

六是城市管理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缺乏长效的管理机制,社区工作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物业管理不够规范。

三、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一)尽快完成县城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认真做好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

一是要将完成的规划及时报请自治区建设厅审查,人大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尽快完成报批工作。二是要做好正在实施的各项建设工程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坚决杜绝不按规划进行建设的各种违规行为。三是认真做好各乡镇总体规划的监督执行和新建村庄规划的监察工作。四是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建项目的拆迁、测量和规划方案的评审工作。

(二)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

一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审批,强化服务理念,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意识,对全县的建设项目进行综合检查,确保全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三是要加大小城镇的改造建设力度。在全面完成洪广、立岗镇政府办公楼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道路改造、供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积极争取区、市小城镇改造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和资金投入,协调金贵、常信做好集镇改造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大力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进程。四是要认真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要认真抓好续建、新建住宅小区的工程质量,全面推进县城平房区的拆迁改造建设进度,抓紧时间完成西区污水泵站和兰山公园的改造建设,积极协调实施宁煤集团生活区建设和村庄搬迁。抓紧实施东区集中供热工程。五是进一步规范天然气的使用和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六是加强项目的抗震设防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能力和工程质量。

(三)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的招拍挂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要继续严格执行保护耕地的各项政策,严格控制养殖用地、林业用地和建设用地,杜绝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完善保护基本农田制度,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二是要密切关注县城和集镇规划区内违章建设动态,有效遏止乱占乱建行为。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区和集镇庄点的管理,确保“百户村庄”工程顺利推进。三是要全面掌握县城规划区内土地总体利用情况,对每一块土地价值做出科学的判断和分析,严格完善土地的招拍挂手续,最大限度的发挥土地的价值,为城乡建设聚集资金。四是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矿产资源开采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抓好贺兰某省麓我县境内的采砂整治工作。

乡镇环保工作半年总结范文6

镇党委、政府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将我镇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打算作一简要汇报。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时时突出发展主题,全力保持社会稳定,强化措施,自我加压,保持昂扬精神状态,用心落实,推动了全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上半年,全镇国内生产总值完成2.8亿元,同比增长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96亿元,同比增长34.6%,实现财政收入1113万元。

一是招商引资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招商引资成果不断扩大,有力壮大了全镇经济实力,改善了经济结构,促进了镇域经济的膨胀发展。今年以来,全镇共签定招商引资合同19个,已开工建设项目14个,6个项目建成投产,合同金额42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456万元,占全年计划的67%,实际利用境外资金130万美元,占年计划的87%,实现外贸出口171万美元,完成年任务的78%。

二是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加快推进工业化的切入点和支撑点,积极谋划大项目,争跑大项目,实施大项目。上半年,全镇共实施过千万元项目8个,其中,投资2.4亿元的祥西钢帘线项目,办公楼主体工程已完工,厂房正在建设中,开始订购设备;投资8亿元的50万吨复合不锈钢项目,已完成规划、环保批复、土地预审等手续;投资1.05亿元的方圆彩印项目一期6000平方米厂房已完成,一号生产线安装完毕。通过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了工业企业的规模化、产业化步伐,形成了以机械加工、建材、化工为龙头,纺织、彩印包装、食品饮料等为骨干的工业发展新格局。

三是民营经济规模总量进一步膨胀。立足资源优势和基础产业优势,,坚持龙头带动和产业带动,壮大企业群体,发展主导产业,推动了民营经济扩规模、上总量。今年上半年,全镇新发展企业34家,个体工商户312家,实现了规模与效益的同步增长,进一步增强了全镇的发展后劲和活力。

四是特色农业成效进一步显现。加大了调整和优化农业经济结构力度,坚持培植特色农业,加快发展高效农业,大力推进畜牧、林果和蔬菜产业化,农民收入有了大幅度增长。积极实施北郊园林开发,大力发展旅游特色农业,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新发展养殖小区一处,养殖大场4个,养殖大户28户。全镇农业结构调整步入了市场引导、政府服务、群众自愿的良性发展轨道。

五是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计划生育工作,坚持综合施治,积极推广“五网化”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深化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加对教育的投入,投资263万元新建乔屯联校,投资50余万元改造了甘泉小学和齐村中学等危房。完成新一轮城镇规划编制,铺装胜利西路、长安路路灯,整修排水设施,提高城镇化水平。积极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渴口—张庄11个村联片集中供水工程正在紧张施工。加强了医疗防保机构和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突出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实行领导公开接访和接访包案责任制,深入基层,及时掌握新动向,将各种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了全镇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

回顾上半年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是:经济总量偏小,综合实力不强,缺少辐射带动力强的骨干企业和利税大户;农业结构调整还没有形成产业化格局;财政增支因素多,压力大;经济发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优化;社会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扎实推进平安齐村建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治安防控,将平安创建延伸到村、企和学校。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建立完善预警、应急预案、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充分发挥和矛盾调处中心的作用,继续实行领导公开接访和包案责任制,推进工作“重心下移、责任下移”,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抓根本,及时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掌握工作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