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范例6篇

农村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农村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范文1

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为切实做好全区新时期农村和乡村社区平安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社区和农村平安工作的指导意见》郑政文〔〕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区创建乡村社区和农村平安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指导推动,部门服务监督、居民群众自律、社会广泛参与”工作机制,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努力促进农村和乡村社区平安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重心下移。防微杜渐,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服务。加强和改进对乡村社区和农村平安工作的管理,依靠社会力量,为乡村社区和农村平安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三)社会动员。多渠道、全方位为乡村社区和农村平安工作服务;立足于居民自防自治,推动和加强平安工作。

(四)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大力推进。

三、工作目标

(一)年底.事故预防基础工作全面展开,全区共建成3个示范性乡村平安社区和示范性平安村,2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达到乡村社区平安规范和农村平安规范。

(二)年底.全面开展乡村社区及农村平安工作,全区4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达到乡村社区平安规范和农村平安规范。

(三)年底.群众平安素养明显提高,平安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公共平安切实加强,平安事故发生率有较大幅度下降,全区6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达到乡村社区平安规范和农村平安规范。

(四)年底.群众平安素养进一步提高,平安基础设施逐渐完备,公共平安进一步加强,平安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各镇办8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达到乡村社区平安规范和农村平安规范。

四、城市社区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

(一)成立城市基层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和检查本辖区安全工作。街道办事处要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目标细化分解。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成立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安全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3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根据社区安全自治管理的需要,明确1名以上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建立社区应急救援体系。制定适合各种环境及状况的社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设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社区安全与社会治安、医疗救护等工作的协调,实现险情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理的整体联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四)建立社区安全信息网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建立安全信息网络,全面掌握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建立基础资料数据库,将辖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分布情况制作精确的社区安全管理网络图。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五)建立社区安全防控体系。积极发挥社区监控平台作用,加强对社区安全的在线监控和巡回检查。大力培育社区安全咨询服务等中介组织,加强社区安全技术指导。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等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社区安全提供服务。公布安全举报电话,鼓励居民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隐患和事故,引导居民自防互助。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六)建立社区安全标准体系。结合社区安全实际,出台社区安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报告整改制度、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社区安全公约、公共安全规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班组安全员制度等,建立城市社区安全工作标准、社区企业安全工作标准,组织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城市发展安全规划。街道办事处及社区规划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要求,严格城市功能分区,严禁在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距离内建设公众聚集场所和居住区,严禁违章占压天然气、煤气、成品油等危险物品配送管线。不得在居住区及其周边建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街道和楼院道路建设应当满足消防车辆通过等安全要求,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企业在城市社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城中村安全管理,搞好消防安全改造等安全规划,坚决遏制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打通消防通道和安全抢险通道,确保城中村安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消防、市政、经委、交通、商务、建设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八)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普及应知应会安全常识。在搞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结合“五五”普法做好安全进企业、安全进校园、安全进村庄、安全进社区、安全进楼院、安全进家庭的“六进”活动。每个社区要有固定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场地,有必要的宣传教育设施和宣传用品。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宣传、工会、司法、教文体、消防、市政、经委、商务、建设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九)加强安全培训。加强基层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开展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督促检查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初训和复训,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消防、经委、教文体、商务、建设、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安全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安全常识,动员学生参与学校、社区、楼院和家庭的安全宣传等活动,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片群众,确保辖区中小学生安全生产受教育率达100%。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教文体局。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要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消防、巡防“三位一体”的安全检查监控机制,根据安全状况的不同对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和有效监控。贯彻落实《区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对自身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区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于社区发生的事故,应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二)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市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完善城市公共安全设施,加强公共设施管理和巡查,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楼院或者居民自有的设备设施,有关单位应当根据职责及时提醒安全注意事项,积极提供便民服务。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均应取得相应许可证,对无证使用单位应进行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质量技术监督、消防、市政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三)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教堂、寺庙等单位应当加强对危房的排查治理。依法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防止将房屋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销售、仓储的,其周边应当符合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临街门面房的防火管理,严禁生产经营单位“二合一”、“多合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教文体、安监、消防、民政、建设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四)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活动。要全面加强禁放改限放过程中的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工作。