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安全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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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安全预案

旅行安全预案范文1

[关键词]对外开放;金融安全;经营效率;竞争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08)05-0163-03

[作者简介]刘忠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河南财经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金融安全等;

李 东,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国防经济、金融工程等。

(江苏 南京 210016)

按照加入WTO时的承诺,中国银行业在2006年12月已经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包括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及外资银行开展业务不再受地域的限制。中国的银行在国内的业务开始面对全方位的国际竞争。这引起了一些业内人士的担忧:中国的银行是否做好了应对这种竞争的准备?或者说是否有能力应对这样的竞争?竞争的结果是否将危及到中国的金融安全?这样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中国的改革开放已有30年,这期间国有企业的改革一直是经济改革的中心任务。到目前为止,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具有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仍有相当的距离。这种情况下,在经营中被各级政府干预最多的银行,则会更多地引起人们的忧虑。但中国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证明了加入WTO所带来的经济推动力。并且,在全球化发展的今天,银行业或早或晚要面对这样的竞争。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应对这种局面,解决可能出现的金融安全问题。

一、金融安全问题

国际主流金融学研究中,金融安全并不是一个热点问题,对于同类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金融危机或银行危机,这实际上反映了不同力量经济体看待问题角度的不同。国内金融安全问题引起广泛的关注始于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对问题的研究主要从政治的角度,即金融开放是否会弱化国内对金融形势的控制力,从而引发金融危机或形成国外对于国内金融拥有过度影响力的局面,因而对金融的对外开放持怀疑态度。这种认识具有片面性,实际上作为正处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阶段的国家,中国的金融安全问题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内部的效率问题,这也是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如果国内银行不能形成具有完善内部风险控制的经营体制,从而在经营方式和经营效率上有一个根本的改观,那么必然会重新累积大量的金融呆坏账,引发严重的国内经济问题。另一方面是外在的安全问题,也就是当前普遍关注的金融开放所可能导致的对国内金融控制的弱化,使得政策的制定失去弹性和灵活性,受制于外在势力。综合两方面的考虑,这里定义金融安全为一国金融的良性运转及对于其国内金融的有效控制。

二、中国的银行业市场结构

中国银行体制的变革始于1979年,大致经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9年~1985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及建设银行先后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成为专业银行,结束了人民银行作为中国单一金融主体的体制,人民银行则转变为独立行使金融管理职能的中央银行,形成了专业银行体制;第二阶段从1986年~1993年,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新型股份制银行的建立,标志着银行业开始引入竞争,逐步形成了主要由专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乡信用社等组成的混合体制;第三阶段从1994年~2000年,专业银行全面改制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取消了它们之间的经营限制,并分离政策性贷款业务,交由新成立的3家政策性银行承担,同时组建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着手处理专业银行剥离出的历史遗留的巨额不良贷款,初步形成了商业银行为主的经营体制;第四阶段从2001年至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先后进行股份制改造,同时根据加入WTO时的承诺,中国逐步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了国内的银行业务,中国的银行业开始面对更为激烈的国际竞争,形成了相对开放的银行经营体制。

由于近年来不同经济体出现的经济动荡往往从金融不稳定开始,因此,中国的银行业改革显得更为谨慎,也相对缓慢。但比较国有银行占绝对垄断地位的改革初期,中国的银行业市场结构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表1反映了从1990年~2004年四大银行市场份额的演变情况。

表1中资产、资本、存款及贷款比例数字反映的是四大商业银行相关项目占存款货币银行总资产的比例。存款货币银行是指除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及金融租赁公司外的各类银行和储蓄机构。由于缺乏相关数据,利润比例数字反映的是四大银行的利润之和占除外资银行外的所有国内商业银行总利润的比例,即不包含信用社等其他金融机构,考虑到其他金融机构及外资银行所占市场份额较小,可以使用其作为整体指标的替代。

从表1中数据可以发现,四大商业银行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从86%逐年降到了56%,资本、存款和贷款的情况类似,利润则经历一段时间下降后,又达到了期初的水平,即占利润总额的86%。因此,数据反映出虽然中国的股份制银行(指除原有的四大国有银行外的股份制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其他国内银行和储蓄机构有了快速的发展,但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仍然占据国内银行业的主要市场份额。

三、中国银行业存在的问题与金融安全

1986年,交通银行的重新组建标志着中国的银行业开始引入新型股份制银行,国家银行垄断经营的局面被打破,到今天,国内已经组建了十多家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而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些股份制银行被人们寄予极大的期望,希望这些银行的发展及积累的经验能有助于银行业的改革,从而彻底改善中国银行企业的低效经营问题。但对这些股份制银行20多年经营状况的考察,并没有有力的证据证实达到了这样的目的。表2是同时期股份制银行市场份额变化情况。数据显示,股份制银行发展初期取得了较好的经营绩效,利润的增加幅度远远高于其同期资产的增长,1998年更是达到了顶峰,即以行业9%的资产实现了超过行业50%的利润,显示了较高的经营效率。但其后股份制银行的相对经营效率开始下滑,到2004年股份制银行的资产盈利能力仅略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个别年份甚至低于平均水平。对比四大商业银行相关数据则反映出与股份制银行相反的趋势,最初是不断下降,1998年后相对于其他银行相对经营效率不断上升,2004年则以不足60%的行业资产规模,实现了超过行业80%的利润。虽然这种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从1997年开始,四大商业银行剥离了超过1.4万亿的不良资产,相继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及其他政策支持,但至少说明这些股份制银行并没有显示出更高的持续经营效率。此外,股份制银行与自身的纵向比较,也同样没有反映出效率的持续改进。下图是股份制银行和四大商业银行几项经营指标的历史数据图示。

