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奖励办法范例6篇

应收账款奖励办法范文1

由于央行再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压力也进一步增大。近期,一场“揽储大战”在不少银行间硝烟再起,尤其是对于“存贷比”超标或是接近红线的银行来说,加大存款储备成为了必须。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第三方存管”成为了不少银行眼中的香饽饽。一方面,股票是国内投资者最为广泛使用的投资方式,集聚了大量的民间资金;另外一方面,近期A股市场跌跌不休,相当一部分投资者选择了暂时退出避险。“第三方存管”账户上也就产生了大笔的闲置资金,这些正是银行目前最为需要的存款力量。同时,大部分投资者的习惯是投资跟着“第三方存管”账户走,由于办理“第三方存管”账户的手续较复杂,因此选定资金存管银行后,投资者往往倾向于将闲置资金停留在银行内部,以购买银行所提供的理财产品或是黄金、基金等其他的投资产品。从某种意义上说,吸引“第三方存管”客户对于银行增加存款资金也有着不小的帮助。

时下,不少银行针对新开户的“第三方存管”的客户,就推出了不少新的营销举措,新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可以按照客户资产的规模,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对于第三方存管账户上的银行托管资金,可以获得高于活期存款的收益。

新开户可获大礼

正是基于吸引更多新的“第三方存管”客户的动能,不少银行对于新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客户给出了不少奖励,与以往一些营销活动中的小礼品所不同的是,近期一些银行的奖励可是“真金白银”。

记者从一些券商处了解到,优惠活动力度最大的是民生银行。为鼓励客户到银行开办“第三方存管”业务,民牛银行将根据客户的证券市值与在分行金融资产的合计额给予一定的现金优惠,其中,上述两种资产合计达到5万10万元,就可获得100元的现金回馈;资产总计达到100万元,现金回馈可以达到800元;如果新开办“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客户证券市值与在分行金融资产合计在500万元以上,回馈的奖励可以达到3000元。另外,民生对于不同的客户资产分档和对应的奖励有着较为细化的规定,奖励回馈的资金主要以购物卡的形式给付到客户,而银行通常把这些费用计入到营销费用中出。

兴业银行则在一些地区开展了针对基金定投、“第三方存管”业务的新开户客户的营销方案“金银计划首选兴业手机话费大赠送”。兴业的活动内容主要有:针对新开卡、首次签订兴业银行第三方存管业务、外开办了兴业基金定投业务的个人客户,可以获得一份赠礼。同时,在2010年6月30日之前,登录兴业的手机银行业务,并办理转账、基金交易、理财、银证业务、贵金属投资、外汇买卖、信用卡等业务累计积分前1000名客户,就可以获赠100元话费奖励;第1001至6000名客户,获赠50元话费奖励。如果在上述的活动期间,首次签约兴业银行第三方存管业务,股票市值达20万元以上客户,就可赠送两张上海世博会门票(限前100名);股票市值达到100万元,按照金额优先的顺序,最高资产的新开户客户可以获得2000元的香港旅游名额一名。

另外,近期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正推出“飞扬e时代、畅享3G生活”的第三方存管营销活动,在2010年4月1日-2010年6月30日的活动期间,对于新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同时办理深圳、上海指定交易),开户后一个月的日均综合资产(含银行存款、券商保证金、股票市值按3折计算)达到相应标准的客户,可以免费获取相应档次的上网卡套餐、笔记本电脑、3G手机等产品及服务。其中,日均综合资产在30万元~100万元之间,可以获得中国电信3G上网卡一张和一个季度的2G上网费等。

账户资金利率升级

在普通“第三方存管”账户中,投资者留存在银行账户中的资金一般都只能获得活期存款0.36%的年化收益率。

将银行账户保证金与相关的理财产品进行自动“链接”,就可帮账户上的闲余资金提高收益,这项功能正为越来越多的银行所采用。

最早推出这一服务的是民生银行的“银证理财卡”,该卡是个人证券投资客户用于办理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的银行卡。这张卡最大的特点在于结合投资者证券投资的特性。为银证客户量身定制了特色理财功能,当银证客户将卖出股票的资金转回银行账户时,系统将自动帮其签约该行的“钱生钱B”,即人民币1天通知存款,使投资者的活期资金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

