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的实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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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的实质

城乡一体化的实质范文1

关键词:城乡教育一体化;城乡教育资源;师资队伍;农村教师补充

中图分类号:G4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9-0178-02

一、解读城乡教育一体化

城乡教育一体化是乡村、城市打破城乡二元的教育体制,形成整体化的教育系统,实现教育领域的城乡和谐发展、优质发展,并通过教育传承、分享和发展人类共同的文化成果。其实质就是让居住在城市和农村的所有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在过程中,对于城市学校资源的优质化来讲,农村学校无论是从其硬件条件(如校园环境、教育设施设备等)还是从软件设施(如教育信念、师资水平、生源、教学质量等)方面均处于劣势,因此,农村教师的补充就成为城乡教育一体化的瓶颈。

二、城乡师资队伍的现状阐述

教育质量评价的核心表现在于教师的质量的提升和数量的不断扩大。我国城乡教育资源的差异不仅凸显在师生平均教育支出和教育教学环境的不均衡,同时还表现在城乡基础教育范围内的师资规划和编制上。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世界范围的教师教育发展,农村适龄儿童的锐减,及时缓解了农村教师短缺的问题。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统计,2007年我国城乡基础教育的教师和学生的比例,呈下降趋势,说明此阶段的城乡教育的差异性不强。当时的调查数据,正为此提供了数据依据,诸如:城市小学和农村小学的生师比分别为19.49:1和18.38:1,城乡普通初中的生师比分别为15.76:1和16.08:1(农村地区甚至好于城市),城乡普通高中的生师比分别是16.58:1和17.23:1。因此,可以看出,2007年的时候,我国的城乡教师在数量上以实现平衡。

城市和农村教师的差距在师资水平和教师专业素质等方面表现明显。2007年全国范围高中教师、初中、小学教师学历过关率已经分别达到90%、97%、99%。而在义务教育阶段,城乡教师的达标率差异不明显。但是高中阶段城市明显高于农村。事实上,在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标准提高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个更为深刻的问题,即农村教师所提高的学历基本上都是通过函授以及各类水平参差不齐的自学考试来获取的,这将不可避免出现教师在获取学历的过程中的避难就易现象[1],而在现行教育环境下,学历教育也日渐衰退。此外,城乡高学历教师差异非常明显,也因此,更加加剧了城乡教师水平的差异。城乡小学高学历教师比例相差26.77%,普通初中高学历教师比例城乡相差36.01%,高中阶段高学历教师比例普遍偏低,但城乡差异仍然清晰可见。

三、农村教师的补充政策解析

针对农村教师补充的现状,各级政府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应的调控措施。

2006年起,教育部对聘用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等问题,开始进行大规模收编及清退工作;国家推出了“特岗计划”“顶岗计划”“免费师范生政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培养计划”等诸多措施对中西部农村教师欠缺问题予以解决;针对农村教师培训问题,国家推出了农村教师培训计划;针对薪酬待遇问题,绩效工资将向农村倾斜,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到基层长期从教、终身从教[2]。对城乡教师流动问题,全国颁布了多种文件以解决此问题。2002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五”计划》、2004年颁布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05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指出需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全国有90%以上的省份都推出了教师城乡交流政策,让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农村教师择优进城,实现师资城乡区域互动[3]。

然而,以上政策虽然颁布了,但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却出现与政策本来目标相差甚远或者背道而驰的现象。也因此,这些政策都停于表面,流于形式,很多人只是形象地称为“红头文件”的走过场。在对农村尤其偏远山区吸引优秀毕业生、出色人才、并且长期在农村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并没有起实质性作用,只是暂时缓解了问题的发展,而农村教师的素质依旧偏低甚至出现了越来越低的惨淡局面。诸如关于西部教师补充的“特岗计划”、部署院校招收“免费师范生政策”、现有的城乡教师交流等措施,都是所有教师被动地接受,没有实现农村和城市教师发展的双赢,没有凸显他们的比较优势和互补优势。也因此,这些政策没有落到实处,只是一份成型文件而已。

四、农村教师补充的可能解决策略

(一)拓展教师补充政策视域

近年来,我国创新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成效显著,全国各地通过支教、返聘、送教等多种形式,使农村教师的培养补充机制有了成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四部分,在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方面,明确提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当教师。”[4]

