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经济调查报告范例6篇

实体经济调查报告

实体经济调查报告范文1

讲两个问题:

 调查报告的写法

 调查报告的撰写格式

Ⅰ 调查报告的写法,包括标题、署名、正文。篇幅:3500-5000字。

1.1 标 题: 三种写法。

① 标题是文章标题的写法(如:《西部企业生态立旗“一石三鸟”》,《某某市蔬菜的品种结构问题》,《兴“母亲水窖”工程 摆脱缺水窘境》)。

② 标题是类似于公文标题的写法(如:《某钢厂技术供应处实行经济责任制调查》,《关于农村信用社业绩的调查报告》,《对内蒙古生态移民面临问题的调查》)。

③ 正副标题写法,一般是正题揭示主题,副题写出调查的事件或范围。(如:《 振兴经济要靠科学技术——包头市依靠科技人员发展工业的调查》。)

1.2 署 名: 标题下面要署名,即写姓名、年级、班级。

1.3 正 文: 由两个部分构成,即 前言;调查报告的主体。

1.3.1 前 言:扼要说明 调查的目的;时间、地点;对象或范围;做了哪些调查;本文所要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这一部分,主要是介绍基本情况和提出问题,写法可灵活多样。

1.3.2 调查报告的主体:主要是对事实的叙述和议论。 一般把调查的主要情况、经验或问题归纳为几个问题,分为几个小部分来写。每个小部分有一个中心,加上序码来表明,或加上小标题来提示、概括这部分的内容,使之眉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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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调查报告的撰写格式

题 目

姓 名

( 经济管理学院 2001级 经济学专业 )

前 言

一、

1、

2、

3、

4、

二、

实体经济调查报告范文2

《规定》在严格恪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基础上,对煤矿事故调查工作的规定进行了细化、深化,体现可操作性,特点比较明显。可概括总结为:一个明确、二个界定、三个增加、四个提高。

一个明确:

即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明确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方面的职责和具体工作要求。

二个界定:

一是界定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适用范围。《规定》第二条界定了煤矿事故适用范围:是指各类煤矿(包括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煤矿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场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界定了重伤、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规定》在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对死亡人员、重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做了补充规定和进一步界定。事故中的死亡人员依据公安机关或者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重伤人员依据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一)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含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二)善后处理费用。含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赔偿费用;(三)财产损失价值,含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三个增加:

一是针对当前瞒报事故多发而《条例》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对瞒报事故调查进行了补充增加。在《规定》第二十六条增加了“隐瞒事故的,应当查明隐瞒过程和事故真相”以及第二十九条“瞒报事故的调查时限从查实之日起计算”等内容。

二是增加了事故调查组组长的职责。对事故调查组组长必须履行的职责从五个方面做了规定。(一)主持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二)明确事故调查组各小组的职责,确定事故调查组成员的分工;(三)协调决定事故调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四)批准事故有关信息;(五)审核事故涉嫌犯罪事实证据材料,批准将有关材料或者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增加了事故报告的细化内容、有关事故续报以及事故等级变化等具体规定。《规定》第十三条较之《条例》第十二条,新增了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单位全称、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能力、证照情况等)、事故类别(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灾、其他)等内容,使报告更加完整和规范。《规定》第十四条增加了续报内容,强调了事故发生后,不但出现重大新情况要及时补报,而且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续报。《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增加了由于伤亡人员以及直接经济损失变化而引起事故等级变化的内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更具有针对性。

四个提高:

一是提高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层级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煤矿生产现有事故报告模式,煤矿事故逐级上报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标准更高一些。即一般事故要报至省局、较大事故以上等级事故均要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要上报至国务院。

二是提高了事故调查组的工作要求。《规定》第二十四条强调:事故调查组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是事故调查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事故定性、事故类别、事故原因、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都要事实求是、客观真实;依法依规是事故调查工作的工作准则和根本方法,做到调查程序规范、证据充分确凿、责任处理恰当、按期结案;注重效果是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基本目标,事故处理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要发挥事故处理的警示教育作用。事故防范措施要有针对性,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构成了事故调查更高层次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三是提高了事故调查组的权威性和统一性。《规定》第二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坚持统一领导、协作办案、公平公正、精简高效的原则。强调了事故调查组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保证调查组高效地搞好事故调查。

