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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价改革方案范文1
关键词: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管理能力;服务水平
1改革背景
江西是农业大省,也是我国粮食主产区之一。而大中型灌区粮食生产约占全省总量的40%以上,是我省保障粮食安全的主战场,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业从粗放经营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转变,劳动力从农业产业向非农业产业转移,对现行灌区管理模式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目前,我省大中型灌区仍存在管理模式单一、工程设施设备完好率不高、农业供水效率低下、运行维养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迫切需要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新灌区长效运行管理机制,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保障灌区水利工程长久良性运行,实现节水减排,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
2摸清底数
全省有效灌溉面积3055万亩,已建成水库工程10809座,其中:大型水库30座,中型水库262座,小型水库10517座;水闸工程11335座,泵站工程19974处。大中小型灌区18528座,其中:大中型灌区289座,有效灌溉面积1186.11万亩,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的38.82%。大型灌区1座灌区没有管护机构;111座重点中型灌区56座没有管护机构;206座一般中型灌区只有12座有专管机构;大部分灌区骨干工程均由乡镇代管,呈现管护主体“缺位”的现象。其次,作为南方丰水地区,工程管理和用水管理粗放,历来无计量传统,无计量经验,缺乏计量意识,未形成计量氛围。随着近年改革推进,我省部分地区启动安装了计量设施,但均存在布局缺规划、设计不合理、安装不科学、使用不经济适用等问题。
3建立问题清单
3.1灌区供水保障程度不高,水利基础设施薄弱
目前,灌区现状有效灌溉面积仅能达到设计灌溉面积的80%,骨干渠道(流量1m3/s以上干支渠道)防渗率约60%~80%,支渠防渗率约30%;而与骨干渠道相配套的斗渠以下末级渠系(含斗渠)以及渠系建筑物,工程维护和改造时不到位,输水效率较低。排水工程设施的建设欠账问题比较突出。
3.2灌区农业水价与工程运行维养成本相脱节
经调查数据统计分析得出,江西省大中型灌区现状农业供水价格大部分是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制定的,价格标准在10~25元/亩之间;经2019年全省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供水成本核算数据显示,供水成本价格在25~60元/亩之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每亩存在15~45元不等的差额,工程运行维养经费不足,工程维修养护不到位的现象依旧存在,灌区灌溉保障能力存在短板。
3.3灌区用水效率和效益偏低,供水计量手段缺乏
江西省正处于建设型社会向管理型社会转变的艰难过渡期,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与农业产值低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江西作为南方丰水地区,农田水利设施粗放管理与水资源粗放管理叠加,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尚未全面落实,干支渠主要分水口有闸无门,无闸无门现象较为普遍,计划供水和计量用水手段缺乏。
3.4灌区水生态水环境不容乐观,供用水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灌区内人民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农业生产,农业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产生的氮磷等污染物排放、农村农业废弃物向渠道随意丢弃;渠道水葫芦和垃圾淤积,导致灌区内塘堰湿地系统水体水质变差,严重影响着灌区居民的生命健康。
3.5灌区管护主体缺位,发展体制机制亟需突破
目前,大中型灌区中有灌区管理机构的灌区,由于历史原因,灌区水管理体制改革还未到位,存在包袱沉重,人浮于事,管理效率低下等一些问题、灌溉管理与服务基本上采取传统的方式,服务意识和能力比较薄弱,亟需建立一套适宜的体制机制对于深化农田水利改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4改革技术要点
4.1创新工程运行管护机制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化服务队伍承担水源工程、骨干工程的运行维养,实行农田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模式。制定《灌区推行管养分离的实施方案》,建立《灌区标准化管理奖惩管理办法》。以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为例,灌区采用“三步走”方式实行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改革。第一步:将省赣管局直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的渠堤草坪管理,日常水面管理,分水涵闸、机电设备集中性冬季维护保养,防汛春灌维护保养等内容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维修养护企业来实施。第二步:实行运维分离,将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渠堤日常维护保养、站院环境与卫生等内容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给维修养护企业来实施。第三步:水利工程全部的维修养护工作均实行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维修养护企业统一实施。
4.2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首先科学核算灌区供水成本,编制《灌区供水成本核算报告》;同时,灌区做到积极协调价格主管部门开展灌区成本监审,核定灌区骨干工程水价。其次,制定灌区农业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申请调整供水价格,价格监管部门召开农业供水成本水价听证会,制定农业供水执行水价。
4.3健全农业用水管理机制
(1)完善计量设施,实现供水可测可控编制《灌区供用水计量体系规划报告》。按照“统筹规划、合理设计、分期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建设完善灌区规模以上干支渠重要引水口、分水口、供用水分界断面等处供水计量设施,实现灌区斗口以上渠道全部供水计量。结合江西省水资源管理监测系统在全省的监测布局情况;同时结合十四五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设计量设施,明确计量设施的管理职责,取水、分水计量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由所属的灌区管理单位负责。(2)细化农业水权,科学合理调配供水。编制《灌区水量分配方案报告》。深入开展灌区调查摸底,掌握了解灌区水资源实际情况,分析研判灌区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等需求现状,明确农业用水初始水权,将用水指标细化分解,科学合理确定干渠取水总量和乡镇、村组用水总量。(3)优化水量调度,加强灌区用水管理。制定《灌区用水调度方案》。根据灌区用水需求,制定用水调度方案、进行水量分配。制定用水管理制度,可采取水费返补,与用水情况直接挂钩的方式,激励节水灌溉少取水,建立节约用水激励机制。在保障农业用水需求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生态等用水需求,鼓励灌区开展水权交易,推行水权的有偿转让,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实现供水的精准调度、精细管理。
4.4研发管理信息平台
