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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存在的问题范文1
0前言
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大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已经成为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制约经济科学发展、危害大众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成为各级政府必须下大力解决的难题。道路运输的快速发展与道路运输的管理是息息相关,只有道路运输管理的好、管理到位,才能保证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向前发展。
一 公路交通运输存在的问题
1 运输生产力水平不高。在营业性客货运输车辆中,中高档客车特别是高档客车和大吨位柴油货车以及集装箱等专用货车所占比例偏低,远不能满足广大旅客和货主的需求。
2. 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由于种种原因,客货运输站场建设进度缓慢.到目前为止,在部分大中城市、相当数量的县城以及大多数乡镇,客货运输站场基础设施仍很短缺且设备简陋,成为制约道路运输发展的薄弱环节,影响了公路基础设施功能和车辆运输效率的充分发挥。
3. 运输组织水平和运输效率较低。在部分地区,由于地方保护主义比较严重,存在着地区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封锁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使空驶率提高、运输组织水平降低,对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造成了消及的影响。
4.缺乏对服务人员的有效管理。交通行业归属于服务行业,是一个城市的文明水平的代表。驾驶员的言谈举止不当、违反交规等现象极大的损毁了我们的外在形象,表现突出的是出租车与客车方面,要改变对驾驶员的管理,改变只看着经济利益、不重服务、缺乏沟通的现象。改变挂靠的管理方式,在收取管理费的同时,对驾驶员的行为素质严格要求,提高管理的成效。
5.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够,技术素质有待提高 交通运输人员普遍存在技术素质偏低的现象,很多运输人员没有参加过专业的职业培训,在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上都有所欠缺。他们忽视了交通运输中的一些超载、超速现象和行为,从而引发管理上的问题,多数运输人员不遵循相关规章制度。交通运输人员在安全和法律方面的意识薄弱,他们在行为上不收管控,导致不能合理的完成交通运输任务,这在某种程度上就阻碍了交通运输业的持续发展,也对驾驶者本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直接的威胁。
二.加强公共交通运输管理的对策分析
1.上级主管部门有效监督,区分部门权利与责任。
权利和责任相统一,调整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各级主管部门的权利与责任,层层落实审批、管理、负责制,严防出现“相互推诿”现象。县区主管部门对管辖区域各负其责,变异更好的规划交通设施建设等。统一服装,统一部门标志,树立起运输管理机构在群众中的正面形象。
2..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进入、退出、监督管理制度,使运输管理市场规范化。
准入方面,实行招投标对客运线路经营方式改革。选择对招投标公开的方式,确保在招投标时的公平与公正,自助选择运营路线,保障运营线路的运营商的用车安全与高质量的服务。退出方面,运营期结束后,运输管理部门要根据运营期间的客运人员的数量、价格与运行效益等情况酌情考虑是否继续此运营路线。根据运营商运营期间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状况确定其是否能够继续运管,加大力度解决光进不出或者能进不能出现象,做到进入有制度,退出有保障。监督管理方面,对企业的信誉质量管理要常抓不懈,对营运企业的行为、服务、安全作为招投标的必要参考条件。对于服务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的运营商要严肃处理。对于以非法手段违规经营和制造不良事件等运营商要坚决打击。签订安全与服务质量承诺书,对新增加的线路和车辆更要做出安全和高质量的服务承诺,层层把关。
3.增加机构机制的用人模式
吸取先进的地方的管理方式,比如:可以借鉴运管机构中吸入公职人员管理,借鉴各个省市的先进的运输部门管理改革经验,取得交通部门、人事部门、编制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将我们的道路交通运输管理人员吸收为公职人员管理;再是“清人减编”通过减少人员,减少人员调动,节约经费等方法来进行改革;三是要严格控制新录取的运输管理人员的进入,编制用人计划,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管理新录取的工作人员。
4.发挥市场的监管方式,调节市场变化。
通过政府的统一监管,对市场的变化提供保障方式,来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行。对无证营业的黑出租市场要有效监督、彻底清理。通过清理彻底规范市场运行模式,给合法手续运营的车主创造优良的运用市场。探讨运营市场的进入与退出机制和在工作中的管理与监督办法并建立有效的奖罚措施,使行业运营标准化。
5.大力促进公共交通发展
就单位时间道路客流量通过率而言,地铁、公交车大大高于小轿车,道路利用率高,而能源消耗和污染较低,所需停车场位又明显低于小汽车。因此,河北省的各地级市道路交通应优先发展地铁和公交车,可以将城市公交设置为城市交通中转枢纽,实现公路、铁路、轨道等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采用以地铁、公交车为主,个体小公交车、出租车为辅的运输模式。政府应加大对公交、轨道建设的资金支持,敦促公交企业改进运输工具,降低碳排放,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对公众的吸引力。
6.系统规划公共交通线路