实体经济调查报告范文3

一、准确把握实施监督法的基本要领

区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监督法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以下要领,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1、人大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2、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总的目标是一致的,都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必须把监督与支持有效结合、有机统一起来,切实提高监督的实效。

3、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由常委会依法集体行使。人大机关是常委会的集体参谋、服务班子。在贯彻实施监督法中,为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开展监督工作当好参谋助手,提供优质服务,是机关各部门的共同职责。

4、办公室作为常委会的协调部门,应努力做好机关实施监督法的协调工作。

二、采取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依照监督法的规定,总结多年来的实践经验,监督工作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四个相互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既要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部署与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有关方面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还要通过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对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2、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既可以在分别进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把互有内在联系的若干问题集中起来,再进行全面的综合监督,也可以在综合监督的基础上,抓住几个突出问题,深入进行专项监督。

3、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对年度计划中安排的初次监督事项,在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以后,为促使整改措施得到落实,必要时应当再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务求一抓到底,见到实效。

4、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对各个途径反映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等手段,使监督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更佳效果。

三、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制定工作计划

1、机关有关部门每年根据监督法第二章第九条的规定,按下列分工收集、综合分析和汇总整理有关反映,提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建议,确保议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1)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具体组织实施的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

(2)区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及闭会期间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由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负责。

(3)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审议时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由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

(4)机关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进行该项调查研究的部门负责。

(5)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由办公室科负责。

(6)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由办公室根据媒体报道负责分析归纳。

2、每年12月上旬,负责上述各个途径反映问题汇总整理的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建议,送办公室综合平衡。

3、办公室提出常委会下一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的征求意见稿,先交由各工作委员会分别征求和反馈“一府两院”相关部门意见后,再拟定出计划草案,报办公室主任审核,提请下一年度代表大会后的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4、计划的内容包括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指导思想、重点、时间及负责承办的工作委员会等。

5、计划经主任会议通过后,送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一府两院”,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办和各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

6、机关有关部门根据计划,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及时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沟通情况,掌握动态,督促其按照计划的要求,按时提出专项工作报告。

(二)开展视察和调研

1、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可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将要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所涉及的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专题调研。具体组织工作由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及时联系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

2、常委会可以安排参加视察、调研的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

(三)准备会议材料

1、有关工作委员会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应当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在视察和专题调研中提出的问题,以及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汇总整理,提前转送“一府两院”,以便他们认真研究,在报告中作出回应。

2、“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20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稿送交有关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并对报告的内容进行修改,有关工作委员会就专项工作报告稿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交换意见,修改完善,力求在重大问题上达成共识。

3、专项工作报告修改后,在常委会举行会议10日前,送交常委会办公室,有关工作委员会如需提供相关参阅资料,应同时送交。

4、办公室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7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和相关参阅资料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便他们提前阅读报告,做好审议准备。

(四)听取和审议报告

1、专项工作报告由“一府两院”负责人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区政府可以委托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2、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后,进行审议。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

(五)处理审议意见

1、会后,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由有关工作委员会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作进一步汇总整理,形成审议意见,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将审议意见送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

2、在审议意见送交“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后,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督促有关方面进行整改,落实整改建议,改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常委会汇报整改的进展情况。

3、在“一府两院”向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前,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继续保持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进一步了解情况。在收到“一府两院”提出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4、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一府两院”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四、关于计划和经济工作监督

(一)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1、区政府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

区人大财经工委应当在报告之前开展前期调研,向区政府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取得资料,听取意见,形成若干材料,提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区政府的报告和财经工委提供的参考材料在常委会举行会议10日前送交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应当在会议7日前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2、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管部门负责人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时,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作机构应当分派熟悉情况的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要求说明情况、回答询问。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

3、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的审议意见,在常委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财经工委负责整理,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将审议意见送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计划调整方案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区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2、除特殊情况外,区政府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1个月前,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议案报送常委会,由区人大财经工委对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财经工委应当及时与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听取他们的情况通报,认真做好方案初审。

3、区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议案和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在常委会举行会议10日前送交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应当在会议7日前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4、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的计划调整方案和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并作出批准调整的决议。

五、关于预算监督

(一)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1、区政府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决算草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向常委会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

决算草案应当按照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所列科目编制,按预算数、调整数或者变更数以及实际执行数分别列出,并作出说明。

2、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1个月前,将区决算草案提交区人大财经工委,由财经工委结合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初步审查。

