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项目工作总结范例6篇

企业微信项目工作总结

企业微信项目工作总结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国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以“五个一”工程为抓手,以金融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以服务“项目建设”为契机,抓住当前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大对薄弱领域、关键领域的金融支持,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二、总体目标

2012年,全县金融业要力争实现:信贷投放稳定增长,融资渠道不断拓宽,金融改革继续深化,金融服务日益优化,金融创新有序推进,信用建设逐步加强,金融保持良性健康运营。

三、工作任务

(一)力争金融总量指标稳步增长。一是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22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2%以上,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6%以上。二是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73亿元,较初年增长15%以上,新增贷款4亿元,全年累放贷款16亿元。三是努力实现两个“不低于”、两个“高于”和两个“下降”:即各项贷款增幅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全县存贷比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年末涉农贷款增幅、中小微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以上;全县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继续保持“双降”。四是经营能力大幅上升。全县保险机构(以人保财险和中国人寿为统计范畴)力争实现保费收入首次突破亿元,较上年增长20%以上;金融机构利润增长率达10%以上。

(二)努力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一是要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我县重点在建续建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企业的信贷支持。二是要积极争取将我县列为信贷支持重点区域,通过总行直贷、银团贷款、新增信贷规模和对交通、能源、水利、物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单列信贷计划等方式,增加对我县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三是要综合利用好再贴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金融机构放贷能力。力争省级、市级以上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信贷投放增长20%以上,支持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数量稳中有升。

(三)大力拓展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大力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原则,完善上市培育服务体系,做到上市后备资源的培育和上市重点项目的推进并重。相关部门要落实好扶持企业上市的各项政策,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加强对上市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力争完成1家企业后备上市,1家企业上市辅导或首发上市,助推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四)努力提升保险服务能力。一是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和覆盖区域,探索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转移和补偿机制。二是继续加快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产品创新,支持保险业参与“新农保”建设。

(五)加快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一是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券,筹集建设资金,优化投融资结构。二是加大政银企合作力度,搭建政银企网络信息互通、共享和交流合作平台,定期组织召开银企融资座谈会、洽谈会、对接会等,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和重点项目资金不足难题。三是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县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其通过售后回租方式盘活企业的各类资产,并通过直接融资租赁为企业购置设备提供融资服务。

(六)全力支持“三争取”工作。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我县做大总量、聚集产业和工业强县的发展思路,积极支持“三争取”(争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大政策”)工作,以工业园区为发展主阵地,以扶持优势产业为有效切入点,以电子、轻纺、林产、矿产、能源、旅游、三宝、油茶、医药、物流十大产业为信贷扶持重点,积极参与对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大对园区企业、重点项目的帮扶力度,为园区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重点加大对利佳鞋业、德华兔宝宝、新鹏工艺品、光速电子等骨干企业的支持;加大对城东新区建设、江“两桥”拓宽、江南岸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人民医院整体搬迁、江北支水利枢纽工程等涉及城建、交通、民生等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的融资支持;推动宜华木业、坚基矿业、宝邦实业、永盛鞋业等新引进成长型企业的快速发展;大力支持茶叶、金桔、板鸭、油茶等特色产业建设,壮大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不断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七)创新金融服务政策,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一是加快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贷款补助制度、信贷风险补偿制度。二是继续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积极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三是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行差异化监管,强化尽职免责,适当提高不良率容忍度。四是积极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力争2012年银行机构单笔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保持20%以上,小额贷款公司面向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长20%以上。

(八)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一是积极争取金融监管部门及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部将更多的金融创新放在我县试点或推广。二是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个人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工作,有力支持我县外向型经济和外汇市场发展。三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扩大商业保险、大宗商品套期保值、担保等风险缓释手段,鼓励银行机构推出各种类型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四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各银行机构要紧紧抓住文化大发展繁荣的政策机遇,将金融资源主动融入到我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促进我县茶叶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及传统文化的有机融合。

企业微信项目工作总结范文2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难;思考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存在的问题

首先就是融资难问题,企业发展需要资金,尤其是对小微企业而言,资金是最主要的问题,也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从目前情况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不是很多,主要是与金融机构发生的借贷关系很少,这是资金难以保障的根本原因。从资金层面不足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主要原因:其一是信贷的可利用资源不足。近年来尽管国家大力倡导扶植小微企业,但是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在大的背景下,金融信贷的实际规模主要是以月份来进行调控,基于各个银行总体规模受限的实际,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可用的资金额度是非常紧张的。其二,受到法定准备金的大背景影响,在农村方面的金融机构存款压力与日俱增,存贷款的比例受到了很大限制,相对而言贷款的额度也就少之更少。另外就是小的金融机构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在大多数企业中存在资金约束,抗风险能力不足,资金链难以保障,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小微企业融资。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看到小微企业主要存在以下现状。一是经营管理的风险程度比较大。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因为企业的发展规模很小,起步门槛也非常低,基本上都是白手起家,没有很强的后坐力,因此他们的实物资产显得非常少,同时在技术力量和水平上就显得不是很高,因此他们在起步发展过程中非常容易受到经营环境以及市场压力的影响,集中体现在抗拒风险的能力非常弱,这是影响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根本原因。同时,在小微企业来看,他们能够生存主要还是靠资金,如果没有足够的支撑,他们将陷入困境而不能自拔,但是作为小微企业他们贷款需求的频率非常高,而企业一次性贷款又不多,对于小微企业自身而言融资成本非常高,管理成本也是很高的。二是小微企业在实际运作中缺乏抵押支持。通常情况下,小微企业的规模非常小,资产不多,有的基本为零,规模不足以及基础资产非常少是制约小微企业的主要因素,特别是大多数小微企业主要分布在第一以及第三产业之中,所以在实际运作中,他们很少有足够的抵押物来进行抵押贷款,因此银行在实际放贷的过程中,也只能对没有实际抗风险能力。在国家信贷政策调控下,目前对于资金偿还能力不足的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贷款监管和放贷非常严格,这点对于小微企业发展而言也是一个重要制约因素。二是从道德风险控制来看,金融银行机构与小微企业信贷是一个辩证的关系。

首先从银行机构来说,对于小微企业道德风险而言,大多数小微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并不明朗,而且在其内部的监控机制,财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并不高,信贷机构对于他们的实际经营能力以及财务抗风险能力了解的并不透彻,有些小微企业其实际运营能力并不具备偿还能力,对此银行采取宁缺毋滥的方式,重点加大风险管理,对于小微企业信贷信用以及偿还能力采取严格管控,这对于小微企业发展也是有影响的。三是在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同时却是国内M2货币的持续攀升、商业银行存贷差额的逐年递增,社会上大量的闲散资金为寻求增值在寻找合适的投资出路,可以说小微企业融资难目前不在于资金匮乏,而在于融资制度上墨守成规。对于中国小微企业来说还有更深层原因是:大银行的垄断、银行对小微企业掌握的信息不充分、与小微企业之间具有更多的信息不对称和更高的交易成本。这些都是实现小微企业融资制度改进的方向。

