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范例6篇

电力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电力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范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等八部局《XX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以下简称“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我市“三电”设施安全,XX市综治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场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关系国计民生。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把“三电”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由XXX同志任组长,XXX同志任副组长的XX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综治办主任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局、XX电业局、市电力公司、市电信公司、XX移动公司和XX联通公司等单位各抽一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在市委政法委会议室集中办公。由XX电业局、市电力公司、市电信公司、XX移动公司、XX联通公司、万源网通公司、XX铁通公司、市广播电视局八家单位各出资4000元,共计320__元,为集中统一办公提供经费保障。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为切实履行职责,相关职能部门层层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促使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制定了本部门关于保护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

四是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三电”专项斗争,破获一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重大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坚决遏制“三电”案件的高发势头;严格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清理取缔一批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8月21日,XX市“三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市公安局召开了关于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联席会议。随后,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局、XX电业局、市电力公司、市电信公司、XX移动公司和XX联通公司等成员单位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并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工作方案。

9月5日,全省“三电”专项斗争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市公安局会议室召开。针对省公安厅副厅长XXX、省综治委主任XX和达州市领导的讲话精神,市委常委、副市长、综治委主任XXX,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XX就贯彻落实讲话精神讲了很好的指导性意见。

9月11日,“三电”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在市委政法委会议室召开。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XX要求各成员单位在市综治委的统一领导下,扎实深入地开展整治工作,全力掀起整治斗争新高潮。

8月20日,《XX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工作准备阶段(8月10日前)。具体要求各地各部门制定完善宣传、打击、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等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摸排各种问题,确定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

(二)集中整治和破案打击阶段(8月10日至11月底)。各地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强化措施,攻坚克难,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

(三)阶段性总结考核阶段(12月)。各地各部门对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对本地“三电”专项斗争进行检查考核,巩固整治成果。市综治委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考核。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贯穿专项斗争全过

程)。市综治委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认真总结工作成绩,逐步构建起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协同作战

一是突出重点问题。综治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协调督导各地各部门对“三电”设施及周边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逐级逐一梳理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重点问题,明确主攻方向。公安机关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的调查研究,摸排从事此类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建立此类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加强对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管控工作,严密防范、精确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对“三电”设施周边及沿线的出租房、闲置房的治安管理,将“三电”设施经常遭到破坏的地区、无照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站点、小熔炉、小冶炼厂确立为重点整治区域,必要时实行挂牌整治,派驻工作组靠前指导,坚决扭转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问题突出以及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泛滥的混乱局面。

二是进行重点整治。公安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严打”主力军的作用,持续加大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全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堵控、快侦快破、快速审判。特别是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均逐一落实侦办责任,迅速组织精兵强将,攻坚克难,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确保辖区和谐稳定。对破获的案件,要循线追查,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打掉非法收赃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上网全力追缉抓捕。自“三电”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市警方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已破案6起,其中电力案件3起,电信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三是形成整治合力。市综治理委充分协调指导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经委、市国资办、市工商局、市广播局、电信局、电业局、电力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分工明确、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市公安局是打击整治行动的主力军,政法各部门积极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刑事司法中的问题,对涉及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刑事案件依法快诉快审快判。市工商局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明知是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按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各地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适时组织开展区域联合会战,建立区域办案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四、健全机制,防控先行

一是加强巡逻防护。由综治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在重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线路(台站)组建群防群治护线队伍,切实加强对案件多发线路、地段、时段的日常巡逻防护工作。

二是强化企地共建。充分发挥农村村级“两委会”、警务室、治安巡逻队、治保会、居(家)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大对“三电”线路设施的保护力度。

三是加强日常巡检。有关单位大力加强对“三电”设施的日常巡检,及时收集、提供各种违法侵害的犯罪证据和损害评估,为及时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准确定罪量刑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提高防范能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企业事业单位要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建立落实企业专业巡护岗位责任制、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加强重要部位保护,提高防范能力。在重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线路(站点)和案件易发路线、地段配备必要的防控设施,加大物防、技防投入。

