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存在问题和建议范例6篇

水利工程建设存在问题和建议

水利工程建设存在问题和建议范文1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问题;对策;安徽界首

1界首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1.1建设年代久远,自然毁损情况严重

界首市各灌区部分已配套的田间工程由于兴建年代较远且缺乏必要的资金维修养护,导致工程设施老化失修,管理存在管理混乱的现象,比较容易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浪费。灌溉时大水漫灌,“跑、冒、滴、漏”等问题非常突出。水资源浪费的现象严重,直接影响了灌区的灌溉效率和经济效益。

1.2重建轻管,管护体制不到位

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灌区斗渠以下田间配套工程由受益村组进行日常的管护,但由于农民群众对工程的管护意识不强,在思想上不重视,一方面不愿意投资对田间工程进行日常的维修养护,另一方面由于村级管理落后,致使在以前所建的大部分农渠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况,渠道破损严重,部分已无法正常使用。

1.3“一事一议”实行难度大

由于农民民主参与意识低、议事过程不规范等原因,“一事一议”在现实中很难操作,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事一议”缺乏表决和强制执行的约束机制,少数人不同意则会造成事难办或办不成,即使议成,大部分农民也不愿出资投劳;二是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妇女、老人缺乏参与意识和决策能力,造成村内议事难以达到预期目的;三是农田灌溉工程受益范围一般涉及多个村组,如果不能同步议成,工程就不能建成并及时发挥效益;四是有些农田灌溉工程投资大、收益低,超出农民的承受能力,往往议事不成。

2建议与对策

2.1出台加快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建议各级政府制定相关的法规,对农田水利的地位、作用、性质、投资体制、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方式、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等做出明确规定[1]。在政策性银行设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长期优惠贷款,以解决农田水利资金投入不足的困难。通过建立农田水利发展基金,可解决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资金不足的问题。

2.2发挥农民用水者协会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作用

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把农田工程的使用和管理交给协会,赋予农民自主参与灌溉管理的权利。同时,在协会内部实行责任管理,明确责、权、利,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农民自觉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和维修,并保证工程处于良好状态。

2.3推进产权改革,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以水权水价改革和水费计收机制,为工程良性运行和节约用水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2]。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对一些效益明显、受益范围明确的新建工程,要大胆支持和鼓励个体、联户、法人单位去投资兴建,做到自办自有、自建自管自受益,真正达到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和永续利用水资源的目的。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工程,归农户个人所有;对受益户较多的小型工程,可按受益范围组建用水合作组织,相关设施归用水合作组织所有;在政策、信贷、税收、土地征用等各个环节给予更多的支持。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建设和经营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的积极性,有利于减轻集体经济压力、减少水事矛盾和水事纠纷。

2.4逐步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

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严格区分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与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界限,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村“一事一议”制度。农田水利建设筹资筹劳按 “一事一议专项使用、群众受益、民主管理、控制标准、积累使用”的原则实行。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加大投入力度,乡镇通过有效的组织工作,引导农民出资出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建设。根据受益主体和筹资筹劳主体相对应的原则,在不影响村整体利益和长远规划的前提下,可按受益群体议事。要加强资金和劳务的监管,对引导资金和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和劳务,都要实行全过程公开、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乡镇政府和灌区水管单位要加强筹资筹劳管理,对出资出工情况要登记造册,年终做出决算。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提高资金和劳务使用效率,严禁强行以资代劳或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2.5增加小型农田水利专项投入,选定扶持项目和范围

政府应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资力度[3-5]。在积极争取中央农村水利建设投资的同时,加大对农田水利骨干工程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地方财政应调整公共支出结构,加大对纯公益工程的投资额度,对防洪工程进行修建和维修。

增加政府投入,逐步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通过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给予补助,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时,继续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中低产田改造的一项重要内容。调整投资结构,切实增加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

3小结

总之,改革和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体系、投入方式、组织形式,进一步适应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要求,尽快建立农田水利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6]。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发展的方略,切实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以政府安排补助资金为引导,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托,以加强组织动员为纽带,以加快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逐步建立起保障农田水利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4参考文献

[1] 徐满杰.浅谈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问题及对策[J].科学之友:下旬刊,2010(5):61-62.