二、关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初步思考

基于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应该拓展业务范围和融资渠道,推进产融结合,提高服务企业资金需求的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要求,明确工作重点,提出保证措施,对业务创新、风险管控、服务集团等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和部署。一是明确市场定位。针对小微企业规模小、资本金低的实际情况,探索适合的业务领域和业务方向,在市场化项目开拓中扬长避短、有所侧重,在研究判断项目产业周期、不断细分市场的情况下,逐步形成业务特色,重点推进国家政策鼓励支持的项目;探索厂商租赁、农业金融等业务模式;开发锁定大客户,探索一次授信、循环投放的业务模式,并延伸拓展大客户的上下游领域。二是服务集团发展。进一步发挥行业优势,为拓宽融资渠道、推进产业转型提供资金支持,全力服务产融结合。利用优质资产开展租赁业务,并推动资产证券化盘活项目资金;探索开发符合战略转型方向的项目,研究风险低、回报稳定、退出灵活的优质项目,探讨开发优质资产的业务模式。三是突破融资瓶颈。加强国有银行、城商行、股份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在融资和项目合作上有所突破;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市场化项目落地后,抓住资产证券化窗口有利时机,全力推进项目资产证券化。四是优化业务流程。

全面总结分析开业运营以来各项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区分不同情况在法人治理结构框架内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业务流程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五是改进间接融资。商业银行:鉴于大中企业借力信托、证券市场的发展进行直接融资,导致它们对资金的需求绕开商业银行而出现“脱媒”现象。这将倒逼商业银行关注对资金有迫切要求的小微企业,创新融资制度,如实行“信贷工厂”的操作流程以适应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特点;中小金融机构:在目前法律制度条件下大力发展与小微企业匹配的城商行、村镇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通过掌握小微企业更多的“软信息”实现对小微企业的差异化服务;借助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依靠网络平台提供网络贷款来降低融资成本,使得小微企业贷款更加容易、更加及时;对小微企业贷款资金实行与常规贷款不同的准备金制度。

总之,只有根据小微企业特点,进行多渠道、多层次融资制度上的改进,依靠小微企业融资市场的自我调节力量才能根本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困境。

参考文献:

[1]张丽莎.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创新探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02)

企业微信项目工作总结范文3

重庆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开通

12月,重庆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渝北区开业。

服务平台总面积达1.1万平方米,首期投入高达9000万元,分为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两个区域。其中公共服务区占地2400平方米,可以开展“一站式、窗口式、大厅式”服务。即开设了融资、财税、管理咨询、信息技术、法律维权、项目申报、人才服务、创业辅导、评估认证、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窗口;融资服务超市设置了担保贷款、信用贷款等12个专业融资服务窗口以及融资资讯中心,为企业在融资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企业呼叫中心建设了50席位的呼叫中心,以统一号码400-023-1258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和各类信息服务;通过建设“中小企业之家”门户网站,在网络上实现在线咨询、查询、受理等功能,并开设网上商城、新闻资讯、人才信息、企业信息数据库等功能;此外,公共服务区域还引进“六星”会员服务体系,为会员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管家式”的服务。据悉,所有公共服务区域都免费为企业提供服务。

在将近8000平米的专业服务区域,则选择专业性强、服务水平高的服务机构入驻,实行“一对一”有偿服务。

自2003年以来,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就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主要工作来抓。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全市支持建立了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西南创业服务中心、重庆市中小企业培训中心、重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44家重点服务机构和平台,为“三类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就业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明年上线

重庆首个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已经建成,预计明年上线运行。通过该系统,重庆市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只需要2分钟就可以完成正式提交。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作为重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专用网上申报通道,是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实现网络化行政审批的重要组成部份。早在2010年市非公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中小企业局局长马发骧就在半年工作会上提出要依托重庆中小企业网及其建设的40个区县分网来实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网上申报,以便为企业申报提供了“一站式”服务,从中也可以强化对行政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马发镶指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投入运行后,重庆中小企业局的各类专项资金将从网上申报,各区县如果不建分网,以后专项资金就无法进行申报,市局也不再受理。

重庆中小企业海外投资 可获多部门集中“会诊”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提出,重庆任何中小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遇到难题,都可以向重庆市中小企业局求助,由市中小企业局出面帮助企业协调相关部门就项目进行现场“会诊”。同时,今年凡是在“走出去”方面有实际动作的,都可以在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寻求项目补助。该补助一年一报,预计明年上半年企业可以领到首笔补助资金。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介绍,市场开拓项目补助中,支持资金最高为50万元人民币。即对外投资项目投资额达到200万美元(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项目补助资金。

对于中介服务机构以服务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乡镇企业为目的的投资项目推介会、对接会、培训会、研讨会等,给予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乡镇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所必须产生的项目咨询、调查、论证、翻译等前期服务费用,给予单个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50%,且总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

对于已初步确定有目标投资项目的企业,赴境外开展项目前期考察、洽谈所产生的国际交通费、境外食宿费,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每个企业每年最多补助2人/次。

享受这一政策的企业主要由各区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委、政府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工商联上报确定。已享受市外经贸委等其他部门“走出去”相关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重庆市大力推动中小企业“走出去”

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正式启动,“走出去”首次成为重庆市中小企业资金支持的重点。

重庆中小企业海外投资或开拓市场,最高可获市级财政50万元资金扶持。其他项目补助包括:为中小企业、非公企业、乡镇企业等开展对外投资所必须产生的项目咨询、调查等前期服务费用,给予单个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50%、且总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对于中介服务机构以服务全市中小企业、非公企业、乡镇企业为目的的投资项目推介会、培训会等,给予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对于已初步确定有目标投资项目的企业,赴境外开展项目前期考察、洽谈所产生的国际交通费、境外食宿费,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

宁夏

宁夏将实施中小企业“百家成长 千家培育”工程

宁夏将在全区中小企业中实施“百家成长 千家培育”工程,并计划到2015年,全区销售收入超过4亿元的企业个数比2010年翻一番,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超过1000户。

截止2010年,全区共有各类中小企业4万多户,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的98.3%,已经形成羊绒加工、生物发酵、枸杞深加工、马铃薯淀粉、清真肉制品等产业集群。

按照全区中小企业“百家成长 千家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从今年起宁夏将在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至4亿元左右的企业中,认定100家左右企业为“百家成长企业”,五市及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中,确定1000家左右企业为“千家培育企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和传统产业中符合自治区发展重点的行业予以重点扶持和培育。范围涉及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工程、精品羊绒、高端枸杞、马铃薯、中药材、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和新型纺织产业等。

四川

四川拟用3年完成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川省拟用3年的时间,完成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快速推进过程中。

按规划,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拟用3年时间,完成全面建设,该平台将集中小微企业投诉及法律服务、融资招商、创业辅导、技术创新、管理咨询、市场拓展、教育培训、项目洽谈、成果展示、信息化体验等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实现与21个市(州)和10个重点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互动和服务协同,成为我省中小微企业服务的推动者和集聚服务的提供者,集聚社会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实效”的便捷、专业、优质、高效的多方位服务。

根据安排,在明年6月前,完成服务平台基础条件建设工作;引进国内外部分有影响力的服务机构入驻,基本建成服务协同机制、服务规范制度,并筹组服务联盟,推动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下一步,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还将筹建四川省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开展线下线上服务相结合等,切实为中小企业服务。

山东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

山东省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意见》,将通过支持民间资本入股城市商业银行等方式,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

根据意见,山东将在规范民间资本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引导、鼓励民间资金通过信托、产业基金等渠道参与海洋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项目和海洋优势产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入股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

吉林

吉林以产业集群提高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的融合度

吉林省在新一轮为期3年的“民营经济腾飞计划”中明确提出,将依托各类园区,引导中小企业进入,形成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互支撑、互为市场、联动发展的集聚效应。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为一汽、长春轨道客车等大企业的协作配套,计划到2013年,形成300户具有国内一流配套能力的中小企业。

