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范例6篇

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范文1

项目分包合同范文一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明确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范围和要求:泗洪县朱湖镇吴湾世纪新城9#、10#、15#、16#、17#、18#楼。主体结构作业内外粉刷、砖砖砌体、室内地坪、室外散水坡、屋面瓦等所有瓦工工程。包清工。

2、施工现场的室内杂物和建筑垃圾的清理。

3、注重下脚料、半截砖的利用,坚决不留隔夜砂浆。

4、在施工期间,班长不经同意不得离开现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5、按项目部施工进度日程安排,及时完成任凭。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自己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消除事故隐患,人为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

7、承包坐及结算方式:本工程承包单价为105.00元每平方米,承包面积按图纸面积决算,车库层面积满算。标三层浇板结束,10日内付总价款的25%,主体封顶10日内,付总价款的45%;内外粉刷结束10日内,付至总价款的85%(不含楼层地坪,但要清理干净);主体验收结束10日内付至总价款的95%,余下的5%三月内付清。

8、双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履行结束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项目分包合同范文二发包人:

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与项目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双方就项目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项目分包双方协议如下:

工程名称:香山国际游艇会外港池护岸灌注桩表面衬砌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厦门市会展中心北侧,香山南侧

工程工期:从生效日期起贰个月内完成

工程分包范围:

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安装及拆除,混泥土浇灌及沙包围护堵塞(外港池护岸灌注桩表面衬砌施工后必须保证现浮桥安装的安全间距,否则承包人承担衬砌凿除)包括施工图纸虽未明确但按有关规范或预算定额中已包含的工程内容。发包人根据需要调整承包范围中的单项内容或增列本工程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时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分包方式:

按本合同约定范围(包人工费)

工程质量:

如有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返工、延期、材料浪费由分包人承担责任,不得有异议。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分包单价:

按实际每米计算,820元/米,有超高4.2米以上按平方米计算,205元/平方米。

付款方式:

1、 分包人在进场施工顺利后付预付款20万(贰拾万元整);

2、 按200米付80%,验收合格后付20%,可按实际情况预支生活费。

分包责任:

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因自身问题造成工程延期损失由分包人负责,不得有异议

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进行施工,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分包人必须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技术人员进驻工地现场,安排控制,检查及协调本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分包人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分包人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项目发包人提供或租赁给项目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

分包人:

协议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分包合同范文三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劳务合同,共同遵循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工程名称、地点

二、 承包方式:包清工

三、 承包内容:内墙抹灰(包括润墙、摔浆)

四、 工程价款:单位价格 元/m2,阳台 个或元/m2.总价计大写 元,小写 元。

五、 结算方式:墙的内门、窗、洞口、按双面计算面积,外窗和阳台洞口不扣除、柱子按展开面积计算,卫生间洗刷间及伙房间的瓷瓦底子墙面与房间墙面价格一样。

六、 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分层付款至95% ,楼梯间抹灰前甲方付乙方的所有分项人工费。

七、 工程工期:分包单项工程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流程工作面不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因资金不及时,天气变化,停电,停料顺延工期。

八、 质量要求:乙方承包的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按当地质检部门以及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施工,出现单项工程质量事故,返工或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 施工安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参与施工的作业人员,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生产事项,不违章操作,因不听从指挥,违章操作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分项工程完成15天内甲方必须与乙方进行工程结算,并且出具工程结算单,否则,本合同第四款所显示的总价款就起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分包合同范文2

安全分包合同范文一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分包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同劳务合同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条款)为加强劳务分包工程中安全生产管理,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管理条例》,经甲、乙双方协议,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合同。

一、安全生产指标:

1、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合格。

2、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减少轻伤事故,年负伤频率不超过3‰。

3、杜绝重大设备、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和一千元以上的生产性责任事故。

二、安全生产责任:

1、本着“谁管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作业中,甲、乙双方要遵循国家、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制度,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教。

2、分部分项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是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安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和人员体质状况,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严重贫血、近视眼、四肢伤残、不满18岁的未成年工不准进场作业。

3、职工入场,由乙方组织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甲方的施工方案和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经检查执行情况。

4、安全监督。乙方在进场前必须确定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进场职工在50人以上的,要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不满50人的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是责任心强,能胜任,秉公执法,安全资格证书齐全。

