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保管理制度范例6篇

定点医保管理制度

定点医保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管理制度 医保医师 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管理工作 医疗服务行为 必要性

医疗费用高涨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在我国伴随着医疗保险制度对所有人无缝隙覆盖,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医疗保障的同时,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也受到了高额医药费用的冲击。当前,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趋于利益,为患者开更多的药品及动用大型新型检查设备变得十分普遍,在医患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的医务人员为供方,作为需方的患者需求只能由医务人员单方决定,并且难以拒绝其对高价检查及高价药品的选择,加上存在医务人员工资奖金与业务收入挂钩以及药品营销中回扣提成的现实环境,医务人员难以因病施治,医保医师制度势在必行。

一、建立医保医师管理制度

在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范围内全面建立统一的医保医师管理制度。明确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从事医疗保险服务医师的管理,制定各统筹地区统一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违规行为判定标准和处理方法,解决各统筹地区在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中,在管理水平、管理方法、管理标准、违规行为判定标准和处理方法等方面存在的差异,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的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直接保护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安全、健康的平稳运行。

二、规范管理,促进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实施

通过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行“一人一证一码”管理,建立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服务医师信息库,实现医保医师的规范管理。

(1)实行“一人一证一码”管理。医保医师实行“一人一证一码”管理。“一证”即《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证书》,具有《执业医师》(由国家卫生厅颁发)资格的从业人员,由其所属定点医疗机构推荐,医保经办机构颁发《服务医师证书》。 “一码”即医保医师服务编码,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行政区划代码配置以流水码编制,各统筹地区可根据需要配发副码。医保医师持“一证”上岗服务,凭“一码”跟踪管理,且市区与所属县域一致管理,实现资源共享。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对医保医师考核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医保医师考核实行积分制。医保医师每年度初始积分为10分,考核时根据本年度考核查实的违规情形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分值,并根据扣分情况,暂停或取消医保医师资格,定点机构被取消医保医师资格人数达到该医疗机构(科室)医师总数的30%的(医疗机构或科室在5人以下的,比例为50%),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暂停该科室医疗保险服务资格,或暂停该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3)借力职改平台,将医保医师岗位管理与自身待遇挂钩。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医保医师考核分数作为其能否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因素,在同一等级岗位分级聘用中,医保医师考核分数做为晋、降级的首要条件,从资格晋升和工资待遇上督促医保医师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4)改变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方式,促进医保医师自律。大力推行就医基本药物制度,切断医务人员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如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大中型医院已全面推广住院费用计算机查询,尊重患者对检查治疗用药和价格的知情权。医务人员的奖金与药品销量脱钩,代之以患者的满意度,促使医保医师自觉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医保基金流失。

(5)搭建医保医师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医疗保险服务医师信息库,不仅设置医保医师的自然情况和编码,同时设置医保医师信誉档案,对医保医师医疗服务行为进行跟踪管理,由医、保、患三方评定其服务质量,对多点执业的医保医师异地违规情况做到及时统计、合计扣分,各统筹地区间可以信息共享,共同管理医保医师医疗服务行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可将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拨付与医保医师服务个体挂钩,切实加大对医保医师的管理力度。

三、齐抓共管,提高医保医师服务水平

通过加强和完善医疗监管,提高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和医保医师自我约束能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医保医师的服务水平。

(1)完善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医疗保险监管特别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是当前制度运行的薄弱环节,医保经办机构在实际工作中,通过细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资格,完善服务协议管理,加强对医保医师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对参保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及医药费结算预警,强化参保人员费用意识,加大对违规诊疗和就医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及切实加强自身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医疗保险的监督管理。

(2)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依据医保医师贯彻执行医保政策情况、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医保服务质量、参保人员满意度评价等,制定内部配套管理制度和医保医师奖惩措施,形成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和医保医师自我约束的良性机制。

定点医保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制;内控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在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的过程中,旧的体制机制内部存在许多矛盾和隐患,逐渐影响我国医保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经过研究发现,加强内控建设,是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制并保障其顺利健康实施的有效途径。加强内控建设可以增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制运行的制度化,使其在运行过程中不断改进,并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能够在保障民生、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一、何谓“内控制度”

我国在医疗保险制度方面实施内控制度的时间比较晚,这种制度是由国外引进中国的,它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企业或者机构为确保内部机制健康有效运行,达到基本目标,而采取的关键的管理方式之一。内控制度的实施有严密的法律制度依据和规定,一般包括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四大方面。医疗保险基金关系到每个国民自身健康和利益,是中国重要的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内控的重要性不容忽视。“管好医疗保险基金,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要求我们加强基金财务管理,制定各种政策和内控制度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1]。

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实行现状

通过对现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调查和研究,发现了许多问题和状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不规范