[2] 赵占洲.彭阳县新农村建设应重点解决的几个水利问题 [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8(6):105,122.

[3] 尹利海.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0(11):85.

[4] 邓彦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9):77-78.

水利工程建设存在问题和建议范文2

“十三五”是我国实现小康社会最后冲刺的五年,广大农村实现小康目标需要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基础,搞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对我国实现小康社会至关重要,是一项新的课题。我们联系我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目的是搞好工程建设,为民造福。

关键词: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十三五”是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冲刺的五年,也是加快转变水利发展方式、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至关重要的五年。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发展事关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件大事,我们联系工作实际,针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发展存在的问题,就“十三五”时期我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发展问题提出一些建议,目的是搞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工程经济效益,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1新形势下我国农田水利建设遇到的新问题

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取得辉煌业绩有目共睹,但在发展中也遇到一些新问题亟待解决。

1.1在工程建设目标上,存在国家和农民的目标不同的矛盾

国家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的目的是要粮食和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然而,农民种粮目的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跟着市场走,市场农产品什么价格高农民就种什么,国家无法强迫农民种什么。这样就会出现水在田边流,农民就不用问题,灌区灌溉面积达不到设计标准,甚至出现严重萎缩问题。

1.2在投资方向上,出现建设和改造的矛盾

我们建议国家对新上水利项目要进行科学论证,要在宏观上对新建项目和现有工程改造进行经济效益分析,坚持上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能改造省钱效益好工作难度小项目就坚持以改造为主,不要盲目上新项目,浪费钱,浪费资源。

1.3在经济效益评估上,出现理论值过高与实际不符的矛盾

我国在工程建设效益评估上采用理论公式计算,不考虑现行政策和实际情况,仅从技术上进行规划,缺乏政府宏观把关,缺少全面经济论证,往往出现一项工程经济评估很可观,但建成就亏损。

1.4在投资上,出现投资多元化和水务一体化管理的矛盾

由于国家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行了大量投资,这是一个好的政策。然而实际情况是各部门有其自己的规划和政策要求,有的部门干的是头,有的部门干的是尾,有的搞土地整理,最后工程都建在灌区。由于工程缺乏统一规划,各自工程建完后,工程运行出现新建末级渠系建的高供水上不去,没着还的把新建工程扒掉才能供水,劳民伤财;还有的土地整理表面看很平,灌水后高低不平,地无法种,农民非常反感,对这样工程水利部门和农民不认可。

2对“十三五”时期我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发展的建议

我们建议在“十三五”时期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和发展的工作思路是坚持改革创新,注重效益,注重民意,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科学发展之路。

2.1注重工程效益,坚持建设和改造并重方针

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上应坚持新建和改造两条腿走路方针,要在宏观上对新建项目和现有工程改造进行经济效益分析,坚持上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能改造省钱效益好工作难度小项目就坚持以改造为主,不要盲目上新项目,浪费钱,浪费资源。严把新上项目关,建立项目责任追究制度,纳入政绩考核,避免一走了之。几十年来,我国农田水利工程投资巨大,工程项目覆盖面大,多数工程已需要更新改造,工程稍加改造,经济效益巨大。那么,我们何必投巨资,浪费资源进行新工程建设呢。据我们调查,很多灌区设施不配套,支、斗、毛渠不健全,跑、冒、漏水严重,水利用率低下,工程效益差,管理水平低,生存发展难度大。可以说,灌区更新改造上档次是我们工作重点,也是难点,更是亮点。我们认为对现有灌区进行更新改造是一项工省效宏的路子,应作为农田水利建设发展重中之重。