光大银行则对“第三方存管”客户推出了天天理财――日计划,利率为1.17%,不仅远高于普通活期利息和一天通知存款利率,同时光大对于证券闲置资金推出了积分奖励计划:据悉,只要第三方存管客户把证券闲置资金转回银行卡,即可享受l万元存放1天,增加银行卡积分1分的优惠政策,光大银行规定,客户累计的积分可在每年1月和2月兑换精美的礼品。

应收账款奖励办法范文2

【关键词】 奖励积分;递延收益;公允价值;会计处理

奖励积分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的积分,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用其兑换该企业或第三方提供的免费或折扣商品或劳务。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奖励积分作为一种促销方式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例如各航空公司推出的常旅飞行奖励计划、电信企业推出的用户积分奖励计划、银行推出的信用卡积分计划以及各类商家推出的会员卡、积分卡、VIP卡等积分返利计划等。

一、奖励积分销售的会计处理现状

(一)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992年12月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为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两种依据:

一是根据第13条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交易的实质,有必要运用确认标准确认单项交易中的可分割部分。例如,当一个产品的售价中包括了一项可分割的售后服务费用,该金额应作递延处理,并在服务实际提供的期间再确认为收入”。即将附有奖励积分的销售视为可分割的两部分,一部分是客户所支付与本次商品销售或劳务服务有关的货款;另一部分是客户支付的与奖励积分有关的货款,该部分款项所对应的奖励义务需递延到积分兑换时才能实现。因此,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款,部分分配到奖励积分并对其收入进行递延,待积分被兑换或积分失效注销时,再将其相关的递延收益确认为当期收入。

二是根据第19条规定:“与同一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收入和费用应同时加以确认”。即将奖励积分的兑换视为奖励积分销售行为的组成部分,由于兑换积分而增加的额外成本,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可靠地预计并加以确认。由于奖励积分在有效兑换期内何时兑换、在哪一对价区内兑换、是否兑换均取决于客户主观意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将兑换积分奖励的增量成本计入当期销售费用的同时,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

(二)我国企业对奖励积分销售的会计处理方式

对赠送了奖励积分的销售收入的确认和核算,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中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在实务中并不统一,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主要存在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将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取得的账款或应收款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对客户获得的奖励积分不作账务处理。待客户实际兑换奖励积分时,将本企业商品或提供劳务产生的成本,或由第三方提供商品、劳务而支付给第三方的金额,确认为“销售费用”。

二是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中的第二种处理方式,依据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以增量成本法核算奖励积分。即将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取得的账款或应收款全部确认为当期销售收入,将未来兑换奖励积分时本企业提供商品劳务而增加的额外成本,或由第三方提供商品、劳务而支付给第三方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销售费用”和“预计负债”,待实际兑换积分时按其产生的增量成本冲减“预计负债”。

2008年12月财政部了财会函[2008]60号,其中对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首先作为递延收益,待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失效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并指出企业已经进行的处理与该通知中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

这一规定明确了我国企业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采取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第一种处理方式,即将奖励积分视为销售业务的可分割部分,销售收取或应收的货款划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客户为了获取本次商品或劳务的货款,确认为当期收益;另一部分为客户支付的与奖励积分有关的货款,该部分货款所对应的提供商品或劳务的义务需要递延到满足一定条件后履行,应作为企业的负债确认为“递延收益”。

目前我国的航空、电信、商业百货等行业企业普遍存在奖励积分销售业务,但笔者通过对商业百货、航空、电信行业的近百家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分析后,发现在2007年度航空、电信业的上市公司均采用了第二种方法,对奖励积分计提了预计负债,但商业百货行业中仅有一家公司对奖励积分计提了预计负债。2008年度,上述航空、电信上市公司均按[财会函]第60号的要求,对奖励积分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变更,并对2007年度的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但商业百货行业板块中除前述企业继续沿用预计负债方法核算外,其他企业仍未对奖励积分进行会计处理。笔者认为,商业百货企业的这一处理方法高估了企业的资产和收益,低估了企业的负债,明显有违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应引起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的重视,并尽快予以纠正。

二、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方法

以下以一商业企业为例,说明按[财会函]第60号的要求,企业奖励积分应采取的会计处理方式。

例如,某大型百货商场的会员卡奖励积分计划如下:客户满足一定条件申请办理积分卡,购物时出示积分卡并按不同类别商品的积分规则进行积分,积分可按表1规定兑换返利卡。

返利卡在该商场视同现金使用,但不可兑换现金。会计员卡有效期为2年,连续6个月未有新的积分注入,卡内所有积分自动注销。会员卡到期后三个月内可以进行积分返利,过期3-6个月只可以兑换当期礼品,会员卡过期6个月积分注销。

