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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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方案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方案范文1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项目法人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七条项目法人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资料,应当在招标时提供。

第八条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四)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条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应当将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三)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勘察(测)、设计、建设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测),提供的勘察(测)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满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测)单位在勘察(测)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勘察(测)单位和有关勘察(测)人员应当对其勘察(测)成果负责。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考虑项目周边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有关设计人员应当对其设计成果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设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项目法人报告。

第十五条为水利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上述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建设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时,应当根据项目法人编制的工程度汛方案、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涉及防汛调度或者影响其它工程、设施度汛安全的,由项目法人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第二十二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考核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考核工作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条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工作以及有关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当经水利部考核合格。

第三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本规定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备案资料后20日内,将有关备案资料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举报;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作出处理。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紧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等方面的方案。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十八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三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方案范文2

一、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应加强的两个主要方面

①加强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形成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以项目法人为核心、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管理模式,达到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注重工程安全的目的。合同管理要按照工程建设投资、工期、质量要求,建立业主协调参建各方形成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的施工管理方案及施工方案管理过程。②施工单位主要工作是协助工程项目法人为做好工程开工准备,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商,提出施工技术方案,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资金、设备计划进行准备,执行工程招标合同后,按照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施工;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检查安全措施,按照工程施工量,领取工程进度款,整理合同文件和施工技术档案等,处理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案中出现的“超标”问题。

二、强化水利施工企业科学管理方式

1.建立企业施工质量保证体系①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职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能因工程推行监理制而放任自流,从而弱化了政府监督职能。由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得出,政府职能强化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大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的监督力度;二是加大对水利工程设计、勘察单位在施工现场的监督力度;三是加大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力度。②水利施工企业必须彻底改变其传统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制。首先,从企业实际出发构筑企业“质量、安全、健康”为一体的施工结构体系,水利企业发展必须要有科学管理体系去支撑。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形成高素质、高水平的水利施工企业,才能形成领先对手的优势,在水利竞争的市场中拔得先筹。③建立健全质量责任体系。水利企业在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制和完成经济指标考核时,应完善工程质量体系建设,在工程施工中保持清醒头脑,任何时候不能放松对工程的质量要求,始终放在施工管理的首位。④提高监理单位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地位。第一要加大监理单位在水利施工现场旁站、巡查力度,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进场原材料、构配件等进行检查;第二要建立有国家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对工程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配合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飞检”。第三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验收,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水利施工单位要在业主、监理、设代的监督中完成项目施工任务。2.加强企业工程成本控制以科学合理原则做好水利工程投标项目评估,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要求,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不一样的应对措施,这对水利施工企业如何投标,中标后如何完成项目非常重要。以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在海南的市场为例,海南分公司在海南省中标承建了海南省东方市陀兴水库除险加固等18项水利工程,工程主要环节的施工骨干都来自淮阴水建总部,这样就可控制项目的重点部位施工,保证工程成本控制。所形成的经验启示是:首先,要发挥企业的管理水平、施工水平和设备水平,以科学合理的原则编制企业施工投标成本定额,总公司以文件形式发放至企业管理各部门,依此为依据,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测算出工程项目的成本预算、盈利水平,然后再考虑项目材料、设备、人工费上涨因素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目标责任状,明确项目利润指标,以及按照业主要求签订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廉政等各项指标。水利工程施工环节,要根据项目施工方案的特定管理需要,按照可控性原则合理划分成本部分、利润部分,定期对工程项目进度中执行工程成本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施工进度、质量要求合理降低工程成本来保证企业利润的实现,发现施工中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不断完善项目内部控制制度,为水利工程项目规范、高效地完成做好必要的准备。水利工程都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水利施工企业必须配合上级财务部门对所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重点包括水利企业目标责任成本预算的执行情况,水利项目管理活动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的程度,发现企业项目施工成本背离预算指标时,政府监督部门要及时加以干预,施工企业要服从管理,从而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3.层层把关,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业主单位要和监理、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承包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施工企业要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完善水利施工过程中每道程序的安全生产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淮阴水建海南分公司在承建三亚市宁远河大隆灌区西干渠工程中,注重安全生产,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每年汛期,宁远河常会发生洪水,建设过程中稍不注意就会发生安全事故。为此,淮阴水建主动听从三亚市水务局的领导,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按要求成立防汛抢险队,备好防汛物资和机械,确保工程万无一失。为此还建立了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工地施工中违章纪录档案库,对于施工中出现的违规及不良行为给予公布,建立项目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确保水利项目施工安全进行。施工场地标识标牌清楚可见,安全生产成为水利施工过程重中之重的目标。4.水利工程完工后的验收与奖惩水利工程项目完工后,施工企业是否保质保量完成合同所规定的要求,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都将及时对项目进行审计验收,施工企业也要以目标责任合同中确定的各项指标对项目部进行考核,客观地进行评价,按验收工程的等级进行效益评定。要根据工程项目审计结果和与总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状,兑现奖罚。并对水利工程项目遗留的问题做出处理,以防资金拖欠不决,造成企业不必要损失。5.用先进的网络管理技术规范项目管理水利工程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后,给水利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也带来新变化,远程管理、远程监控、远程结算,运用网络管理水利施工项目成为企业常态。有两个好处:一是使项目管理更加精细化,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财务数据一目了然。二是项目管理各项数据,也可随时通过网上办公平台与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之间共享,更便于水利施工项目管理,此项新的工程管理方式正在逐渐完善。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正是利用先进的网络管理技术,使遍布全国近30个项目部的管理工作做到了规范、科学、便倢、可控,也为水利施工企业的发展,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