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制定燃放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加强交通管制疏导,确保公众安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公安、消防、交通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五)规范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对城镇液化气充装站要合理布局、统一充装,严禁私自倒罐充装液化气。高层建筑或者居民楼内的餐饮单位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要依法管理,防止泄露、中毒等事故发生。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市政、建设、安监、卫生、消防、交通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六)规范大型集会安全管理。举办商贸交易会、大型集会和庆典活动必须按要求经过审批和备案,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企业保持安全距离,加强周边干道交通管制,控制进场人数总量,严格现场管理,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消防、安监、交通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七)规范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商场、网吧、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按要求配备应急人员和应急器材,制定安全预案并定期演练。严禁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关闭、堵塞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消防、商务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八)规范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进入城区的管制,严厉查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章行为。加强机动车辆检修和驾驶人员管理,严肃查处车辆带病上路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消防、交通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九)加强社区供用电安全管理。规范社区供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工作,加强社区供、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试验、进网作业管理,指导居民加强对自有电器的安全检查,消除供、用电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十)加强对社区农民工的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把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纳入社区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劳动人事保障、建设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五、农村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村安全监管工作的调查研究,健全农村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推进农村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农村安全政策调控。运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价格调节等政策,加大政府对农村公共安全设施的投入,督促农村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条件,依法关闭取缔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防止严重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和技术从城市转移到农村。企业在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农村安全标准体系。出台农村安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农村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员职责、安全检查制度、村民安全公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报告整改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班组安全员制度等,建立农村安全工作标准、农村企业安全工作标准,组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四)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建立镇、行政村、村民小组、企业安全管理网络,发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成立镇、行政村、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逐级明确具备农村安全管理能力的农村安全管理人员。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五)完善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镇、行政村、企业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查找、整改事故隐患。贯彻落实《区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发现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应当及时向区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村民委员会发现其辖区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向所在镇政府或行业部门报告。对于辖区发生的事故,应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六)加快农村安全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发挥镇安全管理办公室对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作用。为农村中小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解决农村安全管理专业人员短缺问题。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七)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镇、行政村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纳入上级应急救援体系。大力整合社会应急救援资源,扩大现有应急救援队伍的覆盖和服务范围,积极建立乡村义务消防队伍,努力做好农村应急抢险工作。引导、督促行政村、村民小组和企业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八)加强农村安全文化建设。加大对农村安全的宣传力度,把“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和“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向农村延伸,利用黑板报、横幅、标语、印制宣传单等形式,普及农村安全常识。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开展农村安全和务工安全培训,提高村民和农民工的安全防护技能。镇、村委会和村组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农民工、村民参加安全培训情况,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劳动人事保障、安监、工会、司法、教文体、消防、商务、卫生、科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九)开展安全进企业、安全进校园、安全进农村、安全进集市、安全进田头、安全进农户的“六进”活动。结合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等活动,编印安全手册和宣传资料,送安全法规、安全常识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集市、进田头、进农户,提高广大农民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安监、工会、司法、教文体、消防、商务、卫生、科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做好农村发展安全规划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应组织开展农村发展安全规划工作,新农村建设规划应当借鉴城市规划经验,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小城镇建设应当同步建设消防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不得在山体滑坡(崩塌)易发区等区域内建设公众聚集场所;不得在村民居住区及周边建设危险品生产企业和储存场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国土、安监、消防、市政、经委、商务、建设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一)加强农村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全过程监管。烟花爆竹销售应当统一布点、统一配货。严厉查处农村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小商店。规范农村烟花爆竹燃放,做好儿童等重点人群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安监、公安、消防、交通、教文体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二)加强地质灾害防御安全管理。各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地质灾害防御的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对可能引起地质灾害地区,应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灾害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对可能引起塌陷的区域,要督促予以搬迁;对现有危险地段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及时引导撤离。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国土资源部门。

(十三)规范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合理布局农村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科学建设农村沼气,指导村民安全用气,严厉查处非法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加强对农药、鼠药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毒鼠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安监、消防、市政、经委、商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