某日,该商场销售商品58.5万元,并赠送积分40万分,增值税率为17%,款项全部收存银行。当日,客户以奖励积分共兑换返利卡3 500元,因各种原因注销奖励积分共2万分。

(一)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前已述及,企业销售收取的税后账款50万元,需在本次销售商品和授予的奖励积分间进行分配,并以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分配的依据。因此,必须首先选择合理的标准对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进行估算。

本例中该商场依据奖励积分的兑换价值、历史客户分布区间和积分兑换率来测算其公允价值。

根据表2数据按以下方法测算出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

每一积分的公允价值=∑P×D×I=0.011122元,40万元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4 448.8元。

可以看出,积分客户的分布区间和兑换率对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测算有重大影响,企业应根据历史经验对积分客户的未来分布区间和兑换率进行预计,并定期根据实际兑换情况更新对客户分布区间和兑换率的估计。

(二)奖励积分的会计核算方法

1.奖励积分的赠送

该商场销售商品收取的账款58.5万元,其中8.5万元为增值税额,由于商场在销售商品的同时授予了客户奖励积分,因此,不含税账款50万元,需在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和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分配。将不含税账款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58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95 551.2

递延收益4 448.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85 000

2.奖励积分的兑换和注销

客户在满足条件兑换奖励积分时,企业应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若客户积分兑换的商品或劳务由第三方提供,企业应将需支付给第三方的价款计入“其他应付款”,将原计入递延收益与应支付给第三方的价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收入。

该商场客户将积分兑换成返利卡,在未使用前确认为预收账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收益3 500

贷:预收账款3 500

待客户使用该返利卡购买商品或劳务时,再确认为销售收入,如某客户持积分返利卡购买商品2 34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收账款2 340

贷:主营业务收入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340

由于该商场在测算奖励积分公允价值时已考虑了积分的兑换率因素,即预计了部分积分会不被兑换,因此,当奖励积分由于种种原因失效而被注销时,不进行账务处理。对实际积分兑换率与估计出现的差异,通过报告期末对公允价值的调整来进行修正。

3.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变化

前已述及,奖励积分公允价值是通过一定的方法估算的,客户实际兑换的奖励积分价值与事先的估计值会有一定的差异。例如前例的商场,客户实际兑换时的奖励积分区间、实际兑换率与预计均可能出现偏差,从而导致前期确认的“递延收益”金额与实际兑换价值出现差异。因此,商场一方面需根据奖励积分的实际兑换情况定期更新对客户分布区间和兑换率的估计,重新测算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并据以进行客户新取得奖励积分的递延收益确认;另一方面,应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客户已取得但尚未兑换的奖励积分数、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以及“递延收益”账户的余额,对奖励积分已确认的递延收益进行调整。

例如,该商场在某会计期间根据实际兑换情况对客户分布区间和奖励积分的兑换率进行了调整,测算出每一积分的公允价值为0.01221。该会计期末,客户已取得有权兑换的奖励积分余额为5 000万分,“递延收益”账户的贷方余额为492 000元,则应调整的递延收益为:

0.01221×50 000 000-492 000=118 500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118 500

贷:递延收益118 500

(三)奖励积分的纳税调整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奖励积分销售收取或应收的货款应全部确认为当期收入缴纳所得税,即企业按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的“递延收益”这一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与会计核算的“递延税款”账户间形成了时间性差异,需在汇缴企业所得税时对此项进行纳税调整。例如前例商场,年末“递延收益”账面余额为245万元,与之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37.5万元,适用所得税率为25%,则该企业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为61.25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37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37 500

【参考资料】

[1] 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S].财会函[2008]60. 2008.12.

[2]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S]. 1992年修订.