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中的一些法律和规则,还有许多不够成熟和完善的地方,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较大的问题,以至于医疗保险基金在管理方面存在许多不足。比如不同的实施区域有自己相应的医疗保险制度,每个地方的医疗保险制度都有不同之处,有的甚至不管医疗保险基本法规,有自行的一套。这些都会导致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不规范,缺乏制度化,对于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及其合理利用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2.医疗保险基金利用不合理

依据大量的研究发现,许多地方的医疗保险基金在使用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一定数量的资金的使用不合理,资金浪费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样会导致医疗保险基金的利用无法达到最佳效果,难以发挥其应当有的作用,利用效益不高。事实上这就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在社会上造成许多不良的影响,给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以及其机制的完善带来巨大困难。现在的医院及保险机构都缺乏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意识,严重影响资金安全性,资金不合理使用现象严重。“医疗保险基金纳入了预算,从而才能保证资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2]。

3.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不完善

医疗保险制度在中国的实施和改革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在基金管理方面还是不完善的。在医疗保险基金的来源、基金自身运行机制、相关管理基金的组织建立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资金管理缺乏系统性,管理经验不足,预防意外情况的能力很低,这些都非常不利于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甚至加大医疗保险制度运行风险。这些问题都需要能够得到切实解决,只有把管理机制方面的基础问题彻底解决,才能够促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顺利发展、不断前进,进而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4.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缺乏专业性

由于监管人员在专业知识上、个人基本素质等方面的欠缺,以及监督管理制度本身的不完善等问题,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筹备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缺乏专业性。在这种不完善的监督体系之下,部分监管人员监管意识弱,甚至出现的情况,导致大量医疗保险基金不合理利用,甚至造成巨大损失。

面对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从多个方面入手,系统地加强内在控制机制,促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化与制度化,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利用,从而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健康顺利实施。

三、加强内控,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制的措施

要推进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规范化运行,加强内控建设是非常必要的途径。加强内控需要从财政管理、监管机制等方面系统地采取相应措施,全面地推进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制的建立。

1. 加快医疗保险立法

我国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需要医院、患者、保险管理三方的共同努力,明确三方各自在医疗保险体系中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等,并通过长期的贯彻和执行,不断完善医疗保险的各项法规政策,形成医疗费用的自我制约的机制。同时,我国应该加快医疗保险的立法,让医疗保险有法可依,制定一些操作性强的配套的政策法规,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营效率。加强指导和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三大改革,从而使医疗保险改革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 整合社会医疗保险资源

一般保险基金运作大多受定律支配,因此,整合社会各类医疗保险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要以保证安全、提高效率为重点,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3],消除基金安全隐患。成立统一的全民医疗保险基金,是我国建立全民医疗保险体系的必由之路。根据医疗保险的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整合医疗保险基金,一是对医疗保险资金结算的时间进行调整,改善以往的医疗保险结算时间不合理的状况;二是加强医院方面的管理,可以加强医院医疗保险资金使用的管理,以控制医疗保险基金不合理的支出状况;最后可以在医疗保险资金的支付方式上进行调整,建立多种支付方式和平台。同时,中央可以在一些省份进行试点,将城镇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以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进行整合,通过试点,再进一步改善和推进,这样逐步建立统一的全民医疗保险基金。

3.配备高素质的医疗保险工作人员

医疗保险资金是需要专人管理的,其使用情况也需要专人负责,所以,医疗保险管理人员责任都是非常重大的,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他们都是医疗保险基金的卫士。同时,为了更好的管理医疗保险资金,应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需求,相关部门可以培养复合型的医疗保险管理人才,按一定的比例标准建设配备一支高素质的医疗保险经办队伍,有计划地轮流培训,不断加强医疗保险管理队伍建设,这样才能在医疗保险资金的管理方面由被动管理转为主动管理,才能遏制住医疗保险基金流失,保证各项医疗保险工作顺利、有序、高效的开展。

4.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监督的市场机制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具有政策体系复杂,受益人群范围广泛,基金管理涉及部门增多,风险点复杂多样,风险识别难度大等特点,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的特点决定了基金风险管理任务的艰巨性”[4]。虽然我国的医疗保险基金是由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舆论对医疗保险支付进行联合监督,但是由于政府难以掌握医方与患方关系的完全信息,再加上我国医疗保险基金流失问题比较严重。针对这一问题,新医改方案提出“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并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和“国家定点生产、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基本药物”的应对方案。

然而,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这些改革举措,政府还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让这些改革措施有制度保障。比如,政府在向全体公民收取强制性全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可以采取竞标方式,通过商业保险公司为全体公民提供无差异的医疗保险服务。实行这种机制,可以达到双赢的局面,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为了盈利,必然加强对医患关系的专业化监督;同时,也克服政府监管的种种低效和“软约束”弊端,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流失。