(十四)加强农村防火安全管理。发挥公安消防机构的作用,大力发展乡镇、农民和驻地企业联办等多种形式的农村消防队伍,配备消防设备,落实家庭、企业和森林防火措施,禁止焚烧桔杆。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消防、经委、林业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五)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教堂、寺庙等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村委会应当加强对农村拆建房的安全管理,与业主签订安全保证书,保证施工安全和房屋质量,防止业主将施工任务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禁止将房屋出租用于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生产经营单位“二合一”、“多合一”。各镇人民政府要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辖区出现的各种违法建设行为,发现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国土资源、建设、消防、安监、教文体、卫生、民政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六)加强农村集会安全管理。举办商品交易会、集市、庆典等活动,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措施,场地选址与公路、易燃易爆企业保持安全距离,加强车辆的管制疏导和销售摊点、进场人员的现场管理,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公安、消防部门。

(十七)规范农业机械和农用车辆、船只安全管理。加强农业机械、农村车辆、船只的年检、驾驶人员资格年审和管理,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无证车、船上路入水和农用车船载客等违章行为,查处非法改装车辆、私自建造船只等行为。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农委、交通、旅游部门。

(十八)规范农村用电安全管理。要定期组织对村内电线路的安全巡查,指导村民加强自有电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电隐患。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十九)规范农村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农村道路要建设配套的安全交通设施并保证完整有效。学校附近、人员密集的路段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减速设施,交通干道应当设置必要的人车分流设施,道路、水库、枯井、易滑坡山体、危桥、沟河等事故多发点(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浮桥安全管理,禁止私设码头。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农委、交通、国土资源部门。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办、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做好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平安建设布局,列入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将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制定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发动,广泛动员基层单位和群众参与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

(二)加大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各镇办应当加大对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安全奖励工作。

农村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范文2

一、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一)各乡(镇)消防工作责任。建立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消防工作责任机制。建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辖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督导考核机制,将消防站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职雇员征招、消防队伍建设、火灾防控效果等指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范围,每年开展消防工作专项督查不少于2次。定期开展以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公安消防部门除完成消防监督和火灾扑救任务外,要切实履行《消防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赋予的参加以抢救人民生命为主的各类救援工作职责,并在县政府领导下参与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

(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订应急疏散预案,每年组织1-2次消防演练。要组织本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在“119”消防宣传日组织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一)科学制定发展目标。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编制城乡消防规划,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全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发[]13号)要求,莲镇须于年内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配套。对已经编制完成消防规划的要制定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各乡(镇)、部门要根据城镇消防规划,加强对消防水源、消防通信和消防装备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公共消防设施有效好用。农村公共消防设施要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与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等配套建设、同步实施。到今年底力争使全县的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

三、努力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一)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伍。大力发展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在今年底前全县12个乡镇均要建立政府兼职消防队。

(二)多警联动消防机制。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和消防行政执法工作。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的执法程序、权限以及消防监督检查范围,普及消防民警业务培训,依法落实消防民警监督管理职责。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和民警绩效考核内容,加大消防监督管理业务工作在公安工作综合考评中的分值比例,落实检查考核制度,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全面开展。

四、严格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一)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乡(镇)要定期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确定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合理的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期限,并予以挂牌督办,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对自身无力整改或挂牌督办逾期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确保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率达100%。公安消防部门对逾期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提请当地政府批准予以停产停业和停止使用,对已经核发营业执照的营业性场所,工商部门在年审年检时要缓检、停检营业执照。

(二)落实督办责任。县政府对公安消防部门上报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请示,要及时做出明确批复。对公安消防部门依法上报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停产停业请示,要在接报后7日内做出决定。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明确整改责任,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以县政府名义直接挂牌督办。

五、抓好农村和社区重点部位消防工作

(一)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职责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农村消防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农村消防工作。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用地、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镇饮水、水利、通信、农电、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要加快对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改造。要大力推行路改、水改、电改、灶改的“四改”工作。加快“六个一”建设,即按照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每村成立一支志愿者消防队伍、配备一批基本灭火装备、修建一个消防水池、设置一间消防管理室、办一个消防宣传专栏、明确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今年,我县将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每个乡(镇)应当创建1个消防安全示范村。

(二)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义务消防组织。针对我县农村消防救援力量比较薄弱的实际,各乡(镇)要依托村委会、村办企业、治保、民兵组织,下大力气建立具有农村特点的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配备轻便消防车以及手抬消防泵、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等灭火装备。义务消防组织在完成执勤灭火任务的同时,还要承担起消防宣传、培训、检查以及治安巡逻、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警卫等任务,实现一专多能、一队多用。