结合灌区工程管理,工程建设、工程维养、用水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充实灌区业务管理系统,涵盖信息采集、量测水、水费计收、用水调度、排水排涝、工程情况、水价改革、项目建设情况等业务功能,研发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平台,提升灌区管理智能化水平,确保灌区供水稳定、安全,为广大用水户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5保障措施
5.1加强组织领导
灌区专管机构或地方人民政府作为农业水价综合主体,应成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办公室,建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人员责任分工,改革办公室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围绕改革的各项任务目标,细化时间节点和路线图,把握改革节奏和切入点,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5.2强化监督指导
完善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监督检查机制,落实管护职责,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督导调研,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程产权所有者和管护主体切实履行管护责任。推动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5.3营造良好氛围灌区应持续加强灌区改革的宣传培训,采用横幅、宣传手册、公示牌及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宣传,让用水户了解改革、支持改革,营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增强灌区节水设备、节水工艺、节水技术方面的宣传,强化灌区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6结语
农村水价改革方案范文2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全年价格工作主线。一是及时提出价格调控的政策建议。认真执行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定期向市委、政府报告价格运行情况,当好参谋助手;根据各县(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把握好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的时机和力度,避免集中出台,防止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二是做好价格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的监测,完善监测体系建设。继续做好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日报、周报、月报工作。要密切注视和分析预测粮油、肉禽蛋菜、农业生产资料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和运输价格的动态,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做出预警预报,加强监管。做好重大节假日市场价格监测工作。三是加强价格形势分析预测预警工作。加强对粮食、化肥、煤炭、石油、钢材、水泥、运输、房地产等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走势的分析预测。密切关注上游产品涨价对下游产品的影响,健全完善价格形势分析制度,研究分析价格运行态势。加强价格信息和价格形势的对外工作,在价格上涨达到一定程度时,向省物价局、市政府提出应对工作预案,必要时进行适度干预,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二、继续深化价格改革,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1、完善涉农价格政策。要防止粮食价格暴涨。继续做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产品价格行情工作。完善农资价格管理办法,防止农资价格过度上涨。配合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全面清理涉农收费,取消农民跨地区就业、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
2、争取电价优惠政策。发挥电价调整结构的作用,运用积极的价格政策促进电力建设,约束建设成本和电价水平,维护用电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3、全面推进水价改革。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保护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合理制定城市供水价格、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将农业供水各环节水价纳入政府价格监管范围,整顿水价秩序。
4、调整市、县(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省级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实际,兼顾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市、县(区)医疗服务价格水平。认真做好医疗价格改革方案出台后的监管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5、用足用活价格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政策的扶持和保证作用,积极参与各级政府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的前期调研工作,适时制定符合我市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充分利用价格(收费)承诺制度,向省物价局争取价格(收费)批文质押贷款政策。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项目建设和企业改革,用价格政策为我市招商引资提供支持。
6、积极疏导价格矛盾。适时适度地疏导城市供水、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危险废弃物处置等公用事业、公益价格矛盾,促进城市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三、整顿规范价格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加强涉农价格监管。要把涉农价格的监管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大事来抓,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强化农业基础地位。
2、整顿医药价格秩序。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措施,合理调整市、县(区)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收费比价关系。继续降低偏高的药品零售价格。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3、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督促落实“一费制”配套措施;继续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格控制择校生的招生比例和录取分数线。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禁止高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向学生收取违反国家规定的费用。研究制定民办教育收费政策,规范各类培训班收费。