2.2搞好顶层设计,实行财政资金一元化管理

我们建议改革现行中央、省、县、建设单位配套投资的方法为市场化运作。我们想国家实行配套资金政策的初衷是调动各方积极性。在实际运行中看出现的问题较多。凡是需要加大水利投资的省、县都是农业大省、农业大县。省、县经济都比较困难,财政部门对农业生产只是付出没有回报,他们很难拿出更多钱修水利。这样就使应该干的项目没钱干,影响农业生产发展。改革思路是水利建设要实行市场化运作。中央对各省实行砍块包干,按各省粮食贡献率进行水利投资;省级规划项目对县进行招标,招标主体可以是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用水者协会、农业生产公司、自然人。可以改变现在党让干群众没意愿变群众积极干的新局面。这样,投资主体有了积极性,资金筹集有办法了,建设投资可以大大节省,工程建完非常实用,管理责任明确了,经济效益可以大大提高。

2.3多方筹集资金,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资

各级政府要落实好中央加大水利投入的一揽子政策,多渠道筹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一是各级政府要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二是要敞开大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大力推行PPP以及BOT、TOT等项目融资和经营模式筹集资金;三是要调动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用水者协会、农业生产公司积极性,鼓励他们进行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农业生产后劲;四是加强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出台水利中长期信贷扶持和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地方政府和水利建设企业开展债券融资,解决好水利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2.4对新上水利工程进行严格的科学论证,严把审批关

我们建议各地对新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时要吸收政府人大、政协和涉及相关的政府、农民参加,倾听他们的意见,防止规划部门在办公室进行单纯的理论设计,工程一干问题百出,效益长期发挥不了。重大水利工程要分级进行审批,要经过政府、人大审批。经过严格审查,确保工程效益的发挥,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防止工程设计宏伟,实际运行两回事,浪费资金、浪费资源,群众不买账,劳民伤财的事情发生。

作者:冷淑芬 单位:黑龙江省林口县水务局

参考文献

[1]水利部关于黑龙江省三江平原“两江一湖”干流沿岸灌区规划的批复(水规计〔2006〕50号).

[2]水利部水总〔2015〕196号文批复的《黑龙江省黑龙江干流堤防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改农经〔2013〕1644号文对《尼尔基水利枢纽配套项目黑龙江省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水利工程建设存在问题和建议范文3

【关键词】农村;水利建设;问题;建议

党中央提出了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要求更高了。新时期的农田水利是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中极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关系着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为此,一要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二要对现有的农田水利工程进行以节水为中心的全面维护、更新、改造及配套,扭转效益下降趋势,并建设一批新的工程,使全国农田实灌面积达到9亿亩以上,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三要逐步对全国5万多条中小河流开展综合治理,以保障和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四要搞好水土保持、牧区水利,改善生态环境和当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五要搞好农村污水处理回用,改善农村水环境等。

一、农村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

(1)建设标准偏低,老化严重现。有水利工程大部分修建于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且排灌标准很低,目前功能普遍衰减。既造成排涝能力弱,农田积水无法排出,又导致提灌能力差,不能满足灌溉需要。(2)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差。尽管我国农田水利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新时期“全国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对外开放”的要求有很大差距。我国农田水利骨干工程大多建于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由于勘测、规划、设计仓促,经费不足,配套不全,施工条件简陋,工程质量差,后期又缺乏维修管理,经过几十年的运行,不少工程已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普遍老化损坏,大型灌区骨干建筑物的完好率不足40%。相对于大型灌区的骨干工程,中小型灌区以及农田水利田间工程的现状更令人担忧,导致输水效率低,渗漏损失大。因此,我国一方面是水资源严重短缺,另一方面又是灌溉水利用率和灌溉保证率低。(3)保护意识淡漠,疏于管理。由于投入不足,导致只建不管、重建轻管及水利设施带病运行的问题比较普遍,使众多小型水利设施功能丧失殆尽,农业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4)重经济轻水利,投入不足。随着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变化,对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投资、投劳力度逐步弱化。随着农村绝大多数强壮劳动力的转移输出,农村小型水利投劳结构发生很大变化,村以下小型工程投劳的组织难度明显加大,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后,筹资筹劳总量有限,能够投入农田水利的资劳微乎其微。农民兴办水利的积极性下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粮价已经放开,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外国的农产品已占领了我国的部分市场,加之农民增收缓慢,种田的积极性不高,使兴办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也有所下降。