5、施工现场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乙方非专业操作人员,一律不准动用。施工现场的焊工、电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属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上岗条件,持有效的资格作业证。

6、乙方要搞好每天的班前安全活动,并作好记录。要坚持使用安全“三宝”,爱护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主管工长同意,基础的沟、坑、槽围栏盖板,“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安全装置及标志牌等不准拆除和损坏。

7、乙方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板)、防护设施、安全设施和自身使用的工具,电气设备等,发现有隐患应及时报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经整改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乙方不得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 乙方每周组织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检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将事故消除在萌芽中。对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彻底,并视态度和情节,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

9、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作业中,乙方的施工管理人员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严禁违章指挥,工人严禁拼体力,拼设备,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管理人员有违章指挥的行为,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有权越级报告。

10、乙方施工所造成的包装物品、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打扫、清理,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和统一处理。

11、乙方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工作牌,接受甲方门卫的检查,所有身带入场的施工工具、材料、机械设备、电缆电线等必须在门卫登记,方可进场。出场时,必须凭项目部开具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12、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工长和甲方报告。按照国务院令 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报告、调查、处理要求执行,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制定事故再度发生的防范措施。

13、乙方施工现场人员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规定处理善后工作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行生效。

甲方(盖公章) 签证人(签字)

乙方(盖公章) 签证人(签字)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分包合同范文二甲方:

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分包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2、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三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双方分包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3、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乙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4、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5、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6、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7、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

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8、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9、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伤亡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

2、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企业安全资格证明资料。

3、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至少1人),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乙方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上岗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没有持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6、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存底。

8、乙方在安排工人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9、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班组周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10、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1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xx)要求正确用电。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

13、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14、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5、乙方施工作业人员有变动的,须及时进行新工人入场教育,并将教育和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

第五条 法律条款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六条 争议

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第七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乙方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必须如实填写完整):

1、安全管理网络图(可增加附页):

2、人员配备情况:

3、专(兼)职安全员名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分包合同范文三一、 项目经济承包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分解(月指标)

1. 承包方必须杜绝施工中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保证月轻伤频率〈0.3‰。

2. 承包方确保每月施工中各部门安全检查和评价达优良等级。

3. 确保每月文明施工检查、评价达到优良,确保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二、 奖惩办法

1、 奖励办法

1) 按每月检查考核确保安全无事故、无安全隐患,实现文明施工时,奖励栋号负责人200元,奖励班子其他成员100元。

2) 对消防和安全文明施工作出特殊贡献的奖励200元。

2、 惩罚办法

(1)施工生产缺少防护设施、存在事故隐患

1) 对随意拆毁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工的责任者以及不采取处罚措施的项目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2)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检查出的隐患,且接到《停工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对栋号负责人罚款300元;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对栋号安全负责人罚款100元;

3) 对现场有毒有害产品无防护措施的,对栋号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2) 现场管理及检查

1) 对施工现场吸烟、不戴安全帽、电气和机械操作人员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高处作业临边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不及时制止和采取纠正措施的,栋号负责人罚款100元,其他管理人员罚款50元。

2) 对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文明施工的,罚工地栋号负责人200元。

3) 项目部、监理综合检查或社会各级部门检查中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优良等级时,对分包项目经理处以500元罚款。

4) 每月文明施工检查和评比达不到优良标准时,罚分包项目经理300元,其他项目班子管理人员100元。

(3)工伤事故

1) 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罚分包主管及项目班子每人200元;

2) 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项目班子每人罚款500元;

(4)设备事故和隐患

1) 设备无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罚栋号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200元。

2) 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罚栋号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100元。

3) 对现场工人随便操作机械的,罚栋号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100元。

(5)火灾事故及隐患

1) 一般隐患要求整改,逾期不改着,罚栋号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每人50元。

2) 重大隐患要求整改,逾期不改着,罚栋号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每人100元。

3) 消防器材、施工设施因管理不善或挪作他用的,罚栋号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每人50元。

4) 对火灾损失1万元以下时,罚分包项目经理1000元。

5) 对火灾损失1万元以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6)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项目经理和其他项目班子人员加倍罚款。