近年来,吉林省的民营经济虽然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但同发达省份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其对地区生产总值和就业的贡献率低于全国近10个百分点,对税收的贡献率低于全国15个百分点。为此,吉林省计划实施产业集群工程,通过加强中小企业为大企业的协作配套能力、建立中小企业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等方式,推进民营经济优化升级和快速发展。

吉林省拥有丰富的化工原料、生化原料和农业原料,未来三年,该省将谋划和实施一批精深加工项目,提高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的融合度,从而形成300户具有较强深加工能力的中小企业。

目前,沿海产业纷纷向内地转移,国际和国内500强企业也由一线城市向内地转移,这为拥有雄厚产业基础和劳动力、资源等优势的吉林省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对此,吉林省将发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积极对外承接汽车、石化、食品、冶金、建筑、建材、医药等产业,建立中小企业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并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企业,使民营科技企业达到6000户。

浙江

浙江中小企业十二五规划出炉 欲打造一批“隐型冠军”

浙江省发改委与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的中小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将推动浙江省中小企业在成长目标上向“专、精、特、新”发展,打造一批“隐型冠军”。

“隐形冠军”的含义是:“隐形”指这些企业几乎不为外界所关注;而“冠军”则指这些企业专注于某一个细分市场,几乎完全主宰着各自所在的市场领域,往往占有着很高的细分市场份额,有独特的竞争策略。

浙江省是中国民营经济最早发育的地方之一,被誉为“中小企业王国”。到2010年底为止,浙江省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中小企业,总数达290多万家,自2005年起年均增加11.3%。

按照浙江省的规划,到2015年时,全省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中小企业总数力争达到400万家;在“十二五”期间,力争千家左右中小企业成长为大中型企业,万家左右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培育成规模以上企业;到2005年末,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增加值力争达1.5万亿元。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在“十二五”期间将着力推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生产之路,促进工业领域中小企业做到小而精,服务业领域中小企业小而优、农业领域中小企业小而特。同时,坚持市场细分、行业领先,引导中小企业实施专心专注专业的聚焦战略,推进产业集群内部企业协作配套,培育一批专业化优势显著、成长性好、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小型巨人”企业和行业“隐型冠军”。

12月20日,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同浙江工业大学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浙江工业大学作为中国最早研究中小企业发展的高校之一,将利用自身在中小企业创新、中小企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中小企业政策等方面的研究优势,全力推动浙江省中小企业“大变脸”。

浙江出台中小企业帮扶措施:五缓四减三补贴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扶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日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的通知》,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且保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浙江省符合条件的困难中小企业实行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

帮扶的对象和重点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有望恢复,且符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包括循环经济类、节能环保型企业)、电子信息业、对外贸易和现代物流业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中小企业。具体享受帮扶政策的范围及条件,由各地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状况确定。

五缓四减三补贴

“五缓”。允许困难中小企业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12年度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由困难企业提出缓缴申请,经参保地地税部门会同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四减”。2011年,集中减征困难中小企业1个月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四项社会保险费。集中减征工作统一安排在2011年12月份执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仍按规定正常缴纳。在省社保中心、省医保中心参保的省部属困难企业,减征实施办法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另行制定。

“三补贴”。对困难中小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岗培训资金支持,具体办法由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制定。

天津

天津面向中小企业实施优先采购

天津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提出“优待”中小企业承诺后,将给艰难中成长的“小巨人”带来50%以上的市场份额。日前,天津市2012年政府采购目录正式对外,提出“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应当面向中小企业实施优先采购,执行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有关规定,优先、定向购买节能、环保和经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要求。

天津在往年的采购目录中,曾经提到可以集中采购经国家或天津市有关部门认证的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但今年正式将该提法作为一种要求明确提出,并首次强调“采购中应当面向中小企业优先采购”的要求。对此,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在政策功能层面上释放的一个明确信号,旨在通过政府采购渠道,扶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加快产品研发升级步伐,提升中小企业融资发展能力。业内人士估算,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提出“优待”中小企业承诺后,将给艰难中成长的“小巨人”带来50%以上的市场份额,从而改变目前政府采购“拼规模”、“拼实力”、“拼大牌”的现象。

此外,去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所列的电冰箱、冰柜、微波炉、饮水机、中央空调5个货物类项目未出现在2012年的目录中,而2012年目录中出现的新面孔则包括速印机、馆藏图书等货物,以及建筑工程造价和决算、会展服务、课题调研、法律服务等4种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不变,即当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货物,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服务,要进行公开招标。

陕西

陕西"十二五"每年15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12月20日,陕西省中小企业局召开的全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大会提出,“十一五”期间,陕西认定156个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以支持创新。“十二五”期间,陕西还将支持建设200个省级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并且每年拿出1500万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十一五”以来,陕西中小企业不断加快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步伐,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全省中小企业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60%以上采用多种方式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关系,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70%以上对传统落后的生产技术进行了技术改造。与此同时,“十一五”期间,陕西中小企业设立技术创新和研发机构达到2648个,创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5个,并认定了156个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十二五”期间,陕西还将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支持,在能源化工、新型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支持建设200个省级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并积极探索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技术转让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鼓励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等政策,全力促进陕西中小企业整体创新能力、发展质量和竞争力取得新突破、新提升。

山西

山西太原将建国内首个“微小企业创业园”

为给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太原市将建设国内首个微小企业创业实验园,目前园区项目的土地划拨、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启动。

太原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个微小企业创业园项目是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在全国首个试点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国内首个部级专为微小企业服务的创新型、多元化的超大规模培育基地。项目选址在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村,占地1800多亩,园区建设分三期进行,总投资为150亿元。

园区内将设立办事机构为企业提供项目立项、注册登记、融资服务等一站式服务,使在此创业的微小企业能够不出园区就解决所有问题。工信部中小企业司与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将为入驻园区或在园区注册成立的微小企业搭建展览展示平台,做好国内外市场开拓服务;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帮助微小企业解决融资难、担保难问题;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微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设计、研发、检验检测等服务,帮助微小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

预计未来创业园区三年内入园企业将达1000家,在职员工30000余人,园区总人口达40000余人。创业园将重点关注孵化创新型企业,包括IT、生物科技、材料科学、新型能源、动漫影视及文化产业开发等,并由此带动整个创新产业的发展。

山西省对小微企业免征13项行政收费

为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自2012年1月1日起,山西省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期为3年。

此次免征项目中,山西省省定收费项目有酒类批发企业许可证工本费、《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木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文化市场证照工本费4项。中央免征的项目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部门收取的海关监督手续费;质检部门收取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贸促会收取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ATA单证册收费;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农业部门收取的农机监理费、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和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旅游部门收取的星级标牌工本费、A级旅游景区标牌工本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工本费;伊斯兰教协会收取的清真食品认证费。

山西省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为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山西省近日制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水平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知识产权清晰的技术创新项目。

此次山西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的中小企业包括开展电子信息技术创新、新材料技术的研发和利用、新能源及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利用、资源与环境技术的研发和利用、生物与新医药技术的研发以及航空航天配套技术及高技术服务业的研发和利用等六个方面。在资金补贴额度及方式方面,扶持资金主要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引导性支持。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费用给予适当的无偿资助,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安徽

安徽省免征小微企业22项收费

安徽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印发了《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通知要求,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等共计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农业、物流、软件、林业等行业领域。安徽省财政厅表示,上述收费项目免征后,同级财政部门应统筹安排相关部门经费预算,保障其正常履行职能。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收费单位认真落实收费优惠政策,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市县区财政、物价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给予处罚。