5.规范院方和参保人的医疗保险行为严格规定医院的准入条件,加大对相关医院治疗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力度。确保医疗保险机制能在规定的医院机构实行,参保患者在治疗时与院方签订相关的合同,确保责任的实施和权利的使用。对于有医疗保险实施的医院要定期的对其医疗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明确规定各项医疗费用的收取。“要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管理,重点加大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力度,建立和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价体系”[5]。平时注意开展一些医学常识的普及、宣传活动,向群众介绍一些基本的医学知识,教导他们不能盲目就医,促使人们养成良好的就医习惯。积极向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介绍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运行机制,使其对这一制度有基本的认识和常识性的把握。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要做到医疗保险信息的公开化,向参保人员定期公布相关疾病的治疗常识、一些常规检查的收费情况、各种治疗会诊的价格等等。在实行这些措施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实行定点医院与参保病人双方约束制度,这样可以从两方面控制医疗基金的使用,控制医疗保险基金的急剧增加,减少资金的不合理利用以及浪费现象,最终有利于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稳定运行,利于中国的国计民生、社会稳定。

四、小结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健康运行,是一个长期、不断完善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的特定医院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的病人以及医疗保险管理实施的机构都需要切实做出自己的努力,为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制贡献应有的义务与责任。加强内部控制,是有效的管理途径,也需要在医疗保险管理机制实施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其中存在的隐患,不断完善机制的管理和运行。这样才能统筹全局,全方位把控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促使其长期有效的发展,惠泽民生,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历程中发挥自身最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迎红.加强内控建立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机制[J].中国集体经济,2010(01):168|169.

[2]赵慧、王涛. 国家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三大指向[J].中国会计报,2009(02):1.

[3]刘宏. 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消除基金安全隐患[J].法制日报,2009(07):1.

定点医保管理制度范文3

1.德国。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目前,德国医疗保险结算,门诊采用总额预算下的点数法,本质上属于总额预算下的按项目付费的一种特殊形式。点数实际上是采用相对价值的概念确定的一种收费标准,每个门诊服务项目的点数由联邦医保基金协会与医师协会协商谈判确定。目前采取总额预算下的混合支付办法,包括按服务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和特殊服务项目定额付费三种方式。住院费用采取按床日付费制度,1995年后实行总额预算下的多种支付方式的组合。对药品费用的结算,按药品目录和药品参考价,实行总额预算的风险分担办法,超出15%的医师必须接受专门审核并负赔偿责任,超出25%的医师将自动承担赔偿责任,甚至被取消医保医师资格。仔细研究德国的办法,给我们的启示是,每种支付方式都有优缺点,关键是针对不同的医疗服务项目寻求相适应的支付方式,实现多元化组合,并根据实际不断调整完善,不断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2.美国。目前,美国流行按疾病类型来预付费用,即DRGs方式,是将国际疾病诊断分类标准(ICD-9)中所列的疾病诊断名称分成467组,利用医院费用资料,算出每组疾病的标准费用,将此标准费用预先支付给医院。这一体系为467诊断相关组设立城市医院与农村医院两个不同的预付率。如果医院的成本高于政府支付的固定费率,医院则营利,否则就亏损。为此,各医院采取各种措施防止亏损,如加强内部会计预算管理,提高医护人员费用意识,促使医生采用更具成本效益的诊疗模式等。美国模式的启示是,该模式与其国体、政体及文化相关,导致医疗费用居高不下,还伴随着许多人没有医疗保险,应汲取其教训。

二、主要付费方式简介

1.按项目结算。是一种最古老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被普遍使用。指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按服务项目的价格计算费用,然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向病人或医院提供费用补偿。按项目付费下,所偿付的费用数额取决于各服务项目的单价及实际服务量。其优点是符合市场常规,操作直观,易于理解和掌握;能够调动医生积极性,有利于医学科技进步;鼓励提供全面优质服务,容易令参保人员满意;经办机构易于获得大量医疗和管理信息。缺点是容易刺激过度医疗和大型检查,费用难以控制;需要进行逐项审核,工作量大。管理重点是严格管理,放大扣款。

2.按病种结算。指将疾病诊断作为确定付费标准的标识,把医疗机构对每个病人提供的医疗服务过程作为一个产出,对疾病诊断下的整体产出确定一个统一的费用支付标准。适用于诊断简单明了的疾病种类。优点是鼓励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服务质量,提高诊疗水平;促进医院加强成本核算;促进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缺点在于管理难度大、成本高;容易造成诱导住院、分解住院、推诿重症病人及诊断升级。

3.按人头结算。指医保经办机构同定点医疗机构或医生协商并签订合同,按照在一定时期内确定的额度及其服务的参保人员数量支付费用,定点医疗机构或医生负责向服务人群提供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服务。适用于基层卫生社区健全和服务对象明确的地区。优点是可刺激医疗机构通过降低成本扩大收益,促进疾病预防;定额支付、基金安全有保障、操作简单、易于管理。缺点是容易造成推诿病人、服务不足、服务质量下降。因此,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允许参保人员定期重选定点医疗机构来减少负面影响。