1)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对违章指挥不制止的。

2) 发生事故隐瞒慌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防碍事故调查;

3) 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又重新发生类似事故;

4) 接到“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

分包合同范文3

乙方: 劳务专业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按期竣工,落实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和 公司双方本着在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书,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劳务分包范围:包括土建,装饰,水电安装等图纸涉及的全部内容,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1天按工程总造价1‰执行罚款,提前一天按工程总造价1‰奖励。

三、质量等级:合格工程,若达不到合格,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价款: 万

五、甲方负责事项:

1、向乙方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一标五规范",以及市、区现行有关法规条例、公司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并督促和监督执行。

2、加强对本工程管理力度,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整改到位、追究到位。从公司到项目部、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技术、技能的培训教育,纠正和防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监督和制止酒后作业。

3、严格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4、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认真做好职工的三级教育,全面落实技术交底制度。

5、强化建筑安全防护用具管理,严格实行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备案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具进入施工现场。

6、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认真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推进施工现场向标准化、规范化、景观化发展。深入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

7、按照工程进度,由乙方提前列出书面计划甲方协助做好部分主要材料(三大材)的供给工作。

8、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若乙方达不到规定要求,甲方有权暂停工程款拨付,待达到要求后拨付。

9、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督,负责工程周期性检查,协助乙方搞好工程验收及质量、安全大检查。

10、对施工现场进行综合性管理,特别加强安全管理力度,杜绝违章指挥及违反操作规程行为。

五、乙方应负责事项: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一标五规范",以及市、区现行有关法规条例,认真落实公司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2、加强管理,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与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及技术和技能的培训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杜绝酒后作业。

3、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及公司和项目部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执行技术交底及措施,认真做好班组和个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4、确保建筑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正确、到位。

5、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推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深入到"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中去。

6、加强安全施工,抓好工程质量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内容。

8、要认真对待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彻底屡教不改者,应受到必要的经济惩罚。

9、施工期间,乙方应认真执行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爱护集体财产,如管理不严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及一切责任。

10、在生产期间,因乙方管理混乱而造成的工程质量差、材料浪费、机械损坏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特别约定:

1、本工程双方定为无重大伤亡事故工程,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否则所造成一切伤亡事故的损失及由此引发一切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公司的处罚决定。

2、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差、不服从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3、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违反国家规定、标准、规范引起用户上访投诉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及刑事责任,并接受公司的处罚决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后果自负。

以上事项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立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签字:

分包合同范文4

关键词:设计院 EPC总承包 分包合同

中图分类号:TU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6(c)-0164-01

近年,为适应市场机制的发展,工程总承包,尤其是依托设计的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因其充分发挥设计主导作用,在设计、采购、施工进度上合理交叉,既有利于缩短工期,又能有效的对项目全过程的质量、费用和进度进行综合控制,成为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模式。

EPC总承包项目成为设计院新的发展方向,但由于设计院自身特点,当一个EPC总承包项目确定后,设计院除了通过优化设计来降低工程造价外,其余的如土建施工、设备建造及安装都需要委托给专业的施工单位和设备制造厂家,这些都形成了设计院与各施工单及厂家的合同关系,因此分包合同管理是设计院EPC总承包项目的一大重点,管理流程大致如下。

编制分标计划—招标—开标、签订合同—执行合同。

做好EPC总承包项目分包合同管理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编制合适的分标计划

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及项目类型,编制恰当的分标计划,太细,单个分包合同工作量较小,单价势必上升,费用较高,接口管理工作量也较大;太粗,施工单位较少,但受某个施工单位的影响较大。分标计划的编制可以从管理难度、施工企业施工能力、工程工作面、业主指定分包及专业分包的情况等方面考虑,设计院EPC,还需从培养自身施工能力上考虑。

2 分包商的选择

分包商的选择是设计院EPC总承包重要一步,决定着项目质量、投资及进度,所以在满足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考察分包单位的实力,不仅是资质,更重要的是施工队的实力,做到真正的强强联手。

2.1 加强设计管理

作为分包的基础,设计是EPC项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阶段之一,是项目成本核算及分包结算的依据,设计不仅要考虑实现业主的建设目标,还要考虑项目的实施,要对业主提供方案和思路进行深化和优化,在实现业主建设功能的同时获取合理的利润。需要发挥设计院的优势,对每个细节考虑周全,以免对总承包的现场施工造成损失,做到“绝不把设计问题留给现场”。