建设现代综合公共交通运输体系,要求加强衔接,改善换乘,实现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政府在安排公交线路时,应在近居民区设点,近校区设点,与水、电、煤气地下供应线相让,避免水、电、气管道维修影响行车。应当开辟更多的专用公交线路,并制定一定惩罚措施,严禁其它车辆违规占用,从而保证普通公交车的运营效率。应当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和快速路建设,合理安排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建设,提高道路利用率,加强公共交通运输效率,真正实现快速流通,降低公共交通运输资金的耗费。
7.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是道路运输企业的生命线,要通过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利用GPS卫星定位、行车记录仪、电子巡更、电子监控、危险品检查仪等科技设施加强安管,加强车辆人员的资质管理,提高安管人员素质。
8.加强企业品牌的管理。要对企业品牌有计划地进行宣传、推广和维护。形成一套管理制度和体系,通过举办各种竞赛、创建、评比等活动进行品牌提升。
9.建立应急处理管理机制。
各类不同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在处置方法和事后相关信息的处理上应该建立管理机制,以便对于在轨道交通运行中的突发事件实现统一与协调处理。对于应急处理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乘客疏散方案,避免发生不知情的乘客大量拥堵,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的结果。建立良好的应急管理机制,可大大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结语:
总之,经济的发展需要道路交通运输动脉的畅通,更需要交通安全作为保障。这就需要司机、交通职能部门等相关部门重视道路的安全管理,需要我们每一个交通参与者自觉的遵守交通规则,方可使交通道路动脉畅通无阻。
公共交通存在的问题范文2
关键词:交通工程管理;重要性;问题;改革;对策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progress of the economy, the traffic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 our country more and more developed, the traffic engineering position also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The traffic engineering management is the key of construction of the traffic. But, because of the situation in our country, our country in the traffic engineering management, there are a lot of problems. Traffic engineering management from in the importance of the entire national economy national economy, the thesis analyzes the present China's traffic engineering management has many defects, and points out how to solve in the future the difficulty of the current through reform and routes.
Keywords: traffic engineering management; Importance; Problem; Reform;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84.1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交通工程管理的重要性
交通工程管理,是公路建设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对公路建设过程中有关施工和养护方面的组织与管理,是公路建设的基础管理环节。
交通工程管理中,交通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民族的未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和现时特点的施工质量管理方式和质量保证体系就显得更为重要,已成为当务之急。施工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整个交通工程的质量。技术管理是指以系统论的观点,对构成施工技术的各项要素和施工企业的各项技术活动,运用科学方法,进行计划与决策、组织与指挥、控制与调节。技术管理技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经营效益、企业信誉乃至企业存亡的问题。当前我国的交通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要求必须具备一很强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设备。要想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完成交通工程建设,就必须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做好交通工程的施工管理。
我国交通也日益发达,公路的里程日益增加与此同时,公路的养护工作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涵盖了体制机制、养护工程、规费征收、路产保护、队伍建设、行业稳定等众多领域。如果说公路建设是前提,养护管理就是保障,建设成就越大,养护管理任务责越重,公路建设是积极的发展,而养护管理则是永续的发展。目前我国公路的修建只是解决交通问题的第一步,公路建成后为了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保证国家的投资发挥最大的效益,必须对其采取非常完善的养护措施。如果只靠新建工程和规模扩张来发展交通事业,在资金和技术等方面也是无法做到的。只有切实重视和加强公路养护管理,通过养护尽最大努力延长现有公路的使用寿命,通过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现有公路设施的效率,才能更加有效地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和其它资源的消耗。