4.总额预付。指由医保经办机构单方面或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来确定医疗机构在一定时期内医疗服务费用的总额预算,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提供规定的医疗服务,并相对自主地确定预算款的使用。这种付费方式需要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量有高度的控制权。优点是基金支付可控,防止基金风险,并可避免其他付费方式存在的弊端。缺点是要求管理者要有高超的管理艺术,可能诱导医疗机构不合理减少医疗服务,弱化市场作用,影响医疗机构运行效率。短期内,医疗机构可能会限制收治病人及控制成本,但从长期看,医疗机构又会有所收敛,以期获得下一年度的预付额度。

5.按服务单元结算。指将医疗机构提供一系列医疗服务按一个特定的参数划分为若干服务单元,如一个门诊人次、一个住院人次或一个住院床日等,然后根据预算额度参考往年资料和其他影响因素,确定每一个服务单元的费用支付标准,按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单元数量进行付费。该办法往往用于门诊定额付费和住院定额付费。6.包干使用。指按照预算额度确定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在规定时间按照签约人数一次性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个人,定额包干使用。

7.其他付费方式。如DRGs付费等。

三、总额控制下的费用结算

1.建立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在编制医保收入预算的基础上强化支出预算,并将基金预算管理和费用结算管理相结合。

2.合理确定定额指标。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医保年度基金预算为基础,在扣除一次性预缴、异地就医、离休人员和定点零售药店等费用,并综合考虑各类支出风险的情况下,统筹考虑物价水平、GDP增速等因素,确定医保基金支付的年度总额控制目标。

3.细化分解总额控制指标。以近三年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服务情况和实际医疗费用发生情况为基础,将年度总额控制目标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类别、服务范围、有效服务量以及承担的首诊、转诊任务等因素,并区分门诊、住院等费用细化落实到各定点医疗机构。指标要向基层倾斜,以适应分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与医院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支持合理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

4.费用拨付、结算与指标调整。医保经办机构要将总额控制指标与具体付费方式和标准相结合,预留10%左右的质量保证金和适当年终清算调剂金后,将总额控制指标分解到每个月份,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结算,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正常运行。对未超过总额控制指标的医疗费用,医保经办机构应根据协议按时足额拨付;超过总额控制指标的医疗费用,可暂缓拨付,到年终清算时再审核拨付。医保经办机构可以按总额控制指标设定资金,按协议约定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以缓解其资金运转压力。对在改革过程中医疗机构有效工作量或费用构成等发生较大变动的,经办机构可根据实际,在年中对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做到科学管理。

5.注重沟通与协商。经办机构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实施总额控制的程序和方法,并向社会公开。要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有效沟通协商的机制,在分解总额控制目标时,应广泛征求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代表的意见。

6.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按照“结余奖励、超支分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医保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对于结余资金与超支费用的分担比例,以充分调动定点医疗机构对控制医疗费用的积极性。建立费用超支主要由定点医疗机构合理分担,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合理奖励定点医疗机构的机制。对超过总额的医疗机构,应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促其改进管理。医保经办机构可视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合理超支部分给予补偿。

7.推进付费方式改革。要在全面开展总额控制的同时,继续探索完善按人头、按病种等付费方式,不断提高付费方式的科学性,提高基金绩效和管理效率。

四、当前形势下的定点医院监管

(一)建立完善管理机制

1.细化定点服务协议,突出协议的效能。要将总额控制管理内容纳入定点服务协议,并根据总额控制管理要求调整完善协议内容。要针对总额控制后可能出现的情况,逐步将次均费用、复诊率、住院率、人次人头比、参保人员负担水平、转诊转院率、大型检查阳性率、抗生素使用比例、手术率、择期手术率、重症病人比例等,纳入定点服务协议考核指标体系,并加强管理。

2.建立有效查房制度。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稽查小组,定期、不定期进行稽查,节假日坚持稽查。稽查时要做到“三看”“五问”“三对照”。“三看”即看病员、看证件、看病历,“五问”即问姓名、问年龄、问单位、问病情、问医疗服务,“三对照”即对照病历、对照年龄、对照性别。稽查结束后还要写出稽查报告,作为对“两定”进行处理的依据,也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建立定点医院分级管理制度。对违规少、配合好的医院,提高预付资金比例和标准,解决医院周围资金问题,还可减少病历抽审数量,简化费用审核程序。