(三)加强社区消防工作。依托社区基层组织,建立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社区消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消防责任和经费。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和器材,组建消防队伍,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社区防控火灾能力。今年,将把社区的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县上将制定并出台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所有城乡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基本达标。

六、强化消防工作宣传教育

(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要求学校开设消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20课时。公安消防部门要把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作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面对面地开展宣传培训,并组织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宣传火灾案例和消防知识。

(二)开展消防“六进”工作。各部门要按照消防宣传“六进”工作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消防宣传工作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景区。各乡(镇)要在社区、农村、办公区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设立消防宣传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学校、企业要在重要场所设立消防宣传图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重点部位要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要强化农村消防宣传工作,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村、评选文明户等活动之中,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今年,各乡(镇)要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宣传投入,大力开展消防志愿者活动,并建立1个消防教育基地和2个“六进”工作示范点。

(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各部门要采取以会代训、观摩消防演习等形式,加强对干部群众的消防安全培训,责成用人单位对农民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劳动、教育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内容,严格落实消防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强化消防培训中心建设,对全县重点单位、企业法人和消防工作负责人、防火专兼职干部以及特殊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严格落实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人员培训上岗制度。

七、强化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一)建立灭火救援联动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整体抗御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参照《市重特大火灾灭火救援应急预案》,编制我县总体预案,针对人员物资集中建筑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建筑物坍塌、大型交通事故等灾害事故组织开展区域性灭火救援实战演习,提高灭火抢险救援实战能力。要加强县灭火救援专家组建设,完善专家聘任、火场辅助决策等一系列保障措施。

(二)加强专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5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我省公安消防部队组建全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办函[]20号)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全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发[]13号)要求,依托县公安消防大队挂牌成立县应急救援大队,进一步建立完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重点解决队伍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装备建设等机制性、保障性问题,进一步夯实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长远发展基础。各乡(镇)要确定1个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试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八、强化消防经费和装备保障

(一)落实经费保障。各乡(镇)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消防工作经费及应急救援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满足消防工作需要。

(二)落实装备保障。按照《城市建设标准》、《消防特勤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县财政要根据财力状况,逐步加大对消防车辆、消防器材、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的投入。今年,要确保县消防中队车辆、器材装备达到一级城市消防站的配备标准。

九、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农村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正面引导的原则,紧紧围绕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这个主题,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着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5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周密计划,细化方案,广泛动员,组织机关、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单位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营造宣传氛围。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7日前报市政府应急办。

(二)实施阶段(5月6日-5月25日)

1、“5.12国家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由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负责,在城市人口密集场所和农村集市设置宣传点,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市民政、安监、卫生、公安、农业、林业、建设、城管、国土资源、交通、水务、海事、环保、体育、旅游、科技(地震)、食品药品监督、气象等部门和供电公司、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等企业在人民广场设置宣传点,利用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卫生防疫、社会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环境污染、森林火灾等方面的案例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知识宣教。海港区参加市直宣传活动,其他县区地点自定,自行组织。

2、播放应急管理科教专题片和公益广告。由市电视台负责,自5月1日起在市、县两级电视台播放26集大型科教专题片《紧急救援》和《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专题片每天播出1集,宣传片每日播放不少于10条次。由城管局负责在城市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每小时播放不少于1条。《紧急救援》和《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片源由市应急办提供。

3、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四进”活动。5月6日至25日,在全市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标语板报、举行讲座、进村入户宣教等形式,广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

(1)进校园活动。由市教育局牵头,公安、消防、地震、卫生等有关部门参加。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与年龄特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应急疏散演练、知识竞赛、观看录像、制作宣传板、组织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爆炸、防传染病、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防绑架、防拥挤踩踏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加强对初高中学生、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学生、家庭贫困学生等的心理健康教育与疏导,帮助他们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做到防患于未然。

(2)进企业活动。由市安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以安全生产为重点,推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煤矿、矿山、建筑、危化等高危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全面分析可能造成的灾害及衍生灾害,对查出的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养。

