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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乡镇创建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促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二、创建试点名单
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创建试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除*县已被列入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名单外,确定诸暨市和上虞市为*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县(市)。同时,根据各地推荐,经研究,确定*县钱清镇和平水镇,诸暨市大唐镇和阮市镇,上虞市东关街道、丰惠镇和沥海镇,嵊州市金庭镇,新昌县大市聚镇,越城区鉴湖街道等10个乡镇(街道)为试点乡镇(街道)。
三、创建目标
(一)食品安全示范县
1.县(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
2.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建立县(市)及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县、镇、村三级监管责任体系基本建立。
3.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有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好,工作有创新。
4.食品放心工程、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阶段性目标基本完成,食品安全信息信用、应急管理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推进。
5.连续三年未发生三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6.同级财政有一定的保障能力。
(二)食品安全示范乡镇
1.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2.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村(居)确定食品安全责任人员,保证群众监督网畅通。
3.建立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协调基层监管部门和人员,适时组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4.食品养殖种植、生产加工、经营行为依法、诚信、规范,食品质量总体水平较高,群众满意程度普遍较高。
5.信息渠道畅通,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规范有序、措施到位,全年未发生三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6.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食品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四、创建步骤
创建试点工作从*年11月起至*年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年11月—*年2月)。创建试点县(市)和乡镇(街道)分别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月—9月)。创建试点县(市)和乡镇(街道)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工作,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创建工作开展指导、帮助和督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适时对全市创建工作开展指导和督查。
(三)验收考核阶段(*年10月)。创建试点县(市)和乡镇(街道)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申请验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试点县(市)和乡镇(街道)进行考核验收,并实行动态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创建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把创建试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创建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和创建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强化措施,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创建工作方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根据本方案,牵头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验收考核标准,明确验收程序,确保创建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诚信乡镇创建方案范文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人民银行推动、金融机构服务、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开展以“企业信用、农村信用、社区信用和区域信用”为主体的四大信用工程建设,着力改善县域经济发展环境、金融机构营运环境、社会信用环境、行政司法环境、信用中介服务环境,建立政银企交流平台和政银企合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县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全县社会信用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政、银、企关系更加和谐,经济、金融运行机制更加协调;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信贷投入不断加大,金融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全面提高;全年各项贷款比上年增长20%以上,到期贷款本息能按期收回,无新的逃废债行为发生,银行不良贷款占比年递减10个百分点以上;信用乡镇占比继续保持100%,“A级以上信用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城区信用社区保持在10个以上。全县初步建立起以政府信用为表率、金融信用为动力、企业信用为依托、民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国家行政机关和职人员贷款本息完全清收,村组银行债务基本化解,金融债权维护司法机制、失信行为惩戒机制、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长效机制基本健全,无严重影响金融生态环境和破坏金融秩序的事件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府、部门和银行信用建设。各地要积极发挥表率和主导作用,精心组织创建活动,制定落实奖励惩戒措施,支持银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改善地方投资环境,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县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自觉加强本系统诚信建设,制定完善便民优惠措施,为企业、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要紧紧围绕信用创建,制定信用环境建设工作目标,完善实施措施,并将信用环境建设工作目标落实考核结果纳入对各部门和各金融机构的年度工作目标以及主要负责人工作业绩的考核内容。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和符合社会需要的金融产品,及时将授信签约的信贷资金根据企业的需求落实到位,并主动帮助贷款企业改善内部管理,提升信用等级,增强互信合作。
(二)大力培植信用企业。健全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适时修定企业培植计划和方案,拓展企业融资渠道,落实规费减免政策,重点扶持涉农企业、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不断做大做强。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做好民营企业和小企业的培植评选工作,充分扩展信用企业的覆盖面。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培植对象的帮扶指导,激发企业争创信用企业的主动性,力争年全县“A级信用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三)深化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县农合行具体负责的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模式,把农村信用工程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各地要深入开展信用乡镇、村组、农户创建活动,强化对信用乡镇、村组、农户的动态管理,严格按标准进行考核、升级、警告、整改、摘牌,确保全县各乡镇继续保持信用乡镇的创建标准。各涉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规范自身的信贷管理,创新信贷模式,强化金融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加大小额信用农贷发放力度,提高小额信用农贷额度,力争实现全县涉农贷款“三个高于”工作目标,即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增量和占比均高于年。