2.2 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

除选择招标形式,还需严格招标文件的审查,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合同类型决定合同管理的难易,也决定着项目管理成本的高低。选择合同类型可以从项目的复杂程度、项目的设计深度、项目的工期、施工技术的先进程度、施工进度的紧迫程度等方面进行考虑。

通行的合同类型有总价包干、固定综合单价、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需根据工程特征选择,其中成本加酬金的方式是按照工程的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采用这种合同,承包商不承担任何价格变化或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由发包人承担,对发包人的投资控制很不利,从利润及风险共担角度,设计院EPC总承包项目分包一般不采用此种合同。

2.2.1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若采用单价合同,设计院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花费不少精力,协调工作量大,对投资控制也不利。

2.2.2 总价包干合同

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

固定总价合同由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对发包人而言,在合同签订时就可以基本确定项目的分包合同额,对投资控制有利;在双方都无法预测的风险条件下和可能有工程变更的情况下,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发包人的风险较小。

变动总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及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设计院可以通过自身的优势,深化设计等加以避免,但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设计院EPC与业主的合同往往是总价合同,需要考虑风险转移,总承包项目分包合同类型以总价合同最佳,容易控制投资。但需要详细、周密的设计作为基础,否则合同执行过程中变更调整将非常困难,投资控制也变得被动。

3 分包合同的执行

分包合同的执行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但有时完全按合同条款执行会影响项目进展,需要权衡,要未雨绸缪,做好风险控制。

3.1 对分包方的约束控制

在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条款是主要依据,但分包单位往往因价格、外界或本身原因致使工期上会有拖延,就需通过规划项目运作程序文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考核机制等来进行制约,其中考核要相对合理,不要过于苛刻,否则起不到作用。最主要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并用文字来落实协调的结果,采用各种方式,增进了解、互相体谅。共同树立“以项目为中心”的总体大盘子的思想,完成项目总体目标。

3.2 工程款支付

制定了相关的按进度支付的条款,但由于分包单位的资金运作及使用情况,会使资金有缺口,为保证合同继续履行,还有政策要求(如农民工工资的政策等),需要调整支付比例及进度,可以增加新的约束条件。

3.3 索赔、反索赔和违约

在国际工程中一般施工索赔额都要达到合同价款的10%~15%,个别情况甚至更多。随着市场经济日趋成熟与完善,理性的索赔与反索赔成为合同管理的一大重点。设计院EPC总承包分包合同涉及到的索赔主要有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需认真分析索赔可能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预防措施。

(1)工程设计方面引起的索赔:设计院EPC,设计是优势所在,通过深化设计尽可能避免因设计不当造成的索赔。

(2)合同签订不严密引起的索赔:合同是约束双方经济行为的准绳,合同签约前应反复斟酌合同条款,注重合同文件文字的严密性,以防止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因文字漏洞而造成索赔机会。

(3)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等条件的变化引起的索赔:对固定总价合同规避了由于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索赔。

(4)其他分包方合同履行不顺利引起的索赔。

分包合同范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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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一方(以下简称总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总则

2.

(1)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 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3)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

(1)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2)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4)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

(1)(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2)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从略)

工地施工与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

开工与完工

6.

(1)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2)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

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3)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指示与决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2)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

(1)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据总包合同所规定的工程师指示,并经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加以证实的事项,或

b.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工程更改

(2)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3)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

(1)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2)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3)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较单内规定的超额部份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通知与索赔

10.

(1)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

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执行本分条规定时,总包人如遇到有鉴于分包人在执行分约工程中付出的艰巨劳力,遭遇的人为障碍,克服困难的环境,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向雇主处取得可以索赔的经济利益,分包人须在充分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所有情况与协助,以便总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项利益,总包人在收取雇主给予的此种经济利益时,须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况,障碍,环境与执行工程无关的,总包人不负此种责任,因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够偿付工程价款应该认为是正确和满足的。

(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违反本条(1)款内规定的理由,而总包人难于从雇主处追回总包合约内规定的款项,于是在不损害总包人的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得以由于这种违反规定从应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部份数目。

工场物料财产

11.

