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年度工作总结范例6篇

证券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证券公司年度工作总结范文1

[关键词]证券公司 发展现状 未来发展 研究分析

一、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现状

股权分置改革带来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又一轮高潮。股票市场的发展刺激了中国证券业发展的又一轮春天。自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数据汇总显示,2007年底全国106家证券公司会员总资产173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总额2836亿元、净资产3343亿元、净资本额2964亿元、利润总额1306亿元,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95%,比上一个年度都有较大程度的增加。行业分布上,有48家证券公司资产总额超过100亿元,其中国泰君安资产总额超过1000亿元,中信证券等7家机构净资产总额超过 100亿元,净资本超过10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5家,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7家,净利润超过1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39家。在净资产收益率上,37家证券公司超过了50%,其中湘财证券收益率更是高达88.93%。虽然国内证券公司在短短十多年间实现了超常规快速的发展,但是在这种“速成式”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二、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及其发展趋势

证券公司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市场结构的完善、融资渠道的畅通、监管制度和监管模式的科学有效以及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的完善。

1.适时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是指通过授信机构对缺乏资金或需要证券的投资人给予资金或证券的融通。该业务对于证券市场运行机制形成、满足不同市场主体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缓解中央结算系统流动性风险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需要市场在各方面进行配套调整和改革,具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市场主体自律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监管体系等方面。

2.实现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真正连通。货币市场是短期信用工具发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场,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市场、商业票据市场、承兑贴现市场,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等。资本市场是长期信用工具发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两个市场连通的必要性在于我国传统货币市场的资金存量和资金流量较大,急需分散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缺乏正常资金流入渠道,呈现出被边缘化状态,两个市场连通是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本的重要渠道。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通过证券投资与证券信贷,负债业务通过证券交易信用账户、共同基金渗入资本市场,证券公司进入货币市场通过发行短期商业票据和向银行借用短期贷款筹集流动资金,通过发行长期次级债来补充长期资金缺口:另外,资产证券化作为资本市场资金向货币市场资金转化的代表性产品,丰富了资本市场产品结构,同时提高了商业银行资金的流动性。

3.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和评价体系。净资本是在充分考虑了证券公司资产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损失和变现损失基础上,对证券公司净资产进行风险调整的综合性监管指标,用于衡量证券公司资本充足性。风险衡量是风险监管过程中的基础性条件,要准确地把握证券公司的风险,使监管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对各类风险指标化、数量化。近年来,市场持续低迷,部分公司严重违规经营资产,质量日益恶化,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为了防范证券公司经营失败所引致的市场系统性风险,应进一步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体系,并依此作为对证券公司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的主要依据。

4.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证券市场的高风险特征决定了证券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要承担各种风险,控制和管理风险是证券公司业务运营的核心。

同时加强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是证券公司面临的一项紧要任务。证券公司只有具备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未来的发展中占据先机,也才能实现做大做强。我们主要是从证券公司自身的角度来研究核心竞争力培育的途径。

一是证券公司高管人员要对研究部门给予高度的关注。要从公司战略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研究力量对一个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要把研究提高到一个非常高的高度,而不是把研究部门当成一个可有可无的部门。只有证券公司高管人员意识到研究的重要性并将研究部门的地位提升时,研究力量对证券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作用才会体现。此外,应该考虑适当提高研究人员的薪酬水平,同时,证券公司研究人员也要强化自身的素质,要针对公司的业务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站在公司发展的高度上,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要的影响力。

二是强化危机意识,增加证券公司的创新力。证券公司从高管到员工都要意识到,要想实现做大做强,必须增强这种危机意识,把创新放在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位置。随着外资券商的进入,中国券商传统的业务收入将出现逐渐减少的态势,这就需要开拓新的业务范围,利用目前管理层对券商创新业务的支持,在创新业务上多下功夫,这样才可能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尤其是像qdii之类的业务,中国部分券商已经拿出自己成熟的投资方案,这就需要证券公司的员工不要将目光仅局限于当前的国内市场,还要重视对国际证券市场的研究,学会用全球性的眼光来看待整个资本市场。

三是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首先要明确证券公司的服务特点,树立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确立自己的品牌。其次,要尽快完成理念确定、理念渗透到理念外化为品牌的过程。其次,建立长期导向的公司文化,使公司能够在一个共同思想平台上发展。第三要通过制度与规则的执行,强化内部人力资源团队的行为规范,让这种规范逐步变成员工的工作习惯,从而使公司理念和精神通过公司员工表现出来。

参考文献:

[1]陈鑫. wto后过渡期: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新思维[j].商业经济,2007,(5).

证券公司年度工作总结范文2

一、证券公司内控机制的含义及其内容

证券公司内控机制是指证券公司为实现其经营目标,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通过内部组织结构和组织安排,建立对证券公司所涉风险的有效预防、管理、控制和处置的机制。其核心理念是保护投资者的资产安全。

根据1998年5月国际证监会组织(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ofSecuritiesCommissions,简称IOSCO)技术委员会的《证券公司及其监管当局风险管理与控制指引》(RiskManagementandControlGuidanceforSecuritiesFirmsandTheirSupervisors)的规定,一个完整的证券公司内控机制应该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要素[1]:

(一)内控机制的环境

1.监管当局需建立一种机制保证其监管对象具备内部会计控制和风险管理控制的制度。监管机制不必规定具体和详细的控制措施,但应给证券公司提供一般的指引。

2.证券公司和监管当局需确认,证券公司已建立起由高级管理层监督的控制,且已明确规定控制的责任。

(二)内控机制的性质和范围

1.证券公司指引和监管当局的指引应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和风险管理控制。

2.证券公司的内部会计控制应当包括对账薄、记录的规定和职责分离的控制,以保护证券公司和客户的资产。

3.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及控制应当包括对整个证券公司和单个交易台限额、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控制。

(三)内控机制的实施

1.证券公司高级管理层对业务单位的控制指导,应包括最高层的总指引以及面向较小经营单位和单个交易台的具体而详细的指引。

2.证券公司应当具备、监管当局应要求证券公司具备有关控制程序的书面文件。

(四)对内控机制的核查

1.证券公司和监管当局需确认,由管理层建立内控制度,它能持续有效地运作。

2.证券公司和监管当局需建立制度,以检验控制制度建立后能得到执行。检验程序应包括独立于交易柜台及业务收入方的内部审计和独立会计师的外部审计。监管当局应通过检查进一步验证控制制度。证券公司需确认,审计部门和监管当局的建议得到妥善执行。

