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范例6篇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范文1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切实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进行综合治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镇、街道与相关部门、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按照《决定》的要求,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区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责任主体考核的实施意见》(金府[20*]13号)。镇(街道)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协调派出所、工商、税务、农贸市场、综治办、人口计生办以及相关村、居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经费保障问题。镇、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要求达到人均1元(按常住人口数计)。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区人口计生委要主动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为强化属地管理提供有效服务,从而形成镇、街道一级政府领导、计生指导、部门配合、村居负责、管办落实的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与源头管理的工作制度

(一)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两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文本,区、镇(街道)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按流动人口迁入情况与流出地政府签订双向管理协议。

(二)由区人口计生委联系区劳动保障局共同实施流动人口源头管理工作。

1、区劳动保障局指导全区各用工单位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应根据各单位岗位技术与劳务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可在外省市委托培训也可在本区劳动技术培训中心安排上岗培训,在开展上岗培训时纳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作VCD播放)。

2、各镇、街道外劳力管理所督促、检查使用外劳力单位对外来流动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技术、计生等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当地人口计生办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工作。

3、各使用外劳力单位在录用外来流动人员时,应检查其是否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到镇外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验证手续与补办手续(每年验证一次),并及时填写市人口信息个案信息单。

4、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指导,并进行每季度一次执法检查。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六个告知单,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培训及有关宣传资料的发放。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一门式制度

(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办事程序纳入镇、街道社区事务办理中心(镇、街道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站),实现一站式服务。由区、镇(街道)两级共同投入经费落实一名计划生育协管员。区人口计生委负责提供网络设施,制定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培训,发放管理手册,制定考核制度。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具体工作指导,联合执法,办证验证考核工作。

(二)规范流动人口一门式计划生育协管办理事务流程:

1、补办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及验证并现场发放免费药具。

2、采集外来育龄妇女信息,并输入人口信息交换系统。

3、发现外来育龄妇女无计划生育现象及时通报镇、街道人口计生办。

4、在镇、街道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安排,会同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5、签订租赁房屋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

四、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

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同时,有关单位对下列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日常性管理:

(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雇用的流动人口由用工单位管理;

(二)集贸市场中属流动人口的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管理机构管理;

(三)从事各类承包经营的流动人口,由发包单位管理;

(四)在租(借)房屋和旅馆居住的流动人口,由居委会落实出租(借)房主和业主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未办理手续的流动人口住户,及时向镇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提供信息。

(五)未设居委会的住宅楼群和别墅区中的流动人口,由物业管理部门或小区管理机构管理。

(六)镇人口计生办会同公安、综治办等部门根据外来育龄人口数据库情况,经常性对流动人口集中生产生活区域开展综合执法与宣传教育。

以上负有经常性管理责任的单位应与所在地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接受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监督和检查。

(七)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公民、单位组织,将按照《*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加强各镇、街道人口信息交换系统数据库建设,实现传统的“人对人管理”向“信息化管理”的转化

推广运用“一办两站(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三级网络(镇、村、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将外来人口与人户分离人口纳入信息管理网络,掌握外来人员流动底数,开展与外省市及时交换人口信息的网上管理。

(一)推广应用“一办两站三级网络(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及时采集输入育龄人口信息,要求户籍人口信息入库率在90%以上,外来人口信息入库率在70%以上。

(二)继续加强村、组两级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建设,村(居)委会要将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负责全面落实村、组信息员例会制度,明确任务,兑现报酬,畅通计划生育信息反馈渠道,使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由“人盯人管理”向“网络化管理”的转化。

(三)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运用计划生育人口信息交换系统及时与外省市进行双向信息查询,收到外省市查询一般信息的,10个工作日予以回复,查询生育信息的,5个工作日予以回复。同时,本镇、街道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外省市通过专网或者电话查询(信息交换不少于20条)。

六、加强外来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分娩点和孕检管理服务工作

(一)流动人口要求在本区医院生育的,须向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准生证》,并到现居住地镇人口计生办办理《生育联系卡》;各级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对流动人口的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检查时,发现无计划怀孕的,应及时报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并动员其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二)开展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定期查环查孕工作。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中采取放环措施的对象提供尿验与查环服务,村(居)委会负责组织、通知居住在本辖区内的外来妇女定期接受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督促外来妇女定期将《*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往户籍所在地。

(三)对于有用工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查”工作,可根据管理实际,由镇、街道或居(村)委会与用工单位联系共同配合抓好检查工作的落实。