4、加强和改进收费管理。全面清理地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的收费,完善收费项目和标准管理办法,加强收费标准成本审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改进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推进落实城市各行业收费公示制度。
5、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完善以基准地价为主调控引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制度。加强土地、房地产交易、物业服务价格(收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管理。规范农村集体上地征用过程中的价格行为。
6、规范中介服务价格。整顿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标准,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建立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协调制度,加强对门票价格的协调指导,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创造良好价格环境
1、加大对重要商品、重点行业价格检查力度。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稳定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用水、用电价格。开展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检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乱收费问题,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和教育收费秩序。加强煤、电、油、运市场价格巡查,强化对放开价格的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证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
2、开展市场不正当价格行为检查。严厉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防止价格异常波动。
3、开展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继续深入开展“价格信得过”、“价格诚信单位”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提高公众认知度;研究建立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适时开展经营者价格信用等级评价;进一步加大经营者价格诚信宣传力度。
4、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继续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开展“百城万店诚实标价”活动,切实提高专业市场、个体经营户明码标价率,提高明码标价覆盖面和准确度,维护公平竞争。
5、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健全价格举报工作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价格异动信息上报制度、内部考核奖励办法等各项工作规范,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6、因地制宜开展检查。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有选择、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技术监督收费。国土资源收费、电信资费、环保收费、就业和再就业收费等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
五、加强价格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结合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体制。制定和完善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制度,健全案卷管理制度,继续落实价格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推行价格行政执法回访制度,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完善成本监审制度,加快制定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成本核算办法,规范成本监审工作程序。建立成本监审工作考核评比制度。逐步实现成本监审工作信息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立宣传工作制度,加强对重大价格政策出台前的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疏通宣传渠道,争取各方面对价格工作的支持,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六、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1、加强重要价格问题调查研究工作。提出保持物价基本稳定的调控措施,深入研究公用事业价格监管、行政收费管理、经济增长与物价上涨的关系,深入研究对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如何引导和干预、价格干部队伍建设等问题。
农村水价改革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整合归并既有资源,合理设置管理机构,统一规范运营机制,着力提升水务经营及服务管理水平,加快实现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目标。
二、工作部署
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总体按照“统一部署,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稳妥实施”的原则开展,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全面建立起由水务集团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供水的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机制。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试点阶段。2010年底前,完成洲泉镇(含原由洲泉永秀供水服务站管理的大麻镇黎明村)范围内的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探明方向,积累经验,完善机制,为全面推进改革打好基础。
(二)扩面阶段。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11年底前,完成对具备“完成三级管网改造,全部封闭深井”这一基本条件的镇(街道)的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符合条件的镇(街道)必须在实施改革前一年的四季度排出改革计划。
(三)提升阶段。2012年底前,力争全面完成全市剩余镇(街道)的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扫尾工作。当前尚未具备改革条件的镇(街道)要抓紧实施三级管网改造工作,并同步封闭深井,为加快推进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三、改革措施
(一)资产处置
1.被接管的二级供水企业相关资产的产权原则上保持不变,原债权和债务由所在镇(街道)负责处置,管网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移交给水务集团,并由水务集团承担管网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责任。
2.待全市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完成后,由市国资办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本次改革中涉及的管网资产进行全面清理评估后,统一办理移交及划转手续,入水务集团固定资产。