福建

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福建提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

福建省将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12月13日,福建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发出通知,公布具体的起征点调整方案,旨在支持省内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

其中,增值税起征点方面,福建省将销售货物的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20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20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每次(日)500元。营业税起征点方面,福建省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月营业额20000元,房屋租赁起征点提高到月营业额5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调整后的增值税起征点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营业税按期纳税起征点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营业税房屋租赁及按次纳税起征点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新的标准适用于所有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福建省财政、税务等部门提醒,2011年11月1日~12月31日,增值税起征点仍按原来的标准执行,即: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300元。2011年11月1日~12月31日,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仍为月营业额5000元;房屋租赁起征点提高到月营业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江西

江西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 21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为引导和帮助全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江西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从加强金融信贷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了21条政策措施。

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意见》要求,江西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年新增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总额不低于全部贷款新增总额的1/3,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设立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用窗口,开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绿色通道”,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续贷项目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放款,对新增贷款项目一般在1个月内审批完成。省内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审批权限适度下放给市、县级分支机构。原则上单笔贷款额度在300万元以下的贷款由市级分支机构审批,100万元以下的贷款由县级分支机构审批。

积极支持融资票券发行

《意见》鼓励支持江西省内中小微型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等形式直接融资。从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按发行额的0.5%对发行企业实行担保费用补贴,各发行企业所在地政府要按同等比例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探索开展创业投资业务,积极搭建平台,引导国内外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江西省成长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加快推进南昌、新余、景德镇3个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高新技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办转让系统试点,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股权融资。

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延长至2015年底

《意见》提出,逐步增加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从2012年起,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增加到3000万元,并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各设区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也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步扩大资金规模。各地都要设立以政府出资为主导的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其中,设区市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县(市、区)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抓好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并按上限执行。对小型微利企业继续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并延长至2015年底。

3年内免征小微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意见》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收费登记卡制度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防止变相收费和隐性收费。设立“省长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奖”,每年评选表彰一批成长性好、管理规范、责任心强的经营管理标杆企业。加快建立全省中小微型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力争用3至5年时间,全省每个设区市、县(市、区)都有一个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意见》,江西省政府将把服务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绩效考核范围,对各地、各部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考评。

新疆

新疆1.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中小纺织企业

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中央财政用于支持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资金总规模达5亿多元,今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将以每年20%的幅度递增。今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了1.2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侧重支持纺织和新办企业的发展,明年预算将安排1.44亿元资金,重点支持新兴产业的建设。

今后,自治区财政将在优化发展环境、强化财税支持、缓解融资困难、拓宽服务渠道、促进结构优化、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前所未有的支持。

在各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面,2011年起新疆财政将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增加到40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增加到25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亿元,这些专项资金均采取贷款贴息、前期费补助、无偿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针对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过程中的不同领域和阶段,有所侧重、有的放矢,大力扶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在税收扶持政策方面,2010年至2020年,对在南疆三地州及其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边境县市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实行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上,自治区财政厅将与自治区经信委、科技厅等部门共同调研制定中小企业优先采购管理办法,旨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自主创新、支持新疆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构建信息系统、建立中小企业商品行情库、组织开展推介会培训等活动,及时政府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平台,搭建“绿色通道”;鼓励符合资质条件的疆内中小企业依法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给予疆内中小企业更多机会和市场。此外还将采取政府预算筛选方式,规定各部门在采购预算计划内留出一定比例的采购份额专供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以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从而有效促进中小企业的自身建设。

贵州

贵州启动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

贵州省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项目推进会在贵阳召开,贵州省正式启动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

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共同推出,是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推荐的精品项目,将满足中小企业对应用型、职业型、技能型高素质经营与管理人才的需求,规范中小企业经理人认证体系,提升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企业微信项目工作总结范文4

为贯彻落实年10月12日和年2月1日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58号)、《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业创新促进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119号)精神,结合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称“小微企业”)发展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小微企业是民营企业的主体,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优势。加快促进小微企业再创新优势,对于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7%,吸纳了55.5%的就业人员,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源泉,是群众创业就业的主要渠道;城乡居民收入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前列,主要就靠小微企业;全省创新投入近年来的高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基础,很多大中型企业都是从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起来的,块状经济都是由小微企业集聚形成的。小微企业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工业化与城市化融合互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等方面已经而且还可以作出更大的贡献。

但与发达国家和新的市场需求相比,小微企业的自身素质和发展水平还不高,有些优势在丧失,新的优势又没有完全形成。因此,必须促进小微企业再创新优势,这是小微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实现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的需要,是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后劲的必然要求。

(二)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民间创新创业为重点,以优化发展环境、破解“融资难、盈利难、提升发展难、成功创业难”为保障,统筹破解体制性、结构性、素质性矛盾,不断加大财税扶持、融资促进、组织领导力度,全面推进创业服务、创新支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创新发展和集约发展,促进小微企业再创新优势,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引导小微企业提升发展

(三)优化小微企业行业结构。支持小微企业通过改造提升,发展技术先进、附加值高、节能环保、清洁安全的先进制造业。围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产品特色明显、协作配套型的小微企业。鼓励小微企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大力发展工业设计、金融、信息、会展、科技、教育培训、现代物流、建筑设计、工程建设咨询等生产服务型小微企业。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便民商业、文化创意、旅游交通、体育卫生等提升生活品质的生活服务型小微企业。支持农业专业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鼓励发展农技推广、贸易营销、农资配送等农业产业化配套服务小微企业,推动农产品加工小微企业向精深加工发展。

(四)鼓励“专精特新”发展。引导小微企业从低价格、数量型的粗放式发展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高附加值质量效益型发展转变。引导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加强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或“产品+服务”的商业模式创新,以更新的产品、更专业有效的服务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和产业升级的需求。引导制造企业改善工艺和装备,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卫生、环保、能耗、可靠性等标准,提高产品品质。引导服务企业提升服务队伍素质,健全标准化服务体系,加强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服务品质和竞争力。

(五)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引导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生产、物流、营销、计量、财务、人力资源等基础管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精益化管理模式。深化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应用,推进从单项业务向多业务综合集成转变,从企业信息应用向业务流程优化再造转变。支持企业独立或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宣传推广、客户服务、供应链管理和电子商务应用。引导小微企业创业者和经营者全面增强经营管理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鼓励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比重。

三、引导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六)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加大投入,不断提高科技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实施产业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主导并吸引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参与,进行合作创新与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参加产业联盟、技术联盟、标准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共同攻克行业关键技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并做大做强研发机构,实现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率先突破。

(七)大力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把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作为当前发展的重点,实施初创期的创业服务支持与创业资金政策支持的结合,促进民营资本、民间资金、创业资金与科技成果、专利及创业人才的成功对接,创办一批科技型小微企业;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的科技人员自主创业,创办一批科技型小微企业;吸引国内外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

(八)重点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按照“分类指导、市场驱动、创新发展、开放合作”的原则,突出高技术的延伸服务和相关科技支撑服务,以本地生产、生活服务需求为基础,有重点地培育发展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节能减排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网络数字内容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等高技术服务小微企业。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小微企业协同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产业集群。引导和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互动发展,依托优势产业集群,完善配套服务。

