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制度的起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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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制度的起源

社会制度的起源范文1

关键词:救助管理制度;实践社会学;救助站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2)03005406

历史上,中国的流浪乞讨现象一直存在,不同的阶段有着相应的应对措施。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1)后,政府立即宣布废除了执行20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并以超乎常规的速度高调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该举措一经宣布,立即受到海内外的广泛关注,一时间,舆论哗然,好评如潮,被誉为新一届政府的以人为本、发扬人文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的典范之作。然而,该制度实施至今已有七载,但是为什么北京街头还有如此之多的流浪乞讨人员?新制度对这一群体的境况究竟有何改变?这引发了笔者对救助管理办法的思考:其实施情况怎样,实施效果怎样,制度对于北京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到底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一、实践社会学的基本理论

目前,有关救助管理制度实践效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救助管理制度的评价、流浪乞讨原因及流浪乞讨人员生存状态的研究、对救助管理制度运行困境的分析及其对策等方面。本文试图以“实践社会学”为理论指导,以“救助管理制度”本身为出发点和切入点,分析我国现行救助管理制度出台的背景、出台的目标等,从新的角度发掘救助管理制度产生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改进思路。

布迪厄的实践理论构建了一种社会实践的理论模式。他认为,我们对实践活动所作的解释必须将惯习及其历史条件与实践所发生的当前客观环境紧密地结合起来,这可以通过科学的研究工作来实现。[1]布迪厄认为,实践是具有逻辑的,但实践由于其现实紧迫性、条件的局限性、时间的指向性等而根本不具有理论逻辑的明确性、机械性与连贯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实践逻辑不可能揭示出来。在布迪厄看来,实践逻辑是隐藏在实践活动中的深层次的生成原则,而不是规范行动的规则。这些生成原则将实践活动中的思想、感知和行为构成一个整体,并且也只有这样,才使得实践活动成为可能。[2]402

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提出了构建“实践社会学”的理念。他认为,只有运用动态的实践社会学的框架才能科学地分析与诠释当代社会的实际问题。以实践形态的社会现象为对象的社会学研究,是一种与静态结构分析相当不同的研究途径。把实践社会学的相关理论运用到解释救助管理制度的运行中,这对于研究救助管理制度来说,无疑是一个新的理论视角。

二、C救助站的实践社会学分析

(一)制度预期:救助管理制度的分析

对比收容遣送办法和救助管理办法不难看出,救助管理办法是对收容遣送办法的最直接的、有针对性的改进。首先,为了保障人权,救助管理办法强调了保障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而不是收容遣送办法的以维护城市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为目的。救助管理制度规定,“为了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制定本办法”(2)。其次,因为利益的驱动,一些地方出现了向受助人员及其家属收取各种费用的现象,为了治理乱收费现象,救助管理办法不仅明文规定禁止收取费用,还把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救助工作有充足的资金。救助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并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3);“救助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受助人员从事劳动生产” (4)。再次,20世纪90年代以来,收容遣送的范围不断扩大,远远超出了流浪乞讨人员的范畴。在北京,1999年收容人数达到149359人。这种收容数量的增加不是因为流浪乞讨人员的增加,而是大量进城就业的农民被当成了收容遣送的对象。强制收容是对被收容者的自由、尊严和权利的剥夺,更有甚者威胁到了被收容者的生命安全。[3]为了改变强制收容带来的忽视人权等负面影响,救助管理办法变强制收容为“自愿接受救助”。第四,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对受助人员的过度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受助人员进行打骂、虐待行为,减少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权力,救助站的工作理念从“管理”变为了“服务”。人文关怀精神是救助管理制度的核心。

从上述四个方面的改变可以看出,救助管理制度的理论逻辑清晰、明确,救助管理办法的实施充分尊重受助者的人权,体现了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4],体现了社会的进步。政策改变的理念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是一些具体的规定与现实脱节,而且其实践逻辑与理论逻辑相背离,在实际执行中缺乏可操作性,实施起来有些矫枉过正,成了制度不完善的地方。

(二)制度实践:C救助站运行状况分析

1.北京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简介

救助管理制度的运行以救助管理机构为依托。到目前为止,北京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基本形成。北京市民政局设有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来协调和统筹北京市所有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北京市18个区县(指宣武、崇文区归入西城、东城区之前)各设一个救助管理咨询站或者救助管理站,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中心城区分别设立救助管理咨询站,在其他14个区县分别设立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咨询站只负责告知求助人员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引导其到相对应的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而救助管理站为受助人员直接提供救助服务。各救助管理站和救助管理咨询站是其所在地区的民政局下设的分支机构,直接归民政局管辖。救助管理站的规模有大有小,朝阳、丰台、海淀、石景山区是比较大的救助管理站。北京市设有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统一救助全市未成年的流浪乞讨人员,北京市还统一管理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和残疾人,其他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各个区县的救助站管理。

救助管理制度是一项临时性救助管理措施,主要为暂时遇到困难的人提供短期的生活救助。孙志祥按照乞讨动机、方式等将流浪乞讨人员做了综合性分类,包括临时遇难型、流浪型、求生存型、奉献型、脱贫致富型、好逸恶劳型和受控制型七种类型。[4]9-10根据救助管理站临时救助的特点,救助管理站的救助对象应该是临时遇难型人员,即钱物花光、丢失、被抢、被盗、上访遇到困难等。实际工作中,临时遇难型人员在所有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当中所占的比例最大,接近60%。这一类人大部分是主动求助,在得到相应的救助使危机得到解决以后,便会终止流浪乞讨行为。[6]10)这说明,救助管理制度实施以来,虽然在甄别对象时遇到了问题,很多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人也受到了救助,但是,救助管理制度规定的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得到了相应的救助,这便是制度实施的成功之处。

(二)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实地调查所得的数据和对工作人员及受助人员的访谈资料我们发现,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制度的实践逻辑与理论逻辑相背离,救助管理制度也遇到了许多难以克服的问题。