然而,从客观上讲,在中国现实的教育语境下,并没有从根本上形成健全和稳定的教师补充机制。尤其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背景下,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的问题日益凸显。于是才有政府的政策挽救和帮扶。目前,仍然存在城市的教师资源过剩和农村教师资源短缺的区域内矛盾。尤其在农村出现了更为奇异和怪诞的现象,即优秀的教师无法补充,而相比较差的教师又继续盘根于农村。于是,有专家学者指出,教师初次和再次分配,在城乡教育一体化的进程中,既可以实现城市教师的合理配置又可以实现农村教师补充的有效性。

(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内容

第一,落实城乡教师同工同酬,甚至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要高于城市教师。这是农村教师坚守岗位的物质保障。同时国家的政策要向农村倾斜。满足农村教师的物质需求,形成比较优势。除此,还可设置多层次的农村教师荣誉称号。吸引更多地有志青年去农村从教,并建立相适应的评价、考核、晋升制度,使得农村教师的薪酬待遇和个人发展机会更为切实和殷实。第二,适时修订现行的中小学教师编制制度。改革城市教师编制的臃肿,农村教师尤其偏远山区教师稀少的现状,编制须向农村地区大力倾斜。有学者指出,农村教师的补充应当以学校为单位制定教师编制。学校才是素质教育的直接实践机构,教师编制要服从教育工作实际的要求,就应该以学校为单位核定[5]。第三,完善教师补充机制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加强完善合理适当的退出机制,在城乡教育一体化的视角下,最棘手的是如何对待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有研究专员解释,代课教师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于编制制度问题造成的民办教师、无编制师范院校毕业生等,第二类是部分偏远农村由于生存条件较差,语言、文化的隔阂等原因无法接纳来自外地的人员从教,从本地聘用受过教育的,还可以识字的人作为教师[6]。前者,却因农村教师编制紧张,教育部门可以制定流动补充机制,实现合同管理。其最终还是政府责任,因此,政府在相关政策上必须惠顾。后者,应当适时保留,采用定向生源、城乡派遣等方法逐步对调。

(三)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农村教育的提高核心在教师,难度和重点也在教师。在农村目前生源急剧下降、校舍合并加速的困境中,大范围内引进新教师,已经困难重重。因此,发觉现有教师潜力、提高现有教师素质成为当下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主题和关键。一是以师德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教师行为规范。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普及教育活动,号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为师精神,引导广大教师心甘情愿扎根农村、服务农村教育,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农村优秀教师。二是多方式培训教师。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通过互联网、卫星电视、视频等方式,为农村教师传递新的教育理念,解读现行的教育政策,为农村中小学教师提供高水平、专业性、针对性的培训。三是抓住特岗教师配置和城乡教师交流的机会,充分发挥城市和农村各自学校的资源优势进行校本培训,大幅度提高培训质量。尤其是要加强中小学新课程改革的培训工作,提高教师对新课程改革的认知能力和践行能力,全方位深入地推进农村新课程改革和实施。

(四)制定长期流动的规划

政府尤其当地教育部门应针对农村现实状况制定一个长期的教师补充规划。遵循“以县”为单位,根据县级当前教师编制、学生和教师流失数量、乡镇财政状况、县域学校的布局规划、教师年龄结构、学科分层因素等,合理制定农村教师补充政策,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提供充裕的教师数量和质量,是保证分配足额与合理的基本条件。其次,出台教师补充的总领性文件。各级政府对农村教师的补充与稳定要通过制订规范性文件,根据当地农村实际情况将农村教师补充的条件、程序、方式、渠道以公文的形式确立。最后,建立健全农村教师补充的执行和监督机制。为杜绝教师补充过程中“人情”、“关系”等个人因素的介入,应明确人事、教育、计划等行政部门在农村教师补充与稳定工作中的职责,使农村教师补充与稳定在运行中,更加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把人才用到急需的岗位。

参考文献:

[1]转型期中国重大教育政策案例研究课题组.缩小差距——中国教育政策的重大命题[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16.

[2]周济.推行绩效工资吸引更多人到农村任教[J].教育发展研究,2009,(18).

[3]叶忠,王海英.教师城乡交流的成本收益分析[J].教育科学研究,2009,(2).

[4]佚名.我国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成效明显[J].中国农村教育,2008,(11).