(3)进社区活动。由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负责,开展创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发放应急知识手册、举办减灾主题文艺演出、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活动。民政、气象、公安、消防、卫生、地震等部门要加强社区自然灾害、防火、防盗、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家庭急救、地震等应急知识宣教,城管、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用气、用电等知识入户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进农村活动。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公安、消防、卫生、林业、水务、农业、国土、安监、海事、电力等部门参加,组织人员开展农村防灾减灾大巡查和防范知识宣教活动。国土部门要深入滑坡、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乡镇,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和防范知识宣教;水务部门要深入洪灾易发区、群众受危区开展防汛抗灾知识宣传教育;林业部门要对林区、林缘群众进行森林山火防范、扑救知识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组织农技专家深入镇村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安监部门要深入尾矿库下游乡镇、村庄进行尾矿库溃坝灾害防范知识宣教,组织开展尾矿库溃败应急疏散演练;海事部门要深入沿海渔业村,开展海上渔业安全教育和海上救助知识宣教;卫生、公安、消防、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卫生防疫、社会安全、交通安全、火灾防范、安全用电等方面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三)总结阶段(5月25日至28日)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部门要总结活动开展做法、经验和效果、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继续开展宣传工作的建议。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于5月28日前将总结材料、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制作光盘)一并报送市应急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月”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制定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经费,提前布置现场、准备宣传资料,进行充分细致的准备。

农村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范文4

这次全县消防工作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确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全县*年度消防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年消防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年全县消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火灾形势高度稳定

*年,全县发生火灾13起,死1人,直接经济损失29.8万元。与上年相比,起数下降12%,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2%,全县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一是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年,各级政府及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工作,分解任务,量化责任目标,层层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县政府出台了《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建始县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等一系列事关消防工作长远发展的重要文件,并先后3次将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二是全面落实管理部门的职责。建设、规划、教育、商务、文体、工商、安监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并履行消防管理职责,形成了抓消防工作的合力。建设、规划等部门把消防规划纳入城镇和新农村总体规划一并实施,加强建筑消防设计、施工管理。教育部门积极主动在中小学校开设消防安全教育课程并在新学期开学前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中,县教育、商务、文体等部门对本行业、系统的火灾隐患进行了全面普查整治,推动了全县火灾隐患普查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三是扎实推行企业的自主消防管理。全县50个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四是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管力度。*年,全县公安消防部门共开展消防监督检查500余次,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8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复查意见书64份;共审核工程项目11个,验收工程项目23个,开展公共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95次。

(三)责任体系基本健全

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32份,县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与二级重点单位共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50份,各乡镇政府与行政村、乡直单位、三级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600余份。单位内部落实岗位和逐级责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550份,一般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760份。基本建立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网络。

(四)安全环境不断优化

去年,全县抓住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消防专项整治,成效显著。一是全力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州级通报督办的建设银行综合楼已整改销案,八景山庄已停业整改;县级督办的红岩富泰宾馆也已停业整改。二是开展六项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三合一”建筑、出租屋和消防产品涉及的95个重点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火灾隐患259处,整改火灾隐患244处。三是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县共查处消防违法案件9起,处罚单位6个,个人5人,罚款3.5万元,停业整改1处。

(五)基础工作逐步加强

一是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快。新增市政消防栓10个,修复损坏消防栓12处。消防大队共添置消防监督装备、执勤装备30余套(件)。二是城乡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全县组建了9支农村治安联防消防队,并配发消防摩托车9台,消防机动泵20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组建了95个义务消防队,并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三是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制定并完善了重特大火灾和其它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进行经常性的演练。

(六)消防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深入学校开展消防宣传。紧紧围绕消防宣传“四进”的工作目标,大力开展消防知识进学校宣传活动,组织师生学习灭火和火场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培训学生达15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套,达到了“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片村庄”的目的,使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到千家万户。同时还通过超市发放印有“人人防火,户户平安”的购物袋10万个,将防火宣传带入千家万户。二是深入农村开展消防宣传。组织工作专班到各乡镇对村干部和治安中心户长进行培训,讲解农村火灾发生的基本形式,农村火灾多发的特征,农村火灾预防的对策,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以及作好农村消防工作的注意事项等。共培训村干部、治安中心户长10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套。三是利用消防站开展消防科普教育。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向社区、学校、单位及社会群众开放,传授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和火灾逃生的基本技能,展示现代消防器材装备。全年共开放消防站40余次,受宣传群众2万余人次。