(四)夯实信用社区创建基础。加大“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和“诚信居民户”创建力度,切实提高社区企业、工商经营户、居民诚信意识。同时,把创建信用社区与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县财政、人社等部门及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和社区居委会在信用社区创建工作中的职责,力争保持10个城区信用社区的创建目标,在全县形成政府主导扶持,人民银行与社区居委会协调推动,社区积极参与,金融支持,部门配合的整体联动创建模式。建立社区金融服务平台,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和再就业,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推动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有明显增长。
(五)推进区域信用工程建设。继续按照区域信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创建要求,坚持争创与保级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创建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各种经济主体的信用行为,不断增强社会众的信用意识,通过信用企业、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等创建,以及大力化解、处置银行不良贷款,改善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实现单项信用指标的好转和特定对象、群体信用状况的提升。引导和支持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的信贷投入,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
(六)构建政银企长效合作平台。建立政银企三方沟通合作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政银企长效合作平台。县经济主管部门要建立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向政府、各金融机构提供重点建设项目及工业、农业、商业等企业的信贷需求信息,通报地方经济发展状况。人民银行县支行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银企对接平台和银企签约跟踪机制,督促各金融机构落实对企业的金融授信。各企业要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努力提升信用等级,力争成为金融机构“A级”以上信贷客户。
(七)健全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体系。按照“省金融生态监测评价系统”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县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系统数据库,探索符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的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办法,建立健全日常监测评价结果与年终信用环境考核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县统计、工商、民政、国土资源、房产等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并及时将数据上报县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室。县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室要做好数据采集、报送及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及时分析监测评价结果与信用环境考核指标落实情况,定期向相关部门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信息。
(八)完善金融生态环境。深入开展金融法制宣传,努力为金融生态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行为,加大金融机构各类胜诉案件执行力度,有效保全和减少金融机构资产损失。加强不良资产清收的协调工作,督促已签订降低不良贷款承诺的企业和个人履行承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各地要大力支持县农合行清收化解不良资产和村组历史债务,确保县农合行不良贷款占比(按五级分类)较年有明显下降。逐步完善和广泛使用征信体系,对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失信违约的企业和个人予以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巩固全省“金融信用县”成果。县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信用创建和一年一度的申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信用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履行服务承诺,扩大信贷投入,落实授信资金,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提供金融保障。
诚信乡镇创建方案范文3
为全力推动全系统“立足岗位尽责,立志争先有为”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党徽耀红盾”系列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工商局《全市工商系统创建“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党组“两促进一提高”工作目标,紧扣“创新·规范”主题,突出“提升五力、创先争优”主线,以“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农业发展、农村增益、农民收”惠民工程,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将争创“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全力“推进富民强市,建设美好”进程。
二、工作目标
1、每年新增农村经纪人520名、专业经纪人44名,社保扩面增加200人,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0家;
2、到2012年底,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达到全部农资经营网点的80%以上,全市每个乡镇有3个以上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有10个以上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3—5个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
3、贯彻落实《省基层合同指导站规范管理办法》,拓展建站数量,提高建站质量,乡镇府所在地“合同指导站”实行全覆盖(新增13家);
4、农资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农资商品质量申(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满意率95%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降低准入门槛,优化服务举措。
1、规范登记农村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实行零距离、贴身式服务,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涉农企业加快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业生产和经营者运用好香葱、大米、面粉、大青虾、大闸蟹五大集体商标,促进农民增收。
2、积极参与市“百强经纪人”评比活动。深化“双培、双带、促双增”创建活动,立足区域特色经济,继续加大对农村经纪人的扶持和培育力度,重点培育发展“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的“三有”农村经纪人和党员经纪人。
3、多层次发展培育经纪人。以专业市场为载体,发展市场群体经纪人;以养殖基地为纽带,发展基地农业经纪人;以“双带一促”为平台,发展农村经纪人;以拓宽经纪领域为导向,发展各类经纪人。今年重点培育和发展专业经纪人,以及粮食、蔬菜、水产品等农副产品经纪人,并鼓励经纪执业人员登记创办个体经纪人、经纪公司,积极推动区域农村经纪人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组建各种类型的农村经纪合作组织,切实提高农村经纪组织化程度。