城乡一体化的实质范文2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 镇村体系规划 编制方法

我国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80年代末期,在历史上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模式下,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出现,其中城乡规划方面重城轻乡的问题也日渐凸显。为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

城乡一体化既是城镇化的最高阶段,也是乡村现代化的最高境界,是城乡现代化的交融过程。在此背景下,笔者认为县域镇村体系规划从内容上应突破传统的编制方法。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制定合理的城镇化发展战略,使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并驾齐驱。

按照“城市现代化、乡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标准,遵循统筹城乡、生态优先、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就近集中、保护资源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确定城镇化发展战略,提出规划期内应采用适度集中,多极多点的发展模式。在做大做强县城的同时,科学划定县域内中心镇、中心村,增强县城及中心镇的辐射作用,引导城、镇、村协调发展,逐步形成县城、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和基层村的空间布局结构,划定重点区域和重点城镇发展策略,实现“城、镇、村”彼此联结的城镇发展格局。

其次,合理划定县域空间管制区域,界定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提出各分区资源有效利用的限制和引导措施。

为了引导和控制县域各类资源整合利用,统筹规划城乡空间、建设空间与非建设空间,空间管制日益成为各级规划的重要内容。空间管制作为一种有效而适宜的资源配置调节方式,目的在于按照不同地区的资源开发条件、空间特点,将县域内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通过划定区域内不同建设发展特性的类型区,制定其分区开发标准和空间引导措施,从而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制定分区的原则: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保障城乡居民的生活和生产安全,将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灾害易发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等划定为禁止建设区;将一般农田保护区、蓄滞洪区、文物地下埋藏区和自然保护区的非核心区等划定为限制建设区;将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外的区域划定为适宜建设区。

第三,合理引导产业发展,使城乡产业结构一体化。

分析城乡产业现状特征及问题,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产业布局区域化,产业发展集群化,要素配置市场化的路子,提出一、二、三产业发展策略及区域布局方案,形成以农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促进工业向县城和较大的镇集中,防止“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最终建立完善的城乡经济发展联动机制,促进城乡产业互动发展。

县域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应为: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力。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服务结构促进服务业全面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优化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区域产业布局。

第四,统筹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化。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近年来,随着中央和省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实施,农村社会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由于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欠账太多,致使城乡差距仍然很大,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差距更为明显。因此,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城乡文化建设的均衡化,我们应在分析县域内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现状特征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确定城乡公益性公共设施体系,制定县城、镇、村公益性公共设施配置标准,进行教育、卫生资源空间布局,提出城乡全覆盖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政策措施。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促使全县范围内公共眼务设施均衡化,并从就业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城乡一体化的实质范文3

关键词:通信工程;项目监理;组织管理模式

1.引言

建设工程监理属于项目管理在建设工程领域中的应用领域,它是现代工程技术、经济学、管理学理论和工程项目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在西方发达国家,建设工程监理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和完善已经日趋成熟,并以经济上的明显效益而在各发达的工业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实践证明,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对于提高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缩短建设周期、节约建设资金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论文主要结合通信工程一体化项目的监理组织管理展开分析探讨,以期从中找到合理有效可靠的通信工程项目的监理组织与管理模式及经验,并以此和广大同行分享。

2.我国现行的项目工程监理组织模式分析

(1) 平行承发包模式

该模式下的监理模式有以下两种主要形式:

① 业主委托一家监理单位监理

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制委托一家监理单位为其进行监理服务。这种模式要求被委托的监理单位应该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能力,并能做好全面规划工作。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部可以组建多个监理分支机构对各程建单位分别实施监理。在具体的监理过程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做好总体协调工作,加强横向联系,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运行。

② 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监理

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为其进行监理服务。采用这种模式,业主分别委托几家监理单位针对不同的承建单位实施监理。由于业主分别与多个监理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所以各监理单位之间的相互协作与配合需要业主进行协调。采用这种模式,监理单位对象相对单一,便于管理。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被肢解,各监理单位各负其责,缺少一个建设工程进行总体规划与协调控制的监理单位。

(2) 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

对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业主可以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实施阶段全过程的监理,也可以分别按照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委托监理单位。前者的优点是监理单位可以对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统筹考虑,合理进行总体规划协调,更可使监理工程师掌握设计思路与设计意图,有利于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3) 项目总承包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模式下,一般宜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在这种模式下,监理工程师需具备较全面的知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4) 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下,一般宜委托一个监理单位进行监理,这样便于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总承包管理合同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分包等活动的监理。

3.通信工程项目监理组织管理模式探讨

3.1 现有监理模式中的问题

(1) 监理职责在其组织结构中得不到有效实现

组织结构设计共包括九个原则,其中第一条就是“层级原则”,这个原则要求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任务、职责和权限;自己在组织系统中处的位置,即上级是谁,下级是谁,对谁负责;自己的工作程序和渠道,从何处取得情报和信息,从何处取得需要的决策和指示,从何处取得所需要的合作等等。从各种监理模式的结构分析中可以看出,通信工程的建设监理和设计、承包、物资采购等业主其他合同主体处于同等组织层级上,也就是说,监理这一从事技术服务和工程管理的机构与业主的其他合同对象在合同地位上是平等的。监理的职责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但在这样的组织结构中,监理职能的实现是很困难的。