2我国交通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公路工程管理模式的不同和管理层次的多元化,在施工管理中存在存在资源配置不合理,资金浪费严重,施工质量监管不严格,偷工减料的现象突出,延期完工的现象时有发生等很诸多问题,从而严重影响公路养护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管理体制的创新。
目前我国的交通养护管理上业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养护管理体制落后。目前我国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大多仍采用事业型的管理体制,对养护管理强制性要求,缺乏足够的认识及有效的法律约束,对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养护经费来源主要采用拨款形式,不能适应高速公路管理企业经营性要求。对养护责任事故追究不力,监管不严、处罚过轻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这些方面己严重影响了养护技术水平的提高与管理机制的创新。其次,养护机械配套率不足,养护科技含量低。虽然一些地方,配备了从国外引进的大功率综合性养护机械,但对机械适应能力差,对机械性能的开发严重不足,使用频率低,有些地方甚至仍然采用传统的手工作坊式生产组织,造成了社会资源的重复配置,浪费了人力、物力。还有,养护管理人员总体素质普遍偏低。管理者对养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人才的投入不足,造成养护人才短缺。另外,公路养护缺少养护定额的规范。由于全国没有统一的养护定额和技术规范,养护工程费支出没有考量标准、随意性比较大,引发并引发了许多管理问题。
我国交通工程管里模式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首先,管理模式陈旧,由于体制原因,管理者实施项目中不能承担任何投资风险,导致管理者不能真正有效地控制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其次,管理机构重复设置,管理水平相对低下。管理班子往往是临时搭建,导致项社会资源的重复配置,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引发了许多管理问题。还有,政府监控不力,项目决策机制缺乏科学性。交通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组织实施管理和建设监管同位一体,不能保证规则制定的公正性、执行的透明性,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另外,由于政府投资无偿使用,项目实施能体现政府和职能部门政绩,容易诱发申请工程项目资源的争夺。政府部门面对相对有限的资源在外界干扰下较难做出科学的决策,不能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来安排项目,容易导致决策机制缺乏科学性。
3我国交通工程管理的改革手段
3.1交通工程管理中施工管理的改革手段
(1)首先要要抓好各施工阶段的管理,对施工单位的各施工阶段要定期检查评,制定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系列质量管理小目标,具体细化每项工作。采取的措施首先一定要合理得当,让人信服,对存在的问题质监部门以书面形式发至施工单位,以提高工程质量。另外,根据公路项目招投标工作存在问题,我们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公开、公平、的招投标工作机制,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
(2)完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高度重视基层的施工质量,从质量教育入手,把“质量第一”的观点溶化到每个职工的自觉行动中,要分层次,一级一级的落实下去,尽量将复杂的理论变得浅显易懂,符合大众的口味,使职工们认识到质量问题不仅是经济技术问题,而是关系到公司和国家的前途和发展。要在施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减少经济损失。质量管理人员要在施工现场督促施工人员按规范施工。
(3)做好工序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序顺序。坚持开工前进行技术交流,在工程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工长及施工人员、机械人员详细讲述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加强现场工序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按顺序完成每一项工作。
3.2交通工程管理中养护管理的改革手段
(1)利用科技手段促进公路养护管理现代化
首先,通过功能强大的软件,使数据管理便捷高效,为公路养护和运营提供大量、及时、准确的数据信息,为公路交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依据。其次,通过高科技手段,实现人工检测向自动化检测发展,使公路质量的检测、评估分析更加快捷、准确。另外,学习使用国外高等级公路养护适用新技术,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实现公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建设专业化的养护队伍,加强监管力度
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公路养护管理养护工程要建立竞争机制,要求养护人员要有竞争意识,具备全方位养护能力,建立一支训练有素、机械配套、安全措施完备的专业化养护队伍。加强政府对公路行业的监管力度。政府要快组织制定相应的运营高等级公路的养护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规范,养护作业实行社会监理、政府监督。