四、引导小微企业集约发展

(九)推动小微企业集聚发展。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生态环保”的原则,加快小微企业特色基地的发展,加快建立以产业链为纽带、资源要素集聚的产业集群,推动小微企业进入龙头企业的产业链协作配套体系。发挥城镇的资源、市场、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综合优势,引导小微企业向城区和中心镇的产业功能区集聚,发展低耗、环保的都市型工业。依托各类园区的信息网络、污染治理、事故预防处置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引导小微企业向各类园区集聚,提高集约节约发展能力。支持小微制造企业在城镇商务区设立管理总部、研发中心和营销窗口,引导小微服务企业向城镇商务区、商业区的街区和商务楼宇集聚,打造科技、金融、商务、商业、餐饮等特色服务业街区。

(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重视以企业、基地、园区、城区为载体的小微企业集聚发展与绿色发展的统筹。大力推广节能降耗的先进技术、工艺装备和方法,促进小微企业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加强对高污染行业小微企业环保整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强化“三废”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等的回收利用率和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化水平。在小微企业集聚的工业园区(产业基地、集聚区)积极探索和实行集中供热、供电、供气、制冷等能源集中供应模式和工业污染集中治理模式,实现节能减排。

(十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善落后产能界定标准,运用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提高排污收费标准等经济手段,严格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职业健康等执法监管,加快形成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长效机制。以冶炼、造纸、印染、水泥、制革、化工、化纤、电镀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为重点“腾笼换鸟”,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要求的落后产能,并根据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逐步淘汰一批不具有能源资源利用优势、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相对落后产能。

(十二)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推动优势小微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鼓励小微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开展投资合作,在置换一般性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鼓励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或战略投资者开展战略重组、生产经营合作,依托大中型企业或战略投资者的资本、技术、人才和品牌等优势,提升发展水平。

五、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十三)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鼓励和促进社会各类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进入小微企业创业风险投资领域。凡对本省小微企业进行投资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府可通过设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形式,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贴。各地政府可参照国家做法,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支持初创期的科技型和高技术服务型小微企业创业。鼓励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设立主要投资于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其母基金和政府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积极给予支持。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建立健全统一互联、流转顺畅的全省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十四)加强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和运营孵化器、创业园、创意园等各类创业基地或多层标准厂房。对科技型和高技术服务型小微企业占基地入驻创业企业比重领先、成功培育企业领先的创业基地,可择优认定为创业示范基地进行重点扶持;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创新强省专项中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等省级中小企业相关扶持资金,重点扶持建设100个创业示范基地,示范基地所在市、县(市、区)政府以及园区管委会应根据财力状况给予相应比例的配套支持。经市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创业示范基地,按国家规定享受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各地在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时要统筹考虑创业基地建设,盘活的建设用地要优先用于各类园区内的小微企业。对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科技型小微企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每孵化毕业一家科技型小微企业,当地政府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年孵化毕业率达到30%以上的,可视企业在孵化期间和毕业后三年内的税收贡献,由当地政府给予相应奖励,专门用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孵化培育。

(十五)健全创业服务体系。研究制定省、市、县(市、区)三级小微企业创业服务专项补贴政策,通过向中介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指导、市场开拓、企业管理、政策咨询、权益维护等社会化服务。实行小微企业创业服务机构市场化运作、服务外包、按实绩补贴或奖励。今后不再建设事业性质的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心,已经建设的要逐步向市场化、企业化运作过渡。进一步打破中介服务市场垄断,加快放开市场准入限制,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服务小微企业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下属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实行管办分离,属于非企业法人的,逐步转制为企业。

(十六)推进市场化、社会化培训提升服务。组织实施小微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工程。全省每年委托培训机构对10万人次以上小微企业经营者进行短期培训,培训机构由小微企业经营者在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中自主选择;每年资助1000名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主进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组建一批由在职或退休企业家、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等组成的专家志愿服务团,对小微企业开展专场咨询、“门诊”咨询、网上咨询等。专家志愿服务团的组织和管理办法由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

(十七)进一步便利企业注册登记。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允许新设立的小微企业全体股东缴纳不低于注册资本20%的出资额后,其余部分在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足,同时对其加强风险监管。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受资金限制。鼓励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多种出资方式投资创办小微企业,推广林权出资方式,试点海域使用权出资方式,非货币出资金额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申请人办理各类企业登记许可,凡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不能即时办结的,原则上在受理后一周内办结。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的,工商部门应当依法为其提供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保持工商登记档案延续性等方面的便利,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鼓励企业合并分立,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合并分立类型,自主约定合并分立企业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和股东出资份额,简化合并分立登记手续。对小微企业免征注册(变更)费、年检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全面清理和规范现行有关涉企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

六、完善创新支撑体系

(十八)加快发展技术市场。探索创办技术交易场所,完善提升网上技术市场的技术交易体系、技术(专利)查询评估体系、技术交易中介服务体系、鼓励技术交易转化的政策激励体系、技术成果交易的监管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技术成果的电子商务市场”。进一步落实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政策和科技中介机构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税收扶持政策,促进技术市场加快发展。开发和推广适合小微企业使用的网上技术交易评估报价系统、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引导小微企业利用信息网络获得先进适用技术。省级层面着重抓好科技成果供方信息库建设,并对各市、县(市、区)技术交易实绩实施年度考核,市、县(市、区)重点抓好小微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库建设。网上技术市场签约项目优先列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对通过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在省内实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地方财政可根据年销售收入、税收金额等给予一定额度补助。

(十九)打造科技资源共享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对社会力量搭建的服务平台,当地政府可从相关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与实绩挂钩的补助。创新现有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服务绩效激励导向的平台运行模式,定期实施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安排财政支持经费。由财政投入支持形成的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应向小微企业免费开放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科技条件资源。凡是申报和评为部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技术、检测、工业设计等技术类服务平台和部级、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要面向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或低偿优质科技服务。

(二十)加大创新人才激励。完善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机制,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对到小微企业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让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经本单位同意,报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其人事关系5年内可保留在原单位,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同时允许其回原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其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期间的业绩,可作为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在职创业的,其收入归个人所有。运用科技创新成果和专利技术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50—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在浙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可按一定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所有。高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十一)加快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培育一批工业设计企业,集聚一批工业设计人才,为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专业化设计服务。省财政重点支持12个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给予每个1000万元的资金扶持,示范基地所在地配套扶持资金年增长不得低于30%,三年扶持资金之和不得低于省扶持资金总额的三倍。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抓好一批地方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

七、完善企业信用体系

(二十二)推进小微企业内部信用建设。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管理的指导,建立健全资信调查评估、债权保障、应收账款管理和追收等制度,提高小微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以市场交易信用、融资信用、电子商务信用为重点,加强监管和政策引导,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二十三)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查询平台。按照“重在应用、重在实效”的原则,依托省信用中心建设适应小微企业特点的省级公共征信平台,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整合人民银行以及工商、税务、水电、环保、质监、海关等方面的公共政务及其他信息,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社会征信平台。充分发挥企业信用网等各类企业信用网站作用,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二十四)加强企业信用服务。由政府组织开展示范性的企业信用评价试点,取得经验后推广为社会性评价。大力发展信用服务机构,鼓励其依托省小微企业公共征信平台信息和其他渠道的信用信息,开展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和市场交易、融资、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的专项信用评价。培育一批具有较大规模、经营规范、市场认知度高的信用服务示范机构,鼓励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开发适合小微企业实际的信用产品。

(二十五)建立企业信用奖惩制度。对于信用纪录良好的企业,在项目申报、财政扶持、政府采购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利用省级小微企业公共征信平台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积极探索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为信用纪录良好的小微企业优先安排信用贷款。强化专项信用监管,严厉查处企业各类失信行为,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予以曝光。