(2) 监理组织结构无法保证在设计阶段的有效控制

在上面所列的监理模式中,通信工程的建设监理与设计方同处于业主的箭线首端,所处的管理层次是对等的,从工程监理的实际来看,监理在施工阶段监理过程中,结合自身在设计方面的经验,仍能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以提高工程经济性,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承载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情况下,节约工程投资,但在现阶段,这只能局限在“建议”,设计人员具有是否接受建议的决定权,若非业主强烈要求,只要设计没有违规、违法,设计很难响应监理单位的变更建议,这会给项目建设带来一定的影响。国内现行通信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模式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我国通信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产生的背景和发展现状来看,是工程监理制度本身所造成的,在现行体制下暂时无法改变,但是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建设工程监理组织结构模式并发挥其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建设工程监理目标。

3.2 通信工程监理组织模式发展建议

项目监理部是监理公司承接监理业务后,依据监理合同派驻工程现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机构,是监理公司对外的窗口,项目监理部服务质量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监理公司的声誉。因此,监理公司做好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工作将是确保各种组织模式下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发挥组织有效性的外部关键因素之一。

① 推行监理项目的考核制度

监理单位要根据项目的目标责任制、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业绩、管理情况等进行季度检查、年度考核,定期做好对项目监理部考核、评比工作是监理公司管理好项目监理部的重要措施,也是确保项目监理部发挥组织有效性的重要因素。考评应通过参建各方对项目监理部的评价、监理资料的完整程度、单元工程优良率、监理人员出勤率等,作为评分标准,对各项目监理部进行打分考核、评比,对考评为优秀的项目监理部予以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监理部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予以整改并进行处罚。

② 监理单位应建立公平、完善的激励机制

根据行业评选办法、积极开展“优秀总监”、“先进监理工程师”的评选活动,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被评为“优秀总监,、“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同志给予奖励。这样有利于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有利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有利于树立以勇于负责、多作贡献的监理人员为榜样,共同搞好监理工作。

总之,建设工程监理运行重在过程管理,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和完善管理体系,减少管理的随意性、认真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激励所有人员齐心协力、同心同德、共同完成好监理任务。

4.结语

作为监理单位而言,为圆满完成监理服务合同,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搞好具体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项目组织的建设和管理,使其有效运行。要搞好建设工程监理的项目组织的建设和管理,首先,监理单位在组建建设项目监理部时应选择适宜的组织结构模式以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最大限度发挥组织结构模式的有效性,这对于实现建设监理目标具有关键意义和重大作用。其次,监理单位加强对基层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工作将是确保各种组织模式下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发挥组织有效性的外部关键因素之一。

参考文献:

[1] 边焕东.监理部进驻工地后首先重点解决的几个问题[J].建设工程监理,2003,(1):56-60.

城乡一体化的实质范文4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困境; 实现路径; 城乡一体化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2)02-155-03

“十二五规划”提出,要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这不仅是十二五期间而且是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共服务体系、如何通过制度建设保证这一体系长期、持续、高效的运行?是社会实践为理论研究提出的新课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城乡差距、地域差距和群体间差距日益显著,尤其是城乡差距,已成为影响农村进而影响整个国家发展的突出问题。要解决城乡差距,关键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一体化。学术界认为城乡一体化有两条实现路径,一是加快城镇化的步伐,通过提高城镇化率扩大公共服务体系的覆盖范围;二是把城市的公共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但是,这两条路径的成本太大。笔者认为,还有第三条路径,就是回归到制度层面,通过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一、构建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制度困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明显上升、能力明显增强。但当前,政府公共服务仍然呈现出“总体水平偏低、发展不平衡、效率低下、水平趋同”的基本特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依旧显著①。造成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的、客观的原因,有历史的、现实的原因,在笔者看来,最重要的原因是面临一系列的制度障碍。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曾指出:“制度化程度低下的政府不仅仅是一个弱的政府,而且是一个坏的政府”②,它无法履行市场监管、经济调节的职能,更不能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差距扩大就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具体来说,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面临的制度障碍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一)城乡二元体制