作者:徐军 郭茜 单位: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淮安市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方案范文3

【关键词】:水利工程;现状;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水利工程建设是关系着国计民生的大事,国家对此非常的重视,多次强调要大力发展水利建设事业,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水利工程设计的意义在于实现某种建设目标,它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及其功能的发挥,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实际上就是灵魂与核心。在大力发展现代水利工程,实现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今天,加强对水利工程设计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的研究,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水利工程设计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水利工程建设事业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各类工程项目如雨后出笋般出现,在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质量意识淡薄

水利工程设计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缺乏质量意识,在设计工作中忽略质量控制,造成了一些设计质量问题。例如,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但是没有得到一些勘测单位的重视,尤其在水文、泥沙、工程地质等专业,因为这部分资料需经一定的观测周期,并进行实地勘察才能获取,为了赶进度,降低成本。勘察设计单位在资金投入上没有安排,对新资料的收集造成了障碍,也不能有效地收集、整理和分析陈旧的基础资料,使设计依据造成不足,留下了隐患。

对于此问题,水利设计单位一方面应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使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都具备较强的质量管理意识,另一方面,应强化水利设计工作管理,要求设计人员认真进行勘探和准备和设计工作,以保证水利工程设计质量。

2、技术经济观念的缺失

由于设计单位在整个设计阶段中施工方案大部分无比较,如果方案可行,就进行施工,缺少技术经济观念,更没有技术经济的深入研究。由于没有设计优化,招标设计阶段的深度与可研阶段基本一致,施工详图设计阶段的进行中。多部分业主的过分的干预,设计单位不得不详细地比较设计方案,造成了该阶段施工详图的多处修改,还会引起施工单位的经济索赔,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对于词,设计单位应与业主、监理单位进行及时的协调,只有在三者同时就水利工程设计方案的资金、进度、质量三个方面达成一致意见以后,再开展施工工作,以免造成因设计更改和调整造成的损失。

3、设计不规范

设计工作沿着招标设计、施工详图设计等等进行,这并不能说明结构图、工程量和工程费用计算,是逐步细化和分解的,要逐步补充完善作为设计依据的基础资料,进一步比较和论证设计方案,关于该项工作的补充费用,已经包括在设计取费中,但在水利工程设计中,基础资料,使用往往是直接搬用上一设计阶段的,对论证设计方案没有有效的补充和完善工作,直接套用上一设计阶段的成果结论。

对于此,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应要求技术人员根据工程预期效果、设计要求以及施工地点的水文环境、气候特点等制定设计方案,逐步细化和分解总体设计方案并在每个环节施工前对该部分设计方案及基础资料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

4、服务意识匮乏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程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相关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也开始实行业主负责制。按照严格的规范和要求来说,自该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规划、融资,到后期的图纸设计和施工队伍组建,最后到该工程项目的投入使用,都应当由该水利工程项目的业主直接参与和把握。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实践中我们经常会发现设计单位对实际情况并不非常的清楚,同时不没有为业主进行服务的那种积极意识;一旦与业主发生分歧,则就用水利工程设计规程及相关的规范文件作为挡箭牌,拿一些硬性的条文制度进行搪塞。事实证明,这种服务意识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非常不利,应当及时转变观念。