七、逐步形成基层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在全区推广建立私营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采用社会团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参与形式,把加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与促进企业发展、弘扬企业文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基层的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一)各镇、街道运用统一建立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方法,在原有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网络的基础上,将工作点拓展到私营企业,凡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的企业均设立计划生育理事与联络员1名,各企业的理事与联络员人选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会长由党委分管书记担任,副会长由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并按照实际情况聘任1名专(兼)职秘书长,镇(街道)计生协会全面负责开展组建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协会的工作经费列入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预决算,以保障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流程:

1、每年用宣传版面、讲座等形式为私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1至2次。

2、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主动上门为私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再生育申请工作。

3、设立企业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点,形成企业免费药具发放渠道。

4、了解企业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与厂方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5、了解企业吸纳外来劳动力情况,督促其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开展上岗培训,并纳入计划生育培训,督促办证。

八、建立奖惩制度,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

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两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举报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或计划外生育的公民,由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范文2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宣传工作是教育人、鼓舞人、感染人、引导人、塑造人的工作。唐代文学家韩愈在《师说》中写到“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这也正是我们基层计生协工作人员的职责所在,“传道”就是为广大企业员工宣传国家人口计生的政策、法规、规定,使广大员工知道人口计生工作是国策,执行它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授业”就是通过我们计生工作人员向企业每一个育龄青年进行优生优育的科普知识宣传,使他们知道掌握优生优育知识对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性。“解惑”就是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计生政策的咨询和帮助,为他们消除思想上存在的困惑。

步入新世纪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高度,提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新的发展观念,为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全面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人是和谐社会的主体,是和谐社会建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人口计生工作的主体对象是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充分认识人口计生工作的地位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口计生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从某种意义上讲,每一名计生工作人员思想深处必须认识到,计生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开展计生工作中牢记:社会要和谐,计生要加强;计生要加强,宣传要先行。

二、加强领导,不断推进基层计生工作。加强基层计生工作,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促进生育文明,重在服务,贵在创新,而更关键还要有基层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单位行政领导是本单位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因此计生协会在开展各项协会活动时,应积极邀请本单位行政领导参加。定期向本单位行政“一把手”汇报计生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问题,并就存在问题应进行怎样改进,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争取领导对计生工作的最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有利于基层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计生人员业务工作能力。作为一名计生工作人员光靠能说是不成的,还要有足够的耐心、经验,以及对业务知识的熟练掌握。如今随着人们物质和文化水平的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的要求日趋优质化、多元化,这也对计生工作者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虽然每年上级计生委都要举办短期培训班,对计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提升,但由于时间短,学习内容受到限制,因此不能从根本上满足计生工作人员的学习需求。这就要求我们计生工作人员能自主学、主动学。如今科技传媒的高速发展为我们学习提供了广阔的平台,网络、电视、广播上的专题讲座,是计生人员进行自我充电的好课堂。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计生工作人员,不仅要熟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工作手册》等相关法律知识和规定,还要学习优生优育、健康生殖保健的知识,进一步增强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使计生工作更具实用性和服务性。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范文3

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主要目的是通报全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关情况,进一步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确保全面完成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指标任务,努力提高全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科学化水平。为了开好这次会议,市人口计生委作了大量准备工作,既到各县区进行了督查调研,又深入各部门进行了沟通衔接,希望大家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刚才,市人口委演示汇报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成果,市人口委主任同志通报了当前工作进展情况,15个责任单位也提供了书面交流材料。总体来看,全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各单位顾全大局、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此市政府是充分肯定的。下面,围绕进一步做好全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我强调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围绕“为什么要统筹”,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做任何一项工作,首先要认识它的重要意义所在,我们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就要弄清楚“为什么要统筹”的问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是新形势下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创新,其重要意义可以从多种角度来认识,但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计划生育工作比较薄弱的地区来说,我觉得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基本国策之所系。人口问题是我们国家发展中的最大的问题。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党中央、国务院就将计划生育列为基本国策,到现在没有变,在落实基本国策的过程中,经历了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阶段后,现在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时期。从全省的情况看,2005年11月25日起施行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生育二孩的间隔要求,完善了再婚家庭的生育政策。这些生育政策的适度调整是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政策与需求的适当调节,并不是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放宽。2011年4月26日,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总结和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中央明确提出“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所有这些都表明,在新的形势下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其基本点就是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