建国以来,我国制定了以城市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从而导致了所有的重要资源都集中于城市,城市逐渐成为经济中心、权力中心和利益中心。而国家把农村视为一个边沿地带,农村的发展停滞不前,城乡差距愈来愈大。相应地,在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上,政府也长期实行“城市偏向型”的非均衡制度安排,农村备受歧视。在这种歧视性的、非均衡的供给制度下,城乡居民在国防、外交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可以共享外,在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众多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不能享受平等的对待③。因此,这种城乡二元分治的经济社会体制造成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衡。

(二)政府职能缺失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职能日益扩大;与此同时,也出现政府职能 “错位、缺位、越位”的现象。政府的职能应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做相应的调整,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应该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职能。但是当前,在政府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经济建设类指标占据了大部分,尤其是乡镇政府,将招商引资作为考核的重头戏,这势必会导致地方政府将经济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盲目地追逐GDP,忽视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

(三)参与机制不健全

根据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可以将公共服务分为纯公共服务和准公共服务。纯公共服务应该完全由政府提供。准公共服务可以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将一部分让与市场或者社会。根据财政分权理论,中央政府负责全国性的公共服务的供给,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性的公共服务的提供,跨区域性的公共服务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提供。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缺位,责任不清,自上而下的供给机制根本无法满足真正的需求。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两套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城市的公共服务完全由政府提供,政府资金充足,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迅速,而农村的大部分公共服务由村民自身承担,虽然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但是扶持的力度有限、资金分散,又因为多种原因层层截留,最后真正用于农村公共服务的资金所剩无几,因此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停滞不前。

(四)公共财政体制不合理

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实行分税制后,国家将财权集中到中央,而将更多的事权转嫁给地方,这种不对称的事权与财权的配置导致地方政府出现公共财政危机。2006年,中央又取消《农业税条例》,废除“农业四税”,使基层政府的收入锐减,面临“无米之炊”的困境。针对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称,我国实行转移支付制度,用以调节收入再分配、均衡府际间财政能力,但是由于实行效率低下,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例如,一般性转移支付可以均衡各地政府的财力,但目前我国一般性转移支付只占转移支付总额的10%,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大,约占转移支付总额的30%,但是它的支配权在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在分配资金的时候往往是出于政治因素的考虑,从而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税收返还的总额约占转移支付的三分之一,中央对地方上缴的税收按基期年如数返还,上缴越多的地方政府分到的钱越多,上缴越少的地方政府分到的钱越少,这势必加重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的差距。

二、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实现路径

针对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存在的制度障碍,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一体化。

(一)打破城乡二元体制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体化要求全体公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均等、规则公平、结果大体相等。要改变城乡间的不平等待遇,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通过立法在制度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使得农民的公民资格实至名归、宪法所赋予的平等权利真正实现。(二)加快城镇化的进程。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到2011年末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了51.27%,首次超过50%,应该继续保持这种良好的增长态势。(三)坚持“以城带乡”的方针。国家在政策上应该多向农村倾斜,增加农村公共服务的投资比重;同时,城市应该援助农村,与农村共享义务教务、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总之,一定要打破“城乡分治”的结构,促使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与城市一样健康、快速地发展。

(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在实践中,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还存在某种程度的“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还没有从传统的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因此,明确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加快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所在。1.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体系。长期以来,我们奉行以GDP、财税收入、招商引资等硬指标来考核地方政府的政绩,这种硬性指标会导致官员将大多数的精力都集中在经济重量和财政收入方面,而忽视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笔者认为,应该改革政府的绩效考核机制,将社会发展指标、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纳入到干部的绩效考核中去,以形成正确的绩效观。2.建立基本公共服务问责机制。科学、合理的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体系的实施需要问责机制的保障,将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府官员选拨、任用和内部激励的依据之一,对于不能有效地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地方官员,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三)实现供给主体多样化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供给渠道和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可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笔者认为,可以针对公共产品的不同性质,构建多元化的农村基本公共产品供给体系,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主体协同互动的公共服务提供格局。对于纯公共产品,如农村的水利设施等,可以由政府全额支付;对于准公共产品,政府可以通过付费、补贴或购买的方式让私人组织和民间组织参与供给;对于近乎私人产品的公共产品,可以采用“谁付费、谁收益、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引入市场化的供给方式。在众多的供给模式中,笔者认为浙江大学郁建兴教授提出的“公共服务供给的复合模型”是一个亮点。在公共服务供给中,从政府自己生产到服务,到服务外包,发动社会和市场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再到复杂的混合式供给,公共服务的参与方之间经历了两次分工;第一次分工是将公共服务规划者和生产者进行分离,我们称之为公共服务的第一次分工;服务的规划者一般指政府,在初次分工中,政府可以不再担任服务生产者的角色,而是将生产职能划分出去,政府活动范围是转拨资金、制定政策和监督管理;服务生产者可以自己直接生产服务,生产者除了生产之外,还需要进行监督管理和整合资源④。如果服务生产者不能生产相关的服务,可以整合其他服务资源来生产,例如可以选择公民、企业、社会组织或者其他政府,间接满足服务需求。这一个过程,就是“公共服务生产的第二次分工”。