(1)总包合同载明提供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一则,这种财产在某种情况下是应归属于雇主的,为了进行分包工程关系,该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为了执行总包工程,该财产在归属雇主之前,须由分包人直接交总包人,再在施工中由总包人分发转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续。

(2)(关于工厂?厂房方面其它规定与疏浚吹填无关。此处从略)

赔偿

12.

(1)分包人于执行,养护,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总包人的雇员,人)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完全负有对总包人赔偿之责,这些受到损害人如向总包人索取所有的代价,费用,开支亦须由分包人付给。

但倘如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得以从雇主处索取该项赔偿时,总包人就无上述权利。

倘如前述的伤害,损失是全然由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人的过失忽略等原因导致的,分包人就无须担负赔偿之责。

(2)在总包合约规定由总包人负责赔偿的情况下。分包人得以据此向总包人索取赔偿到规定程度不得超过。

保险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内另有说明外,分包人必须对该表内规定的人员,为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进行人身保险,该保险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之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按14条规定)

(2)附表五内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险单,总包人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总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总包人所冒工程的风险终了为止。倘如该保险单内规定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属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厂、临时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损坏而可以索赔的话,分包人应该取得该赔款或其损失的价值,按该两项价值较少的付给,并应申请该遭到毁坏或受损可以换新或修理的价款数目。除上述情况外,在总包工程按总包合同规定完成以前,分包人应自负分包工程的风险。或者倘如总包工程规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须等到分包工程所属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须自费担负弥补分包工程中发生的损失和损害。

(3)在充分完成该义务以前任何时期内签约任何一方务须凭借本条的规定。力求实现并维获保险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应的保险单及其付费收据,应按照办理。否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保险,并从对方帐内扣除该项费用。

养护与缺陷

14.

(1)倘如在总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则根据总包同规定总包工程须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应养护其工程使之处于完整状态并应修补(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其缺陷并弥补其未臻完善之处以待总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满结束为止。并按照13条内,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够完善之处确由于雇主,他的雇员,人的错误与疏忽,或总包人方面的雇员,人的错误与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对该项增加的工作要求额外付款。

(2)在总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属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应维护其工程,并应修补其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这情形如同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规定的有责于同一时期,同一条件下进行这项弥补的工作一样。

在本分条款规定下,倘若系出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人的疏忽,错误的缘因,致使分包人担负修补工程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则总包人就不能引据总包合同赋予他的相应权利,他应该偿付分包人为了进行修补缺陷,弥补不够完善处的合理价值。

付款

15.

(1)在执行分包工程期间,分包人应按时在总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时间以内。具备书面通知递交总包人,其中载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报价以及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时期内送到工地的材料价款。该项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须遵从总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图,并做好工程部份的报价,须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如其中未载明单价的,则参照价款计算)。

(2)总包人应按时根据总包合同规定迅速申请付款,在申请书内要提到根据总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因而申请应得的价款数目和运到工地的材料费。

(3)总包人自雇主处领取所有关系分包工程的付款,应在他领款七天以内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其数目(或参照价款计算)付给分包人,但须按照附表(3)内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内(如有载明的话)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达为止。

(4)在总包合同规定下的付款实际是从总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项下拨付的。(总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属于最后一工段的)总包人一经收到此款就应于七天之内将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内前半或后半部拨款交付给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据第14条规定完满结束其任务的三个月以内或者在总包人根据其总包合同规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内(按照两者中较早的为准)--此处假定分包人递送最后帐目的时间已逾一个月--总包人应将价款及其他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付给分包人,其中应扣除后者已经收到款项。

遇到如此情况:倘如总包人在其合同约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为完整或养护分包工程而为雇主下达任务,分包人在悉按总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该任务以前不得领取该付款。

(6)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遭到与其工程有关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执行问题并不负有责任,但在工程师签发有关总包工程的养护证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缮具书面有关事故索赔要求递交总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总工程中,分包工程属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总包合同的终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满地执行其义务以前,总包人不论以任何理由宣告总包合同的终止,则总包人须在此时以后用书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用关系。此时分包人在11条约束下(材料财产权)应尽快地从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场和撤离其人员。