财经工委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之前开展前期调研,向区政府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取得资料,听取意见,形成若干材料,提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区政府的报告和财经工委提供的参考材料在常委会举行会议10日前送交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应当在会议7日前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3、常委会举行会议时,由财经工委提出关于上一年度决算的审查报告。主要内容是:

(1)总的评价,提出是否批准政府决算草案的建议;

(2)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做好财政预算工作的建议。

4、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监督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3)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4)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6)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5、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财政部门负责人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上年度决算草案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作机构应当分派熟悉情况的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要求说明情况、回答询问。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

6、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的审议意见,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财经工委负责整理,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将审议意见送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

1、区预算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区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2、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资金调整。预算安排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需要调整的,区政府应当提请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3、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1个月前,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提交区人大财经工委进行初步审查。

财经工委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之前开展前期调研,向区政府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取得资料,听取意见,对初步方案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4、区政府财政部门在常委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10日前,将预算调整方案及其报告送交常委会办公室,财经工委的初审意见同时送交。办公室应当在会议7日前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5、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的报告和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并作出批准调整的决议。

六、关于审计工作监督

1、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同时,听取和审议区政府提出的审议机关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区审计机关代区政府起草的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决算草案的1个月前,送交区人大财经工委进行初步审查。

3、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财经工委负责整理,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将审议意见送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常委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区政府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七、关于组织执法检查

(一)制定执法检查计划

1、制定区人大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时间、工作分工和程序,按本“意见”第三部分第(一)项所述制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年度计划的规定执行。

2、拟订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时,在议题选择和时间安排上应当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年度计划综合考虑,平衡安排。

(二)拟定执法检查方案

1、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就其负责的执法检查项目,在检查实施前1个月制定出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方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

2、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根据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并就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与“一府两院”做好沟通,请有关方面参与。

3、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经主任会议审定通过后,由有关工作委员会以常委会办公室的名义书面通知“一府两院”并通知检查组全体人员。办公室协助有关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应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三)开展执法检查

1、执法检查组的组成参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组织。

2、开展执法检查的有关事项参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执行。

(四)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1、有关工作委员会在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协助执法检查组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实施现状的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原因的分析、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对有关法律法规所提出的修改完善建议等进行综合,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2、执法检查报告由执法检查小组或有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向主任会议汇报,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

3、受上级人大常委会委托进行的执法检查,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将执法检查情况书面报送上级人大常委会。

(五)执法检查报告的处理

1、常委会会议听取执法检查组组长或副组长作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

2、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的审议意见,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整理,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将审议意见连同审议的报告,分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

3、在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送交“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2个月内,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就整改情况听取相关部门汇报,进行跟踪督查,并督促“一府两院”在规定时间内向常委会分别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改进的情况的书面报告。

4、在收到“一府两院”提出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或由常委会组织跟踪检查,也可委托有关工作委员会跟踪检查。

5、关于执法检查其它事项,参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执行。

八、关于通报和公布

(一)向区人大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的内容

1、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

2、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

3、常委会听取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区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

4、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5、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对其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上述第2、3、5点内容依法向区人大代表通报。

(二)向区人大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的形式。

向区人大代表通报一般采用书面或其他媒体形式。

向社会公布采取刊登《*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刊》、在*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区公众信息网、区政务网上公开报道等形式。具体形式是:

1、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等,在《*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刊》上刊登,并在*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区公众信息网、区政务网上向社会公布。

2、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专项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在*区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3、对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可以通过区公众信息网、区政务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向社会公布的审签工作程序

1、凡以常委会名义的公告和常委会会议通过的需经媒体公布的决议、决定,经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送办公室。

实体经济调查报告范文4

2009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世界经济的走势、企业的外部环境扑朔迷离,充满了不确定性。作为企业领导者,如何把握当前宏观形势和未来走势?如何保持积极的心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挑战?如何在经济周期变化中寻找企业跨越发展之路?