第一,求助人员不符合受助条件,却赖在救助站不走、更有甚者无理取闹的情况时有发生。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的社会救助措施,只能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基本的食宿、返乡车票,不能解决所有流浪乞讨人员的所有问题,尤其是昂贵的医疗费用和返乡安置问题。有些求助人员对救助站的这些性质了解不够,认为救助站是政府的部门,政府就应该为其解决所有的事情,或者要求救助站为其提供医疗费用,或者要求救助站帮助其上访讨个说法,以各种原因赖在救助站不走;还有一小部分人就是冲着要钱这个目的来的,这些状况让工作人员很棘手。

第二,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严重短缺,工作人员工作量十分大,尤其是直接服务于受助人员的工作人员。直接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往往面对的是长期生活在恶劣环境中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工作人员需要给受助人员进行衣物的清洗等,特殊的受助人员如残疾人,还需要特殊的照顾,因此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较差,工作量大,工作很累,需要有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和服务的理念才能把工作做好。

第三,救助站直接服务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会影响到救助工作的效果。我们不能忽视受助人员在救助站期间的心理变化和给其带来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救助站有一部分受助人员不太愿意进救助站,早已把流浪乞讨当做生存方式;有一部分受助人员因为各种原因赖在救助站不走,如何让他们改变这种心理,如何让他们在离开救助站后不再乞讨,这便是救助站的重要工作职责。正如前文提到,在大部分受助人员在进入救助站后对救助站的认识和心理会有一个比较大的转变,不仅是对救助站工作有了全新的、正确的认识,而且有对救助站工作的理解。而这种心理转变,就是在工作人员良好的服务下发生的。但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素质的局限性,这些工作效果便变得十分有限,而且工作人员缺乏对受助人员关于价值观思考的引导。

第四,救助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尤其是服务人员的保护不够。在新的救助管理制度中规定,工作人员的角色从管理人员转变成了服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是要为受助人员服务的,有些受助人员很自大,感觉服务人员都得听他的。服务人员直接服务于各种各样的受助者,往往会有意外事件的发生,但是因为救助站工作的特殊性和受助人员类型的复杂性,事后,救助站又不能以任何理由对受助人进行处罚。这就导致了从制度到事后处理整个工作链条上对救助站工作人员都缺乏保护。

第五,在实际工作中,救助管理站工作任务繁重,经常会做一些超出职责范围的工作。如为某些受助人员提供昂贵的医疗费用、救助职业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安置不能顺利进行使得受助人员长期滞留。

第六,某些行为给大众带来恶意的流浪乞讨人员无人管理,如职业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问题。

首先,这些问题根源于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从宏观层面来说,中国的保障体制尚不健全,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相配套的制度也尚不完善。救助管理办法没有顾及到的一些后续问题得不到补充和解决,如返乡安置落实不到位、流浪乞讨人员长期滞留在救助站无法安置等。具体来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一些具体的规定与现实脱节,在实际执行中缺乏可操作性,实施起来有些矫枉过正了,也成了制度不完善的地方。根据救助站的救助工作具有临时性特点,其规定也应该详细说明这一点;救助管理制度强调人权,规定“自愿接受救助”,但是制度没有区分流浪乞讨人员的类别,就是间接对那些强行乞讨扰乱公共秩序、控制利用儿童乞讨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宽容和忽视;救助管理制度充分保护了受助人权利,却忽视了对工作人员保护。

其次,救助站的工作性质让许多人谈而避之。救助站基层工作人员和专业人员严重短缺,也就影响了救助站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再次,救助站与配合其工作的卫生、公安、返乡安置地等部门的职责界限不清晰使得救助站超负荷工作。救助管理站只是提供临时性的救助,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做一些超出职责范围的工作,或者因为各方面资源有限不能解决某些问题。职责界限的不清晰不仅导致了救助站工作任务的繁重、工作效率的降低,更导致了管理真空的出现,如某些流浪乞讨人员无人管理。

四、结论和建议

社会制度的起源范文2

摘要目的:探讨手术室护理人员职业效能感、文化程度及社会支持程度对其离职倾向的影响。方法:选取2011年7月~2013年12月的84名手术室护理人员为研究对象,将其Mobley离职倾向量表及自我离职倾向评估结果进行统计,然后将其中不同职业效能感、文化程度及社会支持程度者的评估结果进行比较。结果:84名手术室护理人员中Mobley离职倾向量表中5分者比例及自我离职倾向强烈者人数均较高,且其中职业效能感较低、文化程度较低及社会支持程度较低者的人数明显高于职业效能感较高、文化程度较高及社会支持程度较高者。结论:手术室护理人员的离职倾向较为明显,且其职业效能感、文化程度及社会支持程度均对其离职倾向影响较大。

关键词 手术室;护理人员;职业效能感;文化程度;社会支持程度;离职倾向doi:10.3969/j.issn.1672-9676.2014.10.041

Study on the influence of occupation efficacy,education degree and social support degree for the turnover intention of nurses in operation room

DONG Hong-juan,SONG Yan-ling,GAO Yan(The Fifth People′s Hospital of Shenzhen city,Shenzhen518001)

AbstractObjective:To study and investigate the influence of occupation efficacy,education degree and social support degree for the turnover intention of nurses in operation room.

Methods:84 nurses in operation room from July 2011 to December 2013 were the research objects,and the evaluation results of Mobley turnover intention scale and self turnover intention of all the nurses were analyzed,then the evaluation results of nurses with different occupation efficacy,education degree and social support degree for the turnover intention were compared.

Results:The 5 points rates of Mobley turnover intention scale and strong rate of self turnover intention were all high,the rates of nurses with lower occupation efficacy,lower education degree and lower social support degree were all higher than those with higher occupation efficacy,higher education degree and higher social support degree,all P<0.05,there were all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Conclusion:The turnover intention of nurses in operation room is obvious,and the influence of occupation efficacy,education degree and social support degree for the turnover intention are great.