(二)人员处理
纳入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范围的人员由水务集团以镇(街道)为单位,以各镇(街道)立户水表总量为基数,按1500只水表录用1人核定。改革前镇(街道)现有从事供水经营管理的人员在按程序录用后由水务集团负责安置,未录用人员由所在镇(街道)负责处置。
1.录用资格。2010年5月底前,经市人事局会同国资办、水务集团认定的,在原二级供水服务站从事供水经营管理工作的313名在职职工(含行政村管理人员)。其中:男性职工年龄必须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女性职工年龄必须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职工年龄核定截止期以各镇(街道)实施改革前一年的12月31日为基准日。
2.录用办法。(1)以镇(街道)为单位,由市人事局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组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市人事局牵头,会同国资办、水务集团及所在镇(街道)另行制定。(2)对考核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的人员,由市人事局会同水务集团及所在镇(街道)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3)录用的人员经市人事局、水务集团政审合格后最终确定,并由市人事局会同水务集团及所在镇(街道)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3.人员管理。本次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新录用的人员为水务集团所属凤栖自来水有限公司下设供水服务站编制。供水服务站编制人员以属地安排为原则,即所录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原先所在镇(街道);工作上由水务集团统一安排,待遇上严格遵照混岗不动编的原则。
4.录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详见附件。
(三)水价执行标准
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完成后,由水务集团直接抄表到户,水价按城镇供水一级管理价格执行。
(四)遗留问题处置
在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过程中涉及因各种历史原因造成的遗留问题(如部分农户用水由周边污染企业补贴水费或免费用水、部分未装表用水等),必须由所在镇(街道)在水务集团接管前妥善处置完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推动。为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市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由市监察、发改、财政(国资)、人事、规划建设、审计、水务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改革工作。各镇(街道)必须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本镇(街道)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班子,落实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工作。
农村水价改革方案范文4
关键词 CGE模型;水价;北京
中图分类号 D922.6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7)05-0070-05
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缺水成为北京市面临的严重问题。由于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北京市对用水量和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还在不断提高。但受污染和地下水位下降的影响,北京水资源可利用量在短期内还无法增加,当务之急是遏止用水需求的快速增长。北京市供水价格长期以来一直偏低,很不利于节约和高效用水。因此,改革水价十分必要。
短期内水价的提高直接使用水户的支出增加,能促使用水户采取某些措施来弥补增加的支出。这些措施可能包括使用节水技术、削减产量、降低人工或其他成本等,但最有效的办法是如何减少水资源消耗。由于用水户之间存在着社会生产和消费的联系纽带,因此,某一用水户的行动会产生连带影响。众多用水户同时产生的这种连带影响最终会影响到地区的产出和消费结构。为了使影响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需要评估提高水价产生的影响,明确哪些用水户受到的影响最大,对它们而言水价涨幅是否合适。为达到此目的,本文以北京市开展实例研究,建立了北京市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GE,Computable General Equilibrium)及其改进模型,衡量各生产部门对水价的承受能力,评价水价改革的经济影响。
1 CGE模型的构建
北京CGE模型采用封闭经济框架假设建立各方程[1]。模型包括六个生产部门,即: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其他服务业。下文将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业简称为交通业,将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简称为商业和两种生产要素(资本和劳动力),同时假设资本不能在部门间自由流动。模型采用凯恩斯闭合,即假设劳动力市场可能不均衡,存在失业。这样建立起来的不涉及部门用水和水价的CGE模型,这里称之为基础模型。通过对基础模型的应用和改进来评估各生产部门对水价的承受能力以及水价改革的经济影响。
1.1 水价水平评估
由于生产技术、产品、资源消耗、效益等方面的差别,同一水价对不同生产部门来说其相对高低水平也是各不相同的。对某个部门而言,单方水边际效益是该部门水价可能调整到的极限,也就是该部门水价承受能力的上限。部门水价与边际效益的比值,表示该部门水价水平的相对高低,也就是水价对该部门的“胁迫”程度。
借鉴文献[2]的方法,为计算各生产部门单方水的边际效益,先对基础模型求均衡解。得到均衡解后,依次调整某一部门的供水量,计算供水量变化后部门净产值的变化。将部门净产值的变化值除以部门供水量的变化值,即得到单方水对该部门净产值的边际效益。
1.2 水价改革影响力评估
水价改革后,必然会使原先的收入分配结构发生变化。在经济系统中,消费、储蓄等都是与收入直接相关的。由于这些相关因素间的传递效应,水价的变化会对部门收入、产出、投资等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假设水价改革只对收入产生直接影响,而不对支出产生直接影响,同时假设水价提高后目前的直接消耗系数保持不变。为评估水价改革的影响,需要对模型中描述居民支出、生产部门收入和政府收入的方程加以改进。
1.2.1 居民支出
水费支出等于水价与用水量的乘积。水价提高会促进人均用水量的下降,但收入的增长却会增加人均用水量。因此,考虑了水价因素的人均年用水量如式(1)所示。
居民支出等于居民收入减去水费支出的差。假设其他支出占居民支出的比例不随水价变化而改变。这里要注意的是,在计算用于购买工业部门产品的支出占居民支出的比例时,购买支出中应减去水费支出。
1.2.2 生产部门收入
严 冬等:利用CGE模型评价水价改革的影响力――以北京市为例生产部门水价提高后,会降低单位产值用水量。但部门总产值的增加,却会增大部门的用水总量。此外,由于所有的水费都是支付给供水部门的,而供水部门属于工业,所以工业自身既交纳水费,也获得水费收入。而其他生产部门则只交纳水费。
暂时先不考虑工业生产部门得到的水费收入。由于水费支出已经反映在现有的投入产出表、也就是生产成本中,所以生产部门收入受水费改革的影响如式(2)所示。
1.3 数据
1.3.1 经济数据
基础模型主要依托北京市1996年的六部门投入产出表来取得数据。这六个部门也就是本文建立的北京CGE模型所划分的六个生产部门。按照该投入产出表,确定各部门总产值、税率、工资总额等。同时假定水费收入的税率等于工业生产部门的税率。相应的,其他数据也采用北京市1996年份数据,如各部门劳动力数据来自《中国劳动统计年鉴1997》[3],北京市居民消费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1997》[4],数据按六部门的再归类。
1.3.2 水价数据
1.3.3 用水量数据