3.证券公司和监管当局需确认,建立的控制制度能适应新产品和工业技术的发展。

(五)内控机制中的报告程序

1.证券公司需建立、监管当局应要求建立制度能将内控制度中心的实质性不足和控制失效等情况及时向高级管理层和监管当局报告。

2.证券公司应准备向监管当局提供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信息。简而言之,证券公司内控机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证券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框架、证券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业务控制、资金控制和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电脑信息管理制度等。证券公司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不仅有利于证券公司防范和化解风险,而且有利于其利用风险获得风险收益。

二、中国有关证券公司内控机制的立法现状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证监会一直致力于推动证券公司以投资者资产安全为中心的内控制度的建设。自1999年来,中国证监会先后了《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1月20日)、《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谈话提醒制度实施办法》(2001年1月10日)、《关于对证券公司参与风险投资进行规范的通知》(2001年4月12日)、《关于证券公司担保问题的通知》(2001年4月24日)、《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评审工作的通知》(2001年10月9日)、《证券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12月28日)、《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2003年12月15日)、《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营业部内部控制若干措施的意见》(2003年12月15日)、《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2004年10月9日)、《关于证券公司2004年度会计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1月19日)、《关于督促做好证券公司2004年度会计审计工作的通知》(2005年1月19日)、《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06年11月1日),《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6月1日)以及《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2008年8月1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加强对证券公司内控机制建设的监管与推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总体上而言,我国有关证券公司内控机制的立法已经比较完备,亦即基本上达到IOSCO的要求,即监管当局建立一种机制保证其监管对象具备内部会计控制和风险管理控制的制度,监管机制不必规定具体和详细的控制措施,但应给证券公司提供一般的指引。但是就行业实践而言,我国证券公司的内控机制还存在诸多问题。

三、中国有关证券公司内控机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证券公司只经历了短短近20年的历史,发展快。在我国证券市场不规范、证券法律及法规比较滞后的环境下,我国证券公司的管理重心多在于开拓市场和扩大业务,而对内控机制建设缺乏动力。总体而言,我国大多数证券公司的内控机制存在以下弊端:

(一)证券公司内控机制缺乏良好的基础环境

证券公司的法人治理环境成为影响证券公司良性运行的一个基础性环境。其首先表现是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即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三权分立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优越性未能体现。大多数证券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权责分工不明,管理上严重失衡。要么一股独大,要么内部人控制。这种治理结构往往使公司缺乏独立、客观的决策系统,造成某些重大决策缺乏合理性和有效性。此外,由于治理结构的缺失,很多证券公司目前仍未建立风险控制委员会或者审计委员会,以对业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有效监控和防范。

(二)证券公司内控制度内容过于简单和滞后

我国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大多数是有关法律法规的简单复制,缺乏与自身经营情况相适应的个性化规定,导致这些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和控制力度。另外,就制度的修订完善而言,不少证券公司的内控制度因经营环境、业务性质的改变而削弱或失效。已有内控制度一般都是为常规业务类型而设计,因此可能会对非常规的、新兴的、未能预料到的业务失效。在经常变化的经营环境中,为便于生存和保持竞争力,证券公司势必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或增设分支机构,或增加新的业务品种等业务创新,但证券公司常因不能及时对原有内控制度进行维护从而对新增业务内容失效。

(三)有关具体业务的内控制度缺位

从具体业务而言,经营性风险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业务风险、自营业务风险、经纪业务风险和其它经营风险。[2]目前,在这几项传统业务中,证券公司内控制度的实施仍然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证券承销业务风险是综合类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它是指证券公司在承销股票上市或者进行并购业务时面临的一系列风险,主要包括包销风险、违约风险、违规操作风险以及项目陷阱风险等。这些风险在我国许多证券公司的投行业务中已经显露出来,如证券公司在承销某只股票的发行时,项目选择、发行窗口、市场营销、资金准备等某个环节发生问题或准备不足,都会造成承销风险。自营业务风险的内控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投资缺乏科学的决策程序和相应的项目评估标准,经验式决策仍然成为自营业务的主流决策方式。另外,由于内控制度存在问题,经纪业务风险也成为证券公司最为主要的风险之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收入与利润的60%来自于经纪业务,因此,经纪业务的风险也就构成证券公司的主要风险。由于内控制度不够完善、监控效果欠佳以及忽视对营业部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致使营业部门经常出现挪用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或证券,以及违规向投资者出售高息债券等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

(四)财务管理方面的内控机制问题突出

1.财务管理、财务收支核算、预算管理、会计督导等制度未得到确实履行,财务管理较为混乱,会计报表失实,违反了《会计法》、《证券公司会计制度》及其他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随意开立银行户头,很多户头未纳入账内核算或不核算。

3.资金流出渠道众多,公司总部缺乏有效控制。如大量证券资金流出的渠道不仅仅存在于公司本部层面,在各独立核算二级部门、证券营业部以及控股子公司都存在资金随意划转的现象,公司本部对于各单位的资金缺乏有效监督。

4.各证券营业部各自为政,利用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账户,随意进行违规资金拆入和拆出。

(五)电脑信息系统控制不力

目前,很多证券公司电脑信息系统控制不力,导致重要原始数据如投资者委托指令、账户资料、资金情况被证券营业部篡改,造成投资者资金损失;投资者的股东账号和交易密码被证券营业部盗用等诸多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财产权。此外,网络维护、网络质量安全问题缺乏程序性和制度性保障,如行情不能及时显示、通讯线路出现问题、信息滞后时间过长或网络传输非正常中断等,都会给投资者带来直接负面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证券公司的业务量和盈利水平。

四、完善中国证券公司内控机制的法律思考

(一)完善证券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是证券公司内控机制的前提与基础。证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包括科学的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运作系统、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以及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当前,证券公司应严格按照《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建立严格意义上的相互制衡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实施严格意义的总经理责任制[3]。既要避免一股独大,又要避免内部人控制。