Key wordsOperation room;Nursing staff;Occupation efficacy;Education degree;Social support degree;Turnover intention

手术室护理人员是临床护理人员中较为特殊的一个群体,其工作不同于病房及门诊护理人员,其工作强度相对更大,且工作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等,加之对于新技术不断学习的需求等,其各方面的负担明显往往更重,因此有研究认为[1],手术室护理人员的离职倾向较为明显,而这对于手术室护理质量的提升极为不利,因此对此方面的干预极为必要。笔者就手术室护理人员职业效能感、文化程度及社会支持程度对其离职倾向的影响进行探讨,为干预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据,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我科2011年7月~2013年12月的84名手术室护理人员为研究对象,均为女性,年龄22~40岁,平均年龄(29.70±6.40)岁。护龄2~21年,平均护龄(8.70±1.70)年。职业效能感:很高22名,较高22名,较低21名,很低19名。文化程度:中专32名,大专40名,本科12名。社会支持程度:高支持40名,一般支持24名,低支持20名。所有手术室护理人员均对本研究知情,且积极配合进行问卷调查。

1.2方法将84名护理人员分别采用Mobley离职倾向量表及自我离职倾向评估法进行评估,然后将评估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将其中不同职业效能感、文化程度及社会支持程度的手术室护理人员的Mobley离职倾向量表及自我离职倾向评估法评估结果进行比较。

1.3评价标准(1)Mobley离职倾向量表主要为对被评估人员的离职倾向的3个方面进行评估,分别为离职资本感知、离职诱因及离职意向。将3个方面的最终评分设置为1~5分,1分表示极不可能离职,毫无离职倾向,随着分值的升高,表示离职倾向加强,5分表示很有可能离职,离职倾向强烈[2]。(2)自我离职倾向则以视觉模拟的方法进行评估,评估分值范围为0~10分,由护理人员根据自身感受选取最能代表自身离职倾向的分值,其中3分及以下为离职倾向较弱,4~6分则为离职倾向一般,7分及以上则为离职倾向强烈。

1.4统计学处理采用PEMS 3.1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对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

2结果

2.1不同职业效能感、文化程度及社会支持程度者Mobley离职倾向量表评估结果(表1)

表1显示,Mobley离职倾向量表职业效能感中很低5分人数最多;文化程度中中专5分人数最多;社会支持程度低支持5分人数最多。

2.2不同职业效能感、文化程度及社会支持程度者自我离职倾向评估结果(表2)

表2显示,自我离职倾向评估职业效能感中很低倾向强烈人数最多;文化程度中中专倾向强烈人数最多;社会支持程度低支持倾向强烈人数最多。

3讨论

我国临床中护理人员的缺口较大,在职护理人员的流失速度仍较快,因此对于临床护理人员离职倾向方面的调查及干预十分必要。另外,手术室护理人员作为临床护理人员中工作强度较大的一个人群,较多护理人员存在明显的身心双方面的压力,加之手术室相关技术发展更新较快[3-4],手术室护理人员不仅仅要面对高强度的工作,且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满足临床的需求,因此其工作压力相对更大,而这极大地影响到其工作信心及热情,是导致护理人员职业效能感较为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甚至影响到护理人员继续工作的信心[5],这可能是导致手术室护理人员离职率较高的重要原因[6],但对其的肯定性研究仍相对不足,因此进一步探讨的价值较高。

本结果显示,手术室护理人员的离职倾向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手术室护理人员中Mobley离职倾向量表中5分者比例及自我离职倾向强烈者人数均较高等方面,另外,职业效能感较低、文化程度较低及社会支持程度较低者的离职倾向更为突出,因此提示我们应尤其重视对此类护理人员的干预,积极疏导其离职情绪,满足其心理疏导需求。分析原因,职业效能感较低的护理人员其对于工作的信心不足,自我价值的实现感较低,因此其离职倾向明显,而文化程度及社会支持程度较低者其除工作压力方面表现更大,对于工作的积极性相对更低,因此离职倾向更为突出[7]。

参考文献

[1]邓芳丽,骆宁,吴永萍.护士职业认同、工作满意度及离职倾向的相关性研究[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3,10(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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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制度的起源范文3

2、传说黄帝住姬水之滨,以姬为姓;炎帝居姜水之旁,以姜为姓。皇天以大禹治水有功,赐姓为姒。此外,部落首领之子亦可得姓。黄帝有二十五子,得姓者十四人,为姬、酉、祁、己、滕、任、荀、葴、僖、姞、儇、依十二姓,其中有四人分属二姓。

3、祝融之后,为己、董、彭、秃、妘、曹、斟、芈等八姓,史称祝融八姓。

4、随著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母系氏族制度过渡到父系氏族制度,氏族制度逐渐被阶级社会制度所替代,赐土以命氏的治理国家的方法、手段便产生了。氏的出现是人类历史的脚步在迈进阶级社会。姓和氏,是人类进步的两个阶段,是文明的产物。

社会制度的起源范文4

关键词: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范式

从经济学范式特征看,新制度经济学同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在其价值观、分析框架和基本方法等“硬核”方面基本上是一致的。受主流经济学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一般均衡方法、个体理性分析方法、经典物理学与现代数学方法来研究经济问题,把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放在制度变迁的演化中,通过制度的供给需求来分析制度的演化。在研究对象(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和历史分析方法等具体分析方法方面,新制度经济学受到了经济学的影响,同经济学有相通之处。这样,就决定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之间是既相互区别、对立,又相互联系、统一的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在对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继承与坚持经济学的基本“硬核”,借鉴与吸收新制度经济学的某些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进行经济学的科学综合,进而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制度经济学范式。

一、经济学范式实质上是制度分析范式

经济学范式主要具有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指世界观,另一方面是指方法论。从世界观的意义上讲,经济学范式所表明的是经济学家们共同的基本信念和价值标准等。从方法论的意义上看,经济学范式是指被经济学家所共同接受、使用并作为交流思想的一套概念体系和分析方法。从经济学的基本特征来看,它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经济学范式。其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本信念与价值观,二是以唯物辩证法为核心的科学方法与具体分析方法,三是以生产方式范畴为核心的概念体系,四是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原理与具体结论。从其基本内容看,经济理论本质上是制度经济理论,马克思采用的是制度分析方法,是较早地把制度纳入经济分析中的理论家。马克思明确地将生产方式及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定义为社会经济结构或经济基础,并将立足于经济基础之上的法律的、政治的及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视为真正的社会制度。因此,制度范畴在经济学说中包含着作为经济制度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和作为上层建筑的与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制度体系两个层面。前者可以看作是一种仅限于经济关系领域内的狭义的制度,后者则可以被视为一种广义的制度。以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的政治经济学必然涉及并从本质上剖析作为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固定化和规范化表现形态的一个社会的各种经济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的制度体系。