需要确定单位产值用水量、人均用水量等用水需求数据。居民人均用水量数据也来自文献[5],农业和工业生产部门万元产值用水量根据农业总用水量和农业总产值推算,而农业和工业总用水量数据来自《1996年水资源公报》[8]。其余四个生产部门没有万元产值用水量数据,因此将文献[8]提供的1996年北京总用水量减去农业、工业和居民用水量后数值作为其余四个部门总用水量。依靠文献[9]提供的建筑业与第三产业(即部门4,5和6)在万元产值用水量上的比例关系,在四部门用水总量固定前提下,得到建筑业和第三产业的万元产值用水量(部门4,5,6的万元产值用水量在模型中被设定为是一样的)。
1.3.4 弹性数据
居民人均用水量对水价和居民人均收入的弹性分别等于-0.164和0.388[5],工业总用水量对总产值的弹性等于0.379[10],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对水价的弹性等于-0.395[5]。其他五个生产部门没有有关弹性的数据。文献[11]计算了沿黄河灌区农业单位面积用水量对水价的弹性,可作为借鉴。考虑到弹性尽量不要高估,同时假设农业万元产值用水量与农业单位面积用水量之间是线性关系,本文模型取北京市农业万元产值用水量对水价的弹性是-0.571。至于总用水量对总产值的弹性则假定其等于工业。建筑业与工业同属第二产业,取其弹性都与工业一致。第三产业部门万元产值用水量对水价的弹性取居民人均用水量和万元产值用水量对水价弹性的平均值,等于-0.279 5,第三产业部门总用水量对总产值的弹性也取居民人均用水量对人均收入和工业总用水量对总产值弹性的平均值,等于0.383 5。
2 结果与分析
2.1 水价水平
在调整某一生产部门年用水量的上限时,其他五个部门的供水量上限保持不变。每个部门供水量上限的变化值设为减少100万m3。由此得到各部门单方水边际效益值见表1。表1中同时列出了1996、2003和2005年各部门单方水综合价格与其水边际效益的比值(百分比)。这里假设单方水边际效益从1996年以来没有发生变化。
由表1可见,在部门水价水平方面,不论在哪一年,工业水价水平总是最高,第三产业部门最低。从1996-2005年,各部门水价水平都有显著上升,除农业以外的五个部门基本都增加了6倍左右。部门间差别则有的增大,有的减小,但幅度都很小。
就单方水边际效益来说,第三产业最高,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业)次之。这说明第三产业部门对水价上涨的承受能力最强。但各部门水价水平高低与其供水效益并不相配,存在较大的差距。第二产业部门单方水边际效益只有第三产业部门的1/7~1/2,但水价水平却是第三产业的5~7倍。尽管10年来北京水价经过了多次调整,但这一情形仍然没有发生变化。
2.2 水价改革影响力
在经过改进的基础模型中,依次将居民或某一生产部门的综合水价增加1倍,同时保持其他部门水价不变。运行模型即可评价居民或某一生产部门水价提高的影响。本文这里只列出了水价提高后对价格水平、生产和用水量的影响。由于经济系统的结构和反应,不同部门水价提高的影响方式和程度存在明显差别,具体见表2。表2中,净产值指总产值扣除全部中间消耗后得到的生产增加值。总净产值是指六个生产部门的净产值之和。居民也作为一个部门列出,其部门用水量也就是居民用水量。单位用水量对生产部门而言就是万元产值用水量,对居民而言就年人均用水量。生产部门用水量指六个生产部门用水量之和,全部用水量是生产部门用水量和居民用水量之和。为便于比较,表2中列出的都是相对于未提高水价情况下的变化率。
(1)水价改革对价格的影响。水价改革对总体价格水平的影响微乎其微,居民水价改革的影响大于生产部门。具体到生产部门间的差别,任意一个生产部门水价的提高都使其他服务业价格水平增加,其余五个生产部门价格水平下降;居民水价提高则使交通业和其他服务业价格水平上升,其余四个生产部门价格水平下降。
(2)水价改革对生产的影响。生产部门水价提高增加了总净产值,其中工业水价的影响最大。具体到生产部门间的差别,任意一个生产部门水价的提高都使其他服务业部门的净产值增加,其余五个部门净产值下降。从影响幅度上看,工业最大,其他服务业次之,其他四部门接近。居民水价提高也使总净产值增加。具体到生产部门,则建筑业、交通业和其他服务业的净产值上升,其余三个部门则下降。由以上可见,其他服务业是支撑净产值提高的最主要生产部门。
从收入上看,政府收入由于水价提高而增加。生产部门收入则在生产水价提高时降低,在居民水价提高时增加。至于居民收入,其受生产部门水价的影响极小,主要还是受居民水价的影响。收入控制着支出和储蓄,进而影响投资。由于其他服务业占了生产部门、政府和居民的支出,以及投资的大部,所以它能从水价提高中获益。
可见,居民和工业部门水价改革对生产的影响最大。其他服务业部门总能从水价提高中受益。这尽管与模型结构的设计有关,但也说明水价改革是对收入分配的调整,对生产并非只有负作用,各生产部门必然会有得有失。
(3)水价改革对用水的影响。单位用水量和水价调整部门用水量显著下降,且降幅接近。极细微的降幅差别是由部门产值的变动引起的。这说明单位用水量对水价的弹性对用水量变化起决定作用。由于弹性设置的问题,工业和建筑业的降幅,以及交通业、商业和其他服务业的降幅,都很接近。而其他服务业由于产值上升,因此其用水量下降幅度在第三产业部门中是最低的。由于各部门用水量绝对值的不同,水价提高对用水总量的影响也有差别。
(4)水价改革对水费的影响。尽管用水量下降,但由于水价提高,所以水费支出都有所增加。居民增幅最大,第三产业次之,农业最小。水费增幅都大大低于水价增幅。水费增幅高低主要与弹性相关。弹性越小,水费支出增幅越大。
3 结 论
在数据方面,由于缺乏资料,建筑业、交通业、商业、其他服务业这四个部门的综合水价被设计为同工业一致。这里很可能产生了低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CGE模型应尽量细分行业部门,以减少综合水价设计的误差。另外,除工业和居民用水外,模型中其他部门的弹性都是假设的。这里显然存在明显的不确定性。对生产部门而言,其单位产值用水量对水价的弹性越大,说明其应对水价上升的能力越强,水价提高产生的经济影响就越低,节水效果就越显著。因此,对生产部门而言,应避免对该弹性的高估。对部门总用水量对总产值弹性来说,则应避免低估。
利用CGE模型,可以评价各行业水价水平的高低。从结果可见,各部门水价水平是极不平均的(这只是从总体上来说的,具体行业还需要具体分析),水价改革时应考虑到这一点。拉近各部门水价水平的差距(不包括农业)可作为水价改革方案设计的目标之一。
利用对收入方程做出改进的CGE模型,则可以评估水价改革对各行业生产和用水的影响。从结果可见,水价改革对某些部门的生产的确有不利影响,但影响幅度很小。更重要的是,水价改革能够促进某些部门的增长。因此,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来看待水价改革,不能仅仅只考虑其在短期内的不利影响。如果条件允许,将CGE模型所含部门进一步细化,从中区分出节水设备生产行业等可能从水价改革中受益的行业的话,会更细致地评价水价改革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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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价改革方案范文5
(二)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一是进一步清费、治乱、减负,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全面清理地方涉企收费,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对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规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减少管理类收费,完善资源环境类收费。清理规范计量检定、产品质量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收费,降低收费标准。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的二级收费公路收费工作,降低流通成本。优化消费环境,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降低质价不符、定价偏高的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鼓励旅游消费。取消电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研究电信资费非对称管制政策,促进电信市场竞争,减轻消费者负担;清理邮政资费及相关价格、收费项目,规范邮政资费管理。二是加快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节能减排。认真贯彻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确保实现改革的预期目标。