下图显示,股份制银行的权益报酬率和资产净利率总体是一种不断下降的趋势,进一步分析股份制银行的其他经营指标会发现,其权益/资产比率也在不断下降,表明其单位资本所承载的资产数量不断上升,经营杠杆不断加大。但由于资产净利率不断下降,即单位资产的盈利能力不断下降,使权益报酬率在经历初期的上升后又不断下降,而对比同期的权益/资产比率数据,可以发现初期的增长可能更多地来源于经营杠杆的增大,而非绝对效率的提高。与此同时,四大商业银行的权益报酬率及资产净利率在经历一段时期的下降后,1998年起开始持续的改善。当然,也应该注意到,四大商业银行盈利指标的改善大致开始于第一次不良资产的剥离,并且,在股份制改造时国家再次从相关银行剥离大量不良资产,并注入巨额资本,而大量的不良资产本身说明经营可能存在问题。因此,其效率能否持续改善并被维持,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从以上的数据及分析中可以看到,银行企业经营效率的根本改善,并不完全在于单纯的企业制度形式上的改变(企业新制度的确立,更多反映的是建立起进一步改革的微观基础),实际上还涵盖银行业体制及市场监管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中国的银行业最主要存在以下的问题:

1.银行企业风险管理的缺失。中国银行企业的风险管理存在两种趋势:一是缺乏风险监控及风险责任,使得银行在提供贷款时随意性、主观性很强,而缺乏必要的风险评估,这也是前期银行企业产生巨额不良贷款的主要原因;二是硬性的风险连带责任。一些银行企业的管理者把提供贷款的风险责任与具体的经办人挂钩,这使得经办人员在审查贷款申请时过于规避责任,影响银行业务的拓展。传统银行更多地表现为第一种倾向。股份制银行更多表现为第二种倾向,这可能是其不良贷款率很低,但其经营效率却不断下滑的原因之一。这种倾向导致的另外一个问题是银行更愿意把款项贷给公认的当前热门行业(实际上也是一种责任推卸行为),而不是基于科学的风险评估,这会使贷款的集中度过高,并孕育巨大的潜在风险,比如当前的房地产行业。

2.对银行企业经营缺乏有效监管。一方面,由于体制及产权结构的不合理,中国的行政力量对银行企业有着很大的直接影响力,最近虽然政府更多地采用了市场手段调节,但在目前的体制下,效果并不理想。而政府运用行政力量进行调节时,因为专业资源的限制,往往成为简单的行政命令,导致所谓的“一抓就死,一放就乱”。另一方面,银行内部对自身的经营也缺乏有效监控,这实际上也是行政干预的起因。这方面的缺失使得银行经营行政化,表现为高层决策的随意性及执行层对于责任的过度规避。因此,为解决这种两难,有学者提议引入少数私有权益股东直接对银行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通过适当渠道向所有的直接利益相关者传递有关信息,从而对高层行为有所制约,减少决策的随意性,建立起科学的风险评估及业务评价程序。

3.银行企业的经营惰性。中国目前1年期的存款利率为4.14%,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7.47%,银行贷款的基准息差达到3.33个百分点。在银行的权限浮动范围内,实际的息差水平会更高,而国际上息差水平一般在1.5-2.5个百分点。过高的息差使国内银行过分依赖传统银行业务,缺乏业务创新和业务开拓的动力,形成经营惰性,并导致竞争力的脆弱,因为一旦更有竞争力的企业进入,必然要压缩市场的息差水平。但对于本来就管理水平不高的中国银行业,这种状况只能逐步得到改变。

中国要确保自身的金融安全,首先必须改善银行企业的管理,提高其经营效率。而要达到这一点,目前所做的还远远不够。虽然从前述的数据对比中可以发现,四大商业银行的总体经营指标有了很大改善,但我们同样应注意到这种改善更大的成分来源于政府的扶持,同时这样的改善也类似于股份制银行建立的初期状况。因此,必须解决银行在风险管理、经营监管等方面的问题,使银行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中的主体,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则资源的浪费(巨额不良资产的形成)就会成为必然,最终,问题的累积会导致银行业的经营失败而引发金融不安全。