二、全县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消防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农村消防安全局势仍然严峻。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用火、用电不规范;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设施严重缺乏;一些地处农村集镇或城乡结合部的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村办企业、个体经营户开设的小作坊、小工厂、小旅馆等“五小场所”普遍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边远村无加油服务网点,村民在家中存放汽油、柴油,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农村火灾总量多于城镇,并呈逐年上升之势。*年,全县发生火灾13起,其中农村火灾9起,占火灾总起数的70%。二是火灾隐患仍然存在。三级消防重点单位、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排查整治存在大量的死角和盲点,火灾隐患和潜在的致灾因素大量存在,一些老城区和易燃棚户区火灾隐患在短时间无法彻底根治,潜在的火灾危险依然没有消除。三是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较多。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营业性公聚场所违章用火用电、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失效,重点岗位人员脱岗等现象经常发生;有的单位工程项目不经消防审核同意就开工,不经消防验收合格就擅自投入使用;有的公聚场所不经消防检查合格就擅自开业,这都带来了很多不安全因素。四是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还不强。有些地方对消防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力,消防宣传不普及,许多群众对消防常识缺乏了解,没有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技能,往往是小火酿成了大灾,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以上这些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强化责任,防消结合,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全县社会消防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15号文件,省、州政府“十一·五”消防发展规划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深化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扎实开展消防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农村消防建设,进一步推进全民消防科普教育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社会预防、控制、处置火灾整体能力,着力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和谐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推行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责任。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行业单位负责、群众普遍参与、公安消防监督”的消防工作机制。要按步骤实施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列出完成进度表。要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着重协调解决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中遇到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力量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坚决预防和整治火灾隐患。要继续抓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密切配合,联动协作,共同抓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加大消防安全行政许可执法力度,杜绝隐患增量。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众聚集场所,工商部门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或年审;对没有取得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意见书、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文化部门要坚决取缔其营业资质;对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的工程和场所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产部门不得核发房产证,新闻媒体要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中的正反面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消防部门要加强错时检查,把有效警力最大限度地部署到火灾高发时段和高发部位,派出所要延伸监管触角,抓好“三合一”、出租屋和乡镇农村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加大依法督促隐患整改力度,对普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立即予以根除。

三是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积极推行8类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达标工作,全面深化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机制,使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和城镇社区消防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建设,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管理机构和责任机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消防工作,认真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把农村消防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着力解决好农村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提高农村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城镇社区消防建设,加强城镇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组建社区消防安全组织,负责社区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加强乡镇派出所治安联防消防队建设,加强消防水泵、消防摩托车日常维护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实战演练,提高处置农村乡镇火灾事故能力。根据省“十一·五”消防规划,省级重点镇——红岩寺镇年内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实现“一镇一车一队”,并投入灭火执勤。

五是进一步加大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力度。业州镇的总体规划已经修编,城镇消防规划应相应修编,保证城镇消防规划与城镇发展的消防需求相适应。认真落实城镇消防规划,消防通道、消防通讯、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与城镇建设同步实施。

六是广泛开展消防科普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是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治本之策,是推动消防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坚持不懈、扎扎实实地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和消防站对外开放,真正把消防知识送到千家万户,送到人民群众心中。

农村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范文5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大了督导检查力度,注重组织疾控中心和各医疗机构做好日常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工作,制定了《*市*区社区预防保健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和《*市*区社区预防保健服务项目质量管理手册》,及时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做好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麻疹、霍乱、红眼病、登革热等各类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有效控制了我区传染病的大规模暴发与流行。

高度重视麻疹防控工作,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时、妥善处理疫情,做好应急接种工作,在全市麻疹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没有出现麻疹疫情暴发,全年共组织处理疫情64宗,应急接种18709人。加强狂犬病和霍乱的防控管理,组织制定了《*区狂犬病应急处理预案》,全年组织处理狂犬病疫情3宗,疑似霍乱疫情1宗,均没有出现暴发疫情。