二、水利工程设计发展趋势研究

1、认真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水利工程要以“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预防为主”为重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强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做好各水库汛前和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有效防止水利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让专职监管人员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落实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从而提高有关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水平。

2、向设计院承包水利工程方向发展

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承包机构不断增多,如公司承包、个人承包等。设计院承包水利工程具有很多的优势,能保证工程质量,有效整合利用资源。

(1)节约资金目前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在建设中一般会出现资金浪费和流失的现象。然而设计院承包水利工程后,能节省大量资金,减少浪费。设计院由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能有效地节约建设成本。另外,设计院还能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保证设计方案在物料运输、流程、工艺布局等方面的合理性。通过简化流程,能使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更加经济,从而实现节约资金的最终目的。

(2)各部门的联系更加紧密设计院作为一个整体机构,它能保证采购、手工和设计等部门的统一。设计院可让工程师面对面地进行技术交流和沟通,避免出现独立工作和盲目工作的现象,防止设备采购、施工等环节出现失误。通过设计院整体决策,能克服水利工程盲目选择施工方法、选择设备等问题,确保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

(3)提高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设计院通过运用专业技术知识对工程进行科学的分析管理,随时掌握水利工程进展情况,最大限度地对安全、运费、质量、进度等因素进行整合,严格控制各项资金支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同时通过分析管理能锻炼设计人员的综合处理能力,从而提高设计人员的管理水平。

3、审查力度和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和健全

近年来,水利工程设计生产和管理发生了巨大变化,逐渐由原来的专业化和综合化管理向项目管理、专业管理方向转变。在实际水利工程设计工作中,存在监督力度不够、内容复杂、标准实施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在今后水利工程设计工作中,要借用法律手段加强对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地做好审查工作。在评审过程中要制定相应的准则、条例,以满足评审设计中的各种要求。

4、水利工程逐渐走向美观化、生态化

首先,水利工程更加注重人的感观需求,既依托自然环境,有保护自然环境,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促进水利经济的不断发展,真正实现环境、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其次,水利工程要避免影响生态环境,在遵循生态环境规律的基础上制定设计方案,工程设计要坚持人本理念、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环保理念。

结束语

总之,为了不断优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丰富水利工程的功能,以及使其带来更佳的投资收益,我们应从分析现有问题入手,在水利工程设计工作中,提高技术和强化管理。另外,为了适应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相关要求,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应敏锐地捕捉水利工程设计的发展趋势,并将最新的设计技术和设计理念大胆、科学地运用到水利工程的设计工作中,以实现水利工程设计领域新的突破和进展。

参考文献:

[1]张英峰、张英义.浅谈水工设计的几个问题.[J].吉林水利.2008(5):42

[2]桑仁喜、潘伪军.水利工程设计质量优化管理分析.[J].黑龙江水利科技.2009(4):192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方案范文4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工作,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全县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切不可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到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州、县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水利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法》,对全县水利安全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年初,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安全生产委员会,完善机构,确定了兼职人员,落实了责任,对2020年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作了详细的部署。在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时时讲安全,处处抓安全,使安全观念深入人心,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利安全生产意识,从思想上和认识上为水利安全工作打下了基础。同时与在建水利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细化安全内容,明确了安全责任。

二、明确重点,集中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宣传教育

1.县水利局和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成立联合值班室,统一狠抓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成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

2.通过“3.11生态日”、“3.22世界水日”、“5.12防灾减灾日”进行发放图片资料和利用展板进行山洪灾害的防御知识宣传,使每个公民懂得并识别身边的各类风险隐患,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从而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二)完善制度建设,细化责任分工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2020年县防汛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各级责任分工、应急抢险、灾情报告、值班安排等任务。应急抢险、灾情报告、值班安排均落实了具体人员,明确了具体责任,为我县安全度汛切实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加强防范措施,全面排查整治隐患

1.先后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全县山洪灾害易发区、江河防洪工程、水库水电站、重要城镇、在建涉水工程等重要设施进行了汛前隐患排查,坚持盯住重点、抓住难点、消除盲点,按照不同洪水等级,分别制定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2.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防汛责任人以及复核落实了217处山洪危险区域的行政责任人、监测责任人、预警转移责任人。