四、银行业对外开放与金融安全

中国银行业对外资银行已经全面开放,一些人士担忧这将影响到中国的金融安全。当然,这部分人并不否认中国国内的银行经营缺乏效率,而就目前情况来看,外资银行的经营更有效率,但他们认为正是这一点可能导致国内银行无法应对外资银行的竞争,从而导致外资银行的大规模扩张,使国内丧失对金融的控制,或者更可能的是,由于突发事件而导致外国金融资本的大规模流动,引起国内的金融动荡,危及中国的金融安全。这样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但显然关闭金融市场并不符合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趋势,国际经济交流的互惠合作原则表明这样做也是不可能的,同时这种行为也无法完全解决来自内部的金融安全问题。因此,中国必须应对这样的挑战,如果政策适当,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将更有利于中国的金融安全。首先,保证对国内主要银行的有效控制,外资对这些银行仅限定在允许参股的范围内。个别银行允许被外资收购,也需要经历法定的批准程序,以对可能引起的金融安全问题进行评估。其次,利用外资银行的参股及外资银行在中国营业机构的直接竞争,改善国内银行的管理,提高银行企业的经营效率,而这种直接参与及直接竞争对企业能力的提高(即通过直接的感受和学习)已经在其他行业得到了印证。因此,将能更好地确保中国的金融安全。

参考文献:

[1]吴少新,许传华.建立金融安全协调机制的路径选择[J].管理评论,2006,(6).

[2]宋立.体制转型加速阶段我国金融安全的基本现状与对策思路[J].经济学动态,2005,(5).

[3]中国金融年鉴编辑部.中国金融年鉴(1990-2005年)[J].北京:中国金融年鉴社.

[4]陈华.银行脆弱性理论及其最新进展[J].经济学动态,2006,(1).

旅行安全预案范文2

关键词:小学副校长 安全管理 履行职能

08年的四川地震,新疆的火灾,湖北的踩踏事件,北京的煤气中毒,以及女童被劫持,小学教师体罚虐待学生,某某学校食物中毒的新闻大家可以说是都有了解。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不得不说是安全问题,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对于小学生来说,年幼的他们无法抗拒也无法挽救自己。只能依靠学校的师长来保护他们,这就要求我们的管理者重视安全问题,把安全问题当做工作中的重点很抓,本文就是笔者的一些思考和总结,希望能为副校长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能的时候提供参考。

一、小学安全问题现状分析

副校长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时候,首先要弄清楚当前环境下安全问题的现状,产生安全问题的原因。做到统筹兼顾,领导师生共同面对和解决安全问题。

(一)来自于社会的问题

由于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当前国家发展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矛盾化解机制并不完善,而社会矛盾多发。很多学校的学生不仅有当地的学生,更有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对于这些学生来说他们属于防范意识薄弱的群体,也缺乏反抗能力。很难阻止一些心理阴暗,或者由于各种矛盾导致的偏激的社会人士的攻击。比如说女童被绑架挟持,这些小孩子成为了犯罪分子铤而走险的选择,而小孩子本身不具备反抗能力,因此安全问题很难保障。

(二)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当前环境下,虽然我国不断的完善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针对校园安全问题,任然不够完善,没有针对校园安全问题单独制定法律。因此相关人T在执法的时候存在效率低下,不能很好的执行相应的职责。导致安全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很多,并且难以解决。

(三)校园安全管理领导体制有待完善加强

校园安全工作有效开展的前提是完善的组织机构以及领导体制。不能说建立领导体制就可以保障学生的安全问题万无一失。而是在这个过程中要不断完善和探索,比如说校园安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保卫制度的制定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预见性的完善。

二、针对这些问题,小学副校长的履职措施

可以了解到当前小学安全问题主要来自社会,法律,以及学校本身。那么作为主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在工作中,应对这些问题,根据实践总结,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进行具体措施的实现。

(一)统筹兼顾,责任分担

副校长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时候,要统筹大局,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上去。安全问题除了学校自身,也受到社会问题的影响,那么就和当地的政府进行沟通,共同治理。一般的学校外面都有减速带和红绿灯,目的就是防止过往的车辆意外撞到学生和行人。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学校可以一方面和交警协商,安排人管理。一方面上下学阶段在学校主要通道路段安排老师提前示意车辆,带队学生先行通过。而学校的学生缺乏自保能力,就要加强和警方的合作,可以请警察安排合适的人员到学校进行安全课堂讲解,并且教会老师一些简单的防身术,再由学校老师教给学生,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以及自保能力。

(二)完善校园安保制度

校园安全管理不是一项短期内就可以完成的工作,是一个长期的,持续性的工作。所以副校长在安排工作的时候,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而校园安保制度就是一个重中之重。学校的安保措施能否一一落实执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安保制度。因此要制定完善的校园安保制度。要和政府,家长进行三方沟通,共同建设。比如设置安全公示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后,任然有带管制刀具到学校,对同学进行恐吓,斗殴等会造成安全问题的行为进行公告批评,给以警示。而学校定期检查火灾、电、水等可能的安全隐患,并且和家长取得联系,让他们可以对学校的具体情况有所了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公示通报,引起师生的重视,除此之外进行隐患的排除修整。