图一:公共服务供给的复合模型

资料来源:郁建兴、吴玉霞:《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学术月刊》2009年12月第41卷.

(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当前,我国的公共财政体制也存在诸多问题,可以通过提高地方政府财政供给能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完善现行的公共财政体制。

1.提高地方政府财政供给能力

地方政府的支出分为日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往往资本性支出占支出总额的大部分。资本性支出的投资项目,例如农村的基础设施,具有规模大、风险小,但收益慢的特征,单靠地方政府的税收难以满足资金筹集的需要,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筹集资金。我国现行的财政体制是高度集中,只有中央政府才有发行债券的权力。随着分税制的不断改革,地方政府拥有了相对独立的事权和财权,相应地,地方政府也应该具有一定的选择本级政府收入来源和结构的权利⑤。因此,应该赋予地方政府权债券,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债券等市场化的手段筹集集资,增强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

2.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重要的财政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以均衡不同区域和不同层级政府的财政收入,缩小城乡和区域的差距。1.增加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的比重。对于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地方政府拥有支配权,可以投入到当地最薄弱的公共服务领域。但是当前,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只占总额的10%,分配到地方政府的资金有限,又由于种种原因,真正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的少之甚少。所以,应该增加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的比重,使地方政府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2.规范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当前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占总额的30%左右,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运行不规范,并不能发挥专项财政转移支付的作用。中央政府往往基于政治因素和利益驱动,将大部分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投入到高铁等领域,致使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少之又少。因此,应该对列入专项转移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一定的审批程序,同时还要实施听证制度,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3.实施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

当前,我国实行的是纵向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解决财政在不同级别的政府间的平均分配。但是,我国中西部地区间的差距明显,如果单靠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纵向财政转移支付,很难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因此,可以结合横向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促进公共服务在区域间的均衡发展。

注释:

①施芳.学术界首次全面评估我国公共服务绩效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严重不足[N].人民日报,2007-04-17(10).

②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三联书店,1995.

③张文礼,王达梅.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缩小贫富差距[J].甘肃社会科学,2007,(6).

④郁建兴,吴玉霞.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一个新的分析框架[J].学术月刊2009,12.

⑤庞力.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制度研究[D].长沙:湖南农业大学,2010.

参考文献:

[1]奥斯特罗姆,菲尼,皮希特.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2]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三联书店,1993.

[3]奥斯特罗姆等.公共服务与制度建构[M].上海:三联书店,2000.

[4]林万龙.中国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城乡一体化的实质范文5

论文摘要: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要求教师除了要有教育教学能力外,还必须具有实践经验和应用能力。高职院校要依据“双师型”教师的内涵、素质以及特征,采取多种方法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高等职业教育对师资的要求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院校的教师除了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外,更必须具有实践经验和应用能力。对于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来说,为了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必须重视“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

一、“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高职教育的“双师型”教师:一是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首先应该是一个合格的高校教师,应取得《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具有进行专业理论或文化知识传授的教育教学能力。其次,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还应该具有本专业在基层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实际工作经历,具有指导本专业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能力。

具体地说,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应具有这样几方面的素质川:(1)应了解并掌握所授专业相对应行业的应用技术动态,能够通过专业授课、实验、实训、实习,使学生掌握就业岗位所需的应用技术和职业技能。(2)应具备“三动手”—肯动手、勤动手、会动手的操作习惯和实践修养,引领学生走“从书本到实践,再从实践到书本”的技能提升之路。(3)能够教育学生形成相关行业的职业素养,如操作人员的“认真、一丝不苟”的作风,维修人员的“不怕苦、不怕脏”的品质等。(4)能够通过应用项目的研究和应用技术的创新等活动,培养学生的技术创新、技术革新意识和能力。