在经济学说中,制度范畴的内涵就是社会形态的“生理学结构”,它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作为社会生产方式即生产的社会形式的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这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作为生产关系主要内容的生产过程的管理制度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制度,这是由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所决定的派生制度。三是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法律等制度,这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所产生并决定的上层建筑。在经济学中,“制度”分为狭义的制度和广义的制度,狭义的制度是指经济制度,即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管理制度与分配制度,这是仅限于经济领域内的制度;广义的制度是指包括上层建筑在内的整个社会制度,即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这是存在于经济、政治领域的社会制度。的制度结构细致缜密,涵盖并详细界定了各种制度内容,科学地揭示了它们之间内在的本质联系,以一种层层递进的结构探讨了各种因素之间的辩证关系。

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突出特征和最大贡献就是它以生产方式、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的内部矛盾为根据阐明制度变迁的动力。经济学阐明了制度的“内核”与“外壳”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制度结构中,制度的“内核”是以一定物质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制度的“外壳”是体现一定生产关系的管理制度与分配制度;在社会制度的总体结构中,制度的“内核”是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及相应的生产关系,制度的“外壳”是政治法律制度等社会上层建筑。从二者关系来看,制度的“内核”是基础和内容,制度的“外壳”是结果和形式,前者决定后者,后者反映与包含前者。制度的“内核”与“外壳”之间的矛盾作为制度体系的内在矛盾是制度发展变革的决定力量,当一定的制度的外壳能够容纳并适应其内核的发展时,它就能存在与发展:当一定的制度的外壳不能容纳与适应其内核的发展时,它就要被炸毁并被新制度的外壳所取代。马克思正是运用了“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框架论述了人类社会制度的历史更替,向我们展现了一幅社会制度变迁的浩大历史画面。马克思还具体地分析了生产方式发展引起社会制度变迁的机理:生产方式变化(物质生产方式变化——社会生产方式变化)——生产关系变化——上层建筑变化。诺思认为,马克思的分析力量在于强调了结构变迁和社会生产潜力与产权结构问的矛盾。这实际上是指马克思的物质生产方式与其社会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的原理。因此,可以在某种意义上将经济学视为一种制度经济学,或一种关于社会制度分析的理论体系。经济学不仅科学地确定了以社会制度为内容的研究对象,而且建立了以各种社会制度为基础的经济学基本范畴与概念体系;不仅具体分析了各种制度因素之间的唯物主义的辩证联系,而且科学地阐述了社会制度的矛盾运动过程及客观规律。今天,我们要实现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就必须继承经济学的科学传统,在继承经济学经典范式的基础上吸收当代经济学的科学成果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成果,进行科学综合,实现理论创新,努力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制度经济学范式。

二、经济学制度分析范式应当现代化

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我们不仅要继承经济学经典范式而且必须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吸收现代经济学发展的新成果,推动经济学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首先,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根本方法,以生产方式理论为基本框架的马克思经典范式是迄今最为科学的经济学范式。同西方经济学相比,它无论在世界观方面还是在方法论方面都具有无可比拟的科学性,无论是对社会经济变革还是对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无可比拟的解释力与指导力。其次,我们之所以要实现经济学范式的发展、创新、现代化,是因为当今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两类十分明显的“反常现象”:其一是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中大量“反常现象”,其二是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发展中的大量“反常现象”。这两类“反常现象”对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经典理论提出了挑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学只有实现理论创新,才能对新的大量“反常现象”具有适应性,才能形成适应现代社会生产方式新特征的现代经济学理论。在信息化、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在马克思经典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指导下,科学分析当代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形式所发生的新变化,提出新观点,建立新理论,形成具有现代特征的经济学。再次,20世纪以来,西方经济学特别是以新制度经济学为代表的经济学迅速发展,形成了许多有价值的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经济学应充分吸收这些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实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形成制度经济学范式。最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理论界运用经济学的科学方法与基本原理对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新特征和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新模式进行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并对其进行的科学解释,形成了引人关注的经济理论成果,这为我们进一步进行科学探索,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奠定了必要的基础。目前,“经济学范式经过创新发展已经取得一系列重大的理论成果,构建一个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的理论框架,将已有的研究成果整合进来,是该范式今后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