(二)确立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框架

证券公司要建立与内部组织架构相适应的多层次的风险管理框架,包括从董事会、管理层、各业务部门或从职能部门一直到各个风险控制单元或关键控制点的多级控制结构,同时也包括了总公司或母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风险管理框架[4]。尤为重要的是,在董事会中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风险管理系统的核心。对其设定明确的工作职责、议事范围、程序和规则,由其负责对公司风险的全方位防范和控制。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证券公司日常的风险管理工作以及与公司内部稽核部门的沟通,是公司中识别、防范、控制和规避风险的领导机构。

(三)完善证券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1.业务控制

(1)建立业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证券公司应按业务分别设立承销业务预警指标体系、委托理财业务预警指标体系、经纪业务预警指标体系、自营业务预警指标体系和创新业务预警指标体系,强化风险管理的预警作用。承销业务的预警指标体系应包括:承销股票、债券的收益率指标、包销有价证券的资金占用指标、收购兼并佣金指标等;委托理财预警指标体系包括:资金收益率、跌价损失率、现金留存比率等;自营业务预警指标体系包括股票占用资金比率、债券占用资金比率、自营跌价损失比率等;经纪业务的预警指标应包括佣金变动幅度、投资者下降比率等。

(2)建立中国墙制度②由于综合性证券公司可以同时从事多项证券业务,如证券经纪业务、投资者买卖证券、为投资者经营投资组合证券、互助基金经营管理、承销私募或公开募集的证券等等。综合性证券公司业务的多元化,使得利益主体也随之多元化。这样,利益冲突就更加突出。其主要表现有两种:一是证券公司的自身利益与其对投资者的受托义务之间的冲突。例如,作为包销人或包销集团,可能指使基金部门订购其所包销的新证券;作为市场的发行人,可能指使充当佣金经纪人的业务部门将滞销的证券向投资者兜售;作为佣金经纪人,为多捞佣金可能利用投资者账户作过度交易,或挪用所保管的投资者证券进行倒卖。二是证券公司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者所负受托义务的冲突。例如,经纪部门可能会通过提前提供某种信息或建议、或以较优惠的价格执行指令等方法优待大投资者或更有价值的投资者;投资业务部门可能会敦促基金管理部门在涉及本证券公司的公司投资者的收购中支持其中一方;投资业务部门或承销部门可能会向关系较好的投资者泄露有关某一公司的非公开信息使其从中牟利等。

目前,我国《证券法》要求综合性证券公司在内部管理体制上也必须贯彻分业管理的原则,做到:第一,综合性证券公司必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的分业管理体系。第二,必须将其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分开办理,业务人员、财务账户均应分开,不得混合操作。但是,我国的上述规定尚不具体和完善,并不足以有效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因为上述规定,只是为信息的隔离创造了客观的条件,并不能等同于信息的隔离③。由此可见,我国证券立法应及早吸纳美国有关中国墙的信息隔离制度,通过立法来确认这一自律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董事会的建设

加强董事会的建设,主要应当考虑保证其在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有效地行使经营决策权。重大机构设置活动、对外担保、投资活动及经营活动,由有关部门进行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估算投资项目报酬与风险,报告总经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相应的批准手续后实施。重大经纪业务、资金借贷和大额现金支付、资产调整、营业部的设置必须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核准。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在年度中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总结成绩,纠正问题,达到集中控制的目的。同时,为了防范和管理证券经济业务中存在的诸多风险,根据交易特点及服务的各个环节制定相关防范措施,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而且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关保密制度,事先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新的电子交易方式风险。

(4)加强财务制度的建设

制定统一的股东账户和资金账户管理制度、投资者资金的存取程序及授权审批制度,对投资者的开户资料制定统一保管制度;实行证券交易法人集中清算制度,严格资金的及时清算和股份的交割手续,防止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发生。

2.资金控制

资金的管理控制是贯穿于证券公司各个内部控制环节当中的,是内部控制的重中之重。根据资金管理的这一特性,证券公司管理层应根据资金的流向层层审批,严格资金业务的授权审批制度,强化重大资金投向的集体决策制度。对外开办的每一笔资金业务都应当按业务授权进行审核批准,对特别授权的资金业务要经过特别批准;建立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制度,于年底考核各责任单位资金循环的成本与效益,实施严格的奖惩制度。此外,证券公司还应按中国证监会2004年10月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的通知》的规定,实现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杜绝挪用投资者(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投资者委托管理的资产及投资者托管的证券等行为,确保投资者资产的安全完整。

3.会计系统控制

一个有效的会计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保障企业资产安全完整,并为企业内部管理及外部投资提供真实可靠的管理和决策信息[5]。因此证券公司应按照《会计法》、《证券公司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做到:第一,健全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结构体系,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各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第二,制定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个会计岗位的职责,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可靠;第四,建立有效的内部稽核制度;第五,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第六,加强会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交流与沟通。

证券公司年度工作总结范文3

【关键词】证券公司 全面预算管理 内容 编制流程

全面预算管理具备了激励、控制、评价等方面的作用,由最初的协调计划职能转变为全面贯彻企业经营方针战略的职能,是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国内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企业日渐增多,众多证券公司也在其中。预算管理工作在证券公司的应用有广阔的前景空间,对提升证券公司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国内众多证券公司的预算管理工作仍是按照传统的体制方法,制度弹性差,此种情况下编制的预算经不起市场考验。

一、开展预算管理工作的原则

证券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是证券公司对将来一段时间内的公司的一系列经营活动的总体安排,它能够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全面整合公司的信息流、资金流、业务流等,然后通过一系列诸如预算编制、预算的控制、预算的评估和分析、持续经营的改善等手段来实施证券公司的战略目标。

证券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应该坚持下面几点原则:1.坚持整体参与原则。发动企业各级员工、各部门参与到预算编制工作中,先分级编制再逐级汇总,上下统一结合起来,解决预算过程中信息不全面不对称的缺陷。2.坚持实事求是的预算需求原则。各部门应该根据实际需求来拟定合理的预算额度,按照保守性和谨慎性的原则编制费用、收入、成本的预算。3.坚持编制实施者权责相符、公司效益至上的原则。各级预算编制人员及部门都应赋予一定的编制授权并承担与之相应的责任,在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后,最大限度上实现证券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4.预算编制还要遵照可行性原则。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唯一标准,因此,预算的编制要重视其可行性,确保其能够在实践的指导中应用起来。