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利用用电需求下滑电力供大于求的有利时机,推行竞价上网试点。鼓励大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协商确定电价。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简化电价分类。要积极试行多边交易电价。要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适当理顺国内天然气价格与进口气和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同时,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区燃气工业的影响,力争国家有关部门在一定时期,对燃气工业实行优惠气价。要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加强输配电价监管,逐步按成本加收益办法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价。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简化电价分类。研究测算合理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标杆电价,完善需求侧电价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合理制定和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适当提高水价偏低地区的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在末级渠系建设改造和计量设施配套的基础上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要加大环保收费改革力度。提高排污、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环保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缴率。三是创造良好市场价格环境,促进消费需求增长。要认真研究制定吸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落户我区的价格政策,为承接产业转移创造宽松的价格环境。逐步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实行与工业同网同价的电价、水价政策,支持服务业发展,扩大社会就业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农资价格政策,促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一是保障农民种植养殖收益。切实落实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按时完成中央按最低收购价每斤0.75元临时收储100万吨玉米的任务。稳定市场粮价,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密切关注生猪市场价格变动,适时启动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预案,减缓生猪生产和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完善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与农资综合直补标准联动机制。研究建立我区生猪、牛奶等主要农产品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反周期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生鲜乳价格协调机制,定期提出不同养殖模式,淡、旺季生鲜易参考价,在特殊情况下,制定生鲜乳收购最低保护价,以高于成本10-15%的价格收购生鲜乳。二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扩大绿色通道实施范围,所有收费公路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减轻农副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负担。完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积极运用多种调控手段,保障化肥市场供应,稳定化肥等农资价格。
(四)改善民生价格,共享改革成果。一是规范教育、有线电视等收费行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监管,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发生;稳定各级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民办学校收费项目。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在发展有线数字电视的同时,保障群众基本收视需要。二是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台医药价格改革各项配套政策,完善医药价格管理规章制度,改进价格核定方法,规范医药价格行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全面核定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继续降低部分矛盾突出的药品价格。在规范现行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基础上,积极研究对常见病、多发病等推行按病种收费的价格管理方式,减轻患者负担。加强医疗器械购销价格调查和监测,及时向社会价格信息,对流通环节加价率进行适当限制。三是改进房地产价格与收费监管。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密切关注房地产价格走势,及时提出政策建议;进一步规范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市场化进程;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力度,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审核。
(五)加强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一是加强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减负,开展强农惠农价格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突出对化肥等农资价格、惠农收费政策、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检查;围绕减轻企业负担,开展涉企收费、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检查;围绕保障价格改革顺利实施,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检查;围绕促进社会和谐,开展医药、教育、交通运输等价格收费检查。二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依法开展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整合反价格垄断执法资源。严厉打击低价倾销、行业自律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影响重大的不正当价格案件,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三是加强价格应急检查。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健全价格应急机制,完善价格应急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建立节假日市场巡查制度,及时处置倾向性、苗头性价格问题。
农村水价改革方案范文6