应收账款奖励办法范文3

【关键词】中小企业 应收账款 管理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一些中小企业运用赊销的方式来扩大销售规模,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赊销行为为企业带来了方便和暂时的效益,但是,它也产生了大量的应收账款,使得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呆账和坏账比例逐年升高,经营难以为继,甚至破产或被重组。怎样合理得管理企业中存在的应收账款,有效地应对不可避免的风险,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就当前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应收账款管理责任部门不明确;(2)客户资信状况管理不到位,缺乏应收账款风险意识;(3)应收账款日常管理松懈;(4)应收账款管理内部激励机制不健全。因而,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成了中小企业迫在眉睫的事。企业需注意要在日常管理中注意以下几点,进而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一、建立科学正确的盈利观念

企业要根据自己开发的产品、现有的市场、潜在的客户群以及自身状况制定恰当的发展模式。同时摒弃只重销售额增长不重运营能力增长的做法,改以销售额和企业运营并重,做好企业未来销售前景和市场情况的预测和判断,让企业进入良性成长模式。

二、明确应收账款管理职责

企业必须落实责任到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业务人员因岗位调换、离职的,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凡业务人员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移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凡离职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应收账款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应收账款实行严密的内部审核和控制体制是为了维护资金的安全运转。但是对于我国内部审核基本上还滞留在经济收益和审核等层面,而针对企业自身的制度制定和遵守,还做得远远不够。针对这样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一)企业内部应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对赊销进行管理

企业应该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在对客户进行赊销前,要有专门人员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对赊销的管理也需要有大量的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分析以及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控制,这对于企业的生存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企业在信用管理系统中要对客户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建立客户资源管理系统。

(二)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形成完善的内控制度

销售部门在同客户签订合同时,要保持严谨的态度,尽可能在合同中设置保护性条款。财务部门应该派专人对应收账款项目进行管理,定时分析应收账款的结构、账龄等情况,及时同往来单位进行应收账款的对账,以方便及时了解应收账款的发生情况。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管理的监督,要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作用。

(三)加强合同规范化和评审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企业实现销售须授权相关人员同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因此为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企业应进行合同规范化管理,建立评审制度。一方面,签订的合同应规范,符合合同法要求;另一方面要对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进行认真评审,并决定是否接受订单,以此使企业的经营行为规范化、精细化。

四、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企业要做好客户资料的基础记录,包括企业对客户提供的信用条件,建立信用关系、客户付账的期限、当前尚未偿还的数额和客户诚信的等级动态等。在建立了客户的信用档案后,要随时关注并记录客户信用情况,据以调整信用政策;加强对企业销售人员、催款人员进行经济合同的条款、讨债技巧、企业销售、收款工作的程序和制度以及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改进单纯以销售额为依据的薪资政策,增加员工的积极性。

五、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激励制度,制定灵活的收款政策

企业内部应建立催收账款的激励制度,对讨回的老账按收回金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奖励金,予以奖励,将销售任务指标及考核办法与欠款清收指标及考核办法相联系,以激励销售人员积极推销产品,及时回笼货款。

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级管理,制定灵活的收账政策。针对合同期限内的应收账款,企业不能因要求客户偿还账款而有所行动,但要经常检查属于这个级别内应收账款的发生规模,以及对于个别信用期限长且额度大的账款所对应的客户进行动态监督。

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应收账款是企业资产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它的存在是含有一定的风险尽量的,企业一方面想借助于它来促进销售,扩大销售收入,增强竞争能力,同时又希望避免由于应收账款的存在而给企业带来的资金周转困难、坏账损失等弊端。企业应通过建立科学正确的盈利观念、明确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责、建立完善应收账款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健全企业内部的激励制度来探讨应收账款的管理,防范应收账款所存在的风险。只要企业在应收账款的全过程上加强管理、严加防范,通过自身的努力将被拖欠风险降至最低限度,困扰企业应收账款的问题必将会得到显著改善。

参考文献:

[1]王静.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技巧[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6.

[2]柳淑英.浅议企业应收账款管理[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3).

应收账款奖励办法范文4

***,女,1962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80年12月参加工作,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公司财务科***科长,财务处处长,1997年10月任总会计师,2001年4月***公司经理。2003年10月兼任***厂厂长。