积极推进区疾控大楼和开发区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工程。目前区疾控大楼设计方案已定稿,并已经上报区规划局审批;开发区医院传染病区已完成图纸设计,并通过审批,设计图纸已上交区规划局。

二、计划免疫方面

健全了全区计划免疫接种点,完善了我区计划免疫分级管理网络。组织对全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组织新上岗人员参加*市*年预防接种培训,为我区计划免疫规范化工作打好基础。加强对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及时开展“4?25”全国预防接种日活动,加强中小学、托幼机构的预防接种查验证工作,组织全区范围内的计划免疫查漏补种工作,共查漏2094人。加强麻疹监测与防控,查漏补种8个月-14岁接种率为97.95%,病例监测麻疹87例,调查处理麻疹疫情及应急接种64宗,应急接种人数18709人。按照市的要求组织开展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接种活动,*-*年强化免疫第一轮接种率98.90%,第二轮接种率为99%。组织开展狂犬疫苗接种,暴露总人数2570人,接种针次达10953针,接种率100%。

三、慢性病防制与管理方面

依据《*市*区肺结核病诊疗管理规程》,加强对结核病人的督导与访,逐步构建结核病三级防治网络(疾控中心-医院-卫生站)。结合“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组织区内5家医院开展了义诊活动,大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共派出了43名医务人员参加义诊活动,接诊人数近1600人,发放宣传资料约3000份,免费胸透检查35人,拍片6人,测量血压近300人,通过有奖知识问答发放小礼品180份。举办结核病诊疗和痰检技术培训班,邀请市结控办专家授课,加强结控知识学习。

积极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努力推进康宁医院精神病区的改造建设,筹备成立了我区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组,负责全区精神病防治康复的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建档立卡,指导基层开展摸底调查及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组织动员各医院参加了4期市卫生局组织的社区精神病防治技术培训班,为下一步全面做好我区精神病防治康复打下坚实基础。全面深入各社区开展精神病人基线调查工作,共发现精神病患者1034人,检出率>6‰,顺利完成基线调查任务。加强与区残联部门的沟通,配合制定了《*市*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方案》、《*市*区精神科免费门诊项目实施方案》及《*市*区贫困精神病人住院治疗补助和免费服药办法》,为我区下一步规范管理精神病患者提供了参考依据。

四、艾滋病防治管理方面

打开了我区艾滋病防治管理的新局面,为全面落实艾滋病治疗和救助措施,指定开发区医院为我区艾滋病人定点收治医院,积极筹备建立我区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筹备组建了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艾滋病高危人群工作队,初步形成了艾滋病防治管理的组织架构。完成我区暗娼、吸毒人员的分布、基数估计;全面开展艾滋病咨询和娱乐场所、企业等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开展农村地区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区内企业医务室有关人员进行流动人口艾滋病知识培训,通过在安利、广川、广茂、三菱等企业进行讲座、互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安全套知识,开展覆盖至少2500名企业员工的艾滋病健康教育,推动全程、正确使用安全套。组织区内50名乡村医生参加市疾控中心举办的艾滋病知识培训。组织开展艾滋病HIV初筛检测,共检测4035人次。

五、健康教育方面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组织做好相关健康教育迎检准备。与区教育局联合做好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自查工作。围绕各时期卫生工作中心任务,组织开展相关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结合“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全国计划免疫接种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健教宣传活动。通过网络、有线电视等途径加强食物中毒、野生蘑菇中毒等专题健康宣传与教育。针对九佛地区野生蘑菇中毒事件,请专业公司制作了“请珍惜生命,不要采食野生蘑菇”的警示牌84块,分插在全区各座山的主要进出口以及人流相对集中的地方,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制定并组织学习了《*市*区卫生局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开展艾滋病健康教育宣传工作,1-11月举行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15场,共张贴艾滋病宣传画688张,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画册》1050套(6本/套)、单本艾滋病防治知识画册900本,《艾滋病防治知识折页》3880份,发放安全套18000只。