从其自身发展趋势看,也需要同西方经济学特别是新兴经济学门类进行科学综合。一般说来,经济学范式的运动表现为两种基本形态:一是纵向批判与继承,形成经济学史上一次又一次的经济学革命;二是横向兼收并蓄,形成经济学史上一次又一次的大综合(胡进,2004)。西方经济学范式的发展是一个“建立——革命——综合——革命——综合”的过程。经济学范式的发展过程,不仅是一个纵向不断进行理论创新、自我扬弃过程,而且还是一个不断吸收其他学派的成果与方法的横向综合过程。从历史上看,经济学经典范式本身就是在广泛吸收当时经济学成果与方法的基础上形成的。构建现代制度经济学范式,应当而且必须充分吸收和广泛借鉴当代经济学的积极成果与科学方法。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根本特征是坚持“理性——个人主义——均衡”的分析框架和数学形式主义的研究方法。西方主流经济学方法论有四个基本特征:一是以经验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实证分析方法。这种以经验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实证方法把经济学看成是以事实、感觉、经验为依据,具有客观性和规律性的科学。二是个体主义占主导的方法论原则与基本内容。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了“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的假设,这是西方经济学中最基本的假设。新古典经济学研究方法继承了个体主义的原则,并进一步强化了“经济人”假设,使它成为整个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三是坚持一般均衡分析方法。西方主流经济学以均衡分析为基本方法,因为“经济人理性”要求行为的一致、有序和可观测,而只有处于均衡状态的人的行为才是稳定的,具有可观测性或实证性,才能表现出“理性”。四是广泛应用数学方法作为主要分析手段,这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分析方法最显著的特征。总的来说,尽管西方主流经济学方法论本身具有局限性并日益面临经济社会生活的挑战,但其实证分析方法、个体主义分析方法、一般均衡方法和数学方法有其一定的科学性和应用价值,因而是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应科学借鉴和利用的。如果说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为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分析方法,那么西方经济学门类的发展则为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来源。20世纪以来,新制度学派、西方马克思学派、结构主义和演化经济学等学派广泛发展起来,其研究成果大量涌现。从总体上看,西方经济学各新流派的基本共性是在许多方面和很大程度上受到经济学的影响,坚持“制度——历史——社会结构”的分析框架和多元主义的研究方法,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及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激烈批判。西方经济学新流派所提出的一些观点与主张,接近于经济学,成为构筑现代经济学大厦的重要理论来源。在现代西方经济学新流派中,新制度经济学是最值得注意和借鉴的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来分析制度,或把新古典经济学的原理拓宽到制度领域里。新制度经济学所运用的分析方法很多是西方经济学的主要方法。如,个人主义分析方法、“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供给——需求”一般均衡方法及经典物理学和现代数学的方法,特别是引入实验室实验和计量经济学检验的方法。二是注重社会经济发展、经济实绩与制度创新、制度变迁的内在联系。三是在分析框架的确定上深受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及其理论的影响。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虽然在世界观和方法论方面存在许多重要区别,但二者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共性及相通之处。第一,在分析方法上,二者都注重逻辑分析与历史分析相结合特别是动态的历史分析方法,因而这两种理论都具有历史感。“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第二,两种理论都重视意识形态在制度稳定与创新中的作用,都认为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变化滞后性。第三,在制度创新的动力问题上,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都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寻求制度变迁的动力和源泉。因此,当代经济学吸收与借鉴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特别是吸收和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与成果,进行科学综合,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不仅必要,而且也可行。通过现代经济学这一新的研究体系对西方经济学各流派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进行创造性的综合,不仅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而且还能在寻求融合的基础上带来重大的理论创新,进而构建现代经济学的科学范式。

三、怎样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

从总体上说,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就是以制度经济学分析框架来统一整个制度经济学理论,建立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崭新形式。制度经济学之所以能承担这一重要任务,是由于马克思制度经济学本身就是一个宏大的理论体系,它不仅具有涵盖或涉及各门社会科学研究内容的理论广度,更重要的是它具有运用独创的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框架来解剖制度本质和制度变迁内在历史逻辑的理论深度。制度经济学之所以必须实现同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因为制度经济学是一个宏大的制度经济学体系,它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远距离、深层次、长镜头般的制度分析框架,揭示了制度的真正起源和制度变迁的真实过程。的制度分析框架可以用来解释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规律及其基本趋势,这是一种长期的、历史的、动态的制度变迁观。但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历史任务所决定,对短时期内的具体制度变迁过程,这种研究就无法直接回答。制度分析框架既缺乏对制度和制度变迁深入的微观分析,又未能采用现代分析技术对理论进行精细化的处理和数理分析。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进行综合,某种程度上就是吸收与借鉴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

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是一项宏大的经济学理论发展与创新工程,需要科学设计、正确推进。从总体上说,这一工程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思路:一是构建制度经济学的科学框架。首先,要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生产方式理论为基础,建立的制度分析框架,即从制度的角度来整理和构建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制度分析框架:通过对特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研究,来揭示一定社会的经济运行规律。这一研究是本质层次的,它必然涉及并要求从本质上剖析一个社会的各种经济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体系,最终形成一个人类社会长期的、本质的整体制度分析的框架结构,以此作为一般制度分析范式的基础。其次,在制度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吸收新制度经济学一些相关的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构建一个综合的制度分析的科学框架。二二是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科学框架来分析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社会经济结构的本质特征与具体形式,揭示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过程及其客观规律,确立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现代基本原理,提出信息化、全球化时代经济学的新观点。三是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科学框架来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社会经济结构的本质特征与具体形式,揭示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过程及客观规律,确立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原理,提出市场化、全球化条件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中国化的新观点。

具体说,进行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应抓住以下三个主要环节:

(一)在经济学宏观根本制度的研究基础上展开对微观各项具体制度的研究,实现研究对象的制度经济学综合。总体而言,制度经济学属于宏观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是一个宏大的制度经济学体系。制度经济学试图解释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不同社会形态之间过渡的客观必然及其各种主客观条件,并从现存社会制度内在的矛盾推演出未来理想的社会形态。它既体现人类尊重社会经济发展客观规律,又体现人类理性构建能力和对美好社会制度的追求”。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作为社会经济结构的一定生产方式及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是社会的根本经济制度。新制度经济学所研究的制度,是微观的企业制度、产权制度等具体经济制度,这是社会根本经济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制度经济学将这两方面内容结合起来,一是要在生产要素所有制、劳动制度、管理制度、分配制度与政治制度等根本制度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产权制度、企业制度和国家制度等各种具体制度,即在分析社会形态内在结构的基础上分析人们的具体行为规则。二是要在分析各种法律、契约、政府和公司等正式制度的同时,研究各种意识形态、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等各种非正式制度。三是要在分析各种制度本身的基础上,分析各种制度的实施机制。这样,既可以从深层次上揭示制度的起源、本质和变迁的真实过程,又可以用更简洁、生动的语言和技术手段来分析社会经济制度的表现形式与运行方式,从而在本质经济学与表象经济学的统一上实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

(二)在马克思制度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基本框架下运用个体主义分析方法,实现研究方法的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制度经济学的总体分析框架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这是揭示制度起源、本质和真实演变过程的科学方法,显然这是一种整体方法论。“马克思的总体方法可以概括为总体性、社会性、制度性、历史性和阶级性五个基本方面。经济学中深刻地蕴涵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总体规定性、社会规定性、制度规定性、历史规定性和阶级规定性的理解”。同时,制度经济学还应采用个体方法论,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基于新古典经济学所采用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这是因为个体分析方法在细致描述和刻画制度形成和变迁特征方面,在运用数理模型来描述和分析具体的制度形成和制度变迁过程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个体方法论能容易地采用自然科学的研究工具和分析方法,从而使制度经济学能使用现代科学的语言和描述方式,对制度和制度变迁的总体过程进行更细致、更具体的描述,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更好地把握制度及其变迁的内在逻辑。因此,我们应在马克思制度整体主义方法论框架下运用个体主义方法论来补充与完善制度经济学。