一、涉嫌贪污65.15万元问题

1、贪污销售槽车提成款63.5万元

1998年7月,经原主管上级部门市***局协调,***企业联销公司卖给***公司(以下简称“石”)110台槽车,每台8万元,合计880万元。鉴定销售协议后,石首付槽车款60万元。协议规定98年底前石再支付槽车款40万元,余款从1999年至2000年底前付清。1999年,时任总会计师的***和副经理***多次到石厂催要槽车款,石厂于1999年至2000年,支付槽车款194.9万元,即协议还款期内,石还款254.9万元。2001年,石还款147.58万元,其中,有四笔计45万元被***转到石化下属的工艺美术厂(以下简称“鑫”),未入石化当年帐,并于2001年9月至2002年1月***把此笔款由鑫转款到自已二哥经营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又于2002年2月把此款打回鑫,外加存入5万元现金后又转回新提现50万元,用以注册成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注册之后,***于2002年4月5日,便把荣账上的53万元转到自己二哥经营的有限公司。2002年,石还款443.6万元,其中以本田轿车顶款30.2万元,***采取下述手段将提成款据为己有:2002年5月,***从财务直接提取现金9万元,并将此款外加自己的1万元计10万元存入自己在建行办的龙卡中;7月,***以会议费名义报销1万元,再直接提取现金1万元,合计分三笔得到提成款11万元,同时,***用单位“小金库”为直接提现的10万元支付个人收入所得税1.5万余元。此外,***把2001年石还的45万元用于荣注册并转回新53万元后,***以现金方式还回荣8万元,又分3笔还回22万元现金,在新仍有23万元,***让财务人员把这23万元记为自己的提成款。石化账上剩余的提成款29.5万元,***再指使财务人员将其14.75万元转到荣变成个人投资股份,另14.75万元至今应挂***应付款账上。

2、贪污奖励款16,504元

2003年初,***局与下属的***厂鉴定目标管理责任状,对完成全年目标的单位班子成员给予奖励,资金自筹。其中对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奖励标准为总奖金额的50%。***原厂长赵因贪污已被追究刑事责任。2003年10月27日,***被任命***厂厂长。2004年2月,区***局对胶鞋厂完成2003年度的目标情况进行了考核,确定完成目标奖励20,000元,招商引资贡献奖励暨全年出口创汇1300美元,出口供货值8500万元奖励32500元,两项合计奖励总金额为52,500元。***在2003年实际到***厂任法定代表人66天,应得奖金4746元。但***让副厂长***到财务人员手中先取出奖金10,000元,奖励企业班子等人员后,又自己按42,500元制表,并经自己审批,按以上款额的50%奖励自己21,250元,余下分别奖励班子成员。财务人员按***的意见,从自己保管的账外款中取出40,000元,到交通银行误将***的21,250元存为21,500元,同时按奖励表分别存入其他人员对应名字下的奖金。***实际多领取奖金16,504元。此年度,***还兼任联销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兼得目标兑现奖金20,000元。

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1、购置轿车30.2万元,用虚列负债核销

2002年4月,***把***有限公司(简称石公司)还的30.2万元槽车款,让***用槽车款为其购买了一台本田轿车,并用其二嫂的名义办理了车辆手续。2004年8月,***得知区纪委正在调查此问题时,又指使财会人员改动财务帐,将该车记入石公司的固定资产帐上,并指使签订的虚假协议抽走,将入帐时间提前到2004年7月1日,造成在调查组调查之前,就已将该车入帐的假象。

2、私设小金库

***从2001年至2004年在***任经理期间,指使财务人员将公司房租等收入私设账外款达163万多元。张于2003年10月到***厂任职后,又指使财务人员私设小金库20多万元,现小金库余款12万元。

三、虚假注册成立新公司

1998年9月,***利用其总会计师的职务之便,用石公司和下属企业作废的发票,开据虚有的实物折合50万元人民币,到***区工商局注册成立***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其四嫂的母亲,此后***采取虚开实物的同样手段,两次为新增资,从50万元增到400万再增到600万元。

应收账款奖励办法范文5

关键词:农村经济;村级债务;原因;对策

黑龙江省村级多年积累形成的高额债务,犹如一个巨大的毒瘤,阻碍着农村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影响着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是农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其危害不仅仅表现为经济问题,已经上升为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基本情况

村级债务主要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代行其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与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各项应付未付款的总额。如村集体银行贷款,向单位、个人借款本金和利息,高于国家利率抬款利息,向合作基金会借款等。根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黑龙江省村级债务总额132亿元。

1.债务面广、额度大。净债务40多亿元。全省9 000多个行政村,每村平均债务140万元,3 500多个村资不抵债,接近总村数的40%。

2.呆死债权多。农户欠款和所属企业及外单位欠款占债权总额90%。由于各种原因,回收希望渺茫。有关部门预计,全省将有60%以上的债权已无法收回。

3.主要来源是银行贷款和个人抬款。据统计,全省村欠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74亿元,欠农户抬款和外部个人抬款68亿元,总计占到村债务总额90%以上。积累时间长、基数大,年年追加利息,债务增长迅速。