六、农村公共卫生

针对我区农村面积广大,农村居民多且卫生意识薄弱,开创农村公共卫生新局面,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组织康宁医院和九佛医院相关人员到区疾控中心进修学习。规范对农村卫生站公共卫生方面的管理,制定了《*区农村卫生站考核管理标准》、《*区农村卫生站公共卫生工作规范》以及《*区农村卫生站传染病管理制度和对肺结核病人治疗的管理要求》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农村卫生站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推进农村健康教育,增强农村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成立了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市*区领导小组。协助开展我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不断加强对九龙镇两家医院防保科的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加大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有效提高了农村餐饮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全年共核发九龙镇的卫生许可证434户,其中,核发食品卫生许可证386户,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48户。

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积极配合区创卫办开展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专门成立了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督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制定了《*市*区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职责分工表》,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要求和具体操作措施,要求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创卫工作,针对具体问题作具体的部署。制定了《*市*区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确保我区卫生系统各创卫单位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成效,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组织督促卫生系统各单位每周报送创卫资料,将动态情况整理并上报区创卫办;每两周编辑一份简报将创卫情况上报市卫生局。根据区创卫办的要求,派出督导小组暗访检查饮食店档,以《创卫交办通知》形式交区卫生监督所办理。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导手册》多次组织对开发区医院、红会医院和黄陂医院进行督导检查;负责收集、整理我局创卫综合档案,组织协调卫生系统创卫建档工作。组织力量对涉及卫生系统的迎检单位及周边单位进行督查,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顺利完成了卫生系统的创卫任务。

八、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对照国务院“8大任务”、“12个100%目标、20项量化目标”要求,积极做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市*区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围绕《行动方案》稳步推进工作,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900多人次,共计检查了861家餐饮单位,查处违法行为32起,罚款金额4.84万元,取缔无证餐饮单位33家,整治重点区域13个。推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肉品采购所证台帐制度,全区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已发证的约861间,已建立原料采购索证制度的单位有861间,建立率100%;建立肉品采购索证台帐制度的单位861间,建立率100%。全面实施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纳入量化评定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有831间,已完成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有806间,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97%,其中学校集体食堂占52间,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完成评定比例100%。加强餐饮行业禽类采购加工监督检查,开展活禽市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确保禽类食品安全。配合区综治办做好我区综治维稳工作,结合餐饮消费安全整治行动,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店档的卫生监管。组织力量对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迎检路线及周边百米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餐饮单位全力配合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圆满完成了该次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任务。

九、应急管理管理方面

组织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鼠疫等传染病的应急处理培训。制定《*市*区卫生局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与处理,全年共处理食物中毒事件3宗,其中1宗为毒蘑菇中毒事件。配合开展截鼠防病行动,严禁餐饮单位食用老鼠等野生动物,动态情况每天向区食安办汇报。针对9月份番禺发生的鸭禽流感疫情,严密部署我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区重大动物疫情防制办公室的疫情日报制度,遏制了疫情的发生。积极参与区政府组织的重大外源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借演练之机提高应急队伍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水平;参加区应急办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活动,通过派发相关资料、现场急救模拟等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卫生应急知识,共向群众派发预防登革热、非典、红眼病等15个品种2000多份宣传资料。

农村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范文6

一、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年修编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动态变化,我镇现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处,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隐患点个,泥石流隐患点个,地面塌陷隐患点个。

二、防治总体要求及防治重点

按照“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抓好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防灾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年)》,全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交警队屋边,村, 村, 村。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是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所在村要在汛期来临之前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编制防灾预案,并报镇土管所备案。同时,每个行政村要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建立档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台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期。在汛期来临之际,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国土规划、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人员在主汛期到来前,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交通路线、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在整个汛期,镇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着力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各行政村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本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包括国土规划、农业水利、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装备。高度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地质灾害监测员应急能力的培训。地质灾害多发的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把气象灾害协理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与地质灾害监测员有机地整合,平时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灾情发生时,齐心协力、合作防灾。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重点防治区与重要隐患点的监测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权、利要逐一落实,并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住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账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保障这些道路建设运营安全。铁路、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各地要严格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积极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全镇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可以应急排险消除危险的,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救治知识的教育,培养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

目前,我市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公布实施。镇政府要将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年度计划,落实防治责任,并实行严格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和服务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和各行政村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转变。要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责任,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落实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警预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的调查、勘查、治理或避让。要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对列入防治方案的重点矿区、交通干线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当地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由各责任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