3.按照省、州防汛部门的要求,进行半月和每月隐患排查,累计排查隐患227处。

(四)加强防汛应急抢险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

制定防汛应急演练方案,并指导完成河口镇、八角楼乡的防汛应急演练,并且要求各乡(镇)在山洪危险区域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队伍能快速反应、有序战斗、尽力量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全年开展防汛应急演练33次,参与演练干部群众人数2999人。

(五)争取资金,加大防汛投入

一是落实防汛工作经费10万元,山洪灾害群测群防经费10万元,山洪灾害项目运行维护费15万元;二是投入资金15万元继续抓好维护调试26处雨量、水位监测站点,确保山洪灾害信息报讯率达100%;三是投入资金4.8万元制作群测群防宣传册1500份、明白卡4000张、标识标牌125副,并陆续发放到各乡(镇);四是由县水利局牵头,共投入经费8万余元,对河口镇香格宗村河道“四乱”现象进行清理整改,八角楼乡密西沟、恶古乡等重要河道隐患排查10余公里。

(六)压紧责任链条,全力做好应急值守

一是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逐级压紧压实县、乡、村、组合监测员的责任和任务;二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每天对全县未来24小时天气预报和水情、雨情等通报;三是值班人员每天对全县共601处灾害隐患点(217处山洪灾害点和384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人员进行一星期一轮的电话抽查,确保监测人员电话畅通、明确职责、在岗在位。

(七)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河道管理

1.利用“世界水日”、“水法宣传周”等宣传节点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及电视、广播、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水事法律法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在各乡镇和建设施工单位进行宣传。

2.县水政监察大队从提升人员执法水平着手,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技能。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共和国水法》、《中华人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水文、水保、水资源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提高履职能力,打造一支业务精、素质高、保障有力的水政执法队伍。

3.坚持河道正常巡查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全县涉水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严厉查处整治河道砂石,规范河道砂石管理工作,对违法侵占河道、修建堡坎、倾倒垃圾渣土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出动执法检查车80余次,执法人员240人次,发放违法限期整改通知8份。

(八)河道砂石管理工作

2020年,县水政监察大队加大执法巡查监督力度,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群众举报的形式进行巡查,共出动执法车辆80余次,执法人员240余人次,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已在省河湖管理局、州水利局申领一处四公里下游砂场采砂许可证,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起。

(九)水资源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最严水资源管理,加大对水资源用户的清理,督促各用水单位缴纳水资源税。

(十)取水工程核查登记

在2019年完成全县27个项目共计130个取水口的核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县水政监察大队积极组织,有效推进全县取水工程(设施)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理取水许可证27个,于6月1日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十一)小水电清理整改

根据《州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县涉及水电站10座,7座退出类电站,3座整改类电站,确保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退出类各项任务。

(十二)下泄生态流量管理

我县涉及下泄生态流量共计5座电站,以严格按照生态流量认定要求完成各项建设并投入使用,县水政监察大队将做好监督监察工作,使下泄流量措施在枯水发挥效益。

(十三)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安全

三月至十一月,是高海拔地区水利工程施工的关键期,各项水利工程建设紧张有序地进行。对目前在建的水利工程,领导带领相关股室人员多次到施工现场,仔细察看每一个施工环节,加强了对防洪险段洪水袭击、塌方、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范工作。根据以往工程出现的问题,与施工单位进行了沟通,严厉要求各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加强对施工现场、工地办公场所和宿舍、施工临时设施等地点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现的隐患及时制止并逐级上报,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为此,我们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针对施工建设繁杂,隐患较多的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具体的责任内容。下派的业主代表共同和监理公司在抓工程质量,促工程进度的同时,抓工程安全,在施工备料、水泥砂石料拉运,装卸等安全环节,负责各施工现场的安全,严把工程质量关。按照水利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施工程序,严格按照图纸施工,避免偷工减料和弄虚作假,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施工。

(十四)确保已建水利工程安全

我县已建水利工程,在全县的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强防灾减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工程运行和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洪堤工程的维修加固,遏制人为损坏工程设施的行为,保证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使已建水利工程发挥良好的效益。

(十五)加强内部安全,创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一是做好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全局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车辆安全工作,做好车辆的日常养护和维修,强化管理,坚决禁止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和车辆乱停乱放。三是做好安全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常识,从思想上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在节假日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随时准备参加防汛抢险和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