二、形成原因

黑龙江省村级债务的形成,除了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外,更主要是行政体制和政策问题,导致了村债务非正常扩张。

1.超前发展村公益事业。村办各种公益事业不量力而行,用于教育、修建道路、敬老院、医疗卫生等公益事业产生债务达到60%以上。如从国家到地方开展的“普九”教育、文明村建设、计划生育等达标,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强迫村级完成任务。校舍、道路、计划生育服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各级公共财政投资不到位,村没有资金来源,只好大量向银行举债和向个人高息抬款。

2.完成各种达标摊派活动。村集体被迫为农户代缴各种税费和种养补贴,垫付后收不回来,导致农户欠集体,集体欠外债。为完成上级部门开展的“地力杯”、“铁牛杯”、“黑龙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竞赛而借债。每年村级承担的报刊征订达30余种。

3.债务利息成为新增债务。长期无力归还的各种借(贷)款和抬款等巨额债务,形成了大量利息支出,利息形成的债务不断增加,造成了新的债务。据统计,村级欠省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息就达30多亿元,占债务总额近30%。

4.举债兴办村集体企业。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家、省号召大力发展村办企业,层层下达计划指标,一些村集体把积累投进去了,还借款或抬款办企业,有的还为企业贷款担保。企业亏损倒闭,债主也找不到了,债务只能由村集体承担。

5.管理制度不健全。村集体抬款、贷款、担保等经济行为随意性大,大额开支管理混乱,发现时已成事实,追究的法律制度缺失或者空白。村“养员”过多,名目繁多的各级检查评比,造成办公经费、招待费严重超标,也是村债务积累的因素之一。

三、对策措施

各级政府对村集体实行“压力型体制”,加速了权、责、利的分离,导致村集体背负了沉重的债务。可见,从政策上、体制上解决村级债务问题十分必要。黑龙江省化解村级债务,应在“合理分类、区别对待、政策支持、分类化解”的基础上,建立严格制度,坚决遏制新增债务。

1.制订清收债权偿还债务的政策措施。债权大于债务的村,通过清收债权化解债务是一条主要途径。农户欠村集体的是历年应缴农业税、提留和统筹等款项,是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合法负担,是农民应尽的义务。黑龙江省农户欠款接近债权总额的60%,回收债权化解债务潜力很大。现行的《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中制订的关于减缓回收村级债权的一些政策,过于强调减轻农民负担,助长了违反合同信誉、不履行应尽义务的不良行为和风气,特别是大多数信守合同,已经交纳税费农户心理的不平衡。所以,应对这些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维护国家法律、政策的连续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应制定有利于村集体回收债权的政策措施和操作办法。如应允许从国家给予农民的补贴资金中扣缴其相应欠款,实现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统一,回收的款项用于化解债务。对于生活困难的农户,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其基本生活。通过村务公开,把村集体所有欠款情况向村民公示。针对各类债权的具体情况,欠款数额大小和不同农户的实际承受能力,分类拿出切实有效的清收办法,制定年度计划,逐步清收。

2.农户“黑”地纳入村集体发包管理。2001年以来,各村收回抵债机动地,用于解决农户土地承包纠纷,村集体带回了近4亿元的新债务。黑龙江省速生丰产林整地,大片林地和草原变成了良田。有关数据显示,全省未列入集体管理的不交农业税、不交承包费的“黑地”上千万亩,这是化解债务潜在的重要资源。收取“黑地”承包费也有法可依。如《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土地等资源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属于有偿使用,经营户应向集体缴纳承包费用。应出台政策,授权以县为单位,制定未纳入村集体管理土地清理的工作方案,按照略低于当地农民自行流转承包土地的价格收取承包费用,用于化解村债。

3.制定核销村集体欠银行贷款本息政策。对村集体在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按不同情况,制定相应政策。如对确实是多年老账、坏账、呆账的贷款,要实行“本息分离,息不转本,息不计息”。对确实用于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贷款,要制定挂账停息的相关政策,逐年给予核销,彻底走出利息转本金,基数增加又产生新的利息往复循环。对确实用于兴办村集体企业的贷款,目前企业已经不存在的,要参照国有企业破产有关政策,给予核销。省国资委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6月,黑龙江省累计实施政策性破产立项43户,破产终结25户,核销金融债权40.4亿元。多数村办集体企业是国家号召兴办的,应该享受和国有企业同等待遇。超前发展村公益事业,也是各级政府指令性、任务性、政策性造成的,核销这部分银行贷款,是遵循“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也是履行政府责任的必然要求。