二、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建议

当前,我国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阶段,实施了扩大内需战略,并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点。在这一新形势下,国家应加强领导,下大决心,大幅度地增加投入,将关乎国家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农业现代化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农田水利搞好。(1)确立“国家为主,农民为辅”的农田水利投入机制。农田水利是农业和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是弱质产业,影响着国家粮食安全。世界各国兴修农田水利都是以国家投入为主,农场范围以内是以农场主为主,我国也应确立以“国家为主、农民为辅”的农田水利投入机制。建议国家承担的投资应以中央为主,区分东、中、西部不同地区,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投资的比例。(2)统一规划,实施全国农田水利发展计划。农田水利工程门类多、数量大、分布广,需要资金额巨大。建议由水利部牵头,根据农田水利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任务,做好全国农田水利发展规划,报国家审批,并明确部门和地方的责任。(3)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对农田水利所需节水机具、施工机具及材料、用水、用电等实施财政补贴政策。除按国家规定实行优惠电价外,国家财政应区分不同扬程予以一定补贴;在农业用水成本高、农民负担不起的地方,国家财政应予以补贴;购置农田水利施工机具,应仿照农业机械财政补贴政策,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4)加强质量监管力度。一要严把施工质量关。选用施工队伍素质好的施工单位参加工程建设,认真抓好工程项目的招标承包工作,杜绝关系户承包工程,严禁工程层层转包。二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建立“法人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受益农户参与”的质量保证体系。三要严把工程材质关。监理和群众义务监督员对工程所用材料质量和数量必须严格把关,严防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参 考 文 献

水利工程建设存在问题和建议范文4

【关键词】病险水库除险 加固工程 地质勘察 渗透破坏规程规范

中图分类号:TV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全国需要除险加固的小型病险水库数量巨大,分布范围广泛,所处的地质环境千差万别,且每一个工程都有自已的特点,但其病险问题却往往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有的放矢地开展工程地质勘察,正确地作出病险性质的判断和评价,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勘察思路的调整

工程地质勘察的任务是查明工程地质条件,界定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为工程设计提供必需的地质资料,提出对地质缺陷处理措施的建议。这对新建工程来说是完全正确的,但对于已经建成且运行数十年的小型水库工程来说,就可能存在较大误区。这里最大的误区是将工程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全部查一遍或进行全面复核,如此勘察指导思想,其勘察工作的复杂程度并不比新建工程简单。显然,我们首先需要做的是对勘察思路的调整。从工程地质勘察任务来说,我们将查明工程地质条件调整为查明工程地质问题;在勘察原则上,我们强调不是全面勘察,而是针对病险问题实施重点勘察;在总体思路上,我们需要果断地抛弃那种大型工程新建工程的勘察思路,不用大炮打蚊子。

从以查明“条件”到以查明“问题”的转换,是目前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地质勘察思路的根本转换,在学术上也许会引起较大争议。有人认为,“条件”都没有搞清楚,“问题”将无从谈起。笔者认为,对于新建工程来说是完全正确的,而对于已建工程来说就大可不必了!对于一座已建大坝,如果坝基不存在病险问题,再去查明或复查坝基工程地质条件,这对除险加固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如果实在要普查一遍基本条件,就如发烧病人去医院做全套体检一样,费时费钱,且根本没有必要。当然,如果前期经费充足,勘测周期也可以满足,从专业技术的角度来说,把工程区的工程地质条件查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那是再好不过的了。可当前的问题是,小型病险水库数量太大,勘测设计周期太短,前期经费严重不足,全面勘察实际上是做不到的。

2勘察阶段、勘察深度和规程规范的理解与把握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全国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的表述:“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原则上应执行《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2005)(以下简称《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安全鉴定阶段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较为充分、不影响初设阶段工程地质结论的成立、不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特殊工程地质问题时,可适当简化初设阶段的地质勘察工作,并可根据前期试验资料结合工程类比原则提出岩土体物理力学建议参数”。