二是提高工作水平之所在。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少生、优生、优教和致富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全市经济发展比较滞后,计生工作整体投入不足,原来的工作基础非常薄弱,加之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还不高,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并不乐观,去年全省考核倒数第二,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全市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率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说明计划外出生没有控制住,重点特色工作效果不明显;人口形势更加复杂,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相互交织,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位徘徊,缺乏力度大、见效快的治理措施和方法;流动人口规模日益扩大,情况更加复杂,给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部分计划生育奖励制度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不能紧密配套,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利益导向政策的应有效果;各县区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非常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有效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提高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其切入点就是要在统筹协调上下功夫,也就是说除了计生部门要全力做好工作外,还需要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三是切实保障民生之所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涉及到户籍、教育、医疗、社保、就业、救助、生产、分配等人类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了利益导向机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先优惠政策,各成员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投入,认真落实各项利益导向机制和优先优惠政策,解决了计划生育户在生产生活中的许多实际困难,使计划生育户实实在在地体会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怀,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相比,从人民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来看,我们的工作还不够到位,一方面是我们的优先优惠政策还不全面、不完善,另一方面是我们已经出台的政策执行还不到位。如何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实行更加优先优惠的政策,做到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其立足点就是要在统筹协调上做文章,只有各成员单位把政策制定好、落实好,才能达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预期目的,计划生育工作也才能获得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

总之,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是新形势下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必然选择,希望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把所承担的任务抓起来,把所制定的政策落实好,切实发挥好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二、围绕“统筹中做什么”,解决好部门责任问题,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其核心思想就是通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来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那么,到底怎么样才能做到统筹呢?我想至少有以下几点应该做到:一是在组织领导上要统筹加强。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高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认识不降低、工作措施不放松、工作力量不减弱。二是在惠民政策上要统筹制定。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统筹制定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使各项惠民政策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真正让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有一种自豪感、实惠感、安全感,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三是在综合治理上要统筹协调。不论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整体素质,还是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都需要各单位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要按照全市“一盘棋”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好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好各单位的职能作用。四是在目标任务上要统筹落实。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迫切要求我们的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式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和综合治理转变。适应这“两个转变”的工作要求,省上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的确定和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更加复杂、更加细致,如果我们不能对这些目标任务做到统筹落实,就会影响到全年整体工作的考核成绩。

结合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各成员单位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率先制定和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当前,全市正在积极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在抓工作的过程中,要自觉地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到自身工作之中,做到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特别是出台惠民政策时,要与人口计生部门会商、会签或征求意见,最大限度的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政策出台后要千方百计地予以落实,不能开“空头发票”。在制定优先优惠政策方面,卫生、民政、教育、人社、工商、住建、扶贫、水务、妇联、团委等部门还有文章可做,希望人口计生部门和这些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加强调查研究,力争在优先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方面有进一步的突破。

二是建立部门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也是各部门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重要体现,更是政府工作信息化建设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迫切需要。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有信息通报任务的单位,必须向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部门报送信息统筹安排、督办日常工作。信息报送主要涉及到卫生、公安、工商、民政、劳动、建设、教育、商务、房管等部门。信息报送要求信息准确、项目齐全、报送及时,必须做到一月一报送,以便及时反映部门信息动态,方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落实跟踪管理服务。比如卫生部门人口出生实名登记信息报送要准确、完整,特别是身份证号码、产妇户籍地、现居住地等信息不能缺任何一项;公安部门要按月报送公民户籍变动信息和外来人口信息;住建部门要按月报送建筑工地就业人员及随行家属信息;人社部门要按月报送劳务输出输入信息;民政部门要按月报送婚姻登记信息和子女收养信息;工商部门要按月报送外来人员经营信息等。对于这些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定专人予以落实。

三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部门要按行业管理范围划分流动人口管理职责,流动人口在哪个行业内就业或者居住,其计划生育工作就由哪个行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公安、工商、建设、人社、卫生、商务等部门在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时,要求基层办事单位和用人单位严格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建立台账。对当年怀孕生育的,要查验生育服务证,并及时向所在社区居委会通报个案名单。要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对违法怀孕、违法生育的,按国家相关法规对其进行查处。要遵循“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扎实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加强城镇流动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对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要搞好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检查等免费技术服务。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公民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应负的责任,宣传本地可以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服务程序等。