五是健全防范机制。市综治委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进一步明确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适用法律问题,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牵头协调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企业事业单位,建立“三电”群防群治护线经费保障机制,制定护线队伍人员、经费管理制度和办法,在全市建立专群结合的“三电”设施巡护队伍,大力组织基层单位开展包括“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在内的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构建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长效机制。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XX电视讲话,动员全民参与“三电”专项整治行动。由移动、联通公司向全市人民群发短信息2万条。编发《万源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发放至各地各部门。公开公安、工商、电力、电信、广电等部门的举报电话、互联网信箱、手机短信平台,制定出台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市广播电视局制作专题节目4期,采播相关新闻21条,深度报道典型案例1件,制作电视字幕22条,电视公告1次,宣传“三电”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和“三电”专项斗争成果,营造声势,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各地各部门围绕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宣传方案,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展开宣传,造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由综治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每周星期四下午召开工作联系会,收集汇总意见,互通有无,畅通信息,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形成整治的强大合力。市“三电”整治办公室负责编发快报,在大巴山传媒、党政网上开辟宣传专栏,上传新闻稿件等,对各地战果、发案情况、建立长效机制情况逐月进行 通报。组织发动宣传车辆21台次,宣传人员5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__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400多条,悬挂“三电”专项行动宣传标语24幅。以上措施的实施,有力地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造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从而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六、严格考核,逗硬奖惩

电力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范文2

关键词:工程监理;箱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分析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在前期安全监理实施工作中,监理部应由总监根据城市高架工程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写安全监理规划。对工程进行危险源分析,汇总后要求施工项目部编写相关的危险源清单及应急预案,报监理审核。然后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类专项施工方案等开工前安全资料。同时组织专监编写相关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如主体结构箱梁施工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模板和支架)、大型吊装设备施工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书面交底。主要内容有:

1. 审核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2. 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督促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理应重点审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做到相关证书与人员及身份证相符,特别要注意证书的年审时间。

3.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4. 审核施工项目部工程安全防护措施使用费计划及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情况。

5. 审核施工项目部进场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要求其提供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6. 督促施工项目部在开工前做好对进场民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7. 审核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8.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工核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对“五小”设施的检查、对施工单位安全台帐的检查、对民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等。未通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开工核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

上述工作是工程前期的监理准备工作,也是后续工程实施监理安全管理的依据。

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在巡视、验收和旁站工作时,进行现场落实,努力保持工程施工安全在可控状态,并认真在监理日志中做好记录。主要工作内容有:

1.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工程建设的五大要素即人、机、物料、方法、环境进行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冒险性、盲目性、随意性及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项目部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项目部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在通知建设单位后,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2. 根据危险源清单,每月应组织全面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

3. 如实、全面记录安全监理台帐,主要有:(1)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登记台帐;(2) 安全教育培训台账,监督施工项目部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情况; (3) 安全会议台帐,应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并附签到表; (4)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5)安全监理日志及各类安全监理检查表。

4. 对在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项目部应每月填报《在监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汇总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汇总表》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监理项目部印章。每天巡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作业情况,并按规范要求进行监理旁站。

5.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经过审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或者变更时,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原程序重新办理内部编制、审核、批准和报监理审核手续(须专家论证的应重新组织论证)。

6.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害,工程施工的险兆、险情等,总监、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立即向监理公司报告,一般事故1小时内,情况紧急应立即报告。同时总监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各类事故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工程完工后,监理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将平时收集到的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并装订,立卷归档。 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网络(含联络表);安全监理大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记录;安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分析报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它安全管理资料。

三、高架施工中易发生的具体 安全问题:

1、灌注桩:施工机械未经过检测报验(表A3.1.4) 、销钉无卡子、钢丝绳破损、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2、承台:挖机机械报验、临边防护、基坑防护(如是否放坡、是否有塌方危险)、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3、立柱:脚手架方案报验、脚手架是否按方案搭设、临边防护、高处作业、防坠落、防失稳、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4、箱梁:支架方案报验、支架是否按方案搭设(注意支座、顶撑、螺杆、碗扣及杆件间距和规格)、高处作业、临边防护、防坠落、防失稳、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5、防撞墙:施工方案报验、施工是否按方案实施、高处作业、临边防护、防坠落、防吊篮失稳、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6、冬雨季施工:冬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报验、施工是否按方案实施、高处作业是否符合要求、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是否落实。。

7、文明施工:场地围墙和道路是否按方案实施、加工区和生产区是否按施工方案实施、文明施工标示和标牌是否实施、现场作业人员着装是否符合要求。

电力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范文3

通过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使我市电力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危险源辨识、分析、监控长效机制,提升我市电力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我市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市电力行业扎实有效地深入开展,成立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全市电力行业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电力行业专项整治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专项整治主要是对全市供电企业、发电企业(含企业自备电厂)和电力建设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全面检查。