(2)分包人的雇用关系一经宣告终止,本分包合同内的其他各条规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条规定:分包人得以领取全部价款,该价款是按工程数量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款计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价格以及分包人已购买和留存工地的材料价格,再加上他须从工地撤离建筑工场的合理价格,但应当扣除分包人已经领到的价款部份数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项合同终止的当天,分包人已经正式备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装完毕的物件以备随后装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应当遵从总包人合理指示,将该项物件运达工地或其他处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将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样领取款额。

对于合同宣告终止以前的本条的规定并不影响在签约的任一方违犯职责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在宣告终止以前赋予分包人领取价款以外任何款项的权益。

(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违犯分包合同规定的原因而导致雇主宣告终止总包合同的,那么上条关于付款的各项规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总包人与分包人的权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违犯之故放弃本合同,总包人也按(1)款发出终止的通知择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弃一样。

分包人违约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总包人书面进行催促下,仍没有奋力执行分包工程;或

b.没有执行分包工程或者在总包人书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义务,而他仍未照做。

c.在总包人书面进行指示按照办理的情况下,拒绝或忽视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闭行为,或与其债权人进入财产安排,或是一个进入财产清算的公司(为了重行开业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类事情,在不损害其他利益和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分包人终止其雇佣关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场及其他分包人运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种材料,物件以执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并在他认为合适时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将出售所得作为抵偿分包人欠他的款项。

(2)合同按照这种情况终止时,引据以上条款,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和责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弃了本合同,总包人也按上列条款规定以书面递交终止的通则,择权而接受其放弃一样。

(3)总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条发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从分包人之手接收过来分包工程,可以亲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员或他的人来执行完成和养护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这些情况,他这样做还可以从分包人处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从即将归属于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相当的一部份下来。

争议

18.

(1)倘如总包人在关于本分包合同方面与分包人发生争议,那就归属于本条规定范围之内,应当提请仲裁和由双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决或如双方不能同意则在任一方申请下,暂由英国土木工程协会主任委任协会仲裁。

(2)倘如关于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且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或关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设双方还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条款的话,总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将本分包合同的争执事项提交仲裁人(他已经兼管总包合同方面的争议了),如果该仲裁人愿意接受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话(该仲裁以下称共同仲裁人)。遇到这种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准许下,按他自已认为公正可行的办法,决定同时或先后处理该争议,并可决定分包人作为一造对总包人与雇主为一造发生争议。并将罗列具体事实根据分包,总包合同予以证明而加以判决争议。

(3)倘如双方在协议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调解本条第一分款以前,总包人与雇主在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执,就此在法院审讯期间,又是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关系到分包工程时,他可以用书面通知分包人撤销本条(1)款规定事项,由于总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从而不存在对本合同的提请仲裁问题。

19.

(1)本条内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财政法令第一部(送经修正的),“税”,“应完税人”,“应完税物品”与法令的词汇同一意义。

(2)分包人不应将税金列入价款之内,如他缴付给海关关长的税金,执照税,对总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税的物品,后者应载明于分包合同内。

(3)在递送完成部份工程帐目报表要求付款时,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时,分包人不应将完税款项以单独项目列入并要求偿付。

(4)

a.总包人对分包人履行15条中应在每次付款时另外增加付给一笔数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纳税局方面完税物品的税数(如15条(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税关授权并发给营业证书于总包人,许其自行记帐申报税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总包人应在每次付款时,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税发票,并将该完税发票记录的抄本连同付款单一并交给分包人。除上述情况外,总包人不得签发完税发票。倘使皇家税关和营业证书所许可的完税条件有所变更或撤销时总包人应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项时(除(4)(6)款内所引述的自行记账申报税款的安排以外),应立即制备并交付于总包人一件生效的单据(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规则--s.i.1972/1147--价值加税款二十一条(2)的规定)或如该条例修正本内的规定。

(以下四条规定都是关于在英国,总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税关完税中办理的手续与我们无甚关系,予以删略)。

为证实签约关系,双方须于下节各自加盖印章铃记。

参照原文第13页执行条例,凡不适用的词汇,可以删除。在分包合同自签订执行日起的三十天内,应在合同上粘贴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总包合同内容