二、证券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证券公司预算管理的三大组织体系:一是决策体系。公司对预算管理进行决策的最高部门是董事会,它负责审议公司年度预算草案,下设预算管理委员会。二是执行体系。成立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总裁、财务工作分管领导和其他相关成员组成,主要工作职能是拟定公司年度预算政策、审批各职能机构上报的预算决算方案、协调解决预算中的问题,预算执行涉及总部所有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等。三是监督体系。只有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才能对预算工作进行良好的监督,监督职能主要有稽核部门承担,它对预算核查中发现的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完善。

三、证券公司预算管理的手段措施分析

(一)预算管理实施的手段措施

1.预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善于发现和掌握公司各项费用之间的关系,可宜采用零基预算方法重点控制公司的可变费用,以零为出发点编制各项费用预算,从最根本上分析费用支出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另外还要注意预算方式的弹性,要和收入预算保持联系;证券投资、受托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业务、买卖证券等业务是证券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因为证券行业受政策及经济形势的影响比较大,各证券公司对经营前景的观点认识不同,相互矛盾的情况经常出现,预算编制的准确度不能保证。

2.组织实施的同时监管调控。应将预算目标从纵向和横向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各环节,组成全面的预算执行体系,各预算部门认真落实实施目标要求;归属于正常的年度预算支出的不能作为调整项目不能追加指标,只有因为受经营条件、市场、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预算编制基础不成立时才可以申请调整原有的预算编制。

3.考核评价。期末应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的参考指标有:税前利润、市场占有率、客户开户数、项目成本等,严格的考核机制需要对管理经营指标进行量化并设定权重,然后根据综合量化情况对预算进行评价。

4.提高全员预算管理的观念。动员全体员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以身作则遵守操作流程,针对预算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制定规范预算管理的行为规范。

5.构建预算调整体系。发生特殊事项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时,可调整预算。预算执行单位需要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管理委员会审核调整预算表,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现状的情况下做出调整策略安排。

预算管理的重点内容是经营预算、财务预算及资本预算。经营预算包括业务成本、收入、费用等的预算;资本预算是对于期内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权益性资产、固定资产等的投资预算;财务预算翔实的反映了企业各项信息,此预算主要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

(二)证券公司预算管理手段实施流程

1.初始制定准备阶段:首先是明确预算部门有哪些,例如经纪部、资产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稽核部等部门。然后召开董事会议依照预期的经济形势及公司当前发展战略,制定出下个阶段的预算编制要求及原则,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再把最高决策层下达的要求和指标进行分解,详细落实到下属的各执行部门,各执行单位在结合本部门的经营情况制定出本部门的预算方案,继而上报给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第三步,管理领导小组对下属各个执行单位的预算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审核,并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坚持的总体原则是收支尽量保证公司经济利益最大化。第四步,领导小组将各执行单位重新修改的预算计划进行综合,上报给最高决策层即董事会,董事会再进行研究讨论,最后制定出整个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然后下达各部门执行。

2.预算编制执行阶段:在各部门对预算编制的实践执行过程中,应适时建立起预算执行状况反馈机制,跟踪分析各部门的执行差异、进度、详细情况等,并将具体的反馈信息总结上报给预算管理领导小组;证券公司总部应该对每个季度乃至每年的经济状况进行分析,对外报告其审计监督结果和审计政策,以此保障编制的预算切实而又高效的被加以应用。

四、结语

综上所述,证券公司的预算编制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有利于保障证券公司实现预期收益,同时又防患未然降低公司风险,全面的预算管理在公司经营中发挥着重要的激励、导向作用,能够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控制公司现金流、利润和开支,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促使员工之间协同作业,稳步的获取经济效益,证券公司必须充分重视这项工作。

参考文献

[1]景川龙.信息化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构建[J].经济师,2013(05).

[2]陈宏.证券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编制方法初探[J].现代经济信息,2011(18).

[3]张素会.论全面预算管理在我国企业中的运用[J].经济论坛,2011(12).

[4]闫丽君.试析证券公司财务预算的常见问题与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2(04).

证券公司年度工作总结范文4

我国已成功加入WTO,证券市场也将逐步开放,只有10余年成长历史的中国证券公司,不久将与经历过百余年资本市场锤炼且实力雄厚的国外证券公司同场竞技。为了增强我国证券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业务创新和管理规范两手同等重要。就规范管理而言,无论证券监管部门还是证券公司本身都面临着一个严肃的课题��如何提高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如何提高证券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本文从证券公司的业务构成着手,分析了新形势下国内证券公司的风险类型,并在对中外证券公司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风险应对措施。

一、从业务构成看我国证券公司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指综合性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有经纪、承销、自营、兼并收购、基金管理、咨询服务等。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根据业务可分为以下四大类:

(一)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例较大,一般达到40—50%以上,因此经纪业务风险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风险,主要表现有:

1.经营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的佣金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重较大,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的依赖性增强,二级市场行情波动对证券公司收益影响较大,当行情低迷时,固定成本(如通讯费用、场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经营风险凸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2000年度会员年检结果显示,96家证券公司类会员只有32%被列为年检好会员,与99年相比在总体规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时,仍有近十家证券公司出现亏损或接近亏损,相当一部分证券公司净资产低于平均水平,在资产经营安全性、合法合规经营、内部控制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2.拓展业务风险

随着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深入,证券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拓展业务时采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临较大风险:

(1)向客户融资。由于向客户透支资金的方法已经被严厉禁止,变相透支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利用国债交易向客户融资等),有的还与银行共同协作,使融资行为不易被发现。(2)返佣。返佣使经营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为节约费用的包袱;返佣的帐务处理有的返还现金,管理漏洞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较大的随意性,增加了规范管理的难度;同时返佣税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个人所得税,未扣所得税、营业税,留下了隐患。(3)提供担保。证券公司有的分支机构为客户贷款资金提供担保,因担保方比较隐蔽,只有在资金链出现断裂,才有可能被发现,而这时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已十分严重。(4)三方监管。有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实行三方监管(一客户提供资金给另一客户买股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客户的股票,以保证另一客户资金安全),这是《证券法》不允许的行为,监管协议不受法律保障,监管行为不受法规认可,一旦发生纠纷,证券公司十分被动。(5)业务创新。为追求规模扩大和市场占有率增加,证券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创新,并与银行、保险等机构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业务创新遇到来自包括技术、咨询、培训和推广等多方面的挑战,风险控制难度加大。