(3)养护机械发展对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水平的提高,公路建设与养护质量要求日趋严格。交通工程中新技术的运用,加速了建筑产品革新,对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进行机械化施工、科学管理才能保证工程任务顺利完成。养护机械化是公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实现养护机械化,需要不断提高公路养护机械的装备率、配套率。务。养护机械向大功率、多用途的方向发展,提高机械的使用效益,适应高等级公路安全、快捷的作业要求。
3.3建立完善的交通工程监督制度
不断的更新交通工程管理的理念。要使新的管理方式更加有效,可以很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其工作方式和办事程序改变,增强各个环节的连接。充分利用现有的管理经验及信息技术的互动,将交通工程市场监督好,提高其管理水平。
公共交通存在的问题范文3
[摘要]我国加入WTO后,内部审计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本文具体了当前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采取审计委派制、改变审计模式等解决问题的对策。
随着我国加入WTO,在加快交通建设、维护交通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廉政建设中,迫切需要依靠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内审)进行监督和评价。但是,当前交通内审的现状及作用的发挥都不尽人意。认真存在问题,探寻良策是当前交通内审工作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现状及问题
由于我国内审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从内审的、组织、等诸方面均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具体表现在:
一、内审理论滞后。当前我国内审实践已有了较大,但理论滞后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在内审的基础理论方面,如:内审的目标、职能、原则等尚未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和内审实践工作要求的理论体系;在实务理论方面,如:经济效益审计、评价审计的有关理论,广度和深度也不够,以致理论落后于实践,指导意义被淡化。
二、机构设置不当,独立性较差。一些内审机构的设立,不是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而是或多或少带有应付上级要求和计划经济的痕迹,定位上存在较大的偏差,机构流于形式,难以独立开展内审工作。
三、人员配置不当。机构改革后,专职内审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更加突出,业务工作无法全面展开,难以适应内审实际工作需要。而且在内审人员配置上较少重视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高素质的内审专职人员较少,在排员布阵上捉襟见肘,往往临阵磨枪,找人凑数应付了事。这种配置结构不合理的现状,无法满足内审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审计技术方法不够。当前内审采用只注重审查凭证、账簿和报表等传统审计方法,缺乏内查外调等手段,未能触及要害。在事务日益繁琐、不法分子作案手段愈来愈高明、隐蔽的今天,这种单纯以账查账的做法很难发掘错弊及违纪事实。这种重财务审计,轻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的审计,既不利于打击严重侵占国家资财行为,也不利于促进被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五、制度滞后,或有制度不完全执行。虽然国家有规定,有依据,但有些单位往往根据本身需不需要来决定执不执行。所谓“规定归规定”,在实际中制度被打了折扣,甚至成了一纸空文。
六、审计工作监督的力度不大,工作不够到位,一些工作无法落到实处。内审人员虽然按上级颁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监督本单位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合法性,但对有些问题常常采取回避态度,内审的处理结论也往往避实就虚,敷衍了事,象征性地提几点整改建议而已,对违法违规单位和责任人缺乏强有力的惩罚措施,使得内审工作缺乏震慑性和权威性。构成此种状况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一是内审人员没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在我国等级观念较浓的氛围下,难以真正行使监督职权。
二是审计职责不明确,往往抱着“要我审,我就审”的心态。有关部门或领导没批示让审计的事项,内审人员根本无权过问,因而只能是应付上级的检查,从而相对被动和迟滞,缺乏事前防范性。
三是内审人员存有畏难情绪,主要是有的单位对坚持原则的内审人员给予打击报复、穿“小鞋”等“待遇”,因而造成不敢讲真话、讲实话。内审不同于国家审计和审计,受本单位经济利益的诸多牵连,是对本单位负责人实施的审计活动。审出问题多了,部分内审人员怕得罪领导、单位声誉、影响评先及与同事友好相处,不敢揭短碰硬,往往依靠领导的重视程度开展工作,久而久之,不法分子乘机而入,使国家和集体利益蒙受损失。
四是有些单位领导对审计认识还不到位。内审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无处理权,只能向领导建议、汇报,按照领导的意见决定审计结果,既制约了内审作用的发挥,也导致了内审独立性差、地位不明确、无法充分利用其应有的工作权力,甚至影响了内审的生存和发展。
五是被审单位设置障碍,内审工作难以深入开展。在实施审计中,有时会牵扯到单位或个人的利害关系,被审单位认为内审是和自己过不去,挑毛病、找岔子、“家丑外扬”、吃里扒外。因而怕监督、怨监督,认为内审可有可无,根本就不把内审放在眼里,甚至故意制造麻烦,致使资料难查、情况难摸、人员脸色难看,人为地制约着内审工作的深入开展。