(三)在阐明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的基本前提下详细分析制度变迁的具体动力,实现基本理论的制度经济学综合。在马克思看来,一个社会的生产力的扩张能力即物质生产方式的繁盛与生产的社会形式及其生产关系的适应能力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应当而且必须将社会制度的变迁历史唯物主义地置于“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框架来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则把制度的变迁表面地置于“成本——收益”和“供给——需求”框架来分析,认为制度变迁主体对制度变迁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的计较是制度变迁的动力。也认识到在人的动机背后决定人行为方式的客观力量。前者可称之为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后者可称之为制度变迁的具体动力。构建制度经济学,就是要揭示与阐明制度变迁两种动力之间所存在的密切内在联系:当生产的物质发展要求生产的社会形式进行相应变革时,必定同时存在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制度变迁主体会通过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比较来努力实现该种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如果仅仅停留在制度变迁根本动力的分析上,我们将难以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制度形成的具体步骤、原因及制度变迁的具体方式和过程,更不能对制度形成和制度变迁进行数理模型描述和定量分析。只有在阐明制度变迁根本动力的基本前提下详细分析制度变迁的具体动力,并将这两种分析结合起来,才能全面揭示制度变迁的真实过程。

从总体上说,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的主要内容,既包括研究对象与分析方法的综合,也包括理论观点的科学综合。通过这些综合,一方面使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取长补短、相得益彰,另一方面使制度经济学得到丰富、完善、发展与创新,形成制度经济学的科学体系。制度经济学这一科学范式体系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制度经济学的“硬核”部分,如,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及以生产方式理论为基础的制度分析框架,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方法论及以此为核心的矛盾分析方法、整体分析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等制度分析的基本方法,以及关于制度变革的根本动力、基本主体和主要内容等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等。二是制度经济学的“保护层”部分。如,制度经济学的综合分析方法:在马克思制度整体主义方法论的框架内运用个体主义分析方法;在马克思历史分析方法的基础上运用“成本——收益”的均衡分析方法;在马克思矛盾分析方法的前提下运用“谈判——合作”的博弈分析方法;在马克思逻辑分析方法的前提下运用“数理——模型”的数学分析方法。又如制度经济学的新观点:制度变迁的动力是根本动力与具体动力综合作用的统一:制度变迁的范围是宏观制度变迁与微观制度变迁的统一;制度变迁过程是长期制度变革与短期制度调整的统一;制度变迁的主体是社会集团的集体力量与个人参与的统一,等等。

实现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是一种理论的创新和思想的深化,这种综合是经济学价值判断的综合和演变过程。它既是一种方法论的创新,理论研究内容与分析框架的拓展,又是一种关于制度经济学甚至整个经济学思想认识的深化。经济学的制度分析框架和理论结构是科学的,它需要综合和补充的是不同制度经济学流派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新的研究成果,它需要的是自身理论框架的进一步拓展和理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不同制度经济学流派的发展为丰富和发展经济学提供了营养,经济学是一种开放的科学体系,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符合科学发展的正常模式。

四、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比较研究的基本结论

(一)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及西方经济学有重要区别。无论从世界观还是从方法论方面看,经济学是迄今为止最科学的经济学理论。因此,应坚定不移地坚持经济学的基础地位与指导作用。同时,应把经济学研究纳入科学范式的轨道,努力实现其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

(二)新制度经济学尽管在其阶级立场、价值观和基本方法等基本“硬核”方面是错误的,但其研究对象和具体分析方法与成果等方面有许多科学因素和积极意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不仅具有对立性而且具有互补性、相通性。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社会制度的起源范文5

关键词:社会保障,伦理,道德

社会保障制度是各种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的总称,是现代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产物。伦理道德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基础性手段,可以直接影响国家的制度安排,有些内容还能够上升到法律规范的层面,从而对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发展产生不可替代的影响。对于社会保障制度而言也是如此。可以说,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伦理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深厚的伦理内涵,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首先,它是一种公私利益的观念集合。社会保障权力主体和社会保障对象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它们面对公共利益与特殊利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选择时会产生冲突,双方伦理道德的选择就成为难以回避的问题。这时,摒弃特殊利益和个人利益,维护公共利益是双方唯一正确的选择,也是对双方最基本的伦理要求。其次,它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集合。由于公共利益至上的本质规定,作为权力主体的公务人员只有履行了应尽的义务,社会保障对象才能享有相应的权利。因此,权力主体必须以义务为本位,履行公共职责。而社会保障对象要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也必须先履行应尽的义务,如缴纳社会保障费,以及在享受社会保险时的如实告知等义务。再次,它是一种公平与效率的集合。从伦理层面讲,制度的安排要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相协调。公平与效率作为理念,不仅贯穿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始终,而且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在内容上力求充分展现的层面。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伦理原则,社会公平则是效率的核心价值。最后,它是一种特定的伦理性的管理文化。社会保障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制度本身会产生一定的伦理价值,而社会保障主体也会形成一定的道德积累,久而久之,这些伦理价值和道德积累会形成一定的伦理风尚,并在实践中不断锤炼成特有的文化氛围,这种文化氛围是特定的心理定势、文化积淀和潜移默化所形成的道德意识、道德习惯和伦理传统的集合体。

一、社会保障制度反映伦理的特质

1.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具有伦理色彩

社会保障的产生和发展是人类社会扶危济困的道德力量发扬的结果,是人类社会为了促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符合人道的标准,使现实社会更加人性化而进行不懈努力所取得的重大成就。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无论是宗教团体或官方或民间的慈善活动,都含有乐善好施的慈善观念和人道主义的影子。社会保障就其本质来说,是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和需要某种特殊帮助者提供物质和货币保护,这就使这一制度从一开始就具有浓厚的伦理色彩。从资本的原始积累与工业国家最初的残忍,到现代社会日益重视对人权的保护,从有限的慈善活动与济贫事业,到现代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它所揭示的并非只是制度的变迁,同时也是人道主义的不断发展”。可以说,伦理道德是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前提之一。