20*年是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改革攻坚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为构建和谐*提供体制保障,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攻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努力消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体制障碍,促使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改革的重点与分工
20*年,我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以深化国企和国资监管改革、农村改革为中心,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步伐,加快科技体制创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着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重点研究探索政府机构的重组与优化,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能分工,明确管理权责,创新管理方式(市编办牵头)。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精减行政审批环节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制订《*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做好*市“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建设工作(市发改局牵头)。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与中介组织分开,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市国资委、经贸局、发改局负责)。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市法制局牵头)。继续深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市编办、民政局牵头)。
2.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政策、稳步推进”的思路,以转换用人机制和完善用人制度为重点,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坚持分行业实施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尽快制订出台争取《*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意见》;探索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新途径(市人事局牵头)。
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争取尽快在全市全面铺开。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将市直二、三级预算单位逐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不断推进县、区改革试点,逐步确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财政管理中的基础地位。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不断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完善激励型财政体制,制定改革配套措施,推行“镇财县管镇用”改革试点(市财政局、发改局牵头)。
(二)深化国企改革,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1.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推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在董事会建设方面迈出重要步伐。进一步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实现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有机结合。学习借鉴各地实施国有资本金收缴和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快建立健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基本框架。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市国资委牵头)。
2.做好国企改制、重组、退市工作。对已确定改制的国有中小型企业,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一企一策等方式,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争取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退市的目标和任务(市国资委牵头)。
3.鼓励和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市科技局牵头)。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取多种手段,支持金融担保、创业辅导、技术创新、国际合作和人才培训等服务机构的发展。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市金融办、中小企业局负责)。
(三)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完善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坚持落实好土地承包政策,坚决维护农民自主经营的合法权益,尊重、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施土地流转规范操作,依法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及农村征地遗留问题(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有效监管和科学经营(市林业局、财政局牵头)。
2.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的政策。建立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健全乡村债务控制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努力构建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市农业局牵头)。
3.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抓住当前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联合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不断拓宽信用社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使其成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建立农村投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鼓励农户互助合作的信贷担保组织,组建多层次的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允许各层次担保机构之间开展反担保和再担保业务(市金融办牵头)。
4.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施“8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以市、县(区)就业训练中心、乡镇培训基地和技工学校为依托,充分发挥和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推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转移,通过小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乡镇企业等,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增加劳务收入,带动二、三产业和小城镇发展(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5.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市场经济主体。建设粮食宏观调控载体,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扩大粮食产业化经营,发展粮食订单收购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布局结构调整,利用粮食基础设施,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市粮食局牵头)。