《意见》明确表明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地质勘察一是原则上应执行《规范》,二是可以适当简化。但执行起来却有些困难,主要难在如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去灵活把握勘察阶段、勘察深度和《规范》之间的关系。《规范》将除险加固工程地质勘察分为安全鉴定和初步设计两个阶段,对于地勘工作,这两个阶段存在合二为一的条件,当第一阶段工作还留下尾巴或尚存在技术问题的论证缺实际资料时,第二阶段应予以补充。

《意见》中“根据前期试验资料结合工程类比提出地质建议参数”的提法,是鉴于许多小型水库工程缺少试验资料的现实条件,更需要有经验的地质师根据工程实际结合工程类比去把握,特别应注意工程类比的条件,谨慎地提出缺少试验资料条件下的地质建议参数。

3加强工程地质分析,强调勘察的针对性

工程地质分析是工程地质勘察的灵魂,针对病险工程的病因分析,特别是与地质有关的病因要全面深入地分析之后,才可能有的放矢地去开展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去布置并实施必要的地质勘探,实现明确的勘察目标,获得有意义的勘察资料。

我们强调针对性,是针对工程存在什么问题就重点勘察什么问题,没有问题的就不必全面勘察。对已经出现了险情或可能存在隐患的部位(某一段坝基、存在质疑的建筑物地基、影响工程安全的岸坡等)实施重点勘察,包括查明这些部位的工程地质条件,界定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分析评价问题的性质和对工程安全的影响程度,提出地质建议参数和处理措施的建议等等;其余未出现险情不存在隐患的部位不必全面勘察。

4坚持“允许渗漏但不允许渗透破坏”的原则

许多病险水库工程的主要“病险”之一是渗漏,防渗就成为“除险”措施的首选,其实渗漏有一个发展过程,到了极端状态将产生渗透破坏,没有发展到这个极端状态之前,只能说存在隐患,但工程仍然是相对安全的!因此,我们说渗漏是产生渗透破坏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我们要做的是将渗漏控制在一个工程安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工程就是安全的。“允许渗漏但不允许渗透破坏”应该成为除险加固工程处理的基本原则。一见渗漏就防渗的做法,其技术理由并不充分。

5坝基渗漏的勘察与评价

坝基渗漏问题的勘察,首先应对坝基按问题分段分类,分出有问题坝基段和没有问题坝基段;其次是针对有问题坝基段实施重点勘察,在垂直方向上还应分出覆盖层渗漏、基岩渗漏和接触带渗漏,查明渗漏区岩土体的透水性质和相对不透水边界,分析渗漏原因,估算渗漏量,评价产生渗透破坏的可能性;最后应根据渗漏性质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不存在渗透破坏和渗漏量在允许范围之内的,可建议简化处理或不予处理。

坝肩渗漏问题的评价较为复杂。一见下游坝脚岸坡区漏水即判定为坝肩绕渗,实际上理由并不充分。因为坝肩下游区漏水可能是库水绕渗,也可能是岸坡山体地下水的出溢,也可能是这两部分水的组合,属于“疑似”绕坝渗漏问题。此类问题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库水位、降雨量和渗漏量之间的观测资料,结合岸坡地形地质条件认真分析论证后才可以较为准确地得出结论;当这些资料并不充分仅为“疑似”时,应重点补充勘察予以论证,渗漏较轻微的也可按今后运行管理加强观测以观后效的原则考虑。坝肩渗漏还需要明确回答的问题是,渗漏对坝肩岩体稳定的影响。处理措施的建议可以是防渗,也可以是排水,也可以是二者的组合。

6坝体质量检测

《意见》对坝体质量的检测有明确表述:宜分类进行,存在坝坡稳定问题的应针对“问题”区取原状样进行室内物理力学试验;存在渗漏问题的应针对渗漏区取原状样进行室内渗透系数测试。以上试验资料还应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工程类比,提出坝体土物理力学建议参数和相应渗漏区坝体土的渗透系数建议值,供设计选用。不存在以上稳定问题和渗漏问题的坝体区不必全面取样试验。

《意见》中这段文字仍然强调的是“有病即查无病不乱查”的原则,宣扬的是无病推论的工程理念,即只要大坝运行数十年来未发现位移、裂缝、塌陷等损伤现象,大坝就是安全的,起码也是基本安全的。