4、继续加大各类合作社的培育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积极引导农民创建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合作联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经营。
(二)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净化农资市场环境。
1、组织开展“农资消费知识宣传周”活动。以今年开展的“消费与民生”12315权益纪念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分局干部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主题,开展送农资消费知识资料、法规“三到”活动(到田头、到企业、到农户)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消费基本常识,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安全消费农资商品。
2、积极开展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四重”(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开展“三保”(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等农资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无照无证经营、制售假劣农资、虚假宣传等严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市场交易行为。
3、切实做好农资商品质量检测工作。坚持上级组织与自我定向监测和质量抽检相结合的原则,更加注重不定向检测在防范农资商品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严格执行工商局《农资商品抽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农资商品检测的样本筛选、抽取、送检、复检、不合格商品查处、信息、引导消费等流程,全面规范农资商品抽检,及时上报问题样品处理结果。
4、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围绕主体资格合法、经营行为规范、商品质量合格、管理制度健全等创建标准;在安丰分局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系统组织推广。并按照上级的统一布置,开展“省、市、市”三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申报工作,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规范、诚信经营。
5、加快农资连锁经营体系建设。鼓励、引导农资生产、销售企业、供销社、邮政物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企业和组织采取自营连锁、加盟连锁等多种形式,扩大连锁规模,规范连锁网点管理,提高优质农资商品配送率和市场占有率,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畅通维权渠道,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扩大消保维权网络的覆盖。结合“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积极推进“12315”进乡镇、进村组、进市场,努力实现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的全面覆盖。
2、创新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消保维权联络员的作用,建立完善农民消费申(投)诉处理工作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及时高效处理农民消费纠纷,降低农村消费者维权成本,切实提高农民消费投诉处理满意度。
3、加强对涉农消费咨询、申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分析,及时掌握农村市场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农民科学、理性消费。
(四)强化行政指导,开展合同助农工程。
1、继续深化合同指导站建设工作。在去年基础上,凡所辖乡镇(含原撤并的乡镇或设立工商办事处)未建站的都要增设合同指导站,切实提高建站数量和服务质量,全面规范、完善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6月份市局将组织检查,同时推荐表彰一批达标基层合同指导站。
2、加大合同行政指导力度。按照三三制挂钩帮扶要求,每个分局都要落实好帮扶行政村3个、重点涉农企业3家,并于3月底前报市场合同科;积极为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提供法规咨询、合同指导、纠纷调处等服务,及时解决涉农合同纠纷;帮助涉农企业建立现代信用管理制度,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充分利用抵押登记手段,帮助涉农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3、全面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发展订单农业,重点抓好农业龙头企业的对接工作,规范农业合同行为,加大涉农订单合同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涉农合同诈骗行为,保障农民合法利益。
(五)加强市场建设,促进农村商品流通。
1、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不断加大粮食产业物流、建材物流和得胜湖港口物流园区扶持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支持鼓励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引导农产品经营店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鼓励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开展网上交易、农产品拍卖等新型交易方式,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2、开展系列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以创建“文明诚信市场”、“平安市场”为载体,扎实推进农村市场诚信建设,着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各分局要注重培植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辖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城区分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办《关于开展2011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好牵头部门的作用,按照“5+1”升级改造工程要求,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落实,不断加大城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整治力度,确保完成重建长安、北水关、开发区张阳农贸市场、新建恒大(现东方明珠农贸市场)、城堡农贸市场,改造城西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促进我市市场建设工作上台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一季度)。市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二季度至2012年二季度)。相关职能科室和分局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市局加强对各项工作实施情况的督查,并通过汇报交流、现场观摩、检查指导等多种形式推动,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各分局要组织好“五个一”活动,即: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一次党员集中走访活动、一次主题实践活动、一次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一次社会评议活动。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2年三季度)。市局对相关科室和分局开展示范岗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调研评估,并向市局推荐参加“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开展争创“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是全省工商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开展“党徽耀红盾”主题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服务农村改革发展、n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提升监管效能的内在客观需要,各单位要结合市局开展的“立足岗位尽责,立志争先有为”主题教育活动和“三治三提”作风整训活动,充分认识到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开展创建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以思想的高度统一推动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