四是关注打击“两非”案件。所谓“两非”就是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两非”行为直接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不平衡,影响人类的自身发展和社会和谐。“六普”资料显示,全市2011年零岁组出生人口性别比高达118.35,最高的通渭县131.28,形势非常严峻。截至目前,全市打击“两非”活动进展不尽如人意,可以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市政府决定,6月下旬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监察、公安、法院、卫生、药监、人口等部门参加,在全市进行一次打击“两非”专项督查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和配合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活动,人口计生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有关案件和人员,卫生部门和卫生监督所要对私人诊所和所有卫生医疗机构比超设备加强监管和检查,明确责任,如果发现有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一律吊销从业执照,这是一条铁的纪律。对“两非”行为较严重、且查处不力的地方,要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责任。

五是做好部门人口计生工作。最近,市政府办公室批转了市人口委《关于加强城镇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对照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婚姻管理,严格执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奖励、处罚政策。要推行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据调查分析,国家工作人员的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明显低于农村,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落实工作。要落实属地管理,市直部门要自觉接受安定区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管理,主动联系和汇报,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围绕“统筹中怎么做”,解决好组织领导问题,增强工作的协调性

一要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各自负责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民生工程”,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定期不定期的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人口计生部门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要加强督导,狠抓落实。今年,市政府对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考核奖惩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其中新增内容就是对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的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按照县区层面工作落实情况与本级出台政策落实措施情况2∶3的比例计入总分,年终按综合排名兑现奖惩,请各参会人员向主要领导汇报清楚,认真抓好工作安排和落实。原来只是考核县区、乡镇,现在对成员单位也要进行考核排名。各部门要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相关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督查范围,进行有效的督查、指导和评估,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坚持督促检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注重研究新情况,着力破解新难题,使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各自系统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生产保障能力和发展能力。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范文4

[关键词] 企业计划生育;和谐企业;宣传教育

[作者简介] 梁丽芳,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工师,广西南宁530022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1)08-0021-03

一、和谐企业的内涵

一般认为,和谐企业是指企业内的各利益主体以其各自的权益为基础,在企业中形成平等的地位关系,形成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各尽其责、和谐相的局面。和谐企业的和谐关系包括:

企业与社会的和谐。企业是社会的细胞,它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否,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企业应该全面地履行社会责任,包括做好本企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企业与生态环境的和谐。企业要坚定不移地做好生态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工作。企业既要当经济效益的明星,也要做环境节能的先锋。

企业与员工的和谐。企业要义不容辞地帮助员工提高对社会的认识,对党的方针政策的认识,提高员工的职业成长和发展的技能,提高员工的薪酬待遇,端正员工生育观和幸福观。

二、计划生育的基本概念

计划生育是指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文明程度后,为了适应自然环境和人类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自觉地在全社会采取的调节生育的行为。为了社会、家庭和夫妻的利益,育龄夫妻有计划地在适当年龄生育合理数量的子女,并养育健康的下一代,以增进家庭幸福,促进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计划生育包括两个含义:一是对国家或地区而言,政府应依据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政策,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和指导,使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相适应。二是对家庭或夫妇而言,育龄群众应考虑自身和家庭其他成员以及后代的权益,自觉而负责任地行使计划生育子女的权利,以实现对国家、社会、家庭以及子女的责任。

三、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完善,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企业对员工的约束力减弱,员工流动性大,增大了计划生育管理的难度;有的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撤并或削减了计划生育机构和人员,致使计划生育工作于放任状态,企业员工违法生育现象时有发生;员工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依然存在。有的企业对实行计划生育员工的法定奖励政策长期不落实等,这些问题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构成威胁,影响了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企业的计划生育是企业管理的组成部分,只有建立规范的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企业才能科学健康地发展。企业应该从发展的战略高度人手,坚持以和谐促发展的战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这既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又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基本条件。因此,要充分认识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改革、稳定、和谐和发展。

四、和谐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做法

多年来,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宁水务集团”)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口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注重利益导向,服务关怀,宣传倡导,强化基层,夯实基础。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开展和谐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转变观念,做到“生产和生育一起抓,两手都要硬”,实现了企业和员工“双赢”,发展成果共享。公司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广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南宁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单位”、“南宁市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单位”、连续十年荣获南宁市江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下面谈谈该公司在建设和谐企业的过程中,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一) 建立和健全制度