大多数除险加固工程对均质土坝坝体都进行了注水试验,以测定填筑土体的渗透系数。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注水试验规程》(SL345-2007)(以下简称《规程》)的表述,注水试验有两种方法,即试坑注水试验和钻孔注水试验[4]。认真研究这两种方法的适用条件和限制条件可以发现,均不适合于小型水库均质土坝坝体渗透系数的测试。不适用的最基本理由是边界条件相差太大,《规程》中的边界条件是半无限空间地质体和水平地下水位,而坝体是一孤立的人工填筑体且浸润线(面)是倾斜的。因此《意见》建议对坝体取原状样进行室内渗透系数的测试,并根据工程实际提出地质建议参数,以此作为除险加固工程设计依据。

7其他问题

泄洪建筑物主要是冲刷水流导致冲刷区岩土体失稳问题。地质上一是要作出溢洪道边坡稳定问题的地质评价;二是要预测泄洪水流对周围地质环境的改变所带来的次生环境地质问题;三是应建议防冲刷护坡工程措施。小型水库工程的放水建筑物多为小尺寸下卧式涵管,多数埋置于坝体中。这种建筑物一旦受损漏水,可能会导致建筑物与坝体之间的接触冲刷破坏,需要具体分析判定。

8结语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地质勘察,我们应抛弃以查“条件”为主的常规工程勘察思路,树立以查“问题”为主的求实思想;对于渗漏问题的评价和处理,需要结合具体工程实际,坚持“允许渗漏但不允许渗透破坏”的基本原则;对于规程规范,应注意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准确把握。

参考文献:

水利工程建设存在问题和建议范文5

从目前看来,我国政府制定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行业相关方面的文件和规章制度,指明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正确的发展道路,但是,这些文件和规章制度难免会存在一些有待处理和完善的不足之处。更确切地说,我国政府出台的多大部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行业文件和规章制度很少涉及中小型水利工程方面,服务对象更倾向于为大中型水利工程。毫无疑问,中小型水利工程和大中型水利工程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诚然,相当一部分政府出台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的规定并非完全适用于中小型水利工程。与大中型水利工程相比,中小型水利工程不管是财力、人力、物力上都处于劣势。从基本上说,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的过程中,过于强调严格依据大中型水利工程的要求和标准,明显与实际相脱离,甚至没有完成的可能性。有鉴于此,为了能够科学、合理地管理和监督中小型水利工程,建立健全与其相应的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实践性。在实践中,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在现有的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的检测方法和相应的标准,缺少制定责任处理、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等关键环节的处理方案。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不断制定和完善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才能确保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相关建议

在对我国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误区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之后,接下来,提出了一系列颇有成效的建议,希望能够对浅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实践工作提供十分有益的参考。2.1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一般来说,能否顺利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质量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高低。值得肯定的是,理论知识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等等是质量监督人员综合素质的主要体现。另外,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的差错,我们应该采用一定的方式,促使质量监督人员去主动了解和掌握水利工程建设相关方面的政策、法律,熟悉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不断增强质量监督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更进一步说,水利工作质量监督人员应该努力掌握较为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方法,不断强化的法律法规意识、服务意识和学习意识等等。2.2加强工程开工前的质量监督工作通常来说,在水利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相关方面的工作人员应该通过合理地渠道,定期监督检查、评定水利工程实施阶段的质量状况。但是,在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在水利工程开工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着不足之处,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有鉴于此,有关方面的领导应该大幅度提升对水利工程开工前的质量监督工作的关注度。更确切地说,我们应该尽可能熟悉水利工程的招标文件中技术方面的明确规定,认真做好水利工程的初步设计。与此同时,在水利工程开始动工之前,为了能够更加详尽地解释和说明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方面的问题,为了能够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有效方法,我们应该召集相关方面的工作人员参加质量监督会议,博采众长,群策群力,共同探讨和商量解决策略。2.3规范和整顿水利工程建设的秩序不断强化和完善市场清出和准入制度势在必行。一旦发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行业出现相应的违纪违法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对其进行严格惩处。这些违法行为包括:不具备一定的资质,无证监理、无证进行水利工程设计、无证施工等等。与此同时,为了最大程度地避免有关单位在利益驱动下,违规采用质量不合格的设备或原材料,我们应该考虑实践情况,科学、合理地管理和监督水利工程的设备或原材料,绝不允许在工程建设场地出现质量不合格的设备或原材料。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断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执法能力建设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更新观念,树立现代化、全方位质量观,应该引起有关方面领导的高度重视。