双方签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价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时期

附表四 总包人的设施

a.建造工场

b.其他设施

附表五 保险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险

第二部份:总包人保险单

总包人填写附表注意事项

(完备附表手续)

第一附表:

本表须明确指明总包合同及其关联的文件。

签订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联文件:总包合同通则

(工程)规格

建筑工程清单 1号……等

总包合同及其有关文件必须明确填写。此外其他事项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确说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对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标价清单”,分包合同工程的图样,详细规格,单价,价款,报价单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时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总包合同内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单,规格,摘要,图样,但除摘要与某一部份允许详载于本附表外,须加注意:总包合同的单价,价格不可写入建筑工程清单之内。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没有建筑工程标价清单,而分包工程上又须结合签附分包人的报价单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价单,应该注意这些单上不可填写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条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虽明显拼除此种文件(指报价单,估价单)受到任何标准印刷的条件约束,但凡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文件内(……)的任何规定应以删去为宜。在文字删除处由双方签署。之后,这些文件并入本附表,并写明“经由总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删除并签署”。

本附表内有时可能结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补充条件,这是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须要这样做的,但分包合同是为适应于正常情况下的综合的准则而制订的。因此一般上说来,不应附入补充条件,因为补充条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并与分包合同的整体不相一致。

在填写这些文件时,必须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务须与一笔交付的款数(第三附表内指明的)确切相当,写明保证。除附于分包合同内的建筑工程清单上载明工程量是暂时规定的有待于重新衡量外,应该注写,清单上并无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与其相当的一笔付款的限制:参照9条(4)款。

第三附表:

a.款数:指单纯的一笔付出的数目,分包合同内的“价款”含有工程经过授权更改而价款相应调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筑工程清单时,所谓一笔付出的款数就指这些清单上价款总和的款数。

对各类型工作只单纯标以一种单价和价款,这样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没有此种工作上数量明确的规定的情况下,就无法得出相应一笔付出的款数。

b.完工期间:应该作为期间长短(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来填写,不可以作为指定的日期填写。分包合同容许各不同期间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规定的话,可以给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时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给它们。

c.留置款百分率:应按简易的百分率填写。

d.留置款限度:倘须给予限度的话,应作一个简单数字填写。

第四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四条总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设施,水电建造工场均应列入本附表内。附表内必须明确载明提供该项设施的条件,例如提供的吊车,使分包人能够进行某项施工。倘如总包人对提供此类设施给分包人要收费的话,本表内也要载明该项收费及其单价,以便于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样付款和何时付款。正常的情况,该项收费与正式付款分开(意即单独缴交现付),不必归入分包合同里付款的条例规定内。

第五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13条填写。在填写本附表两部份时,双方须注意总包合同所须的各种保险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办理的保险。

第二部份:指定由总包人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第21条,(如果分包人欲图享有保险单内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应该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总包人这份保险单的利益,那么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写。

上述总包人用章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分包人用章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经由上述总包人签字盖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面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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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范文6

工程项目进场后,就要成立合同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组长,为合同管理的主要领导,经营部作为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小组成员包括人事、机械、材料、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经营部有明确的合同专管员,负责合同文件起草、协助项目领导签订合同、合同结算、合同章的保管、合同双方来往文件、合同执行情况等的验证及资料整理。

2、合同订立

在工程分包过程中,为了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正常秩序,双方要就具体施工内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进行签订。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主要应加强以下三方面管理。

2.1分包方的选定

要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对多家分包方进行评审。要选择信誉好、有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质量优良,人员、设备配备精良、有相应垫资能力、且管理人员素质高的队伍,分包方要有相应的资质及营业执照,严禁发生二次转包的现象,从而影响工程质量及安全。

2.2合理确定分包单价

施工预算是分包单价确定的依据,同时根据市场情况及以往类似工程单价情况合理确定。单价过高,影响项目利润指标的实现;单价过低,项目管理困难,分包方会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因此,要通过测算合同成本费用,进行盈亏平衡分析,来控制单价,并作为双方谈判的基础。工程分包合同单价常见有三种形式。