二、“双师型”教师的特征

高职教育“双师型”教师的特征主要体现在“知识结构、素质结构和能力结构”三个方面(1)知识结构。高职教育的教师除了要熟练掌握本专业职业岗位的知识、技术、技能外,还要熟悉相关专业、行业的知识、技术、技能,并能相互渗透、融合和转化。(2)素质结构。作为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质,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必须具有与他人合作的精神,必须具有敬业精神。(3)能力结构。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师应具备教学能力、操作能力、科技创新能力。

只有具备了“知识结构、素质结构和能力结构”,才能胜任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重任。

三、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1“双师型”师资队伍现状

目前,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的教师,原来主要从事开放本、专科和普通专科“机电一体化专业”的教学,都是毕业于普通高校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研究生占83%,都具备讲师以上职称,还有教授和副教授,具有较强的理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学院成立之初,已意识到教师必须具备“双师型”的要求,及时选派教师赴国外进修学习,或到国内示范性高职院校学习提高。经过几年的努力,部分教师基本具备了“双师型”教师的素质,但还有不少教师未达到要求,他们所缺乏的主要是实践经验与动手操作能力,这成为制约高职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瓶颈,也将影响“机电一体化专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形成,对学生就业产生不利的影响。

2.“机电一体化专业”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如何建立“机电一体化专业”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尽快地帮助教师丰富实践经验,提高相关的动手操作能力,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机电一体化专业”的教师,尤其是专业课的教师,除了要具有电子技术与计算机应用基础、机械设计与制造、信息技术与控制等三个方面的理论学术水平外,还应具有较为丰富的机电设备、机电产品、机电一体化系统等动手操作能力。

针对目前“双师型”师资队伍的现状,笔者提出建设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议。

(1)鼓励更多在职教师提升学历层次

虽然“双师型”教师要注重实践和动手操作能力,但教师的理论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这对“机电一体化专业”的教师尤为重要。学院应在政策上更加宽松,鼓励并支持更多的在职教师提高学历层次,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促进教师学历水平和学术水平全面提高,使教师学历结构更加合理,提升“双师型”的含金量。

(2)选派骨干教师到国内外同类学校进修学习

针对“机电一体化专业”的培养方向,选派骨干教师去发达国家或国内示范性同类学校对口专业进修学习,学习先进的办学理念,学习如何进行实践环节的教学,进而形成我们自己的特色。

(3)加强岗前培训,积极推行上岗职业资格证书制

作为高等职业院校的“双师型”教师,理论素质是必备的条件之一,非师范院校毕业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高等教育学》《心理学》等作为高校教师必修的四门课程的岗前培训,以便具有一套较完整的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更好地适应教书育人的工作要求。同时,“机电一体化专业”的“双师型”教师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教学工作相适应的实践工作经历或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建议新招聘来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到有一定规模的机床厂、自动化生产企业等对口基层实习锻炼一年以上,以积累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并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上岗证或专业技术等级证,把获证与实际技能锻炼有机结合起来。 (4)直接到企业锻炼,提高实践能力

对未经过基层实践锻炼的在职青年教师,也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与方案,安排他们到有一定规模的机床厂、自动化生产企业等对口基层单位进行锻炼。要求他们和企业的技术人员一道,直接参与企业的新产品开发研制和老产品的技术改造,在生产一线进行锻炼与培训,提高实践能力。同时,也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或专业技术等级证。

(5)利用实习、实训机会,进行传、帮、带

对于“机电一体化专业”而言,实践性环节较多,教研室可以安排已达“双师型”要求的教师帮助未达“双师型”要求的教师,利用实习、实训等操作机会进行传、帮、带。

(6)加强校企合作,聘请工程技术、管理等一线兼职教师

随着世界经济、科技与教育的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与社会的合作已成为共识。通过校企合作,使教师在合作中获取企业先进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为实现教学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可以直接聘请企业中的工程技术、管理等一线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指导学生,为用人单位培养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目前正在与德国西门子公司商谈合作共建实验实训室事宜,这为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双师型”教师作了积极的准备。

(7)在分配制度上给予政策倾斜

对于具备“双师型”要求的教师,在分配制度上给予政策倾斜,如增加校内津贴等。

(8)尽快制定“双师型”教师的职称评审标准

目前,学院还没有较为完善的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系列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职称仍用“普通本科标准”。其实,这仅仅适合于对教师学术水平的评价,对高职教师怎样才算具有较高的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却没有一个令大家满意的标准。如不能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势必影响“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学院可以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做出的许多相关指示和规定,从经济发展趋势对高级应用型人才的要求,组织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可操作的“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9)树立终身学习、终身培训的理念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对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要求也不断变化。高等职业院校要培养出能适应社会、经济、技术不断发展要求的合格学生,教师必须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升能力,掌握最新实践技能,不断拓宽知识面,保证知识的先进性、前瞻性。而要实现和达到这一目标,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终身培训的理念,当专业课程发生变化时,才能胜任新任务的要求。