建宁水务集团在册员工2000多人,已婚女员工有650多人。公司管辖有15个户籍管理宿舍区,住户1340户,人口总数3290人,已婚育龄妇女总数723人,育龄妇女总数873人。而建宁水务集团负责的户籍管理宿舍区均分布在南宁市的五个不同城区,给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同时也给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建立和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尤为重要。建宁水务集团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法人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即:单位员工的计划生育是由单位负责管理,单位户籍管理宿舍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也是由单位负责管理。也就是说不管是单位员工或户籍管理宿舍区的居民,凡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计划外“超生”一例的都由单位负责,实行~票否决。

二是建立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建宁水务集团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单位认真抓的管理制度。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和计划生育协会。企业各级领导亲自挂帅,由党委书记和总经理任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计划生育协会会长,各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任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计划生育协会理事。各基层共建立了15个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把建设和谐企业和建设计划生育协会结合起来,把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谐企业工作作为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

三是建立年终考核制度。建宁水务集团旗下设有7个全子公司,32个党支部,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制定了一整套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集团公司领导与各基层单位领导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各基层单位领导和各班组、计生专(兼)工作人员、管理宿舍区的楼(栋)长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年终考核、半年检查、平时抽查的管理考核制度,年终考核成绩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单位给予奖励,有违反计划生育一例的,单位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对员工有违反计划生育的,实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建立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基层单位有户籍管理宿舍区的要建立与各宿舍区户主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双方都要履行义务为对方提供服务,管理一方基层单位要分类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资料,建立宿舍区住户户口册、已婚育龄人员管理册,计划生育避孕药具领用册,跟踪随访人员登记册,办理计划生育证件登记册,全部纳入网络管

理,做到无一人遗漏,元一项缺漏。户主一方履行信息(登记结婚、怀孕、生育、房屋产权变更)告知义务,确保计划生育信息畅通。形成计划生育人人有责,计划生育责任到人,各负其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形成了信息反馈和网络管理一体化。

(二) 重视宣传教育

一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宁水务集团坚持从员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加强员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全体员工思想观念转变。公司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党和政府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新的生育观念,普及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引导员工群众按照国家和政府的人口政策、法规,规范个人的生育愿望和生育行为,改变婚育观念,帮助解决员工思想认识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提高员工实行计划生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男女员工自身健康和家庭幸福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坚持宣传教育常态化。建宁水务集团重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制定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倡导婚育新风,提高广大员工生育、生活和生命质量。一方面,开展计划生育知识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聘请老师到企业来讲课,讲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通过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知识竞赛、测验等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并通过企业内部刊物《南宁水务》报,OA局域网络、板报,报道公司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每年在宣传计划生育科普教育基础上,增加艾滋病、性病等一系列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的科普教育,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加宣传教育的文明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对象。另一方面,结合传统节日,开展人文关怀,通过员工大会、中层领导干部会、个别谈话等形式,提醒和要求员工在欢度节日时不能放松计划生育工作。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做到计划生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使广大员工深刻认识到自己在计划生育过程中所肩负的使命,以积极的态度参加学习,自觉履行义务,真正懂得了实行计划生育利国利民,达到“员工小家庭和谐幸福,单位大家庭稳定发展”的目的。

(三) 转变工作方式

人口问题实质上就是发展问题。建宁水务集团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化,计划生育工作在管理实践中,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转变计划生育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计划生育工作从过去单一依靠行政手段向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转变,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转变。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用优质服务的态度解决育龄群众的需求,把依法管理与综合服务结合起来,把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结合起来,把引导节育与自愿节育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为育龄群体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从管理中体现服务。建宁水务集团注重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双方利益。公司工会代表员工与公司平等协商有关劳动标准和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等方面问题,协商签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对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给予一次性生育金奖励、发放0-18岁独生子女保健费,享受独生子女医疗费补助。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人员增加退休金5%工资。使独生子女的待遇落到实。公司制定每两年组织全体在职员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在职已婚女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妇科体检。公司要求计划生育工作者,不仅要懂政策,更要有热情,还要掌握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医学知识,为员工群众解疑答惑,把科学管理融于服务之中,科普教育融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在服务中体现教育,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诚心诚意地帮助员工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文明服务和谐企业氛围。使全体员工积极为企业科学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并热忱参与到计划生育工作中去,形成了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范文5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做好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越来越多,企业务工群体迅速膨胀,人员成分复杂,计划生育管理问题逐渐突出。目前,我镇企业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依然存在管理职责不清、工作制度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企业职工及企业空挂户口人员超生、特别是企业高收入群体超生比较突出,已成为影响我镇低生育水平稳定的突出问题。做好企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于落实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全镇各级各单位,尤其是各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担当起法律赋予的责任,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提升企业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二、明确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