八、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二十六)加大各级财政的扶持力度。省级有关部门在安排各类涉及小微企业的专项资金时,要积极调动各市、县(市、区)和各类园区管委会配套资金的作用,形成全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合力。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应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步增加,重点用于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教育培训服务。尚未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地区要依法加紧设立,已经设立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规模。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安排的一般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小微企业的转型升级。省级各类科技计划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项目按相关规定予以优先立项和支持。

(二十七)加大税收政策扶持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已经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自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上部分的地方税收贡献,可部分或全部奖励给企业用于转型升级;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科技型小微企业和高技术服务小微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年1月1日起,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自创立之日起3年内免征、第4—5年减半征收水利建设专项基金。调高增值税起征点,销售货物(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500元。企业获得的各级财政补助和奖励资金,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从年1月1日起到2014年12月31日,免除小微企业税务发票工本费。

(二十八)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各级政府年度采购项目预算预留不少于20%的比例给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评审给予不超过10%的价格扣除优惠。鼓励小微企业之间或与大中型企业合作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对小微企业份额达到30%以上的联合体给予2—3%的价格扣除优惠。对采购金额在一定限额以下的项目,允许对小微企业实施定向采购。

(二十九)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清理整顿和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取缔一批、取消一批、降低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在坚决执行已经出台的针对小微企业的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年免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针对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免征范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小微企业收取的服务收费和会费,减按60%收取;清理规范并从低核定涉及小微企业的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专业服务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通信、海关、商检等垄断服务价格和收费对小微企业应予优惠。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专项治理行动,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鼓励各地争创全国收费最低,甚至是“零收费”的地区。省减负办要建立全省小微企业负担监测评估报告制度,每年向社会公布各市、县(市、区)的监测评估结果。

九、加大融资促进力度

(三十)大力培育地方小型金融机构。争取新设一批由民间资本参股的小型金融机构。鼓励城市商业银行扩大资本规模,做强做优、做精做专,加快发展一批专门从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机构。积极推进主要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继续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扩大融资比例,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具备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小金融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优惠存款准备金政策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小金融机构的定向支持。全省再贷款、再贴现指标主要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各级财政性资金存放要与地方小型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信贷业绩挂钩。

(三十一)创新小微企业信贷服务。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服务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企业划型标准,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在机构设置、考核评价、风险容忍度、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在全部企业贷款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充分发挥各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小企业专营机构的作用,下放经营权限,下移服务重点,重点加大对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进一步完善抵押担保制度,大力推进动产、应收账款、仓单、排污权等抵质押贷款,力争在各类权利质押、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等方面取得突破。继续推动信用贷款试点工作,年试点不少于2000家。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适度放宽贷款展期期限和还贷、续贷方式限制。加强银行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网络平台等的合作,规范发展面向小微企业的网络融资平台。

(三十二)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构建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互担保机构合理分工、相辅相成的融资担保体系。加强监管与扶持力度,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规范发展,提高担保贷款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例。省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实施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逐步提高风险补偿能力。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也可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充分发挥省级再担保公司对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增信和分险作用,鼓励各地设立为本地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的再担保机构。

(三十三)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建立小微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加强优质小微企业上市培育和指导。规范民间融资,探索建立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平台,促进民间资金与小微企业对接。着力推动“区域集优”债券融资项目试点,扩大小微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规模。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十、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配套政策。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负责、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合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沟通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企业微信项目工作总结范文5

20**年我局在工商、税务、财政、发改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就我县小微企业发展调研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分赴县级涉企部门和全县有关镇及工业园区进行了认真调查、走访和座谈。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县小微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经济运行特点

据统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国发〔2009〕36号)的标准,我县企业绝大多数都属小微企业。止2011底统计全县共有小微企业8858个,其中企业640户、个体工商经营户8218户。主要分布在各镇周边和产业集聚区内。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达到45512人,占全县就业人员的54.65%。从发展行业看,以批发零售业为主,批发和零售业企业3444户,占38.9%;运输仓储企业为2144 家,占24.2%。服务业企业1658家。占18.7%;加工制造企业916家,占 10.34%;建筑房地产企业 198家;农林牧渔规模种殖、养殖企业80家。从地域分布来看,以乡镇为主,全县小微企业中分布在各镇(街道)的有8803家。

小微企业经济运行的主要特点是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稳步增长,富民效应初步显现。2011年底,全县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达8858个,较去年增加444个,从业人员45512人,较去年增加4300人。全县小微企业累计完成增加值12.12亿元,同比增长33.12%,占全县gdp的36.18%;实现总产值(现价)40.84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20.6亿元,工业增加值7.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44.5亿元,同比增长25.85 %;实现税金6968万元,同比增长21.97%;支付劳动者报酬5.0393 亿元。

通过对全县小微企业走访调查发现,我县的小微企业大多正常运行,但是也有少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主要原因就是资金短缺和成本的上升,使企业不能正常生产。

(二)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全县小微企业投资平稳增长,十一五末,全县小微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91亿元,其中完成工业项目投资5.05亿元,农业项目投资2.13亿元,房地产项目投资1.91亿元,旅游等服务业项目投资0.82亿元。2011年,小微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4亿元,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量25.68 亿元的39.1%,较2010年增长1.31%,其中完成工业项目投资4.88亿元,农业项目投资1.51亿元,房地产项目投资3.05亿元,旅游等服务业项目投资0.6亿元。

由于多年政策累积效应和经济景气周期共同作用,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尤其是近几年我县民间投资更是出现了少有的高增长态势,民间投资对增加投资活力、增加就业、提高企业投资效益的作用更加突出,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断的平稳增长,成为拉动紫阳国民经济较快增长的主动力。这表明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县小微企业即将进入新的高速发展期,必将对紫阳的小微企业进一步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三)地方财政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我县财政部门紧紧抓住国家、省、市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2009年以来,从国家、省、市争取扶持资金3289.52万元扶持了小微企业37家,扶持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304个,扶持资金452.6万元。每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扶持小微企业资金300万元,重点扶持了以富硒茶、魔芋加工、水产养殖、和蚕桑发展为支柱的小微企业及服务体系建设。三年来地方财政扶持小微企业资金470万元,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30万元。有力的推动了我县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我县小微企业发展的特点趋势

我县民营经济发展以小微企业为主体,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由小生产走向大生产,从小产业走向大产业,从小市场走向大市场,逐渐呈现出规模庞大、特色鲜明、集聚力强、品牌优良等特点。一是总体规模不断扩张。我县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发展环境的日益优化,进一步激发了私营业者的创业热情,小微企业明显增多,资本投入逐步加大。二是产业集群集聚力增强。目前我县已形成茶叶加工、富硒食饮品加工和板石开采三大产业集群。紫阳富硒茶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紫阳瓦板岩全部出口欧美等国家。2008年我县聘请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紫阳硒谷生态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设计,并启动了园区建设。2009年中国紫阳硒谷生态工业园区列入了全省首批重点扶持建设的县域工业园区。近年来,园区正在加快建设,且有六家大企业已经入驻,园区正在成为我县工业发展的聚集区。2011年XX县荣获陕西省县域工业化发展单项奖。三是特色支柱产业优势突出,新型工业化格局初现。全县小微工业企业分布广、特色鲜明,初步形成了富硒食(饮)品、新型材料、清洁能源三大支柱工业,围绕这三大支柱产业,延伸链条,推进战略重组,做大做强,已成为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主角。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发展小微企业对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作用。一是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当前,农村真正的剩余劳动力不是中青年人,而是以40-55 岁的农村妇女和50-60 岁的男劳动力居多。小微企业多是村镇经济,且大部分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可以吸收大量农村闲散劳动力。二是激发了全民创业热情。我县的小微企业已是星罗棋布,种养加销,市场繁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新政,将大大激发全民的创业热情。三是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调查了解到,小微企业的职工年均收入12000元左右,有些达15000-20000元。四是为全县企业的梯次发展奠定了基础。小微企业是乡镇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乡镇财政税收有着重要的贡献,作为培植大中型企业的根基,小微企业的迅速膨胀为全县企业的梯次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加快小微企业发展主要措施和经验