2、强化领导。市局成立由顾安副局长任组长,市场科、注册科、经检大队(公交科)、监管科、消保科、消协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进行统一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市场科负责创建活动的筹划、组织、协调、督查等牵头工作,同时负责经纪人发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农资商品抽检、农资连锁经营、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和乡镇“合同指导站”建设和合同相关工作;注册科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登记以及农村市场主体发展工作;经检大队(公交科)负责专项整治及涉农案件的查处;监管科负责涉农商标及地理商标注册工作;消保科负责农村食品安全和消保维权工作;消协负责涉农消费调解工作。各分局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
3、规范建设。此次活动以分局为单位,以党员干部为主体,设立创建示范岗。示范岗要在服务窗口公开服务承诺,公示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党员形象标识、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评议监督,规范服务行为。
诚信乡镇创建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出口水果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转变果品产业发展方式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突出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通过示范带动、技术推广,逐步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科学、产业化经营水平高、优势突出的现代果品产业发展体系,实现苹果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产品优质化、经营产业化、销售品牌化的发展思路,确保鲜食苹果及果产品出口稳步增长、果业竞争力不断增强。
二、基本条件要求
(一)符合省出口水果示范园建设标准。
(二)出口水果加工企业和种植基地规模要求。
1.出口水果原料种植基地较为集中,特色突出,并形成一定规模;
2.拥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对创建工作发挥带动作用;
3.出口水果加工企业质量安全自检自控能力具备一定水平,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且运行良好,具有一定的出口规模。
(三)建立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农业投入品目录。
(四)建立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专营或相关制度,杜绝我国和输入国或地区禁止的农药、化肥等在示范区内使用。
(五)对农业投入品依法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对违法经营、经营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依法予以惩处。
(六)示范区内应统一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植保员,负责技术标准、规程的落实。
(七)制定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示范区内企业技术、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保证人员素质。
(八)示范区内种植基地应按照GB/T20014《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良好农业规范操作指南等技术规范,内容应包括:
1.环境控制要求;
2.种苗管理控制要求;
3.农药、化肥管理控制程序;
4.种植管理控制要求;
5.疫情疫病控制规范;
6.出口水果原料生产管理技术规范;
7.残留监控计划;
8.员工安全监控要求;
9.异常情况应急措施。
(九)适时对示范区进行环境监测评估,保证示范区基地周围无污染源。
(十)示范区内实验室或借助外部资源能够满足出口水果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的检测监控要求。
(十一)示范区内所有水果加工企业必须建立全面的质量追溯制度,实现从消费者到基地相关信息的追溯查询。
(十二)建立示范区内所有水果加工企业和种植基地的质量档案。
(十三)对发生问题的基地或水果加工企业,能够及时预警,启动紧急处置方案,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纠偏措施。
三、建设工作目标
(一)出口苹果加工企业的原料100%来自经检验检疫局注册登记的出口苹果种植备案基地,出口苹果100%来自经检验检疫局注册登记的出口水果注册加工企业。
(二)出口苹果种植基地的农残监控、水质检测、疫情监测达到100%覆盖。
(三)出口苹果种植和加工实现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标准和认证,加工企业积极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或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标准和认证。
(四)出口加工企业对敏感国家和地区出口,重点农残项目快速检测能力达到100%。
(五)出口苹果种植备案基地100%设立标识。
(六)出口苹果100%可溯源。
(七)出口苹果国外通报率为0,退货率为0。
四、工作任务
1.加快建设优质苹果生产和加工基地
发挥果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在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以创建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为契机,加大投入,统筹规划,实施龙头带动,积极推进苹果有机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等标准化体系认证,引进先进生产技术,不断提升苹果生产基地建设和果品加工基地建设进程,努力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鲜食果品销售企业(合作社),提高苹果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建立疫情疫病监测制度
根据《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管理规范(试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要求,示范区建立疫情疫病监测制度及疫情阻截制度,制定疫情疫病监测计划和防控措施,配备专职植保员进行疫情疫病监测和综合防治指导,建立疫情疫病预警应急制度,对重大疫情疫病及时预警通报,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3.建立健全果园化学投入品控制制度
建立果园化学投入品记录制度,详细记录果园投入品的名称、类别、使用方法等内容;建立果园化学投入品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果园化学品投入目录;建立果园化学投入品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果园化学投入品使用的监督检查,杜绝使用禁用农药行为,净化农资供应环境,逐步建立果园化学投入品“产、供、销、用、检”全过程管理机制,为示范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果园化学投入品用药环境。
4.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生产管理、果品销售等环节质量安全信息进行收集整理,逐步建立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全过程可追溯制度。以果品出口企业为主体,在产地环境、种植、果园化学投入品采购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收获、储藏、运输、加工、包装、出口各环节建立可追溯制度。以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企业为主体,在果园化学投入品的采购、储运、销售环节建立可追溯制度。
5.建立健全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
对现有检测资源实施优化整合,针对示范区建设特点,建立苹果、果产品检验检测网络,对出口苹果和果产品的生产、加工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无缝隙检验检测,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安全。
6.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社