《这个冬天有多长――2009・中国企业外部环境》通过对全国5920位企业家的问卷跟踪调查与实证研究分析,反映了企业家对宏观经济、经济政策、改革热点及企业外部环境的认识、评价及建议,让我们走近并看清了企业家眼中的企业外部环境。编者根据调查中企业家们反映的疑惑和问题,访问请教政府官员、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管理学家、心理学家等资深专家学者,请他们从各自不同的专业角度深入分析当前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变化发展情况,给企业家提出有启发性的问题和建议,帮助企业家厘清当前瞬息万变的经济形势下企业所面临的真正机遇和挑战。

《这个冬天有多长――2009・中国企业外部环境》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企业家年度问卷调查报告。

2008年8月至10月,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组织实施了第16次全国范围内有5920位企业法人代表参与的年度问卷跟踪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2008・企业经营者对宏观经济形势及改革热点的判断、评价与建议》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企业景气状态、企业家对未来预期、企业家对相关热点问题的判断、企业家对宏观调控和改革的评价及建议等五个方面,客观反映了企业家对宏观经济形势、改革热点的判断与建议,反映了他们对当前中国企业宏观经济环境的认知,是国内首份详尽了解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影响程度的调查报告。

2009年3月23日~4月10日,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组织实施了“2009年千户企业经营状况快速调查”,并完成了《企业经营者对一季度企业经营状况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评价和建议》调查报告。报告从2009年一季度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状况、企业经营面临的具体挑战与转机、对未来前景的预期几个方面,反映了企业家对2009年企业宏观环境的判断。这份报告反映出当前企业家对经济走势持谨慎乐观的态度,但对前景仍看好,严峻考验中也有不少商机和转机。这对了解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状况,增强信心有着相当难得的参考价值。

第二部分,专家学者访谈。

本书约请了来自政府、大学、企业的八位专家,从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不同的专业领域,对国内外社会、经济、文化及企业发展和企业家成长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前瞻性判断。

第三部分,专题调研报告。

实体经济调查报告范文5

一、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努力实现在一些重要方面和环节的突破。

一是经济责任审计在整体工作中权重的突破。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当地党委政府的委任工作,在审计局全部审计项目中所占的比重持续呈高位态势。近年来都要占到50左右,其中20__年占全部审计项目(不包括基建审计项目,下同)的59.5,20__年占全部审计项目(计划)的48.5。

二是任中审计的比重有突破。20__年,25个受托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包括离任和任中)中,任中审计项目12个,(7个镇党委书记和5位机关部门负责人)占全部受托项目的48。20__年,16个受托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任中审计11个,占全部受托项目的69。改变了传统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效果滞后的局限性,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

三是对审计重点的把握有突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一通常的财政财务审计,对重点的把握事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绩效。20__年,吴江市审计局着重对乡镇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进行的专题的调查研究,锁定了财政、财务收支的内部控制及落实情况、重大经济决策事项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取得并查阅党委会记录、党政领导联席会议记录)、涉地事项(抽查土地批租、出让事项,审查程序的合法性和收支的合理性,查清任期内涉地事项应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到帐收入、应付支出和实际支付的情况)、非税收入的核算和管理情况、拆迁的赔偿和补偿过程中评估计价的真实性和计量结论的客观性、公共工程投资管理的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科学性、城镇建设和房屋开发过程中的收入、支出、管理情况、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和收益性审计(是否存在帐外的房产、地产、或有收益的公共设施和工商资产,尚未改制的集体资产的管理情况,改制中取得的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其它各种产权的主张的情况)、福利企业减免所得的分割和收支管理情况、对村支书、镇管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和实施情况、综合负债和对外担保情况等十一项重点,用于指导当地的审计实践。

四是改善审计结果报告的表现形式有突破。20__年,提交给市委的结果报告的篇幅一般在10页左右,比以往减少了近三分之一。对审计发现的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关联性不大的事项,通过交换意见环节,以业务抄告单的形式,主送被审计镇财政所抄送当地党委政府,责成基层财政所落实整改。探索给结果报告缩水,一方面,为报告使用人提供了节约时间、把精力集中在重要事项上等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导审计人员更好地把握经济责任审计与通常的财政财务审计的区别,按照“重要性”原则调整审计的思路和方法,有利于增强审计的针对性,提高审计监督的效率和质量。

五是回访督查有突破(下文将有专门介绍)。

六是审计业务过程的一些环节有突破。推行了审前公告制度;探索了进点会议活动;强化了审前调查环节;试行了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分析和汇集工作;以“我市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和思考”为题,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专项调研;实行了审计组廉政情况函访制度;实行了多部门联合,对审计结果报告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督查的制度。