3结束语

水利工程建设存在问题和建议范文6

《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目标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在持续巩固已建工程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全面解决2.98亿农村人口和11.4万所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全国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左右。

有关方面对此解读说,中国饮水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农村地区,而水利部和卫生部近期的工作重点是解决中西部贫困地区农民有水吃的问题,并且要分地区、分层次采取不同的投资政策和解决办法;远期工作则是以提高中西部农村生活用水的质量和供水的保证率、普及和发展农村自来水为主。

对如何完成这一任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明确的原则性规定:

一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优先解决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的水质问题、涉水重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

二要规模发展,注重实效。有条件的地区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分散式供水或分质供水。

三要防治结合,确保水质。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完善水质检测与监测制度。

四要建管并重,促进节水。建立健全县级供水技术服务体系。积极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节水政策和措施,促进节约用水。

五要坚持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由地方政府负总责,中央给予指导和资金支持,群众投入以投工投劳为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这些要求和规定无疑是针对已经实施的农村饮水工程,结合实践经验提出的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

记者从西部某省了解到,该省“十一五”期间在大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在审计和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中发现了一些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譬如,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设计质量偏低,实施过程中变更内容较多;项目申报不规范,规划外项目比例过高;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管理“四制”;建后管护措施、责任落实不够;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影响项目实施;水源地保护意识不强;水质化验、检测措施不到位,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应急供水能力不强。

举一反三,这些问题不仅在这个省存在,可能在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也是农村饮水安全步入良性运行不得不尽快解决的重点所在。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2008年在对《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后指出,存在于很多乡镇的一个普遍现象就是,已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困难。由于工程水费收入少,不足以支付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难以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水利部有关方面也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部分工程管理主体不落实,管理责任不明确;缺少专业管理人员,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不完善;水价不能完全覆盖运行成本,水厂自身财务状况差;水质检验和监测工作薄弱等。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管理体制和政策方面的原因,也有工程规划设计和机构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原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对此,近期水利部再次强调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水利部提出,到2013年解决原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到2015年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供水方式,优先考虑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鼓励发展集中供水工程,切实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工作,力争到2020年农村集中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到85%。落实工程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强工程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长效、良性运行。

如何使点多面广的饮水安全工程发挥最大效益?这些涉及怎么建、怎么管、怎么用的问题。

首先要解决好两个积极性的问题。当前,随着国家支持力度的加大,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速。与此相比,也存在基层积极性如何发挥的问题。水利部有关部门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当前,农村社会结构、农业发展方式和经营形式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农村大量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的多是妇女、儿童、老人,组织发动群众兴修水利十分困难。同时,农民收入结构发生显著变化,非农收入比重明显上升,农业比较效益低,一些地方农民参与兴修水利的积极性不高,农田水利投入政策、组织方式、管理模式都面临新的挑战。这些挑战同样存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中。

其次,要创新投入机制,拓宽投资渠道。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各地在利用好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同时,如何结合实际需要调整本级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本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也是一个值得探索和创新的课题。大力支持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就是把真金白银用在群众最迫切、最需要的实事好事上。但要防止将地方投资任务转嫁给农民,增加农民负担。要探索调动和保护受益群众投资投劳积极性,用市场办法解决投融资问题。因此,各级政府要认真思索,解放思想、强化观念、广辟财源。陕西洋县就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凡县内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必须计提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原则上自筹自用。通过建立维修基金制度,达到“以水养水”、略有节余、良性循环的目标。

再次,国家政策如何落实到位的问题。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提出了五个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说:“支持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运营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在结构性减税、强农惠农大背景下出台的新举措,对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据初步测算,‘十二五’期间实施上述政策预计将减税约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