4.建立定点医院退出制度。对反复出现严重违规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定点医院,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可取消其定点资格,若干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建立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在日常管理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要多向专家请教,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避免与医疗机构发生冲突。6.建立药品和项目的最高限价制度。医保经办机构作为“第三方付费”的主体,要发挥好制约监督作用,可对临床常用药品及高价值医用材料进行最高限价,有效控制高回扣药品的使用。如南阳对30多种常用药品实行最高限价,奥扎格雷价格为14.7~58元不等,限使用28元以下的;生脉针价格区间3.5~50元,限使用15元以下的;还对50多种医用材料进行限价。7.建立集团购买及谈判制度。利用集团购买的优势,指定透析和肾移植病人的门诊治疗由一家定点医院治疗,价格马上大幅下降。公务员健康体检通过团购谈判,500元的常规体检价格降为150元。

(二)明确医疗监管重点

1.严格部门入院标准。按照国家卫生部门制定的出入院标准,收治参保人员,严格执行“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违规者视情节核减住院人次。

2.合理计算住院人次。住院24小时以内者,不计入住院人次;医疗费用未达到起付线者,不计入住院人次,若发生抢救费用,按急诊抢救报销;跨年度住院者,按1/2住院人次计算。

3.严禁虚假住院、挂床住院和分解住院。虚假住院是指挂参保人员姓名,虚构伪造医疗文书的行为。分解住院是指人为将应一次连续住院治疗过程分解成两次或多次的行为。挂床住院是指住院病人不在院且无合理原因。

4.严禁串换上传。串换上传是指信息系统上传的药品或诊疗项目与实际不符的行为。违规者给予2~5倍罚款。5.严禁诱导住院。诱导住院是指擅自减少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或以现金返还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违规者视情节核减住院人次。

6.严格限制外购药。必需外购药品的,应经审批;符合程序的外购药品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纳入该院统筹应支付总额。

7.严格执行转诊转院制度。转诊率不得超过正常就诊人次数的比率,被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认定为违规转院者,按规定核减年度住院人次,或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拒付。

8.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系统的作用。要学会利用先进网络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医疗动态,及时对重要指标进行纵向、横向统计分析,做到精确管理,并对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9.进行满意度调查。经常性对病人进行医院服务质量调查,掌握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付费方式改革不得牺牲群众利益,改革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调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注意用具体数据进行管理要每月统计各医院各科室医疗费用情况,还要了解全国全省的统计数据。对各医院进行纵向比较,对同级同类医院进行横向比较,从比较中发现问题,从而指导管理和协商谈判。根据医院人均费用执行情况和不同医院相同科室人均医疗费的对比分析,确定病历送审要求。对管理好的医院实行病历免审、少审,并减少查房次数。对管理差的医院以及人均费用偏高的科室实行病历全审、严审,并加大查房力度和密度。全年平衡结算后,对管理好、不超过协议定额及人均费用显著下降的医院,在进行年度考核和返还质量保证金时予以倾斜,并实行总额预付,帮助医院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在日常管理中,对定额指标超标高出定额的医院及时通报提醒;对连续居高不下的医院,召集院长、主管院长、医保办主任和各科室主任参加专门座谈会,向其通报全国人均、本地同级或高一级别医院的纵向、横向比较,帮助他们找原因、定措施。通过座谈交流,使他们认识到自身的差距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定额目标的落实。

(四)善于用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要熟练运用《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让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应有的处罚。还要学会运用卫生部门的行业规范来进行监管。例如《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规定,医疗机构临床应用裸支架比例不得低于临床应用冠状动脉支架总数的20%,冠心病介入治疗患者植入支架数超过3个,须经本机构心脏外科医师会诊同意后方可实施。我们经办机构完全可以以此为依据进行病历审核,要求医院予以落实,从而保障患者利益和基金合理使用。

五、管理成效

1.医院踊跃参加改革试点。新的付费方式办法出台后,因后付制改为预付制解决了医院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也充分尊重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引导收入与服务挂钩,同时从根本上解决了按项目付费刺激医疗费用快速上涨问题。以治好病和患者的满意度为主要考核体系建立的奖惩机制得到定点医院的支持,南阳市九家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与医保中心签订了“定额预付管理协议”。

2.调动了医院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参加支付方式试点改革的医院都在积极制定切合本院实际的管理办法,对实施预付制后可能对参保人员减少服务而出现纰漏从制度上做出预防,对医务人员减少的个人收入从制度上给予奖励补偿,此举调动了大部分医务人员以人为本、合理治疗的积极性。上年度九家试点医院人均费用控制在6708元,较去年同期6675元仅增长了0.5%,较好地抑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