2.2.1单价合同承包。

是目前工程分包的主要形式,是一种按照某一项分项工程或某种组合工程,在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分别确定其单价的承包形式。其工程数量均不得超过图纸设计的实际完成量,并以经过监理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此种方法的好处是:合同结算清晰,发生变更项目支付费用时有据可依,方便管理。

2.2.2总价合同承包。

是以施工预算中分项工程的预算总价扣除有关费用,作为工程分包合同总价,工程数量以图纸设计数量为依据,一次性包死,不参与调价及索赔等清单外费用支付。

2.2.3清单单价合同。

此种方式不宜采用,原因主要是总承包方在投标时按照预算编制办法来计算单价,为了减小资金压力,会把前期施工的分项工程单价提高,后期施工项目单价降低;考虑业主部分项目可能会发生指定分包,专业分包部分会有不均衡报价。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分包合同,都需要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并根据经验,全面考虑订立合同。

2.3合同条款的拟定要完备

签订的合同应严格按照工程合同范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和补充,分包方对主包方的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应规定明确,以备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根据经验,现将拟定工程分包合同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2.3.1工程概况、施工内容、工程量清单、开竣工时间、工程结算及价款支付方式、预计发生变更索赔时的费用支付原则,同时明确管理费、质保金、税金、预付款、缺陷责任期、支付方式等条款。各种费用的规定固然很重要,但一些隐蔽项目也应引起合同管理人员的重视。比如工程施工内容的填写,举例如锥护坡施工,在拟定施工内容时如果许鹏菲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100024只提及砌筑、回填,而未提到砌筑前的夯实,分包单位就有可能乘机钻空,并且可能造成质量事故。

2.3.2根据工程招标文件明确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材料供应方式,及合同执行期间总承包方对合同履约监控的对力,如当工程达不到发包方或总承包方的要求或整改时,总承包方有勒令分包方清退出场的权力。

2.3.3明确违约责任及发生纠纷和争议时的解决方式,一般有协商、仲裁、诉讼三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我们应尽量避免发生纠纷,甚至诉讼。建议采取在公司注册地进行仲裁的方式。

2.3.4在合同中详细说明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应尽量避免出现明显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根据《合同法》规定,对于我方提供的合同文本,若出现对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有利于对方的解释,因此,在平时工作之余应提高法律意识。

2.3.5合同订立,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责任予以明确,防止出现安全事故,我方可以实行免赔条款。

2.3.6合同起草时应注意措词要严谨。如质保金的返还条款规定:工程质保金按合同规定扣除,待整个缺陷责任期满后,在收到业主退还的保留金后,由甲方视验收、养护情况退还乙方。

3、合同履行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很多控制点,对于合同管理部门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控制。

3.1合同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两单”制度,即预提费用单和最终结算单。

及时准确地预提费用可以使财务对成本摊销准确,便于随时了解工程盈亏情况,同时又使价款支付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中,以防超付。

3.2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中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原条款已不适应,应立即以协议补充;若将给我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合同,待问题解决后执行。

4、合同结算

合同结算作为工程分包合同的收尾,应该作为项目的一项重要事务来抓。在按照程序进行结算之余,需要合同结算人员担负起一定的义务与责任。

4.1严格执行会签制度。

其他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协助提供有关结算的原始资料,结算后各部门要予以审核确认。防止应扣款项存在遗漏现象。应扣款项一般包括:调拨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工程返工费、税金、质保金、以及其它违约处罚金等。

4.2结算原始资料的提供必须真实可靠

并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确认,同时合同结算人员要进行认真核算,有疑问要澄清,不能敷衍行事。

5、合同资料管理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建立合同台帐、合同结算台帐、预提费用台帐,同时分包单位评定资料、合同文件、结算资料及双方在合同执行期间的来往文件均需分门别类归档留存,作为项目成本核算的依据。在建立合同结算台帐时一定要使其作用真正发挥到实处,能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便捷,切不可当作一种手续。借助计算机辅助管理虽然可能一开始较繁琐,但它能使每项结算清晰明了,随时可以直观地表示出该项目每个分包单位结算情况,分项工程分包及结算情况,整个工程分包及结算情况,为我们的日常工作提供方便,也可以避免出现重复结算情况,起到进一步校核的作用,同时可以随时为项目领导提供项目工程分包情况的信息,便于领导全面掌握情况。

6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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