4.推广化解村级公益性债务奖励政策。2005年,黑龙江省确定绥化市作为化解村级公益性债务试点市。对偿还村级举办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等社会公共公益性事业建设产生的债务,省级财政给予化解总额30%的奖励。绥化市2005年和2006年,共化解公益性债务2.44亿元,省财政给予9 206万元奖励。绥化市化解村债试点已取得成功经验,应在全省加快推广,实现普惠激励制度。省级财政应对各地化解村公益性事业债务给予化债奖励政策。这项财政资金的拨付属于利益的再分配,应公平合理。可以按全省村平均债务额的一定比例发放化解债务补贴资金(也可以考虑村型大小的因素),债务多的村用来化解急需解决、矛盾突出的债务,债务少的村除用来偿还现有债务外,剩余作为财务管理好的奖励资金,鼓励村搞好资金管理,体现“奖优罚劣”而不能“奖劣罚优”。全省村级教育负债占总债务的20%多,比例很大。黑龙江省争取到国家化解“普九”义务教育债务试点工作。化解债务资金来源由国家投入33%,省级财政奖补30%,剩余37%由县级匹配。参照这个政策,对以往开展其他达标升级活动形成的债务,也应本着“谁主张、谁偿还”的原则,实行剥离挂账,由国家或主管部门补偿归还。

5.坚决遏制新债发生。国家或省级财政要建立农村抢险救灾和重大突发事件支出财政投入机制,把这类支出列为财政对村转移支付项目,从源头上防止新债发生。要严格控制村级管理费支出和村级“三项费用”管理,绝不允许超范围超标准开支。新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得举债办事业。各级政府安排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应有财力保障,不得采取村级预付、垫支等手段上项目。对于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村,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村级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组织贷款或向社会借款填补收支缺口,不允许举债办公益事业,搞形象和政绩工程。健全完善村级债务动态监测机制和长效的审计机制,有效预防新债的形成。

6.强化县乡化解责任。把村级债务化解成效作为考核县、乡、村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以县、乡政府为单位制定处理债权债务政策。建立集体资源台账,实行分类、评估和价值预测管理。采取承包、租赁或拍卖等方式,提高村集体资产资源运营效益,实现商品化和利益最大化,拓宽化解债务资金来源渠道。各地偿还化解村级债务的有效措施,应上升为政策规定。理顺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强化各级农经部门的行政职能,制定出台违反农村财务管理处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管理和监督。坚持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参考文献:

应收账款奖励办法范文6

一、 收到的专项资金情况

1、网点补助资金

2、政府奖励补贴资金 20XX年7月101号凭证,县财政局拨付政府奖励资金10.00万元,做补贴收入。

3、专卖罚没款返还资金

20XX年收到财政返还款3.28万元,20XX年收到财政返还款9.53万元,20XX年收到县财政返还款3.53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4、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

20XX年省局下拨专卖打假经费20.00万元。

20XX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30.00万元,20XX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0.85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二、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XX年财政返还专卖罚没资金3.28万元(此返还款为20XX年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4.1万元,县财政按照80%的比率进行返还)。

2、20XX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3、20XX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4、20XX年并账前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XX年并账前收缴专卖罚没款0.808万元,涉及专卖打假案件2起, 20XX年5月份全部上缴财政,县财政当年年底全额返还。

三、专卖打假经费收支情况

20XX年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50万元;20XX年共查获假冒卷烟1837条(36.74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1.14万元。

四、 制度建设的完整性

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严厉打击烟草违法行为,我局严格依照有关烟草专卖管理实施条例及《烟草打假经费管理办法》,不断建立健全各项专卖管理制度,对上级部门拨付的各项专项资金严格依据相关制度进行收支,打假经费的开支按照分局下发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但对于打假成果的补贴标准或打假经费的分配使用标准,还未制定相关行之有效的使用标准,相应的管理制度、审批程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五、账务处理的合规性

1、专卖罚没收入账务处理的不合规性

多年来,在专卖收购卷烟与罚没收入账务处理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 收支两条线 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我们在实际账务处理中将应付收购烟款直接抵顶罚没款,使罚没收入不能存入收入账户,具体账务处理方式:借方:应付账款/专卖收购烟,贷方: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贷方:现金(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