(三)明确教师的安全责任

安排学校教师定期学习有关 安全管理的课程,并且在自己班上举行安全问题相关的主题班会。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教师在一般情况下有保护学生安全的道德义务,也有在自然灾害面前保护学生的道德责任。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教师除了在课堂上教学的重要作用之外,在校园安全问题上也具有及其重要和特殊的作用。因此在安排校园安全的工作中,副校长不能忽视教师的重要作用,安排教师在校园安全问题上发挥作用。比如说在班会上以安全为主题让学生进行讨论,加强安全意识、做与安全相关的黑白报,带领学生做相关警示牌。更加要注意课间休息时的安全问题,比如学生因为小矛盾发生的争吵、打架等。更重要的是教师必须明确自身的责任,给学生树立安全模范的形象。教师对学生的引导是巨大的,对学生来说,老师很多时候是他们共同的偶像,因此教师自身要有安全意识,对学生进行积极引导。工作中更不能有体罚、殴打学生的情况发生。

三、结语

副校长在小学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做到统筹兼顾,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加强与家长、政府的合作,对安全问题进行三方合作担责。重视群体的力量,加强校园安保制度的完善。尽可能的消除安全隐患,给学生一个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

参考文献:

[1]李慧杰.贵阳市民办中小学人力资源管理研究[D].贵州师范大学,2015.

[2]贾俊如.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中小学安全教育的现状与问题对策[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3.

[3]姜益锋.浙江省建德市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问题与对策研究[D].浙江师范大学,2012.

[4]张丽.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谈中小学校长如何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J].太原教育学院学报,1998,(03).

[5]陈思研.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机制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3.

旅行安全预案范文3

关键词:拒绝履行;不安抗辩;诚实信用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1)33-0267-01

一、期前(预期)拒绝履行与不安抗辩权

拒绝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履行却拒不履行债务(合同义务)而违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不安抗辩权(Defence against discomfort),是指基于合同对价关系及债务的关联性,在后履行一方有不能对待履行之虞时,法律出于公平考虑,避免先履行一方受损害而特别赋予先履行一方的对抗权,由于这种权利产生于不是要求同时履行的合同中,所以不安抗辩权又称异时履行拒绝权。其与期中和期后拒绝履行成立的时间先后要求不同,区别明显。与期前拒绝履行关系较为复杂,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性质不同。不安抗辩权属于抗辩权的范畴,用以对抗合同相对方的请求权。期前拒绝履行是一种行为,属于违约制度的范围。2、适用的先决条件不同。不安抗辩权行使的先决条件是合同义务的履行有先后之分,如没有履行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则不发生不安抗辩权;期前拒绝履行则不要求有履行时间上的先后之分。3、违约的依据不同。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须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而期前拒绝履行则要求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4、过错是否是构成要件不同。按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观点,行使不安抗辩权无须考虑后履行合同一方有无过错,只要证明后履行一方在合同订立后财产明显减少即可,不论其主观心态;在明示期前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合同一方明确肯定地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表明行为人追求侵害合同相对方债权的心态,主观过错明显,在默示拒绝履行的情况下,按英美法观念,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履约担保,若在合理期间内,债务人不能提供适当的履约保证或不提供履约保证,则同样表示债务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过错。

明示预期拒绝履行和不安抗辩权在规范事由和法律效果上都有着明显不同。因此,默示拒绝履行和不安抗辩权之间异同的是拒绝履行和不安抗辩权之间关系的关键。英美关于默示拒绝履行的规范事由主要为:一方当事人自愿或者不自愿的破产,一方当事人将业已交易的特定物再转卖给第三人。另外,《商法典》第 2-609 条也规定了一种转化的默示预期拒绝履行,即一方当事人有合理根据认为对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从而要求对方提供履行担保时,而在合理时间内未提供担保或者恢复履行能力的,对方的行为也构成拒绝履行。就不安抗辩权而言,《法国民法典》和《瑞士民法典》明确将其规范的事由限制为一方当事人破产或无可强制执行财产的情况,德国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虽然认为,不安抗辩权不应仅仅局限于破产或执行无效果而发生,但实质上,破产和执行无效果仍是不安抗辩权发生的重要缘由。由此可见,不安抗辩权和默示拒绝履行在规范事由上存在共同之处。默示拒绝履行和不安抗辩权在规范事由所存在的差异,主要表现为:首先,默示拒绝履行在构成上要求债务人必须彻底、肯定地抛弃合同,即在债权人看来,债务人已使自己最终丧失履行能力。其次,预期拒绝履行要求债务人必须是因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其不履行债务,导致债务人不履行的一些外在因素则排除在其规范范围。而不安抗辩权的规范事由在法律上无特别限制,其既可以有自身的因素引起,也可以是由外来原因造成,如战争、进出口限制等。

二、拒绝履行与诚实信用

在考虑债务人的言辞或行为是否构成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时,英国判例认为,关注债务人是否以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事是合理的。与此相关的争议问题是,债务人以诚实信用的方式相信,其有权终止自己债务之履行,并因此而作出相应的行为,其不履行行为是否就不构成拒绝履行。相关的著名案件是 Woodar Investment DevelopmentLtd v.Wimpey Constrution UK Ltd。土地购买人声称自己在行使一个终止合同的权利,因为土地强制收购的程序已开始。但实际上土地购买人并没有权利这样做,因为并不存在强制收购程序开始之事。购买人的终止得到上议院多数人的支持,认为其行为并不构成拒绝履行,主要理由为,购买方是在诚实信用地行事。在认定债务人对合同发生错误解释而决意按照自己的理解履行合同是否构成拒绝履行时,诚实信用原则同样有用武之地。