(十六)两项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是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清单制工作开展的第一年,截止目前制定了《县水利局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排险除患整治工作,制定了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台账,排险除患工作开展以来,排查出三个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目前水利系统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一是已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不健全,维修养护资金不明确,水利工程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缺乏工程维护经费和管理人员;二是群众防洪避险意识淡薄,擅自在河道中乱占乱建、非法采砂等现象依然存在;三是人才缺乏,无专业的执法人员,现有执法人员身份不合法,无执法经费,直接影响各项工作高效开展。将总结过去的工作经验,扬长避短,进一步加强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并拟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提高水利工程防御自然灾害能力,确保全县人民生产生活安全,继续加快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中小流域治理工程,提升乡镇防洪减灾能力,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步伐。

2、加强水利工程的检查及河道巡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认真落实水利工程防汛度汛大检查、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检查、水利工程违规违法大检查(河道管理、非法采砂)。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方案范文5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大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水利安全发展意识,提高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与素质,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不垮一座库坝,不溃一处堤防,不发生水利建设施工人员死亡事故,不发生水利水电机电设备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全力构建生产安全、系统安定、职工安康的和谐水利。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建设水利项目;

2、违规从事小水电建设,存在“四无”现象的;

3、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规章制度行为的;

4、河道采砂中的非法偷采行为;

5、违规涉河建设项目;

6、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作业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未按要求落实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项度汛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度汛安全的;

3、未制订应急预案和预案针对性、操作性不够的;

4、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6、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7、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危险物品的存放、保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干部职工、贴近生活、贴近水利实际的活动,建立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2、组织开展“水系民生,安全发展”主题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3、加强水利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上岗人员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进度安排

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结合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特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7月底前)。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程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推进工作落实阶段(7月底至9月)。

1、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2、以“安全生产月”和“水系民生,安全发展”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抓好法制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贯彻落实。

3、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车辆交通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病险水库、在建水利工程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4、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针对排查治理工作中水利重大安全隐患,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加强隐患治理,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到位”。

5、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做好宣传发动,抓好协调推进,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三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

(三)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各单位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深入治理“三违”现象,清查整改“四无”电站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细抓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水利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整改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把“三项行动”与今年部署开展的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河道违法采砂整治专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等相结合,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方案,明确重点、步骤和具体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对“三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方案范文6

关键词: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职责;措施

一、安全监理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正是这一条例的出台,才实施了安全监理。

二、项目参与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健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外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严格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项目,不得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项目业主的安全生产职责

(1)工程项目业主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负责.努力为工程承建单位创造和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将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纳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综合安全事故调查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2)项目业主应当向施土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排水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项目业主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濡要的资金,只有这样施工单位才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

3.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项目勘察,提供的文件应当真实、准确,以及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2)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3)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建设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业主。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5.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人,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6)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8)发生安全事故,应向有关主管部门作及时、如实报告;

三、做好水利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1.制定水利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要求监理单位在施工前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加强对工程的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如出现安全事故,监理单位要下达停工令,并按规定要求进行上报。为了保证水利监理单位能够很好地对工程安全实施监理,监理单位要制定一系列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这是水利监理单位实施安全监理的制度保障。施工前,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中,对安全监理内容要细化并加强其可执行性,使其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监理人员身上。

2.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在监理规划中编制安全监理方案要符合水利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还要结合实际工程项目和现场情况,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方案。水利工程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要求如下:一是水利安全监理方案是监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监理规划同步编制完成。水利工程大多工期长、规模大,需要分阶段施工,这就要求安全监理方案应动态跟进调整。二是水利安全监理方案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所有安全监理人员参与编制,必须由水利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才能执行。三是水利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要全面,要突出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设置安全监测控制点,拟定安全预控措施,对大型施工机械、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要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做到详细、具体,且有可操作性。

3.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质量方针,水利监理单位在开工前要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尤其是大型运输机械和挖掘机的施工安排.力争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水利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并不能排除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必须首先在施工单位内部审核,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再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自己负责监理的专业根据法律、法规和水利监理规范逐项进行落实,询问主要问题,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水利工程强制性标准要求。

4.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阶段,要采取各种措施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一是对工程中的安全监测控制点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中的违规操作。二是按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安排对工程进行巡视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召开工地专题会议,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三是对大型运输机械、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的安全检测进行审查,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才能使用。四是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安全护栏是否设置齐全、合格,工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附合强制性规定。

5.按照强制性标准执行监理的措施

(1)持续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学习《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并达到全面、系统的理解和掌握,为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实施《强制性条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