定点医保管理制度范文4

一、细化医保协议,健全医疗管理

协议管理既是对医保政策、医保法规尚未完善的补充,也是将医保改革的普遍原理与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医改实施三年来,我们将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作为医保定点的“准入”条件,每年与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2003年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通知》印发后,我们组织定点医院分管院长和医保机构负责人认真学习,将部里要求与原协议逐一对照,查找不足之处,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服务协议是规范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双方责任与义务的法律文书,是处理好双方关系,尤其是进行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和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我们坚持把规范目录管理纳入定点医疗机构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医保“三目录”,要求各定点医院要认真抓住诊疗和用药环节,细化管理措施,严禁擅自将非医保目录范围项目对应成医保范围项目。2001年,省里增补了乙类药品目录,调整了部分药品和治疗项目的自付比例,市医保中心积极配合并督促定点医院认真做好医保药品目录的对应工作,提高定点医院医保药品备药率,严格控制医院向参保人员提供非医保项目服务。通过协议中明确要求定点医院《医保目录》内的西药备药率应达到本院西药总量85%以上,中成药达50%以上,专科医院备药率应达到本院药品总量90%以上;定点药店目录内非处方西药供应率应达到85%以上,中成药达75%以上,基本满足了参保人员的需求。目前,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已达1300多个品种、剂型达1800多种,比原公费二版目录分别多出40个品种和171个剂型。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已达2280项。医保非处方药315种、489个剂型(可直接在定点药店购买)。

二、优化结算办法,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医保费用结算是医改的重要环节,也是医疗管理的关键措施。××市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定额结算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适时采取完善定额结算和改进结算办法的措施。医保实施第二年起,我们即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结算实行定额管理,2003年对全部门诊费用也实行定额管理。我们邀请定点医院共同测算费用定额,根据各定点医院上年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情况测算其费用标准,将同类医院医疗费用标准加权平均计算费用定额,对超定额部分按比例支付,医院自负30%。节约的费用由医保中心专户管理,用于分类弥补定点医疗机构超支的费用,定点医疗机构节约的费用可跨年度结转使用。我们将定点医院费用情况定期(每季度)在报刊公布,为了防止定点医院分解收费,还对定点医院人均医疗费用情况进行分析通报。2004年l一6月,××市本级门诊(含特殊病种)次均费用130.87元,住院次均费用9072.81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14%和4.31%,有效控制了不合理费用的流失,较好地解决了医患保三方矛盾,使医疗管理更加理性化、服务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强化稽核手段,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和完善医疗费用稽核监控制度,是促进医疗服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为确保服务协议落到实处,我们制订了《基本医疗服务协议落实情况考核办法》,通过问卷调查、抽查病案、抽查药品库存品种等多种方式对定点医院协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定点药店的服务态度、质量以及备药率等进行考核,并定期通报、交流;借助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就医购药实行多侧面、全方位实时跟踪监控,重点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就医实施费用和次数进行监控;定期对定点医院部分用药进行归类分析比较,通报乱开大处方情况。发现违规后,立即发出稽核通知书,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定点单位和参保人员视不同程度采取重点监控、提示教育直至取消定点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手段。2003年以来,市医保中心共向医疗定点机构和定点药店发出违规整改通知288份,金额达58.52万元。我们还坚持探望制度,定期探望住院医保病人、拨打“问候电话”,重点核查卡与人、人与病、病与药、药与量、量与价是否相符,并为患者宣传有关政策,提供咨询,听取病人意见,协调医患分歧。同时,我们还定期召开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工作会议,邀请市纠风办、市卫生、药监、财政等部门参加,力争通过医疗卫生、药品流通领域的交流与协调促进医疗保险服务不断进步完善,努力营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强化自律管理、医保患者配合支持管理、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化管理的医保管理新局面。,

四、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基础建设

定点医保管理制度范文5

近期,河北省秦皇岛市对38家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在接受检查的定点医疗机构中有35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合理收费。有的医院无检查报告却有收费记录;有的一级护理按重症监护标准收费等。二是不合理用药。有的医院用药无依据,有的随意使用医保限用药品,有的滥用抗生素类药品,有的过多使用辅助药品,有的出院超量带药。三是“挂床”住院。在接受检查的定点医疗机构中有21家存在“挂床”住院现象,占接受检查的定点医疗机构的55%;有的医院四个患者同住一张病床;有的患者无固定床位和床头卡片;有的住院患者在门诊大厅输液。四是将不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病种转由医疗保险结算。如:意外伤害、矫形手术、吸宫、刮宫、上节育环等。

以上这些违规现象的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改革不到位。近年来,国家对医疗卫生体制进行了改革,但是,“以药养医”体制并没有得到彻底改变,迫使医疗机构从医疗费上去想办法,以弥补经费的不足,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中药费所占比例居高不下就是有力的证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化。二、利益驱动。因为医疗保险是第三方付费,共同利益的促使医患双方合谋套取或骗取医保基金,从中各得其利;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下,医务人员利用医患之间的信息高度不对称,诱使患者使用医保限用药品、抗生素类药品、辅助药品、超医保范围用药、超量带药,以从中获利。三、制度漏洞。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包括医保经办机构内部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都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这给定点医疗结构违规行为的发生有了可乘之机。四、监管不力。主要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稽查力量与医疗机构定点不相匹配,稽查力量明显薄弱,在实际工作中感到力不从心。五、工作不到位。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政策宣传、社会监督、发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作用等方面存在着欠缺,也是出现违规现象不可忽视的因素。