解决的对策
我国内审的产生和已有较长的,它的组织形式和审计制度随着的发展已发生很大变化。从20世纪20年代起,内审经历了财务审计、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等几个发展阶段。随着新世纪的到来,人类已迈入知识经济。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内审工作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探索出新的工作方式和策略。笔者认为,当前应采取如下对策:
一、推行内审人员委派制度。为解决当前内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加大防治腐败的力度,可参照委派制度的做法,推行内审委派制度,以明确审计人员的归属,解决审计身份的不客观性问题。如果这一改革得以实施,将对内审今后的发展方向产生重大。内审人员实行上级向下级委派,主管部门向隶属部门委派,母部门向子部门委派等逐级委派,这种统一管理,又分层委派的制度,既有利于稳定审计队伍,同时也可以增强内审的独立性。
二、改变审计模式。我国加入WTO后,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规范,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加强管理,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强化内审作用,使内部机构高效率、高质量地运转。这就迫切要求改变现行审计模式。一是创新审计观念。要改变就账本查账本的传统审计观念,提倡多方位审计,采取内查外调相结合等,入世后审计格局的新变化,提出新对策。二是转移审计方法。要由原来的事后审计变为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审计,把内审监督渗透到管理的全过程,职能定位由“监督”向“服务”转变。三是建立审计信息网络,配备化的办公设备。要坚持从交通审计实际出发,探索和改进数据处理审计技术及其网络等相关审计知识的运用,不断地满足知识经济时代的内审工作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推动审计信息化。四是拓宽视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充分认识国际经济与我国经济活动的特点,从而提高内审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五是抓紧熟悉WTO规则,积极应对入世的挑战,充分认识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使内审工作与之相适应。六是创新审计方式。内审是在本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单位管理服务的,与被审单位“同是一家人”,势必束缚了手脚,难以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地位,从而影响审计质量。实践证明,由上级内审主管部门组织抽调内审人员开展联合审计或交叉审,能较好地克服上述弊端。
三、推进制度创新,加快立法步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各项改革在进一步稳定推进和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需修改和完善规章制度,做到切实可行,确保内审人员配备到位、相对超脱,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将内审机构的地位、职责、权限、业务报告的程序明确作出规定,使其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对内部经济运行、管理决策及执行结果的合规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监督,并协调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的有关审计事项等,从而保证内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使内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其威慑力。
四、建设队伍,培养人才,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素质。要搞好内审工作,根本在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以及内审范围的不断扩大,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原来的审计技术、方法等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交通内审更需要建设一支懂电算化编程、外语、法律、经营管理、工程技术等的专职内审队伍。要选配业务素质好、政策水平高、熟悉国家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综合能力强、正直敬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奉公的业务骨干从事内审工作,保证内审工作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经济浪潮中面临新环境、新问题游刃有余,充分发挥其职能。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内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加强职业道德,树立为本单位决策者服务的观念;加强业务培训,不断充实、更新知识,丰富经验,提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训工作要选准主题,注重实效。如开展切合本行业特点的培训,开展体制改革和我国加入WTO对内审工作的影响等理论课题研究。