6.继续推进农村价格改革,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完善农村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物价局牵头)。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形成扩大就业与发展经济良性互动的岗位开发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把当前行之有效的、专门的、过渡性的政策上升为长效性制度,形成一整套促进就业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稳妥地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新机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从劳动者需求出发,完善就业服务制度,建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区)和乡镇(街道)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的“九统一,一加强”建设,推进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和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开拓社会保险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做好以失地农民和计划生育纯二女户为保障对象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积累基本养老保险金,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行重点突破,重点解决高风险行业和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和城镇私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问题。积极研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救助机制,探索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五)完善市场功能,积极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1.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地方商业银行改革,提高地方商业银行竞争力。建立金融准备金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稳定协调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市金融办牵头)。
2.规范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加快发展产权市场,推进现代产权制度建设(市国资委牵头)。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市场,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稳步推进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继续规范发展人才市场(市人事局牵头)。
3.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推进流通方式创新,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适合新时期农村消费特点的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市经贸局牵头)。
4.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构建金融信用体系入手,加快建设统一、高效、规范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体系。加快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建立政府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市政府办公室牵头)。
5.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深化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改革,以行业协会民间化、中介组织市场化为突破口,按照“理顺体制、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扶持发展”的思路,建立行政机关宏观监管、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与中介机构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的发展。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管理条例》,研究制订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管理的办法(市经贸局牵头)。
(六)深化科教文卫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市科技局牵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市教育局、财政局牵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引导和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开展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监督(市卫生局牵头)。建立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市物价局牵头)。
三、推进改革的措施
(一)加强对改革的领导,为推进改革创造条件。市和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主动承担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积极推进改革。
(二)充分发挥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的作用,整合改革资源,建立改革专家咨询小组,吸收经济社会和政治法律方面的相关专家,参与改革的决策咨询评估,为推进改革提供决策参考。建立改革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必要时采取听证制度,以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
(三)积极开展改革试点。要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改革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新途径。
(四)加强改革经验的推广交流。完善经济体制改革联络员制度,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改革联络员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改革工作联系。没有改革联络员的县、区和部门要按《印发20*年*市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府〔20*〕64号)要求,确定改革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