管好用好医疗保险基金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神圣职责,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费用支出的监控,是管好用好医疗保基金的关键环节。定点医疗机构大量违规现象的出现,给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因此,必须给予高度的警惕和重视,要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为契机,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堵塞漏洞,管好用好医疗保险基金这一百姓的“救命钱”,并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应下大的决心冲破阻力和干扰,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彻底实行医药分开,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相互适应、相互配合,促进定点机构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合理用药、合理施治。

2 认真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促进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牢固树立在医疗保险管理方面的法制观念,为定点医疗机构正确履行职责、参保人员就医、医保经办机构监管以及社会各界监督营造良好的氛围,以保证医疗保险基金在正确的轨道上平稳运行,共同维护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

3 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建立必要的考核指标,要重点考核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备药率、医疗服务中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使用率和参保人员个人自费药品负担率,同时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确定各项指标合理的比例,写入定点协议,定期考核。认真执行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违规的给予一定的处罚。激励和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

4 建立驻院代表制度。即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选择具有医疗管理经验的人员派驻各个定点医疗机构,与医院医疗保险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密切配合,及时发现违规苗头,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关口前移,也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部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也弥补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稽查力量的不足。

5 推行医保医师制度。在此项制度建立之初,可由医保医师自行申报,医保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在日常管理中,签订协议,建立医保医师诚信档案和奖惩机制,对认真履行协议、参保人员满意度高的要予以奖励;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暂停或取消医保医师资格,直至追究定点医疗机构领导的责任。由此管住医生手中的笔,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生严格自律,认真服务参保人员。

定点医保管理制度范文6

在医保医师的准入上,实行严格的审核与考试制度。各定点医疗机构对所属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进行先期培训。经培训后,符合条件的医师由定点医疗机构初审报医保经办机构。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申报的医师组织进行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医保医师资格证书。目前,全市共有8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的5000余名医师参加考试,有4865名医师获得医保医师资格。二是建立医师数据库和电子诚信档案,医保医师实施微机化管理。为建立统一的医保医师数据库和电子档案,市医保经办机构为取得资格的医保医师统一进行编码,将其个人相关信息录入专门开发的医保医师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医保医师数据库。同时为每名医保医师建立电子诚信档案,详细记录医保医师对患者诊疗过程中,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规定情况。一旦这些医师的诚信档案中有了违反相关规定的记录,就会被扣分或被取消资格。未获得医保医师资格的,其开具处方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机不予确认。三是制定考核标准,引入量化控制指标。

考核标准是规范医保医师医疗行为的标尺,是管理医保医师的依据,考核标准越全面、越细致,对医师的管理就越精确、越有实效。为加强对医保医师的管理,聊城市根据医保医师管理办法,结合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考核标准,制定了比较严格细致的医保医师考核标准,由原有的六大职责、九项违规细化为30余项考核项目,从入出院标准、执行药品诊疗及服务设施目录、医保综合控制指标执行、服务质量、医疗文书管理等五个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明确规定,分别明确扣分分值,结合网络监控与日常审核检查情况,对医保医师实行百分制考核,真正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到人。为使考核更有针对性、更容易操作、更见成效,对部分考核项目进行量化,引入自负比例、自费药品占比、药品占总住院费比例、大型检查使用率、检查费占总医疗费比例等量化监控指标,每个指标设定上下限和扣分分值,在计算机系统中予以设定,由计算机对医保医师自动进行量化考核。四是建立日常管理与考核机制,实现处方上传和动态管理。对医保医师进行管理与考核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一是对医保医师日常医疗费用和病历的审核;二是对医保医师的日常现场巡查和专项检查;三是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受理举报投诉。其中最有效的方式是通过计算机软件对医保医师的医疗行为进行网上全程监控。医保患者住院期间,主治医师信息及处方通过网络进行上传。通过网络,可以监控到每个处方的开具人姓名、药品、检查、治疗项目等明细情况,如有异常,由稽查人员立即到现场调查。患者出院时,由软件对每张处方进行分类统计,计算汇总量化指标,凡超出设定的上下限时,由软件对该主治医师自动进行扣分。扣分达到一定分值,结合其他方式的考核情况,将暂停医保医师资格。凡被取消或暂停的医保医师开具的处方及费用,软件不予受理。几年来,全市暂停、取消了30余名医师的医保医师资格,对其他医师震动很大。五是建立协议管理机制,把医保医师管理写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