五、进一步加强对内审工作的领导。领导的重视是做好内审工作的保证。内审机构不是花瓶,既然设立了内审机构,就要让其发挥应有的监督和服务的功能。因此,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内审工作,使内审人员享受适当的岗位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要及时帮助解决内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问题,排除来自各方面的阻力与干扰,特别是涉及到有关单位的利害关系,以及可能涉及到政策文件尚未规定的问题及其他方面的问题时,仅靠内审部门是难以完全解决的,各级领导必须亲自抓,亲自协调,为内审人员撑腰,保护和发挥内审人员的积极性。
公共交通存在的问题范文4
近年来,同城票据交换发案率较高,其主要原因是同城票据内部交换控制机制存在一定缺欠,不能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确保银行资金安全运营,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同城票据交换存在问题
1、复核与交换手续不严格。由于受同城网络的限制,
同城票据交换仍然没有完全脱离人工交换,在票据交换过程中,从提出票据这个方面看,票据交换要经接柜员、记账员、复核员、综合员、票据交换员等几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不同的人审核确认,但票据传到交换员手中之后的一系列处理,往往缺乏复核监督,增加了作弊的可能性,也为交换员作案创造了机会,票据从交换员到记账员这个环节,应建立严格的交换手续,对每张票据的种类、金额、户名等进行逐一登记,实际工作中,登记执行的不好,有的根本就没有登记。
2、违规操作,管理滞后。纵观票据交换中发生的案件,有相当一部分是没有很好地执行规定的操作规程所致,有的票据交换员的上机口令其他经办人员也知晓,会计岗位应该按岗位分离监督制约操作,有些业务需要由会计主管完成的工作,有时候也会由交换员代替完成。只要个人临时有事,超越职能权限现象时有发生,甚至一人包揽票据交换全过程,有的受人员的限制,临时性从事记账、复核,又从事票据交换业务,且没有任何交接手续,票据交换员既掌握票据交换专用章,又掌握业务公章、转讫章,个人名章到处乱放,安全意识淡薄,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3、票据交换员素质不高。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单位让坐不住凳子的人员从事票据交换工作,这部分人中个别人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甚至较差,在完成工作时,对票据审核不严格,风险防范意识淡薄,不能够很好地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而人民银行的票据交换员又无法对他们实施有效管理,交换完毕后,有的交换员便带上票据走向社会,增加了很多不安定因素。
二、加强完善同城票据交换措施
1、加强票据的组织领导。票据交换的安全与否,重点在领导,如果各金融机构能够加强领导,在交换员的用人上,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过硬、风险防范意识强的人员,对不适合做交换员的工作的交换员,要及时更换,防患于未然。
2、加强同城票据环节控制。票据交换每发生一笔业务,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对取得的凭证必须严格复核,对需要自制的凭证要严格复核,要经过会计主管的审核确认,要完善票据交换制度,经办人员临时有事需要办理交接手续,明确责任,以便有据可查。
3、加强票据交换内部监督控制管理。票据交换业务的关键环节是票据复核,在审查票据时,必须审核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取得的凭证必须按照凭证要素严格复核,尤其对自制凭证应重点复核,有些票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的审核,同时,加强复核程序的执行,票据交换员、记账员、复核员综合员之间,只要发生票据交接行为,就应该严格按照手续进行交接,防止随意无手续的交接,不论工作有多忙,明确责任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针对采取计算机处理同城票据交换业务的特殊性,在分离明确职责的同时,应彻底分离票据交换员与票据操作员的职责,形成相互监督制约、相互核对的控制机制。
公共交通存在的问题范文5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遵循流浪儿童权益保护优先原则,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作为首要任务。从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发展的趋势而言,都广泛借鉴和吸纳了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和伦理原则,从而体现出社会工作及社会伦理在流浪儿童救助领域在展现出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
一、社会工作伦理的基本概念
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是社会工作者长期奉行和遵守的一套指导其实践的原则和理念;社会工作伦理主要是社会工作价值观在实践层面的一种体现和实践,它是一种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引导社会工作者在实践过程中明确自己的行动范围和行动目标。社会工作伦理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分化、整合与沉淀已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内容体系,主要涉及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机构、同事、专业、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二、社会工作伦理视角下的流浪儿童救助存在的问题
从理论上而言,社会工作的专业实践价值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接纳、个别化等原则。而基于各种因素的制约,社会工作在实践中经常出现隐私保密与信息公开矛盾,个人利益与社会责任冲突等伦理冲突。这些问题同样在流浪儿童救助工作中得以体现。虽然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于流浪儿童救助的日益重视以及所采取的行动日渐成效,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还广泛存在着“治标不治本”问题,究其根本,这些问题都源于救助实践中的价值伦理冲突[3]。