3.系统网络风险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广泛应用,随着证券行业业务创新的不断深入,网络是否安全可靠、网络是否便捷高效变得越来越重要。但证券公司对此的风险控制及抗风险能力仍不容乐观。

(二)证券承销业务风险

证券承销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因为项目周期长,受市场不可预测因素影响较大,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证券公司的连带责任增加,公司各项风险增大。

如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研究不够,推荐企业发行证券失败而使证券公司遭受利润和信誉损失的风险。对二级市场的走势判断错误,造成股票价格定位不合理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市场需求,券商包销的股票卖不出去;或者在增发配股时成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证券公司资金被大量占用引发财务风险。随着B股市场将率先成为全流通市场,B股承销业务将有较大发展,如果履行包销责任,还可能出现外汇风险。对上市公司进行过分包装,在信息披露上出现过错,误导投资人,造成违规违法的风险。

(三)自营业务风险

作为证券公司传统业务之一,证券自营收入约占中国证券公司总收入的30%,但其风险却比较巨大。首先是市场风险,自营收益与二级市场走势关系密切。目前我国证券二级市场整体来讲投机气氛较浓,市场波动相对频繁,很多证券公司未建立有效的业务决策系统、调研系统、操作系统及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面对相对较少的投资品种,证券公司无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规避证券市场波动的系统风险,因此,二级市场的价格异常波动会给公司业务带来较大的风险。其次是新业务风险,很多新的交易品种即将推出,但由于业务新、经验少,容易出现问题。同时它在能够规避风险的同时,也有放大风险的效应。“李森事件”把百年历史的“巴林银行”毁于一旦就是典型的案例。第三是违规操作风险,追求自营业务收益增加,恶意炒作使股价震荡加剧从中获利。这种行为是《证券法》所严厉禁止的。一旦受到查处,公司的各项业务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四)其他业务风险

在上述三大业务之外,资产管理业务是很多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但其带来的风险在2001年表现得尤为突出。虽然《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指出,证券公司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不得向委托人承诺投资收益,但是不少证券公司在进行资产管理业务时,还是违规进行保底和收益分配承诺,在操作不当时,易使应由客户承担的市场风险,转化为由证券公司承担实际的亏损。同时该业务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收益分配机制,致使收益分配的品种单一、凭经验确定,客户可选择的机会少,证券公司遇行情波动较大时,风险应对的能力欠佳。假设某证券公司注册资金20亿元,实际资产管理的资金100亿元。允诺资金的保底利润率是10%。按此计算,其年成本在10亿元左右,在大盘下跌20%,损失应超过15%达8.5亿元,加上公司自有的自营资金按10亿元计算,大盘下跌损失2亿元,则两者合计损失超过20.5亿元,对该证券公司来说已达到生死存亡的地步。因此,证券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一定要注意风险。不能盲目扩展。其他如国外证券公司获利丰厚的资产重组、并购业务在我国虽然也开展,但业务量较小,所以其风险并不明显。

二、风险管理的国际比较

随着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证券监管理部门和证券公司对风险管理的认识正在逐步提高,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得以稳健发展和证券公司业务得以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但是我们也看到,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相比,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差距:

(一)科学风险管理理念的缺乏

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形成了一整套的科学风险管理理念,对风险管理有着很深刻的认识,不仅在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中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而且在风险管理的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从认识、衡量、评价到控制的一整套完整的管理体系。而我国的证券市场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发展时间较短,缺乏对风险管理的科学认识,风险管理的经验是在惨痛教训中积累的,没有形成适合中国证券市场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

(二)组织架构上的差距

国外发达国家的各证券公司,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构建了合理的内部组织结构,并且在市场发展中不断完善。如美林公司的管理体系:一名公司副总裁具体分管公司全面的风险管理事务,由其领导公司的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设计和修订公司的风险控制政策及程序,规划各部门的风险限额,评估和监控各种业务风险等。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为风险与信用管理机构。而我国多数证券公司未建立具有高效的风险管理职能的部门,或建立了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但未有效履行风险管理职能。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架构亟待完善。

(三)管理手段上的差异

国外的证券公司对风险不仅能定性分析,而且能量化分析,即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运用统计技术等手段来定量分析风险。对风险的定量分析不仅是证券公司自身防范风险的内在要求,也是监管部门的硬性规定。在中国,很少有证券公司对市场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大多是仅凭经验判断风险,并以此进行定性分析。

(四)经营规模上的差距

与国外证券公司相比,我国证券公司存在规模小、数量多的现象。1998年全球十大证券公司平均资本(折合人民币,下同)为2334亿元,其中美林公司和摩根斯坦利分列一二位,资本规模分别为5618亿元、3448亿元。1999年底我国共有专业证券公司90余家,累计总股本为286.56亿元,平均每家股本只有3.184亿元。这样的规模难以适应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将面临较大风险的现状,更不要谈与国际证券公司竞争了。

三、风险防范与管理应对措施

(一)树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

从国外证券公司实践来看,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比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更重要。其认为业务的主要风险不是业务本身,而是业务管理方式,违反纪律或在监管方式上出现失误最有可能引发风险。因此我们应不断地在整个证券公司内部强化纪律和风险意识,一方面自上而下地推动风险的警示教育;另一方面在对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作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系统的风险控制制度,让每一位员工认识到自身的工作岗位上可能存在的风险,时刻警觉,形成防范风险的第一道屏障。同时使风险管理策略具备灵活性,以适应市场不断变化的需要。

(二)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

证券公司必须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确保公司对各种风险能够识别、监管和综合管理。为此,风险管理委员会需建立严密的风险管理流程,一般包括:(1)成立一个正式的风险管理组织,此组织能确定风险监管流程;(2)审计委员会(向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整体风险监管流程进行定期的审核;(3)确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由定量分析工具来支持;(4)公司最高管理决策层明确规定风险容忍程度,并且定期进行检讨以确保公司的风险承受与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战略、资本结构以及现在和预期的市场条件相一致;(5)在职责和分工明确的情况下,保持业务、行政管理和风险管理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协调。