城乡一体化的实质范文6

关键词 城乡统筹发展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城乡二元结构

城乡统筹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对高度相关、同体双层的重大政策范畴,是能够真正有效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举措,是克服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阶层不平等的最佳解决方案。两者提出的时间有先后,表现的形式各有侧重,但内容的实质和机制却是天然内通一体、必须同步并施的;后者的提出是对前者的重大改进、充实和完善,使前者变得更为具体而实质。然而,两者在政策实践中却不一定能天然衔接,即使有时在行动过程中从相互重合的内容上为方便和节约而自然衔接起来并可能还做得很不错,但也不一定就能从政策机制上公开明确地对接起来,变成一对紧密无间、联体并步的同体政策。之所以这样,原因很多,最主要是城乡统筹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还处在探索阶段,对此认识不足,联合不够。

在“十一五”之前,城乡统筹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前者,无后者;前者只侧重于发展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城乡一体化价值取向与政策掌握,关切有限,且不一定能够落实,常会为更能创造表面政绩的城市化一极让路。“十一五”以来,开始逐渐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中要点之一就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旨在推动并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城乡一致与公平,深入到环境整治与生存条件、基础设施与发展条件、生活方式与生活条件、素质提高与教育条件、就业创业与经济条件、医疗社保和文化与公共财政条件等诸多民生层面的城乡一体化协同联动与改善增进;显然,从民生幸福的角度来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领域上同城乡统筹发展对接起来了,在内容上实质性扩大和充实了城乡统筹发展,在操作上有效推进了城乡统筹发展的切实性、深入性和非泡沫性。基于此,可知这两者本应是相辅相成、内在一体的,决策者亟需深切理解把握并付诸实施,以便更加综合、节约而高效地落实和推进这两项政策。

“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强调和凸显了城乡统筹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战略主题和重大现实任务。事实上,这并不只是国家的重大战略规划,更是全国各地每个城市、每级政府都面临着、且须做好的头等大事;它不仅最广泛地关系着能否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而且最现实地关系着每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能否迈步、迈什么步和会产生什么结果。我们的发展已经到了必须兼顾经济社会平衡协调发展的时候了;而城乡统筹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恰恰是我国当前最普遍、最实质的社会转型实践所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对接协调的关键地带,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各级地方政府管理创新和政策实践的重点、焦点所在。因此,如何将城乡统筹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地对应结合起来、确保有机一体地实施,就成为我国当前亟需探讨解决的重大公共管理问题。

为解决好这个问题,全国不少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等,都立足各自特有的前提基础和环境条件,大胆探索,先试先行。各地虽做法不同,但各具特色,且都取得了良好效果,积累了重要经验,形成了初步模式,可谓是殊途同归。不过,在具体理解、落实和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时,全国各地还是存在较大差异,这些不同做法都需要深入总结和探讨,也很值得相互比照、参考、启发,以期找到更合适的模式,尽量低成本、高效益地实现政策目标,少付出代价、少走弯路。

笔者考察的区域以杭州地区为中心,宁波和安徽黄山地区也有涉及,三地除自然和人文条件略有差异外,其他条件与全国其他地区大体一样,不像北京、上海等城市有着无可比拟的独特条件。因此,杭甬徽地区城乡统筹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探索应是一种在非特定条件下可能有特定参考价值的重要实践,笔者就此特别进行一次相应的考察调研和比较探析。

注重城乡一体化改善民生的杭州模式

杭州早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就开始重视城乡协调发展的问题,并一直坚持到今天,不仅极大地促进了城乡经济社会高度发展和繁荣,而且还极大改善了全体城乡居民生活,使杭州市及所辖地区“人间天堂”的称谓开始变得名副其实,形成了一个卓有成效的城乡统筹发展模式。

杭州这十几年的历程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是2010年之前的基础阶段,主要是集中力量推进和完成杭州市主城区和直辖乡村的一体化建设和发展任务,确保把有限资源充分利用以造福城乡民生。第二是2010年以后的拓展阶段,主要是把城乡统筹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杭州市区推进到下辖的各市县,把整个杭州地区都纳入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发展,把本地区全体居民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范围,促进城乡民生全面改善,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