旅行安全预案范文4

【关键词】安全评价;适用性分析;氯碱工业;危险化学品;高危操作;事故频率

0 引言

为了准确识别和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们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损失,人们在不断总结事故灾难防治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基础上,总结研究出了安全评价技术。

1 定性安全评价方法适用性分析

1.1 安全检查表法

1)根据预定的目的要求进行检查,突出重点、避免遗漏,便于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及隐患;

2)安全检查表中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适用氯碱生产工艺单元,所使用的规范标准既要全面没有遗漏,也要准确、合适,并且要注意规范、标准的更新;

3)应用方式有问答方式和现场观察方式,表内需要注明改进的措施和要求,隔一段时间后重新检查改进情况;

4)只能做定性的评价,不能给出定量的评价结果;

5)只能对已经存在的对象进行评价,如果要对处于规划或设计阶段的对象进行评价,必须找到相似或类似的对象;

6)本文列出了氯碱化工厂安全评价过程中对厂址、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工艺与设备公用工程、仪表自动化、电气、防雷、防静电、职业卫生、消防、安全管理、液氯充装、安全生产条件专项检查、消防安全与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安全检查表,在对氯碱化工厂进行安全评价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采用。

1.2 预先危险性分析

本文对氯碱化工厂的烧碱生产系统与聚氯乙烯生产系统中存在的火灾、爆炸危险性进行了预先危险性分析,由于烧碱生产过程中存在有毒性化学品,在分析过程中也列出了对于烧碱生产过程中毒性化学品泄漏及中毒预先危险分析,经过对预先危险性分析方法使用,可以看出此法对于氯碱化工厂在安全预评价阶段的分析具有非常强的安全分析作用,主要体现在:分析过程详细、对于生产工艺过程可能产生的问题可以得到尽快的发现、在分析过程中比照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便于实现本质安全等。该法可以应用在氯碱化工厂安全预评价(设立安全评价)中烧碱和聚氯乙烯生产工艺过程与装置使用,当只希望进行粗略的危险和潜在事故情况分析时,也可以对己建成的氯碱装置进行必要的分析。

1.3 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

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方法适用于氯碱化工厂安全预评价(设立安全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在评价过程中主要选择烧碱与聚氯乙烯主要生产设备譬如:电解槽、合成釜等,从容器或与其连接的管道入手,分析其中物料状态及工艺参数产生的偏差,对其进行分析,查找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可能的事故后果。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危险与可操作研究需要通过系列会议对工艺流程图和操作规程进行分析,所以该方法的使用对评价人员的要求很高,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必须由一个多方面的、专业的、熟练的人员组成的小组完成。

2 定量安全评价方法适用性分析

2.1 危险度评价法

该方法综合运用检查表、基准局法、定量评价法、类比法等方法反复评价,准确性高,但工作量大,是一种周到的评价方法,可以运用在烧碱与聚氯乙烯生产工艺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现状安全评价。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该法采取的是打分的定量计算模式,但在实际评价中,由于评价人员的经验不同,对同一评价对象用此法评价往往会出现一些差异,可以将其视为“半定量”的评价方法。

2.2 道化学公司评价法与ICI蒙德评价法

由于ICI蒙德评价法是建立在道化学公司评价法基础上开发的,所以在讨论这两种方法的适用性时,需要将两种方法结合在一起讨论、分析。

道化学公司评价方法是指数评价法的一种,指数的采用使得系统结构复杂、用概率难以表述其危险性单元的评价有了一个可行的方法。该法操作简单,是目前应用较多的评价方法之一。指数的采用,避免了事故概率及其后果难以确定的困难。评价指数值同时含有事故频率和事故后果两个方面的因数。但该评价方法的缺点是:评价模型对系统安全保障体系的功能重视不够,特别是危险物质和安全保障体系间的相互作用关系未予考虑。各因素之间均以乘积或相加的方式处理,忽视了各因素之间重要性的差别。评价自开始起就用指标给出,使得评价后期对系统的安全改进工作较困难。指标值的确定只和指标的设置与否有关,而与指标因素的客观状态无关,致使危险物质的种类、含量、空间布置相似,而实际安全水平相差较远的系统,其评价结果相似,导致该方法的灵活性和敏感性较差。

蒙德法是在道化学法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开发出来的指数评价方法,引入了毒性概念并发展了一些补偿系数,但其仍没有完全克服道化学法存在的缺点,对各因素的处理仍沿用相加的方式,但控制了因素的变化范围。

由于在实际安全评价中,常常将道化学法和蒙德法放在一起进行选择,结合以上对两种方法的应用,以下对ICI蒙德评价法和道化学公司评价法进行比较分析:

2.2.1 相同点

1)二者均可以根据物质和工艺危险性计算火灾爆炸指数,判定采取措施前后的系统整体危险性;

2)均适用于生产、储存、处理易燃易爆、化学活泼性、有毒物质的工艺过程及其它有关工艺系统;