(一)是否按照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制定了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单位及所属企业的安全机制、规章制度、人身、设备、环境、交通、消防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否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层面的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是否到位。

(三)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要生产环节、重大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负责人。

(四)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有关执照,有关执照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提取了安全费用;是否分级交纳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资质,各类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五)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制定了监控措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是否得到落实;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是否落实了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六)安全生产重要设施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检验是否到位;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建立了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是否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进行有效排查和治理。

(七)生物质能发电企业储料场是否建立防控体系,重点检查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充足,隔离和疏散通道是否合理,禁止烟火、安全疏散等指示标志是否清晰醒目,应急照明及用电、用气、用油等管理以及现场监察制度是否得到落实。

(八)发电企业储灰场是否按规定编制年度排放计划,排洪设施、排渗设施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周边是否存在居民、铁路、公路、水源地,是否进行了监控和治理;是否对安全设计与建设施工、相关建设工程核准或审批以及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

(九)电力建设企业是否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电力行业工程建设标准有关条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对各参建单位以及转包、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否规范;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审查是否严格;是否对以坍塌、高处坠落、火灾、施工机械和压力容器设备事故等为重点的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治理。

(十)电力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安全措施“三同时”手续,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和验收;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现象;生产系统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做到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期限、资金、监督“五落实”,对无法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防范和监控措施并制定了相应应急处置预案。

四、专项整治时间和方式

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安排,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为期一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部署排查阶段

各电力企业要通过召开会议、通知等形式,使企业内各部门及广大职工都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要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全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安排部署工作。要对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按照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以现场作业安全、建设施工安全、发电厂储灰场安全、输变电设施安全、应急管理等为重点,自查本单位在人身、设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可针对不同排查对象和不同设施、设备采取专家排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季节性工作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同时各电力企业要将自查自整情况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督查整治阶段

各电力企业要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按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分别建立台账资料,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确保按期整改到位。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电力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工作组对各电力企业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各电力企业在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全面整改的基础上,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和不足,组织“回头看”和再检查工作,逐步建立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电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电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工作要求,把“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与“三个突出”、“三个加强”有机结合起来,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以解决行业突出问题为落脚点,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分专题、分阶段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突出预防为主,严格落实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电力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的原则,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员,进一步细化、量化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和整治目标,落实整治责任。

电力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范文4

关键词: 活动开展 现场文明 安全施工 继续开展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333省道兴化段改扩建工程施工5标路线起于231省道终点至兴化高邮界,标段全长6.7km。其中南官河大桥上跨现状Ⅴ级航道南官河河道,规划为Ⅲ航道,桥梁中心桩号为K42+024.3,跨径布置为:9×30+54+90+54+8×30m;主桥为上部结构采用(54+90+54)m变截面预应力砼连续箱梁,引桥上部采用30m装配式预应力砼连续箱梁,全长715.2米,桥梁下部结构为直立式墩、柱式墩,肋板式台及钻孔灌注桩基础。

我S333XH-SG5标项目部根据指挥部《关于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指示精神要求,结合本标段实际情况,开展了“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编制《“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积极组织各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在活动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理念,确保了我标“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公司对此次活动非常重视,给予全力支持。项目部强化“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各部门、施工队长为成员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负责落实施工队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工作,项目总工负责各专项方案的编写、实施专职安全员负责各专项方案的落实,小组各个成员负责具体落实“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各项内容。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驻地、项目部、施工队生活区进行专项检查,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针对性的部署和改进。各级部门签订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将平安创建责任制落到每一个班组和每一个工人。

三、强化教育、广泛宣传“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1、加强宣传

针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动态发展的特点,项目部采取各种方式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加大建设“平安工地”的宣传力度。一是现场宣传。在施工现场挂设宣传横幅26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标志标牌90幅、开辟宣传栏1个,并对宣传横幅、宣传栏内容和形式做出了严格要求。在工人上下班路段悬挂张贴各式标语标牌。二会议宣传教育。每周项目部工地例会都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有关文件、方案等资料传达到每个施工班组,让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都清楚的知道“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内容、意义,增强全员的创建“平安工地”思想意识;

2、全面落实安全教育。

针对施工人员培训经常遇到的“课上听课下忘”的问题,我部根据工地实际,专职安全员将安全教育中的重点、难点,操作实践部分搬到施工现场,利用上班前的时间,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教育。项目部还建立了相应的激励机制,对在施工中表现优秀的班组和职工将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照要求操作的职工,将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同时根据现场作业检查情况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加强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制度建设