(一)镇政府对辖区各类企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将企业用工、空挂户口人员和流动人口全部纳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范围。与限额以上企业及其他规模相对较大的企业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将各类商业店铺、个体私营企业纳入所在村居、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范围,与常住居民同管理、同服务。

(二)实行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目标管理的企业,对企业用工和与本企业尚有工资关系、人事关系、住房关系、户籍关系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活补贴等关联,且按统计管理口径未落实其他单位管理的育龄妇女,负有直接管理服务责任。其中户籍在县外的按流动人口管理,其他人员按常住人口管理。国有企业男职工家属无工作单位或在未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单位工作的城市居民,由男职工所在企业直接管理;对不在本企业工作的男职工家属及在本企业工作,但计生等关系受其他单位管理的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男职工所在企业及育龄妇女所在企业均承担协助管理责任。企业男、女职工出现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现象的,均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分别建立健全直管、协管人员和流动人口纸质或电子信息档案,并配合镇计生办做好计划生育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完善和落实好宣传教育、查环查孕、避孕节育措施落实、避孕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等工作制度,按月上报计划生育统计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和用工人员变动信息。

(三)未实行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目标管理的企业,要协助属地村居、单位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查环查孕、避孕节育措施落实、避孕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按月向村居、单位上报计划生育统计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和用工人员变动信息。企业用工出现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的,与直接管理单位一同实行责任追究。

(四)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负总责。企业要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落实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各项政策。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和指导,企业出现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的,主管部门承担连带责任。企业在其他乡镇(街道)设立公司或分支机构,负责对该公司或分支机构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管和指导,该公司或分支机构出现违法生育和非法收养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三、加强领导,确保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社会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对重点企业和计划生育工作薄弱的企业,要落实镇党委书记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制度,进行重点调度、指导。各企业根据规模、数量,配置专门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计划生育工作。

(二)切实加强企业人口计生网络队伍建设。企业要有一名副职分管人口计生工作,设立人口计生办公室和必要的宣教、服务活动阵地、场所,选配年轻化、责任心强的女性担任计生主任,根据企业规模合理配备计生工作人员,按车间或班组指定小组长,具体负责日常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企业计生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待遇报酬、严格兑现奖惩。镇政府对企业计生工作人员采取固定补贴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的工作补助。限额以上企业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种宣传、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协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对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职工给予经济上的救助、生活上的关心和精神上的慰藉。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的意见》为指导,本着体现创新性、前瞻性、方向性、带动性的原则,坚持“抓创新、促发展,抓难点、求突破,抓典型、增亮点,抓保障、创条件”的工作思路,围绕重点、难点、热点、亮点选择突破口、确定项目选题,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每年都有新举措、单项工作有新突破、整体工作有新进展。

二、创新项目与主要内容

1.农村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项目

总结完善*市村民自治经验;以威海市和宁津县为试点,研究探索“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的农村管理体制改革模式(省计生协办公室承办)。

2.城市计划生育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项目

适应市场经济和城市化发展要求,围绕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在大中城市,总结推广*市的经验;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的需要,探索总结县及小城镇管理体制改革经验;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属地、单位、社区等各方面的职责、关系,特别是要研究落实好个体、民营、三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实现责、权、利相统一(政法处主办,协会办公室在居民自治方面协办)。

3.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机制项目

对流动人口中容易漏管的人群进行分类排查,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管理措施,促进户籍地、现居住地和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各方面密切配合与责任落实(政法处主办,规统处协办)。

4.生育文化建设项目

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先进文化、转变群众婚育观念,深化计划生育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按照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的思路,探索建立将国情国策、政策法规教育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与面对面、个性化咨询相结合,新闻、文化、教育等社会化宣传与群众性宣传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新机制(宣教处承办、宣教中心参与宣传精品的制作、人口文化大院的建设)。

5.对外宣传窗口示范项目

通过建立对外宣传示范窗口,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体现以人为本的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工作新机制,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生育文化、优质服务品牌,树立山东在国际、国内的良好形象(宣教处主办,办公室、科技处、宣教中心协办)。