3)均需要熟练掌握方法、熟悉系统、有丰富知识和良好判断力的评价人员进行评价。

4)两种方法均大量使用图表,简洁明了,参数取值范围宽。

5)在系数选取的过程中,两种方法均不可避免地受人的因素影响,因而评价结果有可能因不同评价人员的主观因素影响而产生偏差。

2.2.2 不同点

1)道化法能计算企业和装置的经济损失目标值,而且能够由影响范围和单元破坏系数计算整体经济和停产损失。蒙德法指数计算覆盖的方面更为全面,同时能够评定整体和各类危险性等级。而道化法只能对系统整体宏观评价。

2)蒙德法在毒物分析评价方面比道化学法更详细和精确,计算的工作量更大。

3)两种方法计算出的单元危险度不尽相同。

这是因为两种方法计算时的侧重不同,道化法侧重于物质本身的危险程度,例如单元中伴有氢气,则危险等级一般都处于“很大”或“非常大”,而蒙德法侧重于工艺过程的危险程度,例如氯乙烯合成塔的氯乙烯作为物质,本身危险程度不如乙炔,但由于本身毒性较大,在工艺过程中,有可能泄漏发生中毒事故,所以在蒙德法评价中危险程度也属于“非常高”。

2.3 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事故后果模拟分析的方法不属于安全评价方法,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往往将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作为一种安全评价方法对所评价的对象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存储区进行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所以本文特别将此方法引入并讨论其适用性。氯碱化工厂中涉及到许多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储罐与容积较大的中间罐,在对这些单元进行评价时,常常选用事故后果模拟分析的方法,对储罐等大型存储有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进行后果模拟分析,从而为企业日常防护提供一定的参考,并为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提供数据。此法可在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与专项安全评价中使用。

3 结束语

总之,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工作中,安全评价技术不仅可以识别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并根据其危险性制定安全对策措施,防治或减少事故的发生,而且可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旅行安全预案范文5

【关键词】阿立哌唑 氯氮平 精神分裂症 心脏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R749.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5-240-02

阿立哌唑(Aripiprazole)是多巴胺和5-羟色胺系统稳定剂,临床用以治疗精神分裂症的阴性、阳性症状及焦虑、抑郁等症状,对其他精神障碍也可能有一定疗效[1]。氯氮平能控制精神病的妄想、幻觉和兴奋躁动,能用以治疗急性与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各个亚型,为对比和分析阿立哌唑与氯氮平治疗精神分裂症时的心脏安全性。笔者对12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了两种药物的临床对比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本院2009.2~2010.2期间根据OCMD一3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确诊的12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为研究对象。其中男51例,女69例,年龄18~54岁,平均年龄36±17.6岁。治疗前排除重大器官及神经系统疾病,治疗前常规检查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脑电图等。所有患者治疗前2w均未服用过可能影响心电图的药物和抗精神病药物。

1.2 方法

将患者随机分为阿立哌唑组(60例)和氯氮平组(60例)。12导联体表心电图,在治疗前及治疗后第1m、2m、3m分别描记并记录异常心电图表现。根据l2导联体表心电图表现来评定药物的心脏安全性。

阿立哌唑组:成人首次剂量为15mg/d,早晨空腹顿服,也可与早餐一起服用以减少胃肠道症状。2 w后根据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最大剂量30mg/d。

氯氮平组:首次剂量为25mg/次,2~3次/d,2d后增加剂量,逐渐达到常用治疗量200~400mg/d,最大剂量可达600mg/d,8w为一个疗程。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13.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采取t检验及x2检验,p<0.05为有显著差异性,提示进行统计学分析。

2 结果

两组异常心电表现如表1所示,阿立哌唑组无1例QT间期延长发生,而氯氮平组则有8例,此外,阿立哌唑组患者的S-T段改变发生例数、T波改变、窦性心动过速及过缓例数都远少于氯氮平组,(x2=3.893,3.865,3.902,3.870,P<0.05),提示比较有显著差异性,有统计学意义。

表1 两组异常心电图比较

3 讨论

精神分裂症治疗过程的副作用一直是患者及家属关注的一个焦点。因此,临床治疗中我们在追求最佳疗效的同时,也需尽量选择副作用小,对患者身体危害小的治疗方案[2]。阿立哌唑是5-羟色胺系统和多巴胺的稳定剂,对突触后多巴胺受体的阻滞作用,同时又能刺激突触前自主受体,能稳定和阻断多巴胺系统的作用,从而发挥抗精神分裂症的抑郁、焦虑、认知缺损和阴性症状的作用[3]。氯氮平是苯二氮卓类广谱抗精神分裂症药,对脑内5-羟色胺(5-HT2A)受体和多巴胺(DA1)受体的阻滞作用较强,对多巴胺(DA4)受体的也有阻滞作用,对多巴胺(DA2)受体的阻滞作用较弱,同时还有抗胆碱(M1),抗组胺(H1)及抗a-肾上腺素受体作用,能选择性地阻断中脑边缘系统的多巴胺的受体,能直接抑制中脑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有较好的镇静催眠作用[4]。为探讨阿立哌唑与氯氮平治疗精神分裂症时心脏安全性。笔者对本院120例患者进行了分组对照研究,结果发现两种药物均会引起一定的心电变化。氯氮平组患者服药后的低血压多发生在服药初期,且往往是由一过性低血压至直立性虚脱,其较强的抗胆碱能作用,会抑制迷走神经,促使交感神经功能亢进,导致心率加快,S-T,T改变,本组窦性心动过速患者均是因大剂量服用导致了心律失常和心功能抑制。QJ间期延长是心脏安全性较低的一个危险信号。QJ间期的延长提示心室肌细胞动作电位时程可能存在不均一性变化,会导致触发或折返机制的心律失常。本组研究结果表明,阿立哌唑组无QT间期延长现象,而氯氮平组出现了8例;提示两组心电图异常的发生率有显著差异,阿立哌唑组患者的S-T段改变发生例数、T波改变、窦性心动过速及过缓例数都远少于氯氮平组,(x2=3.893,3.865,3.902,3.870,P<0.05)。研究结果表明,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时心脏安全性较高,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王刚平,颉瑞. 阿立哌唑与氯氮平治疗精神分裂症对照研究的Meta分析[J]. 临床精神医学杂志, 2009,(02) .