项目部建立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所有人员的安全职责、管理目标,形成了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模式。项目部依据《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标段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风险告知制度等安全规章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等制度。确保了工程施工安全。

五、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项目部安全科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科室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安全检查以平时巡检为主,专项检查为辅(每月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定时定人整改消除,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账。

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进行全面复查。由项目部机电班长牵头,全面提高各级电工的临时用电管理能力、水平,从总配电箱开始一级一级配电箱开始查找,确保每条用电线路的安全可靠,建立安全巡查记录和档案,同时购买更换老旧的三级箱、末端箱,确保每箱、每级皆符合《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指南》的要求,我部共对临时用电进行了二次大规模的整改行动,目前全线临时用电基本符合要求。

六、内业资料整理

内业资料整理也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作,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对内业资料中的各项不同的内容进行分类归档,按照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档案,共设12大类、几十余种安全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并附图像资料。

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加强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项目部在各施工队、搅拌站配备了节能低耗供配电设施,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对施工区、生活区进行统一消防规划,按标准配备了消防器材。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了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制度。定期培训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季为现场施工人员发放工作服、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按月为特种作业人员发放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现场搭设钢筋加工棚、高空作业操作平台、安全通道楼梯,便桥陡坡处、基坑开挖处、盖板涵围堰处等临边位置搭设钢管栏杆和安全网,进行临边防护。

我标段在主要交叉路口都安装规范化的安全标志、标牌,231省道、233省道段通行路段都设置限速标志标牌、减速带和振荡带为安全行车提供保障。

主墩和水上作业时设置钢管栏杆和安全网,同时配备救生圈和救生衣。在航道位置处设置防撞墩和航道标志标牌,为航道安全提供保障。

钢便桥上下游河道设置航道提醒标志、在钢便桥上设置航道安全行驶标志、标牌。钢便桥设置限载和限速标志等,确保安全。

项目部根据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和面临的特殊困难、问题,制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八、结束语

根据活动步骤及333省道建设的实际,结合上级部门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要求,认真学习其他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经验,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我S333XH-SG5标推广应用。

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各部门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继续开展和落实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质量,达到预期目的。对于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大力推广,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努力推进 “平安工地”建设进程,打造一流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关于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电力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范文5

充分发挥各级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联络员的基础性作用,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健全县(区)、乡(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层层考核机制;与林业、园林部门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的退耕还林、苗圃、生态林、绿色长廊建设、行道景观树与电力设施妨碍的处理机制;与司法部门建立对接工作机制,为审判电磁环境类民事案件提供科学依据;与国土部门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土地使用纳入巡查范围;深化与安全监管部门建立的电力设施保护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列入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项目,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本级政府难以消除的隐患报上级政府挂牌督办。

二、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各乡镇、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

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内容,制定具体考评方法、考评细则;将电力设施外破、盗窃易发重点区域纳入乡镇治安联防队巡逻执勤范围。

三、进一步推进电力行政许可工作,实现与项目规划、建设施工许可阶段的联合审批

与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委、规划局、供电公司进行常态化对接,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设工程施工作业许可证、电力行政许可证的办理实行联合审批。

四、逐步开展电力行政处罚工作,提高电力行政执法的威信和震慑力

对大型机械作业、道路施工、违章建房、线下违章植树等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力设施,采用破坏计量装置、绕越电能计量装置用电、在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等盗窃电能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使违法当事人得到应有的惩戒和教育;进一步规范立案、现场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案卷制作程序,细化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切实提高电力行政执法人员执行、适用法律的水平;通过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加强执法队伍锻炼,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业务素质。

五、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

1、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已种植的树、竹及保护区外种植的树、竹等高杆植物已接近带电导线或近期生长可能接近导线,导致安全距离不足,可能引发放电短路跳闸的安全隐患。按照“先后原则”处理林木与电力设施相互妨碍问题。督促供电企业发挥护线的主体责任,确保专业人员巡视到位,加强对树木生长周期的了解和把握,及时清障。