为提高医疗机构参与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聊城市把医保医师管理纳入到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与定点机构年度考核和信用等级挂钩。一是在处罚违规医师的同时,相应扣除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分数,与兑付年度保证金挂钩;2011年,因医保医师违规处罚定点医疗机构11家,累计扣除保证金160万元。二是将医保医师管理情况作为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的条件之一,当年有违规行为记录的医保医师人数占本单位医保医师总数2%以上的,降低医疗机构信用等级,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六是细化药品、诊疗项目,实施精确化管理。将原有的几百条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细化为3万多条,对医保药品按商品名进行细分,统一逐个编号,逐一确定首负比例。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将医保诊疗项目、药品与本院一一对应,并严格按照统一编制的号码上传,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费用信息,做到对医保医师用药、诊疗的精确化管理。通过推行一系列管理措施,聊城市医保医师管理取得明显成效。医师的医保管理意识显著增强,医疗服务行为逐步规范,有效遏制了医疗费的快速增长;2011年人均住院费为9068元,比2010年增长7%,增幅低于10%。医保处管理效率明显提高,既能够全程监控每名医保医师的医疗服务情况,又能及时全面统计量化指标情况,对违规行为及违规人实现精确定位与即时处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目录内药品使用率由90%提高到95%,自费药所占比例由7%降为5%;药品费所占比例由51%降为46%,检查费所占比例由27%降为19%;参保患者个人负担比例由以前的33%降到25%以内。多年实践证明,医保医师制度已成为深化医保管理的重要抓手,为医保管理向精确化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建立团购谈判机制完善单病种结算办法为进一步完善细化结算办法,聊城市探索建立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细化单病种结算,降低了血液透析等病种的付费标准,开展医保惠民病房,以精细化管理降低医疗费用支出。一是开展了血液透析等病种的限额付费。为减轻患者门诊医疗负担,针对血液透析等诊断明确、并发症少、诊疗手段确定的一些病种,在核定治疗费、检查费、药品费等费用后,确定一个合理的总收费标准,然后与多家定点医院谈判协商,降低医疗付费标准。目前,血液透析患者无论在哪一个级别的医院做门诊治疗,收费标准由每次500多元降到350元以内;并且对每次血液透析不设起付标准,取消首负比例,参保职工血液透析费医保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5%提高到95%;参保居民发生的血液透析费,未成年人报销比例提高到75%,成年人报销比例提高到65%,血液透析患者的医疗费在定点医院可通过网络即时结算。通过付费包干,参保职工单次透析费自负部分由100元左右降到17.5元,减负比例达80%以上。实行限额付费的病种除血液透析外,还有阑尾炎、白内障、子宫肌瘤等90余个单病种手术。单病种结算促进了医师因病施治,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不合理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二是开展了医保惠民病房。针对不需要住院但需进行输液治疗、费用又比较高的参保人员,开设了医保惠民病房,将急慢性支气管炎、冠心病、脑血管病、阑尾炎保守治疗、急性胆囊炎等12个病种的门诊输液医疗费纳入支付范围。纳入惠民病房的病种,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职工的支付比例为85%,居民为65%。通过双向谈判协商,确定了5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惠民病房,将惠民病房医疗费用控制在每人次1200元以内,医疗费可以直接联网结算。“五定一审一监控”加强对门诊慢性病管理为提高门诊慢性病统筹金的使用效率,根据门诊慢性病医疗需求情况复杂的特点,聊城市对慢性病人的门诊医疗实行“五定一审一监控”的管理办法。“五定”是:一是定点就医购药。对处于恢复期或维持期、用药品种固定的患者,集中到一至两家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治疗,在药品种类上满足慢性病患者的需求,在药品价格上不高于药店零售价格。二是定药品品种。一种病只能用三种药、两种病用四种药、三种病以上不能超过五种药。三是定用药量。治疗用药不得超过规定的用药量,一般在15天左右。四是定时限。根据慢性病的特点和轻重,确定治疗时间和疗程。五是定限额。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部分门诊慢性病种规定年度限额,对使用量较大的25个药品品种限定价格。每个门诊慢性病人所用药品名称、药品限价、年度医疗费限额都在计算机系统中予以维护;凡是未在计算机系统中核定范围的用药,或者价格超过限额的,自动按自费处理或不允许结算。“一审”是定期年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6至8月份,对已审批一年以上、享受门诊治疗的患者,临时指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复查。对已康复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压、冠心病等只需服用少量药物即可稳定病情,不再符合慢性病门诊治疗准入标准的,终止享受门诊治疗待遇,再复发的必须重新申请认定。“一监控”即加强网络监控,费用联网结算。与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计算机联网,门诊慢性病人就医购药时,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本人只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同时药品消费明细实时上传。医保处对上传的信息进行审核,监控门诊用药品种、药量和费用总额,设立个人费用台账,进行跟踪管理,做到既减轻参保人医疗费垫付负担,又提高医保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