[2]余瑞高. 阿立哌唑与氯氮平治疗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对照研究[J]. 辽宁医学杂志, 2009,(04) .

[3]周晓琴. 阿立哌唑治疗女性精神分裂症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定[J]. 安徽医学, 2009,(05) .

[4]余成国,蒋国庆,冉江峰. 阿立哌唑与利培酮治疗老年性精神分裂症对照研究[J]. 重庆医学, 2009,(07) .

[5]王文,张宇清,马丽媛,等. CHIEF:中国高血压干预效果研究-初始低剂量钙离子拮抗剂为基础的联合方案治疗,高血压的随机临床研究阶段报告21.中国循证心血管医学杂志, 2008, 1(1): 24-27.

[6]朱珉、刘伏元等. 氨氯地平联合替米沙坦与氨氯地平联合阿米洛利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对比分析.安徽医学,2010, 10(31):1144 -1145.

旅行安全预案范文6

[关键词] 强迫症;帕罗西汀;氯米帕明;疗效;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 R749.7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4)01(c)-0089-03

The comparison of efficacy and safety of Paroxetine and Clomipramine on obsessive compulsive disorder

CHU Wenhao

The 6th Ward, the Second People's Hospital of Taizhou City, Zhejiang Province, Taizhou 3172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discuss the effect and safety of Paroxetine and Clomipramine on obsessive compulsive disorder. Methods 70 cases of inpatients and outpatients with obsessive compulsive disorder were selected, and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Paroxetine group and Clomipramine group. The patients of Paroxetine group were given the initial dose of 20 mg/d with Paroxetine, it can be added to 40 mg/d according to the patient's condition after one week, the maximum dose was 60 mg/d. The patients of Clomipramine group were given the initial dose of 50 mg/d with Clomipramine, it can be added to 100 mg/d according to the patient's condition after one week, the maximum dose was 200 mg/d (morning and evening taken twice). All patients were treated for 12 weeks. The clinical curative effect and adverse reactions of patients in two groups before and after medical treatment were observed and compared. Results After 12 weeks, the final therapeutic effect in Paroxetine group (86.11%) was much similar with that in Clomipramine group (79.41%), there wa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two groups (χ2=0.55, P > 0.05). The side effects in Paroxetine group (25.00%) was much lower than that in Clomipramine group (52.94%) (χ2=5.76, P < 0.05). Conclusion Both Paroxetine and Clomipramine have reliable and good effect on obsessive compulsive disorder. Their effect is not different. Paroxetine has less side effects, better safety and be easily accepted by patients.

[Key words] Obsessive compulsive disorder; Paroxetine; Clomipramine; Curative effect; Security

强迫症是以强迫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组神经症,发病率较低,临床治疗较棘手[1-2]。氯米帕明一直是治疗强迫症的传统药物,临床效果较佳,但副作用较明显,患者依从性差,限制了其在临床的应用[3]。帕罗西汀是一种新型选择性5-羟色胺(5-HT)再摄取抑制剂,常用于抑郁症的治疗,近年来研究发现其治疗强迫症具有一定的疗效[4]。本研究观察了帕罗西汀治疗强迫症的效果及安全性,并与氯米帕明治疗相比较,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1年6月~2012年7月在浙江省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或住院治疗的强迫症患者70例,纳入标准: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强迫症的诊断标准[5]。排除标准:其他精神障碍及脑器质性疾病继发性强迫症状;严重的心、肝和肾功能障碍患者。采用随机数字表将患者分为帕罗西汀组和氯米帕明组。帕罗西汀组36例,其中男21例,女15例;年龄19~72岁,平均(32.7±5.1)岁;病程1~13年,平均(6.3±2.1)年;耶鲁-布朗强迫量表(Y-BOCS)评分21~27分,平均(25.7±4.3)分。氯米帕明组34例,其中男20例,女14例;年龄18~74岁,平均(32.1±5.4)岁;病程1~14年,平均(6.1±2.3)年;Y-BOCS评分22~28分,平均(25.9±4.7)分。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程和Y-BOCS评分等方面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帕罗西汀组予以帕罗西汀组片(商品名:赛乐特,葛兰素史克制药有限公司,规格:20 mg×10片,批号110127)口服治疗,起始剂量20 mg/d,1周后根据病情可加至40 mg/d,最大剂量60 mg/d,连用12周。氯米帕明组予以氯米帕明片(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格:25 mg×50片,批号20110302)口服治疗,起始剂量50 mg/d,1周后根据病情可加至100 mg/d,最大剂量200 mg/d,早晚分2次服用,连用12周。观察并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后的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