2、进一步夯实电力设施安全基础。供电公司根据电力线路跨越鱼塘“一处一档”档案,制定对跨越鱼塘的 10kV 线路进行绝缘化改造工作计划。

3、开展电能保护专项治理工作。查处一批盗窃电能的行为;整治一批窃电场所和窃电用户,重点整治餐饮、网吧等商业性用电场所和化工、冶金、水泥等中小型高耗能企业;破获一批盗窃电能重大案件,使盗窃电能违法犯罪发案率显著下降,用电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4、开展废品回收站(点)专项治理工作。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联合开展废品回收站点收购非法或不明来源的电线或其他电力设施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废品回收站(点)建设和管理,严格行业执法,坚决取缔违法经营,严厉打击偷盗、销赃、收购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宣传工作

电力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治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三违"行为为重点,以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源头治本,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法制、体制和机制建设;强化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改善建设项目安全投入保障条件,探索建立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等重、特大事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在*年的基础上下降2%的目标。

三、深化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工作方式和职责分工

(一)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

深化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是:以预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铁路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电力工程建设的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坍塌事故包括深基坑坍塌、边坡坍塌、脚手架坍塌、高宽棚架坍塌、塔吊使用和装卸坍塌、隧道冒顶坍塌等;高处坠落包括临边、洞口坠落、脚手架坠落、工作台坠落、吊篮、升降机坠落、悬索高空坠落等。其中: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以房屋建筑为主,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村镇建设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2.铁路工程建设:以新建、改建铁路为主,重点是西南地区地质条件复杂的铁路工程建设,特别是长大隧道和高架桥梁工程项目,以及既有线路的重点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3.公路工程建设:以新建、改建高速公路为主,重点是山区地质条件复杂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特别是长大隧道和高架桥梁工程项目。以及农村公路建设中的桥梁、隧道、高边坡等工程项目。

4.水利工程建设:以新建、在建水利工程为主,重点是小水电工程建设项目。

5.电力工程建设:包括列入国家、地方计划内的火电、水电和核电建设项目。重点是大、中型水电建设工程,尤其是地质条件复杂的水电建设工程。

上述未涵盖的内容,由有关部门及单位根据其施工特点进行细化。

(二)深化专项整治的工作方式和职责分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国务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级安全监管局,下同)支持、配合、指导和督促地方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包括中央建筑企业具体落实。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以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2.交通部: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建设工程中,以高速公路长大隧道、高架桥梁为主,预防隧道坍塌、突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以及模板支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3.铁道部:负责组织实施铁路建设工程中,以长大隧道、高架桥梁和铁路铺架为主,预防坍塌、高处坠落、隧道突水突泥以及瓦斯爆炸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4.水利部: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中,以小水电工程为主,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5.电监会:负责组织实施电力工程建设中,以预防坍塌(特别是高宽棚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6.中央建筑企业:结合所承担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负责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7.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支持、配合、指导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实施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方案和有关具体实施意见,督促、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和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进度安排

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部署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中旬,国务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央建筑企业应根据本行业(或部门)和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年深化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应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以及地方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也应制定相应的监督、指导实施方案。

实施阶段:4月中旬~9月份,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要将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到本行业(或部门)、企业所有的建设工程,直至最基层单元--项目部(作业队),并按要求开展隐患和"三违"行为自查及整改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支持、配合地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工作动态,加强检查和指导。

检查阶段:10月~11月上旬,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中央建筑企业总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组织开展督查和抽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适时组织联合督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并严肃处理。

总结阶段:11月上旬~12月份,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对已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

五、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依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各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特别是要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探索建立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制,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安全监管,加强政府对村镇建设安全和农村公路建设安全的监督、指导和服务;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严肃安全责任追究,提高政府安全监管绩效。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是建筑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和落实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法定安全责任,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二)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推进源头政策治本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要全面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基础规范化管理,建立机构,配足人员,落实责任,特别是要加强村镇建设安全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及工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使用、管理等经济政策的各项具体措施,并落实到建设、施工等责任主体上,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要完善应急机制,加强重大风险的防范,提高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三)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力度。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市场的安全管理和监控;要完善各项制度,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一律不得进入建筑市场参与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对不符合或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或暂扣、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要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施工、习惯性违章和"三违"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建筑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力度。要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管理和施工作业、防范事故灾难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国务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应成立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小组要定期汇总情况,分析研究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支持、配合、协调地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有关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力攻坚。国务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要依据本行业(企业)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应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又要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不能以日常工作代替专项整治。要在落实工作责任、难点攻坚上下功夫,真正把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抓深、做实、做细,务求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为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国务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要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抽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在深化专项整治期间,及时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地方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属地)的联系,了解和掌握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情况,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