(三)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证券公司应当运用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技术,形成组织严密并能适时对风险进行监控的综合风险管理和控制模型。如借鉴证监会国际组织“资本充足率”的框架和计量与管理风险的VaR(Value—at—Risk)模型,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VaR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置信度内,用于评估和计量任何一种金融资产或证券投资组合在既定时期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大小和可能遭受的潜在最大价值损失。其风险管理技术是对市场风险的总括性评估,它考虑了金融资产对某种风险来源(例如利率、汇率、商品价格、股票价格等基础性金融变量)的敞口和市场逆向变化的可能性。VaR风险管理技术(或模型)是近年来在金融市场发达国家(主要在欧美)兴起的一种金融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目前已被全球各主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公司和金融监管机构广泛采用。

(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的内控体系

证券公司的风险防范和管理的内控体系应该由三部分构成,即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

1.风险评估:首先是各业务岗位或工作流程中的风险评估。岗位或工作流程中的风险评估是对证券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中,每一项业务或每一个工作流程中可能产生风险的可能性的预测。它包括风险所在、风险所引起损失的时机、可能发生的损失原因、可能发生损失的金额、损失预测的可信度、损失发生的频率以及损失应对措施等。其次是整体风险评估。公司的整体风险最终都可能通过资产体现出来,因此,对公司整体风险的评估,主要是对资产风险进行测评。资产风险评估的主要指标有:(1)安全性指标:对外担保比例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0%;自营股票余额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自营债券余额占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50%等。(2)流动性指标:流动资产余额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长期投资余额占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30%。(3)盈利性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资本收益率等。通过对以上指标的分析,确定公司风险的发生概率,进而采取相应的防范应对措施。

2.风险控制:完善以一级法人制度为核心的授权分责制度,加强决策的集中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实行与个人责任密切联系的集体决策制度,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和重点岗位定期轮换的制度,保持决策体系的新鲜和活力。

(1).经纪业务风险控制。公司要对营业网点合理安排,防止盲目扩张。建立和完善交易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制定各岗位操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营业部各项业务的交易流程。加强财务稽核和现场监督。

(2).承销业务风险控制。建立“统一领导、专业分工、集中管理”的业务体制,在公司内部形成以专家评审委员会为核心的业务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公司承销业务的操作流程;负责项目立项、策划、创新业务的咨询和评审;负责拟上报项目材料的评审。规范运作、严格自律、提高执业水准。

(3).自营业务风险控制。建立科学的决策系统。自营业务是个系统工程,需要研究部门、财务资金部门、风险控制小组、投资决策部门等共同参与完成。在这个决策系统中,投资决策部门是最高决策机构;研究部门对市场分析和投资品种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财务资金部门负责资金调拨、核算;风险小组对自营业务全过程进行监督。加强自营资金的管理;加强自营队伍建设;公司总部对整个系统的资金运作、自营操作进行统一管理,充分利用资源,提高效率,降低风险。

证券公司年度工作总结范文5

关键词:证券业;反洗钱;困境。

200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银行业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部署我国银行业的反洗钱工作。2003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陆续颁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我国反洗钱工作开始走上制度化轨道。5年间,银行业机构逐步学习、理解、开展反洗钱工作,行业反洗钱工作体系日趋成熟。但是由于证券业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晚,制度和机制不成熟,制约了证券行业反洗钱工作地开展。

一、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现状及现实困难。

(一)制度建设和组织机构设置方面。

1.证券公司制度建设的局限性。2.证券业制度建设缺乏层次性。3.制度建设中缺乏奖惩机制。4.缺乏专业及专职反洗钱工作人员。

(二)客户身份识别方面。

1.账户管理存在真空。2.身份信息校验缺少途径。3.部分客户身份信息含义不明确。4.客户身份识别缺乏统一标准。

(三)可疑交易识别方面。

1.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后对资金流向监控困难。2.非面对面业务对可疑交易识别带来的困难。3.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人员分析水平参差不齐。4.缺乏经验交流和行业指导。

(四)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

1.等级划分标准不统一。2.等级划分手段落后。3.等级划分结果与可疑交易识别分离。

(五)黑名单管理工作。

1.名单的收集整理工作繁重。2.名单识别困难。3.其他名单获取困难。

(六)公众反洗钱意识薄弱

由于没有对公众的反洗钱义务进行规定,而且对社会公众的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不足,在证券公司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重新识别调查时不理解、不配合。然而,在香港,公众对依法打击洗钱认同度高。香港法律明确规定了民众举报反洗钱的义务,要求所有市民向联合财富情报组举报有关洗黑钱及恐怖分子筹资的可疑活动,民众对依法打击洗钱有很强地认同感。同时,对洗钱知情不报的行为也规定了法律责任,如香港《贩毒(追讨得益)条例》第25A条、《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A条规定:任何人如知道或怀疑任何财产代表犯罪得益及恐怖分子财产,必须向获授权人员(即联合财富情报组人员)披露,如未披露,则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将被判处罚款港币5万元及监禁3个月。

二、突破证券业反洗钱工作困境的建议。

(一)建立多层次的反洗钱制度。

建立具有证券业特点覆盖各层次证券业务的反洗钱制度,从制度层面上完善反洗钱措施,加强相关机构的反洗钱义务。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机构共同建立行业的反洗钱制度,对证券公司开展反洗钱工作将会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二)完善证券业可疑交易标准。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将客户的证券资产和资金资产管理权限分别划分给券商和存管银行,因此应该重新构建以证券公司和存管银行共同构成的证券业可疑交易监测报告体系。同时,针对证券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完善证券业可疑交易标准,将证券业资金交易信息和证券交易信息有效整合起来,建立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为基础的证券业可疑交易监测系统。

(三)建立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在国外,银行、证券等机构能够通过一个特定的信息中心完成客户信息的共享与比对,从而节省了社会资源,并促进了对客户的全面了解。论文格式信息系统的搭建和合理的信息共享机制,完成客户信息在金融机构之间能共享和比对,可以保证客户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四)建立证券业反洗钱工作专业队伍。