1.3 临床疗效评定

根据治疗前后Y-BOCS评分的减分率进行临床疗效评定,其中痊愈是指Y-BOCS评分的减分率>75%;显著进步是指Y-BOCS评分的减分率50%~75%;进步是指Y-BOCS评分的减分率25%~49%;无效是指Y-BOCS评分的减分率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7.0 for windows统计学软件,计数资料采用百分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 <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治疗12周后,帕罗西汀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86.11%)与氯米帕明组相近(79.41%),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55,P > 0.05)。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例)

2.2 两组治疗后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帕罗西汀组患者治疗期间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25.00%)明显低于氯米帕明组(52.9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76,P < 0.05)。见表2。

3 讨论

强迫症是一种临床常见的以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特点的难治性神经症,临床上并不少见,男性发病率较女性多,据统计一般人群的发病率为5‰~15‰。强迫症的病因与发病机制迄今尚不明确,主要与遗传因素、性格特征、不良事件、应激反应因素等密切关系,特别是与患者的性格特征密切相关[7]。强迫症目前国内外尚无特效的预防和治疗药物,临床上较难治愈,治疗上较棘手[8]。三环类药物氯米帕明是以往治疗强迫症的首选药物,虽取得较好的临床疗效,但由于其使用剂量大,副作用大,安全性较差,患者服药依从性较差,限制了其临床应用[9]。因此,寻找一种安全有效的治疗强迫症的药物显得十分重要。

近年来研究已发现强迫症的发生机制与脑内5-HT功能的异常改变或突触间隙可利用的5-HT水平异常下降密切相关。国内外研究发现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剂类治疗强迫症具有良好的临床效果和安全性,是治疗强迫症的一种新选择。帕罗西汀是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剂,主要通过抑制中枢神经元摄取5-HT,从而升高加突触间隙5-HT浓度,提高脑内5-HT的功能而达到治疗强迫症的目的。同时帕罗西汀对去甲肾上腺素、胆碱能受体的亲和力较弱,不良反应较少,安全性较好[10-11]。吴文源等[12]研究认为帕罗西汀治疗强迫症的临床效果与氯米帕明相当,且帕罗西汀的药物不良反应比氯米帕明少而轻,安全性较好,更适合强迫症的治疗。姚琳等[13]研究发现帕罗西汀与氯米帕明治疗强迫症均取得了良好的临床效果,且帕罗西汀的给药剂量较小,副作用较轻,安全性较佳。本研究结果发现治疗12周后,帕罗西汀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与氯米帕明组相近,比较无明显统计学差异。表明帕罗西汀与氯米帕明治疗强迫症均有较好的临床疗效,两者的临床疗效基本相当。同时研究还发现帕罗西汀组治疗期间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明显低于氯米帕明组,表明帕罗西汀治疗强迫症的不良反应较少,安全性较好,患者依从性较佳。

总之,帕罗西汀与氯米帕明治疗强迫症均有较好的临床疗效,两者的疗效相当,且帕罗西汀的不良反应较少,安全性较好,患者依从性较佳,值得临床使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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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兆生,李新智,黄开福.帕罗西汀与氯米帕明治疗难治性强迫症对照研究[J].临床精神医学杂志,2005,15(4):220-221.

[4] 陈莉,石永存.帕罗西汀与氯丙咪嗪治疗强迫症对照研究[J].山东精神医学,2006,19(1):53-54.

[5] 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第三版)[M].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107-108.

[6] Masellis M,Rector NA,Richter MA. Quality of life in OCD:differential impact o f obsessions,compulsions,and depression comorbidity [J]. Can J Psy Chiatry,2003,48(2):72-73.

[7] Bloch MH,A Landeros-Weisenberger,Kelmendi B,et al. A systematic review:antipsychotic augmentation with treatment refractory 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 [J]. Molecular Psychiatry,2006,11(5):622-632.

[8] Denys D. Pharmacotherapy of 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 and obsessive-compulsive spectrum disorders [J]. Psychiatr Clin N Am,2006,29(2):553-584.

[9] 陈晋东,陈远光.强迫症的药物治疗[J].国外医学:精神病学分册,2001,28(3):151-152.

[10] 吕路线,陈佐明,张迎黎,等.帕罗西汀与氯丙咪嗪治疗强迫症近期和远期疗效的开放性研究[J].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02,6(28):465-466.

[11] 范毅,安震.帕罗西汀与氯丙咪嗪治疗强迫症的临床对照研究[J].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10,10(11):1021-1022.

[12] 吴文源,张海音,张明园.帕罗西汀与氯米帕明治疗强迫症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平行对照研究[J].中华精神科杂志,2004,37(1):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