积极发展果业合作社、果业协会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制定章程,规范运作方式,充分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社上联企业和市场、下联农户的纽带作用。由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果品加工出口龙头企业签订生产、销售合同,按照合同要求,统一为农民提供物资和技术,提高果实品质,促进我县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7.建立健全企业诚信制度
广泛开展道德、法律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建立示范区出口企业诚信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定期评价、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信息,制定失信行为举报、诚信信息甄别、被惩戒者申诉及复核、守信企业鼓励和失信企业惩戒等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逐步完善示范区企业质量安全诚信制度。
8.建立健全监控评估预警控制制度
农业、果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监控方案。配合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做好出口食品农产品的监控检测。其它各监管部门要根据监控检测结果和质量安全状况,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对农药残留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预警通报,提出整改措施。各级乡镇、社区、街道办要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止事件的蔓延和影响。
五、保障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创建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财政局局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果业局、植保站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果业局,由果业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示范区建设日常工作。各乡镇、社区、相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组织,加强领导,细化责任,推动我县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2.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调配合
实施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各乡镇、社区、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创建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的强大合力。县果业局要积极搞好基地的规划工作,进一步扩大基地规模;同时要负责监管出口果品种植环节质量安全,定期调查分析创建国家苹果质量安全状况,指导出口果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县农业局负责管理、指导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控制农药残留,组织普查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县环保局负责监控果品产地环境监测;县工商局、质监局负责建立健全流通环节商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依法管理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整顿规范苹果包装销售市场,督促果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果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快制定特色果品生产、加工标准,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完善质量信用与信息制度;县公安局负责示范区建设区域的治安环境保障、行政执法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农业专项资金向示范区建设倾斜;县植保站负责对果品疫情等检查检测、执法等工作,确保果品质量安全。
诚信乡镇创建方案范文5
创建全国示范县确保用药安全
段春发
2006年8月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县委、政府再次召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会议,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前段情况和后段创建的标准做个发言。
一、前段我县农村药品“两网”情况
2003年8月开始启动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简称“两网”)建设以来,在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全面指导下,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推动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协作下,药品“两网”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农村药品监督网络体系建设情况:成立了22个乡镇药品协管小组,聘任农村药品协管员(兼职)22名,聘请农村药品监督信息员(兼职)111名,基本形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网络”形式的药品监管体系。
(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情况:以茶陵双鹤、阳光两个药品经营企业为主体,对乡镇药品供应实行统一配送,药品供应配送进村率达到了100%,用药总量配送率达90%以上,药品供应网络与配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三)医疗机构药房管理规范体系的建设情况:乡镇以上的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达标48%、村级医疗机构药房达标35%左右,其中平水、浣溪、马江、思聪、腰陂等达标60-80%,任务最大的是湖口、舲舫、尧水等乡镇。基本达到了药房整洁明亮,药柜整齐划一,药品存列有序,管理制度一应俱全。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脏、乱、差、陋的面貌。
(四)药品价格全面下降。根据调查,农村药店、卫生室(个体诊所)的药品价格下降幅度达30%以上,基本实现了城乡药品同质同价,使农民买得起药,买得到药,买得到安全有效、经济实惠的药。
(五)全县药店全部通过GSP认证,并全面启动诚信药店活动。目前,已有20家零售药店签订了“诚信药店”承诺书,向社会作出八项承诺。已经进行公示。
(六)药品质量全面提高。2005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对我县的药品质量进行评价性抽检,随机在县城和5个乡镇共抽检285批各类药品,合格率达到98.5%,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的三个百分点。
(七)存在的问题。两网建设开局良好,一年一个台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要经得起时间和市场考验,还须不懈努力,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1、宣传造势不够,没有形成氛围。上半年省、市对我县的农村药品“两网”全国示范县的创建工作进行了两次督查,先后都提到了这方面的问题。一是大多数乡镇看不到有关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和科学、安全用药的宣传资料。社会公众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意义不甚了解,不少乡镇领导甚至是主管领导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二是看不到有氛围的创建场面。
2、发展不平衡,乡镇之间的差距很大。
3、质量不高,没有特色。
二、创建全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基本标准
三个方面:形式、内容、效果
(一)形式上形成氛围
要通过大造声势,广泛宣传,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处处可感受到的浓厚氛围。
1、在茶陵入口处(虎踞与平水),树立2块大型宣传牌;
2、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滚动宣传科学、安全用药常识,报道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
3、向全县发放科学、安全用药宣传手册3000份;
4、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设置温馨提示牌350块。
5、在各乡镇、各村卫生室或村委会建立药品“两网”建设和科学、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栏;
6、在乡镇卫生院、医院及其诊所建立药品“两网”建设和科学、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栏;建立常用药品价格公示栏。
7、全乡的中、小学校,至少为学生上两节科学、安全用药常识课。
(二)内容上体现特色