在广泛研究证券业洗钱风险和监控难点的基础上,针对证券业业务特点,对反洗钱工作人员的资质进行认定,建立专业的反洗钱工作队伍。并且建立定期培训机制,通过网络、现场等方式,对一定时间内发生的典型案例、新出台的制度和规则进行研究和学习。

(五)广泛开展反洗钱宣传。

利用多种渠道和方法,对社会大众和投资者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使反洗钱理念深入人心,为证券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打造良好的群众基础。

证券公司年度工作总结范文6

关键词:证券市场;证券监管;上市公司

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以证券为媒介的资金运动实现了跨越国界的流动,与此同时经营证券的经济主体也实现了跨越国界的运作,其内容包含四个方面:一是证券投资主体的国际化,二是证券筹资主体的国际化,三是证券经营机构的国际化,四是证券运行规则的国际化。

一、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背景

(一)国际背景

经济的全球化、证券化发展使得世界各国的生产、贸易、市场等各方面都参与了国际分工,同时带动了证券筹资、证券投资和证券服务业的国际化。随着这一形势的发展,世界各主要证券市场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其一,世界各大证券交易所正走向国际化,它们拥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上市公司。2000年底上市的外国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纽约证券交易所是15.6%,伦敦证券交易所是2o%,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是4o%,新西兰证券交易所是34%,布鲁塞尔证券交易所是42%,瑞士证券交易所是42%。其二,世界各主要证券市场大量吸收外国上市公司的同时,积极寻求与其它证券市场结盟。比如欧洲的巴黎、阿姆斯特丹、布鲁塞尔三大证券交易所一直在寻求结盟;伦敦、法兰克福、斯德歌尔摩证券交易所也正在探讨合并;nasdaq正在尝试将其市场延伸至日本东京和中国香港;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与美国证券交易所也在商讨合作事宜等等。世界证券市场发生的这些变化无不显示着当今世界各主要证券市场正在朝着国际化方向发展这样一种趋势

(二)国内背景

首先,中国证券市场走向国际化是由本国国民经济日益稳步发展的要求决定的。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实行了更加自由、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发展速度令世人瞩目,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市场潜力也随之增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这些外国投资者有的是直接投资,也有的希望通过证券投资来参与中国经济建设、分享由此带来的收益。同时国内也有大量企业希望到国际证券市场按国际惯例进行投资、筹资以博取更大的收益。其次,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是由中国证券市场自身发展的要求决定的。中国证券市场自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11年的风雨历程,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如股权结构分割、资金供给不足等等,这些问题只有在借助外力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再者,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走向国际化也是中国加入wto的重要承诺之一。中国加入wto在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方面的承诺是在5年之内对外开放本国的证券服务业,允许外资持有中外合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股份(3年后最高可达49%)从事基金管理业务,享受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相同的待遇;当国内证券商业务范围扩大时,中外合资证券商亦可享受同等待遇;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证券商将可承销国内证券发行,承销并交易以外币计价的有价证券。

我国证券市场面对世界证券市场国际化发展形势,以及加入wto后开放国内证券业的要求,最终必然走向开放、实现国际化。也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的支持,才能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障碍因素

1982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行国际债券,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开始。随后1991年底发行第一只b股——上海电真空b股,到2002年3月底,我国b股市场有上市公司112家。此外,还发行了h股、红筹股、n股和adr(美国存托凭证)、国际债券,筹集了大量国际资金。但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即注重证券市场筹资功能突破国界,而国际化程度较高的证券市场则更注重筹资主体和投资主体的国际化。影响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障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结构性缺陷

1.股权结构不合理。我国证券市场不仅按投资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划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而且按投资主体的身份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等。在上市公司中,能够流通的股本只占总股本的30%左右,约占70%的国家股、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是不能流通的。这与国际证券市场股权全流通的要求相差太远。而且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大多数上市公司的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或法人股占绝对控股地位,造成“一股独大”“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不合理现象,违背了证券市场“同股同权,同股同价”的基本原则。

2.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失衡。即一方面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之间发展失衡,债券市场亟待发展完善。资料显示,在发达国家公司债券的融资额一般是股票融资额的3至10倍,200

0年美国证券市场共有近1600家上市公司发行债券融资,只有不到200家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融资。但在我国,2000年公司债券融资额与股票融资额的比例约为1:7。2001年188家企业发行股票筹资1046亿元,而公司债券融资额不到170亿元。沪深两个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更是少到仅有10只。另一方面单就债券市场本身来说也是失衡的:其一,债券发行市场规模庞大,而流通量却很小;其二,国债市场大,企业债券市场小。2000年证券市场总融资额为6400亿元,其中国债发行额为4800亿元,股票筹资额为1400亿元,企业债券筹资额为200亿元;国债现货交易总额为4200亿元,回购交易额为1.47亿元,企业债券全年交易总额为0.069亿元,而沪深两市的股票、基金年交易额为6.46亿元。

(二)规模偏小,难以与庞大的外国资本竞争

与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相比,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偏小。-4j据有关资料显示,到2002年4月底,纽约证券交易所2383家上市公司的市价总值已达108757亿美元,nasdaq的市价总值为24018亿美元,东京股票交易所的市价总值为24804亿美元,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为10908亿美元,伦敦证券交易所为21697亿美元。-5j而同期,中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数为1164,市价总值45424亿元人民币(相当于5493亿美元),总流通市值为14875亿元人民币(相当于1798亿美元)。另外,证券市场的相对规模也比较小,这可以从国民经济的证券化率来看。我国的证券化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也远远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1998年我国证券市场市价总值占gdp的比重为24.4%(到2001年底已上升到45%左右),流通市值占gdp的比重为7.2696(2001年为15%)。而同期,发达国家的证券化率英国为154.3%,美国为135.5%。发展中国家的泰国为50.2%,墨西哥为33.5%,韩国为29.4%。