2.社会保障制度的对象体现人道精神

社会保障的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人道精神。这个弱势群体包括老年人、患病者、残疾人、失业者、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者等。每个人在一生中都会面临生、老、病、死等问题,也难免会碰到疾病、伤残和自然灾害等不幸事件。而以公平和效率为根本特征的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由于人先天的智力、体力、家庭等客观条件的不同,必然带来优胜劣汰,甚至导致贫富差距。竞争中的失败者、失业者因失去收入而陷入贫困和生存危机。目前,这一弱势群体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是存在的,也是最需要关怀和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为这个弱势群体提供人道精神的基本生活保障,使遭到不幸、遇到困难的人渡过难关,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达到实现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3.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体现互济性、福利性和公益性

社会保障的内容主要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物质生活的扶助,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障的互济性、福利性和公益性。就保险业而言,目前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这三种保险是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承担资金,对劳动者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等风险实行强制性投保。另外,我国的保险还包括各种商业保险,如财产保险、“中国职工互助保险”等。投保的人很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不可能每个投保人都遇到疾病、失业、工伤等风险,因此,这些保险大都体现互济的特点,即由多数人“共济”少数人的损失和风险。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互助和优抚安置这些社会保障项目是国家和社会对不同类型的人所给予的物质上的支持和抚慰。它们的资金来源一是国家财政,二是个人捐助,基础都是承认他人需要和利益的合法性,是对他人感情和思想上的理解、物质和道义上的支持。从社会心理基础和动力机制来说,这是一种道德同情,前者属社会道德同情,后者属个体道德同情。正是社会保障这种人道性、互济性、福利性和公益性的利益调解机制,营造了全社会的道德氛围。同时,也对不同社会群体的收入进行再分配的调节,使市场经济中的效率和公平矛盾、贫富差距矛盾得到缓解,促进社会公平和安定团结。

二、社会保障制度体现制度伦理的发展成果

制度伦理主要是指以社会基本制度、结构和秩序的伦理维度为中心主题的社会性伦理文化、伦理规范和公民道德体系,如制度正义、社会公平、社会信用体系、公民道德自律等等。任何制度都要以一定的价值认识、价值判断和价值取舍为前提,都要以一定的伦理精神为底蕴,社会保障制度也不例外。社会保障制度尤其需要制度伦理的支撑,具体地说,社会保障制度并不是人的物质生产活动的必然结果,它无处不以一定的伦理思想和伦理价值为圭臬,因此必须经过受一定的生产力状况所制约的人的伦理精神的关照。它不仅需要以其有效性来证明它自身,也同样需要以其道德伦理的正当合理性来证明自己,从而使社会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创制和选择具有充分正当的理由和普遍有效的社会合法性。

对社会保障制度伦理层面的研究与制度伦理本身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前者是制度伦理中相对独立的一部分,与后者有着亲缘关系,二者起源上同根同源,内容上相互渗透,功能上相互支撑,特点虽有异处而又义理相通。基于此,制度伦理为·社会保障制度伦理层面的研究提供伦理依据,而对社会保障制度伦理层面的研究则是制度伦理发展的重要成果。具体来说,一方面,制度伦理所确认的基本价值目标是实现社会正义,罗尔斯在其《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两部代表作中反复强调的一个主题思想就是,对于一个值得人们欲求的现代民主社会来说,正义、效率和稳定(秩序)是三个既相互联系、又具有同等意义的价值目标。制度伦理的研究主题就在于,社会的制度化实践过程是如何体现、且在多大程度上体现这三大价值目标。而这三大目标正是社会保障的制度安排所追求和力求实现的。在这一层面上,制度伦理是社会保障制度伦理层面研究的直接理论依据。另一方面,20世纪70年代以后,以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为标志的当代规范伦理学的复兴使得社会制度伦理的研究成为现代社会伦理文化的合理期待和现实课题。而制度伦理研究的兴起又成为对社会保障制度伦理层面研究的先兆。它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建构提供了必要的基本价值理念、道德论证和社会伦理资源,成为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伦理审视的伦理依据。与此同时,作为制度伦理的一个分支;对社会保障制度伦理层面的研究也促进了制度伦理学的蓬勃发展。

转贴于  三、社会保障制度与伦理道德互动发展

1.伦理道德支持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运行

一方面,伦理道德支持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罗尔斯曾指出,人们对社会制度的选择,“不仅建立在经济基础上,而且建立在道德和政治基础上”。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制度,与人类其他制度形式一样是在一定思想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这些思想除了政治思想、经济思想外,还包括道德思想。从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历史来看,伦理道德是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基础。首先,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因此,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也就成为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基本原则,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人们在社会竞争中的起点、过程和终点的公平。其次,人类社会源远流长的扶弱济贫、友谊互助道德观念,产生了作为社会保障制度雏形的英国的《济贫法》和“友谊社”,而后各国相继建立起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个体同情和社会同情。可见,没有伦理道德的支持也就不会有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另一方面,伦理道德支持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早已上升到法律层面,个人捐献作为社会保障活动的主要财政来源也已经被国家税收或强制性征缴保险费所取代。社会保障制度也由国家制定一定的法律、法规,并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但是任何一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都不能忽视道德因素的作用,因为只有得到普遍的道德赞扬和道德认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才能被社会群体所接受,比较容易实施,否则恰恰相反。而社会保障制度正是获得了社会普遍的道德赞扬和道德认同,因此得到了社会群体的广泛支持。此外,社会保障制度又是由在一定道德观念支配下的社会群体来实施的,社会群体的道德状况构成了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外在环境,成为它得以实施的重要条件。