特色主要有这几个方面:构筑“两级政府,三级网络”;形成全县药品统一配送,打造标准基本统一的药房,设立模式统一的药柜,实行药品“顺差定价”。
1、农村药品监督网络体系建设:
——各乡镇成立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药品协管小组,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牌子和设施;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有工作安排、有档案资料;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等。
——聘任药品监督协管员,制定协管员工作职责并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开展协管员和信息员培训(协管员每年不少于2次,信息员不少于1次)。
——各乡镇建立辖区药品协管情况一览表、协管单位花名册和资料档案、药品监督协管员日常监管记录和信息反馈资料;
2、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茶陵双鹤、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为全县农村药品供应的配送企业。
——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供应由配送企业实行统一配送。
——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全部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和质量保证协议(签约率100%)。
——配送覆盖到村率达到100%,药品配送率90%以上。
——“新农合”基本药品目录品种的供应达90%以上并全部实行统一配送。
3、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
——乡镇卫生院及其诊所、县直医院及其门诊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卫生院、医院药房建设达标率100%,诊所、门诊药房达标率80%以上。
——各乡镇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达标率80%以上,药房建设标准基本统一。保证全县每一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以上达标的村卫生室或个体诊所。
——偏远山区没有医疗机构的空白村设置标准统一的药柜。
4、零售药店经营连锁体系建设:
——结合茶陵的实际情况,引导药品经营零售企业与优势品牌连锁企业加盟连锁,形成连锁体系。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和GSP认证跟踪检查。
5、其他
——加强药品市场监管,确保无监管盲区和重大假劣药品案件发生。
——建立药品安全信用制度和监管档案(建档率100%)。
——全县所有的涉药单位,实行“顺差定价法”并明码标价。
——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农合”有机结合。
(三)效果上公众叫好
1、药品市场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规范。
诚信乡镇创建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2015年底前所有工矿商贸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工作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思路,全面推进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夯实企业本质安全基础,努力实现我县“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根据精神和省、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要求,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包括所有采掘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企业等)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在2012年底前达标(国家三级及以上,下同)。
(二)非煤矿山企业在2013年底前达标。
(三)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在2012年底前完成达标60%以上,2013年底前全部达标。
(四)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在2012年底前完成达标10%,2013年底前完成达标30%,2014年底前完成达标70%,2015年底前全部达标。
流通等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参照以上要求执行。每年度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计划指标,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任务分工,结合管理(管辖)的企业数另行下达。
三、奖励办法
(一)在国家规定的达标期限内,达到国二级及以上标准,县财政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一定的奖励(国一级企业奖励8万元,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5万元、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3万元;国二级企业奖励5万元,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3万元,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2万元)。通过国二级及以上达标的,给付奖励经费的一半,复评通过后奖励剩余的部分,复评不通过的,则收回所有奖励。通过更高一级评审合格的,按照两个级别的差额部分再予以奖励。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予以一定的奖励,其奖励总额应不少于安全生产负责人的50%,费用由企业自行列支。
(二)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条件的企业,由企业填报《县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奖励申请表》。申请奖励的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二份):
1.县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奖励申请表。
2.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复印件。
3.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需要的证件、资料。
(三)企业填报的申请表,须经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审核后,报送县安委办核准、汇总,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局统一拨付。
(四)本办法实施前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合格的企业,按本办法的规定予以兑现。
四、惩罚措施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或追缴奖励。
1.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规程,出现安全隐患,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
2.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
3.安全生产诚信管理考评被确定为C级企业的。
4.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不得享受《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交通运输、住建、旅游、文化、供电等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惩罚措施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是一项惠及企业财产及其职工生命安全的强基固本工程。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及要求,结合辖区(管辖范围)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本区域、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建立和完善相关措施,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工作目标。
(二)有机结合,分类指导。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有关部门将标准化达标与企业诚信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施分类指导。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培训班、专家咨询、现场指导等形式,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及有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