1、认真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全力发展民营经济。我县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县党代会、人代会提出的:全力推进工业强县战略,建设富裕紫阳的目标。成立XX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决非公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加强和改进对非公经济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责任、政策、措施和督查四个落实,圆满完成了非公经济考核各项指标。

2、大力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工程,深入推进全民创业。以全民创业为抓手,激发小微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挖掘小微企业潜力,形成支柱企业带动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助推支柱企业的良好发展格局。一是大力开展回乡创业工程,针对我县在外经商和务工人员多的实际,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在外人员回乡创业。通过此项措施建成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户200户,仅近两年中我县回乡创业的农民工达611人,成功创办各类企业达600余家,新增就业岗位5268个。2011年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202万元,扶持1151人成功创业,其中大学生创业44人、农民工回乡创业685人。二是大力开展素质培训。以实施万人就业工程为突破口,在21个镇分别举办以畜牧、蚕桑、茶叶、魔芋产业等实用技术为主的农民工免费技能培训班,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385人。全方位提升创业者和企业家的整体素质,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创业成功率。目前已为近千名创业者提供专业培训。

3、抓招商引资,为工业经济发展添活力。重点引进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对财政贡献率大、清洁生产项目。我县依托水能、矿产、富硒等优势资源,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引进和培育大工业企业,陕西有色、陕煤集团、河南前卫、陕西恒佳、湖北鼎兴等大型企业顺利入驻,电解锰、矿泉水、锆刚玉、瓦板岩和五氧化二钒等项目成功落地,形成了富硒食品、特色矿产、清洁能源、紫阳茧丝四大工业发展格局。围绕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壮大了小微企业的经济实力。

4、抓优化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一是为企业用工开展定单培训。根据企业需要,先后组织培训工人1000 余人次,组织100余人到外地实地学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招工难、熟练工更难的问题。二是提高政务效率。我县建立了政务大厅,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严格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援建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多形式、全方位服务,同时指导企业强化管理,着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5、着力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瓶颈问题,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开展银企合作,促使银行和企业成功对接,增加贷款投放量。我县正在组建小额信贷公司,小微企业将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在争取上级资金上,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五年来,XX县中小企业促进局共为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3个,落实无偿扶持资金 1050万元。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坚实保障。十一五以来,我县牢牢把握陕南循环(突破)发展和一县一产业政策机遇,落实专人积极争取专项扶持资金,截止2011年,全县共有22个项目获得陕南循环发展专项扶持资金3950万元,带动企业投资13.11亿元。累计建成汉江之星豪华游轮一艘;精品示范茶园5万亩,标准化茶叶加工厂15个,粗制加工厂34个,清洁化茶叶生产线14条;培育魔芋种植基地3万亩,魔芋加工龙头企业1家;年产25万吨富硒矿泉水生产企业、年产200万㎡板石生产企业、年产2万吨锆刚玉企业各1家;耀全牧业、洪田富硒食品等4个小微企业获得市级切块陕南突破发展扶持资金130 万元,带动企业投资6596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发展壮大。

6、注重品牌建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截止2011年底,全县共注册商标93件,中国驰名商标一件,陕西省著名商标5件,XX市知名商标4 件。紫阳富硒茶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紫阳和平牌富硒茶获陕西省著名商标。XX县盘龙富硒绿茶公司申报陕西省中小企业研发中心获批。XX县闽秦茶叶有限公司开发的富硒红茶获得陕西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

7、减轻企业负担,切实把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落在实处。国家已下发的《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及《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小微企业免征印花税,减免所得税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对符合国家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且自2011 年1 月至12 月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 计入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延长至2017 年底,并将应纳税所得额提高到6万元以下,扩大了受惠企业面积。对年度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 万元的小微企业,减按20%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1年11月1日起营业税起征点为按月的为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500元等。自2012年元月起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和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这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在我县都得到了落实。94%的个体工商户享受到减免政策,预计地税每年免征税款310万元。国税每年减免增值税和发票工本费370万元。

四、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及原因

在全县工业生产快速增长,效益显著提高的同时,小微企业在发展中仍存在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企业持续增效难度加大。随着宏观调控效应的逐步显现,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压力加大,企业成本、费用上涨,利润空间缩小。调查显示,2011年企业主要原材料支出平均同比增长21%,运输费用支出同比上浮25%,生产用煤、油等费用支出较去年平均增长23%,而人工成本同比上升19%。受油价攀升等多重因素影响,73%的企业运输费用支出较上年同期上升超过10%,其中以批发、零售业和运输业为代表的企业运输成本攀升22%以上。

二是融资难、资金依旧紧张。由于我县地方财政基本上是吃饭财政,地方财政窘迫,财政资金供需紧张,财政投资严重不足,不能给小微企业更大的支持。由于资金短缺在2011年,多数受调研小微企业借贷无门,受调研小微企业有31%的从未发生过借贷,更有接近22%的受调研小微企业依靠临时赊账应对资金不足。小微企业规模较小,信用度低,可抵押物少,我县的大多小微企业是租赁的厂房,不具有银行贷款要求的房产地产等抵押物,获得银行信贷的支持很难。在调查的20多家小微企业中,2011 年全年产品适销对路,但缺乏流动资金的多达50%以上,90%以上的小微企业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民间借贷筹措资金,初创业阶段的小微企业资金短缺、融资难是最大的困难。

调查结果表明,在实现融资的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的主要借款渠道仍是亲戚朋友,亲朋好友是小微企业最为重要的融资渠道。

三是企业经营管理方式落后。紫阳小微企业大部分是由家族式的作坊发展而来的,企业虽然做大了,但是管理模式仍然走不出家族式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虽然在企业创办初期具有很大的优势,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各种现代管理理念的推陈出新,这种家族式的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尤其是这些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优惠政策而不能享受,因此这也就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四是工业产业结构不够优化。新技术产业项目企业偏少,产业技术含量还不高。企业对科技研发投入较低,缺乏创新人才,在自主创新、产学研合作等方面进展缓慢,产品依然存在量大质低的现象,抵抗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薄弱。

五是转型升级遇到困难。在国家大力提倡企业转型升级的大好政策下,但小微企业在资金和人才方面都遇到很大困难,还有就是发展方向不明确,要怎样转型,向什么样的方向转型多没有明确的方向。

六是用地成本较高。严格的用地审批制度和土地监管体系,致使小微企业采用以租的方式建厂,用地成本相对提高,土地抵押贷款难,企业经营风险加大。另外产业发展分散,园区化程度不高,不利于企业规模扩张和产业升级。

七是企业职工素质参差不齐,企业人才严重缺乏。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从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看,被调查的企业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8%,高中占4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9%。从从业人员的来源看,我县从事小微企业的人员多数来自城镇下岗职工和农民。