6.优质服务工作运行机制示范项目

总结完善即墨市的经验,引入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积极建立以群众需求为中心的“信息采集-科学决策-组织实施-考核评估”优质服务工作运行模式,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办公室主办,规统处、信息中心协办)。

7.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三大工程”项目

制定“三大工程”管理规范,建立省级示范点;建立健全知情选择优质服务管理和评估体系;与卫生等部门共同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生殖道感染防治工程;建立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以信息引导服务,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的生殖保健服务(科技处主办、信息中心、科研所、药管站协办)。

8.基层服务站规范化建设项目

本着“加强县级、优化乡级、提高村级”的精神,合理调整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布局;科学规范服务机构职能,在市、县两级技术服务机构开展ISO9000质量标准认证试点工作,加快建立依法执业、独立核算、定项拨款、稳定发展的服务站所新机制;开展“四优一满意”服务站和优质服务示范站创建活动,力求形成一批区域性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心(科技处主办,人事处、财务处协办)。

9.城市药具管理体制改革项目

针对市场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增多等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规范与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的药具供应渠道,建立以人为本的药具服务机制,满足城市育龄人群药具需求(药管站承办)。

10.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项目

适应计划生育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计生、民政、卫生、公安共同采集信息的现居住地统计模式;进一步完善适应优质服务工作需要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立事业统计管理监控平台(规统处主办、信息中心协办)。

11.计划生育决策支持信息系统项目

依托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计算机专线网络,对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相关信息进行动态收集和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及时、全面、便捷的信息支持(规统处主办、信息中心协办)。

12.改革考核评估体系项目

围绕“二次创业”,本着“简化指标、突出重点、明确导向、分类指导”的原则,改革现行考核评估体系,把各级的注意力和积极性引导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上来(规统处主办、办公室协办,有关处室参与)。

13.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项目

本着“精简、优化、规范、提高”的原则,对县、乡服务机构和村级计生干部队伍数量、结构、职责加以规范;建立完善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绩效挂钩、服务承诺、干部协管等选人用人机制;以开展乡村计生工作人员业务学习竞赛活动为载体,推动全省计生队伍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人事处主办、有关处室参与)。

14.建立完备的执法监督机制项目

依法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加大“三乱”专项治理力度;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系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机制(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主办,法规处、财务处参与)。

15.政策推动项目

指导各地以县域为单位制定落实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推广莱芜市做法,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优先、优惠、扶持、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总结推广潍坊市、潍城区、黄岛区的经验,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不同形式的农村养老、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法规处主办、协会办公室参与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的推广与探索)。

16.完善综合治理机制项目

依法规范相关部门责任,完善对有关部门的考核评估办法,推动至上而下建立健全垂直负责体系;明确各处室对口联系责任,通过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联合调研、联合开会,促进有关部门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措施(办公室主办,有关处室参与)。

17.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机制项目

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实行收支两条线、取消二胎社会抚养费等形势发展的要求,推动建立计划生育事业费由预算外投入为主向政府投入为主的投入体制;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用于有关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的扶持和救助(财务处承办)。

三、实施步骤

㈠确定项目和试点单位

3月上旬公布项目。3月底前确定项目试点单位。先由项目主办单位本着少而精和东、中、西不同类型的地区各具代表性的原则,在有一定工作基础、对该领域作了一定研究探索的地方初步选定并申报项目试点单位;再由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指导小组统一研究审定。

㈡制订项目文本

下发项目范本;主办处室与项目单位参照范本,从实际出发,共同制定项目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有关业务骨干和专家共同论证。3月底前拟定项目文本初稿,4月份经省计生委综合改革指导小组研究审定。

㈢举办项目管理专题培训班

4月上旬,围绕项目运作,聘请有关专家举办一期由有关处室和项目试点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项目管理培训班,保证项目运作科学、合理。

㈣赴外省参观考察

5月下旬,统一组织项目试点单位主管人到综合改革兄弟省市参观考察,学习借鉴外省综合改革特别是项目管理的先进经验。

㈤运作与评估

根据项目文本及实施方案,有计划地开展调研,分析问题、制定对策,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具有创新性、前瞻性、方向性、带动性的经验成果。承办处室与试点单位要分别于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写出进展情况汇报和终期自我评估报告。项目结束时,省计生委将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对总结出的典型经验,在全省加以推广。

四、组织领导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指导小组负责综合改革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要定期召开指导小组会议,了解动态,把握方向,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情况调度,做好信息沟通与反馈工作,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