2.社会保障制度推动伦理道德的进步和发展

首先,社会保障制度推动个人伦理道德的发展。仁爱道德和扶危济困的精神都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强调人应当爱护自己的同类,同情人、帮助人。社会保障制度内在本质也是一种互济互助。推动个人伦理道德的发展,加强自我保障意识建设,是社会保障的基础性思想道德建设。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由政府包揽了全部社会保障义务。这种“大锅饭”制度使职工只有“等、靠、要”的惰性思想,而没有自己的道德责任,缺乏自保意识。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强调劳动者应当对自己负责,积极交纳社会保障金,为年老以及万一出现的灾难、风险储备解困资金。这就在强调政府、社会的责任时,把个人责任置于前所未有的地位,使道德责任变得更加广泛和深刻,这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责任意识,促进个人责任道德的发展。

其次,社会保障制度推动社会伦理道德的进步。社会保障制度以一种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为公平的制度形式出现,坚持一视同仁,所有人不分性别、年龄、等级在享受社会保障权益方面是平等的,这就使人们在享受社会保障公平权益的同时,也受到公平道德的教育,促进了公平道德的发展;现在,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最具人道主义的事业,突破了以往慈善活动的局限,使其空间更为广泛、时间更为持久、形式更为多样。除了捐献钱物之外,

还包括捐献身体器官、无偿献血、提供法律帮助、智力服务等。这些行善活动不仅对行善者和接受者,而且对所有社会成员都是—种道德教育,从而推动了整个社会人道主义的发展,促进社会伦理道德的进步。

四、正义是社会保障制度伦理意蕴的核心

正义是公共行政伦理的首要原则,一项体现正义的制度安排就是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即社会的公平、公正、合理。政治的产生起源于公正分配利益的需要,凡是与政治相关的制度建设都必须将“正义”作为首选的评价标准,因此,它也被看作是制度安排的主要原则凹。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一书中开宗明义地强调:“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按照的观点,正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等领域,并辐射到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特定的历史与社会的经济结构所派生的意识形态的一个组成部分。体现正义的制度在特定历史阶段是符合人性的需要,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市场经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社会分配正义的延伸,在其创新和完善的过程中要把正义原则作为首要原则。

社会制度的起源范文6

医疗行业中红包现象由来已久,虽经整顿,但愈演愈烈,几乎已成惯例。红包现象不仅严重损害了医务工作者的形象,侵蚀了他们的职业伦理道德,扭曲了医患之间合理正常关系,使患者付出了“不得不为”的和精神损失,让人们深恶痛绝,更为重要的是它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秩序。它受风气而日益严重,反过来又影响社会风气。

找寻红包现象的深层次原因,探讨医患双方对于红包的心理动机,红包现象形成、变迁与稳定的过程,相关的制度性对策是本文的逻辑思路。

二、界定研究范围与相关概念

哈耶克说:“在人类事务的研究中,信息交流的诸种困难首先起源于对我们试图分析的对象的定义与命名。”。在正式展开讨论前,有必要说明:

1、本文所指的医疗机构是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的经营者和医务工作者也是特指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工作的组织成员。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如改善医疗条件、引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2002年末,全国医疗机构床位303.8万张,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95.3万张,占97.2%;营利性医疗机构8.5万张,占2.8%。因此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我国医疗卫生行业中具有代表性,是医疗行业的主流。医疗领域中的败德行为,也多发生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当中。

2、本文将较多地集中注意力于社会制度,但这里的社会制度区别于“社会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等,而是指一个社会系统内部成员认可和遵守,并作为映照着人们社会博弈中均衡选择的一种“规则系统”和“构型安排”(韦森)。制度安排是在多人、多次重复的情境中的人的行为规范。所谓行为规范,就是保证不侵犯他人利益的约束(盛洪)。这种制度含义通常包括三种类型的制度:第一类是通过人类行动而不是人类的设计而有机孳生地出现的,它是个人行动的结果,而不是人类集体行为的结果;第二类是社划者设计;第三类是社会当事人面对面反复讨价还价而创生出来的。

三、红包现象的原因分析

红包现象的产生的可见原因有二:一是竞争性使用医疗资源为目的使用红包,二是以使医务人员提供恰当医疗服务为目的使用红包。

1、以竞争医疗资源为目的使用红包

医疗保障水平涉及到普通居民最基本的生活和自由(阿马蒂亚·森将自由定义为人们能够过自己愿意过的那种生活的可行能力,实质性自由包括免受困苦——诸如饥饿、营养不良、可避免的疾病、过早死亡之类——等基本的可行能力,以及能够识字算数、享受参与等自由)。每个人都拥有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追求高质量医疗服务的潜在需求和权利。现实中,我国医疗卫生系统建设的整体水平还不高,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和医疗机构仍是一种稀缺资源,需求大于供给是一种必然的局面,求医治病过程中存在竞争性不可避免。特别是在一些非营利性的大型综合或特色优势明显的专科医院,情况更是如此。为了挂一个专家号需要熬夜奋战或与票贩子签订“城下之盟”,为了住院需要在医院附近的破旧旅馆中忍受2-3个月,等待手术则必须对节奏缓慢的术前准备充满耐心。而谁应该收治入院,谁应该尽早手术都悬于医生的一念之间。因此,以竞争医疗资源为目的使用红包具有现实基础。

2、以使医务人员提供恰当医疗服务为目的使用红包

医疗服务的不当提供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过度提供。目前在医疗行业中大量存在的滥检查、大处方、使用高级别种类抗生素等现象就属于过度提供。我国2002年门诊病人医疗费用是1991年的7.4倍,住院医疗费用是1991年的5.7倍,刨除物价波动因素,医疗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并非是采用了新的技术或措施,而是医疗服务过度提供。二是服务不足,其主要表现形式为防御性治疗。医生为了回避医疗官司纠纷,对一些风险性较高的治疗措施采取回避态度,倾向于保守性治疗,往往导致治疗时机的丧失。随着《医疗事故处罚条例》的颁布实施,这种现象正日益严重。患者如想免除如上两种情况导致的额外损失,前期付出一定的红包成本也是“情理之中”的行动。

四、红包现象的过程分析

红包现象是一种逐渐演化而成的均衡状态。

1、医患之间的博弈:医生的行动发生在患者行动之后。参与者:医、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