八是政策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有近30%的企业主不知道国务院支持发展非公经济发展的36条及税费优惠,有近50%不知道其内容,这说明一方面我们的管理部门没有将应该减免的税费等政策向经营者讲清;另一方面是收费项目杂,不少企业主都说政府的政策是好的,可在实际执行中有走样的问题。

五、推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展小微企业事关经济社会大局,是带动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把发展小微企业放到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位置来抓,将小微企业发展任务目标列入全县经济发展的规划中。成立小微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尽快实现本地与上级政策的有效对接。建立健全调度、协调、督查、考核机制,为推动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议上级制定推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规划,从财税扶持、企业贷款、防范金融风险、科技创新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小微企业从事国家急需发展的新型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小微企业的合理布局。扶持地方特色产业的开发与利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原材料进行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小微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微利型企业,建议税费政策方面予以倾斜,适当减免税费。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全县上下深化对发展小微企业的认识,以全民创业为抓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有关部门及政府网站、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扶持小微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成功创业典型的宣传力度,发挥好政策引导、典型示范的社会效应。适时组织小微企业家、厂长、老板及有创业欲望的干部群众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更新观念,激发创业热情。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打造让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企业创大业的平台,再掀新一轮全民创业热潮。

四是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针对中小企业自主研发能力较弱的实际,建议省、市政府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出台有关政策,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同时,建议成立创新扶持基金,鼓励企业自建或联合建立产品研发中心、试制中心、检测中心等科技机构,对有愿望、有需要的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智力支撑。

五是加强规划引导,培植和壮大优势产业,推进产业聚集。各镇可整合闲散场地,建立小微企业孵化园。同时发挥传统优势,在现有产业基础上,扩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例如,在XX县汉城镇、双安镇蒿坪镇一线在抓好小微企业发展的同时,发挥产业优势,搞好规模种植和养殖,重点抓好紫阳富硒基地建设。任何沿线矿产资源加工已初具规模,力求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发挥好大企业、大项目的龙头带动作用,围绕龙头企业的配套带动,延伸上下链条,使龙头企业与小微企业配套发展,互利共赢。突出扶持重点,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引导优势行业企业加快技术设备更新,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品牌创建,提高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重点支持发展潜力大、发展前景广、管理较好的企业,并从全县小微企业中筛选出 100-200 家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实行有关职能部门、乡镇干部挂包企业负责制,严格考核奖惩,切实助推小微企业成长壮大。

六是加快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议大力发展各类社会服务组织,完善有利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中介服务体系。加快信息交流网络、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人才培训机构及人才市场、法律咨询维权等服务平台的建设,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建议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全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积极帮助企业通过市场获得资源和要素,努力解决小微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建议进一步理顺企业管理体制,探索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管理模式。

企业微信项目工作总结范文6

一、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二、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

三、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我市中小微企业主要面临三难(融资难、用地难、创新难)、三低( 企业管理水平低、产品技术含量低、抗风险能力低)、三缺(缺信息、缺人才、缺技术)发展困境。

(二)用地难制约中小微企业转型发展。一是规划不及时。一方面各级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上,对中小微企业用地关注不够、考虑不足;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投资规模小、用地量少,不能及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审批时间长。企业用地需首先完善立项、规划、环评、土地预审等手续,方能进入用地报批程序。用地报件需县、市逐级受理、审核上报,最终报省以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批复。企业用地报批手续繁、关卡多、时间长,不仅牵扯企业主要精力,甚至贻误企业转型最佳时机。比如,阳城县旭东有限公司申报的仓储项目,跑 了三年,用地手续才批下来。三是用地成本高。土地价格不断攀升,加大了中小微企业用地成本。比如,城区利普利拓公司需征用20亩土地,而城区范围内200 万∕亩左右的土地价格让企业望而却步。

四、几点建议

(一)多管齐下,切实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一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度,率先在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建立起完善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建立诚信嘉许、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另一方面,打铁还需自身硬,引导中小微企业改变家族式管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建账,确保会计资料完整、真实,提高企业授信额度和贷款能力。二是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金融机构要设立中小微企业专门服务机构,简化申报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要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审和授信制度,开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规模和比重。要适当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门槛,开展企业股权抵押贷款和动产抵押贷款,探索应收账款、知识产权、仓单质押贷款等,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三是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规模。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畅通投融资信息渠道。国有担保机构要发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主力军作用,采取财政注资、县级参股、争取上级资金、广泛吸纳民间资本等方式扩大信用担保机构资金注入规模,尽快培育注册资本金超亿元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包括设立风险补偿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损失补偿力度;加大贴息和贴担保费力度,对不同的行业和企业,制定出不同的贴息贴费办法。国土、城建、工商等部门要为小微企业和担保机构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评估、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降低收费标准。四是拓宽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上市融资、私募股权融资等渠道解决资金问题,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二)改变政策执行方式,切实解决政策知晓率和执行率低的问题。一是形式多样宣传政策。通过网站、媒体、政策解读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信息动态,解决企业对政策不了解而不能享受的问题。二是转变政策执行方式。借鉴税务部门金税三期的先进经验(企业不用跑,符合政策条件,系统直接减免),变企业登门申报为部门上门服务,建立政策执行的责任、考评、奖惩、问责等机制,建立政策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开展政策检查督促专项行动,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案件,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提高政策执行效率。三是畅通企业反馈渠道。开辟企业反映政策落实情况的通道,让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了解企业的呼声和需求,及时调整充实有关政策。四是营造良好政务环境。本着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大力精简下放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努力营造审批环节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政务环境。

(三)加强产业规划引导,以集群集聚发展解决用地难的问题。一是制定产业战略规划。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商贸物流业和文化旅游四大产业布局,充分利用转型综改试验区、中原经济区、中部崛起三个国家战略交汇叠加的有利因素,把中小微企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统筹考虑中小微企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和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二是引导集群集聚发展。本着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社会参与的原则,放宽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创业主体创建中小微企业园区或孵化基地,树立亩均产出率和亩均贡献率的用地导向,建设标准化厂房,引导中小微企业根据自身产业、区域条件等实际,向基地、园区集群集聚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是多渠道争取用地指标。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使重点项目及高新技术产业更多、更快的落地开花。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指导下,开发未利用地建设工业项目,并优先给予安排计划指标。鼓励中小微型企业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改造利用闲置场地等方式,解决投资项目用地需求。

(四)强化创新驱动,着力激活中小微企业内生动力。引导中小微企业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科技含量,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一是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引导中小微企业敢于创新。建议在财政上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建立风险投资母基金在税收上实行投资收益税减免或投资额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中小微企业建立科技开发准备金制度,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开发基金。二是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创新。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开展人才、技术合作,适时召开政校企人才技术合作洽谈会,尤其开展好与教育学院、技术学院等高校在人才培养、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方面的联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重点培植一批产学研示范企业,带动校企合作,推进技术进步。三是完善创新合作机制,推进中小微企业开放创新。推动中小微企业和省内外、国内外大企业建立战略技术联盟,以分工合作的方式进行重大的技术创新的联合研发,降低和分散创新成本和风险。以各类经贸洽谈活动为平台,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为招商目的地,以中原地区、中部地区为资源和市场,抓好技术引进、专利合作及与大企业大集团配套协作等工作。四是增强名牌品牌意识,提升中小微企业产业档次。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做精做优的同时,有意识地向产业链高端转型。积极开展行业对接,大力发展飞地经济,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借梯上楼跻身国际国内分工合作的供应、生产、销售及服务产业链,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多种创新形式,实现产品的专特精新,形成独特工艺方法,摆脱同质化,建立核心优势,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产业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