(三)参与主体不成熟

1.证券经营机构缺乏竞争力。与发达国家的证券经营机构相比,我国的证券经营机构不但规模小、资金实力弱,而且在专业化经营能力、产品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水平、高级复合型人才等很多方面与国外跨国证券经营机构存在着巨大的差距。首先是资产规模小。我国的证券公司在经历1999年和2001年两次增资扩股后的注册资本总额为800多亿元人民币,约合100亿美元左右。其中注册资本最高的银河证券为45亿元人民币(约合5.4亿美元),而美国的雷曼兄弟、摩根、美林集团的注册资本金分别为40亿美元、25亿美元和20亿美元。2000年我国101家券商机构净资产总额为652亿元(约合80亿美元),而美林集团、摩根和雷曼兄弟的净资产分别为127.6亿美元、141.2亿美元和87.7亿美元。其次是专业化经营能力弱。国外一些大型证券经营机构一般具有自身的业务特长,比如美林证券公司擅长证券发行、承销、重组,而所罗门兄弟公司则在票据发行和债券交易方面见长。反观我国证券经营机构,则业务结构雷同、种类单一、创新能力不足。目前我国证券机构90%以上的利润来源于经纪、承销和自营三大业务。另外,我国的证券中介机构普遍缺乏市场公信力,甚至有的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联合做虚假信息披露,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2.投资者不成熟。在目前证券市场上。我国6000多万投资者中散户占99%以上,散户持股比例也在95%以上。在这样的投资者结构下,市场投资理念必然容易受到投机、跟风、重投机收益轻投资效益等观念的影响。另外,市场的机构投资者行为不规范,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层出不穷。这可以从我国证券市场近几年来出现的“坐庄”“基金黑幕”、恶意炒作、包装垃圾股等现象得到印证。

3.筹资主体——上市公司质量堪忧。上市公司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转。如果上市公司质量不高,所发行的股票无人问津,证券市场的交易就不可能活跃。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质量不容乐观。一方面,一些上市公司的上市动机不纯,其上市的目的不是为了使公司有一个更好的经营基础,而是为了利用“上市公司”的外衣更多、更方便地“圈钱”。另一方面,很多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欠佳。有人通过实证分析表明,我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业绩自1996年以来逐年下降。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从1996的9.59%下降到2000年的7.63%,亏损面由1996年的6.03%上升到2000年的9.06%,与此同时亏损额从1996年的20.69亿元上升到2000年的136.89亿元,亏损盈利比从1996年的7.16%上升到2000年的15%,1998年甚至达到23.02%。而且还存在“一年绩优、二年绩中、三年绩差”这样的怪现象。其原因主要是上市公司没有真正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没有正确理解上市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4.证券监管力量不足、不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方面与发达国家和国际惯例相比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监管体系不完善。没有建立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多层次的监管体系。二是监管制度不严。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最大缺陷在于查处力度不够、制裁措施不严厉,导致我国证券市场的“违规成本太低”。市场上违规现象频繁发生。三是监管中的计划经济色彩过浓。政府的政令干预过,曾经多次打压股市并获得成功,导致了“消息市”和“政策市”的形成。

(四)市场化运行存在机制障碍

这种障碍突出表现在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运用尚不协调。如上市企业的选择、企业上市目标市场的选择、上市额度和发行价格的确定等,都有很强的计划色彩,甚至不排除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法律架构和监管制度与国际证券市场运作惯例存在较大差距也是机制障碍的表现之一。

此外,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利率机制还未实现市场化、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等都影响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进程。尽管我国证券市场必然要走向国际化。但是由于存在股权结构分割。市场透明度低。监管的政府意志过于直接。市场系统风险较大,市场没有做空机制等问题。因此,如果在这些问题没得到很好解决之前就贸然开放国内证券投资,极易招致国际投机资本的袭击,引起证券市场的动荡,从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为此,应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现实国情,明确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必要性和目标,选准国际化进程的起点和突破口以及具体实现方式、途径和步骤,制定出合理的发展战略。

三、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若干建议

笔者认为应该坚持“循序渐进、稳步开放”的发展战略,走“渐进式国际化”的道路,逐步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一)建立统一、多层次的市场体系

要建立主板市场与二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与场内交易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等等同时并存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加紧建立二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为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开辟直接融资渠道;在继续完善股票市场的同时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同时还将继续推进金融创新,积极稳妥地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市场,使我国证券市场尽快形成以股票市场为主体,多层次证券市场并存和协调发展的市场体系。

(二)改革证券监管体制,提高市场运行机制的市场化程度

证券监管层应逐步从“裁判员”兼“运动员”的角色,转变为只当“裁判员”、主要负责市场运行规则的制定和维护。当前证券监管工作的着力点应该放在尽快实现证券发行和定价市场化运作,提高其透明度,完善退市机制等方面。要取消证券发行和上市的指标限制,取消规模、行业和所有制的限制,取消证券发行的价格限制。发行的规模、定价完全取决于筹资者自身需要和投资者的认可程度。同时,逐步建立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突出培育行业自律组织发展完善,使其成为监管体系的中流砥柱。

(三)发展壮大国内证券经营机构,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加入wto后受冲击最大的就是证券经营机构。面对大型跨国证券机构的挑战,我国的证券经营机构应该在认真分析和预测环境变化的基础上,找准市场定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国际化发展战略,明确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步骤,走特色化的发展道路。最为关键的是选准自身的市场定位。国内证券经营机构发展壮大自己的途径主要有:一是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提高资本实力,扩大资金规模,力争实现规模化经营。二是寻求与国际知名大型证券经营机构的合资、合作,成立中外合资证券经营机构。在合作过程中学习先进经验,培育自身的创新能力。三是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开发。对于智力密集型的证券经营机构来说,人才就是竞争力,人才就是资本,因此必须重视人才的培育和开发,重视公司文化的培育,尽力为公司员工个人才华的发挥提供良好的平台。

(四)通过各种途径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

一方面,继续大力发展开放式基金。目前国内开放式基金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开放式基金经验还不足。但是开放式基金已经成为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上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因此可以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发展我国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另一方面,也可以引进外国战略机构投资者。这方面可以借鉴发展中国家开放证券投资的成功经验,引入合格外国机构投资者,即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制度。qfii制度是近30年来发展中国家渐进式开放本国证券市场的一种制度。在qfii制度下,投资额度、投资范围、投资方向和资金的汇入汇出都受到本国政府的严格限制,主动权在国家,因此不会对本国证券市场造成大的不良影响。

(五)尽快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体系

虽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