(一)强制性收容遣送制度尚未完全向服务型救助管理制度转型
当前国内的流浪儿童救助制度大多数属于强制性救助保护模式,其特点是将法律认定16周岁以下儿童为限制行为能力的群体作为强制性救助保护的主要依据。在这种救助模式下,流浪儿童一旦被公安、城管或救助机构接收为受助对象后,流浪儿童就无权放弃救助而是必须由救助管理机构将其送回或移交给其父母或有关监护权利人。
这种现象实际上是在强力介入的基础上,在忽略流浪儿童对社会认知和基本权利诉求的基础上实施的强制性救助,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流浪儿童的人身自由权以及其他权利,也未充分考虑流浪儿童的需要和意愿。这导致部分流浪儿童在自身意愿受到强制时或求助诉求与其预期不符时将产生对救助管理机构以及工作人员的抵触情绪。从社会工作伦理的角度而言,它严重违背了“尊重”、“案主自决”、“以人为本”等社会工作伦理原则,可能对流浪儿童造成难以预计的心理伤害,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可能会导致部分流浪儿童对政府和社会产生不信任感而出现反社会行为,并未深层次地解决流浪儿童自身及家庭问题而实现从根本上治理儿童重复流浪问题。
(二)可持续发展的救助理念缺乏
在流浪儿童救助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在绝大部分流浪儿童已经获得救助的前提下,当前很多救助机构明显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救助理念,针对流浪儿童的救助更多的是为完成“任务”,较少的顾及流浪儿童在离开救助机构、重新投入社会生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当前,救助机构主要采取“快进快出”的原则,将能够核实其身份信息或能够联系到其监护权利人的流浪儿童尽快护送出救助机构,减少流浪儿童在机构的时间,以此降低流浪儿童因滞留在机构内所出现的擅自离站、爆发冲突等情况所致的各种风险。而在针对流浪儿童进行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就业指导等服务方面几乎空白,即使部分救助机构针对流浪儿童进行相关服务,也大多数采取“一刀切”方式,[4]即不针对流浪儿童各自特有的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措施。从社会工作伦理的视角来说,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社会工作伦理中的“个别化”、“以人为本”等伦理原则,对于流浪儿童今后的成长、对于救助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消极作用。
(三)救助形式单一、难以满足多元化需求
纵观历史经验及各国社会福利现状,我国的社会福利发展及福利服务提供必然要依靠大量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在我国官方话语中被称为民间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有青年学者指出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积极发挥民间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可以实现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众的良好互动,加速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在长期的流浪儿童救助工作发展中,我国已经形成“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发展思路,但社会组织在参与流浪儿童救助发展的过程中还未发挥其重要作用。当前,我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方式主要是“收”和“送”,“家庭-社会-救助机构-家庭”是救助的基本程序,在此救助程序中,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只要通过行政手段利用救助、公安、市容等几个主要部门的有效合作就可以顺利完成这项工作,而政府预留给社会组织的参与空间相对不足。目前,我国流浪儿童救助领域的社会组织多数是凭借个人热情和爱心创建起来的,缺乏必要的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专业与舆论支持而陷入规模小、资源不足、专业化低的困境,因而不仅数量不多,且规模偏小,分布不均衡、发展不充分,难以形成推动流浪儿童救助社会化发展的主动力。
三、破解流浪儿童救助困境的对策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关键期,流浪儿童的大量存在既对城市管理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带来压力,更可能成为社会的某种风险。新时期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强调以民生改善为重点,其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强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社会工作的目标正是改善人的生活质量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它与当前社会建设的许多理念和目标不谋而合。因此,从社会工作伦理的角度提出有关救助对策,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健全政策法规体系、预防与救助并重
近些年来针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已经逐渐渗入了社会工作的专业伦理和价值观,但是限于各种因素的阻碍,社会工作伦理及价值观在流浪儿童救助方面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态。结合当前我国的国情及显示情况,社会工作伦理在流浪儿童救助领域的应用与发展,必须要通过制度性的安排。国家应该尽快制定《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例》,以法律的形式将社会工作的重要价值理念与伦理原则固定下来,提高救助政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并为流浪儿童救助中的社会工作发展和制度建设提供法律基础。