二、联合督查、关注绩效,努力拓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空间。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这些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是审计人员劳动成果的重要体现,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标的重要体现,是审计工作绩效的体现。实践表明,它更是能不能取得地方党政对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关心和重视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是进一步拓展工作空间的重要基石。

我们通常关注对公共资金和领导行为的绩效审计,但对审计的绩效关注不够。审计实践中,在这些意见和建议形成之前,被审计对象边审边改的行为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审计绩效的一部分;这些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的结果构成审计绩效的另一部分。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和问题是否得到整改和落实,类似以“从产品到商品的惊险一跃”。如果说审计部门在问题的检查、发现、揭露等环节上有优势的话,在处理处罚和督促整改的环节上显得比较薄弱。

为了使优势的势头不减,把这二个环节链接起来,使审计的绩效得以延伸、放大和聚集,20__年下半年,吴江市审计局协同当地纪检监察和财政

部门,在部门联合组队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回访督查这一实践问题进行了探索。上述部门共出动8位工作人员,分二个小组,用一个月的时间,以年内形成的26件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为工作对象,对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逐条进行查询检查。审计部门积极发挥工作优势,起草检查通知由市纪委下发各相关的党政领导部门,提出检查的组织、分工和计划意见,进行业务培训使检查人员了解每一条问题和建议的背景、实质和权重,主持检查现场,索取和收集整改文书,统计整改绩效。

通过联合回访督查,该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绩效的反映比以往任何一年都要完整和充分。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建议绝大部分得到了落实,共有10个单位重新修订了有关制度,调整了财务人员7名,清理银行户头63个,收回历年陈欠应收款4175万元,补缴财税部门资金6426万元,纠正帐务处理不当31508万元,化解担保风险14092万元,有4063.25万元帐外资产纳入帐内管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增强了领导干部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财经管理工作的意识。在离任审计情况下,被审计者在对审计报告进行签字确认后一般不再关心整改落实的事项,接任者情况不太熟悉加上新来刚到事务也多,对前任工作中留下的整改事项一般也不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在任中审计情况下,在任领导对需要整改的事项的关注程度一般要高于前一种情况,但也存在着一定的不平衡性。05年,在纪委的牵头下,采取了联合督查的措施,联合督查的过程变成了相关单位在任领导对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再研究再认识的过程,变成了整改措施进行再落实的过程。各单位主要领导都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讨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切切实实把整改放上重要位置。检查中,在家的一把手都亲自汇报,对照整改内容逐项进行整改情况的介绍,对一些没有整改到位的事项,虚心接受检查组的指导,并作好下一步整改计划。有的单位请前任领导到场,与检查组共同商量如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如某个局曾经牵头组织本单位和社会相关人员向某企业投放个人集资款,历经四任领导,现集资的企业已名不符实,回访督查中,现任领导与检查组人员共同分析情况、评估风险,制定整改计划,尽快与集资企业法人重新签订还款协议,尽力使单位和老干部个人都降低风险。

2、促进建章立制。在整改中,许多单位围绕审计结果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危害,共有10个单位重新修订了有关完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制度,一些单位还以文件的形式进行下发。农口某局经慎重研究,成立了局财务结算中心,专门修订下发了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在抓好局机关内部管理的同时,不放松对下属单位的监管。某委,在整改期间,专门征求离退休老干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单位内部管理的所有18项制度。某镇在督查当年,针对审计结果报告中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方面提出的建议,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本镇公共工程建设管理的制度,第二年初,还是基于那份结果报告提出的建议,出台了“镇机关、事业单位及镇属企业财务管理及审批权限的若干规定”。有四个局级机关根据结果报告和督查意见,专门明确了内审职能部门并制定了本部门的内审制度,防止管理上出现漏洞。

3、促进了对财会人员的教育管理。落实整改的过程也是对面广量大的财会人员进行财经法规、财会业务和职业操守教育管理的过程。许多乡镇在整改期间,由镇长挂帅,纪委、财政所负责,对涉及整改的所有下属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10天内回复整改结果。经过数个回合,基层财会人员在实践中得到了更深层次的教育。除了广度和深度,教育的力度也比较满意。某乡镇,在市审计局审计后重新成立审计组,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中提出的“不发表审计意见”的三个下属经营性事业单位,镇上单独组织内审组,进行延伸审计,发现了这些单位在资金的内部控制和执行财务规章上的许多问题,并对这些单位的相关领导和财会人员进行了经济和行政上的处置。整改期间,全市各被审计单位调减不合适的财会人员和配强财会人员共7名。