与此同时,预防与救助并重是流浪儿童救助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并且将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预防入手,改善未成年人的生存条件,减少和消除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对父母放任不管子女的现象进行批评和制止,关爱缺少家庭温暖的儿童,防止人格发生变异,减少甚至消除他们外出流浪的动机,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途径。
(二)引入社会工作制度、融入社会工作伦理
流浪儿童作为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受到来自家庭、学校、社区等各方面的排斥,内心尤为脆弱。王思斌认为解决流浪儿童问题,不是简单的技术方法问题和工作模式问题,而是应该推进制度创新,那就是实施社会工作制度。[5]在流浪儿童救助领域引入社会工作制度,在具体的救助过程中融入社会工作价值观与伦理,将为促进流浪儿童问题的解决和全面发展提供专业人才与专业技术上获得制度性保障。政府应该抓紧制定有效的救助保护流动儿童的政策,切实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救助保护组织系统,建立相对独立的设施,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以切实负起救助保护流浪儿童的责任,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融入主流社会创造条件。按照社会工作伦理的要求,救助机构有责任准确理解把握法规政策的目标,并将“单位为本”的利益逐步让渡给流浪儿童,不断拓展救助职能,丰富救助项目,帮助他们接受多层次全方位的救助服务,以期让他们获得全面发展。
(三)贯彻优势视角、促进长远发展
优势视角是以优势为本的价值理念,相信每个个人都有优势,都有他们的财富、资源、智慧和知识,社会工作者需要帮助他们去挖掘和发挥存在于自己身上的潜力和优势,找到成就感,转移他们对问题的过度注意力。目前,我国绝大多数救助机构都能够满足流浪儿童基本服务的要求,但对于因各种原因滞留在救助中心的儿童,他们更需要包括心理辅导、社会适应和成长训练以及义务教育等更广泛的服务。为此,很有必要从优势出发,提高对流浪儿童的救助效果。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开展团体活动,促进流浪儿童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不断提高他们应对生活的能力与自信心。通过团体活动,不仅可以让儿童学习生活的技巧,增强独立生活的能力;还能促进他们的人际交往能力,增进儿童间的感情。此外,还可开设兴趣小组,如合唱队、篮球队等,充分调动儿童的积极性,还原儿童本来好动活泼的天性,培养他们的个体意识和互助互爱的品德等。[6]
公共交通存在的问题范文6
让我们这些法律实务工作很光火的事情是我们有太多的部门规章“手伸得太长”,将一些不该管的(比如“馒头办”),管不好的(烟草行业),法律明令禁止管的(比如缔结民事合约的行为),不按程序管的(比如警察可以对特种行业进行治安管理,但特种行业的范围必须由法律和法规确定,但公安部却曾自立规章将汽车修理业纳入特种行业范围)。我认为全国广为实施的驾驶员“违章扣分”措施便有类似欠妥的地方。
本人认为作为“违章扣分”法律依据的《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存在下列问题:
一、 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
表面上看,一次或者两次记分对驾驶员并无实质性的影响,因为该制度规定,记分年度期满未达12分者自动刷新记分记录(实际上很多地方的车辆管理部门对有过扣分记录的驾驶员在年审时往往附带其他条件)。但如果驾驶员的几次违章行为累计超过12分的话,则将承担除规定的行政处罚之外的“滞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考试合格后应当及时发还”,甚至“机动车驾驶员被记满12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不参加考试的,撤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利后果。
驾驶员违章本来就有处罚,而累计违章的结果不但要使其承担各自的违章后果,还要承担累计后的新的后果,事实上就会造成“一次违章+一次违章=三次处罚”的情况。因此,我们认为,该《记分办法》的实施违反了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原则。
二、 对“记分”这种处罚种类的设定超出了法律的授权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三条规定:“制定规章,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同时该《条例》第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制定的规章无效”。这就是说规章不得同法律冲突,否则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种类规定为七种,同时对行政处罚种类设定权作了具体规定。该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至于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的处罚种类设定权则规定为:“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我们可以看出,在国务院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前,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是不能设定除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以外的处罚的,更不能创设一种前所未有的处罚种类。