4、维护公有资产权益的安全。在各审计组的审计结果报告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针对维护公有资产的权益发表意见的。检查发现,整改期间共收回历年陈欠应收款4175.31万元;还有的单位从考虑部门利益出发,少缴或不缴应上交财税部门的资金,通过整改,按规定重新上缴财政及税务部门资金达6426.75万元。由于历史上体制原因,一些单位存在以公有资金为私有企业担保现象,风险较大,通过此次整改,这方面的收获也不小,通过解保、脱保等措施,共化解担保风险14092.3万元。商业资产经营公司根据审计建议,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化解银行信贷担保风险,到05年10月,已化解担保854万元;盛泽镇借这次整改机会,为企业做好工作的同时,大力撤销历史遗留的银行担保,对两笔数额较大的担保共计12778.3万元已于11月份到期脱保;由于管理疏漏、资产权益观念淡薄,一些单位对所拥有的资产没有记录在帐,形成帐外资产,给公有资产的安全和权益主张留下了隐患,这次整改中,有4063.25万元帐外资产纳入帐内管理。市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对原参股投资的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在认真进行清算、维护公有资产权益的基础上,实行民进公退,公有资本全部退出。

5、清理整改不规范财务运作。审计结果报告中反映,不少单位缺乏财务管理的严肃性,多开银行户头,入错帐、乱入帐的问题突出。整改期间,清理银行户头63个,纠正收支挂往来等帐务处理不当事项31508.23万元。

6、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一些漏洞如被加以利用,小差错便会出大问题。因此,此次跟踪检查,使得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从治本的角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达到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回访督查中也发现了全市财经工作中一些值得重视和研讨的问题。如乡镇土地交易过程的规范及业务工作与财务工作的衔接,对公有资产参与商业性竞争性行业的控制,对帐外公有资产特别是公有债权的清理及权益主张,对镇级公共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规范,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的规范。

三、面对现实、攻坚克难,努力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与时俱进。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存在着许多困难和不足:

1、现有人力资源的配置与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近年来,在本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下,设立了市基建审计中心,新增人员4人,相对缓解了基建审计人员不足的矛盾。经济责任审计于审计部门来说是一项新的业务增量,目前我们通过整合原有的人力资源和项目(财政同级审、财政上审下、部门审计、企业审计、条线授权项目等),来完成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这种措施,虽然在短期内缓解了经济责任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但从长期来看,不利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遵循自身的规律运行和拓展,存在一定的隐患。因为经济责任审计虽然以一般的财政财务审计为基础,但又是区别于财政财务审计的专业审计类别。修改后的《国家审计法》仅仅以一个条款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其他区别于国家审计的要求和规范,将专门以《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的形式出现,就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存在许多区别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地方,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已有一些地方在审计局下设立经济责任审计分局或经济责任审计中心。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这一新的专门审计类别在国家审计中的权重将越来越大。目前,除了人员数量不够外,还要逐步解决相关人员的政治素养、知识构成、能力培养和经验积累等问题。

2、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重点和结果报告的表现形式难以把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托,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结果,是提交审计结果报告的基础。现有审计人员习惯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往往把这一基础性的工作视同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部。如何从家底审计的基础上走出来,围绕经济责任审计的总体目标,有选择地进行重点审计,通俗明了地报告审计结果,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难点。在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中办国办于1999年印发的暂行规定已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有待我们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和动员各方面的力量,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3、审计结果运用有待加强。审计结果报告是审计专业人员脑力劳动的成果,既有鉴定功能又有资政功能。所以各级有关文件都强调了要切实利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从去年本市监察、审计、财政联合进行的回访督查情况来看,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对审计结果的利用是好的。但是在宏观层面上,当前对结果的运用并不明显,例如能上升到市委市政府决策层面的制度或统一集中的动作就比较少,审、用脱节的现象依然比较普遍,这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又一个问题。一方面,存在审计结果运用的模式尚未统一、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完备、审计手段有限难以挖掘深层次问题、审计反映问题过于单一专业等制约因素;另一方面,个案剖析、综合分析、集中研究、面上反馈和教育等处理和运用机制还没有有效地设立。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作用,同时也浪费了审计资源,弃置了审计成果的许多社会价值。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认为今后一段时期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多下功夫:

1、进一步加强组织和制度方面的基础工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依托国家审计但又难于传统的国家审计。这项工作以其说是专业业务工作还不如说是一项政治任务。在审计目标的认知和把握、部门联系协调、审计对象的确立、审计重点的权衡和确定、评判标准的确认和把握、审计结果的处理和审计成果的利用等方面,都有别于通常的国家审计。在进一步发挥审计部门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组织和制度方面的基础工作十分必要。

(1)进一步完善工作组织机制。在各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之下,加强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建设,办公室以设在各地党委的组织部门为宜,办公室主任应当由组织部门相关副部长担任。办公室承担部门联络、沟通、协调,承办联席会议交办事项,从宏观层面汇集分析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2)在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增加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活动频次。对批量审计事项,事前确定审计的目标和要求,集中研究和确定审计的重点,事后集中听取审计结果的报告,把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转化为市委市政府加强干部管理教育、完善基层行政行为的意见和措施。

(3)根据实际,逐步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机制。探索确定年度审计对象的计划性和科学性。继续增加任中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总体中的比重,规定主要领导任职满一定时段后必须进行任中审计,再结合述职评议、年度财务审计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鉴于工作的负荷约束和质量约束,计划一经确定,不宜再有大的调整。探索经济责任审计集体预告制度、审前调查会办制度(组织、纪检、审计联合进行审前调查,确定审计方案)、进点会议制度(组织、纪律检查部门和审计组召集被审计单位中层以上人员开会,对有关事项进行通报)。通过以上程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收集有关信息和反映,以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客观性。对成批次的委托事项,由委托者牵头,集中举行预告会。改进审计结果报告的表现形式,明确审计结果的报告要素及评价制度等。

2、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要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为工作平台,突出检查评价领导干部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并根据不同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特点,合理确定审计重点。每年,在领导干部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之前,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联席会议提出关于当地当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的建议,作为联席会议必议的内容,并要求审计组在审计实践中做到必查必审必报告。

3、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使相关各方增强这样一些意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常态工作的意识、经济责任审计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参与意识、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在于揭露问题而不在总结成绩的意识、经济责任审计是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但不是万能的手段的意识。

4、进一步加强审计力量。为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切实提高审计质量

实体经济调查报告范文6

2019年经济科将立足发挥科室职能作用,主要采取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审议工作报告等监督形式,加强对政府经济建设类、城建等重点工程、农林水、安全生产等事项的监督,对政府相关部门发挥职能、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今年,经济科将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总体安排,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推进预算监督联网工作。

立意:审查和批准政府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新预算法实施以来,人大的审查监督权不断扩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预算公开、政府举债行为等方面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然而,仅通过审议预算报告、听取工作汇报等传统方式已不能满足日益规范严格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要求。

做法:实现人大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联网,再逐步与政府收入征管、社保、国资和审计等部门联网,实现预算收支信息的横向联通对比,逐步实现对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

目的: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为人大依法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搭建了新平台,拓宽了新渠道,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深入性和有效性,有利于政府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水平,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

二、5月份,对全县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和交通路网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立意:了解全县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和交通路网体系建设情况,督促政府加快相关项目建设的步伐,进一步提高交通路网体系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做法:1、调研采取实地看点、查阅资料及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了解全县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和交通路网体系建设进展情况。2、牵头组织委员和部分代表进行视察,听取相关情况报告。

目的:推动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等加强沟通衔接,强化协调配合,提前做好项目规划,办理好相关手续,合力推动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交通路网体系建设顺利有效地进行。

三、10月份,听取和审议计划和财政预决算等相关报告。

立意:贯彻相关法律规定,做好此项常规性工作。

做法:深入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进行调研;与计划预算委员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一起,认真做好相关报告的预审工作,为常委会议审议和批准县政府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提出主体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审计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和审议县发改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12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立意: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依据宪法和法律,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国有资产监督职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

做法:1、明确报告方式。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突出报告重点。根据各类国有资产性质和管理目标,确定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重点。3、提高报告质量。县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准确、及时掌握境内外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切实摸清家底。要建立健全我县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依法明确和规范报告范围、分类、标准,确保各部门各单位的国有资产报告结果完整、真实、可靠、可核查。

目的:在全县建立起人大和政府部门间横向协作、上下纵向联动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体系,全力支持人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如实地向人大、向人民提交一本“完整账”和“明白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